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項目委托開發合同(精選3篇)
房地產項目委托開發合同 篇1
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系由-------公司與乙方合作投資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甲方已獲得了-------房地產項目的開發權。
2.項目概況:-------房地產項目規劃占地面積約-------畝,建設用地面積約-------畝,代征地面積約-------畝,容積率約 .
3.根據乙方與-------公司于-------年-------月-------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中約定:乙方應協助甲方盡量以協議出讓的方式取得-------房地產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如該地塊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招投標(掛牌),乙方承諾以等同于協議出讓的價格條件協助甲方獲得-------房地產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
4.甲方經公司董事會決定,將開發-------房地產項目的所有政府批準文件及征地手續,包括土地補償、拆遷、安置等工作,委托乙方進行辦理。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1條 委托事項
1.1 授權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取得開發-------房地產項目的所有政府文件的批復及項目征地、農民的安置補償、拆遷等事宜。 第2條 委托費用
2.1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乙方完成第1條
1.1款委托事項的委托費用適用包干原則,多不退少不補。
2.2 第1條
1.1款委托事項,即-------房地產項目的.委托費用按照建設規劃用地每畝-------萬元人民幣、規劃代征用地每畝-------萬元人民幣的標準計算,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委托費用共計-------萬元人民幣。
2.3 甲方支付的-------房地產項目的委托費用,包含征地補償費、拆遷費、青苗補償費,該費用應計入甲方的成本。
2.4 除上述所列費用之外產生的其他開發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建設成本、管理費用等,由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股東按照股權比例分別承擔。 第3條 委托時間
3.1 開始時間:甲方原股東-------向-------轉讓股權完成的時間為準,即以甲方辦理完畢工商變更登記,取得新的營業執照為委托事項開始之日。
3.2 完成時間:在-------年-------月-------日之前完成本合同第
1.1款約定的委托事項。 第4條 付款時間
4.1 -------房地產項目的委托費用,由甲方按照實際征地交款(不包括土地出讓金)的時間和金額予以按期足額支付。用款時乙方需提前申請用款,并將用款時間、用途填寫清楚,甲方應按照急款急用、不影響項目開發進度的原則及時審核、及時支付。 第5條 委托溢價
5.1 經甲方財務核算,若-------房地產項目的利潤已經超過-------萬元(不含-------萬元)時,甲方應在財務報告出具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支付利潤的-------%.
5.2 經甲方財務核算,若-------房地產項目的利潤在-------萬元(含-------萬元)以下時,甲方應按向乙方支付實際利潤的-------%. 第6條 違約責任
6.1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協議,應按委托費用總額的1%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委托包干費用的,應每日按當期應付費用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天,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萬元人民幣,乙方有權不退還已為該項目支付的全部款項。若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賠償款。
6.3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3條的約定完成委托事項,甲方除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按委托費用總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是因為甲方逾期支付委托費用導致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委托事項的,應相應的免除乙方的違約責任。
6.4 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完成委托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按投資股權比例所分配的利潤中予以直接扣除。
6.5 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為無效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則由雙方按責任大小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 第7條 爭議的解決
7.1 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的,應首先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仲裁裁決書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8條 其他
8.1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蓋章后,自乙方與-------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生效之日起生效。 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
房地產項目委托開發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項目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項目占地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質為:_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復為依據。
2.該片土地使用權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______.
第三條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
(1)擬建__________工程,規劃占地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塊__________端。
(2)擬建__________工程,規劃占地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塊__________端。
第四條合作方式
1._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設資金。
2.項目工程完成后按本協議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_,產權隨分得物業各方所有。
3.合作開發項目總投資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于合作開發項目占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辦理項目報建等手續,建筑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4.總投資資金籌措:甲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
__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分次出__________資,每次出資_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后由_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時間付款。
(1)在本協議簽署后__________日內,__________方向_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_萬元;
