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產權交易委托代理協議書(通用3篇)
企業產權交易委托代理協議書 篇1
企業產權交易委托代理協議書
。ㄎ蟹剑?甲方:
。ㄊ芡蟹剑?乙方:?洛陽市產權交易中心
委托方(甲方)與受托方(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雙方自愿、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全權委托乙方辦理產權交易項目,并由乙方提_____權交易中介服務。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產權交易項目包括:
(一)委托交易的內容和方式: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審核本項交易并依法簽發《產(股)權交易鑒證報告》;
2、代表委托方選擇并聘請中介機構;
3、為委托方完成本項交易提供咨詢服務;
4、完成本項交易所需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本企業基本情況資料及有關證明文件或其它有關材料,所提供的資料與文件須真實。
2、協助乙方完成本協議第二條所確定的服務項目。
第四條?乙方責任
1、按時按質完成本協議第二條所確定的服務項目。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五條?有效期限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有效期限為十二個月。
本協議期滿后,根據雙方意愿,重新簽訂協議。
第六條?費用
1、甲方根據《洛陽市產權交易中心_____項目》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2、甲方委托事項中有關涉及實地考察、評估、洽談、咨詢等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在簽訂委托協議時,應按委托價的千分之一向乙方預付定金,若乙方在委托期內未完成交易且甲方不再延期委托的,乙方只向甲方收取成本費。其余款項在委托協議中止時即退還給甲方。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洛陽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關交易規則和交易業務的規定以及本協議約定,若違反規定和約定,違約方承擔相應經濟、法律責任。
第八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商定。
2、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3、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ㄎ腥耍憨?(委托人):?
20?年?月?日
企業產權交易委托代理協議書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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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與受托方(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雙方自愿、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全權委托乙方辦理產權交易項目, 并由乙方提供產權交易中介服務。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產權交易項目包括:
(一)委托交易的內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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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審核本項交易并依法簽發《產(股)權交易鑒證報告》;
2.代表委托方選擇并聘請中介機構;
3.為委托方完成本項交易提供咨詢服務;
4.完成本項交易所需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本企業基本情況資料及有關證明文件或其它有關材料,所提供的資料與文件須真實。
2.協助乙方完成本協議第二條所確定的服務項目。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按時按質完成本協議第二條所確定的服務項目。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五條 有效期限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有效期限為十二個月。
本協議期滿后,根據雙方意愿,重新簽訂協議。
第六條 費用
1.甲方根據《________市產權交易中心收費項目》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2.甲方委托事項中有關涉及實地考察、評估、洽談、咨詢等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在簽訂委托協議時,應按委托價的千分之一向乙方預付定金,若乙方在委托期內未完成交易且甲方不再延期委托的,乙方只向甲方收取成本費。其余款項在委托協議中止時即退還給甲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洛陽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關交易規則和交易業務的規定以及本協議約定,若違反規定和約定,違約方承擔相應經濟、法律責任。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商定。
2.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3.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產權交易委托代理協議書 篇3
委托人(甲方):證件類型及編號:
委托代理人:證件類型及編號:
受托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區(縣),建筑面積平方米,委托乙方代理對外出租。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房屋(□是/□否)已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租賃用途
租賃用途:。
第三條出租代理權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權限為:
1、甲方全權委托乙方獨 家代理房屋出租事項,并代理簽署相關合同甲方均認可;
2、代甲方出租房屋并辦理與承租人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
3、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4、監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二)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委托期滿時如乙方仍有客戶居住該房屋,乙方有權延長租期,雙方同意延長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乙方應按委托期間的租金標準支付租金。
