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運輸事故應急預案(通用17篇)
關于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篇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處理應對能力,預防和減少突發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在發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時有效地進行事故控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交通運輸部《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道路運輸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天津市安全生產條例》《天津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天津市東麗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始終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的應急管理、應急救援和應急處置工作。
(3)反應及時,措施有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啟動本預案,確保應急救援工作反應及時、處置得當。
(4)整合資源,專常兼備。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整合本區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完善救援裝備、設施和手段,提高應急自救能力。通過政府購買第三方專業應急救援力量,有效彌補我區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專業應急救援力量不足的短板,提升本區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整體水平。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按照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的要求,做好應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物資和經費準備,將日常管理工作和事故預防工作相結合,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
1.4 事故分級
(1)一般事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環境、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下(含3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下(含10人)重傷、中毒,或者1000萬元以下(含1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或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
(2)較大事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較大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環境、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含10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含50人)重傷、中毒,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含5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
(3)重大事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環境、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含30人)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含100人)重傷、中毒,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含1億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
(4)特別重大事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環境、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中毒,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經濟損失的事故,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東麗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般、較大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以及需要由區政府負責協助處置的重大、特別重大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
在河道、鐵路上發生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參照本預案。
2 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區委、區政府成立東麗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區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道路運輸的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應急管理局主要負責同志和區運管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
區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研究落實應對我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指導意見和具體措施,組織開展本區較大、一般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部署相關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裝備的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等。
2.2 辦事機構及其職責
區指揮部下設東麗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指揮部辦公室”),作為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常設辦事機構,設在區運管局,辦公室主任由區運管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主任由區應急管理局和區運管局相關分管負責同志擔任,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
區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本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對工作;負責開展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編修;完善相關應急預案支撐文件;檢查區指揮部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協調、指導區指揮部成員單位開展相關應急保障與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第三方專業應急救援力量的籌備。
2.3 成員單位及職責
區指揮部成員單位由區委宣傳部、區總工會、區發改委、區住建委、區衛生健康委、區城市管理委、區應急管理局、區運管局、公安東麗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氣象局、區民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區財政局、區商務局、區生態環境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水務局、區文化旅游體育局、各街道辦事處(功能區)等單位組成。區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詳見附件1。
2.4 現場指揮部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按照“戰區制、主官上”的原則,就近組建現場指揮部,指揮調度現場應急救援力量、調配應急物資,協調有關單位開展搶險救援、醫療救護、轉移疏散、治安維護等工作。到現場參加應急處置的各方面應急力量應主動向現場指揮部報到、受領任務,接受現場指揮部的指揮調度,及時報告現場情況和處置進展。根據工作需要,現場指揮部可設立綜合協調、搶險救援、治安警戒、醫療救護、后勤保障、環境監測、宣傳報道、善后處置、技術專家、事故調查等工作組。
現場指揮部工作實行現場總指揮負責制。發生較大、一般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由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現場總指揮;事件超出本區處置能力,需市級應急指揮機構協調處置的,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市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并請求援助。現場總指揮負責組織研究并確定現場處置方案,指定工作組負責人員。現場總指揮發生變動或更替的,應做好相關工作的交接。
2.5 應急工作組
現場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搶險救援、治安警戒、醫療救護、后勤保障、環境監測、宣傳報道、善后處置、技術專家、事故調查等應急工作組。
各應急工作組組成及職責如下:
(1)綜合協調組: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公安東麗分局、區運管局、區消防救援支隊
職責:根據區指揮部要求,負責應急力量的調派、會議組織、信息報送、指揮部現場管理、應急處置的總體協調、聯系專家等綜合工作;承辦區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搶險救援組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運管局
成員單位:公安東麗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支隊
職責:負責實施區指揮部批準的搶險救援方案;負責確定搶險救援所需的物資清單;負責組織指揮救援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實施搶險救援。
(3)治安警戒組
牽頭單位:公安東麗分局
成員單位:區運管局、相關街道辦事處(功能區)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治安警戒、人員疏散、秩序維護、交通疏導、現場調查取證等工作,保障應急救援高效有序進行;依法控制事故責任人。
(4)醫療救護組
牽頭單位:區衛生健康委
成員單位:相關醫療機構
職責:負責調派衛生應急隊伍,開展事故傷員或中毒人員急救轉運、救治和現場衛生防疫工作。
(5)后勤保障組
各部門根據職責,分別負責各相關行業、領域的應急物資儲備工作,滿足處置突發事件的需要。區發改委、區商務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衛生健康委、區市場監管局、區農業農村委、區水務局、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重點做好糧食、生活必需品、藥品、醫療器械以及專項救災物資的儲備管理工作,滿足災后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需要。
區人民政府、區級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有關部門根據本地區、本領域、本系統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情況,逐步建立與安全需求相匹配的應急物資儲備,建立政府儲備與社會儲備相結合、長期儲備與臨時儲備相結合、研發能力儲備與生產能力儲備相結合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完善緊急生產、政府采購、調用征用和補償機制。
職責: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救災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供應工作;為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提供氣象信息;保障事故現場電力供應和通信暢通;負責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存放與保管;負責開辟救援綠色通道,協助調集、征用救援車輛,組織公路搶修、維護、保潔,保障公路暢通。
(6)環境監測組
牽頭單位:區生態環境局
成員單位:區氣象局、消防救援支隊、區水務局
職責:負責提供氣象資料;負責事故現場大氣、水質、土壤環境污染影響的環境應急監測工作;根據監測結果及時提出次生環境污染事件的防控建議,提出妥善處置的技術指導意見。
(7)宣傳報道組
牽頭單位:區委宣傳部
成員單位:區政府辦公室、區委網信辦、公安東麗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運管局、區融媒體中心
職責:負責維護現場正常的新聞采訪秩序,及時做好新聞發布工作,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8)善后處置組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運管局
成員單位:區財政局、公安東麗分局、區民政局、區衛生健康委、區城市管理委、區文化旅游體育局
職責:負責做好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及相關善后處理工作;擬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災后恢復重建方案并組織實施。
(9)技術專家組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運管局
成員:由相關部門專家組成
職責:參與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的研究制訂;分析事故原因、災害的演變和救援技術措施;為應急救援決策、事故防范和恢復運輸提出意見和建議。
(10)事故調查組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公安東麗分局、區運管局、區生態環境局、區水務局、區總工會
職責:負責收集事故現場有關物證;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形成事故調查報告;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及防范措施。
各工作組組成人員若有變動,要及時報區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2.6 專家咨詢組
區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成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專家咨詢組,由成員單位及其他相關行業工程技術、應急、管理、法律、設備、電氣、工藝等方面專家組成,為風險防控、災情研判、應急救援、調查評估、恢復重建等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支持。
3 預防與預警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工作,重點做好對氣象、國土等部門的預警信息以及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完善預測預警聯動機制,指導各街道辦事處(功能區)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
預警信息來源包括:
(1)氣象、地震、國土資源、水利、公安、應急、商務、外交等有關部門的監測和災害預報預警信息,以及國家重點或者緊急物資道路運輸保障需求信息。
