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加盟合同書
(5)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賠償方式為:甲方沒收乙方3/4的保證金充抵違約金。在乙方撤除所有與甲方有關的招牌、工作物品和其他營業象征三個月后,甲方歸還乙方剩余1/4的保證金。
4.特許金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作為使用甲方商標、經營技術資產和接受甲方幫助、指導的價格,乙方須于每年1月20日前,按上年合同執行期間營業額的0.2%向甲方支付上年特許金。
第十三條 商品、服務的質量管理
1.為確保乙方維護甲方形象,乙方的營業方法必須遵守甲方提供的經營手冊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2.甲方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和其他方法對乙方進行進貨管理、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衛生管理、職工管理、會計處理、加油站經營管理、加油站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導,提供有關信息,幫助乙方實施標準化管理。
第十四條 站內物品的維護
1.乙方要確實保養好加油站建筑、設備及其他供營業使用的一切物品,維護甲方形象。必須經常清洗、檢查加油站建筑外觀,養護內外裝飾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潔和完好狀態。
2.乙方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項規定的保養工作,且在受到甲方相關警告后的5日之內仍不見改善,甲方可委托第三者做保養事務,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3.乙方同意,在甲方認為有必要時,甲方人員可隨時進入加油站及附屬設施內,檢查站容站貌及設備保養狀況。
第十五條 營業項目及時間管理
1.乙方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必須全力以赴提高營業成績。
2.除非得到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從事其他營業。
3.乙方須嚴守甲方指定的營業日、營業時間從事經營。
營業日為一周七天制,無休息日。營業時間為上午7點以前至下午11點以后。每日營業時間應在16小時以上24小時以內。
第十六條 商業秘密管理
1.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遞交的營業報告及其他有關資料和有損于乙方利益的情報。
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資產秘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
3.乙方有責任保證其員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項秘密。
4.前三款規定的甲方和乙方的守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后仍然有效。
5.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管理手冊和其他文件歸甲方所有,出借給乙方,乙方須負責保存,合同終止后即刻歸還甲方。
第十七條 乙方不得損害甲方和甲方其他特許經營加油站的聲譽、信譽,不得妨礙甲方和甲方其他特許經營加油站的業務。
第十八條 乙方營運中發生訴訟、爭執或其他糾紛,須及時報告甲方。并就維護整個特許體系事宜與甲方進行協商。
第十九條 違約與處罰
1.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根據損失程度支付賠償金。
2.乙方如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賠償金。
(1)乙方通過其他渠道購進銷售油品,克扣顧客,以次充好,短斤少兩,用戶反映強烈,嚴重影響甲方聲譽。
(2)由于乙方服務質量、管理出現問題,發生被輿論曝光批評或情節惡劣被消費者多次投訴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