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資產轉讓協議范本(通用3篇)
不良資產轉讓協議范本 篇1
本協議由以下三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人):___________
負責人(其他組織):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自然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甲方是一家經國務院批準成立的、專門收購銀行不良貸款、并依法管理和處置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國有獨資非銀行金融機構。甲方所收購、管理和處置的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在性質上存在著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風險。
2.甲方根據資產的特點,依據現行法律法規,擬就其收購的資產以轉讓方式進行處置。
3.乙方在充分理解受讓資產風險的基礎上,愿意按現狀整體受讓甲方收購的上述資產。
4.甲方已委托丁方公開競價轉讓本協議項下資產,資產已由乙方競價成交。
為此,甲、乙、丁三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資產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定義
1.1 甲方。本協議中“甲方”具有本協議開頭部分所賦予的含義。
1.2 乙方。本協議中“乙方”具有本協議開頭部分所賦予的含義。
1.3 丁方。本協議中“丁方”具有本協議開頭部分所賦予的含義。
1.4 不良貸款。本協議中“不良貸款”是指,甲方從銀行收購并加以管理和處置的貸款。
1.5 資產。資產,作為總稱是指本協議附件中所列示的原始貸款合同項下經甲方(及/或)貸款剝離銀行處置和回收后的剩余債權資產(及/或)其形成或轉化的相應資產(及/或)權利;單項資產則,根據上下文需要,系指任何一項本協議附件中所列示的原始貸款合同項下經甲方(及/或)貸款剝離銀行處置和回收后的剩余債權資產(及/或)其形成或轉化的相應資產(及/或)權利。
1.6 資產證明文件。本協議中“資產證明文件”是指,用以證明資產權利的合同、文件、信函等書面材料。
1.7 風險。本協議中“風險”是指,資產因法律政策、資產本身以及資產證明文件等方面原因導致的不能全部或部分實現的可能性,以及乙方因受讓該資產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和預期利益無法實現的可能性。
1.8 從權利。本協議中“從權利”是指,與資產有關的擔保權等附屬權利。
1.9 轉讓基準日。本協議中“轉讓基準日”是指,甲方計算擬轉讓的資產金額的截止日,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條 風險揭示
2.1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讓資產后,對該資產按原借款合同在轉讓基準日以后產生的利息、罰息的請求權,由于法律政策導向的不確定性,乙方可能無法繼續享有。
2.2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讓資產后,由于法律政策導向的不確定性,乙方可能無法享有甲方對其轉讓的資產所享有的國家法律政策規定的各項優惠條件和特殊保護,包括但不限于稅收和訴訟方面的優惠和特殊保護。
2.3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讓的資產及其從權利,可能存在著瑕疵或尚未發現的重大缺陷,以至于乙方預期利益無法最終實現。
乙方受讓的資產及其從權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項或多項:
(1)資產債務人已經破產或下落不明;
(2)資產已過訴訟時效,同時缺少訴訟時效中斷、中止的任何證明;
(3)資產的擔保協議本身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或被撤銷,擔保人沒有過錯或僅承擔一部分過錯責任;
(4)資產的保證協議約定主債權不可轉讓或只對特定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的;
(5)資產的保證在保證協議約定或法律規定的保證期間內因沒有向債務人或保證人主張權利,而造成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或免責;
(6)資產的保證已過訴訟時效,同時缺少訴訟時效中斷、中止的任何證明;
(7)資產的保證人已經破產或下落不明的;
(8)資產的擔保物權在資產訴訟時效完成的兩年內未予行使的;
(9)資產的擔保物權因擔保物滅失而消滅,且沒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權可行使的;
(10)資產的抵押協議應辦理抵押登記而未辦理,抵押協議實際未生效;或因動產抵押協議未辦理登記而抵押物已為第三人善意取得;
(11)資產嗣后因違章或其他原因被有關部門拆除;
(12)資產嗣后被有關部門拆遷;
(13)資產不能辦理有效權屬證明或證書、憑證或過戶手續;
(14)資產的權利證明文件嗣后被有權機關或部門撤銷或變更;
(15)資產存在質量問題或安全隱患有可能對乙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