(三)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代理期中甲方同意預留出個工作日,作為乙方接洽承租、尋找合適客戶的工作期,期滿后從年月日起開始計算租金。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屆滿或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將房屋交回。如乙方有續租需求,應與甲方另行協商。如甲方同意繼續出租,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續租協議;如甲方不同意繼續出租,甲方應當以延長期的形式給乙方留有必要的找房搬遷時間。延長期在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屆滿后自動順延,延長期的具體時間由乙方確定,并通知甲方,延長期內的租金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元/月。付款方式:
(二)甲方選擇以下付款形式:通過銀行匯款,開戶行名:開戶人名稱(房主本人)帳號:,乙方提前3個工作日向甲方支付應付款項(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不再另行通知)。
(三)乙方將各期租金劃入甲方賬戶的日期:首次付款日期從計算租金日起金額;第二次金額;第三次金額;第四次金額;第五次金額。(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不再另行通知)。
第五條其他費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房屋有關的下列費用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室內設施維修費。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或承租人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相關繳費憑據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內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的維修責任:
乙方負責維修范圍
(1)門窗玻璃;
(2)水龍頭,馬桶,淋浴噴頭及軟管;
(3)電燈,開關;
(4)電視,冰箱,洗衣機,熱水器,燃氣灶,油煙機,換氣扇;
(5)刷墻,鋪地,貼瓷磚,打隔斷,安裝馬桶;
(6)廚房下水管道疏通,衛生間下水道疏通。
甲方負責維修的范圍
水表,電表,燃氣表,燃氣入戶管道,改變主體結構,改變暖氣及管道,自采暖爐,空調設備,防水等除以上乙方負責維修的范圍外,均為甲方負責維修的范圍。
對于以上約定的甲方負責維修范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權選擇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提供能夠證明房屋產權歸屬甲方的下列各證件:房屋產權證原件,房主戶口本或身份證原件,如代辦另需提供房主委托書及代辦人身份證原件。以及其他乙方所需的相關證明。如甲方對上述材料弄虛作假而導致乙方對第三方(承租方)承擔法律責任的,甲方負責連帶責任并賠償乙方損失。
(二)確保該房屋出租的合法性,如為共有房屋,則甲方應以取得其產權共有人的同意,保證該房屋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并保證對可能產生的權屬爭議而導致影響本合同履行的事宜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三)提供的房屋及室內設備設施應完好無損,如遇自然損壞且已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應在五日內修復并交付承租人使用,超過上述規定期限免租期自動順延。
(四)甲方負責承擔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與供暖費。其他如水、電、煤氣、衛生費、電話費、有線收視費等,自本合同生效時須處于結清狀態,如因費用未結清而導致乙方損失的,其損失部分應有甲方支付,或有乙方自應支付給甲方的租金中扣除。國家規定出租人應繳納的稅費,由甲方自行繳納。
(五)委托代理期內及合同終止后三個月內,甲方不得與乙方所介紹承租的客戶另行成交,否則甲方支付乙方原定兩個月租金作為賠償金。
(六)如房屋存在安全隱患,影響正常居住生活的(如設施嚴重老化、供暖、供電、供氣不足,鄰里關系嚴重不和睦、周邊環境惡劣等),甲方應在簽署合同前如實告之,否則由此而引發的破壞性事故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損失的,后果概由甲方負責。
(七)如房屋內所留家電等過于陳舊或已超出使用年限,甲方應主動搬離此房,否則自然損壞后不予賠償。
(八)本協議不因甲方的民事行為能力的喪失而終止,由甲方民事權利繼承人繼續執行本合同。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簽約前出示營業執照與房地產經紀資質。
(二)乙方定期對房屋進行勘察,做好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證承租客戶居住期間房屋內基本設施的正常使用。
(三)負責監督承租人妥善管理并安全使用房屋內的所留家具、電器及其他設施,如屬人為損壞乙方負責監督承租人修理或賠償。
(四)代理期間乙方不得利用房屋進行任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活動,不得在房屋內堆放易燃易爆等違禁物品,審查承租人的合法身份。如出現承租人非法轉租進行非法活動,欠費逃脫等意外情況由乙方負責,但甲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五)乙方在不影響房屋主體結構的前提下,根據客戶要求,可對房屋進行簡單裝飾、清潔、粉刷及增添房屋內附屬設施,并有權提高該房屋的出租價格,出租房屋的房租高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六)委托期滿后由乙方負責監督承租人結清水、電、煤氣、電話等各項費用,如有拖欠由乙方負責結清,同時清點屋內各項設施及家具家電。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協議提出解約的,違約方須支付對方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代理期租金標準的一倍。
(二)甲乙雙方首先應保證所提供證件的真實性,否則由此給對方帶來的一切損失概由違約方賠償并承擔民事責任。
(三)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修改或解除合同。如果有特殊原因,須提前30天或須提前更長時間通知對方,并須賠償對方合同約定的兩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時,乙方有權拒絕接收房屋中存在的以下物品:動物、植物及類似物品;貴重物品;藝術品、古董等價值難以衡量的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甲方聲明具有特殊意義的物品;家具清單上未列明的物品。如有損壞及丟失情況,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