(2)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相關管理機構有關道路運輸延誤、中斷等監測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緊急事件信息。
4 應急處置
4.1 信息報告
區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后,立即收集、核實、分析事故信息,應當在30分鐘內電話、1小時內書面向區委、區政府及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報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基本情況。對于死亡人數接近或者可能超過10人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已經或者有可能引發輿情炒作、造成負面影響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要第一時間向市委、市政府報告。
信息報告內容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姓名、信息來源、事發時間和地點、人員傷亡和失聯情況、影響范圍以及事發危險貨物品類、危害程度等信息。書面報告還應在以上內容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環境影響、公路設施損毀、周邊建筑物倒塌損毀、交通通信電力等基礎設施損毀、應急救援等情況和已經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及時續報事件動態和處置進展。對于區委、區政府要求核實的情況,電話反饋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區領導同志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后,相關區或部門(單位)要及時報告落實情況。
4.2 先期處置
4.2.1 事發單位應急處置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本單位事故應急預案,立即采取下列(不限于)應急救援措施:
(1)迅速控制危險源,組織搶救遇險人員;
(2)根據事故危害程度,組織現場人員撤離或者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
(3)及時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單位和人員;
(4)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5)根據需要請求鄰近的應急救援隊伍參加救援,并向參加救援的應急救援隊伍提供相關技術資料、信息和處置方法;
(6)維護事故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和相關證據。
4.2.2 區人民政府先期處置
區人民政府接報后,迅速核實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基本情況,在規定時間內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并立即采取下列(不限于)應急救援措施:
(1)組織搶救遇險人員,救治受傷人員,研判事故發展趨勢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2)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單位和人員,隔離事故現場,劃定警戒區域,維護事故現場秩序,疏散受到威脅的人員,實施交通管制;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避免或者減少事故對環境造成的危害;
(4)依法發布調用和征用應急資源的決定;
(5)依法向應急救援隊伍下達救援命令;
(6)組織安撫遇險人員和遇險遇難人員親屬。
4.3 應急響應
4.3.1 分級響應
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以及跨區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由區人民政府做好先期處置,并接受市級層面統一指揮。初判發生較大、一般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由區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對于事件本身較為敏感,或發生在重點地區或重大活動舉辦、重要會議召開等時期,適當提高響應級別,并視發展態勢及時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4.3.2 響應級別
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處置能力,區級層面應急響應由高到低分為兩級:一級、二級。發生較大及以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時,根據區委、區政府決定,啟動一級應急響應;發生一般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時,啟動二級應急響應。
4.4 指揮協調
4.4.1指揮協調機制
(1)組織指揮。區指揮部設立后,基層應急機構按照區指揮部要求做好有關處置工作。超出本區處置能力的,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請求,匯報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市級應急指揮機構設立后,區指揮部按照市級應急指揮機構要求做好處置工作,將指揮權移交市級應急指揮機構。
(2)現場指揮。區人民政府設立現場指揮部后,基層應急機構應納入現場指揮部,在現場指揮部的領導下開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對工作。現場的各方面應急力量要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下開展工作,嚴格遵守交通管理、信息發布等工作要求,及時報告工作進展。根據工作需要,現場指揮部統一開設救援隊伍集結點、物資收發點和新聞發布中心,組織完善相關后勤保障。
市級工作組到達現場后,現場指揮部要主動對接、匯報工作,接受業務指導并做好相關保障工作。
(3)協同聯動。駐區部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根據區委、區政府的部署要求參加處置與救援,按規定的指揮關系和指揮權限指揮。社會組織參與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與救援,納入現場指揮部統一管理、統一調動、統一行動。
4.4.2指揮協調措施
(1)啟動一級應急響應:
①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規定,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和有關區領導同志赴現場指導、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②成立現場指揮部,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總指揮。根據實際情況,設副總指揮3至4名。指揮部一般下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治安警戒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環境監測組、宣傳報道組、善后處置組、技術專家組、事故調查組,由有關區領導同志任組長。
③召開現場指揮部工作會議,傳達貫徹市委、市政府有關要求;聽取各方面情況匯報,研究搶險救援、傷員救治、應急征用、人員疏散轉移等重大決策。
④研究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信息發布、新聞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第一時間發布權威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⑤市領導同志和市級工作組到現場后,總指揮負責匯報有關情況,并接受指導。
⑥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區委、區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2)啟動二級應急響應:
①按照區委、區政府要求,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規定,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區指揮部主要負責同志赴現場指揮、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②成立現場指揮部,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總指揮。根據實際情況,設副總指揮2至3名。指揮部一般下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治安警戒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環境監測組、宣傳報道組、善后處置組、技術專家組、事故調查組,由區有關負責同志任組長。
③召開現場指揮部工作會議,傳達區委、區政府有關要求,聽取各方面情況匯報,研究開展搶險救援、傷員救治、應急征用、失聯人員搜救、人員疏散轉移等工作。
④研究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信息發布、新聞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第一時間發布權威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⑤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區委、區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4.5 人員安全防護
4.5.1 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及有關人員應按照規定要求佩戴相應的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根據需要,現場指揮部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4.5.2 群眾的安全防護
根據不同危險貨物事故特點,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用毛巾、濕布、口罩等,采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身安全。
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范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
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后,應盡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4.6 應急結束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事件危害或威脅被控制、消除,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較大、一般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區人民政府或區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現場應急救援隊伍有序撤離。同時,視情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災情反彈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
現場指揮部停止運行后,通知相關方面解除應急措施,進入過渡時期。必要時,通過信息發布平臺和新聞媒體等向社會發布應急結束信息。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一般、較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由區人民政府牽頭負責。重大、特別重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行。
(1)救援工作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物資,應當及時返還,造成損壞或無法返還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2)相關部門和事故發生單位要妥善安置事故傷亡人員,并做好家屬的安撫、救濟、補償和保險理賠等工作。
(3)做好污染物的收集、清理與處理等工作。
(4)盡快恢復生活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災和受影響人員,確保社會穩定。
5.2 調查與評估
一般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調查評估工作由區指揮部組織開展。較大以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調查評估工作,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的'通知》(津政規〔20__〕1號)規定,區人民政府配合做好相關工作。法律、法規對突發事件調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負責組織開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調查工作的機構,應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組建事故調查組。
區指揮部辦公室于每年一季度組織對上年度發生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進行全面評估,對事故發生發展趨勢進行研判分析并提出防范建議,向區人民政府報告,抄送區應急管理局。
5.3 恢復重建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區指揮部應當及時組織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統計、核實和評估,按照短期恢復與長遠發展并重的原則,因地制宜、科學制定恢復重建計劃,并向區人民政府報告。區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區發改委、區住建委、區城市管理委、區衛生健康委、公安東麗分局、區財政局、區運管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水務局、區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恢復社會秩序,盡快修復損毀或損壞的公共設施。
超出區人民政府恢復重建能力,需要申請市級援助和支持的,由區人民政府按程序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請求。
6 應急保障
6.1 應急隊伍保障
(1)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以區消防救援支隊為主,區相關部門專業教援力量協同組建,形成一支快速反應的應急救援力量,承擔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第一梯隊應急救援任務。
為有效彌補我區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專業應急救援力量不足的短板,提升本區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整體水平,通過政府購買第三方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做為區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的專業救援補充力量。
(2)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全區危險貨物運輸單位,嚴格落實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規定,強化值守應急準備,承擔本單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先期處置任務。
(3)社會應急救援隊伍。由具備危化相關專業知識、技能和資質的志愿者隊伍組成人員,在現場指揮部統一安排下參與防災避險、疏散安置工作以及應急救援輔助工作。
