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投資合同(通用3篇)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投資合同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乙、丙等人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愿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協議:
公司股東組成部分: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丙方:身份證號: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成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擬設立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
2、經營范圍:
3、注冊資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為主要負責人全權負責公司的管理與經營,法人代表不愿負責管理與經營的,股東之間可協商另請其他股東或者招聘外來人員主要負責。
第三條公司注冊期限
公司期限為_______年,自至_______年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出資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
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
丙方以現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
2、各公司股東的出資,于_____年____月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3、本公司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伙期間各公司股東的出資,為公司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公司終止后,各公司股東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取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占股份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由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入股: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2)不得在公司不利時退股;
3)退股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公司股東并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退股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4)未經公司股東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公司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公司股東有優先轉讓權,轉讓價格按公司所有資產比例核算。如若轉讓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兩方應該以公司前途大局為重,不得有意為難第三人,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公司資
產所有權,同時應承擔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償還的債務。
第七條公司負責人及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1、甲方為公司法人及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公司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公司的產品、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5)公司人員在需要情況下招聘人員及培訓;
6)審批日常開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資產,但必需錢帳分離,不能管理帳務。
2、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1)參與公司事業的管理,及對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與報告。)聽取公司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2)檢查公司賬冊及經營情況;
3)共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4)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第八條禁止行業
1、未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東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非公司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造成損失早其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公司股東經營與公司競爭主流的業務,如若需經營,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果公司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公司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公司期屆滿;
2)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終止公司關系;
3)公司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公司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公司終止后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與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公司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2)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公司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公司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公司股東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公司事業發展的原則預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冊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投資合同 篇2
股東:身份證號:股東:身份證號:
股東:身份證號:股東:身份證號:
第一章總則
為了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明確公司各股東的合法權益和相互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協議書。
公司名稱為:
公司所在地為:
本公司是企業法人,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章宗旨以及經營范圍
公司宗旨:充分發揮企業的優勢,積極開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章注冊資本、股東出資方式以及比例
公司注冊資本為:
各方一致商定出資比例以及出資方式為:
股東,出資方式為人民幣萬元;所占比例:股東,出資方式為人民幣萬元;所占比例:
股東,出資方式為人民幣萬元;所占比例:
第四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全體股東在本協議簽字后,必須按協議出資,其入股資產和出資歸公司所有。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參加股東會并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二)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
(四)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公司終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六)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復制公司章程、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
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七)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權利;
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章程、遵紀守法;
(二)依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三)不得任意抽回其投資資金;
(四)不得從事或實施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動:
(五)無合法理由不得干預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
(六)保守公司秘密。
(七)《公司法》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股東轉讓出資以及股權轉讓
公司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投資,但可依法轉讓出資。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部分出資。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并依法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或備案手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潤
條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
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第六章財務核算及利潤分配
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公司的一切憑證、單據、賬薄、報表用漢字書寫。
利潤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后的純利潤按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紅,股東的投資逐年以利潤分配的方式進行回收,股東不得隨意撤回投資。
公司注冊成立前各股東所花的開辦費用計入股東的出資額,股東足額認繳出資的公司依法注冊成立后,各項開支計入公司費用,從公司資金中支出,股東個人不再承擔公司支出費用,股東用于公司正常經營所花的實際費用由公司予以報銷。
利潤分配:會計每年度進行一次,如公司經營虧損,則依法進行虧損彌補。
公司應在會計每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如有虧損,應作虧損原因的詳細書面說明。
財務會計報告必須包括下列財務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現金流量表
(五)財務狀況說明書
(六)債權債務清單,包括發生時間、履行期限、數額、發生原因等項內容;
(七)虧損原因說明書。
第七章解散和清算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所有股東協議決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購兼并、分立時解散
(四)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五)公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業組建后連續數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經全
體股東同意,可宣告公司終止并進行清算。
(七)其他法定事由。
公司解散時,應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全體股東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八章爭議解決
股東之間出現爭議應該友好協商解決。
因任何股東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賠償公司的實際損失外,守約股東都有權要求其依照本協議的規定將股份轉讓。
第九章其他事項
本協議經股東共同協商訂立,股東均應在協議上簽字或蓋章,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未規定的事項,適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或可由訂立協議的全體股東協商解決,必要時可對本協議作補充。
補充協議必須交審批部門備案。
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原則所制定的公司章程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全體股東均應遵守。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具備法律效應,一式六份,各股東一份。
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投資合同 篇3
(適用于股權轉讓)
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地點:________。
股東參加人員:________。
主持人:________。
記錄人:________。
應到會股東________方,實際到會股東________人,代表額數________%,會議以當面方式通知股東到會參加會議。全體股東經過討論,會議通過以下決議:
一、同意轉讓方________將其在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的股份轉讓給受讓方________。
二、同意修改后的章程。
三、本協議________式________份,________份報工商機關,有關各方各執________份。
四、本決議經到會股東簽字(蓋章)后生效。
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