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組織防汛應急預案(精選3篇)
村級組織防汛應急預案 篇1
雨季已來,為防止因洪水而可能造成的師生生命及學校財產安全。 每位教師必須從講政治的高度,以對國家、民族極端負責的態度,高度重視防汛抗災工作,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時時不忘安全、事事重視安全,落實安全責任,居安思危,警鐘長鳴,切實做好學校防汛抗災工作。對校舍進行一次大檢查,對學校周邊地質情況進行一次拉網式檢查發現險情的及時報告并做好疏散師生的準備。為了切實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根據上級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防汛工作預案:
一、成立防汛領導小組
組長:劉德慶
副組長:邢長銀
組員: 王士民范甲彬龔升軍郭延朋王廣輝徐清波
領導小組的職責:
具體負責本校的防汛工作,做好校舍的安全檢查工作以及周邊地質滑坡進行排查,積極與周邊單位聯系協調安排好本校防汛搶險工作。通過多種形式對師生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宣傳教育,堅持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確保學校財產等不受損失,師生無傷亡。
二、防汛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四個戰斗組,其人員組成和任務是:
第一組:搶險組
組長:龔升軍成員:王廣輝徐清波
任務:作好排險和險情控制工作。
第二組:救援疏散后勤保障組
組長:
郭延朋成員:趙明
任務:負責調集必要的運輸工具,疏散現場受威脅的人員和重要物品。共同組織醫療救護隊、搶救受傷人員。
第三組:安全保障組
組長:
王士民成員: 曹峰
任務:在災害事故外圍負責看護、警戒,維護現場秩序,嚴防不法分子進入現場搞破壞等。
第四組:通訊組
組長:范甲彬成員王靜
任務:及時、準確作好現場的信息收集和處理工作,并形成書面材料上報鄉中心校。
三、報警程序
學校值班室→學校校長→學校抗洪領導小組→報告上級部門
四、防汛抗臺工作安排及措施
1、成立本校的防汛領導小組和搶險隊,具體負責本校的防汛工作,確保師生安全渡汛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2、做好防汛宣傳工作,提高全體師生的防汛意識,確保師生無傷亡,校舍無塌方。
3、防汛期間堅持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能離崗、脫崗、代崗,如遇大雨,主要領導、班子成員、及相關老師必須到崗。
4、總務處要將所有房屋等進行嚴格細致的檢查,不留死角,發現問題及時與學校聯系。各班要做好排查工作,班主任應及時了解學生家庭居住條件尤其是住在偏遠地帶的學生家庭情況,與家長保持聯系,提高防災意識。
5、防汛搶險隊成員要做到手機不關機,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及時聯系,每當遇到特大暴雨,都應注意觀察校園及周邊的水位情況。
6、做好避險看護工作,尤其是路遠的學生。汛期期間,視情況可提前放學,遇險情學生在沒家長接送和老師看護下,不能單獨離校,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確保無人員傷亡。
7、及時掌握險情,一旦學校發生洪澇災害,全體搶險隊員應立即趕到學校,聽從校長的指揮。
五、注意事項
1、抗洪的首要的任務是保護師生的生命安全,救災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一般不組織學生參加救災。
3、聯系電話:劉 139
村級組織防汛應急預案 篇2
為提高防御洪水、臺風、暴雨等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能力,保證防汛防臺和搶險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實施科學防洪、搶險救災,有計劃、有準備地防御洪水、臺風、暴雨等自然災害,保障社會經濟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及《浙江省防汛防臺抗旱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村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情況
1、大隱村總面積約2.0平方公里,其中山林面積1320畝,耕地面積465畝,常住人口1590人,黨員60人。地處余姚、鄞州兩地交界處,四明山東北麓,地理位置優越,距寧波市區17公里,余姚34公里。杭甬高速公路在大隱設有道口,與河姆渡遺址隔江相望,距梁祝文化公園10公里。大隱山川秀麗,土地肥沃,氣候宜人,文化深厚,物產豐富,交通便捷。20__年村集體可分配資金29.5萬元,村民年人均收入9441元。
2、水利工程現狀:20__年我村投入了3萬余元對廟前河河道進行了治理。廟前河河道為我村主要河道,全長2100米。
二、村級防汛防臺組織及職責
1、經村三套班子開會決定成立大隱村防汛防臺工作組:
組長:金正國,
副組長:毛繼峰,
組員:金翠岳、史夏芬、徐寅、徐麗珍。
村防汛防臺工作組主要職責:
1、協助當地政府開展防汛防臺與搶險救災避險的具體工作;
2、當接到災害性天氣預報、水雨情預警信息時,負責通知村級防汛防臺負責人和各網格的聯絡員、監測員、巡查員、預警員等責任人進崗到位,做好人員轉移等防御準備,將預警信息傳遞到戶到人;
3、當接到上級人員轉移命令和地質災害險情報告時,協助做好人員轉移的具體工作;當出現交通、信息中斷或突發險情時,按村級預案實施自主轉移。實施轉移前,及時發出轉移信號,明確人員轉移時間、地點、路線、召集人和注意事項,迅速將危險區域群眾轉移到安全的避災場所;
4、當洪澇臺和地質災害發生時,發動群眾及時開展搶險救災和自救互救,并及時將災情報告鄉級防指;
5、開展防汛防臺知識宣傳,重點做好人員避險轉移方案和群眾自防自救知識宣傳,開展人員轉移演練;
6、協助做好災情統計和救濟救助工作;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村防汛防臺工作組下屬4個隊伍,分別是:
監測預警隊,隊長:毛繼峰,隊員:姜文標、翁炎軍,職責:負責接受相關防汛防臺預警信息,及時發布預警信息,聯系電話:
人員轉移隊,隊長:金翠岳,隊員:張甫生、翁恒惠,職責:負責轉移本村危險區居民到指定安置點,人員轉以后轉入參加應急搶險,聯系電話:
搶險救災隊,隊長:徐寅,隊員:徐國慶、官小明、胡永康,職責:工程未出險前參加本村危險區內居民轉移,工程出險后負責水利工程搶險,聯系電話:
后勤保障隊,隊長:史夏芬,隊員:徐麗珍、劉海堂,職責:做好轉移人員的安置,組織搶險物資供應,搞好后勤服務,聯系電話:
2、大隱村防汛防臺應急工作流程
大隱村防汛防臺工作組負責汛情監測、匯總信息,下雨刮風干旱等災害性天氣安排值班。
一、當氣象部門通告可能有臺風或大暴雨影響
1、安排值班,密切注視臺風天氣動態;
2、組織對河道等阻礙行洪、各類危房等的防臺檢查;
3、對有關農業生產進行合理安排,做好作物搶收,落實農業大棚防臺措施。
二、氣象部門正式發布臺風消息,接到上級防汛指揮部發布防臺指令
1、安排24小時值班,全面部署防臺準備工作;
2、廣泛告知臺風信息,提醒群眾和有關企業做好防臺準備;
3、防汛責任人員、搶險隊員進崗到位工作;
4、做好危房、倉庫、戶外設施的檢查和保安加固措施。
三、氣象部門發布臺風警報,接到進入緊急防汛期指令
1、村兩委領導進崗,按責任分工開始工作;
2、搶險隊員集結待命,搶險物料、機具等準備就緒;
村級組織防汛應急預案 篇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及時、有效地處理本區范圍內發生和可能發生的水旱災害,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穩定和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貴州省防洪條例》、《貴州水旱災害》、《烏當區農業區劃》、《烏當區防洪預案》、《烏當區抗旱預案》、《烏當區抗旱排澇服務隊建設規劃報告》、《烏當區20__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烏當區1963-20__年水旱災害情況統計表》。
1.3編制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最大限度地減少水旱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危害,并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建立健全水旱災害防范體系、信息報告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應急處置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
(3)屬地管理、先期處置。發生或可能發生水旱災害,按照行政區域管轄范圍,由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等負責先期組織應急處置。
(4)分級響應、分級負責。根據水旱災害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持續時間、影響范圍等,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5)加強監控、科學決策。依靠科技進步,采用先進的技術、裝備對汛情、旱情進行監控。充分發揮專業技術人員、專家的作用,科學決策,提高水旱災害應急處置技術和水平。
1.4適用范圍
本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特別重大和重大水旱災害時,適用本預案;本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較大和一般水旱時,本預案先行啟動,上級預案啟動后,本預案繼續處于啟動狀態。
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與職責
(1)烏當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是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應對全區水旱災害的領導機構。按照屬地管理、先期處置、分級響應、分級負責的原則。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的水旱災害處置工作。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2)烏當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由烏當區分管副區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區人武部部長、區政府分管副主任、區水利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區公安分局、區發改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國土分局、區建設局、區城管局、區交通局、區農業局、區衛生局、區供銷社、區安監局、區供電局、區電信局、區移動公司、區聯通公司、區教育局、區氣象局、區糧食局、區鄉企局負責人擔任。
(3)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主要職責:統一領導、協調、指揮全區防汛抗旱工作;在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和特別重大水旱災害時決定啟動區水旱災害應急預案;督促檢查各級各有關部門在處置水旱災害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及社會財富安全的、法規和政策的情況;負責與周邊區、縣、市人民政府在處置特別重大和重大水旱災害中的協調與聯系;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