(4)應急處置專家。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類型,調集相應應急救援專家趕赴現場,為應急搶險救援行動提供指揮決策咨詢和技術支持。
6.2應急裝備、物資保障
(1)區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本區應急救援物資的規劃、計劃、調運、撥付等工作,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對實際需要,在現有資源基礎上,合理布局并補充完善應急救援資源,建立完善政府采購、調用征用和補償機制。
(2)區人民政府根據本轄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點,自建或依托企業建立儲備庫,收儲相關專業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
(3)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要結合企業性質和特點,儲備和配備能滿足可能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需要的裝備和物資,并確保裝備和物資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6.3 通信與信息保障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組織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建立并完善應急通信系統,增強基礎電信網絡的應急通信能力,依托公眾移動通信網絡開展應急通信保障處置工作。
6.4 交通運輸保障
(1)區運管局牽頭,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確保事故處置期間綜合運輸能力保障,并做好搶險救援車輛在本區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快速通行服務保障工作。
(2)公安東麗分局牽頭,負責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最大限度地贏得救援時間。
(3)區運管局牽頭,會同區應急管理局、公安東麗分局建立完善應急通行機制,按照要求制作應急通行證,并加強應急通行證的發放和使用管理。
6.5醫療衛生保障
區衛生健康委牽頭,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醫療救治隊伍對傷員進行緊急醫療救治并轉送至醫院進一步治療;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協調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專用藥品和器材。
6.6治安保障
公安東麗分局牽頭,負責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協同區人民政府及時轉移疏散群眾。
6.7經費保障
(1)處置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所需財政擔負的經費,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2)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無力承擔的,由區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3)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保障企業日常對危險源的監控、預防預警措施、應急培訓、演練以及應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需要。
6.8 應急供電保障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組織國網天津東麗供電公司等電網企業進行電網搶修,會同區發改委等部門做好應急供電裝備燃料調配。國網天津東麗供電公司等電網企業建立健全供電應急保障隊伍,完善供電保障設備設施,有效保障現場指揮部、事故救援、搶修現場和應急避難場所的應急供電。
6.9氣象服務保障
區氣象局牽頭,負責及時開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地的氣象監測和預報工作;儲備必要的物資和裝備,有效開展氣象保障服務工作。
7 宣傳、培訓和演練
7.1 宣傳
區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面向公眾和職工開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基本常識的宣傳教育。
7.2 培訓
區應急管理局、區衛生健康委、區運管局等成員單位依托有條件的企業、院校、醫院、園區,開展事故救援、醫學救援等專業化培訓基地建設,加強基礎設施、裝備器材、師資教材等配備,完善理論學習、技能培訓、情景模擬、應急演練等功能,開展應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培訓工作。
7.3 應急演練
本預案每2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演練,當上年度發生較大以上級別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時,本年度至少進行1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演練。
8 附則
8.1 預案管理與更新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由區運管局起草,報經區人民政府批準,以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實施,報送市道路運輸局備案。各成員單位按照本預案確定的職責,制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保障預案(或方案),報送區人民政府備案。
本預案的審批、發布和備案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預案實施后,區指揮部辦公室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
8.2 預案的解釋
本預案由區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8.3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公布實施。
關于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篇2
第一章總則
1.1編制的目的
為建立積極有效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處理指揮機制,對發生的道路運輸事故作出迅速反應,避免事故的蔓延和擴大,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民生命損害和財產損失,結合我司道路運輸現狀,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安全生產法》
《國務院有關部門行業單位制定和修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框架》
1.3事故分級分類
1、本預案所指重大死亡事故為: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失蹤)3人(含)以上9人(含)以下。
2、本預案所指特大死亡事故為: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失蹤)10人(含)以上29人(含)以下。
3、本預案所指特別重大事故為:
(1)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0人(含)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含)以上的事故;
(2)道路運輸車輛發生的重大火災事故;
(3)涉及旅客集體中毒事件;
(4)涉及外籍人員(包括港、澳、臺)死亡的運輸事故;
(5)發生危險化學品(包括劇毒、放射、爆炸品等)運輸翻車或泄漏,需對事發地周邊人員進行緊急疏散的事故;
(6)客運站場發生重大火災事故;
(7)各類險情、事故雖未達到上述標準,但已造成較大影響或易引發其他事端的;
(8)其他性質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司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1.5 工作原則
“加強預防、快速反應”的原則。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和應急相結合,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機制,迅速果斷處置各類事故,最大程度地減少危害和影響。
“以人為本、損益合理”的原則。以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為首要任務,事故發生后,首先開展搶救人員行動。在多種處置措施中,應選擇對公眾利益損害較少的救援措施。
第二章組織體系及運行機制
2.1 領導機構
為了保障道路運輸過程中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在出現安全生產事故時,確保及時進行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害和損失,成立寶運集團眉縣第二分公司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2.2 指揮機構和工作機構
當發生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時,以寶運集團眉縣第二分公司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為基礎,設立事故現場工作小組,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按事故等級和事故發生地實施分級指揮。發生重大死亡事故時,在縣政府和縣交通局會同縣運管所的統一指揮協調下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特大死亡事故和特別重大事故時,由縣政府負責應急指揮,并協調各相關部門組成若干工作組,做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3 指揮體系及工作職責
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救援工作小組,根據事故等級成立相應的事故救援指揮體系,組長和總指揮由張建洲擔任,副組長和副總指揮由吳志學擔任,如有特殊情況總指揮不能到位的,由副總指揮吳志學代任。工作小組組長由工作小組成員分別擔任,處理事故現場指揮由張建洲任命。
各組織機構職責:
1、領導小組:組織制定應急救援方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根據事故處理的進展,及時調整、修訂和補充應急方案;做好穩定社會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和安撫工作。
2、工作小組:履行救援職責、做好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能,負責接受和辦理領導小組緊急事項,督促落實領導小組的有關決定,協調有關部門的援助工作。
3、指揮部(為非常設機構):負責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匯報和通報事故的有關情況,根據事故情況,可以臨機決斷,控制事態發展,進行事故現場調查取證,總結應急救援經驗等等。
2.4 運行機制
各單位當接到事故報告時,應及時、主動、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同時將事件和有關先期處置的情況按規定向上級領導小組報告。根據事故發展態勢,領導小組視情決定趕赴現場指導,組織救援工作。
發生重大死亡事故及以上的事故,具體救援工作程序如下:
第三章保障措施
3.1 應急救援網絡
安技科應掌握分公司范圍內運輸車輛、駕駛員狀況,并確保信息渠道暢通,建立相應的應急救援網絡,以便在需要時能迅速響應。
應急救援聯絡電話。運政部門:5548203;公安:110、122;消防:119;醫院:120。
3.2 應急處置工作紀律
各領導和相關人員在發生重特大道路運輸事件時,必須按規定立即趕赴現場按各自職責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服從統一指揮。如違反規定造成后果的,將依據《陜西省交通運輸安全督察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總公司相關制度嚴肅處理。玩忽職守,造成應急處置工作重大失誤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章附則
4.1存在重大危險源的道路運輸經營單位,需單獨制定重大危險源的專項應急預案及實施方案。在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應首先啟動該專項預案,并做好及時上報工作。
4.2本預案若與上級有關法律法規相沖突的,以法律法規為準;并作相應修改。
4.3本預案在實施過程中發現問題,由領導小組進行調整修訂。
4.4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關于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篇3
為確保我項目部道路管線事故發生后,能迅速地展開搶救工作,最大限度減少經濟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由項目部成立應急響應指揮部,負責指揮及協調工作。
組長:
成員:
具體分工如下:
1、負責現場,任務是掌握了解事故情況,組織現場搶救。
2、負責聯絡,任務是根據指揮小組命令,及時布置現場搶救,保持與當地電力、煤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勞動部門等單位的溝通。
3、負責維持現場秩序,做好當事人與周圍人員的問訊記錄。
二、道路管線事故應急措施
1、事故第一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應急指揮小組,并停止施工。
2、當機立斷,盡快將受傷人員脫離危險地方,防止二次傷害。
3、立即組織職工自我救護隊進行自救,并向當地120急救中心取得聯系,說明事故地點、嚴重程度,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4、加強支護和支持加樁板等,對邊坡薄弱環節進行加固處理。
5、如由周邊棄土、堆料或其他機械設備施工所致,則迅速運走棄土、堆料和機械設備,并派專人負責基坑土體隆起和開挖時周邊的位移與沉降變化的監測工作。
6、項目部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指令全體成員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開展搶救和現場秩序的維護。
7、指令善后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做好與當事人家屬的接洽善后等工作。
8、現場安全員對事故進行原因分析,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認真填寫事故報告和相關處理報告,并上報公司及上級機關。
三、應急物質常備藥品:
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繃帶、無菌敷料)及各種常用小夾板、擔架、止血袋、氧氣袋。
四、通訊聯系
醫院急救中心、120、火警、119、匪警、110
工地現場值班電話:
有關負責人電話:
項目負責人手機:
安全員手機:
技術負責人手機:
施工員手機:
五、注意事項:
1、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停止施工,關閉機械,以免二次傷害。
2、要求心肺復蘇堅持不斷的進行(包括送醫院的途中)不能隨意的放棄。
關于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篇4
為認真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我公司結合道路運輸實際情況,制定如下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建設“平安運營”重要思想為指導,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妥善處理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環節中的事故及險情,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道路運輸事故,要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的減少人民群眾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二、適用范圍及工作原則
