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范文(通用19篇)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范文 篇1
為建立健全應對各種突發性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救助,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健康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為自然災害緊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自然災害對人民生命的威脅和危害,不斷完善對弱勢群體的救助手段,提高對突發性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能力。
以防為主。把災害預防作為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完善工作機制,運用信息化手段,使測、報、防、抗、救、援六個環節緊密銜接,提高對自然災害發生發展全過程的緊急處置能力。
分級管理。按照“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體制,實行“分級管理、按級負責”。除全市性特大、特殊自然災害外,一般及重大等級區域性自然災害由鄉政府負責組織處置,責任單位和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負責,密切配合,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工作。
(二)適用范圍
凡在楊米澗鄉地域范圍內因發生的局地暴雨洪水、河流超標準洪水、水庫垮壩洪水和干旱缺水等水旱災害,暴雨、冰雹、暴雪、龍卷風、濃霧、高溫、雷擊、沙塵暴、寒潮、霜凍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以及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及其它突發的重大自然災害,適用于本預案。
二、本預案啟動條件
凡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啟動本預案。
(一)預警性自然災害。縣民政局和縣氣象臺以及縣防汛指揮部等災害管理部門發出自然災害預警性通知,相關預案即啟動。
(二)廣泛性自然災害。造成全鄉較大范圍群眾無法維持“吃、穿、住”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必要條件的狀況。
(三)區域性自然災害。受災地區在實施救助過程中,提出緊急援助請求或需要給予緊急援助的災情。
(四)其他重大自然災害。直接危及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的災情。縣級預案啟動的同時,本預案相應啟動。
三、緊急處置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楊米澗鄉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由鄉黨委書記白玉鵬擔任總指揮,鄉長鄭曉東擔任副總指揮,其成員由鄉屬各單位主要領導、派出所所長、鄉衛生院院長、學區校長、各村支部書記和村主任、鄉分管民政領導和民政工作站站長組成,在鄉黨委、政府領導下,在鄉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和鄉防汛指揮部的直接指導下,負責救災緊急援助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調工作。
(一)楊米澗鄉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主耍職責是:
預案啟動后,會同鄉有關站所、鄉屬有關單位及各村委及時調查統計災害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情況以及開展救災緊急援助工作的綜合情況,及時報上級部門并向社會公布。同時,根據具體受災情況和救災緊急援助實際需要情況,經鄉政府批準后,統一組織實施救災捐贈活動。
指導鄉民政工作站迅速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做好災民安置和救濟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確保受災市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災民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及時處理和焚化遇難者尸體。
(二)楊米澗鄉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宣傳動員、后勤保障、轉移安置、接受捐贈(募集)、恢復重建以及遺體處理等專門工作小組。職責分工如下:
綜合協調:主要負責災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報等工作,及時掌握災情動態,提出工作建議,制訂具體措施;協助指揮部處理日常事務,辦理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統計災民中外籍人士的具體情況,及時上報政府及民政局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
宣傳動員:主要負責災民疏散轉移的宣傳動員工作;受災信息在鄉政府應急領導下,統一向社會公布,應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的向媒體提供災民救助情況及其他公眾須知的信息。
后勤保障:主要負責協調應急救災物資的調配使用;配合有關單位和村委做好應急救災物資的組織、運輸供應和疏散群眾工作;保障災區困難群眾“吃、穿、住、醫”等基本生活。
轉移安置:主要負責組織協調受災或即將受災居民的轉移安置工作,制定轉移疏散方案,確定疏散轉移的范圍、路線,指定安置場所。
社會捐贈(募集):主要在本行政區域內負責發動組織社會各界開展救災捐贈活動;做好捐贈款物的接收分配和管理工作。
恢復重建:主要負責調查統計災區群眾生活狀況,制定災民口糧救濟、衣被救濟、傷病救濟等救助標準以及危房修繕和倒房恢復重建的救助規劃方案;協助有關單位和部門做好災后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等工作;災情穩定后,負責做好善后移交工作。
遺體處理:主要負責收集管理遺體,組織群眾認領遺體;及時進行遺體火化;對無人認領的遺體進行統一火化安葬或就地掩埋,并做好消毒防污。
四、應急準備
(一)資金準備
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原則,鄉政府及鄉民政工作站應制定救災資金預算。根據受災地區群眾基本生活狀況作出具體安排方案抱縣政府和民政局,并建立救災資金動態調整機制。救災經費要重點用于災民基本生活救助。
(二)物資準備
按照救災物資儲備規劃,鄉民政工作站建立動態的災民救災物資儲備機制。經常與縣民政局保持聯系,確保縣民政局相關救災物資的庫存保持在一定的數量水平上,以備應急狀態下確保急需。
(三)災時票據準備
制作災時臨時糧票等票據。當災害發生時,向災民發放臨時票據,在災民的臨時安置點附近設置發放點,由災民憑借臨時票據向發放點領取相應的食品等生存必備物品,防止舞弊和浪費。
(四)救災裝備準備
楊米澗鄉根據《楊米澗鄉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要求,配備救災必需的設備和裝備。
(五)人力資源準備
在鄉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和防汛指揮部的領導下,組織人員,重點開展災區的現場訐估及災害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與公安、武警、消防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依托鄉屬各單位、各村委,培育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組織,建立“災區緊急救災隊”,并對其進行培訓指導和專業支持,參與災區防災工作;當災害發生時,能夠協助本區積極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減少本區的受害傷亡程度。
(六)災民安置準備
指導鄉政府做好重點防控區域和單位的劃定及鄉轉移安置區域的協調工作,建立楊米澗鄉重點防控區、單位和安置場地的檔案。同時,鄉政府根據本地區成災規律、人口密度、地理環境等情況,按鄉、村行政區域,分級規劃和設定安置場所,劃定疏散轉移路線。已確定為疏散轉移通道的,應在顯著位置設置引導標志(牌)。鄉政府應當設定村、戶的對口安置場所,建立相互聯系方式及聯絡卡。
(七)社會動員準備
鼓勵企事業單位、民間組織和個人為災民救助工作提供資金和物品援助,規范突發自然災害社會捐助工作。充分發揮現有經常性社會捐助接收站(點)作用,健全經常性社會捐助接受網絡,完善社會捐助表彰制度,為開展社會捐助活動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八)防災減災準備
配合鄉防汛指揮部積極開展全民減災教育,通過鄉民政辦、鄉派出所、鄉醫院等,開展減災進村入戶活動,有組織有計劃的為群眾提供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培訓。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增強人民的防災減災意識。
五、應急響應和災后救助
(一)災害預警
災害預報部門發出災情預警后,在鄉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和鄉防汛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鄉政府應迅速按規程啟動預案。
(二)災情核定及報送
鄉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重大突發性災情報送工作。災情發生時,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核實災情,在2小時內向縣政府和縣民政局報告,并通報相關職能部門,災情嚴重的,可同時越級上報。并立即組織人員現場核實、評估災情。災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背景、時間、區域、影響范圍,受災的嚴重程度和等級,人口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字,房屋倒塌和損壞情況,農作物和其他經濟損失情況,救災工作情況以及災區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災情穩定前,各村委、民政工作站、和鄉政府執行24小時災情零報告制度,并與鄉救災指揮機構保持不問斷通訊聯絡,及時掌握災情動態,并隨時上報。災情穩定后,鄉政府及相關單位、各村委應組織力量,全面開展災情核定工作,保證災情數據的準確。鄉民政工作站會同鄉政府在全面核定災情的基礎上,對因災死亡、失蹤人員情況、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災民生活困難情況等必須逐戶進行核實,登記造冊,為實施災民生活救助提供依據。
(三)緊急轉移安置
接到重大災情預警,在鄉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鄉民政工作站應配合有關單位迅速引導災民按指定路線疏散轉移到臨時指定安置場所,實施緊急避險。安置受災群眾一般采取三種形式,一是場地集中安置;二是征用設施安置;三是對口轉移安置。
(四)災民生活救助
受災群眾疏散轉移后,鄉政府及鄉民政工作站應在最短時間內迅速組織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調撥,并及時發放到災民手中,保證衣被、帳篷、飲水、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供應。鄉政府應根據災情和災害損失程度,按照“依靠群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與扶持”的救災救濟工作方針,以保證災民基本生活需要為原則,制定階段性災民生活保障計劃,并向縣財政部門申請安排救災資金,必要時可申請應急資金。同時,視災情嚴重程度及災情的發展,及時向上級匯報災情,申請給予救災資金及物資支援。縣政府安排的救災資金主要用于災民轉移安置、生活必需品供應、住房恢復重建、災后生活安排等基本生活的需要和傷員的緊急醫療。
(五)組織和接受社會捐贈
預案啟動后,根據縣民政局的統一部署,鄉民政工作站應立即開通24小時捐贈熱線,動員社會各界為災區提供援助。必要時,鄉政府成立專門的接受捐贈領導機構和工作隊伍,合理安排接受場所和倉儲設施,保證接受捐贈的需要。接受的捐贈款物應堅持尊重捐贈者意愿和專款專用的原則,按照規定程序,迅速安排使用,為災民救助工作提供及時有效的支持。
六、附則
本預案是《楊米澗鄉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在有關責任部門啟動各類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的同時啟動本預案。
鄉屬各單位及各村委應根據轄區情況,制定相應的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范文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我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烏拉山林區森林資源,促進林業持續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做到快速、有序、高效、恰當的實施森林防火應急措施,最大限度地減輕森林火災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內蒙古自治區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場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
第三條森林防火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原則,落實準備,緊急處置原則和分部門負責并協商一致原則,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各級林業部門對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工作負重要責任,林區各單位都要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實行部門和單位領導負責制
第四條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第二章組織指揮及職責任務
第五條實行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我場成立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由廠長擔任指揮長,副廠長擔任副指揮長,其職責是:檢查、監督、全場貫徹執行國家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行政措施,指導防火工作。具體組成如下:指揮長:高軍,副指揮長,張德遠,張勝利,李永生。
第六條我場成立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指揮部下設森林防火工作辦公室,由副指揮長張德遠擔任防火辦主任,專門負責森林防火工作。
第七條林場的森林防火工作辦公室,堅持領導帶班的值班制度,具體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森林防火規定和指示
(二)負責日常的森林防火值班,防火期森林防火預警系統,視頻監控,防火物資管理工作。
(三)開展護林教育,重點防火期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周活動
(四)發動群眾制定完善森林防火鄉規民約和野外用火管理措施,并督促執行。組織制定護林員在重點區域內重點巡邏,確保不出問題。
(五)組織落實以職工和群眾相結合的撲火隊伍,指揮撲救一般森林火災。
(六)負責查處違章野外用火的責任人和森林火災面積一公頃以下的火災案件,配合森林公安部門查處大的森林火災案件。
(七)檢查,督促場屬各二級單位森林防火工作,開展檢查評比活動,總結經驗,推廣典型,制定措施,預防森林火災。
第三章森林火災撲救
第八條森林火災是突發性的災害事件,尤其是撲救夜晚較大的森林火災,難免引起撲救人員的傷亡事故,在組織撲救中,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到指揮有序既盡快撲滅森林火災,減少損失,又盡量避免撲救人員的傷亡事故發生。
第九條指揮原則。
一、撲火指揮員在接到撲火通知后應迅速組織出動精于撲火隊伍,實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根據火場實際情況靈活運用“先控制后撲滅”的撲火策略,先組織圍攻外圍火線,防止林火向周圍發展,為徹底消滅創造條件。
二、首批撲火人員,如果未能控制住火頭火線,撲火指揮員對火場情況及未來發展做出果斷的分析與判斷,及時向市林業防火指揮中心報告,同時尋找有利戰機進行撲救。
三、當火線比較長,火場指揮員忙不過來的情況下,現場指揮員和負責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指定有組織管理能力的干部擔任火場撲火負責人,采取集中優勢兵力一點突破分兵夾擊和多點突破分兵合圍等戰術。
四、各撲火隊負責人發現火勢比較嚴重的時候不得帶領撲火人員直接沖向火區,應采取守勢尋找有利時機,進行阻擊火頭火線待火勢減弱室積極消滅,如果林火危及撲火人員生命安全時應命令及時轉移,實行保護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則。
五、林火撲滅后,不得馬上將撲火人員撤下,應留一定人員看守,清理火場,經過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范文 篇3
為提高我校自然災害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校舍安全,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后對校園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鄉范圍內容易發生的臺風、洪澇、雷電、冰雹、地震等自然災害發生后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害應急機構
成立校園自然災害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校救災工作。其組成人員如下:
總指揮:校長
副總指揮:
成員:
工作人員:值班教師和其他所有教職工
三、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工作職責和任務
