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貸款發放服務協議(通用3篇)
委托貸款發放服務協議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為了更好地融通各單位自主運用,暫時閑置的資金,保證資金安全,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經_________(甲方)和_________(乙方)協商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愿將自主使用的資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存入乙方,開立委托貸款基金存款專戶,用于甲方指定的貸款項目,乙方負責在存入的資金額度內發放委托貸款。
第二條 貸款用途:此項貸款只限用于_________,不得挪作它用;
貸款金額:甲方委托乙方向借款人提貸人民幣貸款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貸款利率:此項貸款按年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貸款期限:此項貸款自借款方提款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天。如借款人在經甲方同意之后提前歸還此項貸款時,則按實際用款天數和用款余額計收利息。
第三條 用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委托貸款,必須納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取得有權批準文件,方可辦理。
第四條 委托貸款項目由甲方審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報告、有關批準文件、企業財務報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對委托貸款項目進行調查。
第五條 甲方指定的貸款單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請辦理委托貸款,簽訂貸款合同,并辦理貸款手續。貸款合同副本應送甲方。
第六條 乙方根據貸款項目財務收支計劃和工程進度計劃,編報按季分月用款計劃和還款計劃。甲方根據乙方編報的用款計劃向乙方撥付資金。
第七條 乙方應按還款計劃約定的期限如期收回貸款本息,乙方收回的貸款本息,最遲應于收回貸款后的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如數劃繳甲方。
第八條 因甲方審查定項失誤,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不承擔經濟責任。
第九條 因乙方審查定項失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經濟責任,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甲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向甲方報送貸款使用的有關資料。
第十一條 借款單位不按合同償還貸款本息,乙方應當比照工商銀行有關規定對借款單位采取必要的經濟制裁手段,直至對貸款的擔保人追索扣收應付的本息和罰息。
第十二條 對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甲方可根據需要,要求借款方提供擔保。擔保方式、擔保人和抵押財產由甲方審定,并具體在通知中確定。
第十三條 乙方對甲方存入的委托存款,在未貸出前按月息_________‰計算,按季列入甲方委托存款賬戶;貸出后,在貸款期限內,乙方按貸款余額(基數)的月_________‰計算手續費,并從_________單位賬戶收取。乙方將委托存款和委托貸款利息收入按季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第十四條 勞務費按月貸款余額的_________‰按季從利息收入中扣收。勞務費收入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
第十五條 委托貸款資金按借款合同規定從甲方匯出之日起計息,乙方負責按季把貸款利息和甲方應收的勞務費以及到期應收回的本金及時匯往甲方賬戶(_________元以上用電匯),并開列清單(見清單樣式。若電匯請在資金匯出時同時將清單寄往甲方)。
甲方:
乙方:
日期:
委托貸款發放服務協議 篇2
委托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特殊需要,甲方需委托乙方發放專項貸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對貸款項目進行審查評估,在確定具體的貸款項目后,按貸款發放程序發放專項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向(以下稱借款人)就項目發放專項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萬元。
第三條乙方根據貸款項目財務收支計劃和工程進度計劃,編報按季分月用款計劃和還款計劃。甲方根據乙方編報的用款計劃向乙方撥付資金。
第四條乙方受托發放貸款,應與借款人簽訂借貸合同。借貸合同副本應送甲方。
第五條乙方應按還款計劃約定的期限如期收回貸款本息,乙方收回的貸款本息,最遲應于收回貸款后的個營業日內如數劃繳甲方。
第六條因甲方審查定項失誤,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不承擔經濟責任。
第七條因乙方審查定項失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經濟責任,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甲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向甲方報送貸款使用的有關資料。
第九條甲方委托乙方發放貸款,應向乙方支付手續費,手續費的計算方法和計付方式如下: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合同。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如期向乙方撥付資金,致使乙方未能按借貸合同的約定按時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甲方應賠償乙方向借款人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如期將收回的貸款本息劃繳甲方,應根據未
繳金額按延期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用款、還款計劃,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委托貸款發放服務協議 篇3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借款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號: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貸款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乙方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發放 (幣種)資金委托貸款。甲、乙雙方按 年 字第 號《委托貸款委托合同》約定的條款和委托人 年 月 日提出的《委托貸款通知單》所列各項,并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幣種、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
│幣 種│ │項 目│ │
├─────┼──────────┴───┴─────────────┤
│種 類│ │
├─────┼────────────────┬───────────┤
│ 金 額 │(大寫) │(小寫) │
├─────┼────────────────┴───────────┤
│用 途│ │
├─────┼────────────────────────────┤
│利 率│ │
├─────┼────────────────────────────┤
│期 限│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第二條 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帳戶和存款帳戶、用于辦理用款、還款、付息等。
第三條 甲方在提用借款前,應向乙方提交提款計劃,并按提款計劃提款。乙方應在甲方辦理提款手續后 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按約定的金額放出。
第四條 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
2.
3.
4.
第五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旭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提交具體還款計劃,按還款計劃還款。
第六條 利息計付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委托人確定的利率計息利息。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 結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調整利率或委托人要求調整利率,乙方有權根據委托人的要求,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并毋需通知甲方,從調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計收利息。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取得委托人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必要時應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按約定的日期和約定的金額將貸款放出的,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2項的情況時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發放的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 %的利息。乙方收回貸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歸還借款的,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關提前還款通知時,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提前歸還借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貸款的,應給甲方支付提前收回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2項、第6項的情況時除外。
4.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還款通知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有權催收貸款,并可對逾期貸款加收 %的利息。
5.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本合同其它條款或解除合同的,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保證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經營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危及貸款安全時,乙方可根據委托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貸款。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帳戶中扣收。
7.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和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仲裁或訴訟選擇一種)。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擔保合同的,和擔保合同同時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
注:
1.如立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2.如本合同毋需擔保,劃去第七條。
委托貸款借款合同使用說明
一、適用范圍:本合同是金融機構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在向委托人指定的借款對象發放委托貸款時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
二、如果借款人是貸款人的開戶單位,簽訂合同時劃去第二條。
三、第三條中的提款計劃和第五條中的還款計劃,分別指分期借款計劃和分期還款計劃。
四、第七條中的擔保合同包括保證合同和抵押合同。
五、第三條日期前的空格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具體期限。
六、第十條違約責任中違約金的比例和支付方式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
七、合同當事人認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條款未涉及的,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在第十一條中約定。
八、第十四條是對合同簽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約定。合同必須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簽字和除單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無效。如果訂合同單位不具備法人資格,則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