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從文化的視角談法院開展“大學習、大討論”活動
第四、行為民事----通過開展“大學習、大討論”活動深化司法為民舉措。
開展“大學習、大討論”活動,從根本上講就是要始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為此,要倡導公正與效率的永恒主題,培植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的精神文化。要以“大學習、大討論”活動為切入點,發揮法院文化培養愛民意識、親民意識、護民意識、利民意識的功能。要從細微處入手,落實司法為民的各項舉措,特別是切實解決好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把人民反映的"訴訟難"、"執行難"問題作為法院重點改進的方面,認真加以解決;認真做好信訪接待工作,通過做耐心細致的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把護民、利民、便民措施作為審判執行工作的一根紅線,加以落實,完善訴訟費用減、緩、免制度,切實保證經濟因難的群眾打得起官司;開辟"綠色通道",對社會弱勢群眾、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等案件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加強巡回審判工作,構建司法協助網絡,加大訴訟調解力度,開掘、延伸法院的司法為民功能。
只有當司法為民成為法院最深層次的精神文化追求,漸漸融入到法官的司法精神、職業道德和終極工作目標時,“大學習、大討論”活動的成效才真正潤物無聲,水到渠成地得以彰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