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投資協議書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補充、變更,須經項目公司投資雙方協商一致后,采用書面形式確認,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后生效。
3、除本協議另有明確規定外,本協議規定的各種權利及補救措施與法律規定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措施相互之間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4、本協議簽署之后,根據本協議規定形成、簽署、附加的一切協議、文件、授權、報告、清單、認可、承諾和放棄都構成對本協議的附加,并與本協議形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
5、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副本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天下迪(上海)投資有限公司
(蓋章)
地址:
法人代表:
(簽字)
電話:
傳真:
簽約日期:
乙方:湖北大康集團公司
(蓋章)
地址:
電話:
傳真:
簽約代表:
(簽字)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