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委托代理加工合同(精選3篇)
2023年委托代理加工合同 篇1
委 托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甲方下列零部件產品,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代工內容
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17%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二條 物料的提供及相關責任
1.本條款所稱“物料”包含但不僅限于代工所需物料、半成品等。雙方合作期間,甲方向乙方提供物料的品種、數量等,以甲方出具的委外代工發料單或雙方確定的其它發料單為準。
2.甲方應及時如數地提供代工所需物料,乙方應當面點清物料。
3.乙方經檢驗發現物料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甲方調換或補數。如果因甲方調換、補數不及時而導致乙方代工交期延誤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如果因乙方通知不及時而導致交期延誤的,乙方應按本合同中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延期交貨的違約責任;明知物料不符合要求,乙方仍然使用的,由乙方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三條 物品的保管及返還
1.本條款所稱“物品”包含但不僅限于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模具、制具、樣品、物料、半成品、返修品等及其它零部件。
2.乙方須保證甲方交付的物品不被偷取、擅自更換或被毀損、滅失。否則,乙方須及時補齊被偷取、更換、毀損、滅失的部分以確保交期;因此延遲交貨的,乙方須按本合同中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延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須賠償甲方。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目的之外使用甲方提供的物品。否則,每發現一次,乙方按其違法所得的10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保留追究相關責任方侵權責任的權利。
4、合同終止、無效或被解除,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無條件返還甲方所提供的物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包裝要求等資料的提供方法
1、如需甲方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圖紙、包裝要求等資料的,甲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
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代工期間,發現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包裝要求等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復,提出修改意見。
第五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甲乙雙方簽認的樣品、檢驗規范、圖紙以及簽署的訂單中規定的質量要求作為驗收標準。
2、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代工完畢的產品后五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工作。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必須是經乙方檢驗合格且是滿足甲方的品質要求的產品。
4、甲方如對乙方產品質量提出質疑,乙方必須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內給予甲方答復并及時處理。
第六條 交貨的時間、地點
1、交貨的時間應當按照甲乙雙方簽署的訂單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貨,必須事先與對方達成書面協議,并按協議執行。
2、交貨地點:甲方工廠
第七條 包裝及運輸方式的選擇及費用的承擔
1、包裝:由乙方提供并回收使用。
2、運輸: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質量保證與服務
1、乙方為甲方代工的產品在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并經確認是乙方造成的,乙方應免費給予維修、重作或退換。
2、如果乙方交給甲方的產品出現批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應2小時內派專人到現場協助處理,并出具處理辦法,供雙方協商解決。就批量問題,甲方有權退貨。
3、交給甲方的產品如乙方未按甲方規定包裝,乙方應當負責重新包裝,并達到甲方要求。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延遲交付委托代工產品的(包括正常送貨、返修、更換、補交等),每延遲一天,應當按照延遲交付部分產品加工費的10%的比率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以此類推。但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延遲交貨的,乙方免除違約責任。
2、因甲方所出計劃,訂單錯誤或所提供物料所導致無法及時出貨而導致的延誤交期,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在合作期間獲得和知曉的對方公司(包括其產品、分支機構、公司)的商業秘密及屬于第三方但對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在雙方合作目的之外使用或向第三方透露對方的任何商業秘密。
3、當一方提出收回商業秘密的有關資料時,另一方應將有關資料及其復制件交還給對方,或應對方的要求將這些資料及其復制件銷毀。
4、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另一方均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上述條款中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僅限于圖紙、技術資料、外觀設計、財務信息、客戶信息等。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條款
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等或需逾期履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及時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對方書面同意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后訂立補充合同;本合同的補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4.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2023年委托代理加工合同 篇2
委 托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甲方下列零部件產品,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代工內容
第二條 物料的提供及相關責任
1.本條款所稱“物料”包含但不僅限于代工所需物料、半成品等。雙方合作期間,甲方向乙方提供物料的品種、數量等,以甲方出具的委外代工發料單或雙方確定的其它發料單為準。
2.甲方應及時如數地提供代工所需物料,乙方應當面點清物料。
3.乙方經檢驗發現物料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甲方調換或補數。如果因甲方調換、補數不及時而導致乙方代工交期延誤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如果因乙方通知不及時而導致交期延誤的,乙方應按本合同中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延期交貨的違約責任;明知物料不符合要求,乙方仍然使用的,由乙方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三條 物品的保管及返還
1.本條款所稱“物品”包含但不僅限于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模具、制具、樣品、物料、半成品、返修品等及其它零部件。
2.乙方須保證甲方交付的物品不被偷取、擅自更換或被毀損、滅失。否則,乙方須及時補齊被偷取、更換、毀損、滅失的部分以確保交期;因此延遲交貨的,乙方須按本合同中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延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須賠償甲方。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目的之外使用甲方提供的物品。否則,每發現一次,乙方按其違法所得的10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保留追究相關責任方侵權責任的權利。
4、合同終止、無效或被解除,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無條件返還甲方所提供的物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包裝要求等資料的提供方法
1、如需甲方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圖紙、包裝要求等資料的,甲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
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代工期間,發現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包裝要求等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復,提出修改意見。
第五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甲乙雙方簽認的樣品、檢驗規范、圖紙以及簽署的訂單中規定的質量要求作為驗收標準。