(16)乙方將承擔本協議簽署前已存在的甲乙丁三方已知或未知的涉及資產的有關(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文書、合同、法律、政策、文件等所確定的義務和責任;
(17)資產存在權利不完整、第三人擁有部分權利(及/或)第三人對資產已經、正在或將要實施侵權行為之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被第三人占用、侵權等情形);
(18)資產存有欠付政府、司法機關或其他第三人某種費用之可能;
(19)資產嗣后有被政府征用之可能;
(20)資產有因各種原因引起的已毀損、滅失之可能;
(21)資產及其從權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2.4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讓的資產,可能因存在計算誤差,或甲方在債務人處存有部分未予抵銷的資產,從而導致乙方實際接收的資產的金額與本協議3.6條表述的轉讓金額以及本協議附件一中所列各資產金額不完全一致。
2.5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上述風險,自愿承擔由上述風險造成的一切損失或預期利益的不獲得,并與甲方、丁方簽署本協議。
2.6 乙方已被告知并同意對其受讓的資產中涉及貸款剝離銀行投資或自辦實體的項目放棄對貸款剝離銀行(及/或)其投資或自辦實體的追溯權。
2.7 乙方已被告知并同意對其受讓的資產中涉及中國各級政府擔保的項目不得向外國投資者轉讓,并應要求其后續受讓人不向外國投資者轉讓該類項目。
2.8 乙方已被告知并同意對其受讓的資產中包含的以下三類債權(及/或)該等債權形成或轉化的資產(及/或)權利放棄追索權,并不得提出任何異議(包括但不限于以顯失公平或有重大誤解、資產未完成有效交付、不能正常行使資產權利等為由,主張競價或轉讓無效,要求撤銷、變更或解除競價或轉讓、要求減少支付成交款等):
(1)債務人或擔保人為國家機關的不良債權中對國家機關的債權(及/或)其他權利;
(2)經國務院批準列入全國企業政策性關閉破產計劃的國有企業債權;
(3)國防、軍工等涉及國家案例和敏感信息的債權以及其他限制轉讓的債權。
2.9 對于最初由貸款剝離銀行簽署,后隨資產由甲方承繼的,或由甲方簽署的,為保全或處置特定資產而達成的訴訟代理協議和清收代理協議以及類似的協議(“第三方協議”),乙方同意,一經本協議生效,其將繼承甲方自轉讓基準日起在該等“第三方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并受該等“第三方協議”條款的約束。
2.10 乙方已仔細閱讀并完全理解本協議及其附件揭示的風險,并愿意承擔由所揭示風險造成的一切損失或預期利益的不獲得。
第三條 轉讓標的
3.1 方向乙方轉讓的標的系本協議1.5條所表述的作為總稱的資產,經過一定時期的回收和處置,其表現形式可能已不再是貸款等債權形態,部分資產表現形式可能為其它債權形態,也可能為物權形態,還可能為物上請求權或其它權利、權益形態。
3.2 為便于說明,對于轉讓標的,本協議及其附件、丁方在報紙或網站上所登《競價公告》均仍可能以不良貸款債權(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罰息等)形式表述,不論其表述形式、用語及方式如何,作為本次轉讓標的的資產或權利種類(或性質)均依其客觀狀態所唯一確定。
3.3 作為轉讓標的的資產由甲方整體轉讓給乙方。
3.4 資產之數量及情狀均以現狀為準,乙方已通過詢問甲方的有關人員、查閱有關檔案資料、到實地考察等方式進行了買方盡職調查,并已獲取資產現狀的詳細情況和具體信息,乙方對資產現狀無異議。
3.5 在向乙方交付(除非本協議另有特別約定,甲方完成本協議第六條所約定的資產證明文件的交付義務即視為完成了對乙方的資產交付義務)資產前,非因甲方出于故意侵害乙方合同及其相關利益目的而致資產現狀之任何變化,乙方均認可資產現狀未改變。
3.6 甲方向乙方轉讓對等戶債務人共計筆資產,賬面金額為人民幣元(小寫:_________元);甲方同時向乙方轉讓戶實物資產或權利。具體詳見本協議附件一。資產的實際數量以本協議附件二清單中所指有關資產證明文件能夠有效證明的屬于甲方的資產及/或權利為準。
乙方充分理解和認可以下對轉讓標的的特別說明并同意不對此提出任何異議(包括但不限于以顯失公平或有重大誤解、資產未完成有效交付、不能正常行使資產權利等為由,主張競價或轉讓無效,要求撤銷、變更或解除競價或轉讓、要求減少支付成交款等):
Ⅰ .轉讓基準日起(含轉讓基準日當日)至資產實際交付之前,如果:
(1)甲方回收了實物、物上請求權、現金、股權等相關資產(及/或)權利;
(2)不論甲方是否知悉,以下四類主體為甲方利益回收相關資產(可能包括但不限于a.回收實物、物上請求權、現金、股權等相關資產(及/或)權利;b.達成有關以物、以股權等資產(及/或)權利償債的協議;c.作出有關抵債裁定;d.依職權對債務人或相關義務人作出財產處分決定):
、偌追降拇砣嘶蚱涫跈啻;
、谫J款剝離銀行(包括貸款剝離銀行的代理人或其授權代表);
、巯嚓P司法機關(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或仲裁機關;
④代甲方回收資產的其他主體。
則,上述兩種情形均視為甲方的回收,所涉相關資產(及/或)權利均應歸甲方所有,且并不因此影響轉讓價格。
、颉.轉讓基準日之前(不含轉讓基準日當日),如果以下四類主體為甲方利益回收相關資產(可能包括但不限于a.回收實物、物上請求權、現金、股權等相關資產(及/或)權利;b.達成有關以物、以股權等資產(及/或)權利償債的協議;c.作出有關抵債裁定;d.依職權對債務人或相關義務人作出財產處分決定)且甲方尚不知悉該等事實的,視為甲方的回收,所涉相關資產(及/或)權利均應歸甲方所有,且并不因此影響轉讓價格:
