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裝代理合同書
六、供貨方式(訂單加配貨制):
1)訂單制:甲方在每年開立二次展示會,供乙方下單訂貨或配貨,甲方根據乙方訂單數量及付款情況供貨。
2)配貨制:甲方按乙方需求配給乙方當季所未訂新款,配法基數為:_________。
3)增補新款:在經營活動中乙方同意甲方根據流行趨勢的變化和市場需求不定期增加新款,由甲方統一配貨,配貨基數為_________。(同上第二條)
4)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而擅自取消所訂貨品或配貨,否則扣除保證定金及定金。
七、退換貨方式:
1)質量問題:乙方收貨后,如發現質量問題,以傳真格式三天內通知公司業務部,如當時不通知則視為正品,如有損壞公司概不負責。并在10天內返回(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為準),甲方應予無條件換貨。
2)串號問題:乙方收貨后在三天內提出異議,逾期甲方有權不受理。
3)退換:乙方可以在合同約定的退換率內調貨(在非質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碼累計不得超過5件)。期限一個月(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為準)返回的貨品必須完好無損(含吊牌)無污漬,不影響貨品的再銷售否則甲方有權不受理。
八、違約條款: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條款,如任何一方違約,則違約方必須賠付另一方保證金的全額作為違約款。
2)除合同中有關合同終止條款外,任何一方若無正當理由而任意終止合同時,則違約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證金款的全額違約金。
九、合同終止:
乙方如有下述條件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于經營期中,有損甲方名譽,信用與經濟等行為者。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跨區域經營。
3)乙方因經營不善,導致歇業,停業,合并與轉讓等行為者。
4)合同期屆滿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5)如乙方在簽約后一個月之內,在代理地區未能發展行為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代理優先權:
乙方如達成本合同各項規定與目標時,在同等條件之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利。
十一、爭議解決:
1)本合同如有未盡之處,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如涉及訴訟,雙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為第一管轄法院審理。
十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期滿自動失效。合同期滿前30天內雙方可協商續約事宜,并續簽代理合同。乙方若要終止代理關系,需提前30天書面向甲方提出。
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公司蓋章后,乙方保證金和貨品預付款到達甲方帳號上方始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