本預案適用于突發道路運輸事故和道路運輸事故險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重大道路運輸事故。
(一)以人為本,減少損失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四)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五)依法辦理,合理處置
三、指揮組織體系
公司在交通局應急救援體系統一指揮下建立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1、領導小組。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公司營運專管員為成員的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類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對工作。
2、領導小組職責。統一領導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有關工作。
四、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本公司車輛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后,立即上報公司領導,經公司領導確認后啟動應急預案。
五、應急響應
(一)駕駛員、乘務人員現場處置方法:
1、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
2、立即搶救。停車后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并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
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3、現場保護。保護主要內容:肇事車的停位、傷亡人員的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
4、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后向企業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查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分級響應機制
突發道路事故應急響應,按本地安全管理原則,有本公司安全管理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突發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三)指揮與協調
1、啟動預案。本公司車輛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后,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應立即核實和確認,將情況報告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并提出啟動本預案,研究部署應急處置工作或視情聯絡相關部門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2、趕赴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其他人員,立即親自帶領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參與現場指揮和處置工作。
3、保障措施。根據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進一步落實搶救人員、搶救設備、設施,確保搶救工作有效進行。
4、協調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組成指揮部時,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的救援人員積極配合,相互協調,服從指揮部統一領導。
六、獎勵與責任
(一)總結評估
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各單位應急行動的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等情況進行評估,并做好有關統計、匯總工作。檢查應急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應急行動評估報告與應急響應行動結束后報總公司總經理室。總公司總經理室負責進行總體評估、匯總,并通報應急救援情況,開展應急救援的交流。
(二)表彰獎勵
對在實施道路運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映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三)責任追究
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篇6
為做好通達運輸集團綏濱龍運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旅客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生命財產的損失,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二、突發事件報告程序
(一)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指揮系統,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和逐級上報”的原則。
(二)應急事件報告范圍、時限
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須在2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發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事故,于事發后6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內容
(1)事件突發的時間、地點、事件類型、經過,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以及事發的環境、道路狀況等因素。
(2)事件現場搶救、救治及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3)事件發生的原因、性質、責任、教訓及采取的措施。
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
發生突發事件后,立即啟動應急指揮系統,組織指揮搶撿救援行動,準確掌握事故與事件的情況變化,及時調配、部署、協調應急行動,組織好各組之間的協調、配合行動,提高應急事件處理能力和效率。
四、應急車輛和設備儲備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車(含小轎車、專用備班客車),作為應急車輛儲備要隨時聽從指揮奔赴現場,必要時,總指揮、副總指揮可隨時根據需要調動線路待班車(含正常營運的短途客車),參加應急事件處理與救援,考慮因旅客運輸車輛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難在中途在較短的時間內排除故障,除及時增派備用車輛運輸中途旅客外,應配備必要的機械設備(如托拉車輛的硬型拉桿,易移動的機械式手動吊車、千斤頂、安全保護固定支架等設備),必要時可請示公安交警,車輛保險機構的故障施救車輛與設備及時參加救援,保證旅客、車輛及時得到救助。
五、應急事件處理原則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分級負責,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人身傷亡。
六、應急事件處理職責、措施
總指揮:是應急事件實施的指揮者,對上級應急組織負責,在緊急情況下有權做出應急事件的實施決策和統一指揮。
副總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在總指揮離位的情況下,履行總指揮的職權。
應急通訊組:負責日常和應急狀態下的信息收集、傳遞以及各種指令的接收和下達。
應急搶險組:負責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對應急現場的搶救,配合有關部門對事件原因調查處理。
應急保障組:負責應急狀態下的物資運輸和后勤保障。
應急救護組:負責組織應急狀態下的人員疏導,協助醫療部門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
關于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篇5
各縣(區)運管所:
為加強我市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能力和組織水平,應對突發事件、極端惡劣天氣、旅客高峰疏運、搶險救災、疾病防控等運輸需求,發揮運管機構“兜底保障”作用,更好的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我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特成立陽泉市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工作領導組:
組長:尚保銀
副組長:吳鶊鳴
成員:潘曉波、蔡志剛、王海亮、湯少卿、張永紅
張學宏、趙永忠、吳會欣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運管處客運科,具體承辦我市道路運輸應急運輸組織與協調。
二、應急保障重點
1、旅客高峰期運力不足時的運輸保障;
2、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情處置時的保障;
3、政府指令性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緊急運輸保障。
三、應急預案的啟動
春運期間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啟動應急預案:
1、汽車站嚴重滯留旅客,學校放假、民工返鄉等急需疏運時;
2、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險情況時;
3、接到上級部門、當地政府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等緊急指令時。
四、工作職責
1、運輸企業要搞好應急車隊建設,做好運輸儲備工作,加強司乘人員沉著應對重特大危情處置的日常教育工作。一旦出現旅客滯留、重特大交通事故、政府指令性緊急運力任務等情況時,按規定程序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和人員,執行各種應急保障任務。
2、客運應急保障領導組要做好運力儲備和旅客運輸市場調查預測工作,了解和掌握旅客流量流向動態,及時向上一級運管機構上報有關情況,協調解決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3、客運應急保障領導組負責我市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重點是長途班線、農村班車保障工作,與當地客運企業、汽車站簽訂道路運輸保障工作責任書。
五、工作重心
為保障春運期間轄區內旅客運輸暢通無憂,我處按照“分片包干、專職專輸”原則,對轄區內的客運企業工作職責進行細化:
1、針對目前郊區線路方向運力不足情況,重點由公交公司做好客流調查預測工作,掌握旅客流動的時間和流向,市處要協助郊區運管所做好郊區方向客流集中疏運工作,把握可能出現旅客運輸高峰時間和方向,做好緊急運輸的各項準備工作。
2、陽泉集團客運有限公司和省運陽泉公司兩家公司要做好春運及重大節假日期間長途旅客運輸工作,科學制定運輸組織方案,準備好充足的運力,合理安排發班,積極組織協調,全力避免發生旅客大規模滯留現象。科學調整班次密度,客流高峰期間要及時安排加班運力,保障農民工、學生順利返程。
3、城市公交要做好對外交通方式的銜接,重點保障客運汽車站、鐵路客運站等旅客集散地及旅游景區、大型活動場所的公交組織調度,要通過增加運力、加密班次、延長運營時間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方便旅客中轉換乘,鄉村居民進城購物。
六、應急運輸車輛及人員
1、應急運輸車輛應由運輸企業、旅游企業車輛以及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的自用車輛組成。
2、道路運輸應急車輛必須配備車輛行駛證等相關證照并經年度審驗、檢驗合格,車輛技術等級達到二級以上,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駕駛員有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年齡不超過60周歲,6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3、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一般應根據應急任務由駕駛員、乘務員以及帶隊人員組成。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人員的基本條件是政治合格、身體健康,技術過硬、證件齊全,熟悉有關政策和相關業務。
啟動應急預案后,執行道路運輸保障應急任務的單位,要對應急車輛進行認真檢查,嚴禁車輛帶病運行,嚴禁超員超載,并按照規定配備相應的證件和通訊工具。同時,對應急運輸人員要進行安全囑咐,確保安全。
七、應急情況的報告
運輸企業、汽車站要建立和完善春運期間道路運輸工作報告制度,明確責任,確定專人上報,確保信息暢通;出現嚴重滯留旅客、突發事件等情況時要及時逐級上報。報告內容如下:
1、汽車站滯留旅客情況,其中包括旅客人數、旅客流向,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旅客傷亡情況等和需要上級運輸機構支援申請要求;
2、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時,需上級運管機構協調解決的事項;
3、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完成情況(出動車輛數、運送旅客人數等)。
八、保障工作機制
1、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措施
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單位,同時派出2輛以上車輛執行同一應急任務的,應由車隊隊長帶隊;5輛以上車輛的,由單位領導帶隊;10輛以上車輛的,由市運管處領導帶隊;執行應急任務的車隊應配備通訊設備,保證通訊暢通。途中發生問題(如發生事故、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應由負責人及時向車輛始發地運管機構報告。
2、應急處理程序
A、出現滯留旅客等情況時
(1)要迅速按規定逐級上報,并做好記錄,同時汽車站要向旅客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利用一切可以候車的地方安排旅客候車,各關鍵崗位如廣播、安檢、調度、保安、消防等人員必須到位,做好盯崗工作。
(2)接到報告的運管機構領導,立即趕赴汽車站進行組織和調度,啟用儲備動力,將任務下達給有關單位,發放臨時客運標志牌,并在臨時客運標志牌“使用原因”欄內注明“執行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任務”字樣,并加蓋具體發證運管機構印章。
(3)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迅速安排人員和車輛,組織運輸。
(4)沿途運管機構對執行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任務的車輛要提供方便,不得以無道路運輸證為由進行處罰。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完成任務后,應向運管機構匯報執行情況。
B、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情時
(1)司乘人員、車主,要根據情況迅速撥打電話交警“122”、公安“110”、火警“119”、醫院“120”、運管“12328”進行求救,同時要積極展開自救,并迅速報告所屬公司及保險公司。
(2)各運輸企業獲悉本公司車輛發生危險情況后,了解出事車輛的地點、原因等基本情況,迅速由公司主要負責人帶人帶隊趕赴現場進行組織指揮救援,并安排專人及時收集情況報告所屬運管機構。
(3)運管部門接到所屬公司的危情報告后,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成立危險情況處置臨時領導組;派出由領導參加的人員趕赴現場;協助公安等有關部門掌控好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及時與醫院和相關部門建立聯系,及時掌握事態的發展,并將情況續報上級運管機構。