(4)區防汛抗旱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區水利局。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防汛抗旱工作的法規、政策和上級防辦的決定、調度命令;負責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全區防汛抗旱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及時掌握分析、報送重要信息,向區政府、市防辦提出處置水旱災害建議,執行區政府、市防辦決定;向市防辦報告本區有關水旱災害的信息;組織制定全區水庫防汛搶險應急預案、水旱災害預案、抗旱預案、山洪災害防御預案及水利工程調度運行方案;負責全區特別重大、重大水旱災害的綜合協調和相關組織工作;組織防汛抗旱工作檢查,督促做好防汛抗旱準備工作,檢查督促河道清障和險工險段的處理以及水毀工程的修復;協調提供水旱災害應急處置保障,根據全區汛情、旱情、災情和水利工程的運行狀況,制定防御水、旱災情對策方案,必要時發布水情預報、警報和汛情、旱情公報;負責防汛抗旱經費、物資的計劃、調配、監督和管理,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系,指導各行業的防汛抗旱工作,及時向指揮部領導提出決策參謀意見。組織開展防汛抗旱救災宣傳,總結推廣防汛抗旱、救災工作經驗;負責組織建設應急綜合體系;按照區委、區政府和市防辦的指令,統一調控和調度全區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
(5)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聘請有關專家組成“烏當區水旱災害專家咨詢組”,為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決策咨詢和工作建議;必要時,參與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6)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
區應急辦:負責處置水旱災害的綜合協調等工作。
區水利局:協調防汛抗旱工作,負責防洪排澇抗旱工作的管理,搞好山塘、水庫的蓄水和洪澇災害的統計和上報工作;提供水情、旱情、工情;負責防洪、水利工程的安全運行,并組織對所轄病險水電工程的監測處理和水利水毀工程的修復;提出防汛抗旱所需經費、物資、設備、通信方案。密切監視系統內水庫(電站)所在流域的雨情、水情以及工程運行情況變化,及時向區防指報告有關情況。
區發展改革局:負責協調安排防洪工程建設、除險加固、水毀修復等工程的立項和審批。
區人武部:根據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負責組織防汛搶險和抗旱骨干隊伍,參與營救群眾、轉移物資和急難險重抗洪救災工作,協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組織做好河道清淤除障工作。
區公安分局:負責維護抗洪抗旱、搶險救災和災區社會治安秩序,打擊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破壞防洪、供水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協同防汛抗災指揮機構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做好防汛抗旱治安保衛工作,協助做好河道清障工作。
區民政局:組織協調救災工作,調查核實并提供災情數據,指導協調災區開展生產自救,指導災民安置工作,妥善安排災民生活。。
區財政局:負責安排和調撥防汛抗旱經費,配合區防汛辦及時下達險工隱患處理、搶險救災、水毀修復經費并監督使用。
區國土資源分局:負責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崩陷、泥石流、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的防治、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
區建設局:負責城市防洪安全和城區排澇,參與指導城鎮居民區山洪災害防治工作。
區城管局:負責城鎮建筑工程,城鎮內河道、下水道的防洪排澇的行業管理,修復管轄范圍內的水毀工程。
區交通局:負責所轄公路交通設施、工程的防洪安全,優先運送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的防疫人員和物資,并為緊急搶險和人員撤離及時協調提供所需的交通工具。
區農業局:及時掌握并提供農作物遭受洪澇、干旱災害影響的情況,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
區衛生局: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
區供銷社:及時掌握和供應抗災救災所需的化肥、農藥等農用物資,并負責所屬企業和倉庫的防洪安全,洪災發生時為抗洪搶險提供鐵鍬、抬桿等物資。。
區安監局:對已建和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加強綜合監督管理,督促有關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做好建設工程的生產監督、監察。
區供電局:負責所轄電站(水庫)的運行安全和區防辦防洪調度命令的實施,汛期所轄電站(水庫)在防洪限制水位以下運行。保障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的電力供應。負責汛期所轄電站(水庫)按批準的防汛調度方案調度,確保安全運行。密切監視所轄電站(水庫)所在流域的雨情、水情以及工程運行情況變化,及時向區防辦報告有關情況。
區電信局、區移動公司、區聯通公司:負責通信設施的防洪安全,及時排除通信線路故障,確保防汛抗旱信息及時傳遞。
區商務局:負責儲備生活必需品等應急物資,做好受災地的生活必需品供應。
區教育局:負責學校的防災、減災和救災工作,及時掌握并提供學校受洪澇災害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災后校舍恢復重建工作。
區氣象局:負責監測天氣形勢,分析發展趨勢,為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及時提供天氣預報和相關氣象資料。
區糧食局:負責糧食倉庫的防汛抗災,確保儲備糧食的安全和救災糧食的組織協調、調運及供應。洪災發生時為抗洪搶險提供必要物資(麻袋、編織袋等)。
區鄉企局:負責所屬企業的防汛抗旱工作,作好小煤窯的汛前、汛期中的安全檢查,搞好抗洪、排澇救災工作。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成立相應的指揮部或領導小組,。負責本轄區的水旱災害的組織領導等工作。