①甲方的代理人或其授權代表;
②貸款剝離銀行(包括貸款剝離銀行的代理人或其授權代表);
③相關司法機關(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或仲裁機關;
、艽追交厥召Y產的其他主體。
3.7 前款資產賬面金額包括資產原協議本金、截至轉讓基準日按原協議產生的利息、罰息以及為實現資產發生的應由債務人承擔的費用等。
3.8 前款資產賬面金額是以本協議附件二所列資產證明文件并僅僅是以其為依據計算的。
3.9 乙方允許實際接收的資產金額與本協議3.6條確定的轉讓金額以及本協議附件一所列各資產金額存在如2.4條披露的可以理解的不一致。
第四條 轉讓價格
4.1 甲方將3.6條轉讓標的整體作價人民幣元(小寫:_________元)轉讓給乙方。
4.2 基于甲乙丁三方對轉讓標的的風險特征已有充分的理解,三方約定,不得以轉讓價格“顯失公平”或“重大誤解”為由,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變更或撤銷本協議。
第五條 價款支付
5.1 在資產競價成交之日起日內,乙方應將4.1條所載價款一次性全數匯到甲方指定的如下賬戶:
收款人名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第六條 資產證明文件的交付、閱讀和理解
6.1 甲方應于乙方履行完畢本協議第5.1條價款一次性全數支付義務之日起三十(30)日內,將資產證明文件交付乙方。
6.2 乙方應在甲方交付資產證明文件時作書面簽收,并將簽收憑證(即本協議附件二)交于甲方。
6.3 甲方交付的資產證明文件(以甲方檔案中現有文件資料為準、為限)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借款協議》;
(2)《擔保協議》;
(3)《放款憑證》;
(4)《債權轉讓協議》;
(5)《催收通知書》,等等。
具體交接的資產證明文件清單詳見本協議附件二。
6.4 本協議附件一《資產轉讓清單》中“債務人名稱或實物資產名稱或權利名稱”一欄中債務人名稱的填寫系甲方按其與貸款剝離銀行所簽《債權轉讓協議》所附“轉讓債權清單”所列示的債務人名稱填寫,其與資產之對應關系及解釋概以甲方內部系統及其理解為準,乙方對此予以認同并于簽署本協議及其附件時已再次對資產與“債務人名稱“的對應關系予以核對并認可,乙方同意不對此提出任何異議。
6.5 本協議附件一《資產轉讓清單》中“原貸款合同編號”一欄的填寫系甲方按其與貸款剝離銀行所簽《債權轉讓協議》所附“轉讓債權清單”所列示的貸款合同號填寫,原貸款合同自身可能并無固有合同編號亦或“原貸款合同編號”與原貸款合同自身固有之合同編號可能并不一致,其編制原理、與資產之對應關系及解釋概以貸款剝離銀行與甲方在雙方《債權轉讓協議》簽署時的理解為準,乙方對此予以認同并于簽署本協議及其附件時已再次對資產與“原貸款合同編號”的對應關系予以核對并認可,乙方同意不對此提出任何異議。
6.6 甲方對其交付的資產證明文件的性質判斷(包括但不限于對于該文件是否能起到資產證明作用的判斷、該文件在法律上是否屬于其在本協議附件二中所歸類別的判斷等)及在本協議附件二中如何在各欄目歸類放置等諸事項業經乙方認可,乙方同意不對此提出任何異議。
6.7 乙方聲明,其對甲方交付的上述資產證明文件已經過充分閱讀,并對以下事實已有充分認識:從甲方受讓的資產是以上述資產證明文件并且僅僅是以上述資產證明文件為依據的。
6.8 除非本協議另有特別約定,甲方完成本協議第六條所約定的資產證明文件的交付義務即視為完成了對乙方的資產交付義務。
第七條 資產轉讓通知
7.1 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規定,甲方或其授權的代理人應于本協議簽署后協助乙方將有關債權資產轉讓事實通知債務人,費用由乙方承擔。
7.2 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甲方在全國或者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發布債權轉讓公告或通知的,即視為甲方已履行了本協議第7.1所述的資產轉讓通知義務,乙、丁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認甲方已履行該義務,并不得提出減少成交款、解除協議或賠償損失等類似要求。
第八條 資產與風險轉移時間
8.1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作為轉讓標的的資產上甲方實際享有的全部權利由乙方享有。
8.2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作為轉讓標的的資產上的風險也同時轉移給乙方。
第九條 與資產有關的從權利的轉移
9.1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與轉讓標的有關的從權利也同時由甲方轉移至乙方。法律法規規定需要且甲方認為根據資產性質和現狀能夠辦理有關手續的,應辦理有關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資產擔保權的轉移
10.1 資產保證合同權利的轉移
(1)對資產的保證擔保,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規定,甲方或其授權的代理人應于本協議簽署后協助乙方通知保證人擔保權轉讓。