C、政府指令性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等緊急運輸時;
(1)領導組辦公室接到指令和報告后,迅速向領導組報告。
(2)領導組負責人在20分鐘內指令領導組所屬成員到位,送入緊急狀態。
(3)接到搶險救災令時,按照市委市政府、市交通局的統一指揮和安排,及時通知應急車隊執行搶險救災任務,應急車隊要在1小時內將所屬車輛組織到位,開赴搶險救災指定地點,執行搶險救災任務。
九、值班制度
春運期間,各縣(區)交通運輸局、運管所、客運企業和汽車站都要建立值班制度,構建通訊網絡,并認真組織落實。值班電話(包括手機)必須24小時開通,值班人員必須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值班領導要保障電話暢通。值班人員要明確職責,熟悉政策,掌握本轄區和本單位的運力儲備情況,遇到緊急情況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值班電話:。
十、責任追究
參加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工作,是全市道路旅客運輸管理部門及從業單位的義務,必須高度重視,積極參與,認真完成。對沒有按時制定或沒有有效落實應急預案的,對有關單位要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對拒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推諉扯皮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處理。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并造成惡劣影響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要從重處罰。
關于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篇6
為進一步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管理,提高較大及以上事故的緊急救援能力,減少事故損失,避免事故升級,確保事故得到迅速有效的處置。結合我縣道路運輸實際,特修訂該預案。
一、組織機構
成立較大及以上道路行車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和行業管理部門為成員。
二、本預案運用于縣道路運輸企業發生的較大及以上行車事故和發生在外地屬縣道路運輸企業的較大及以上行車事故,即:
(一)一次死亡(失蹤)3人及以上的事故;
(二)一次死亡重傷10人及以上的道路運輸行車事故;
(三)涉及外籍人員(包括港、澳、臺)死亡的道路運輸行車事故;
(四)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道路運輸行車事故;
(五)發生危險化學品(包括劇毒、放射、爆炸品)運輸翻車或泄漏的運輸事故;
(六)事故雖未達到上述標準,但已造成較大影響易引發其它事端的,或其它需要及時上報的重要情況。
三、事故報告制度
(一)發生以上所列的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事故的道路運輸經營企業或運管所應立即報告我局及事故發生地的縣(市、區)道路運輸機構及有關部門。
(二)在接到報告后立即向市交通局報告。并應盡快了解詳情,及時作補報或續報。
(三)發生事故后,在死亡(失蹤)人數不明的情況下,一律按以上報告制度報告,待事故傷亡人數確認后再補報或續報。
四、事故報告內容
事故報告統一使用交通部《省道路運輸行業行車事故快報》(以下簡稱《快報》),按照事故報告程序,由事故報告單位負責填寫,報告的具體內容嚴格按照《快報》解釋說明進行認真填寫。
五、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置
(一)應急救援
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后,要立即報告市交通運輸局和有關部門,需要公安、消防、醫療衛生、武警、駐軍等救援的要迅速與其聯系,發出救援請求。
(二)事故處理
1、特大事故發生的單位領導、運管所和縣局主要領導得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了解情況,組織搶險救護,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財產損失,做好必要的現場保護。
2、運管所、縣局和上級領導親臨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協調有關救援力量。
3、立即啟動突發公共事件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方案,明確分工,各負其責,幫助事故救援和調查,分析預防可能發生的相關問題,通報事故信息。
六、事故調處和結案
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要專門成立事故調查組,查明事故原因,認定各相關責任,在事故調查處理中堅持“四不放過”原則。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單位、運管所和縣局要協助上級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一)如實向上級有關部門和調查組匯報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和吸取的教訓。
(二)傳達上級有關部門和各級領導對事故調查處理的意見、指示,做好情況通報工作。
(三)配合調查組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認真調查取證,尋找證人和目擊者并做好筆錄。
(四)協助做好群眾思想的穩定工作,消除不安全、不穩定因素。
(五)協助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協助做好對死難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
(六)做好上級對事故處理的督查落實工作。
(七)通報有關道路運輸企業應吸取的事故教訓,采取有力防范措施,努力做好各項安全工作。
事故結案力求保證質量,按時完成。對有權作出事故結論的程序及時結案,對需要有關部門作出定案決定的要協商催辦、并提供結案所需材料。
本預案由縣交通運輸局負責解釋,從發布之日開始執行。上述組織機構人員因工作需變更崗位的,接替人自然履行變更人的職責。
關于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篇7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安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有效地防范和快速處置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本公司產品運輸特點,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過程中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造成危險貨物泄漏,可能引起人員傷亡、財產損毀和環境污染的,適用于本預案。
二、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由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公司車隊、辦公室及安全主管負責人擔任。公司安全主管負責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中的日常工作。其職責:及時聽取事故情況報告,立即召集領導小組成員研究制定處置對策,并負責事故處置的指揮工作和向上級有關部門的報告工作。
三、事故報告制度
(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及當事人除了撥打110、119、120電話外,必須立即將事故發生地、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初步情況電話報告安全主管或辦公室。安全主管或辦公室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6小時內書面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向所屬地道路管部門報告;在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后2小時內按照事故報告內容,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分別向所屬地和事故發生地的道路管部門報告。
(二)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6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安全主管,事故書面報告的主要內容有: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號碼和駕駛員姓名或工作人員姓名等;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3、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及聯系電話。
(三)事故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傷亡人員數量發生變化時,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補報。
四、現場處置程序
(一)事故發生單位在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人員和相應的救助設備和工具趕赴現場,并保護好現場,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處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二)事故發生單位要想方設法搶救傷員,積極采取措施,及時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和傷亡人員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安全主管或辦公室在接到發生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后,應及時組織力量,趕赴事故現場救援,事故情況初步調查和事故的應急善后工作。
五、事故處理制度
(一)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公司應成立由車隊、安全負責人、辦公室組成的事故調查小組,負責對事故的調查并提交事故情況調查報告和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室。
(二)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經過調查核實后,除交警、安監、公管、消防等部門按法律法規已結案處理外,企業應對事故發生單位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視事故損失、責任,按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三)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按照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對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關于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篇8
1、總則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為適應突發事故應急救援的需要,通過演練,進一步加強我公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之間的協同配合,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組織指揮、快速響應及處置能力,營造安全穩定的氛圍,制定公司20xx年危險廢物事故應急演練方案。
2、應急演練目的
1、檢驗預案。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查找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進而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預案的可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準備。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檢查應對突發事件所需應急隊伍、物資、裝備、技術等方面的準備情況,發現不足及時予以調整補充,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鍛煉隊伍。通過開展應急演練,增強演練組織單位、參與部門人員對應急預案的熟悉程序,提高其應急處置能力。
4、磨合機制。通過開展應急演練,進一步明確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職責任務,完善應急機制。
5、科普宣傳。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普及應急知識,提高職工風險防范意識和應對突發事故時自救互救能力。
3、應急演練要求
1、結合實際,合理定位。緊密結合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明確演練目的,根據資源條件確定演練方式和規模。
2、著眼實戰,講求實效。以提高應急指揮人員的指揮協調能力、應急隊伍的實戰能力為著重點,重視對演練效果及組織工作的評估,總結推廣好經驗,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3、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圍繞演練目的,精心策劃演練內容,周組織演練活動,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措施,確保演練參與人員及演練裝備設施的安全。
4、各單位要制定出應急演練方案交安環部審核,演練方案應包括演練單位、時間、地點、演練步驟等。
5、預案演練完成后應對此演練內容進行評估,填寫應急預案評審記錄表和危廢事故應急預案演練登記表后交安環部備案。
4、演練時間及地點
演練時間x年x月x日
演練地點:xx公司廠區
5、演練內容
x年x月x日下午時分,倉庫有兩名操作人員巡檢過程中發現危廢桶裝甲醇殘液發生泄漏,兩人應急處置不當向廠區外流出,有進一步污染環境,發生火災事故的危險,一車間班長接到險情立即報告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甲醇泄漏廠區,通知公司應急救指揮部接到電話后,立刻電話通知各有關救援隊伍,啟動危險事故應急預案,批揮人員快速趕到臨時指揮點,立刻電話通知各有關救援隊伍,啟動危險事故應急預案,指揮人員快速趕到臨時指揮點,向車間發出停止工作指示,接到警報后,員工按照預案的規定,立即停止工作,關閉水、電等救援人員就位,穿戴好勞保用品,按危險廢物應急預案中規定實行圍堰堵漏,泄漏物現場處置。現場處置組組長報告:泄漏已被封堵,沒有造成進一步的污染。本組無人員傷亡,匯報完畢。指揮中心指示進行現場清洗,徹底清除泄漏的危廢甲醇,進行無害處理。并將事故現場置換、清洗,等待事故處理(用沙土對地面泄露物料進行吸咐收集后用消防水進行清洗,收集吸附物質放入專用的密閉容器,送相方處理。清洗水引入廢水池進行處理。)現場處置組組長報告:現場清洗完畢;指揮中心發布命令[結束應急狀態,解除警報。]由總指揮向全廠發出警報解除的通知。
關于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篇9
一、目的
及時準確應對可能發生的危險廢物災害事故,迅速、有效地組織實施和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危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危險廢物處臵過程中發生一般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及一般以上事故的前期處置工作。
三、危險廢物概況
(一)油漆渣
來源:涂裝部噴涂現場。
特性及危害:為油漆噴涂的產物,主要含苯、二甲苯。
對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深度時對中樞神經系統有麻醉作用。短期大量吸入本品可出現頭暈、頭痛、惡心、嘔吐、四肢無力,嚴重時抽搐或暈倒;長期接觸可致神精衰弱綜合癥。吸入中毒者,應迅速將患者移至空氣清新地點,有昏迷抽搐者,保持呼吸道的通暢,由專人護送醫院救治。
安全處理措施:用鐵桶密封包裝,委托相關資質方合法處置。
(二)廢油
來源:機械加工
特性及危害:有毒、可燃。
接觸后對皮膚無明顯危害;泄漏對土壤有害。
安全處理措施:密封包裝,委托相關資質方合法處置。
四、預案啟動的條件