1、值班人員發現災情后,要敢于承擔責任,首先做到及時控制險情,并立即報告組長或副組長。
2、組長或副組長接到報告后,必須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并向區教育局匯報災情和救助工作進展情況,負責處理學校應急領導小組各項工作和日常事務。
3、到場人員必須聽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
4、由組長或副組長聯系區民政局,做好救災物資的登記、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5、負責災后防疫和校園衛生整治工作,由校醫聯系防疫部門進行傳染病的預防。
6、落實災后校園各項安全規范和措施,安全員和校醫監督檢查災后學校飲水,食品衛生工作,并將檢查結果及時報組長或副組長。
7、組長或副組長組織教職工做好災后校園善后工作。
8、保障救災信息暢通,做好救災宣傳,加強災后值班紀律。
四、災情報告
學校應急辦應密切注意氣象、地震和災害預報部門發出的災情預警。在自然災害發生后,校救災辦必須立即向區教育局和區救災辦報告有關情況,啟動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災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地點、范圍、程度、災害后果,救災工作和受災師生生活安排情況。
五、災害救助應急反應
1、救助領導小組進入工作狀態,研究確定救災工作事宜。
2、迅速組織受災師生按照預案,緊急轉移,安排他們的學習、生活,做好食品、飲水、衣物等救災物資的調集和發放工作。
3、根據救災工作的需要,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救助申請。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范文 篇4
一、編制依據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審核規范,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
二、目的
預防和控制火災、爆破物品爆炸重大事故并采取應急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
三、應急準備
1、組織機構:
應急救援小組:
組長:項目經理
副組長:主管生產的副經理總工程師
組員:項目工程部、設物部(機電室、材料室)、勞資室、辦公室、調度室、生產工區
辦公室設在工程部,由工程部長或安檢主任(員)任辦公室負責人
2、職責
應急救援小組:負責制定本項目的應急預案,組建本項目專業救援隊伍。并將預案及隊伍建設情況報公司應急救援中心,在發生事故時臨時組織救援,并如實上報事故情況,向指揮中心請求支援。
(1)根據火災、爆炸現場情況有權調動管段內一切人員和機械設備、物資。
(2)根據火災、爆炸現場情況制定撲救方案,總體安排、協調。
(3)督促、檢查、指導各工區滅火演練及定期組織火災隱患現場、油庫及爆破物品庫的檢查。
辦公室:負責現場事故隱患的統計,防護工作,在接到事故報告后上報救援小組。
組長:負責本項目應急救援的現場指揮工作。
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
項目工程部:負責研究制定事故控制措施,研究制定搶險措施并付諸實施。
設物部:保障設備、物資的調配,保證后勤物資供給。
勞資室:負責現場組織救援傷者及護送、轉院等具體工作,并調動本公司人員進行現場救護。
辦公室及調度室:負責進行對外聯絡、車輛調配工作。
生產工區:
(1)負責定期組織滅火演練,培訓人員,如滅火常識、搶救傷員、消防器使用;
(2)配置足夠的滅火器,并定期送檢,確保有效使用;
(3)火災或爆炸發生后根據現場情況應急處理并立即報應急救援小組
3、資源配置(見附件)
《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清單》《義務消防隊人員名單》
4、項目部每月對工區綜合評比時例行消防設施、火災隱患、爆破物品管理詳細檢查。
四、應急響應
1、當發生火災事故時,現場人員應采取相應措施控制事態擴大或火勢蔓延,截斷電源、限制用電。
2、現場人員同時應立即通知工區主任和調度,并電話報項目部工程部或辦公室;工程部電話:;辦公室電話:。
3、項目部接到火災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啟動應急準備預案,組織有關人員、設備、設施及器材,趕赴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蔓延和擴大,與此同時:
(1)負責組織救護火災事故而受傷的傷者的責任人認真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破壞,為搶救受傷者需要移動某些物體時,必須作好標記,應盡量對事故現場和搶救過程進行錄像或拍照。
(2)在重大火災或爆炸事故發生后,應立即通過傳真或電話報告至公司安質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公司安質部電話:
公司傳真:
4、若事態不能有效控制,在應急救援小組統一指揮下,立即向當地有關部門或公司求援,必要時疏散人員。并要在當地公安機關和公安消防機構的指揮下對現場進行清理,做好受災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配合公安機關和公安消防機構對火災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應急救援聯系電話:
當地政府辦公室電話:
火警:119
5、若因火災、爆炸引起員工傷亡立即啟動《員工傷亡事故應急預案》,并與當地醫院聯系,安排車輛送往救治。
地方醫院急救電話:
6、糾正與完善
火災或爆炸事故調查完畢后,發生事故的單位要結合現場撲救情況對該預案進行分析研究,對其進行補充和完善,并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五、相關支持文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2、鐵路消防管理辦法
3、鐵路施工單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辦法鐵公安22號
六、相關記錄
1、火災事故撲救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名單
2、義務消防隊人員名單
3、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清單
4、義務消防員知識培訓和滅火演練情況資料
5、應急預案實施情況資料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范文 篇5
為保證我縣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時,供銷合作社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密切配合,協調行動,高效有序開展救災工作,保障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結合供銷合作社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我縣境內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突發性特大自然災害的救災應急工作。主要災種包括:洪澇、地震、干旱、冰雪災、火災等。
二、啟動條件和程序
(一)條件。當我縣內發生了較大的洪澇、地震、干旱、冰雪災、火災時。
(二)程序。
1、接到縣政府或主管部門向總指揮、副總指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報預警預報或災情評估情況,提出啟動建議。
2、縣社救災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根據預警預報或災害評估情況,召開有關部門會議,發出啟動命令,確定啟動規模,落實救災責任。
3、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各工作組接到啟動命令后,迅速開展工作,緊密配合,全力以赴完成救災工作任務。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機構設置
1、救災應急總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2、救災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社務指導股)
3、救災應急工作組
⑴災情搜集評估組
⑵救災物資保障組
⑶救災宣傳報道組
(二)主要職責
1、救災應急總指揮部:實施對特大自然災害應急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調動、整合全省救災力量和資源,決定采取救災應急措施。
2、救災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收集、掌握和上報災害信息;傳達救災應急總指揮部的工作指令;根據需要組建工作組;協調指導救災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及時召開會議,研究會商災害發生發展趨勢,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災情和救災工作信息發布。
3、工作組職責
⑴災情搜集評估組:負責災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報;負責對災害損失造成的影響情況進行評估。
⑵救災物資保障組:負責災區、災民生活所需的緊急救援物資的調運,制定應急救災物資、款項分配方案以及應急救災款物的接收、使用、下撥管理工作。
⑶救災宣傳報導組:負責救災工作的宣傳和新聞報道。
四、救災準備
(一)制定工作預案。本預案是縣社在突發性特大自然災害救災應急工作的基本預案。各股室要按照職責分工和預案的要求,制定具體的.救災應急工作預案,進一步明確任務,落實責任,保證救災應急工作有序進行。
(二)人員準備。各股室要指定專人負責救災應急工作,面對突發情況,提高搶險救災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
(三)物資準備。根據縣政府的要求或災區的實際情況,儲備一定的應急救災物資和款項。
五、其他事宜
(一)本預案將根據救災應急工作實際需要適時進行修改。
(二)本預案自制定之日起實施。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范文 篇6
為了加強學校大風雨雪惡劣天氣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師生員工的安全,打造和諧校園,防范當前大風雨雪天氣安全事故的發生,并能快速、及時、妥善的處理突發事件。根據教育局文件精神和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安全工作措施
1、當天值班人員、班主任要求全部到崗,早晨學生到校,放學時到達學校大門口,引導學生安全有序進入、離開學校。
2、安全領導小組有關人員及時到崗,遇到雨雪大風等惡劣天氣時應提前通知各年級學生提前放學或者延遲上學,并在大門口引導學生安全離開學校。
3、學校政教處要及時通過學校廣播,提醒學生嚴禁追逐打鬧、嚴禁向同學、亂扔雪球,關好門窗、及時添加衣物,做好保暖工作,確保課間活動安全。
4、課間時間,學校政教處值班人員在校園,班主任在教室,要加強巡視,維持正常的秩序。
5、需要緊急疏散時,班主任老師要盡職盡責,確保本班學生安全有序離開班級。
6、各班主任要利用電話、校信通等方式,請家長教育孩子不要提前到校,在上下學途中注意安全,確保上下學途中不出意外。
7、安全領導小組組織人員清掃校園內的積雪,以教學部和處、室為單位,劃分責任區域,要求按時完成清掃任務。對校園校舍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排查,發現問題立即上報,及時整改。
8、未盡事宜,以緊急通知為準。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范文 篇7
一、提高認識,成立組織,作好一切準備
地質災害和其它自然災害一樣都對人們的生產、生活、生命財產造成嚴重的破壞,并且有突發性強,防范難度大的特點。地質災害與其它自然災害區別是有很大的隱蔽性,很多地質災害就發生在居民住地,由于沒有察覺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因此,我們防治地質災害一定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要做好防大災,抗大害的思想準備、組織準備、物資設施準備。因此,縣政府決定在我縣成立地質災害指揮系統的基礎上成立地質災害快速反應、應急隊伍。將原縣200人的快速撲火隊變為地質災害快速反應、應急大隊,下設四個分隊,由縣政府地質災害指揮系統指揮。
各單位要保證本單位隊員在野外宿營的裝備和帶足三天食品給養,建立通訊方式保證快速集結、快速反應。
交通部門要對我縣現有車輛調查登記,接報警后調動30臺車輛組成搶險車隊,保障縣快速反應應急隊伍和搶險物資設備快速及時到達現場。
各鄉鎮人民的政府,各有關單位要成立相應的地質災害快速反應、應急隊伍,在裝備、通訊、車輛給養上做好準備。特別是每個村屯都要組織搶險隊伍,保障受威脅的居民安全撤離和搶險救助。
各鄉鎮人民的政府各有關單位要迅速建立聯防體制,各鄉鎮與鄉鎮之間,各村屯與村屯之間,各鄉鎮政府與本地企事業單位、駐軍、武警部隊建立聯防網絡,保障救援力量。縣政府也將與友鄰縣、林業局、駐軍、武警部隊取得聯系,建立縣級聯防機制,做到一方有難,八方支援。
二、災害發生后采取的措施
1、報警
地質災害發生后目擊公民都有報警的義務,誰先發現,誰向當地政府報警。
地質災害有險情跡象的有地質災害巡視員,險情監測人員或看守值班人員發現情況立即報警。
報警人員在向當地受威脅人群報警的同時向村委會和當地政府報警。
地質災害巡護、監測、看守值班人員,必須首先向受威脅人群發出警報的同時向當地村委會、鄉鎮人民的政府報警,盡可能向縣政府報警。
當地村委會接報警后,必須首先向受威脅人群發出警報的同時向鄉政府報警,盡可能向縣政府報警。
鄉鎮政府接報警后,向縣政府報警。
縣政府接報警后視災情情況按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速報制度》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報警。
報警內容根據已知情況上報地質災害發生的地點、時間、傷亡人數、地質災害類型,并盡可能說明災害規模、可能的誘發因素,地質成因和發展趨勢等。
2、撤離
災難發生后各級快速反應、應急隊伍到達災區后,首先組織受災群眾撤離、遠離危險區,有人力、物力條件的可同時組織、撤離和搶險。
村級搶險隊伍是在現場人員,接到報警后,除向上級報警外同時組織力量、組織群眾向事先發放明白卡確定的方向、路線、地點撤離,沒有地質災害發生跡象的沒有發放明白卡可視情況確定安全方向、路線、地點撤離。
鄉鎮快速反應、應急隊伍是距離最近、最早到達的搶險隊伍,到達災區后首先組織受災群眾向事先發放明白卡確定的方向、路線、地點撤離,同時對地質災害進行調查,上報情況提出應采取的對策和措施。
縣地質災害反應、應急大隊是重要的搶險救災力量,到達災區后本著先撤離后搶險原則,進行搶救工作。
3、搶救
地質災害發生后對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相當大的破壞,在確保受威脅的群眾安全撤離的情況下,實施搶救。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首先搶救受害群眾的生命安全,各級快速反應、應急隊伍都要把搶救受害群眾的生命做為最重要的任務,盡最大可能最快速度搶救傷員。
在特殊的情況下,現有人員、設備搶救不了的情況下,應立即向上級報告,請求專業人員、專門設備進行搶救,盡最大努力減少傷亡。
在保證搶救受傷人員的人力、物力的可同時搶救受災財產,在保證搶險隊員安全的情況下,最大努力搶救受災財產,減少受災損失。
三、有關單位任務
在地質災害發生有跡象的監測責任單位必須設立監測巡視、值班專用電話,設專人守機。郵電部門優先傳遞防災信息,為縣鄉及有關部門防災專用電話的安裝、維修和使用提供必要的方便條件。
為盡快搶救受傷人員和防止災后疫病發生與蔓延,醫療衛生部門要做好現場救護、傷員移送、接受住院治療的各項準備工作。
縣醫院建立醫療救護隊、建立有線、無線電話通訊網絡,并派專人值班,救護隊員在崗待命。做好藥品、設備各項準備,保障搶救、救治工作順利實施。
做好災區安全保衛工作。災情發生后,當地派出所要訊速到達現場,維護災區治安,公安部門要抽調足夠的警力,搞好安全保衛工作,要晝夜巡邏,對重點部位要加強保衛力量,防止壞人乘機搗亂和破壞。搞好交通疏導工作,保證道路暢通,必要時可實行道路交通管制。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范文 篇8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區應對突發重大自然災害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應急救助行為,提高應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確保受災人員基本生活,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本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x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自然災害應急避險中人員強制轉移的決定》、《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區行政區域內發生自然災害的區級應急救助工作。
當xx區發生重特大自然災害并對我區行政區域內造成重大影響時,按照本預案開展區內應急救助工作。
發生其他類型突發事件心得體會,根據需要可參照本預案開展應急救助工作。
(四)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確保受災人員基本生活;堅持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
(一)區減災委員會。
1.x市下城區減災委員會(以下簡稱區減災委)為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區減災委主任由分管副區長擔任,副主任由區x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區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區自然災害的應急救助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聽取受災街道的災情、自然災害救助情況匯報,組織會商,分析、評估災區形勢,研究提出對策和措施;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對災區的支持措施;組織有關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赴災區指導開展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研究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2.區減災委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自然災害救助相關工作。
