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付款協議書范本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自甲方付款到達乙方指定賬戶后開始開展工作;
2.按照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對甲方進行認證,征信;
3.在承諾認證的基礎上,對甲方參與政府采購的履約能力及履約意愿進行綜合評價,賦予相應的信用等級;
4.承諾對委托方提供之商業秘密進行保密。
第六條 配套服務
乙方承諾向政府采購合格供應商提供相應的免費配套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動態跟蹤,網站公示及其他必要服務;
1.服務期限:一年。自甲方被確認為政府采購合格供應商,取得金誠信用合格供應商的信用等級之日起計算;
2.在承諾的服務期限內,乙方可以根據需要對服務內容及形式進行必要的變更和調整,有關調整將在合格供應商專門網站上進行公示,但無需對具體委托方另行通知;
3.甲方在接受乙方服務,并經確認為“政府采購合格供應商”后的服務期限內,必須就一切重大變更事項及時知會乙方,并接受乙方據此對信用等級的調整;
4.在服務期限內,甲方可以授權乙方終止相應的服務,但甲方應承擔已發生的費用;
5.服務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續期,應按照相應的申請流程及時效要求提交書面申請,取得乙方同意后,提交相關資料,支付相應費用,否則,乙方將于服務期限屆滿時終止服務。
第七條 知識產權、版權
1.乙方聲明在提供該項服務過程中所涉及的評級方法,等級符號均為乙方自有知識產權;
2.乙方享有基于宣傳,推廣政府采購合格供應商為目的的一切形式之出版物之版權;
3.甲方在被乙方評為政府采購合格供應商,并接受乙方服務的期限內,放棄對乙方基于推廣為目的的可能涉及出版物(包括但不限于出版黃頁、數據庫等)的所有版權。
第八條 增值服務
乙方在時機成熟時,可為接受服務的甲方提供相應的增值服務,有關服務形式及費用另行議定,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向聯合國相關機構,跨國采購聯盟成員及其他機構推廣、推薦;
2.向國內商業銀行擔保機構推廣、推薦;
3.為甲方參與政府采購,企業采購招投標過程中出具評級報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簽訂后,雙方應嚴格執行,不得隨意變更;
2.如合同一方有意變更合同部分內容的,應提前3天通知對方,征得對方的同意后另行簽訂補充合同,否則不得變更合同內容;
3.若甲方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支付費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4.若甲方遲遲不能提供全部所需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開展工作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給乙方帶來的損失甲方應予以賠償。
第十條 乙方對賦予甲方之信用等級保有最終裁決權。
第十一條 乙方對免費的配套服務享有最終的解釋權。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所有爭議及糾紛應本著善意理解的方式協商解決。除信用等級爭議外的其他糾紛,經協商無法解決的,可以提請乙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