凡本公司內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危險廢物事故,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
1、危險廢物重大危險源發生爆炸、燃燒事故;
2、有毒氣體、易燃易爆氣體和其它危險化學品發生大量泄漏,已危急或即將危急到公共安全;
3、其它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與不良后果的。
五、預案終止條件
危險廢物事故發生地人員或遇險對象已脫離危險,危險廢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的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
六、應急救援的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3、確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力量,參與事故救援工作。
七、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手機 )
(手機 )
(手機 )
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公司車間辦公室
(二)應急救援領導組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危險廢物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措施。
2、組織訓練危險廢物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和事故重點區域有關單位開展聯防救援工作。
3、對員工進行危險廢物事故應急救援知識的普及和環保教育工作。
4、檢查督促并切實作好危險廢物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5、會同有關部門監督事故應急救援的設備、器材、物資的管理和使用。
6、組織危險廢物事故應急救援。
7、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提出整改意見并及時將事故匯報、通報。
(三)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職責和分工
發生危險廢物事故時,由領導組組長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長不在時,由副組長組織指揮實施),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1、組長:應急救援全過程的總指揮。
2、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過程中具體指揮工作。
3、成員:負責危險廢物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以防事態擴大,服從組長、副組長統一調配。
八、環境意外事故防范措施:
意外事故:主要是皮膚接觸、眼睛接觸、誤食,以及發生泄漏、火災;
(一)意外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
1、吸入:如果大量吸入,立即轉移到新鮮空氣充足的地方;
2、吞食:在醫護人員指導下催吐,不要給意識不清的人吃東西;
3、皮膚接觸:如果接觸,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
4、眼睛接觸:如果眼睛接觸,立即用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
5、泄漏應急處理:泄漏處理一般包括泄漏源控制及泄漏物處理兩大部分。
A、在發生泄漏時,首先熄滅所有明火,隔絕一切火源,防止發生燃燒和爆炸;
B、現場處理人員必須佩戴防毒面具及符合要求的防護用品;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必要時使用水槍掩護;
C、現場用沙土圍堤,回收物料,避免流入下水道等密閉系統;
D、不得用水沖洗地面,防止污染區域擴大;
E、可通過控制泄漏源來消除危廢品的溢出或泄漏;
F、現場泄漏物及時進行覆蓋、收容、稀釋處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處理,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二)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
1、事故防范措施
環保人員按時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事故應急措施
必要情況下啟動應急預案。
九、應急預案
(一)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
及時控制危險廢物事故造成的危險源,防止事故的繼續擴展;拯救受害人員;指導員工防護,組織員工撤離,并做好現場清理工作。
(二)應急救援組織與響應
1、先期處置
危險廢物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或現場人員應保持冷靜,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組織自救,進行先期處臵,能處理的先進行處理,并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2、啟動預案
由事發單位負責人向應急救援小組報告,由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現場指揮人員和救援人員迅速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救援、控制措施。
3、救援程序
3.1設置警戒區域。
指揮人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現場情況及事故性質,確定警戒區域和事故控制具體實施方案,布置各救援小組任務。
對現場進行封閉,根據危廢品的泄漏擴散情況或火焰輻射所涉及到的范圍建立警戒區,并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警戒區域的邊界應設警示標志并有專人警戒。除消防、應急處理人員以及必須堅守崗位人員外,其他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泄漏溢出的危廢品為易燃品時,區域內嚴禁火種。
3.2組織緊急疏散。
各救援小組到達現場后,應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迅速將警戒區及污染區內與事故應急處理無關的人員撤離,以減少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有關規定,緊急疏散時應注意,根據需要攜帶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按各自分工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應向上風口方向轉移;
明確專人引導和護送疏散人員到安全區域,并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不要在低洼處滯留。要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污染區域或著火區域。
為使疏散工作順利進行處理現場至少應有兩個暢通無阻的出口,并有明顯標志。
3.3事故得到控制后,對現場進行清理,由相關單位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工作。
4、現場指揮
現場指揮長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搶險救援人員,統一指揮現場各救援小組的應急處臵工作,及時向指揮中心報告事故災難的事態發展和救援情況。
5、救援現場工作要求
5.1現場各救援隊伍間保持良好的通訊聯絡。
5.2救援車輛應服從現場指揮長的調度,并按要求行駛和停放。
5.3對易燃易爆危險物質大量泄漏時,應使用防爆型工具和器材,應急救援人員嚴格著裝規定,進行危險區域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
5.4對有毒物資的泄漏處臵,必須使用正壓式自給式防毒面具;對皮膚有危害物資的處臵,必須穿全封閉化學防護服,戴防護手套等。
5.5出現危險化學品泄漏時,設法堵住泄漏口或截斷泄漏的漫延,按物料的MSDS中的泄漏應急處臵措施進行處理,避免或減少環境污染。
5.6急救措施
5.6.1吸入:如果大量吸入,立即轉移到新鮮空氣充足的地方。
5.6.2吞食:在醫護人員指導下催吐,不要給意識不清的人吃東西。
5.6.3皮膚接觸:如果接觸,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
5.6.4眼睛接觸:立即用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
5.7事故現場設立警戒區域,設臵警戒標識及注意事項。
5.8進入事故現場救援的人員應做好統一標識區分。
5.9事故單位應當無條件配合現場指揮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5.10事故產生的危險廢物必須到環保部門辦理《危險廢物轉移許可證》,并委托有資質的處臵單位進行合法安全處理。
5.11廢物處臵完成后,對周圍土壤、水質進行環境監測。
6、應急終止
經應急救援處臵后,在確認滿足終止條件后,應急指揮中心下達應急終止指令。
十、應急保障
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總牽頭,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按照預案規定,全面做好應對危險廢物事故的各方面保障和準備工作,提高應急響應的快速反應和處臵能力。
十一、事故善后處理
善后處理工作由領導小組統一協調,各相關部門參加,盡快恢復事故發生單位的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十二、監督與管理
獎勵與責任追究、預案演練、宣傳培訓等工作均嚴格執行公司〈〈員工獎懲管理制度〉〉有關規定。
十三、訓練和演習
1、各車間從實際出發,針對本部門的危險廢物可能發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模擬演習。
2、把指揮機構和環境救援應急隊伍訓練成一支思想好、技術精、作風硬的隊伍,一旦發生事故,領導能正確指揮,各救援隊伍能根據各自任務及時有效地排隊險情,控制并消滅事故、搶救傷員,切實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十四、本預案經總經理簽字之日起生效執行。
關于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篇10
近年來,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較為頻繁,而且一旦發生事故,影響往往都很惡劣。因此,從業人員懂得發生事故時的應急處理措施就顯得尤為重要。筆者在化工領域工作多年,在工作中積累了一些比較實用的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理的方法,供相關單位參考。
一、爆炸品
(一)滅火方法
用水冷卻達到滅火目的,但不能采取窒息法或隔離法。禁止使用砂土覆蓋燃燒的爆炸品,否則會由燃燒轉為爆炸。撲救有毒性的爆炸品火災時,滅火人員應佩戴防毒面具。
(二)撒漏處理
對爆炸物品撒漏物,應及時用水濕潤,再撒以鋸末或棉絮等松軟物品收集后,保持相當濕度,報請消防人員處理,絕對不允許將收集的撒漏物重新裝入原包裝內。
二、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一) 滅火方法
將未著火的氣瓶迅速移至安全處;對已著火的氣瓶使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火勢不大時,可用二氧化碳、干粉、泡沫等滅火器撲救。
(二) 撒漏處理
運輸中發現氣瓶漏氣時,特別是有毒氣體,應迅速將氣瓶移至安全處,并根據氣體性質做好相應的防護,人站在上風處,將閥門旋緊。大部分有毒氣體能溶解于水,緊急情況時,可用浸過清水的毛巾捂住口鼻進行操作,若不能制止,可將氣瓶推入水中,并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處理。
三、易燃液體
(一) 滅火方法
消滅易燃液體火災的最有效方法是采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等滅火器撲救。
(二) 撒漏處理
及時用砂土或松軟材料覆蓋吸附后,集中至空曠安全處處理。覆蓋時,要注意防止液體流入下水道、河道等地方,以防污染環境。
四、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一) 滅火方法
根據易燃固體的不同性質,可用水、砂土、泡沫、二氧化碳、干粉滅火劑來滅火,但必須注意:遇水反應的易燃固體不得用水撲救,如鋁粉、鈦粉等金屬粉末應用干燥的砂土、干粉滅火器進行撲救;有爆炸危險的易燃固體如硝基化合物禁用砂土壓蓋;遇水或酸產生劇毒氣體的易燃固體,如磷的化合物和硝基化合物(包括硝化棉)、氮化合物、硫磺等,燃燒時產生有毒和刺激性氣體,嚴禁用硝堿、泡沫滅火劑撲救,撲救時必須注意戴好防毒面具;赤磷在高溫下會轉化為黃磷,變成自燃物品,處理時應謹慎。
撲滅自燃物品火災時也要注意:此類物品滅火時,一般可用干粉、砂土(干燥時有爆炸危險的自燃物品除外)和二氧化碳滅火劑滅火。與水能發生反應的物品如三乙基鋁、鋁鐵溶劑等禁用水撲救;黃磷被水撲滅后只是暫時熄滅,殘留黃磷待水分揮發后又會自燃,所以現場應有專人密切觀察,同時撲救時應穿防護服,戴防毒面具。
撲滅遇濕易燃物品時也應注意:此類物品發生火災時,應迅速將未燃物品從火場撤離或與燃燒物進行有效隔離,用干砂、干粉進行撲救;與酸或氧化劑等反應的物質,禁用酸堿和泡沫滅火劑撲救;活潑金屬禁用二氧化碳滅火器進行撲救,應用蘇打、食鹽、氮或石墨粉來撲救;鋰的火災只能用石墨粉來撲救。
(二) 撒漏處理
上述三類貨物撒漏時,可以收集起來另行包裝。收集的'殘留物不能任意排放、拋棄。對與水反應的撒漏物處理時不能用水,但清掃后的現場可以用大量水沖刷清洗。
五、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一) 滅火方法
有機過氧化物、金屬過氧化物只能用砂土、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劑撲救;撲救時應佩戴防毒面具。
(二) 撒漏處理
在裝卸過程中,由于包裝不良或操作不當,造成氧化劑撒漏時,應輕輕掃起,另行包裝,但不得同車發運,須留在安全地方,對撒漏的少量氧化劑或殘留物應清掃干凈。
六、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一) 滅火方法
撲滅毒害品及感染性物品火災時應注意:氰化物發生火災時,不得用酸堿滅火器撲救,可用水及砂土撲救;滅火人員撲滅毒害品的火災時應根據其性質采取相應的滅火方法。撲救時盡可能站在上風方向,并戴好防毒面具。
(二)撒漏處理
固體毒害品及感染性物品,可在掃集后裝入容器中;液體毒害品及感染性物品應用棉絮、鋸末等松軟物浸潤,吸附后收集,盛入容器中。
七、腐蝕品
(一) 滅火方法 無機腐蝕品或有機腐蝕品直接燃燒時,除具有與水反應特性的物質外,一般可用大量的水撲救。但宜用霧狀水,不能用高壓水柱直接噴射物品,以免飛濺的水珠帶上腐蝕品灼傷滅火人員。
(二) 撒漏處理 液體腐蝕品應用干砂、干土覆蓋吸收,掃干凈后,再用水洗刷。大量溢出時可用稀酸或稀堿中和。中和時,要防止發生劇烈反應。用水洗刷撒漏現場時,只能緩慢地澆洗或用霧狀水噴淋,以防水珠飛濺傷人。
關于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篇11
一、目的
為切實提高石泉縣道路運輸領域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水平,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提高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能力,控制、減輕和消除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及時恢復道路運輸市場正常運行,指導石泉縣道路運輸行業各企業及本所各崗位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和組織體系,增強應急保障能力,滿足有效應對涉及本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需要,確保道路運輸能力,特制定本預案。
二、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按照《石泉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訂本預案。
三、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由下列突發事件引發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道路以及重要客運樞紐出現中斷、阻塞、重大人員傷亡、大量人員疏散、重大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于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道路運輸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等。