(2)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甲方在全國或者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發布債權轉讓公告或通知的,即視為甲方已履行了本協議第10.1第(1)項所述的資產保證合同權利轉讓通知義務,乙、丁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認甲方已履行該義務,并不得提出減少成交款、解除協議或賠償損失等類似要求。
(3)如資產的保證合同約定主債權不可轉讓或只對特定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甲方可與保證人協商,如保證人同意,可另行簽訂資產的保證合同。
10.2 資產抵押合同權利的轉移
(1)對資產的抵押擔保,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規定,甲方或其授權的代理人應于本協議簽署后協助乙方通知抵押人擔保權轉讓。
(2)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甲方在全國或者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發布債權轉讓公告或通知的,即視為甲方已履行了本協議第10.2第(1)項所述的資產抵押合同權利轉讓通知義務,乙、丁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認甲方已履行該義務,并不得提出減少成交款、解除協議或賠償損失等類似要求。
(3)如果抵押合同權利的轉移需要辦理有關手續的,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應給予必要協助,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10.3 資產質押合同權利的轉移
(1)對資產的質押擔保,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規定,甲方或其授權的代理人應于本協議簽署后協助乙方通知質押人擔保權轉讓。
(2)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甲方在全要或者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發布債權轉讓公告或通知的,即視為甲方已履行了本協議第10.3第(1)項所述的資產質押合同權利轉讓通知義務,乙、丁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未明確認可、司法機關或仲裁機關不予認可等)否認甲方已履行該義務,并不得提出減少成交款、解除協議或賠償損失等類似要求。
(3)如果質押合同權利的轉移需要辦理有關手續的,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應給予必要協助,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依法清收保證
11.1 對于受讓的資產,乙方保證在受讓后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清收。
第十二條 陳述與保證
12.1 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甲方是一家經國務院批準成立的收購銀行不良貸款,管理和處置因收購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國有獨資非銀行金融機構。已就本協議項下的資產出讓事宜取得相應權力機構的批準,授權其代表在本協議上簽字,并使甲方受本協議約束。
12.2 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設立并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中國自然人),已就本協議項下的資產受讓事宜取得乙方相應權力機構的批準,授權其代表在本協議上簽字,并使乙方受本協議約束。
(2)乙方保證此次受讓甲方資產不會直接或間接違反財政部下列規定:下列人員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不良資產: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資產公司工作人員、原債務企業管理層以及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等中介機構人員等關聯人。
(3)乙方保證,其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提供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文件或信息,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實的,不存在故意隱瞞和欺騙的情況。
12.3 丁方的陳述與保證
(1)丁方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設立并合法存續的法人,接受甲方的委托對本協議項下資產的轉讓組織競價交易,見證本協議的簽署,辦理成交價款的交割,已就本協議項下資產的轉讓組織競價交易事宜取得丁方相應權力機構的批準,授權其代表在本協議上簽字,并使丁方受本協議約束。
