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委托出售合同(精選6篇)
房地產委托出售合同 篇1
委托人(出售方): (簡稱甲方)
受托人(中介方): (簡稱乙方)
注意:雙方當事人必須使用與其身份證(或營業執照)一致的姓名(名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產委托出售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本條為訂立合同的依據與目的。
第一條 委托出售房屋概情及價格
1、甲方委托出售的房地產座落___________;
2、產權人(含共有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面積___________;
4、價格不低于___________;
5、一并出售的附屬物包括___________。
該條內容是對房屋基本狀況的描述。其中所有權人、共有人、房屋座落、面積的填寫內容須與產權證與土地使用證所載一致。其中要注意在權證上不列名的共有狀況。如夫妻共有,房改房中的家庭共有。受托方應要求委托人如實提供情況,并取得共有人的書面同意。如有附屬物一并出售,須一一列明。價格條款須明確,可約定總價,也可約定單價。
第二條 甲方委托事項為下列第_________項(可選擇)
1、 介紹購房人并促成簽訂交易合同;
2、 代收轉交購房款;
3、 委托乙方辦理房屋轉讓后的轉移登記手續。
該條委托事項當事人可根據需要單選一項,也可同時選擇多項。
第三條 委托方式與期限為下列第_________項(可選擇)
1、 甲方僅委托乙方出售上述房產;
2、 甲方可以委托其他人出售上述房產;
3、 乙方應當于___________日內完成第二條第1事項,逾期本合同終止。
該條規定是對委托方式的限定。即是否是獨家委托。如為獨家委托,則當事人選擇1,或1和 3,并確定委托期限。如非獨家委托,則選擇2,并確定委托期限。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乙方要求查驗房地產權屬證書、身份證件及相關文件或核實房屋狀況的,甲方不得拒絕、隱瞞,并保證委托出售的房屋無權利瑕疵。
2、委托方式為第三條第1項的,則不得再委托他人出售。
3、委托方式為第三條第2項的,委托他人時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4、對乙方的中介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5、不得在委托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后滿_________日內與乙方介紹的客戶私下洽談并簽約。
6、委托乙方辦理第二條第3項事宜的,甲方應當另行出具經公證或律師見證的授權委托書。
該條是委托方的義務。1是委托方須將其所有房屋真實情況如實告知受托人,尤其是有瑕疵的情況(含權利瑕疵與房屋本身的瑕疵)。如是否有查封等情況,保證提供的資料是真實、合法的。2是獨家委托的,不能再行委托他人。3是非獨家委托的,委托方應及時將已委托的情況通知受托人。4是對受托人的服務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如看房時提供必要的便利等。5是在委托有效期限內(期限屆滿的日期當事人須約定,以防委托人與客戶故意不成交,以利于其事后交易。)不得以“跳單”為目的,與受托人介紹的客戶私下簽約。6是如委托辦理轉移登記的,須同意辦理公證或見證手續。
凡委托人違反該條約定的義務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給受托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簽訂本合同前已向甲方出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文件。
2、非甲方原因未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第3項事宜的,不收取任何費用。
3、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第1項事宜前,不向甲方收取任何預付費用。
4、如實報告房價,不賺取差價。
5、收取費用開具合法規范的發票。
6、不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移交的房地產權屬證書。
7、對甲方的經濟情況、個人信息、商業秘密等保守秘密。
該條是受托人的義務。1,作為中介企業,乙方應于其經營場所懸掛其合法經營的資格、資質證書。2、3,依據居間合同的規定,在促成委托人交易成功前,不得收取傭金。因此非因委托人的原因,交易手續未辦理成功的,不收取任何費用。如因交易另一方的原因,未能辦成手續的,不能收取中介費。但可收取因促成交易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對于委托售房的,在交易未成功前,不得收取預付費用。4是對“吃差價”的限制。5是要求開具正規發票。6是任何情況下不得扣押甲方移交的房地產權屬證書。尤其是在委托失敗,或有糾紛的情況下,應該通過法律途徑解決。7是受托人對在中介過程中所了解的委托人的個人情況與資料負有保密義務。凡委托人違反該條約定的義務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給受托人造成損失的,導致可能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傭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1、乙方依約定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第1事項的,乙方的傭金為售房款的___________%,甲方應于交易合同簽訂后___________日內支付給乙方:
2、乙方依約定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第3事項的,按人民幣___________元收取代理服務費,甲方應于房屋產權登記部門受理登記申請后___________日內支付給乙方。
該條是傭金的規定。1是當事人應在空格中填寫清楚傭金標準與支付日期。2是代收費用應依規定在空格中約定支付的日期。尤其注意在錢款的往來中,每筆均須有交付的書面手續。據此可與最后結算的憑據相對應。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因甲方的過錯導致合同無效或被解除的,不得向乙方索回傭金及代理費;
2、與乙方介紹的購房人串通,撇開乙方私下簽訂合同的,仍應當支付約定的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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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委托出售合同(示范文本) 委托人(出售方): (簡稱甲方) 受托人(中介方): (簡稱乙方) ▲注意:雙方當事人必須使用與其身份證(或營業執照)一致的姓名(名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3、承諾僅委托乙方,又委托他人售房的,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約定傭金_______%的違約金;
4、未承諾僅委托乙方,但委托他人售房未及時告知乙方的,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約定傭金_______%的違約金;
5、未按約定期限支付傭金或代理費的,每逾期一日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約定傭金或代理費_______%的違約金;
6、無正當理由怠于履行協助義務的,應當向乙方支付相對于約定傭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導致委托事項無法完成的,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約定傭金或代理費_________%的違約金。
該部分是委托人的違約責任。1、2是其過錯或“跳單”可導致喪失傭金與代理費。3、4是違反獨家委托約定的,或雖為多家委托,但未將委托情況及時通知的,應在空格中確定一定比例的違約金。5、6是逾期支付,或是不積極或拖延履行協助義務,或由此導致委托事項無法完成的,應在空格中約定違約金。6的后一空格應比前一空格性質嚴重,因此,違約金比例可略高于前一空格。
二、乙方違約責任:
1、擅自提高委托出售的房價,導致在約定期限內未能售出房屋的,按房價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不如實報告房價,擅自賺取差價的,以賺取差價的一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違反第五條規定的其他義務的,應當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該部分是受托人的違約責任。1是未經委托人同意提高售價,因此阻礙成交的在空格中確定明確的違約金比例。2是違約賺取差價須以該差價一倍支付違約金。3是違反其他合同義務的責任,該違約金為確定數額。
第八條 委托期限