區應急管理局:接收、報告突發事件信息;檢查、指導應急預案工作落實;協助區減災委協調自然災害救助應急處置工作。負責防災減災專家的組織聯絡與協調工作;擬定我區地震應急預案,組織抗震救災行動,做好地震災害情報收集與評估,指導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組織開展公眾防震減災的科普知識宣傳和應急演練,提高公眾抗震減災的意識和能力;牽頭制(修)訂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和實施;組織、協調全區救災工作;負責申請、分配和管理全區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使用情況;指導全區避災安置場所和救災物資儲備庫的建設與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核查、報送、發布災情;指導災區轉移安置災民,開展受災群眾基本生活救助;指導社會力量參與救災;指導災區實施因災倒損房屋的恢復重建;組織指導災后設施的修復工作;承擔區減災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災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組織協調自然災害引發的工礦商貿領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森林火災監測和撲救。承擔區減災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區人武部:在區內出現重大災情時,根據需要,協調有關部隊、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以及所需裝備、器材參加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維護災區社會穩定,協助轉移危險地區的群眾。
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及新媒體平臺,適時報道自然災害預警及救助信息,及時向社會通報救災工作動態。
區發改經信局:及時了解災情,并及時向省、x市發展改革委報告,爭取省、x市對我區災區基礎設施恢復重建專項資金補助;指導全區災后基礎設施恢復重建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救援裝備、醫用防護和消殺用品、應急救援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生產供應;組織協調應急處置中的通信保障;負責協調保險監管部門督促保險公司進行災前的防災御險及災后的理賠工作;加強災區市場價格應急監測,及時貫徹落實價格干預措施,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各類價格違法行為。
區商務局:負責組織和協調商貿企業參加搶險救災工作;組織協調救災食品、飲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的應急供應工作;協調安排災區糧油應急供應。
區教育局:指導受災地區做好受災學校師生轉移工作;指導受災地區恢復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做好災后學校重建相關工作。
區科技局:針對防災減災的技術難題組織科技攻關,及時將既有相關科研成果投入應用;負責組織減災救災科技交流和科普宣傳工作,協調各類學會的減災救災技術研究工作。
區公安分局:參與災區緊急救援工作,協助組織災區群眾緊急轉移;負責維護災區社會治安秩序,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確保災區重點目標安全和社會穩定;負責組織特警實施防災救災相關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保障防災減災救災資金,對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區民政局:組織、指導開展救災捐贈工作;指導區慈善總會開展慈善捐贈款物的接收,參與災害救助工作。
區住建局(區人防辦):指導受災地區制定災后恢復重建規劃以及災后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的修復、重建等工作;指導全區避災安置場所的房屋質量安全檢查和鑒定工作;根據區號令發布防災警報,利用人防指揮通信設施、應急疏散場所為組織搶險救災提供必要的保障,協調人防專業隊、民防應急救援隊伍和民防志愿者服務隊參加搶險救災。
區衛健局:負責搶救傷病員;開展疾病監測,對災區可能發生的傳染病進行預警;實施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等應急措施,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加強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必要時組織心理衛生專家對災區群眾進行心理援助;負責對醫用防護和消殺用品、應急救援藥品、醫療器械的使用管理。
區:負責對災情統計工作的業務指導,協助做好災情統計數據的分析評估。
區市場:協調相關部門對災區進行食品;對藥品、醫療器械的生產、流通、使用質量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指導和協調動物疫病防治應急處置工作。
區城市管理局:負責組織市政、環衛、河道等部門的防汛防臺抗雪的應急處置工作;協助維護市場經營與管理秩序。
區消防救援大隊:派出救援隊至災區進行人員搜救等搶險救災工作;加強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災區火災的發生及蔓延。
區紅十字會:負責協助區開展人道主義救援行動;根據自然災害災情及有關響應程序,依法組織和指導全區各級基層紅十字組織開展災害救援工作,及時向災區群眾和受難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救助;依法開展應急救護知識普及和技術培訓工作,提高災區群眾自救互救能力,參與災后重建工作。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下城分局:負責協調上級部門指導減災救災測繪與地理信息服務保障工作;會同上級部門組織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指導突發重大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下城分局:負責協調x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對災區的環境污染情況進行監測、分析并提出污染控制建議。
市交警支隊下城大隊:負責做好交通疏導、管制等交通秩序維護工作,確保減災救災工作期間人員轉移和物資輸送道路暢通。
各街道辦事處:成立相應的`救災工作應急組織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救助工作,并根據上級安排和應急救助工作需要,組織協助處置相關工作。
由區統一組織開展的抗災救災,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區減災委辦公室。
區減災委下設辦公室,為區減災委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區應急管理局。承擔區減災委日常具體工作,負責與相關部門、街道的溝通聯絡,組織開展災情會商評估、災情發布、災害救助等工作,協調落實相關支持措施。經區減災委同意,必要時協調其他部門和單位參加救災工作;完成省、x市減災委賦予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災害預警響應及措施
區應急管理、城管、規劃資源等部門應及時接收市減災辦和相關上級部門通報的信息,及時向區減災委成員單位通報自然災害預警預報信息,規劃資源部門根據需要及時提供地理信息數據和服務。區減災委辦公室根據自然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可能受影響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狀況,對可能出現的災情進行預評估,當可能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影響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應對措施時,啟動預警響應,視情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一)向可能受影響的街道通報預警信息,提出災害救助工作要求。
(二)加強應急值守,密切跟蹤災害風險變化和發展趨勢,對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進行動態評估,及時調整相關措施。
(三)開放應急避災、疏散場所,疏散、轉移易受自然災害危害的人員和財產;情況緊急時,實行有組織的避險轉移;對經勸導仍拒絕轉移的人員,當地街道辦事處可對其實施強制轉移;轉移指令解除前,被轉移人員不得擅自返回危險區域。
(四)通知有關街道和部門做好救災物資準備和物資調運準備,緊急情況下提前調撥。
(五)派出預警響應工作組,實地了解災害風險,檢查指導各項救災準備工作。
(六)向區、區減災委負責人、區減災委成員單位報告或通報預警響應啟動情況。
(七)向社會發布預警響應啟動情況。
災害風險解除或演變為災害后,區減災辦終止預警響應。
四、信息報告和發布
各街道要按照相關要求,做好災情信息收集、匯總、分析、上報和部門間共享工作。
(一)信息報告。
1.對突發性自然災害,街道應在災害發生后分鐘內將本行政區域災情向區應急管理報告;區應急管理局應在災害發生后分鐘內將本行政區域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向區和x市應急管理局報告;對造成本區行政區域內xx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房屋大量倒塌、農田大面積受災等嚴重損失的突發性自然災害,區應急管理局應在災害發生后立即上報區人民、x市應急管理局、省應急管理廳和應急管理部。
區委、區對信息報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特別重大、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前,區應急管理局、街道執行災情小時零報告制度;區應急管理局每天x時之前將截止到前一天時的災情向市應急管理局上報。特別重大、重大災情應隨時報告。
災情穩定后,街道應在x個工作日內核定災情,向區應急管理局報告。區應急管理局接到街道報告后,應在x個工作日內核定災情,向x市應急管理局報告,并將全區匯總數據向區報告。
3.對干旱災害,街道應在旱情初顯、群眾生產和生活受到一定影響時,向區應急管理局初報災情;在旱情發展過程中,至少每xx日續報一次災情,直至災情解除;災情解除后及時核報。
4.加強臺賬管理,建立因災死亡失蹤人口、因災倒塌損壞住房和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人口一覽表。街道在災情核定后,要建立因災死亡失蹤人口、倒塌房屋、受災農田面積和需救助人口的花名冊,為恢復重建和開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據。
5.區要建立健全災情會商制度,區減災委或區應急管理局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召開災情會商會,全面客觀評估、核定災情數據。
(二)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公開透明的原則。信息發布形式包括授權發布、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要主動通過重點新聞網站或網站、政務微博、政務微信、政務客戶端等發布信息。
災情穩定前,區減災委或區應急管理局應當在區統一指揮下,應當及時向社會滾動發布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動態、成效、下一步安排等情況;災情穩定后,應當及時評估、核定災情損失,并按有關規定向社會發布。
災情核定和發布工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應急響應
根據自然災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區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分為Ⅰ、Ⅱ、Ⅲ、Ⅳ四級。
(一)Ⅰ級響應。
1.響應條件。
在本區行政區域內一次自然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Ⅰ級響應:
(1)死亡xx人以上;
(2)緊急轉移安置或需緊急生活救助x萬人以上;
(3)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間以上,或x戶以上。
2.響應程序。
災害發生后,區減災委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向區減災委提出啟動Ⅰ級響應的建議;區減災委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3.響應措施。
區減災委主任統一組織、領導、協調區級層面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指導支持受災街道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區減災委各成員單位根據相關預案啟動Ⅰ級響應措施,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小時值班,全力以赴開展災害救助工作。區減災委及其成員單位視情采取以下措施:
(1)召減災委會商會,區減災委各成員單位及有關受災街道參加,對指導支持災區減災救災重大事項作出決定。
(2)區減災委負責人率有關部門赴災區指導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或派出工作組赴災區指導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3)區減災委辦公室及時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組織災情會商,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災情,及時發布災區需求。區減災委有關成員單位做好災情、災區需求及救災工作動態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區減災委辦公室通報有關情況。
(4)根據受災街道和有關部門對災情的核定情況,區財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及時下撥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并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向省、市相關部門報告災情,請求省市支援。區應急管理局緊急向區商務局下達應急指令,調撥、應急采購生活救助物資,指導、監督基層救災應急措施落實和救災款物發放;交通運輸部門協調指導開展救災物資、人員運輸工作。
(5)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隊、交警下城大加強災區社會治安、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應急管理,協助組織災區群眾緊急轉移。駐杭部隊、武警、民兵、預備役部隊根據上級指令和區請求,積極投入救災工作;必要時協助區運送、接卸、發放救災物資。駐杭部隊、武警參加地方救災行動,具體按照軍地聯動機制施行。
(6)區發改經信局、區商務局等部門保障市場供應需求和價格穩定。區衛健局組織協調救援裝備、醫用防護和消殺用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生產供應工作,及時組織醫療衛生隊伍赴災區協助開展醫療救治、衛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區住建局指導災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安全應急評估等工作。區城管局指導災區水利工程險情處置及修復、河道水源應急調度工作。規劃資源下城分局協助上級部門準備災區地理信息數據,組織開展災區現場影像獲取等應急測繪工作,開展災情監測和空間分析,提供應急測繪保障服務。區科技局提供科技方面的綜合咨詢建議,協調適用于災區救援的科技成果支持救災工作。
(7)區委宣傳部組織做好新聞宣傳等相關工作。
(8)區民政局向社會發布接受救災捐贈的公告,組織開展跨區、縣(市)或者全區性救災捐贈活動,指導社會組織、志愿者等社會力量參與災害救助工作。具有募捐資格的社會組織依法開展救災募捐活動,參與救災工作。
(9)災情穩定后,根據區關于災害評估工作的有關部署,區應急管理局、受災街道、區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災害損失綜合評估工作。區減災委辦公室按有關規定統一發布自然災害損失情況。
(10)區減災委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二)Ⅱ級響應。
1.響應條件
在本區行政區域內,一次自然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Ⅱ級響應:
(2)死亡x人以上、xx人以下;
(2)緊急轉移安置或需緊急生活救助x萬人以上、x萬人以下;
(3)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間以上、間以下;或x戶以上、x戶以下。
2.響應程序
災害發生后,區減災委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向區減災委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區減災委副主任決定啟動Ⅱ級響應,并向區減災委主任報告。
3.響應措施
區減災委副主任組織協調區級層面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指導支持受災街道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區減災委有關成員單位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小時值班,全力以赴開展災害救助工作。區減災委及其成員單位視情采取以下措施:
(1)區減災委副主任主持召開會商會,區減災委成員單位、有關受災街道參加,分析災區形勢,思想匯報范文研究落實對災區的救災支持措施。
