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最新委托貸款合同樣本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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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單位經辦員意見 簽字 │
│ 年 月 日 │
│受托單位法定代表人 簽字 受托單位 │
│ (或授權代理人)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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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貸款委托合同使用說明
一、適用范圍:本合同是單位和個人(委托人)需委托金融機構(受托人)利用自有資金向指定對象發放委托貸款時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委托合同(不包括人民銀行的專項貸款)。
二、合同第一段中的空格填寫委托人指定的借款人的全稱。
三、第一條中的第一個空格填人民幣或外幣的名稱,第二個空格填委托貸款金額。
四、第七條中的擔保方式包括保證和抵押兩種方式。擔保人也包括保證人和抵押人。
五、第二條、第五條、第九條和第十條日期前的空格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具體期限。
六、第十四條違約金的比例和支付方式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
七、合同當事人認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條款未涉及的,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在第十五條中約定。
八、第十八條是對合同簽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約定。合同必須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簽字和除單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無效。如果訂合同單位不具備法人資格,則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九、《委托貸款通知單》中的提款和還款計劃,指分期借款計劃和分期還款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