此委托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屆滿,若甲方未提出終止合同的書面要求,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_________個月。順延期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該條為合同有效期限的約定。必須明確填寫日期。順延期限可選擇。可順延,也可不順延。如選擇順延,則明確時間,否則,將空格劃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________項進行解決:
1、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該條對糾紛的解決提供了工商管理部門調解的解決渠道。除此而外,也可選擇,但只能選其中之一。如選1項,須明確指定某仲裁委員會。如選擇南京市仲裁委員會。須注意的是如果選擇了仲裁,則當事人放棄了向法院起訴司法救濟的權利。
第十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如有內容變更或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補充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補充協議因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因此,須三方當事人簽章。簽署日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收執________份,乙方收執________份。
該條約定當事人簽章后生效。如有一方不簽章,則不生效。
甲方: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營業執照注冊號:
委托代理人: 資質證書編號:
聯系電話: 執業經紀人:
住址: 執業經紀人資格證書編號:
郵編: 聯系電話:
房地產委托出售合同 篇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房地產委托出售事宜,在誠實信用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出售的房地產
1.甲方委托出售的房地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2.產權人(含共有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4.一并出售的附屬物包括__________。
第二條 出售價格
出售價格不低于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___)。
第三條 委托事項
1.介紹購房人并促成簽訂交易合同。
2.代收轉交購房款。
3.委托乙方辦理房屋轉讓后的轉移登記手續。
第四條 委托方式為以下第_____種:
1.甲方僅委托乙方出售上述房產。
2.甲方可以委托其他人出售上述房產。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乙方要求查驗房地產權屬證書、身份證件及相關文件或核實房屋狀況的,甲方不得拒絕、隱瞞,并保證委托出售的房屋無權利瑕疵。
2.委托方式為第四條第1款的,則不得再委托他人出售。
3.委托方式為第四條第2款的,委托他人時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4.對乙方的中介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5.不得在委托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后滿______日內與乙方介紹的客戶私下洽談并簽約。
6.委托乙方辦理第三條第3款事宜的,甲方應當另行出具經公證或律師見證的授權委托書。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
1.簽訂本合同前已向甲方出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文件。
2.非甲方原因未完成本合同第三條第3款事宜的,不收取任何費用。
3.完成本合同第三條第1款事宜前,不向甲方收取任何預付費用。
4.如實報告房價,不賺取差價。
5.收取費用開具合法規范的發票。
6.不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移交的房地產權屬證書。
7.對甲方的經濟情況、個人信息、商業秘密等保守秘密。
第七條 傭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1.乙方依約定完成本合同第三條第1款事項的,乙方的傭金為售房款的___%,甲方應于交易合同簽訂后______日內支付給乙方。
2.乙方依約定完成本合同第三條第3款事項的,按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___)收取代理服務費,甲方應于房屋產權登記部門受理登記申請后_____日內支付給乙方。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因甲方的過錯導致合同無效或被解除的,不得向乙方索回傭金及代理費。
2.與乙方介紹的購房人串通,私下簽訂合同的,仍應當支付約定的傭金。
3.承諾僅委托乙方,又委托他人售房的,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約定傭金__%的違約金。
4.未承諾僅委托乙方,但委托他人售房未及時告知乙方的,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約定傭金_____%的違約金。
5.未按約定期限支付傭金或代理費的,每逾期一日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約定傭金或代理費_____%的違約金。
6.無正當理由怠于履行協助義務的,應當向乙方支付相對于約定傭金______%的違約金;導致委托事項無法完成的,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約定傭金或代理費______%的違約金。
第九條 乙方違約責任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提高委托出售的房價,導致在約定期限內未能售出房屋的,按房價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不如實報告房價,擅自賺取差價的,以賺取差價的_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違反第五條規定的其他義務的,應當向甲方支付_____元的違約金。
第十條 委托期限
此委托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屆滿,若甲方未提出終止合同的書面要求,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_____個月。順延期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一條 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二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委托出售合同 篇3
委托人(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受托人(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注意:雙方當事人必須使用與其身份證(或營業執照)一致的姓名(名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產委托出售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本條為訂立合同的依據與目的。
第一條 委托出售房屋概情及價格
年 月 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屆滿,若甲方未提出終止合同的書面要求,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_________個月。順延期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該條為合同有效期限的約定。必須明確填寫日期。順延期限可選擇。可順延,也可不順延。如選擇順延,則明確時間,否則,將空格劃去。
第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________項進行解決:
1、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該條對糾紛的解決提供了工商管理部門調解的解決渠道。除此而外,也可選擇,但只能選其中之一。如選1項,須明確指定某仲裁委員會。如選擇南京市仲裁委員會。須注意的是如果選擇了仲裁,則當事人放棄了向法院起訴司法救濟的權利。