2.2應急聯動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在區指揮部的統一領導、指揮下,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駐烏當區武警部隊、區人武部、民兵、預備役人員、公安、消防人員、區相關單位參與和配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信息處理
3.1信息處理
(1)區防汛辦負責全區水旱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和動態信息的接報、研究判斷和處理工作,根據對事件地發生、持續時間及影響范圍和判斷,向區委、區政府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2)區防汛辦按照監測、預警、接警、傳遞和報送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有關規定,及時向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區委、政府報送水旱災害信息,并確保信息真實、準確。
(3)水旱災害發生后,事發鄉(鎮)、街道辦事處應按規定及時將信息報區防汛辦、區政府,并隨時續報現場采集的相關動態信息;需報上級有關部門的,由區防辦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區委、區政府按有關規定報送。
4.預測、預警和御災機制
4.1信息監測與報告
水利、氣象等部門負責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災情的常規信息監測,一旦出現水旱災害征兆,第一時間內通知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進入汛期、旱期,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雨情、水情、工情、災情,并及時上報有關情況。區防汛辦負責發布防御暴雨、洪水、干旱的通報、通告、通知。負責收集、處理、研判水旱災情,重大信息及時向區委、政府工作報告,并通知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鄉(鎮)、街道辦事處人民政府。
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
4.2預警級別的確定及發布
預警級別的確定:根據氣象部門預報的降雨量和持續干旱天數,水旱災害預警級別分為:特別重大(Ⅰ級),發布紅色預警信號;重大(Ⅱ級),發布橙色預警信號;較大(Ⅲ級),發布黃色預警信號;一般(Ⅳ級),發布藍色預警信號。
藍色預警信號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區政府批準后發布。黃色、橙色、紅色預警信號由區政府報上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發布。
4.3預警行動
預警發出后,事發地政府部門應加強值班,并按相應預案做好防御準備和處置,密切監視江河、水庫水情和天氣變化情況,分析其未來的發展趨勢,及時發出通報,做好群眾轉移疏散的準備工作。
5.應急響應
5.1分級響應
(1)發生水旱災害,按照屬地管理、先期處置、分級響應、分級負責的原則啟動各級水旱災害應急預案處置,上級預案的啟動是在下級預案先行啟動響應的狀態的基礎上進行啟動,上級預案啟動后,下級預案繼續處于啟動狀態。根據江河洪水水位(流量)、城鎮受淹狀況、水庫險情、受旱天數、因災死亡人數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程度,水旱災害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等級(具體災害級別標準附后)。發生重大水旱災害(Ⅱ級)或特別重大水旱災害(Ⅰ級)時,啟動市級預案;發生較大水旱災害(Ⅲ級),一般水旱災害(Ⅳ級)時,啟動區級預案。根據處置工作需要,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可決定提高應急響應級別。
(2)發生跨區域水旱災害時,事發地人民政府要及時與相關地方人民政府聯系,溝通信息,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5.2基本應急程序
水旱災害發生后,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責任單位應立即將事件情況報告區防汛辦和區政府,同時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區防汛辦立即向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事件情況并提出啟動預案的建議;防汛抗旱指揮部決定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后,立即組成現場指揮部;防汛辦立即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迅速組織處置隊伍趕赴現場,并調配所需應急資源;現場指揮部組織協調各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如果事態無法得到有效控制,由現場指揮部向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請求實施擴大應急。應急處置結束后,轉入后期處置工作階段。
5.3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水旱災害應急處置
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水旱災害發生后,由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其防汛抗旱指揮部機構負責第一響應,立即組織實施抗災搶險等方面的先期處置工作,同時將事件情況報告區防汛辦。區防汛辦提出啟動預案及成立現場指揮部的建議方案報區委、政府,啟動本預案后,現場指揮部及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各單位立即采取以下應急處置措施:
(一)迅速調派緊急處置和救援隊伍,進入災區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二)全程跟蹤水旱災害及其次生災害的發展、變化情況,做好實時監測、滾動預報,并及時將災害信息向上下游地區通報。
