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轉讓協議書(通用7篇)
林地轉讓協議書 篇1
甲方(原承包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 讓 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轉讓標的、形式、期限
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置的座落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林地(四至為: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_畝(林地權證號: )以_____________流轉(轉包、出租、轉讓、互換)方式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流轉給乙方用于
第二條 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按時收取流轉價款權利;
2.甲方標的物轉讓后其林地的所有權不變,轉讓期內乙方享有上述標的物收益權、處置權及經營管理權,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甲方轉讓期內應維護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的正常生產活動。
4.甲方要求終止協議,必須提前告知乙方并經雙方協商同意。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該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置收益權;
2.發生森林火災、病蟲害、偷盜等毀林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
3.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
4.該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5.乙方要求終止協議,必須提前告知甲方并經雙方協商同意。
第三條 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及時間
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轉讓上述標的物,轉讓期內 支付轉讓價格金額: ,支付時間 。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照協議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款的______%滯納金。逾期______個月視為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林地使用權及沒收協議定金,該林地上的建筑物歸甲方所有。
(二)甲方應按協議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當年流轉價款的______%滯納金。逾期______個月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協議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協議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協議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協議
(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簽協議對本協議內容進行變更。
(三)協議期滿后,甲方有權收回該林地的使用權。乙方如需繼續經營,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包權,但需與甲方重新協商簽訂協議。
(四)林地流轉的期限超過國家規定的承包期的,超過的時間無效。
第六條 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村委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2)提供轉讓協議管理機構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后可在補充欄目中(附后)完善協議內容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甲方鄉(鎮)、村委會及轉讓協議管理機關(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協議書 篇2
林地林權轉讓協議書
出讓方:(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住址:,電話:。
受讓方:(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住址:,電話:。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商,現就甲方林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轉讓標的
甲方承包的林地名稱小地名為李子坪楊柳凹偏山,坐落在芒市鎮下東村獨田小組。東:山約坡單腰進小橫路下梁子到兩交水;南:兩交水順楊柳凹對小梁子單腰楠木樹樁轉窩子上三鍋腔Y口;西:三鍋腔順總梁子到深溝交路口;北:深溝叉路口順窩子下楊柳凹上梁子到李連九墳順梁子下山約坡單腰。面積為35.8畝,林權證號為潞林證子(20xx)第5114號0533103010902GDYMSY01008.
第二條、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轉讓價款:
轉讓價款為14360元。
2、付款方式:
乙方于協議簽訂之日將全部轉讓價款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林地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林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轉讓期內發生四至權屬糾紛及其它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2、林地轉讓后,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林權證變更手續。
4、乙方按林業政策辦理生產采伐指標等手續時,甲方應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在管理林地及組織生產中遇他人影響生產及發生火情、偷盜等行為,甲方應協助乙方要求村委會、村小組負責人及相關部門及時配合處理,直至處理完畢。
6、乙方對受讓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權和處置林木及其它產品。
7、在承包期內附著于該林地的所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歸乙方享受,如遇林地被征用、征收、占用的,所有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爭議解決:
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受訴法院為潞西市人民法院,勝訴方與訴訟相關的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根據敗訴比列為對方承擔。
第五條、協議效力
1、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公證處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期限為35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42年1月1日止。
