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穩定應急預案
2.發生重大突發事件,學校全體領導必須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協調、調解、指揮,將事件真相及時報告街道辦和區教育局。區教育局啟動聯動應急預案,區教育局和事發街道辦領導趕赴現場做好處置工作。處置結果報告區政府主管教育領導和區應急指揮中心。
3.發生特大突發事件,啟動《鳳崗小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及時向街道應急指揮中心街道教辦,向110、120、119、122等相關職能部門聯動報案,請求援助。處置結果報告街道辦、街道應急指揮中心、街道教辦。
六、責任追究
對緩報、瞞報,不及時啟動應急機制,導致延誤有效處置學校重大群體性事件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寶安區學校安全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