(2)丁方保證,其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提供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文件或信息,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實的,不存在故意隱瞞和欺騙的情況。
第十三條 稅費負擔
13.1 涉及本次資產轉讓及后續付款、交割、過戶(如有)(包括間接過戶時的所有環節)及其他履行事宜發生的所有費和稅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 保密
14.1 基于本次資產轉讓所獲得的對方的任何秘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但根據法律法規應當進行披露的除外。
前述“第三方”包括本協議任何一方的客戶、法人實體、個人或公眾。
14.2 三方一致同意,上述保密義務同樣適用于三方為履行本協議而各自委托的專業機構和人員。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15.1 三方同意,雖然不可抗力為法定的免責事由,但如果三方中任何一方違約,或者三方都違約,違約方均應放棄以發生了不可抗力事件為由要求其他各方(或/和)法院(含仲裁機構)免除自身違約責任的權利。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6.1 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并給乙方、丁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乙方、丁方的實際損失,但是賠償額最高不超過甲方因本協議實際獲得的轉讓價款的百分之零點五(0.5%)。
16.2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即按應付而實際未付的價款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應繼續予以補償,直至補足為止。
(2)乙方逾期付款超過十五日,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其不按本協議約定付款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3)乙方于本協議第十二條12.2款第(2)項所作的有關陳述和承諾如果存在不真實、故意隱瞞或者欺騙等情況,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乙方并應賠償甲方不低于本次轉讓價款的損失。
(4)鑒于甲方和丁方已經向乙方充分披露和說明了資產的指向及風險、瑕疵和缺陷,乙方理應充分注意并合理報價,乙方如嗣后以一定理由(包括但不限于顯失公平或有重大誤解、資產地址有誤、資產未完成有效交付、不能正常行使資產權利等)為由,主張競價無效、撤銷、變更或解除競價、要求減少支付成交款并獲司法機關認可,乙方應立即無條件、不可撤銷地補償甲方不少于成交價款及相應利息的損失。
(5)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其他義務,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
(6)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及/或)乙方在向有關司法機關、仲裁機關或相關債務人、擔保人及其他責任人發出的資產及/或權利轉讓通知(或類似稱謂)中,或者在媒體上發布的該類轉讓公告中,無論其內容如何表述,對于甲乙雙方而言,該類通知或公告的表述及因其所致的有關問題(包括但不限于資產(及/或)權利歸屬、還款義務向誰履行、責任向誰承擔等)與本協議沖突或矛盾的,以本協議為準。如果乙方取得了按本協議不應歸其取得的任何權利、權益、財產、資產等,應該立即將其移交甲方。如果因為乙方的作為或不作為,導致按本協議應歸甲方取得的任何權利、權益、財產、資產等減少或消失的,乙方應立即無條件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16.3 丁方的違約責任:
丁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
第十七條 適用法律
17.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終止、解釋、執行以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國法律。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18.1 三方因履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糾紛應首先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果在一方書面通知另兩方該爭議的存在(要求開始協商)后六十(60)天內,三方仍無法通過協商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依照該會仲裁規則裁決。
第十九條 完整協議
19.1 完整協議
(1)本協議為三方就本協議主題事項達成的完整的和唯一的協議,取代之前三方就本協議主題事項所有口頭或書面的協議、諒解和來往通信中的相關內容。