(2)在本協議簽署后__________日內,__________方向_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占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占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4)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項目的資源供應。
(5)甲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七條承包發包工作安排
合作項目由第三方承包開發建設,在甲方辦理前期手續時,乙方應給予必要協助。
第八條工程管理
1.本協議簽署后,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織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2.管理辦公室按前述第六條、第七條職責規定,具體協調、落實。
第九條物業交付
1.合作開發物業應于竣工后交付使用,合作項目應取得《建設工程質量核驗證書》。
2.合作開發物業竣工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承包商、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
第十條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戶
1.本協議簽署后應報送__________(合作項目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規定確定合作項目性質物業的產權歸屬,即甲方分得__________的產權,乙方分得__________的產權。
2.按法律及政策規定,乙方分得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為乙方的手續。
此項手續由甲方負責協調辦理。
第十一條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范圍: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
4.利潤分配:__________
第十二條保證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__行開戶管理。
2._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_擔保。
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_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十三條房屋的維修及管理:__________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
第十五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六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
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為__________年。
第十七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釆用_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
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釆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__________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九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
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
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
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三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地產項目委托開發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負責甲方開發的位于*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獨家策劃代理工作,特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 委托策劃代理工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負責本項目前期策劃、營銷策劃、廣告策劃、銷售代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 委托策劃代理工作期限
委托期限由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項目交付使用后三個月止。
第三部分 委托策劃代理工作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策劃代理之部分為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商鋪、住宅等可銷售物業,可銷售面積約為40000平方米。
第四部分 甲方的責任與權利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項目所有相關證明文件及策劃代理過程中所需的資料,并確保一切資料的及時性、有效性、合法性和準確性。
二、甲方負責本項目策劃代理過程中營銷推廣所需費用,其中包括但不僅是所列部分:
(一)各種廣告推廣、銷售道具、建筑景觀及戶型效果圖及有關銷售資料的制作、派發及發布等費用。
(二)各類公關活動所需的展示場地(包括售樓部、展示會等)及有關設備的租用、布置、水電費、電話費等費用,以及視項目需要赴外地進行營銷活動所需的費用。
(三)廣告制作費:本項目的廣告制作由甲方直接與制作公司簽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制作方付款。
(四)廣告發布費:本項目的廣告發布由甲方與媒體單位直接簽署發布合同,由甲方直接向發布方付款。
三、全案廣告推廣費用控制在本項目可銷售總額的1%左右,分期投入。詳細廣告計劃及費用由乙方分階段提交,在征得甲方確認后執行。
四、甲方負責收取定金、購房款,負責合同的登記備案、銀行按揭審批手續及辦理產權。
五、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策劃代理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策劃代理活動進行全程監控,對策劃案享有獨家使用權。
七、若乙方違約或不能按時完成本項目的策劃代理工作,甲方有權按約終止合同。
第五部分 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乙方按項目實際進展進行相關的策劃代理工作,其中包括但不僅是所列部分或視項目 實際情況進行增減:
一、前期策劃
(一)市場調研
1、**縣房地產市場現狀分析。
2、**縣主要路段商業狀況。
3、消費型商業業態分析。
4、現有商城營運現狀分析。
5、典型業態經營現狀分析。
6、住宅市場情況。
7、潛在客戶市場調查分析。
(二)項目定位
1、項目所在地塊的優劣勢、機會點與威脅點分析。
2、項目產品定位。
3、項目概念定位
4、目標客戶市場定位
5、項目定價范圍建議
(三)產品優化建議
1、參與項目總平規劃討論。
2、參與建筑風格方案討論及建議。
3、參與戶型平面方案討論及建議。
4、參與配套設施方案討論及建議。
二、營銷策劃
(一)項目營銷總體策略;
(二)項目階段性營銷計劃;
(三)入市時機選擇;
(四)銷售分期控制;
(五)價格定位及策略;
三、廣告策劃
(一)項目推廣口號
(二)項目賣點整合包裝
(三)整體廣告計劃
(四)廣告預算及媒體組合
(五)項目形象策劃
1、項目基本形象設計:
(1)標志
(2)標準字
(3)標準色彩
(4)標準組合
2、項目標志形象應用設計:
(1)內部應用:名片、信封、信簽、識別卡、文件袋、賀卡、水杯、手提袋;
(2)銷售中心:裝修建議及展板設計;
(3)戶外應用:工地圍墻、引導旗、車體、廣告牌等
(六)傳播工具的創意與設計:
1、樓書創作(創意、文案、設計)
2、折頁及海報創作(創意、文案、設計)
3、報廣創作(創意、文案、設計)
