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嚴禁謀取不正當利益規定方案
(二)深入學習,廣泛宣傳
各黨支部、各部門要安排專門時間,采取有效形式,廣泛開展對《規定》的學習教育,組織黨員干部原原本本學習好《規定》,熟悉《規定》、遵守《規定》、維護《規定》,提高對貫徹實施《規定》重大意義的認識,增強黨員干部貫徹實施《規定》的自覺性,切實把思想行動統一到中央紀委的《規定》要求上來,統一到省紀委、廳黨組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總體部署上來。
紀檢監察干部要認真學習《規定》,熟練掌握《規定》的精神實質和各項具體內容,準確把握《規定》與《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黨內法規之間的關系,準確把握《規定》與相關刑事法律、司法解釋之間的關系,為正確適用《規定》奠定基礎。
(三)加大查辦案件力度
一是認真核查黨員干部在規定期限內主動向黨組織說清的問題,及時作出結論。既要核查已經交代的問題,又要檢查實際糾正的情況,防止只說小問題、隱瞞大問題,以及少退和隱匿贓款、贓物等現象。
二是認真排查已經掌握的信訪舉報案件線索,集中懲治拒不糾正的違法違紀者。對已經掌握一定證據,而本人在規定期限內,拒不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向組織說清問題,特別是銷毀證據、轉移贓款贓物、訂立攻守同盟的,要及時采取措施,從嚴查處;對群眾有反映的,將要求有關人員解釋說明,并根據情況作出處置。
三是圍繞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提出的辦案工作重點,繼續加大查辦案件的力度。
四是及時發現并有效查處《規定》發布后違反《規定》的行為,繼續加大并長期保持懲治權錢交易行為的工作力度。
五是黨委將認真剖析自查自糾中發現的問題和已查處的權錢交易案件,研究問題和案件發生的深層次原因,舉一反三,健全制度,從源頭上堵塞漏洞。同時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違紀違法案件的新動向、新形式、新手段的調查研究,認真總結身邊案例的發案規律和辦案經驗,不斷提高執紀辦案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