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招聘前期服務協議(精選3篇)
委托招聘前期服務協議 篇1
元作為委托招聘前期服務費用,此費用作為前期業務費,可在支付合同最后一次的服務費中扣除。
余款給付:人才上崗后__日內付清余款。
特殊情況:若推薦三人或三人以上人才均在上崗后試用期內(以三個月為上限),人才個人表示辭職,則企業有權終止合同,由乙方退還全部費用的60%給甲方。
甲方確定面試的外地人才,因來甲方應試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乙方承諾在三年內不獵取已成功推薦的人選,否則全額支付該崗位所支付的全額服務費。如甲方未履行委托招聘條件,致使乙方推薦的人才不上崗或上崗的人才離職,乙方視為協議完成。
第六條其他條款
1、付款方式原則上以銀行匯款為主:現金付款時由乙方出具有效身份證證明后方可付款。
2、甲方必須對所簽訂合同嚴格保密,在未得到乙方書面同意前不能對應聘者作任何資料審查,而乙方亦不得將甲方的文件或信息泄露出去。
合同之雙方均對本合同內容完全了解并無異議。
雙方將遵守本合同中所有條款。
對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
協議時間從甲方款到乙方時計算。
其它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法律條款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后即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司法履行地在武漢。
3、本協議隨服務完成即自行終止。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開戶行:
賬號:
年月日
委托招聘前期服務協議 篇2
委托招聘_____協議(樣式一)
協議方: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培育和提升人力資源開發水平,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本著“平等合作、互相支持、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受理乙方提出的委托_____招聘的申請。
第二條?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公司的詳細書面資料,包括公司業務介紹、工作環境、公司的長遠發展目標等,并提供委托招聘崗位的崗位描述和要求。
第三條?乙方應在簽定本協議后的_____天內向甲方支付手續費人民幣_____元整(三個崗位)。乙方如拖欠手續費,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第四條?甲方應及時、_____地完成乙方委托的招聘申請,自協議生效起_____個工作日內開始提供職位初選_____信息。因乙方的原因而造成委托招聘延期,造成乙方損失的,由乙方自行負責。因甲方的原因而未及時辦理委托招聘服務,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賠償的損失,在委托費中扣除。
第五條?本協議委托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六條?乙方如在委托周期內錄用甲方推薦的初選_____,應在錄用成功_____日內按職位_____分類標準(見附件)向甲方支付委托費用。
第七條?乙方如在委托周期(______天)內未成功錄用甲方推薦的初選_____,需再次申請招聘,可適當減手續費。
第八條?本協議簽定后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在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直接交有關_____或依法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正式文本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年?月?日
附件:(略)
委托招聘前期服務協議 篇3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培育和提升人力資源開發水平,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本著“平等合作、互相支持、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第一條 甲方同意受理乙方提出的委托人才招聘的申請。
第二條 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公司的詳細書面資料,包括公司業務介紹、工作環境、公司的長遠發展目標等,并提供委托招聘崗位的崗位描述和要求。
第三條 乙方應在簽定本協議后的_____天內向甲方支付手續費人民幣_____元整(三個崗位)。
乙方如拖欠手續費,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第四條 甲方應及時、高效地完成乙方委托的招聘申請,自協議生效起_____個工作日內開始提供職位初選人才信息。
因乙方的原因而造成委托招聘延期,造成乙方損失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因甲方的原因而未及時辦理委托招聘服務,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甲方賠償的損失,在委托費中扣除。
第五條 本協議委托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六條 乙方如在委托周期內錄用甲方推薦的初選人才,應在錄用成功_____日內按職位收費分類標準(見附件)向甲方支付委托費用。
第七條 乙方如在委托周期(______天)內未成功錄用甲方推薦的初選人才,需再次申請招聘,可適當減手續費。
第八條 本協議簽定后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在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直接交有關仲裁或依法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正式文本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