(2)派出由區減災委副主任或區應急管理局負責人帶隊、有關部門參加的工作組赴災區慰問受災群眾,核查災情,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3)區減災委辦公室及時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組織災情會商,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災情,及時發布災區需求。區減災委有關成員單位做好災情、災區需求及救災工作動態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區減災委辦公室通報有關情況。
(4)根據受災街道辦事處申請和有關部門對災情的核定情況,區財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及時下撥區級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并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向市相關部門報告災情,請求市支援。區應急管理局緊急向區商務局下達應急指令,調撥、應急采購生活救助物資,指導、監督基層救災應急措施落實和救災款物發放;交通運輸部門協調指導開展救災物資、人員運輸工作。
(5)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隊、交警下城大加強災區社會治安、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應急管理,協助組織災區群眾緊急轉移。駐臨部隊、武警、民兵、預備役部隊根據上級指令和區請求,積極投入救災工作;必要時協助區運送、接卸、發放救災物資。駐臨部隊、武警參加地方救災行動,具體按照軍地聯動機制施行。
(6)區衛健局根據需要,及時派出醫療衛生隊伍赴災區協助開展醫療救治、衛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規劃資源下城分局協調上級部門,配合準備災區地理信息數據,開展災區現場影像獲取等應急測繪,開展災情監測和空間分析,提供應急測繪保障服務。
(7)區委宣傳部指導做好新聞宣傳等工作。
(8)區民政局指導社會組織、志愿者等社會力量參與災害救助工作。具有募捐資格的社會組織依法開展救災募捐活動,參與救災工作。
(9)災情穩定后,受災街道組織開展災害損失綜合評估工作,及時將評估結果報送區減災委。區減災委辦公室組織核定并按有關規定統一發布自然災害損失情況。
(10)區減災委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三)Ⅲ級響應。
1.響應條件
在本區行政區域內一次自然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Ⅲ級響應:
(1)死亡x人以上,x人以下;
(2)緊急轉移安置或需緊急生活救助x.x萬人以上、x萬人以下;
(3)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間、間以下;或x戶以上、x戶以下。
2.響應程序
災害發生后,區減災委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向區減災委提出啟動Ⅲ級響應的建議;區減災委副主任決定啟動Ⅲ級響應。
3.響應措施
區減災委副主任組織協調區級層面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區應急管理局實行小時值班,指導災區開展災害救助工作。區減災委及其成員單位視情采取以下措施:
(1)區減災委辦公室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及受災街道召開會商會,分析災區形勢,研究落實對災區的救災支持措施。
(2)派出由區應急管理局負責人帶隊、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合工作組赴災區慰問受災群眾,核查災情,協助指導災區開展救災工作。
(3)區減災委辦公室及時掌握并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
(4)根據受災街道辦事處申請和有關部門對災情的核定情況,區財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及時下撥區級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并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向市相關部門報告災情,請求市支援。區應急管理局緊急向區商務局下達應急指令,調撥生活救助物資,指導、監督基層救災應急措施落實和救災款物發放;交通運輸部門協調指導開展救災物資、人員運輸工作。
(5)區衛健局指導災區做好醫療救治、衛生防病和心理援助工作。規劃資源下城分局協調上級部門,配合準備災區地理信息數據,開展災區現場影像獲取等應急測繪工作,開展災情監測和空間分析,提供應急測繪保障服務。
(6)區民政局指導社會組織、志愿者等社會力量參與災害救助工作。
(7)災情穩定后,區減災委辦公室指導受災地區評估、核定自然災害損失情況。
(8)區減災委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四)Ⅳ級響應。
1.響應條件
在本區行政區域內一次自然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Ⅳ級響應:
(1)緊急轉移安置或需緊急生活救助x.x萬人以上、x.x萬人以下;
(2)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間以上、間以下;或xx戶以上、x戶以下。
2.響應程序
災害發生后,區減災委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由區減災委辦公室主任決定啟動Ⅳ級響應。
3.響應措施
區減災委辦公室組織協調區級層面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區應急管理局實行小時值班,指導災區開展救災工作。區減災委及其成員單位視情采取以下措施:
(1)區減災委辦公室視情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召開會商會,分析災區形勢,落實對災區的救災支持措施。
(2)區減災委辦公室派出工作組赴災區慰問受災群眾,核查災情,協助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3)區減災委辦公室及時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并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災情。
(4)根據受災街道辦事處申請和有關部門對災情的核定情況,區財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及時下撥市級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區應急管理局緊急向區商務局下達應急指令,調撥生活救助物資,指導、監督基層救災應急措施落實和救災款物發放。
(5)區衛健局按照相關預案做好指導災區做好醫療救治、衛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規劃資源下城分局協調上級部門,配合準備災區地理信息數據,開展災區現場影像獲取等應急測繪工作,開展災情監測和空間分析,提供應急測繪保障服務。
(6)區減災委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五)響應條件調整
對災害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和救助能力相對薄弱的地區等特殊情況,或災害對受災地區經濟社會造成重大影響時,啟動區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的標準可酌情調整。當區災害業務主管部門啟動專項預案等級響應時,區減災委視情啟動相應等級響應。
(六)響應終止
救災應急工作結束后,由區減災委辦公室提出建議,啟動響應的單位決定終止響應,并向區減災委主任報告。
六、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一)過渡期生活救助
1.特別重大、重大災害發生后,區減災委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專家及受災街道評估災區過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況。
2.區財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及時撥付過渡期生活救助資金。區應急管理局指導受災街道做好過渡期生活救助的人員核定、資金發放等工作。
3.區應急管理局、區財政局監督檢查災區過渡期生活救助和措施的落實,定期通報災區救助工作情況,過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結束后組織績效評估。
(二)冬春救助
自然災害發生后的當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災街道辦事處為生活困難的受災人員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1.受災街道辦事處應當在每年x月底前統計、評估本行政區域受災人員當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救助需求,核實救助對象,編制工作臺賬,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經本級批準后組織實施,并報區應急管理局備案。社區、街道和區應急管理局逐級匯總冬春救助的基本情況,并報x市應急管理局、省應急管理廳。
2.區或區應急管理局、區財政局根據需要冬春救助的人數及災情嚴重程度,分別向x市人民、x市應急管理局、財政局以及省或省應急管理廳、財政廳申請冬春期間受災群眾生活補助資金。
3.根據街道向區要求下撥救災資金的請示,結合災情評估情況,區應急管理局、區財政局確定冬春救助資金補助方案,及時下撥資金,專項用于幫助解決冬春受災群眾吃飯、穿衣、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
4.區應急管理局通過開展救災捐贈、對口支援、采購等方式解決受災群眾的過冬衣被等問題。區發改經信部門和區商務局確保糧食等物資的供應。
(三)倒損住房恢復重建
因災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要尊重群眾意愿,以受災戶自建為主,由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建房資金等通過救助、住房保險理賠、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以工代賑、自行借貸、政策優惠等多種途徑解決。重建規劃和房屋設計要根據災情因地制宜確定方案,科學安排項目選址,合理布局,避開地震斷裂帶、地質災害隱患點、山洪災害易發區、行洪通道等,提高抗災設防能力,確保安全。
1.組織核查災情。災情穩定后,街道立即組織災情核定,建立因災倒損房屋臺賬,并在x日內核定災情和救災工作數據向區應急管理局報告;區應急管理局在接到街道報表后,應在x日內審核、匯總數據,將本區行政區域匯總數據報x市應急管理局。
2.開展災情評估。區應急管理局根據受災街道上報的因災倒損住房核定情況,視情會同相關街道,組織核查、評估小組,并參考其他災害管理部門評估數據,對因災住房倒損情況進行綜合評估。
3.區應急管理局根據受災街道申請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的請示,結合倒損住房核查、評估結果,按照區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資金補助標準,提出資金補助建議,經區財政局審核后下達資金。
4區住建局負責災后恢復重建的選址規劃,區應急管理局、區住建局要加強對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工作的督促、檢查,視情派出聯合工作組指導災區恢復重建工作,定期通報重建進度,負責倒損住房恢復重建的技術支持和質量監督等工作。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重建規劃、選址,制定優惠,支持做好住房重建工作。
5.住房重建工作結束后,區應急管理局和各街道應采取實地調查、抽樣調查等方式,對本地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管理工作開展績效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報x市應急管理局。
七、保障措施
(一)資金保障
區應急管理局、區財政局等部門根據《自然災害救助條例》《x省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安排區級救災資金預算,并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以地方為主的原則,建立完善區、街道救災資金分擔機制,督促街道辦事處加大救災資金投入力度。
1.各街道辦事處應將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與自然災害救助需求相適應的資金、物資保障機制,將自然災害救助資金和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
2.區人民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自然災害生活救助成本及地方救災資金安排等因素,適時調整自然災害救助政策和相關補助標準。
(二)物資準備
1.按照合理規劃、資源整合的原則,建設全區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完善救災物資儲備庫的倉儲條件、設施和功能,形成救災物資儲備網絡。自然災害多發、易發的街道應當根據《x省避災安置場所內救災物資儲備標準》以及當地自然災害特點、居民人口數量和分布等情況,建立規模適度、布局合理的救災物資儲備庫(點)。各級儲備庫(點)應儲備必需的救災物資,各類應急避災、疏散場所也應當儲備與安置規模相匹配的救災物資,指定專人保管,嚴防挪用、缺失、損壞和霉變。
2.制訂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合理確定儲備品種和規模;建立健全救災物資采購和儲備制度,每年根據應對重大自然災害的要求儲備必要物資。
3.按照實物儲備和能力儲備相結合的原則,健全應急采購和供貨機制,必要時簽訂救災物資緊急購銷協議。
4.建立健全救災物資應急保障和補償機制。建立健全救災物資緊急調撥和運輸制度。災情發生時,可調用災區鄰近的街道的救災儲備物資。
(三)通信和信息準備
1.加強區級災情管理系統建設,以公用通信網為基礎,建立覆蓋區、街道、社區三級的救災通信網絡,保障信息暢通,確保及時準確掌握自然災害信息。
2.充分利用現有資源、設備,完善災情和數據共享平臺,完善部門間、與社會力量間的災情共享機制。
(四)裝備和設施保障
1.區應當配備齊全救災設備和裝備,建立健全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技術支撐系統,并為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等設備和后勤保障;區級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配備救災管理工作必須的設備和裝備。
2各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x省避災安置場所規劃使用標準》和當地居民人口數量和分布等情況,利用符合建筑質量安全要求的文化禮堂、日間照料中心、敬老院、人防疏散場所、學校、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統籌規劃設立應急避災、疏散場所,并設置明顯標志。要幫助指導社區按照規定建立符合安全要求的避災安置場所,并儲備相應的生活保障類救災物資。自然災害多發、易發地區應規劃建設專用應急避災、疏散場所。
(五)人力資源保障
1.加強自然災害各類專業救援隊伍和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自然災害救助能力。培育、發展和引導相關社會組織和志愿者隊伍,鼓勵其在救災工作中發揮積極作用。
2.加強減災救災專家隊伍建設。組織應急、衛健、市場監管、城管、規劃資源、生態環境、交通運輸等方面專家,重點開展災情會商、赴災區現場評估及災害管理的業務咨詢工作。
3.推行災害信息員培訓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區、街道、社區的災害信息員隊伍。社區和相關企事業單位應當設立專職或者災害信息員。
(六)社會動員保障
1.建立健全救災捐贈動員、運行和監督管理機制,規范救災捐贈的組織發動、款物接收、統計、分配、使用、公示反饋等各個環節的工作。
2.完善非災區支援災區、輕災區支援重災區的救助對口支援機制。
3.科學組織、有效引導,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社區居民委員會、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志愿者在災害救助中的作用。
(七)宣傳、培訓和演練
1.組織開展全區性防災減災救災宣傳活動,利用各種媒體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和災害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保險的常識,組織好“防災減災日”、“國際減災日”等活動,加強防災減災科普宣傳,提高公民防災減災意識和科學防災減災能力。積極推進社區減災活動,推動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建設。
2.組織開展災害管理人員和專業緊急救援隊伍、非組織和志愿者的培訓。
3.根據自然災害發生特點,適時在災害多發、易發地區組織應急救災演練,檢驗并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
八、附則
(一)術語解釋
本預案所稱自然災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澇災害,臺風、風雹、低溫冷凍、高溫、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火山、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本預案中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二)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區應急管理局會同區級有關部門制訂,報區批準后實施。各街道根據本預案,結合本地區實際,修訂本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并在發布之日xx個工作日內向區應急管理局報備。區減災委辦公室應適時組織開展對各地編制、修訂和演練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情況,以及本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預案實施后,由區減災委辦公室適時召集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原則上每x—x年修訂一次并報區審核發布。