第三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如有內容變更或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補充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補充協議因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因此,須三方當事人簽章。簽署日期。
第四條 合同生效。
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收執________份,乙方收執________份。
該條約定當事人簽章后生效。如有一方不簽章,則不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執業經紀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業經紀人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委托出售合同 篇4
第一條 甲方所售房屋權證號及座落位置、結構、層次、面積、附屬設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 號”,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 號”;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無錫___ 市______ 路______ 號,為______ 結構;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積______ 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屬設施為______ 。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___ 拾___ 萬___ 仟___ 佰元整;
2、 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稅費由 方負擔。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第四條 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在房地局交易所辦理完過戶手續后 ___ 日內,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則房屋交付時間可據實予以延長。
第五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并向甲方支付購房款10%違約金。
第六條 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將房屋及時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并向乙方支付房價10%的違約金。
第七條 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三份交有關部門存檔。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委托出售合同 篇5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
立契約人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地產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座落在的房地產(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平方米)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地產。
二、甲、乙雙方議定得上述房地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元(¥: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付清房款,即人民幣(大寫)元(¥: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同時將該處房產證、土地使用證、該套住房的現有證件及相關手續轉給乙方,房屋轉給乙方時,其建筑物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并轉移給乙方。
三、辦理過戶手續,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提供過戶過程中的一切便利,若因甲方不積極配合,乙方造成房產不能正常過戶,甲方應無條件將購房款如數退還給乙方,有甲方將房屋收回,但是,收回房屋應該依據收回時的市場差價補償乙方。
四、甲方應該保證該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等沒有任何糾紛,否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負責處理到位。
五、在辦理房產證、土地證過戶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有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六、房屋轉讓后,自轉讓之日起,有關因使用該房產涉及的水、電、暖等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本契約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契約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委托出售合同 篇6
委托人甲(名字名稱)
居間方(名稱)
委托人乙(名字名稱)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上海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當事人約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托人甲是指委托居間方出售或出租房屋的當事人;本合同所稱的委托人乙是指委托居間方買入或承租房屋的當事人;本合同所稱的居間方是指為委托人提供居間服務,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
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居間是指居間方向委托人報告訂立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傭金的經營行為。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并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
接受委托從事房地產居間業務的組織以及提供服務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
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托人訂立本合同。
委托人在委托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托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居間方)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托人甲應當充分了解居間方提供居間服務的有關服務范圍、內容,以及承諾的事項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并仔細查閱居間方提供的書面告知資料及向居間方真實告知委托的房地產情況,委托人乙應當實地勘查居間方提供的房地產及了解各項服務內容。
五、訂立合同時,委托人應當明確委托事項,詳細了解與核對合同的條款、履行合同的時間、支付傭金的方式和數額、發生違約的退賠與補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等。
對居間方提供的咨詢以及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疑問,可以向房地產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征詢或核查。
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三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后,委托人與居間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
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爭議;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托人先行購買本合同并仔細閱讀。
八、本合同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不得翻印。
甲方:
乙方: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