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運行維護委托服務合同(通用3篇)
網絡運行維護委托服務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就 相關網絡運行提供維護服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雙方共同遵守。
一、 服務范圍
1. 服務內容包括:
(1) 網絡的維護;
(2) 廣域網和網絡核心設備(路由器、CA代理服務器等)的維護;
(3) 的核心網絡;
(4) 為甲方相關人員提供培訓服務;
(5) 提供技術支持和技術顧問服務;
(6) 提供甲方長期現場運行維護服務;
(7) 提供 現場服務;
(8) 。
2. 服務范圍包括
3. 有效期為: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全部服務期結束前 個月內,雙方友好協商簽署下一個服務期協議。
二、 雙方職責
4、甲方職責:
(1) 負責提供服務內容實施過程中所需的相關資料;
(2) 負責提供乙方在本服務實施過程中所必需的工作場所、設備等;
(3) 負責配合乙方協調相關單位實施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
(4) 。
5、乙方職責:
(1) 負責按照相關技術標準規范、保質、按時的完成各項服務內容。
(2) 協調廣域網的線路服務商保證主干網暢通,保證相關網絡穩定。
(3) 根據甲方需要,負責對甲方人員進行培訓;
(4) 指定項目負責人,并成立相應的技術支持隊伍負責網絡技術及運行維護服務。
(5) 向甲方提供相關技術文檔和操作手冊。
(6) 保證在實施服務時,不得侵害其他第三方的軟件著作權、財產權和名譽權。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 。
三、 服務實施驗收
6、乙方技術支持隊伍應根據甲方的需求在 內進行相關網絡運行維護。
7、具體服務實施前,乙方應提交詳細的工作計劃、工作進度和經費預算報甲方確認。
8、具體服務實施后,乙方提交驗收申請報告,由甲方代表簽字驗收,并由 審核確認。驗收文件作為服務費結算的依據。
四、 培訓
9、乙方根據甲方需求進行人員培訓。
10、培訓人數、課程安排等由雙方根據具體需求協商制定。
11、培訓的場地及設備由甲方提供。
五、 服務費用
12、服務費用構成:
序號工作內容工作量 費用備注
1、 工作量以實際發生的服務為準;
2、服務費用根據行業記錄為準。
13、本協議所涉及的費用每 結算一次。
14、結算時間到期前 個工作日,乙方向甲方提交 的實施服務的明細表(附表1)和匯總表(附表2),經甲方審核后確認相關費用,報甲方 審核。
16、 15、服務過程中,如遇服務內容增加或變更導致的費用增加或變更,由雙方指定代表簽字確認后,與下一結算期間產生的費用合并計算。
16、在甲方確認 服務內容和費用概算后的 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六、 違約責任
17、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每延期一天,乙方應承擔該項服務費用 /日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損失,違約金可以從服務費用扣除。
18、因乙方未能按時完成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在甲方發出催辦通知書之日起 日內,乙方仍未能完成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9、甲方無正當理由不能按約付款,延期超過 個工作日后,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服務費用 /日的滯納金,因付款拖期而造成的工期延誤乙方不承擔責任。
20、其他違約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保護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 不可抗力
21協議的任何一方因戰爭、火災、水災、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無法履行其義務時,本協議履行期限將延長與上述事故持續時間相等之日數。
22、 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履行義務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23、 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履行義務的一方應于該不可抗力事件終止或排除后 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24、 如不可抗力影響協議履行超過 天,雙方應就協議的進一步履行與否進行磋商并達成一致。
八、 其他約定
25、 本服務合同未盡事宜的處理,由雙方協商,并以補充協議或會議記錄經雙方簽字確認同意后,方能生效。雙方在更換全權代表時,須
在 個工作日內以正式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6、 在執行服務合同過程中發生任何糾紛均需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7、在仲裁或訴訟期間雙方應繼續履行服務中不屬于糾紛范圍的義務。
九、協議生效
28、本合同由雙方代表于 年 月 日簽字生效。
29、本合同用中文制成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0、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及工作過程中形成的文件、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附件中的條款與協議條款的相關內容相沖突時,以本協議條款為準。
31、所有關于本合同條款的修改、補充、變更,需經雙方協商并制作書面補充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后方能生效,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網絡運行維護委托服務合同 篇2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甲方物業服務作顧問(以下簡稱該項目)一事,達成本合同。
1、雙方共識:
(1)甲方全權委托乙方作為該項目的咨詢顧問。乙方是有資格接受甲方委托咨詢顧問該項目業務的機構,其資格真實可信(執照編號為:______)。
(2)乙方在對甲方負責的總原則下,竭誠為甲方提供日常管理、保安保潔等顧問服務。
2、委托期限: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該項目終止。
3、委托內容:指甲方委托乙方:
4、委托費用:
5、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后,雙方應認真遵守,任何一方在未得到對方書面許可的前提下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實施使對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行為,并經對方發出書面通知后仍無法糾正的,對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如甲方逾期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委托服務費用的,且逾期30天仍不能支付的,視同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元。
6、爭議的解決: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7、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壹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雙方合法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正式生效。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雙方已透徹了解上述條文。如有未盡事宜,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可形成書面意見,作為本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網絡運行維護委托服務合同 篇3
項目名稱: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甲方)
服務方:_________(乙方)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合同雙方就認證業務_________項目的技術服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乙方為甲方提供認證業務管理系統內容,具體模塊見附件。
乙方保證認證業務管理系統的_________提供可執行的開發代碼、必要時安排對甲方的使用培訓(見附件說明)。
需維護時,維護費_________元/年(包括部分功能的改進),維護需另行簽約。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甲方為乙方提供工作條件包括必要的設備、辦公場所等。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條款中標明的服務并滿足規定的要求。
三、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不固定履行地點,可以是甲方、乙方的辦公地點,也可以是乙方能解決甲方問題的地點。
合同履行方式為可以是乙方到甲方辦公地點進行現場服務,也可以是乙方通過網絡、電話等方式為甲方進行服務。
四、驗收標準和方式:
技術服務采用乙方演示本系統的方式驗收,由甲方驗收。
五、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項目報酬:___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
六、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一)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返還全部費用,另加10%罰金。
(二)違反本合同第二、五條約定,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除支付全部合同金額外,加付10%罰金。
七、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仲裁。
八、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若發生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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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或姓名)│ (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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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代表人 │ (簽章)│委托代理人 │ (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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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聯 系 人 │ (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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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住 所 │ │
│ │(通訊地址) │ │
│甲├───────┼─────────────┬────┬──────┤
│ │ 電 話 │ │電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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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開戶銀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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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帳 號 │ │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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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或姓名)│ (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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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代表人 │ (簽章)│委托代理人 │ (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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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聯 系 人 │ (簽章) │
│務├───────┼─────────────────────────┤
│方│ 住 所 │ │
│ │(通訊地址) │ │
│乙├───────┼─────────────┬────┬──────┤
│ │ 電 話 │ │電掛 │ │
│方├───────┼─────────────┴────┴──────┤
│ │ 開戶銀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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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帳 號 │ │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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