4、本協議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協議簽定后,若乙方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并自違約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支付違約時該林地市場最高價總額20%的違約金,可從已支付的轉讓款中直接扣除;若甲方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除全額退還轉讓款外,還應自違約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支付違約時該林地市場最高價總額20%的違約金,并按農村信用社最高貸款利率支付乙方所付轉讓費的利息。
2、由于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其他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該損失。
第七條、附件
1、森林、林木、林地狀況登記表。
2、林權證附圖。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林地轉讓協議書 篇3
出讓方(簡稱甲方):
受讓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普洱市林業局有關集體林、自留山有償轉讓的相關政策,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合同書。
一、轉讓地點:
二、出讓林木、林地四至界線:
三、出讓樹種:
四、面積:畝。
五、轉讓期限:
六、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將(林權證)移交給乙方。
2、在林木資產轉讓期限內,甲方必須保證和法律效力的連續性;不受村民小組換屆或更換簽約人所享有的權利,參與解決糾紛與矛盾,協調上下關系,確保轉讓合同中林木資產轉讓及采伐工作的`正常進行。
3、甲方將年月的合同范圍為林木全部有償轉讓給乙方,由乙方自主經營,任何人不得干涉及其不得進行利潤分成。
4、本合同一經甲乙雙方簽字即生效,甲方不得向任何單位或個人再轉讓本合同所指定范圍內的林木資產。
5、甲方負責協調乙主道路運輸的順利進行。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享有甲方村所簽定合同范圍內全部理權和受益權。
2、乙方一次性支付林木轉讓費。
3、乙主砍伐不能超過合同所規定界線,否則后果自負。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履行合同條款規定,任何一方不得違背上述條款。甲乙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應承擔另一方交易額倍的經濟損失,甲方不履行職責造成慚方不能正常進行林木采伐,賠償乙方損失部分的 倍的經濟損失。
八、相關條款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未盡條款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端,協商無法解決時,由本地司法機關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轉讓方(簽章):
簽定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受讓方(簽章):
簽定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林地轉讓協議書 篇4
轉讓方(甲方):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林地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____________村麻子沖口的村屬公共山林地____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____ ,北至____,西至____,東至____ 。森林類別:混雜灌木叢。
2、轉讓期限為長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3、林地面積、四至及其附圖為準。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后,乙方終生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
三、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總計____元。支付的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不得違約。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雙方、鑒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
乙方(簽章)____
鑒證人(簽章)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協議書8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林地長期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林地面積為xx平方米(折xx畝)。
2、現該地塊的林地甲、乙雙方自愿交易。
二、轉讓方式
1、甲方的林地轉讓價每年xx元/畝。
2、乙方同意按以上支付給甲方林地價款:計人民幣xx元,付款時間及條件成就按雙方簽訂協議書時間生效。
3、轉讓期限:xx年,如乙方未能向甲方交納轉讓金,視為該協議終止。
三、違約責任
1、甲方承諾無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林地的所有權,若乙方未能順利取得該林地,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及包賠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該林地轉讓價款,應付該地價款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
四、其他
1、甲方僅承擔該林地轉讓前的稅、費;轉讓后有關稅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負有對該林地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轉讓手續。
3、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4、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印、章):
代表:
乙方(印、章):
代表:
年 月 日
林地轉讓協議書 篇5
一、轉讓林地簡況:
轉讓山場為荒山,坐落在自然村。地名為瓦約空,總面積574.9畝(表面積為1120畝)。
山場四至:
東:
南:
西:
北:
二、轉讓期限
租期為柒拾年。自xx年六月一日至xx年六月一 日。(有效期為雙方簽訂有效合同之日起生效)
三、轉讓價款
xx年六月一日,經雙方協商評估,林地轉讓價款計人民幣貳拾叁萬整。
四、付款方式
乙方必須在變更手續全部完成后7日內將林木轉讓價款一次性付清給甲方,并辦理合同交接手續。若逾期不付,作自動放棄,甲方可終止本合同,同時對乙方作合同違約處理。
五、甲方責任
1、甲方要確保轉讓林地無林權糾紛,所提供的證明材料確保是林權所有者真實轉讓愿望表達,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轉讓山場的林地所有權證。
2、確保林地不是公益林(國家重點公益林、省級重點公益林),以20xx年國家驗收為準,同時出具有關證明。
