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暑期社會實踐安全預案
3
實踐成員遭遇交通事故
加強實踐成員的交通安全意識,交通事故發生后應盡快將傷者送往醫院,并注意保護現場,及時向相關交通部門報告。
4
活動時接近危險設施或到危險地段
活動期間盡量遠離危險設施或到危險地段,如果需要接觸時,必須有專業人士陪同,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5
實踐成員與社會人員發生糾紛,身體受傷
整個活動過程中,隊員們應互相關心,互相幫助。遇到突發事件,應該沉著冷靜,共同解決。
6
實踐成員因種種原因,無法與其取得聯系
對于因為個人不注意日常安全引起的事故,一切后果由個人承擔。
7
參與大型社會活動時,人群發生擁擠、踩踏并可能由此產生傷害。
盡量避免到人群擁擠的地方,在公共場所或參加大型活動保持秩序,注意自我保護,在踩踏事故受傷后及時送往醫院。
8
活動中發生火災等突發事件
掌握基本安全常識,不到有安全隱患的場所,如發生火災等災害,一切以保障人員安全為第一位,及時組織人員疏散逃生,同時通知相關部門。
藥學院分團委
201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