(2)根據本協議規定形成、作出、簽署、附加的一切協議、文件、授權、報告、清單、認可、承諾和放棄都構成對本協議的附加,并與本協議形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變更、修改或補充
20.1 本協議如有變更、修改或補充,三方需協商一致并簽訂變更、修改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補充,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21.1 任何與本協議有關由協議各方發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訊往來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送達至下述地址或書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的附件
22.1 本協議包括以下附件:
附件一 《資產轉讓清單》
附件二 《資產證明文件清單》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的生效及份數
23.1 本協議經三方簽字(和/或)蓋章后生效。
23.2 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二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或其他組織蓋章):_________
乙方(自然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丁方(法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資產轉讓清單》(略)
附件二 《資產證明文件清單》(略)
不良資產轉讓協議范本 篇2
關于同意________、________轉讓其股份的決議
時間:________
地點:________
出席會議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代表%的股份,決議事項經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通過。
根據股東________、________先生提出轉讓其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份的書面申請,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大會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召開會議。會議中全體股東認真聽取了原股東________、________先生轉讓股份的說明,公司股東會就此問題及相關事宜進行了討論,并作如下決議:
1、同意________先生將所持公司________%的股份,以________萬元轉讓給________先生,批準了________與________先生關于股份轉讓事宜簽訂的協議。
2、同意________先生將所持公司________%的股份,以________萬元轉讓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其中,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購買________%的股份;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購買________%的股份;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購買________%的股份;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購買________%的股份。
3、鑒于股東的變化,股東會決定修改公司章程,并選舉新一屆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選舉股東________、________公司新董事,同時免去________(轉讓股份的原股東)董事、________(轉讓股份的原股東)監事的職務。
4、會議決定根據本次會議精神及《公司法》修改《公司章程》(第次修改)。
5、會議決定委托公司職員________負責擬定相關文件、材料,向省工商局申辦公司變更登記手續,并辦理新設企業的開業登記手續。
股東簽名:________
原股東:________
新增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不良資產轉讓協議范本 篇3
股權資產轉讓協議
本股權轉讓合同由以下雙方在友好協商、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礎上,于年月日在______簽署。
合同雙方: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職務:
受讓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職務:
鑒于:
1.______公司是一家于年___月日在______合法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___”),注冊號為:___
法定地址為:_________;
經營范圍為:
法定代表人:
注冊資本:
2.出讓方在簽訂合同之日為___的合法股東,其出資額為___元,占注冊資本總額的%.