3、確保林地為宜林荒山荒地(甲方負責處理現有林地木材的處理)。
4、若出現山權糾紛,由甲方負責并負責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
5、甲方負責修通通往林地的道路。(有待見面商議)
6、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7、在乙方合理開發期間,如有村民進行惡意破壞,除追究個人責任外,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8、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責任
1、乙方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合理開發利用。
2、乙方只能在轉讓的山場范圍內經營。不得越界開發,在合同經營期限內所轉讓山場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全權負責,如造成經濟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在合同期限內,若乙方未完成轉讓經營事宜,在合同期滿后,將由甲方無償收回使用。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注意森林防火工作,注意安全生產,切實加強防范措施,若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損失由乙方自負。
4、乙方經營該山場進行生產、林地培護、安裝設施等所需有關費用由乙方自理。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后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違約,若甲方違約,必須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并賠償雙倍保證金;若乙方違約,必須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甲方不予退還保證金。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條款,一經查實,披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林業服務管理中心一份。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林地轉讓協議書 篇6
甲方(為賣方):
乙方(為買方):
丙方(為見證方):
一、甲方林地基本現狀:
甲方將其位于回龍小粟園里南坡、石亂凹窟窿溝;面積207畝,林地(均為有林地)轉讓給乙方經營林地。具體四至范圍:
東:三叉地南分水嶺 南:頂尖分水嶺
西:石祥墳后通嶺 北:流水溝
實際面積以林權證面積為準。
二、轉讓期限為66年,終止日期為2077年12月31日止
三、轉讓期間,乙方對林地用途具有自主權
四、轉讓金額及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林地轉讓金額為 元,大寫 元,
乙方一次性付清。
五、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有權督促乙方按合同規定繳轉讓金;
(二)、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件:
1、轉讓林地范圍內經輝縣市人民政府登記換發的新版林權證。
2、甲方承包林地由原合同14戶成員集體決議:一致通過轉讓給乙方。
3、轉讓期間,甲方必須負責順林地與周邊關系和本轄區內的村民關系,做好轉讓林地與周邊地塊權屬確認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確,確保乙方使用權及收益權不受侵害。
(三)、轉讓期內,因各類因素發生村委會等向乙方要求收取的各類費用均有乙方承擔。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在轉讓期內,按合同規定,乙方對林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
2、轉讓期內,乙方有權轉讓林地經營權,如乙方確實需要轉讓,可依法辦理轉讓手續,甲方不得故意阻撓乙方轉讓經營權。
3、轉讓期內,所轉讓林地如因政府建設或規劃征用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雙方不能追究對方責任,政府補償除土地以外,其他補償歸乙方所有。
4、合同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林地,可由乙方向村委會協調延長合同期,延長費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按照原合同條款履行義務和享有權利。
六、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合同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單方解除合同,視為違約,并賠償違約方的損失。
(二)、如因甲方轉讓林地手續不合法或林地發生權屬不明等糾紛,致使合同部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
(三)、轉讓期內,如雙方有未盡事宜有爭議,可通過協商解決,達成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
林地轉讓協議書 篇7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于20xx年7月27日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 的林改林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用于開發種植松樹。轉讓地塊四至界限:東至李學華承包集體林小溝接界,西至李正良個人承包地集體林小溝接界,南至李忠平林地山腳老坎接界,北至李正華個人承包林山頭老坎接界。面積 畝。使用證編號 。
二、轉讓期限為 年。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費:轉讓費共計 元正(¥: 元)。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要積極配合乙方做好林地界定工作。
2、甲方不能在轉讓后的林地內從事砍柴、開墾種地、采石等各項活動。
3、甲方要負責調處轉讓林地后出現的林權和林地糾紛,保證乙方生產工作能順利實施。
4、甲方要積極配合支持乙方搞好松樹種植項目的建設工作。
5、乙方承租期由于甲方人為因素干擾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由甲方負責按損失兩倍以上賠償。
6、乙方承租期滿后,甲方收回林地。乙方不能損壞承租前甲方所建設一切設施。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開發種植松樹的過程中,要充分利用好地面附著物和合理使用好土地,嚴格按造林設計規程操作。
2、乙方在開發種植時,若需勞務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滿足使用甲方的勞動力。
3、乙方在承包期間內無償使用乙方現有道路。
4、乙方在合同簽訂后正式進場施工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轉讓費。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條款的約定,若有一方不履行合同規定,造成另一方經濟損失的,按損失總額的'兩倍給予賠償。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可以向當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村社代表(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