(三)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區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范文 篇9
一、目的
為正確、快速、高效地處置地震、氣象等災害引起的燃氣設施較大范圍損壞或燃氣供應重要設施設備損壞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地震、地質等災害給國民經濟和人民生活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積極發揮燃氣公司在應急救援工作中的社會責任,特編制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應對和處置因地震、泥石流、山體崩塌、滑坡、地面塌陷、洪水等災害以及其它不可預見地質、氣象災害造成的燃氣設施、設備較大范圍損壞或重要設施、設備損壞事件。
三、災害事件分級
按國家自然災害分級標準及自然災害對燃氣管網、燃氣輸配設施的破壞程度,將自然災害事件分為Ⅰ級(特別重大自然災害)、Ⅱ級(重大自然災害)、Ⅲ級(較大自然災害)、Ⅳ級(一般自然災害)。
3.1 Ⅰ級事件
因洪汛、氣象、地震、地質等自然現象造成下列情況之一,公司進入自然災害Ⅰ級事件狀態:
(1)國家確定為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的事件;
(2)被確定為燃氣供應大面積停氣事件的;
(3)造成公司員工3人及以上人員死亡的;
(4)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視自然災害危害程度、災區救災能力和社會影響等綜合因素,研究決定進入自然災害Ⅰ級事件狀態的。
3.2 Ⅱ級事件
因洪汛、氣象、地震、地質等自然現象造成下列情況之一,公司進入自然災害Ⅱ級事件狀態:
(1)國家確定為重大自然災害的事件。
(2)被確定為燃氣供應1000以上用戶停氣事件;。
(3)造成公司1-2人死亡,或4-6人重傷以上。
(4)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視自然災害危害程度、災區救災能力和社會影響等綜合因素,研究決定進入自然災害Ⅱ級事件狀態的。
3.3 Ⅲ級事件
因地震地質等災害造成下列情況之一,公司進入自然災害Ⅲ級事件狀態:
(1)國家確定為較大自然災害的事件。
(2)被確定造成100-1000用戶停氣事件的。
(3)造成公司2-3人重傷,6-8人輕傷。
(4)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視自然災害危害程度、災區救災能力和社會影響等綜合因素,研究決定進入自然災害Ⅲ級事件狀態的。
3.4 Ⅳ級事件
因地震地質等災害造成下列情況之一,公司進入自然災害Ⅳ級事件狀態:
(1)國家確定為一般自然災害的事件。
(2)被確定為造成10-100用戶停氣事件的。
(3)造成公司1人重傷,或3-5人輕傷。
(4)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視自然災害危害程度、災區救災能力和社會影響等綜合因素,研究決定進入自然災害Ⅵ級事件狀態的。
四、組織與職責
4.1總指揮:各成員企業總經理
職責:在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刻達到現場,負責事故現場搶險的總指揮,在重大問題上做出決策。
4.2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職責:接到事故報告后,親自到現場指導搶險搶修,在搶險現場設立現場指揮中心,組織制定事故維修方案,控制事故蔓延,并調查事故的起因與責任。
4.3現場技術組:安技部經理任組長
職責:接到事故報告后,親自到現場指導搶險搶修,負責組織制定事故搶修方案,解決搶險工作中的技術問題,并協助公司領導調查事故的起因與責任。
4.4現場搶修組:管網部經理任組長職責:接到事故報告后,親自帶領搶險人員到現場進行搶險搶修,并負責事故現場搶修完畢后的恢復工作,并參與調查事故的起因與責任。
4.5協調小組:綜合部經理任組長
職責:在接到事故報告后趕赴事故現場,協助現場指揮進行搶險配合工作,負責協調外界社會力量救援及現場控制。
五、預防與預警
5.1風險監測
(1)公司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應加強與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聯絡,了解地震活動趨勢,制訂應對方案;
(2)定期對處于地震帶的燃氣管網設備、輸配場站等重要設施、場所進行檢查,制定并實施防震加固措施,發現異常及時匯報處理。
5.2報告程序
(1)公司收到曲靖市人民政府或上級主管單位發布的自然災害預警通知后立即向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同時發布預警信息。
(2)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上報自然災害預警信息或收到政府職能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的預警通知后,立即匯總相關信息,分析研判,提出公司自然災害預警建議,經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后發布。
5.3預警發布與預警行動
(1)預警分級
根據地震地質等災害的級別以及災害對燃氣管網設施、燃氣輸配設施可能造成的損壞程度,將地震地質災情預警狀態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A、Ⅰ級預警
省(自治區、直轄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統一發布的7.0級及以上地震和特大型自然災害預報,公司進入自然災害Ⅰ級預警狀態。
B、Ⅱ級預警
省(自治區、直轄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統一發布的6.5—7.0級地震和大型自然災害預報,公司進入自然災害Ⅱ級預警狀態。
C、Ⅲ級預警
省(自治區、直轄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統一發布的6.0—6.5級地震和中型自然災害預報,公司進入自然災害Ⅲ級預警狀態。
D、Ⅳ級預警
省(自治區、直轄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統一發布的5.0—6.0級地震和小型自然災害預報,公司進入自然災害Ⅳ級預警狀態。
(2)預警發布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自然災害預警后,立即匯總相關信息,分析研判,提出公司自然災害預警建議,經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后發布。
(3)預警行動
發布自然災害Ⅰ、II、Ⅲ級、Ⅳ級級預警信息后,應開展以下工作:
A、公司做好成立應急領導小組及應急辦公室準備。
B、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密切關注事態發展,收集相關信息,及時向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C、各應急處置工作組迅速組織落實各項確保人身、燃氣輸配安全及災后救災應急救援措施。
D、有關職能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協調組織應急搶修和醫療救護隊伍、應急物資、應急電源、交通運輸等準備工作,合理安排燃氣輸配調度運行方式、做好異常情況處置和應急新聞發布準備。
E、有關職能部門啟動應急值班,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并報告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應急新聞發布準備。
(4)預警結束
在地震地質預報原發布機關做出撤銷的決定后,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宣布解除預警,并終止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六、應急響應
6.1響應分級
根據自然災害預警的分級和自然災害事件的分級,針對預警程度、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企業控制事態的能力,按照“分級響應、分層負責”的原則將地震地質應急響應分為兩級。
I級響應:應對Ⅰ級、Ⅱ級、Ⅲ級、Ⅳ級自然災害事件,公司啟動I級響應,統一領導抗災救災、應急救援、搶修恢復工作。
Ⅱ級響應:應對應對Ⅰ級、Ⅱ級、Ⅲ級、Ⅳ級自然災害預警,公司啟動II級響應,統一領導自然災害預防工作和抗災救災、應急救援、搶準備工作。 6.2響應程序
(1)I級應急響應
A、啟動條件:公司所轄范圍內發生I級、Ⅱ級、Ⅲ級、Ⅳ級自然災害事件時,啟動I級應急響應。
B、響應啟動:公司接到各職能部門上報的主管部門自然災害事件、接到對外公開熱線上報的自然災害事件或政府部門宣布發生重大及以上地震災害后,立即收集匯總相關信息,分析研判,報公司領導;公司領導研究決定成立公司地震地質等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公司地震地質等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確定事件響應等級,宣布啟動公司地震地質I級應急響應。
C、響應行動
C.1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召開應急會議,迅速組建公司和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確定并派出前線指揮人員。啟用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統一領導救災、應急救援、搶修恢復工作;組建前線應急指揮部,監督、指導應急處置小組應急處置工作。
C.2地震地質等災害專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啟動應急值班,開展信息匯總和報送工作,及時向抗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匯報,與上級主管單位、政府職能部門聯系溝通,協助開展新聞發布工作。
C.3各應急處置小組及相關部門按照本部門的應急工作職責開展相應應急行動。
C.4由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按“信息報告”的要求收集、匯總并向上級單位、政府有
關部門報送應急工作信息報告。
C.5上級主管單位、政府有關部門(市地震災害應急指揮小組)到達事故現場,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將指揮權交接給市地震災害應急指揮小組,并配合一同進行災難處置工作。
(2)Ⅱ級應急響應
A、啟動條件:公司所轄范圍內發生I級、Ⅱ級、Ⅲ級、Ⅳ級自然災害預警時,啟動II級應急響應。
B、響應啟動:公司接到上級主管部門或xx市政府報告的xx市啟動自然災害預警響應后,應立即立即收集匯總相關信息,分析研判,報公司領導;公司領導研究決定成立公司地震地質等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響應等級,宣布啟動公司地震地質II級應急響應。
C、響應行動:
Ⅱ級應急響應行動參照預警程序執行。
6.3應急處置
6.3.1先期處置
自然災害發生后,公司及職能部門應按預先制定的疏散方案將人員撤離至安全地點,立即開展自救、互救。對可以隔離的危險源采取緊急處置,對可以搶救的物質進行搶救,采取盡可能的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同時收集受災情況并按規定上報。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A、立即組織職工疏散,盡最大能力組織或通知職工家屬疏散;
B、特殊崗位職工妥善安排自身工作后疏散,對確因工作需要無法離開危險區的職工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C、及時調整燃氣輸配運行方式,隔離故障區域;
D、主動與政府聯系溝通,完成相關工作。
E、初步收集受損情況,及時匯總并上報。根據需要在安全區域設置辦公地點,及時開展搶修工作。
6.3.2應急處置
(1)Ⅰ級響應
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后,公司各部門按照處置原則和部門職責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A、防止發生系統崩潰和瓦解,保證燃氣主管網安全;
B、及時調整燃氣輸配運行方式,隔離故障區域,調配應急氣源等;
C、根據需要在安全區域設置辦公地點,及時開展搶修工作;
D、組織應急物資供應,協調應急物資運輸暢通,組織醫療救護、應急搶修和應急供氣隊伍,配備藥品及醫療器械、搶修工器具、特種作業設備、應急供電設備、車輛及所需油料,在安全地點待命;
E、可靠儲存保護各種業務數據;
F、儲備必要的食品、飲用水及其他生活用品;
G、做好重要用戶的應急供氣工作,優先保障各級救災指揮部、醫院等關系搶險救援和國計民生的特殊用戶的安全供氣;
H、組織開展對外新聞發布工作;
I、組織開展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J、組織開展醫療衛生后勤保障工作;
K、必要時請求政府部門支援。
(2)Ⅱ級響應
Ⅱ級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后,應重點開展以下工作:
(1)自然災害專項應急領導小組啟動Ⅱ級自然災害響應,成立公司地震地質等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
(2)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啟動應急值班,負責信息匯總和報送工作,及時向專項應急領導小組匯報,協助開展新聞發布;
(3)職能部門、應急處理隊按職責分工做好應急搶修、救援工作,配備藥品及醫療器械、搶修工器具、特種作業設備、應急供電設備、車輛及所需油料,在安全地點待命。 6.3.3應急調整
公司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視災情發展、災情危害程度、災區救災能力和社會影響等綜合因素,研究決定是否調整事件響應級別,并根據調整后的相應級別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置方案。 6.3.4應急結束
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由公司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決定終止事件響應,并由公司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發布終止命令。
(1)政府部門宣布自然災害應急期結束;
(2)燃氣輸配設施基本恢復正常供氣方式,可恢復用戶已全部恢復燃氣供應。
6.3.5后期處置
(1)恢復生產
應急響應行動結束后,公司各部門在應急領導小組指揮下按照“統籌安排,分級負責,科學規劃,快速恢復”的原則,對善后處理、恢復重建工作進行規劃和部署,要求各部門逐級制定詳細可行的工作計劃,快速、有效地消除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造成的不利影響,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秩序。
(2)保險理賠
各基層部門及時統計設備損失情況,會同相關部門核實、匯總受損情況,按保險公司相關保險條款理賠。
(3)總結及改進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結束后,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對使用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救援處置過程進行全面地總結、評估,找出不足并明確改進方向,及時對應急預案的不足之處予以修訂。
6.4應急保障
6.4.1應急隊伍保障
公司按照“平戰結合、反應快速”的原則,建立健全應急隊伍體系,規范應急隊伍管理,加強專業化、規范化、標準化建設,做到專業齊全、人員精干、裝備精良、反應快速,持續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6.4.2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公司建立健全突發事件的應急物資裝備儲存、調撥和緊急配送機制,確保突發事件所需的物資裝備和生活用品的應急供應。公司投入必要的資金,配備應急處置所需的搶修工器具、通信、交通等各類裝備和電力搶險物資。
6.4.3通信與信息保障
公司持續完善通信網,尋求多個通訊供應商支持,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公用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應急處置過程中通信暢通。
6.4.4經費保障
公司設置應急處置專項資金,在年度預算中優先安排,確保應急支出需要。
6.4.5其他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及各應急處置小組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不同,明確相應的應急交通運輸保障、安全保障、治安保障、醫療衛生保障、后勤保障及其他保障的具體措施。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范文 篇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本預案旨在規范應急救助行為,提高應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應急救助,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凡在我鎮發生的洪澇、干旱災害和暴雨、冰雹、大風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達到啟動條件的,適用于本預案。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2)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3)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2.啟動條件
全鎮范圍內或者局部地區,一次自然災害過程造成的人員死亡、倒損房屋達到一定標準,轉移安置災民人數達到一定數量,啟動本預案。
3.組織指揮體系