3.現出讓方與受讓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礎上,一致同意出讓方將其所擁有的的%的股權轉讓給受讓方,而簽署本《股權轉讓合同》。
定義:
除法律以及本合同另有規定或約定外,本合同中詞語及名稱的定義及含義以下列解釋為準:
1.股權:出讓方因其繳付公司注冊資本的出資并具有公司股東資格而享有的中國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賦予的任何和所有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對于公司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2.合同生效日:指合同發生法律效力、在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日期。
3.合同簽署之日:指合同雙方在本合同文本上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
4.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公司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5.合同標的:指出讓方所持有的公司的___%股權。
6.法律、法規:于本合同生效日前(含合同生效日)頒布并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和由___人民共和國政府及其各部門頒布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章、辦法以及其他形式的規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法》等。
第一章股權的轉讓
1.1合同標的
出讓方將其所持有的公司___%的股權轉讓給受讓方。
1.2轉讓基準日
本次股權轉讓基準日為___年月日。
1.3轉讓價款
本合同標的轉讓總價款為___元(大寫:整)
1.4付款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受讓方應向出讓方支付全部轉讓價款。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全部款項后個工作日內向受讓方開具發票,并將該發票送達受讓方。
第二章聲明和保證
2.1出讓方向受讓方聲明和保證:
2.1.1出讓方為合同標的的唯一合法擁有者,其有資格行使對合同標的的完全處分權。
2.1.2本合同簽署日前之任何時候,出讓方未與任何第三方簽定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未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許的方式對合同標的進行任何形式的處置,該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質押、委托管理、讓渡附屬于合同標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2.1.3本合同簽署日后之任何時候,出讓方保證不會與任何第三方簽訂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會采取任何法律允許的方式對本合同標的的全部或部分進行任何方式的處置,該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質押、委托管理、讓渡附屬于合同標的的部分權利。
2.1.4在本合同簽署日前及簽署日后之任何時候,出讓方保證本合同的標的符合法律規定的可轉讓條件,不會因出讓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響股權轉讓法律程序的正常進行,該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依法對本合同標的采取凍結措施等。
2.1.5出讓方保證根據本合同向受讓方轉讓合同標的已征得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
本合同生效后,積極協助受讓方辦理合同標的轉讓的一切手續,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改組董事會、向有關機關報送有關股權變更的文件。
出讓方保證其向受讓方提供的___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財務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公司工商登記情況、資產情況,項目開發情況等均為真實、合法的。
2.1.6出讓方保證,在出讓方與受讓方正式交接___股權前,___所擁有的對其開展正常生產經營至關重要的政府許可,批準,授權的持續有效性,并應保證此前并未存在可能導致鈣等政府許可、批準、授權失效的潛在情形。
2.2受讓方向出讓方的聲明和保證:
2.2.1受讓方在辦理股權變更登記之前符合法律規定的受讓合同標的的條件,不會因為受讓方自身條件的限制而影響股權轉讓法律程序的正常進行。
2.2.2受讓方有足夠的資金能力收購合同標的,受讓方保證能夠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轉讓價款。
第三章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出讓方喪失其對___%的股權,對該部分股權,出讓方不再享有任何權利,也不再承擔任何義務;受讓方根據有關法律及___章程的規定,按照其所受讓的股權比例享有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3.2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日內,出讓方應負責組織召開股東會、董事會,保證股東會批準本次股權轉讓,并就___章程的修改簽署有關協議或制定修正案。
3.3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出讓方應與受讓方共同完成___股東會、董事會的改組,并完成股權轉讓的全部法律文件。
3.4在按照本合同第3.3條約定完成本次股權轉讓的全部法律文件之日起日內,出讓方應協助受讓方按照國法律、法規及時向有關機關辦理變更
登記。
3.5___所負債務以______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___年月日出具的審計報告(附件1)為準。如有或有負債,則由出讓方自行承擔償還責任。受讓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出讓方亦不得以資產承擔償還責任。
3.6出讓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日內,負責將本次股權轉讓基準日前資產負債表(附件2)中所反映的全部應收債權收回公司。
第四章保密條款
4.1對本次股權轉讓合同中,出讓方與受讓方對所了解的全部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出讓方、受讓方、___的經營情況、財務情況、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等全部情況,出讓方與受讓方均有義務保密,除非法律有明確規定或司法機關強制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對外公開或使用。
4.2出讓方與受讓方在對外公開或宣傳本次股權轉讓事宜時,采用經協商的統一口徑,保證各方的商譽不受侵害,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對外發表有關本次股權轉讓的言論、文字。
第五章合同生效日
5.1下列條件全部成就之日方為本合同的生效之日:
5.1.1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后,自本合同文首所載日期,本合同即成立。
5.1.2出讓方應完成本合同所約定出讓方應當在合同生效日前完成的事項。
受讓方應完成本合同所約定受讓方應當在合同生效日前完成的事項。
股東會批準本次股權轉讓。
出讓方按本協議第3.6條約定將在本次股權轉讓基準日前___資產負債表中所反映的全部應收債權收回公司。
第六章不可抗力