4、廣播、電視稿文案等
四、銷售代理
(一)建立銷售隊伍,依合同授權范圍內執行銷售行為
(二)銷售文件及管理文件的制訂
(三)銷售道具使用
(四)銷售人員培訓
(五)制訂銷控計劃
(六)銷售執行的內部協調程序
(七)客戶資源庫的建立
(八)售后服務機制建立
(九)定期報送各項統計報表
五、乙方針對本項目成立項目組,并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項目各階段策劃、計劃、文案、創意由乙方本部負責,項目經理主持本項目具體運作和計劃實施。項目組人員構成:項目經理(兼現場經理)壹名、策劃壹名、文案壹名、平面設計壹名、現場主管壹名、文檔管理專員壹名、置業顧問數名。除策劃、文案、平面設計外,其他人員長駐項目所在地,并根據項目需要,適時不定期另行派遣人員到協助工作。乙方自行負責項目組的辦公費用及其人員工資等各項開支。
六、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每月的銷售情況統計分析。
七、乙方獨家享有本項目的“”策劃代理的署名權。
八、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如期向甲方收取策劃代理費。
第六部分 本項目正式開盤銷售的基本條件
甲方取得本項目的預售許可證及相關法律文件,且整體銷售準備工作已完成。 第七部分策劃代理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一、策劃代理收費標準
甲方同意乙方按本項目商鋪、住宅等可銷售總額的百分之二(2%)收取策劃代理費。成交金額以客戶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上的金額為準。除物業管理用房外,其它任何形式的銷售成交都列入計算策劃代理費的金額。
二、策劃代理費計算及提取方式
(一)在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同意在每月30日先按人民幣10000元/月的標準預付給乙方,直至本項目開盤正式銷售當月止,期間所產生的預付款從乙方第一期所提取的策劃代理費中扣除。
(二)本項目正式開盤銷售后,乙方策劃代理費按月結算。在購房者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支付定金,即視為乙方銷售代理成功,并計入銷售目標考核業績。在甲方收到購房者支付的首期購房款(不低于合同總額的30%)時,即可進行策劃代理費的結算,其結算金額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總價金額進行計算。
(三)乙方總體銷售目標是本項目可銷售面積(不含二層商鋪)的90%以上,策劃代理費的提取比例與銷售業績掛鉤:
1、乙方銷售目標表(按可售面積計算,不含二層商鋪):
階 段 時 間 銷售目標
第一階段 項目開盤后45天內 可售面積的30%
第二階段 項目結構封頂30天內 可售面積的50%
第三階段 項目交付使用后90天內 可售面積的90%
2、 乙方策劃代理費的提取比例:
階 段 完成的銷售面積比例 提取比例
第一階段 可售面積的50%前 已結算策劃代理傭金的60%
第二階段 可售面積的51-89% 已結算策劃代理傭金的90%
第三階段 可售面積的90%以上 已結算策劃代理傭金的100%
(四)二層商業部分不列入銷售目標考核,甲方按實際銷售合同金額的2%向乙方支付策劃代理費。
(五)策劃代理費付款時間:策劃代理費每月結算一次。在每月的30日,雙方結算當月的款項,在次月的5日前雙方予以確認,在確認結算單后5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應付策劃代理費。
(六)若已交定金的客戶違約,其定金由甲方沒收,甲方應將沒收總額的50%作為乙方該次的策劃代理費(同時不重復計算該次成交的按2%提取的策劃代理傭金)。
三、溢價款(不含二層部分)的結算、分成比例、提取時間的約定
(一)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定價策略所制定的各期銷售底價表,經甲、乙雙方確認后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更改,并作為計算溢價款的依據。
(二)本項目之成交金額須在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以上。若因特殊情況,甲方認可以低于底價出售,可視為底價銷售,統計溢價部分時的銷售金額以底價計算。
(三)本項目實際成交總額超出雙方確認的以銷售底價表計算的總額部分(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未售部分的單元以底價表金額視為實際成交金額)視為溢價。
(四)本項目之溢價部分,甲、乙雙方按8:2比例分配。
(五)溢價款的結算及支付時間: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的五個工作日內,雙方進行溢價款的結算,在結算后的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應得溢價款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八部分 雙方工作原則
一、甲、乙雙方已確認的策劃代理計劃,在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對方的許可下不 得變更,否則產生的責任由變更方負責。若需修改已確認的文件,需事先征得對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二、甲方指定項目負責人為 ,乙方指定項目負責人為 。甲、乙雙方指令性文件均需項目負責人簽字,雙方負責人對遞交的文件負責。雙方項目負責人若有更改,需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三、乙方分階段向甲方提交 “項目工作計劃”,“項目工作計劃”將確定每一階段的執行項目計劃。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對乙方提交之“項目工作計劃”進行核準確認,并由本項目負責人簽字后送交乙方。乙方依據甲方負責人簽署的“項目工作計劃” 開展工作。
四、在委托期限內,甲、乙雙方收到對方提供的意見及文件時,應在要求期限內就對方意見做出答復。若因對方未能在規定日期內提交書面答復,致使本項目工作產生延誤,并造成實際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
五、甲、乙雙方對本項目的策劃代理方案均負有對外保密責任。
第九部分 違約責任及合同終止
一、雙方按本合同約定享受權利與承擔義務,任何一方違約均要承擔違約責任。
二、若甲方未按規定的建筑標準、質量及交房日期將房屋交付使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三、如因甲方與發布、制作單位產生糾紛而導致媒體發布及廣告工具制作不能按計劃完成,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不得委托其它公司或個人從事本項目的策劃代理活動。
五、若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策劃代理工作無法進行或完成,甲方應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給乙方作為補償金。若因乙方違約而導致本合同提前終止,乙方也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給甲方作為補償金。
六、甲方應如期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及時間付款,若甲方延期支付策劃費用超過10個工作日,甲方應按應付款額的每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七、在策劃代理期間,若乙方連續兩期未能完成預定的銷售目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八、由于乙方在策劃過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外界糾紛概由乙方負責。
九、合同期限內,乙方享有獨占、排它的本項目廣告媒體上的策劃代理署名權。非經甲、乙雙方許可,其它任何個人或單位不得冠以“策劃代理”等有關或同類字樣。
十、委托期的延續或終止在委托期限完結前14天內決定。
第十部分 其他事宜
一、在條件成熟時,本項目的總平圖、建材設備及配套設施表、工程進度表、銷售底價表由雙方加蓋公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標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解決。
三、本合同正文共6頁,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其他未盡事宜另行協商,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章: 代表人簽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