(2)道路運輸生產事故。主要包括道路運輸事故、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共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等。
本預案適用于石泉縣發生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道路運輸行業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活動。
四、應急機構及職責
(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主任
成員: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綜合股股長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運輸服務股股長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維駕信息股股長
主要職責:
1.負責統一領導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發布指揮調度命令,并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2.決定啟動和終止本所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預警狀態和應急響應行動;
3.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指定成立現場工作組,并派往突發事件現場展開應急處置工作;
4.審定本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經費預算;
5.負責本縣境內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客貨運輸、安全生產,公共衛生、防汛、防火等)的預防、處置及相關應急預案的制定和修訂工作;
6.負責收集、處置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信息,對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工作進行定期分析、評估,向上級應急領導小組報告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7.負責本縣道路運輸相關應急工作的宣傳報道、信息報送和值守工作,指導、督查本縣道路運輸行業(行業)各單位相關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應急預防、保障、演練工作;
8.負責落實上級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工作部署和交辦的其他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副所長主持。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石泉縣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綜合股,主任由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綜合股股長兼任,負責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及協調服務。
(二)應急工作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和石泉縣道路運輸企業要在日常工作中要利用各種宣傳方式,提高廣大干部職工對突發事件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相關預案,注重積累突發事件應對等方面的材料,定期進行必要的演練,不斷增強突發事件應對能力。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接到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和異常情況報告后,要立即進入實戰狀態,上報請示后做好預案啟動工作。
(三)應急處置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要在石泉縣政府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及交通運輸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配合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迅速開展搶險救援。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組長應到現場指揮,制定處置方案,組織處置隊伍。
在上級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有關要求和規定,及時做好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維護社會穩定,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五、應急保障系統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應建立本部門的應急預備力量,包括應急隊伍、應急車輛等,平時要著重建立一系列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制度,以利于突發事件應對的指揮。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在突發事件發生后要及時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及時與交通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取得聯系,以保證上傳下達,并對各項應急工作迅速做出安排部署。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所對轄區內從事危險化學品等特種貨物運輸的道路運輸企業、車輛以及其它易發生次生災害的危險源要加強防范,平時定期檢查;要重點加強救災用水和物資的儲備,設置專人專崗,重點安排搶險力量。
六、宣傳、培訓和演習
在道路運輸領域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科普知識宣傳教育,樹立科學的應對觀,動員干部職工積極參與突發事件應對宣傳活動,宣傳和解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及相關的突發事件應急法律、法規和規章,增強干部職工的應急意識,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定期組織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人員、救援人員和志愿者進行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要按照預案要求,協調整合各種應急援救力量,根據實際情況開展不同形式和規模的突發事件應急演習。
關于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篇1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我省道路運輸應急運力的組織和保障工作,建立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進一步提高道路運輸行業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控制、減輕和消除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環境影響及財產損失,確保道路運輸正常進行,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云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云南省交通運輸廳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相關規范性文件,結合我省道路運輸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由下列突發事件引發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我省道路運輸以及重要客、貨運樞紐出現中斷、阻塞、重大人員傷亡、大量人員需要疏散、重大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于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運管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涉及跨州(市)行政區劃的,或超出事發地州(市)道路運輸主管部門處置能力的,或由省交通運輸廳責成的,需要由省運管局負責處置的重大、較大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以及需要由省運管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的其他緊急事件。
本預案指導各州(市)地方道路運輸主管部門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編制和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平急結合、科學應對、預防為主。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聯動協調。
(3)職責明確、規范有序、部門協作、資源共享。
1.6應急預案體系
云南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云南省道路運輸管理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云南省道路運輸管理局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3)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組織體系
全省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體系由省級、州(市)級、縣(區)級、運輸企業和客貨運站場五級保障體系組成。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3.運行機制
3.1監測與預警
各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開展風險分析。
3.2應急處置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按照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四個等級。
3.3善后處置
應急行動結束后,各級道路運輸應急管理機構領導小組分別組織召開工作會議,對運輸應急保障行動進行總結、講評。
4.應急保障
4.1應急保障隊伍建設
各級應急領導小組及應急辦應根據有關規定及各地實際情況,確定應急運力儲備規模和相關要求。
4.2資金保障
各級道路運輸應急辦公室要根據每年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演練等日常工作所需經費編列年度預算,報應急領導小組審批。
4.3后勤物資保障
4.4應急值班及信息溝通
應急預案啟動后,省運管局應急辦和事發地應急管理機構均進入24小時應急值班狀態,確保通信指揮暢通。
4.5加強部門協調
各級運輸管理部門要在當地政府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加強與公路、交警、武警、公安、消防、氣象、通信、地震、安監、民政、國土、衛生等部門的溝通與協調。
5.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各級道路運輸應急管理機構要定期組織各類預案演練,通過預案演練不斷總結、完善預案,鍛煉提高應急實戰能力,確保預案符合實際,行動有效。
5.2宣傳和培訓
各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應將應急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為年度考核指標,定期開展應急培訓工作。
5.3獎懲與責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及時地給予宣傳、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信息或者應急管理工作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云南省道路運輸應急管理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和提出改進意見,并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上報省交通運輸廳備案。
6.2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云南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制定,由省道路運輸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
關于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篇13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危險化學品突發事故,提高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效率,建立統一領導、職責明確、科學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安定,特制定本預案。
(二)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為依據,堅持以人為本,真正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落到實處。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發揮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和要求。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全鎮各類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準備和應急救援工作。
(五)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區域劃分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害范圍劃分為以下3個區域:
1、事故中心區域,即距事故現場0-500m的區域。此區域危險化學品濃度指標高,有危險化學品擴散,并伴有爆炸、火災發生,建筑物設施及設備損壞,人員急性中毒。
2、事故波及區域,即距事故現場500-1000m的區域。該區域危險化學品濃度指標較高,作用時間較長,有可能發生人員或物品的傷害或損壞。
3、受影響區域,是指波及區外可能受影響的區域。該區域可能有從中心區和波及區擴散的小劑量危險化學品的危害。
二、應急救援組織及職責
在鎮安委會的領導下設立鎮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一)成員單位職責
1、鎮安辦:負責鎮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相關企業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組織和指導應急救援演練;負責建立應急救援組,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2、小站派出所: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參與事故調查處理;負責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3、鎮消防隊:負責事故現場滅火工作,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事故得到控制后負責洗消工作,組織傷員的搜救。
