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聘人才委托協議書(精選3篇)
獵聘人才委托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獵聘人才,就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目的在于確定甲、 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獵聘________職位, 并付職位年薪的____%作為傭金;
2、甲方必須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公司簡介并填寫《企業委托獵聘表》;
3、支付部分尋訪差旅費用及保證人才質量的測評費, 甲方必須先付______尋訪定金;
4、如乙方在規定的工作日內未獵到合適的候選人提供面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或延遲初獵時間;
5、甲方如在乙方安排的初獵面試時不滿意乙方所薦人才,可要求乙方重新推薦面試;
6、為保證乙方的工作順利進行,面試由乙方安排見面;
7、待甲方通過面試選定人才到崗后,一周之內必須付清其余的傭金;
8、甲方選定人才到崗,如在三個月內對人選不滿意可要求另獵人才。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尋訪資料撰寫獵聘職位報告;
2、乙方通過各種途徑尋找接近達到標準的候選人;
3、乙方對圈定入圍的候選人進行初次面試并甄選及評估測試,對有希望的候選人進行復試測評, 選出符合甲方所列條件的候選人;
4、將經過乙方復試的最佳候選人的個人保密資料提交甲方參考, 資料包括對其經驗的評價及其性格、能力和潛質的看法;
5、為雙方安排面談時間和地點。
6、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日期內完成獵聘任務。如甲方面試后對人選不滿意, 甲方都有權要求乙方再次舉薦人選,乙方都應在合同工作日內完成。
7、乙方必須保證甲方企業的商業保密。
8、協調甲方與人才之間的關系,最終完成獵聘合同。
三、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共____天。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對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另立補充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簽章)
獵聘人才委托協議書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結合室內裝飾的特點,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擔室內裝飾設計,并達成如下協議(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室內設計的地址:________
設計內容:一層大廳、三層中型會議室、四層經理辦公區、五層大會議室建筑面積約1200平方米。
二、經雙方協商,甲方委托乙方室內設計,乙方收取設計費共計人民幣38800元。計幣叁萬捌仟捌佰元整。
甲方應在20____年____月____日首期付50%設計費,計幣壹萬玖仟肆佰元整。并與乙方約定上門測量的時間和地點(20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設計師在測量后8天內完成平面布置圖、頂面布置圖和效果圖。
三、乙方完成初步設計方案后,甲方至乙方處看圖,與設計師經過溝通同意,由雙方簽字確認。甲方應支付30%設計費,計幣壹萬壹仟陸佰肆拾元整,乙方在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共30天完成全套裝潢設計圖及施工圖紙,甲方到乙方處取圖,并約定設計交底日期,此時甲方支付乙方15%設計費,計幣伍仟捌佰貳拾元整。余下5%尾款在工程開始后半個月內付清。
四、全套圖紙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見,再與乙方設計師溝通。乙方根據協商方案,繪制更改圖紙,由雙方簽字確認,施工過程中設計師應有四次去現場放樣及指導施工,以達到設計效果,如施工方另有要求設計師出現場,則按800元/天,每次2—3人收取費用。
五、如甲方或業主方推翻已確認施工方案,另行設計按每平方米60元收取設計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約定時間內完成設計圖且延期時間在20天內的,每延期一天應當支付設計費總價的'3%違約金給甲方。
2、乙方延期30天以上未完成設計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的設計費用,并承擔設計費總價30%的違約金。
3、乙方無故終止合同,除退還甲方所交的設計費用外,還應按合同規定的設計費總價的30%作為違約金付給甲方。甲方如要求乙方修改圖紙,圖紙完工時間由雙方另行約定。
七、設計合同經雙方簽字認可后,甲方必須按合同約定支付設計費。如甲方中途反悔,乙方不再退還已收取的設計費。
八、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_______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申請調解或向消費者協會投訴。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按本合同約定(將以下不選定的解決方式劃去):
(1)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中包括附件、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電話: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簽定合同地址:________
獵聘人才委托協議書 篇3
委托人(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
地址:
電話: 傳真:
受托人(下稱乙方): 律師事務所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方因 (犯罪嫌疑人姓名) 〔被 公安局(或檢察院)羈押在 看守所〕涉嫌 (案由) 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作為(犯罪嫌疑人姓名)的辯護人,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托事項
1. 人民法院一審審判階段:
① 查閱、摘抄、復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實的材料;
② 會見被告人和與被告人通訊,聽取其對案情的陳述和對指控犯罪的意見;
③ 收集或申請收集、調取證據,申請證人出庭作證;
④ 擔任被告人辯護人出庭參加庭審,為被告人進行辯護,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⑤ 向法庭提出書面證據、辯護詞或者代理詞;
⑥ 擔任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參加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⑦ 征詢被告人對一審判決意見,提供相應法律咨詢意見。
2.人民法院二審審判階段:
① 代書上訴狀,代為提起上訴;
② 查閱、摘抄、復制本案材料,收集或申請收集調取證據,申請證人出庭作證;
③ 會見被告人和與被告人通訊,聽取其對案情的陳述和對一審判決的意見;
④ 擔任被告人辯護人出庭參加庭審,為被告人進行辯護,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⑤ 向法庭提出書面證據、辯護詞或者代理詞;
⑥ 擔任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參加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⑦ 征詢被告人對二審判決意見,提供相應法律咨詢意見。
3.申訴階段:
① 會見申訴人和與申訴人通訊,聽取其對案情的陳述和對原審判決的意見;
② 查閱、摘抄、復制本案材料,收集或申請收集、調取證據,申請證人出庭作證;
③ 代書申訴狀,代為提起申訴;
④ 擔任申訴人辯護人出庭參加庭審,為申訴人進行辯護,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
⑤ 向法庭提出書面證據、辯護詞或者代理詞;
甲方委托乙代上述 項代理工作,乙方接受委托。
第二條 聘請律師
甲方聘請乙方 (律師姓名) 律師為(犯罪嫌疑人姓名)的辯護人,乙方同意指派 。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 甲方應當真實、客觀、全面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情況,為乙方律師辦理案件提供幫助。
2. 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 乙方律師應當嚴格按照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規范履行職務,勤勉盡責,認真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詢意見和法律幫助。
2. 乙方律師應當嚴格保守辦案過程中所知悉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3. 乙方律師應當與甲方保持密切聯系,及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及時會見犯罪嫌疑人。
第五條 律師費用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按以下標準結算律師費用(選擇項):
1. 計時收費
乙方律師每人每一標準工作小時計收人民幣 元。
乙方律師每月三十日向甲方提交《律師標準工作小時計費單》,填報完成工作內容、計費時數和付費金額,甲方確認無誤,應當在次月五日前將律師費匯寄乙方賬戶,甲方對《律師標準工作小時計費單》如有異議應及時通知乙方,予以確認。
2. 計件收費
本案律師費為人民幣 元,一次性支付,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全額支付乙方。
本案律師費為人民幣 元, 分期支付,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支付第一筆律師費計 元;于 (雙方約定的支付條件)時,支付第二筆律師費,計 元;于(雙方約定的支付條件)時,支付第三筆律師費計 元。
3. 關于費用的其他約定
乙方律師辦理委托事項在北京市區以外的差旅費用由甲方憑票據另行支付,實報實銷。
4.甲方支付的律師費用在乙方沒有其他書面指令的情況下,應當匯入乙方下述銀行賬號:
開戶行:
開戶單位:
帳號:
乙方收到后,應當向甲方開具專用發票。
第六條 工作聯系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甲方、乙方指定的工作聯系人分別為:
甲方聯系人: 聯系電話:
乙方聯系人: 聯系電話:
第七條 合同變更
本合同如果需要補充、變更或終止,雙方應當另行協商,簽訂新的合同。
第八條 合同解除
1.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2. 如果犯罪嫌疑人拒絕乙方律師繼續為其進行辯護,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解除,依約所收費用不予返還。
3. 如果乙方律師發現犯罪嫌疑人故意隱瞞事實,或者要求乙方律師幫助其隱匿、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要求乙方律師幫助其威脅、引誘證人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以及其他干擾司法機關訴訟活動和違反律師執業規范和職業道德的行為 ,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所收律師費用不予返還。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現與乙方正在辦理的案件已經或可能存在客戶利益沖突的情況,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
解除本合同的`協議或自乙方通知甲方時解除。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工作,已收律師費用不予退還。如果乙方已經完成辯護階段的全部工作,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如約繳清律師費用。
乙方無故終止本合同,所收律師費用應全部退還甲方。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辦理終結時終止。
第十二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簽訂。
甲方(蓋章或簽字):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