3.1鎮政府設立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負責領導、指揮和協調全鎮范圍內的`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3.2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社會事務辦,社會事務辦主任兼任主任,分管副主任兼任副主任;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成員單位派聯絡員參加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3.3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災害種類和救災工作實際需要,可臨時設置綜合協調、醫療救護、交通運輸、轉移安置、物資保障、社會治安、救災捐贈、宣傳報導等工作組,作為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應急辦事機構。
4.應急準備
4.1資金準備
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原則,在積極爭取市支持的同時,鎮財政每年根據救災工作的實際需要安排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資金預算,專項用于幫助解決嚴重受災地區群眾的基本生活困難和災區恢復重建。
4.2物資準備
救災物資包括糧食、方便食品、帳篷、衣被、飲用水等,由社會事務辦、經貿辦、供銷社等部門結合各自救災職責進行儲備和籌集。
4.3人力資源準備
加強民政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建立專業的緊急救援隊伍,建立公安、武警、安全、衛生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培育和發展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隊伍。
4.4社會動員準備
建立和完善救災物資社會動員機制和社會捐助機制。
4.5宣傳、培訓
開展減災進社區活動,利用各種媒體宣傳災害知識,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保險的常識,增強公眾防災減災意識。
鎮每年組織1次災害管理人員培訓。不定期開展對政府相關部門、專業緊急救援隊伍、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組織的培訓。
5.信息管理
5.1災害信息共享
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匯總各類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并向成員單位和有關地方通報。
5.2災情信息管理
災情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6.應急響應
災害發生后,各村和相關部門要根據災情,按照分級管理、各司其職的原則,啟動相關層級和相關部門應急預案,做好災民緊急轉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抗災救災工作,做好災害監測、災情調查、評估和報告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
根據突發性自然災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鎮依次設定三個響應等級。響應等級據災情相應啟動,視災情發展、變化情況,適時調整響應等級。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各響應等級的應急需要,履行本部門的職責。
6.1I級響應
災害損失情況達到一級響應指標后,按程序啟動一級響應。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指揮長統一領導、組織救災工作
(1)指揮長主持會商會議,決定災區救災的重大事項。
(2)鎮自然災害應急救助辦事機構聯合辦公,進入24小時應急狀態。
(3)災情發生1小時內,鎮委、鎮政府領導率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赴災區指導救災工作。
(5)有關成員單位每日12時前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一次抗災救災工作情況。
(6)收集、評估、報告、發布災情信息。
(7)積極申請上級救災支持,及時調撥救災款物。
(8)社會事務辦全部動員,全力以赴開展災害救助工作。
(9)鎮政府組織開展全鎮性救災捐贈活動。
6.2II級響應
災害損失情況達到二級響應指標后,按程序啟動二級響應。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指揮長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
(1)指揮長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召開會商會議;各有關成員單位按照職能分工,組成相應的工作組進入救災應急狀態,并展開工作。
(2)災情發生后1小時內,鎮政府領導帶領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趕赴災區慰問災民,指導救災工作;社會事務辦協調有關部門,派出由主任帶隊的救災聯合工作組趕赴災區核查災情,協助災區村轉移安置災民,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3)緊急調撥救災款物,并監督基層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和救災款物的使用。
(4)收集、評估、報告、發布災情信息。
(5)鎮政府組織開展全鎮救災捐贈活動。
6.3III級響應
災害損失情況達到三級響應指標后,按程序啟動三級響應。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副指揮長和辦公室主任(社會事務辦主任)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范文 篇11
了預防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火災、澇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事故),快速有序地進行搶險救災,保護學校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一、組織結構
1、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職責:協調處理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搶險救災、
2、設置三個突發事件應急分隊,各自分工負責。
(1)消防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成員及聯系方式:吳勝寧李世平、曾滔、曾強、陳澤民、楊東、李渝、楊杰、王樂勇、王政、陳同軍等。接到報告立即奔赴現場撲滅初期火災、協助撲滅火災。(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根據《消防控制程序》《義務消防隊工作職責》處理,保護學校、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防汛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成員及聯系方式:
第一梯隊: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第二梯隊:全體保安隊員奔赴現場,職能部門增派中青年積極配合搶險救災、
職責:阻擋、排泄洪澇,保護重點部位,搶救人員物資,保護學校、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3)地震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成員及聯系方式:以家屬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以教學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其他物業服務人員配合做好疏散引導和救助工作。(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及時疏散引導家區群眾到達避難地點,及時救助和協助救助傷員,減少人員傷亡。
二、處置步驟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發生后,應嚴格按下列步驟處理:
1、在第一時間報告災害的地點、類別和損害程度。啟動預案。
2、以在現場工作的保安、城管隊員作為第一梯隊,立即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3、其他保安、城管隊員,聞訊盡快奔赴現場;各個部門50歲以下健壯中青年聞訊盡快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三、預防措施
1、各應急分隊造具名冊,明確崗位職責和聯系方式,進行崗位培訓,接受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迅速奔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
2、物管中心各業務部門,作好預防自然災害防災減災工作。檢查本部門預防自然災害的程度,發現并堵塞漏洞,實施本部門自然災害防范責任制、制定本部門搶險救災預案,發現災害,率先對管轄范圍自行搶險救災,及時報告引導實施綜合搶險救災。同時為支援學校搶險救災作好人員準備、
3、消防器材儲藏室(滅火器、水帶等),設在慧園小區培訓樓二樓學校安管處。各個大樓設有滅火器、消防水帶、逃生應急箱和逃生應急指示燈。
4、防澇器材儲藏室(沙袋、水靴、電筒等),設在地下車庫。負責人;抽水機放置在能源中心,負責人
5、地震避難所:設在教學區兩個足球廣場。
地震發生后,地震應急分隊:
(1)地震發生前,根據地震預報有序疏散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
(2)地震發生后,迅速疏散家屬區各住戶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搶救被壓人員。
(3)迅速疏散教學區各大樓及學生宿舍室內師生到地震避難所,搶救被壓人員。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范文 篇12
為有效提高幼兒園自然災害事故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幼的生命財產和園舍安全,減少資產損失,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是災害事故發生后,對校園受災、師幼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于洪災、旱災、地震、山體滑坡、火災、冰雹及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幼兒園校舍倒塌、淹沒、道路阻塞等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害救助應急機構
成立幼兒園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園救災工作。
組長:宋鵬飛
副組長:劉新
組員:蒙亞寧孫瑤張嬌樊雯任莎
三、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幼兒園和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知識,提高幼兒園師幼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采取有效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小自然災事事故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上級統一領導下,幼兒園成立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理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故,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五、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領導和管理,定期開展專項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地對校舍、場地、圍墻、水溝、電線等建筑開展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前做好師生員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幼兒園增加投入,添置相關設備,加固易發生自然災害事故設施。
5、不亂拉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火災自救、惡劣天氣自救逃生知識演習活動。
7、按規定使用和管理消防器材,制定幼兒園消防責任制度。
8、暴雨、地震、雷電、有毒氣體等惡劣環境,經請示上級同意,停止教學活動,通知家長配合接送幼兒放學。
六、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
1、幼兒園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并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32778870)。
2、嚴格執行幼兒園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故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有責任向幼兒園報告自然災害事故的隱患,有權向上級反映情況。
七、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結合幼兒園的特點,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務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師生的安全。
1、園長或授權發布緊急撤離、集中的命令,廣播室進行反復廣播。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在上課時由各任課教師帶領學生按指定線路到操場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幼兒時最后一個撤離。
3、任課教師、班主任應按照消防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幼兒,地震、火災等其他災害發生時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安全撤離時要穩定孩子情緒,并引導幼兒轉移到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幼兒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離開現場,聽從老師指揮,互想照顧,幫助弱小、有病的幼兒最先撤離。
5、門衛聽到廣播后立即打開大門,主任立即檢查通道是否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撥打電話
119、110報警外,迅速報告幼兒園領導,園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夜間值班人員發現發生火災時,要大聲呼救,立即打
119、110報警電話,并報告學校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幼兒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接到報警的人員應立即趕到一線,校園應急領導小組迅速作出反應。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10、協助相關部門作好善后處理工作。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范文 篇13
應急預案指面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的應急管理、指揮、救援計劃等。一起來看看林場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僅供大家參考!謝謝!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我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烏拉山林區森林資源,促進林業持續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做到快速、有序、高效、恰當的實施森林防火應急措施,最大限度地減輕森林火災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內蒙古自治區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場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
第三條 森林防火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原則,落實準備,緊急處置原則和分部門負責并協商一致原則,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各級林業部門對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工作負重要責任,林區各單位都要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實行部門和單位領導負責制
第四條 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第二章 組織指揮及職責任務
第五條 實行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我場成立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由廠長擔任指揮長,副廠長擔任副指揮長,其職責是:檢查、監督、全場貫徹執行國家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行政措施,指導防火工作。具體組成如下:指揮長:高軍,副指揮長,張德遠,張勝利,李永生。
第六條 我場成立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指揮部下設森林防火工作辦公室,由副指揮長張德遠擔任防火辦主任,專門負責森林防火工作。
第七條 林場的森林防火工作辦公室,堅持領導帶班的值班制度,具體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森林防火規定和指示