6.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預知、無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并且事件的影響不能依合理努力及費用予以消除。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戰爭或國際商事慣例認可的其他事件。
6.2本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而無法全部或部分地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時,該方可暫停履行上述義務。暫停期限,應與不可抗力事件的持續時間相等。待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后,如另一方要求,受影響的一方應繼續履行未履行的義務。但是,遭受不可抗力影響并因此提出暫停履行義務的一方,必須在知悉不可抗力事件之后___天內,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告知不可抗力的性質、地點、范圍、可能延續的時間及對其履行合同義務的影響程度;發出通知的一方必須竭其最大努力,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和可能造成的損失。
6.3如果雙方對于是否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產生爭議,請求暫停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應負舉證責任。
6.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七章違約責任
7.1任何一方因違反于本合同項下作出的聲明、保證及其他義務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此賠償責任應包括對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對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訴訟費用、律師費)
7.2如出讓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一項義務、聲明和保證,須向受讓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轉讓價款總額的___%.如果導致受讓方無法受讓合同標的,則出讓方應向受讓方退還已支付的所有款項,并賠償受讓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讓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訴訟費用和律師費)
7.3如受讓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一項義務、聲明和保證,須向出讓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轉讓價款總額的___%.如果造成出讓方損失的,則受讓方應向出讓方賠償出讓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出讓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訴訟費用和律師費)
7.4若受讓方在合同生效日之后非依法單方解除合同,則出讓方有權要求受讓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轉讓價款總額的___%.若出讓方在合同已生效之后非依法單方解除合同,則受讓方有權要求出讓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轉讓價款總額的___%.
7.5在本合同生效后___個月內出讓方未能協助受讓方共同完成股權轉讓的全部法律手續(包括但不限于變更登記等),受讓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出讓方應向受讓方退還已支付的所有款項,并賠償受讓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讓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訴訟費用和律師費)
7.6根據本協議第3.5條規定,___所負債務以___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___年月日出具的審計報告為準。如有或有負債,則由出讓方自行承擔償還責任。若債權人要求___依法承擔償還責任且公司也已實際履行給付義務的,則出讓方應在公司履行給付義務之日起___日內,將全部款項支付給公司。若出讓方在本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將全部款項支付給公司,則雙方同意由出讓方就未支付部分按本次轉讓___%股權的轉讓價格標準折算己方所持有的相應股權轉讓給受讓方,出讓方未支付部分款項由受讓方向公司支付。
7.7根據本協議第七章各條款的約定,出讓方應向受讓方支付違約金的,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發出的支付通知之日起___日內,按本協議第七章規定的違約金標準將全部違約金支付給受讓方。若出讓方未能在本條規定期限內將全部違約金支付給受讓方,則雙方同意由出讓方就未支付的違約金按本次轉讓___%股權的轉讓價格標準折算己方所持有的公司的相應股權轉讓給受讓方。
7.8根據本協議第七章各條款的約定,受讓方應向出讓方支付違約金的,受讓方應在收到出讓方發出的支付通知之日起___日內,按本協議第七章規定的違約金標準將全部違約金支付給出讓方。若受讓方未能在本條規定期限內將全部違約金支付給出讓方,則雙方同意由受讓方就未支付的違約金按本次轉讓___%股權的轉讓價格標準折算己方所持有的___公司的相應股權轉讓給出讓方。
第八章其他
8.1合同修訂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須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署。修改的部分及增加的內容,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8.2可分割性
如果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有管轄權的法院、仲裁機構認定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效力的,其他條款繼續有效。
8.3合同的完整性
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的全部陳述和協議,并取代雙方于合同簽字日前就本合同項下的內容所作的任何口頭或者書面的陳述、保證、諒解及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本合同中未訂明的任何陳述或承諾不構成本合同的基礎;因此,不能作為確定雙方權利和義務以及解釋合同條款和條件的依據。
8.4通知
本合同規定的通知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以書寫,并以___郵寄、圖文傳真或者其他電子通訊方式送達。通知到達收件方的聯系地址方為送達。如以郵寄方式發送,以郵寄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使用圖文傳真時,收到傳真機發出的確認信息后,視為送達。
8.5爭議的解決
雙方應首先以協商方式解決因本合同引起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以協商方式解決爭議,則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8.6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___年月日出具的___公司的審計報告。
公司于___年月日出具的公司資產負債表。
8.7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持份,___存檔___份,交有關機關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雙方簽字蓋章:
出讓方:______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或授權代表)
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