(三)及時向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區委、區政府、市防辦報告水旱災害地發生、發展和處置情況。
(四)按照預定方案開展開放緊急避難所,轉移和疏散受災人員,做好受災群眾的就地安置,保證必需的生活設施和食品供應。
(五)緊急調撥和配送救災所需生活必需品、藥品等物資和搶險專用設備、器材。
(六)保障抗洪搶險現場交通、通信暢通,確保與外界的聯絡。
(七)根據天氣狀況和災情發展情況適時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八)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和生活秩序。
(九)做好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
(十)做好農作物病蟲害的防治工作
(十一)根據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決定,通知相關單位停產、停業、停課等。
5.4擴大應急
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水旱災害有擴大趨勢或難以控制時,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報請區應急委決定擴大應急;擴大應急決定作出后,由區政府調集各種處置預備力量投入處置工作。必要時,經區應急委同意,報請市政府請求增援。
5.5應急結束
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水旱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現場指揮部向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報告情況,請示結束應急處置工作,經區防汛抗旱部指部指揮長報請區應急委批準,由現場指揮部宣布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5.6新聞報道
重大水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的有關新聞報道必須經區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審核后,按《烏當區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應急預案》進行報道。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事發地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救援費用的支付,災后重建,現場清理,污染物收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清除災害后果和影響,安撫受災群眾,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6.2應急工作總結
應急工作結束后,現場指揮部對應急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對表現突出者提出表彰和獎勵建議,對存在問題,要認真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處理意見,總結報告要及時上報區政府、市防辦。
7.應急保障
7.1應急隊伍建設
為提高應對水旱災害的處置能力,按照“平戰結合、專兼結合、指揮靈便、反映快速”的原則,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組建水旱災害應急救援隊伍。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組建相應的應急隊伍。區人武部負責組建民兵應急分隊,參與處置水旱災害,必要時由區應急委協調駐區解放軍、武警、預備役人員參與應急搶險。同時,充分發揮機關、企事業、群眾團體、公益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等社會力量的作用。組建烏當區防汛抗旱應急搶險專業機動隊,承擔重大險情的專業搶險救災。
7.2通信保障
區防汛辦與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建立暢通的通信網絡,區電信局負責網絡的維護、更新。在本預案啟動時,區電信局負責協調保障事發地通信網絡的暢通,電信、移動和聯通等單位要積極提供技術支持和硬件保障,確保區防汛辦與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之間、上級和下級之間,區委、政府和市、區防辦與災害應急現場之間的聯絡暢通。
7.3經費保障
處置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水旱災害所需的財政經費,按照《貴州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烏當區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籌措。其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由基本建設投資渠道解決。
7.4技術支持與保障
依托區氣象局、市水文水資源局、省水利科學研究院等有關單位,必要時請求省、市防汛辦增援,開展水旱災害預警、預測和應急處置技術研究,做好水旱災害應急技術儲備,建立相關的水旱災害應急技術支持系統。
7.5宣傳、培訓和演習
(一)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各種媒體,加大對水旱災害應急工作的宣傳。
(二)制定應急知識教育、培訓計劃,對社會公眾開展水旱災害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知識教育;開展與應急工作相關的社會教育。
(三)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要根據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進行各種水旱災害應急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