(二)負責日常的森林防火值班,防火期森林防火預警系統,視頻監控,防火物資管理工作。
(三)開展護林教育,重點防火期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周活動
(四)發動群眾制定完善森林防火鄉規民約和野外用火管理措施,并督促執行。組織制定護林員在重點區域內重點巡邏,確保不出問題。
(五)組織落實以職工和群眾相結合的撲火隊伍,指揮撲救一般森林火災。
(六)負責查處違章野外用火的責任人和森林火災面積一公頃以下的火災案件,配合森林公安部門查處大的森林火災案件。
(七)檢查,督促場屬各二級單位森林防火工作,開展檢查評比活動,總結經驗,推廣典型,制定措施,預防森林火災。
第三章 森林火災撲救
第八條 森林火災是突發性的災害事件,尤其是撲救夜晚較大的森林火災,難免引起撲救人員的傷亡事故,在組織撲救中,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到指揮有序既盡快撲滅森林火災,減少損失,又盡量避免撲救人員的傷亡事故發生。
第九條,指揮原則。
一、 撲火指揮員在接到撲火通知后應迅速組織出動精于撲火隊伍,實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根據火場實際情況靈活運用“先控制后撲滅”的撲火策略,先組織圍攻外圍火線,防止林火向周圍發展,為徹底消滅創造條件。
二、首批撲火人員,如果未能控制住火頭火線,撲火指揮員對火場情況及未來發展做出果斷的分析與判斷,及時向市林業防火指揮中心報告,同時尋找有利戰機進行撲救。
三、當火線比較長,火場指揮員忙不過來的情況下,現場指揮員和負責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指定有組織管理能力的干部擔任火場撲火負責人,采取集中優勢兵力一點突破分兵夾擊和多點突破分兵合圍等戰術。
四、各撲火隊負責人發現火勢比較嚴重的時候不得帶領撲火人員直接沖向火區,應采取守勢尋找有利時機,進行阻擊火頭火線待火勢減弱室積極消滅,如果林火危及撲火人員生命安全時應命令及時轉移,實行保護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則。
五、林火撲滅后,不得馬上將撲火人員撤下,應留一定人員看守,清理火場,經過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第十條 組織指揮程序
一、林場轄區一旦發現火情,30分鐘內場主要領導和撲火指揮,副指揮及時趕到現場,組織指揮撲救,同時在十分鐘內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報告,
二、如無力控制需要支援的火災向市指揮中心提出要求請求支援。
第十一條撲火原則
已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對原居民點和重要是濕的安全2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采取足打清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力打殲滅戰三賽撲火,戰術上要采取整體為空這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組合為主,正面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和減少森林資源損失。
是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力量為主,必要時可動員林區職工機關干部及當地群眾等非專業力量參加撲救工作午在落實責任制上采取分片包干薄片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過火廠的責任制第四章,后期處置第12條臨場應會同林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及時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人員傷亡其他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并向當地人民政府提交評估報告,第十三條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及時總結分析花火災發生的原因和吉英刺激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第五章獎勵與處罰第十四條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與表彰獎勵第15條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范文 篇14
為建立健全應對各種突發性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救助,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健康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為自然災害緊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自然災害對人民生命的'威脅和危害,不斷完善對弱勢群體的救助手段,提高對突發性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能力。
以防為主。把災害預防作為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完善工作機制,運用信息化手段,使測、報、防、抗、救、援六個環節緊密銜接,提高對自然災害發生發展全過程的緊急處置能力。
分級管理。按照“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體制,實行“分級管理、按級負責”。除全市性特大、特殊自然災害外,一般及重大等級區域性自然災害由鎮政府負責組織處置,責任單位和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負責,密切配合,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工作。
(二)適用范圍
凡在鎮靖鎮地域范圍內因發生的局地暴雨洪水、河流超標準洪水、水庫垮壩洪水和干旱缺水等水旱災害,暴雨、冰雹、暴雪、龍卷風、濃霧、高溫、雷擊、沙塵暴、寒潮、霜凍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以及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及其它突發的重大自然災害,適用于本預案。
二、本預案啟動條件
凡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啟動本預案。
(一)預警性自然災害。縣民政局和縣氣象臺以及縣防汛指揮部等災害管理部門發出自然災害預警性通知,相關預案即啟動。
(二)廣泛性自然災害。造成全鎮較大范圍群眾無法維持“吃、穿、住”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必要條件的狀況。
(三)區域性自然災害。受災地區在實施救助過程中,提出緊急援助請求或需要給予緊急援助的災情。
(四)其他重大自然災害。直接危及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的災情。縣級預案啟動的同時,本預案相應啟動。
三、緊急處置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鎮靖鎮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由鎮黨委書記宋勇樹擔任總指揮,鎮長薛向東擔任副總指揮,其成員由鎮屬各單位主要領導、派出所所長、鎮衛生院院長、學區校長、各村支部書記和村主任、鎮分管民政領導和民政工作站站長組成,在鎮黨委、政府領導下,在鎮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和鎮防汛指揮部的直接指導下,負責救災緊急援助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調工作。
(一)鎮靖鎮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主耍職責是:
預案啟動后,會同鎮有關站所、鎮屬有關單位及各村委及時調查統計災害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情況以及開展救災緊急援助工作的綜合情況,及時報上級部門并向社會公布。同時,根據具體受災情況和救災緊急援助實際需要情況,經鎮政府批準后,統一組織實施救災捐贈活動。
指導鎮民政工作站迅速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做好災民安置和救濟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確保受災市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災民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及時處理和焚化遇難者尸體。
(二)鎮靖鎮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宣傳動員、后勤保障、轉移安置、接受捐贈(募集)、恢復重建以及遺體處理等專門工作小組。職責分工如下:
綜合協調:主要負責災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報等工作,及時掌握災情動態,提出工作建議,制訂具體措施;協助指揮部處理日常事務,辦理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統計災民中外籍人士的具體情況,及時上報政府及民政局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
宣傳動員:主要負責災民疏散轉移的宣傳動員工作;受災信息在鎮政府應急領導下,統一向社會公布,應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的向媒體提供災民救助情況及其他公眾須知的信息。
后勤保障:主要負責協調應急救災物資的調配使用;配合有關單位和村委做好應急救災物資的組織、運輸供應和疏散群眾工作;保障災區困難群眾“吃、穿、住、醫”等基本生活。
轉移安置:主要負責組織協調受災或即將受災居民的轉移安置工作,制定轉移疏散方案,確定疏散轉移的范圍、路線,指定安置場所。
社會捐贈(募集):主要在本行政區域內負責發動組織社會各界開展救災捐贈活動;做好捐贈款物的接收分配和管理工作。
恢復重建:主要負責調查統計災區群眾生活狀況,制定災民口糧救濟、衣被救濟、傷病救濟等救助標準以及危房修繕和倒房恢復重建的救助規劃方案;協助有關單位和部門做好災后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等工作;災情穩定后,負責做好善后移交工作。
遺體處理:主要負責收集管理遺體,組織群眾認領遺體;及時進行遺體火化;對無人認領的遺體進行統一火化安葬或就地掩埋,并做好消毒防污。
四、應急準備
(一)資金準備
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原則,鎮政府及鎮民政工作站應制定救災資金預算。根據受災地區群眾基本生活狀況作出具體安排方案抱縣政府和民政局,并建立救災資金動態調整機制。救災經費要重點用于災民基本生活救助。
(二)物資準備
按照救災物資儲備規劃,鎮民政工作站建立動態的災民救災物資儲備機制。經常與縣民政局保持聯系,確保縣民政局相關救災物資的庫存保持在一定的數量水平上,以備應急狀態下確保急需。
(三)災時票據準備
制作災時臨時糧票等票據。當災害發生時,向災民發放臨時票據,在災民的臨時安置點附近設置發放點,由災民憑借臨時票據向發放點領取相應的食品等生存必備物品,防止舞弊和浪費。
(四)救災裝備準備
鎮靖鎮根據《鎮靖鎮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要求,配備救災必需的設備和裝備。
(五)人力資源準備
在鎮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和防汛指揮部的領導下,組織人員,重點開展災區的現場訐估及災害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與公安、武警、消防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依托鎮屬各單位、各村委,培育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組織,建立“災區緊急救災隊”,并對其進行培訓指導和專業支持,參與災區防災工作;當災害發生時,能夠協助本區積極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減少本區的受害傷亡程度。
(六)災民安置準備
指導鎮政府做好重點防控區域和單位的劃定及鎮轉移安置區域的協調工作,建立鎮靖鎮重點防控區、單位和安置場地的檔案。同時,鎮政府根據本地區成災規律、人口密度、地理環境等情況,按鎮、村行政區域,分級規劃和設定安置場所,劃定疏散轉移路線。已確定為疏散轉移通道的,應在顯著位置設置引導標志(牌)。鎮政府應當設定村、戶的對口安置場所,建立相互聯系方式及聯絡卡。
(七)社會動員準備
鼓勵企事業單位、民間組織和個人為災民救助工作提供資金和物品援助,規范突發自然災害社會捐助工作。充分發揮現有經常性社會捐助接收站(點)作用,健全經常性社會捐助接受網絡,完善社會捐助表彰制度,為開展社會捐助活動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八)防災減災準備
配合鎮防汛指揮部積極開展全民減災教育,通過鎮民政辦、鎮派出所、鎮醫院等,開展減災進村入戶活動,有組織有計劃的為群眾提供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培訓。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增強人民的防災減災意識。
五、應急響應和災后救助
(一)災害預警
災害預報部門發出災情預警后,在鎮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和鎮防汛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鎮政府應迅速按規程啟動預案。
(二)災情核定及報送
鎮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重大突發性災情報送工作。災情發生時,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核實災情,在2小時內向縣政府和縣民政局報告,并通報相關職能部門,災情嚴重的,可同時越級上報。并立即組織人員現場核實、評估災情。災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背景、時間、區域、影響范圍,受災的嚴重程度和等級,人口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字,房屋倒塌和損壞情況,農作物和其他經濟損失情況,救災工作情況以及災區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災情穩定前,各村委、民政工作站、和鎮政府執行24小時災情零報告制度,并與鎮救災指揮機構保持不問斷通訊聯絡,及時掌握災情動態,并隨時上報。災情穩定后,鎮政府及相關單位、各村委應組織力量,全面開展災情核定工作,保證災情數據的準確。鎮民政工作站會同鎮政府在全面核定災情的基礎上,對因災死亡、失蹤人員情況、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災民生活困難情況等必須逐戶進行核實,登記造冊,為實施災民生活救助提供依據。
(三)緊急轉移安置
接到重大災情預警,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鎮民政工作站應配合有關單位迅速引導災民按指定路線疏散轉移到臨時指定安置場所,實施緊急避險。安置受災群眾一般采取三種形式,一是場地集中安置;二是征用設施安置;三是對口轉移安置。
(四)災民生活救助
受災群眾疏散轉移后,鎮政府及鎮民政工作站應在最短時間內迅速組織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調撥,并及時發放到災民手中,保證衣被、帳篷、飲水、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供應。鎮政府應根據災情和災害損失程度,按照“依靠群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與扶持”的救災救濟工作方針,以保證災民基本生活需要為原則,制定階段性災民生活保障計劃,并向縣財政部門申請安排救災資金,必要時可申請應急資金。同時,視災情嚴重程度及災情的發展,及時向上級匯報災情,申請給予救災資金及物資支援。縣政府安排的救災資金主要用于災民轉移安置、生活必需品供應、住房恢復重建、災后生活安排等基本生活的需要和傷員的緊急醫療。
(五)組織和接受社會捐贈
預案啟動后,根據縣民政局的統一部署,鎮民政工作站應立即開通24小時捐贈熱線,動員社會各界為災區提供援助。必要時,鎮政府成立專門的接受捐贈領導機構和工作隊伍,合理安排接受場所和倉儲設施,保證接受捐贈的需要。接受的捐贈款物應堅持尊重捐贈者意愿和專款專用的原則,按照規定程序,迅速安排使用,為災民救助工作提供及時有效的支持。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范文 篇15
1、目的
預防自然災害緊急事態的發生,并在一旦發生的緊急情況下,能迅速做出有效反映,使事態影響程度控制在最小限度,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制水分公司對自然災害緊急事態的控制。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洪水或水浸、雷擊等。
3、管理職責
3.1應急指揮小組負責緊急事態的全面指揮。
3.2制水分公司負責對自然災害信息的掌握及對緊急事態應急措施的組織實施。
3.3各有關部門負責緊急事態預防措施及應急行動的協調與配合。
4、內容及要求
4.1洪水或水浸災害
4.1.1值班人員應經常進行安全巡視,特別是在梅雨或漲水季節應加強對構筑物及其排水設施的巡視,提高警惕。
4.1.2確保排水溝渠暢通,排污口大小滿足要求,若發現不符合要求設施或構筑物有嚴重缺陷的,應及時通過書面申請形式報告制水分公司主管經理,從而及時處理問題。
4.1.3定期檢查制水設備、設施,確保其安全可靠、滿足正常供水要求。
4.1.4當災情發生后,制水分公司經理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并報告制水分公司主管經理,應急指揮小組負責全面指揮工作,受災部門/單位為搶險工作的主力,當需要增援時,其它部門/單位應積極配合。
4.1.5若水災發生在水泵房,并且水勢上漲猛烈無法控制時,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停止所有機組的工作,然后切斷一切供電電源和操作電源,組織人員馬上疏散至安全地帶。
