水庫安全通告(通用3篇)
水庫安全通告 篇1
通告
為了確保水庫的安全運行和水庫水資源、水產品不受破壞,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水法》、《防洪法》、《漁業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嚴禁向水庫排放污水、倒垃圾、廢料污染物;2、嚴禁在庫區保護范圍內采石、取土、挖沙和亂砍濫伐林木
;3、嚴禁在庫區內網魚、炸魚、毒魚、電魚;4、嚴禁在庫區內進行燒烤、露營、野飲等活動;
5、嚴禁在庫區內游泳,違者后果自負;
6、嚴禁破壞水利設施及侵占庫區資源;7、嚴禁其它危害水庫安全運行的活動;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違反,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依法進行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后果自負
水庫安全通告 篇2
市政府發布《關于加強水庫庫區管理的通告》
20xx年5月4日,由我局起草的《關于加強水庫庫區管理的通告》經市政府同意,以大政發〔20xx〕22號文件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我市已建成大中小型水庫263座。這些水庫在防洪、城市供水、農業灌溉、農村人畜飲水、改善生態環境等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在我市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我市保證供水安全和防洪安全的重要基礎設施。但自去年以來,市及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到水庫檢查工作時發現,我市各地涉庫違法行為有增多趨勢,嚴重影響到水庫工程安全、供水安全和防洪安全。
20xx年下半年,我局安排專門人員開展調查研究并負責《通告》的起草工作。起草人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結合我市實際,借鑒外地的成功經驗,以市政府的名義起草了本《通告》。由于水庫庫區管理涉及水務、海事、海洋漁業、環保、公安等多個政府職能部門(機構),在《通告》的起草過程中,我局始終與上述部門保持溝通和聯系,并得到了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與協助。自20xx年10月份起,《通告》經過10余次修改,并廣泛征求市政府相關部門、基層水庫管理單位及部分專家、學者的意見,于20xx年11月26日由市局上報市政府。20xx年4月,《通告》通過市政府法制辦的合法性審查。5月4日,《通告》正式印發。
本通告的出臺,將充分發揮政府相關部門(機構)的職能作用,通過聯合開展監督檢查等形式,對涉庫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打擊,以維護水庫庫區正常管理秩序,確保我市各類水庫安全運行并充分發揮效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供水安全,保護庫區生態環境。
《通告》要求,嚴禁在水庫大壩管理和保護范圍內從事爆破、打井、采石、采礦、挖沙、取土、修墳等危害大壩安全的活動。嚴禁在一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從事網箱養殖、垂釣、游泳、放養畜禽、種植農作物、露營、毒魚、電魚、炸魚、堆放雜物、傾倒垃圾、排放廢水廢液、挖筑魚池等污染水質、破壞水庫生態環境的活動。水庫庫區內的漁船、作業船、巡邏船、游覽船等各類船舶必須依法通過檢驗、登記后方可航行、停泊和作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庫生態環境和水庫設施的義務,有權對破壞庫區生態環境、污染水質、破壞水庫設施的行為進行舉報。
水庫安全通告 篇3
關于公布全市水庫大壩安全責任人名單的通告
各區市縣(先導區)水行政主管部門,三寰集團,市自來水集團有限公司,市供水有限公司,碧流河水庫管理局,臥龍水庫管理處:
按照《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列》的有關規定和水利部《關于加強水庫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xx〕131號)要求,根據截至20xx年3月29日各地、各有關單位落實和上報情況,現將20xx年度全市206座大、中、小型水庫大壩安全責任人名單予以公布(詳見附件)。若本次公告的責任人出現工作變動情況,繼任領導即為相關責任人。
各責任人要按照責任分工,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督職責,會同水庫主管部門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水庫大壩安全的監管,督促水庫主管部門(業主)和管理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各項安全管理工作。要重點加強對病險水
庫、完成除險加固初期蓄水水庫的安全管理,督促水庫管理單位進一步完善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應急預案,加強值守和巡視檢查,強化監測和預警,切實保障水庫大壩安全,確保水庫工程的安全運行和綜合效益的充分發揮。
特此通告。
附件: 大連市20xx年度水庫大壩安全責任人名單
大連市水務局
20xx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