2、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代工完畢的產品后五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工作。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必須是經乙方檢驗合格且是滿足甲方的品質要求的產品。
4、甲方如對乙方產品質量提出質疑,乙方必須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內給予甲方答復并及時處理。
第六條 交貨的時間、地點
1、交貨的時間應當按照甲乙雙方簽署的訂單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貨,必須事先與對方達成書面協議,并按協議執行。
2、交貨地點:甲方工廠
第七條 包裝及運輸方式的選擇及費用的承擔
1、包裝:由乙方提供并回收使用。
2、運輸: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質量保證與服務
1、乙方為甲方代工的產品在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并經確認是乙方造成的,乙方應免費給予維修、重作或退換。
2、如果乙方交給甲方的產品出現批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應2小時內派專人到現場協助處理,并出具處理辦法,供雙方協商解決。就批量問題,甲方有權退貨。
3、交給甲方的產品如乙方未按甲方規定包裝,乙方應當負責重新包裝,并達到甲方要求。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延遲交付委托代工產品的(包括正常送貨、返修、更換、補交等),每延遲一天,應當按照延遲交付部分產品加工費的10%的比率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以此類推。但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延遲交貨的,乙方免除違約責任。
2、因甲方所出計劃,訂單錯誤或所提供物料所導致無法及時出貨而導致的延誤交期,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在合作期間獲得和知曉的對方公司(包括其產品、分支機構、公司)的商業秘密及屬于第三方但對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在雙方合作目的之外使用或向第三方透露對方的任何商業秘密。
3、當一方提出收回商業秘密的有關資料時,另一方應將有關資料及其復制件交還給對方,或應對方的要求將這些資料及其復制件銷毀。
4、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另一方均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上述條款中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僅限于圖紙、技術資料、外觀設計、財務信息、客戶信息等。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條款
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等或需逾期履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及時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對方書面同意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后訂立補充合同;本合同的補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4.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2023年委托代理加工合同 篇3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__________簽訂。
甲方為:中國 公司
地址:
電報掛號:
電傳:
________工廠
地址: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 市 區 街 號
電報掛號:
乙方為:×國 公司
地址:
電傳: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或來件裝配)業務,本著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裝配)的項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裝配)______(產品)______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進行加工(或裝配),加工(或裝配)后將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付來料與加工成品的數量和時間
乙方將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___原材料(或散件),并負責運至______港港口(或車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的 個月內(
或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分批將加工(或裝配)后的成品負責運至______港口(或車站)交付乙方。
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時,按百分之______的備損率提供給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計加工(或裝配)數量。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損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后,應予賠償。如甲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成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亦應負責賠償。
第三條 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或裝配)的加工費,每件(或套)計____幣______元。(注一)
第四條 付款辦法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加工費由乙方給甲方開出即期付款信用證。(注二)
第五條 來廠專家和技術培訓
根據實際需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派遣專家并為甲方培訓必要的技術人員,來廠專家和培訓人員的數目、時間、任務以及費用負擔等,由雙方另行商議。
第六條 運費、保險費
乙方將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的運費、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成品運交乙方的運費、保險費由甲方負責。成品的運輸保險,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運費、保險費、加工費之和的110%投保綜合險、戰爭險(如陸上運輸則投保陸上運輸險)。在加工裝配期間,由甲方負責投;痣U。(注三)
第七條 質量檢驗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發現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規格、質量不符合技術標準,或數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后,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后,按雙方議定的驗收標準驗貨,如因甲方裝配不當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檢驗報告,甲方負責返修或賠償。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于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應盡快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并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對方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受損害方并擁有罰款__________元的權利。
第十條 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方式進行協商解決。如未能解決時,提請×國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一條 擔保
為了保證雙方履行合同和及時按合同規定支付罰款或賠償損失,雙方應分別向對方提供各自銀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條 轉讓
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非經雙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條 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裝配)成成品交付乙方并收進全部加工費時終止。
第十四條 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之前,如一方認為需要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出并進行協商。
第十五條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持1份。副本______份。
第十六條 補充或修訂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補充或修訂。
第十七條 適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的適用法律。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見證人:(簽字)
注一:如包裝費用、輔料、運費、保險費等在加工費以外收取,須另訂條款明確規定。
注二:乙方提供原材料(或散件),如采用托收或遠期信用證(對開信用證),及成品出
口不采用信用證方式,而用匯款或托收方式可作相應更改。
注三:此條系雙方均按到岸價格(CIF)的價格條件。如價格條件為離岸價格(FOB)或
其他價格條件,則此條的運費、保險費的負擔應隨之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