4.1.6災情過后,制水分公司經理組織人員對事故過程進行調查,針對事故發生的原因,積極改進防護措施,若文件有不妥處,負責進行修改。
4.2雷擊
4.2.1制水分公司機電設備、構筑物(包括高壓配電房、變壓器房)的防雷系統,由技術工程部組織人員定期進行檢測。
4.2.2每年3月在雷雨季節之前,必須檢查、維修防雷電設備和拉地。檢查的主要項目如:
4.2.2.1防雷設備的外觀形貌、連接程度,如發現斷裂、損壞、松動應及時修復;
4.2.2.2用儀器檢測防雷設備沖擊接地電阻值,如發現不符合要求,應及時修復;
4.2.2.3清洗堵塞的阻火芯,更換變形或腐蝕的阻火芯,并應保證密封處不漏氣。
4.2.3雷雨天氣時,應注意人身安全防護。
4.2.4若發現防雷系統出現異常或故障,應以書面的形式上報技術工程部,由技術工程部統一處理。
4.2.3當因雷擊造成設備損壞或者安全事故,若造成人員安全事故按照《事故管理規定》處理。制水分公司及時對損壞的設備進行維修或更換。
4.2.3當因雷擊發生火災,按照《火警應急預案》處理。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范文 篇16
一、防災救災工作指導思想
防災救災工作,以減輕國家財產損失和人民生命安全為目標。實行主管行政領導負責制,按照統一指揮、部門負責的原則,組織員工防汛,本著以防災為主、救助為輔的防災工作原則,確保“少損失、不損失“的防災工作目標。
二、組織領導機構
公司成立防災工作指揮組,由總經理任組長,站長、行政管理部經理任副組長,服務經理、技術總監、車間經理、配件經理、客戶經理任組員。
工班長以上的所有管理人員組成救災行動組。
三、前期準備工作
接到市政府發布做好緊急防災準備后,或根據即將發生災情,防災指揮組啟動防災救災預案,布置防災工作,進入緊急狀態做好各項應急工作。
防災救災預案
指揮組根據防災救災實際情況,組織實施應急反應工作預案,按照防災救災機構設定,組織人員參加,救災小組要進行防災救災自救,開展防災救災工作,并協助各部門開展救援搶險行動。
籌備防災物資。
指揮組負責防災救災物資、生活急需用品籌備,保障工作和運輸車輛儲備。負責提供搶險物資的儲備。
四、防災救災
防災指揮組接到市指揮部進入緊急防災通知后,立即召開緊急會議,傳達市防災總指揮部指示,立即啟動預案,迅速部署指揮防災救災工作。救災行動組進入防災期應急狀態并保持與指揮組的聯系。
一般性防災救災應急反應,當自然災害發生導致公司出現大面積積水、平房隨時面臨倒塌的危險時:
1、指揮組立即進入防災救災指揮狀態。并迅速將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向區、縣總指揮部報告。
2、對危險區的人員進行疏散、安置工作,時刻保持與市中區防災指揮部聯絡,及時匯報防災救災情況,做好防災宣傳工作,發動全員積極參與。
3、防災指揮組根據受災情況和需搶險支援具體情況,及時派出防災搶險人員搶救。
嚴重破壞性防災應急反應:
當城市道路普遍積水超過20—30公分以上水位,平房倒塌,建筑物地下滯水嚴重時,已經影響居民正常生活和單位停產等情況發生時:
指揮組宣布啟動本預案,迅速組織指揮公司內自救、互救,并向區、縣總指揮部報告情況。立即采取措施調動機動力量迅速組織搶險,確保員工生命安全,宣布非常時期的戒嚴和有關規定。
五、要求
防災指揮組要高度重視防災救災工作,要以對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工作態度,加強防災值班和安全檢查,落實各項防災措施,保證通訊暢通。救災行動組在接到防災指令后,必須在20分鐘內到達現場。
防災救災信息要及時準確,不得瞞報、漏報。防止防災信息誤傳、謠傳,穩定社會情緒。
大力宣傳防災救災知識,發動群眾在自然災害到來之前積極做好預防工作,做到未雨綢繆。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范文 篇17
為進一步強化應急預案保障措施的落實,提高崗位人員及作業班組對防洪、防汛等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鍛煉崗位人員及作業班組在突遇防洪、防汛突發事件時能快速反應,能正確、準確、迅速處理,控制和減少災害損失,特組織開展本次防洪、防汛應急演練,具體演練方案如下:
一、演練時間:
20xx年5月15日
二、演練目的:
在遇到暴雨等惡劣天氣,汛情緊急的情況下,能夠迅速、高效、有序的安全撤離受災區域,展開緊急救援,及時轉運受災物資,做好防洪防汛和搶險救災應急工作。
通過這次演練,進一步提高崗位人員及作業班組應對汛情的應急反應能力,提高防災避災意識,一旦臨災能夠迅速有序的組織群眾安全撤離,最大限度地減輕水災造成的損失,維護車間的生命財產的安全。
三、演練規則:
防洪防汛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預防為主、全面規劃、常備不懈、全力搶險。
2、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優先,保護環境優先。
3、實行總指揮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4、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侵占、損毀防汛設備以及防汛備
2、用的器材、物料等。
四、演練方案:
(一)應急預案演練背景因突遇大暴雨,接上級通知,強降雨天氣來臨,導致廠區內配電室周圍積水嚴重,以防止雨水倒灌配電室,特組織本次應急演練。
(二)演練領導(防汛領導)小組:
組長(總指揮):張紀德副組長(副總指揮):劉廣生組員:公衍波、宋振東、劉洪海、戴渝、王守杰、徐方兵、王萍、張濱、王勇、楊樹行(三)演練救援分工:
1、預警通訊組:
由劉仕斌負責,做好汛前報警工作,接到防汛值班人通知立即報告預警。
2、搶險組:由石立軍負責,成員:電儀當班人員、硝酸車間當班人員。負責及時掌握汛情、災情,及時通報開展防汛信息(主要指水情、汛情、雨情),做好風險評估等工作,組織進行搶險救災和有關搶險救災的協調工作。
3、疏散組:由張振元負責,成員:硝酸車間白班人員。負責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治安警戒和秩序管理、重要物資設備保護,協助組織危險地區職工安全撤離或轉移。
4、物資供應組:
由劉玉負責,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應急救援人員的飲食及疏散人員的安置工作。
5、評估組:由公丕國負責,負責做好事故現場拍照、記錄、勘察、收集信息工作。
(四)應急救援演練準備工作:
物資準備:
喊話器1個,潛水泵兩臺,電源線兩卷,水帶兩卷,警示帶2包,鐵鍬5把,洋鎬2把,水桶2個,柴油發電機一臺,雨衣雨鞋各5套、防汛沙袋10袋。
(五)演練地點:鍋爐東側配電室現場(六)演練程序:
1、20xx年5月15日上午10點整,全體參加演練人員到鍋爐配電室東側集合待命。
2、10點10分,由演練總指揮宣布防洪、防汛應急演練開始。
3、演練開始:
10點15分,預警組接到預警員(當班巡檢工)汛情報告,鍋爐東側配電室周圍因暴雨致使周圍積水,配電室現場周圍積水半米,存在積水倒灌配電室可能,同時,立即向防汛領導小組組長報告。
10點20分,防洪、防汛救災現場總指揮下達命令,各救援小組,鍋爐配電室周圍積水嚴重,請迅速集結救援人員,趕赴作業現場救援,通知電工對現場防止雨水觸電進行斷電。
10點30分,搶險組得到救援指令后,搶險小組根據現場作業情況,合理分布通知作業人員到倉庫東側(緊急集合點)集結,通知物資保障人員輸送防汛物資到配鍋爐電室東側現場。
10點35分,救援結束后,搶險組組長向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匯報防汛情況。
10點40分,警戒維護組對防汛救援區域進行警戒防護,并安排專人進行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防止閑雜人影響應急救援工作。
11點00分,經過搶險組堵、截、疏等措施,周圍積水處理完畢,報告總指揮配電室周圍積水已處置完畢,無上漲現象。
報告總指揮突發汛情已處置救援完畢,請指示11點10分總指揮:防洪、防汛突發應急預案演練結束,集合隊伍演練總指揮宣布演練結束,并對本次演練進行總結點評。
總指揮發出退場的指令后,所有參加人員有序退場。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范文 篇18
為了及時、妥善地組織開展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合理配置救災資源,最大限度地降低災害造成的損失,切實維護彭埠鎮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市、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災害救助領導小組
組長由鎮長同志擔任,成員由等同志組成,下設辦公室(設在民政辦)和查災核災組、后勤保障組、醫療衛生組、搶險保衛組、接收捐贈組、新聞宣傳組、監督檢查組等七個工作組。各工作組人員組成如下:
1、查災核災組。
由鎮民政辦公室主任同志任組長,黨政辦、民政辦、經濟發展辦(農業)及各社區災情信息員相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全面了解救災預案、轉移安置點及救災物資儲備情況;全面了解因災造成的糧食損失情況;全面了解因災造成的傷病、死亡和失蹤人員情況,道路、橋梁,水塘水庫、河岸堤壩,學校,醫院等損失情況,并及時上報區民政局。查災結束后,應及時寫好全面的查災報告。
2、后勤保障組。
由黨政辦主任同志任組長,經濟發展辦副主任同志任副組長,黨政辦、經濟發展辦、財政統計辦、其他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指導各社區做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3、醫療衛生組。
由鎮社會事務辦主任同志任組長,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經濟發展辦、鎮環衛站相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組織醫療防疫隊伍進入災區,組建災區臨時醫療機構,搶救、治療和轉運傷病員;實施災區疫情監測,開展飲用水、食品等衛生監督、檢測;組織開展健康教育,環境消毒工作,預防或控制傳染病疫情;向災區提供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及時做好人畜共患疫病的緊急免疫和場所消毒工作。
4、搶險保衛組。
由彭埠派出所所長同志和城東派出所所長同志任組長,彭埠派出所、城東派出所、鎮人武部相關人員及應急小分隊為成員。主要職責:組織力量搶救群眾生命財產,指導、督促災區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穩定社會秩序;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性治安事件,加強對黨政機關、金融、電力、通信、新聞等要害部門的安全保衛,視情在災區實施交通管制;嚴厲打擊盜竊、搶劫以及哄搶救災物資的違法犯罪行為,確保物資發放、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5、接收捐贈組。
由鎮民政辦公室主任任組長,鎮民政辦、經濟發展辦、財政統計辦、相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根據災情做好社會各界提供的救災援助資金、物資的接收和安排工作。
6、新聞宣傳組。
由黨政辦主任同志任組長,工會、婦聯、共青團、經濟發展辦、民政辦相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負責宣傳報道災害救助工作,按規定向公眾發布災情及救災工作有關信息,負責回答有關災情的詢問。
7、監督檢查組。
由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任組長,鎮紀委、審計站、經濟發展辦、民政辦、財政統計辦相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負責對各社區、各部門履行災害救助職責、工作效能情況以及救災資金、物資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查處違反本應急預案的行為,并依法追究有關違法違紀人員的行政責任。
二、工作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積極開展救助工作,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群眾財產損失,滿足災民基本生活需要,確保不發生因災餓死、凍死人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堅持“依靠群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和扶持”的救災工作方針。基本原則如下:
1、分工負責,責任到人原則。自然災害的救助由鎮政府牽頭,社區和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并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
2、快速反應,果斷處置原則。一旦發生自然災害,所在社區應迅速反應,果斷處置,立刻上報鎮政府以及區政府和有關部門,并立即啟動災情排查和救災工作。
3、因地制宜,急事急辦原則。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涉及救災的有關手續從快、從簡,盡最大努力減少災害損失,及時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三、應急準備和反應
(一)各有關部門應做好災害的預警工作,可能發生或易發生自然災害的地段要嚴密監測并及時報告。落實防范措施,指定專人,經常性地開展檢查和督促,制定危險地域群眾轉移線路和安置地點的應急預案。
(二)鎮黨政辦、民政辦、經濟發展辦等部門要做好救災物資儲備工作,備足各類救災物資。救災物資由鎮政府根據災情統一進行調撥和安排。鎮社會事務辦要掌握好醫院、病床、常用藥品、可動用醫療隊的數量及分布。鎮其它部門要備足備齊災區群眾日常所需的物資,協調落實應急通信設備、緊急供電設備及應急交通工具,做到反應快、拉得出、調得動。
(三)發生自然災害時,各級各部門應快速反應。
1、社區應迅速調查核實災害、災情,及時將災害發生的具體地址、災情等信息上報鎮政府及相關部門。
2、鎮政府召開緊急會議,聽取有關部門的情況匯報,研究部署抗災救災工作,并視情況宣布啟動本預案。
3、派出工作組到災區幫助指導搶險救災工作,迅速下撥救災應急款,安排救災物資。
4、向上級報告災情,根據需要請求上級支援,按規定舉行災情發布會。
四、應急救災經費和物資保障
(一)要把救災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根據上年度自然災害救助情況、本年度的災害預測,安排地方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基金(按每人每年3元標準),落實應急資金及救災物資儲備資金。
(二)鎮經濟發展辦、財政統計辦應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災區損失的實際情況,及時制定救災款分配方案,下撥救災經費,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使用、發放工作。
(三)抗災救災資金和物資必須按規定專款專用,專物專用,重點使用。鎮經濟發展辦、財政統計辦、審計站、民政、農業等部門要加強對抗災救災資金及物資的管理和監督,救災款、物的發放統一使用《區災民救助證》,并將公示的有關材料報區民政部門,防止截留、克扣、私分、擠占、挪用、貪污等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
五、應急響應
(一)一般自然災害響應流程。在接到突發性自然災害發生的信息后,鎮民政辦應在3小時內向上級民政部門報告,盡快派遣工作組,及時進行災情核實,兩天內將核定災情報告上級民政部門。
(二)重特大自然災害響應流程。鎮政府在接到重特大自然災害的信息后應迅速啟動本預案,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同時組織人員,安排應急款和救災物資到災區,安置災民生活。災情穩定后,在兩天內將災情上報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六、自然災害劃分
本預案所稱自然災害是指因突發性危害嚴重的洪澇、風雹(包括龍卷風、颶風等)、臺風(包括熱帶風暴)、地震、雪災等異常自然現象造成的損失和危害。具體按照危害程度,分為三大類:
(一)一般自然災害。重特大自然災害情形以外,災害造成損失輕微,影響面不廣的為一般自然災害。
(二)重大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造成以下一種或幾種后果的:成災人口超過全鎮總人口30%左右的;農作物成災面積超過全鎮當季播種面積35%左右的;轉移安置人口占全鎮總人口比例達到或超過1.5%左右的;人員亡故(含失蹤人員)10人(含10人)以上,在區內、市內、省內或國內造成一定影響的;其它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應急處置預案應確定為重大級自然災害的。
(三)特大自然災害。一次自然災害造成以下一種或幾種后果的:成災人口超過全鎮總人口40%左右的;農作物成災面積超過全鎮當季播種面積45%左右的;轉移安置人口占全區總人口比例超過2.5%左右的;人員亡故15人以上,在市內、省內、國內或國際造成一定影響的;其它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應急處置預案應確定為特大級自然災害的。
七、其他事項
(一)地震災害發生后,按市政府辦公廳《杭州市地震應急預案》(杭政辦[]96號)的有關規定開展救災工作。
(二)洪澇災害發生后,按市委辦公廳《杭州市抗洪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預案》(市委辦發[]69號)的有關規定開展救災工作。
(三)突發性地質災害發生后,按區政府辦公室的有關規定文件開展救災工作。
(四)在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過程中,發生本預案未明事項,由救災指揮部臨時予以明確。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范文 篇19
一、制訂預案的目的:
自然災害不可避免,在自然災害來臨前,事先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迅速有效控制局面并妥善處理,把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二、自然災害的范圍:
校園自然災害包括:大風、臺風、龍卷風,大雨、暴雨、雷暴雨,大雪、暴雪,地震等非人為因素導致的災害。
三、預案的啟動:
1、收到有關部門發布的預警信號,本預案正式啟動。
2、發現有別于常規的現象,經驗中,可能出現自然災害,本預案正式啟動。
四、組織機構:
成立防災害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五、職責:
1、組長負責全面工作;副組長及成員負責日常設施設備的檢查、維修、排除隱患工作。2、負責災害發生時教師、幼兒的組織、協調、監督、轉移、逃生等工作。
3、領導小組負責災害發生后的救治及發生的后果處理工作。
六、防災害工作通信聯系名錄:
蔡x:
徐x:
王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