4、衛生院:確定受傷人員治療與救護的定點醫院,培訓專業醫護人員;安排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5、安監站:及時上報區環保局測定事故對環境危害的成份和程度;對可能受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的污染;負責對重大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故的鑒定和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6、黨政辦:負責制定搶險救災運輸預案,確定搶險運輸單位,監督搶險單位做好人員和車輛準備,優先保證救災人員和物資的運輸以及受災群眾的.安全疏散。
7、綜治辦:負責組織搶險器材和物資的調配。
8、宣傳辦:負責應急事故的對外宣傳報道工作。
9、勞動和社會保障所:負責工傷保險、傷殘鑒定工作。
10、社會事務與計劃生育:負責受災群眾的善后安置工作。
(二)現場事故救援指揮部各救援專業組織職責
1、綜合協調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牽頭負責。組織協調事故現場救援;負責向各組傳達指揮指令,協調和督促各組工作,報告各組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上報上級部門。
2、施救處置組:由消防隊牽頭負責。負責控制危險源,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現場滅火、堵漏、傷員的搜救、設備容器的冷卻及事故后對被污染的區域的洗消工作。該組由消防隊、企業消防搶險隊伍、事故應急救援備選單位組成。
3、傷員搶救組:由衛生院牽頭負責。負責搶救傷員并在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確保傷員能在事發現場或醫療機構中得到及時醫治。
4、安全疏散組:由派出所牽頭負責。負責對現場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
5、安全警戒組:由派出所牽頭負責。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和治安管理,維持現場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群眾。
6、物資供應組:由黨政辦和社會事務牽頭負責。負責組織搶險物資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
7、后勤保障組:由黨政辦牽頭負責。事故發生單位應做好事故應急救援搶險的各項后勤工作。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
(一)信息監控與報告
1.信息監測
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全鎮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事故信息的`接收、報告、初步處理和上報工作。
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掌握全縣危險化學品的分布和重大危險源等基本情況,建立全鎮危險化學品基本情況和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同時上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建立本企業基本情況和危險源數據庫,包括所屬危險化學品的性能、特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的特點,將可能發生災害的類型、危害程度及時上報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
2.事故報告
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及時報告企業負責人。企業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按照有關規定報告小站鎮人民政府和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后,應在事故發生后30分鐘內向區政府和區安委會報告。
(二)預警預防行動
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全縣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監督管理工作。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應及時向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通報監控信息,并及時采取控制事態發展的措施。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可能導致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信息后,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確定應對方案,如需支援,請求上級機構協調。
(三)預警級別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及影響范圍,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級別,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進行預警。
一般(Ⅳ級):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危及3人以下生命或人30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較大(Ⅲ級):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至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重大(II)級: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機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以下。
特別重大(I)級: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為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以上。
四、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
危險化學品突發事故應急響應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按照危險化學品事故等級,分別響應。
一般(IV)級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由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本預案進行應急救援,較大(III級)重大(II級)特大(I級)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先啟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先期處置,并及時上報區應急機構,請求啟動上一級應急救援預案。較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依照區安全事故救援預案執行,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依照省安全事故救援預案執行,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依照國家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執行。
(二)應急處置
1、先期處置
發生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II級)特別重大(I級)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后,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2)緊急調配全鎮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5)向社會發布危險或避險警告;
2、應急決策
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接到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同意后,啟動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
3、預案啟動條件
(1)啟動條件
下列情況下,啟動本預案:
①發生I級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
②接到相關企業關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救援請求。
③接到上級關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的指令。
④執行其他應急預案時需要本預案啟動。
(2)預案啟動
應急預案啟動后,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要立即組織有關企業、單位按預定要求研究部署行動方案,責成有關企業和單位的負責同志及工作人員立即進入崗位,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政府鎮長任指揮長,負責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1)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
(2)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3)組織營救受害人員,指揮人群疏散、安置;
(4)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5)向人民政府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5、應急聯動
事發企、事業單位參加處置工作的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現場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組,各工作組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協同作戰,全力以赴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三)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部和事發企、事業單位確認事故災難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后,向批準應急預案啟動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結束現場應急的報告,經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五、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事發企、事業單位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二)保險理賠
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發生后,保險公司必須及時查勘理賠,提供快速便捷的理賠服務。
(三)事故調查
應急救援指揮部在應急救援結束后,應總結分析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救援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形成報告,報送有關部門。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進行。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協調建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和完善全重大危險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數據庫,保證應急救援參與部門之間暢通聯絡。
(二)應急救援與保障
1、救援裝備保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指導、協調應急救援基地的建設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種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保證應急狀態時調用。
2、應急隊伍保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全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力量的統一規劃、布局。公安、消防、衛生、等應急救援任務繁重的部門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專業救援隊伍。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機構要掌握應急救援力量,形成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3、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事故后,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應根據需要及時協調黨政辦提供運輸保障。派出所要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
4、治安保障
派出所負責事故現場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群眾,維護社會秩序穩定。
5、物資保障
由黨政辦、社會事務辦和重點企業負責常備安全救援物資儲備。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實際情況,保證應急物資的生產和儲備。
6、社會動員保障
鼓勵、動員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為應對突發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提供物質、資金和人力支援,逐步形成以管理部門、專業隊伍為主體,志愿者隊伍和社會公益組織為補充的應急救援保障機制。
7、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與廣場等空曠場所的基礎設施改造相結合,規劃和建立事故應急避難場所,并建立維護和使用保障制度。
(三)宣傳、培訓和演習
1、公眾信息交流
廣泛開展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提高全民安全和應急避險意識。
2、培訓
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組織、指導對企業、部門專業救援人員的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提高應急救援的業務水平和專業能力。
3、演習
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指導各企業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
七、附則
(一)獎懲與責任追究
鎮人民政府對在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履行行政法定職責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關于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篇14
為加強我省道路運輸應急運力組織和保障工作,進一步提高道路運輸行業應對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維護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總攬全局,落實”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方針,在全省范圍內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道路運輸應急指揮體系,以及分工明確、協調一致、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運力保障體系。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我省道路運輸行業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做好道路運輸應急運力的組織、救援和保障工作,完成各項旅客、重要物資的運輸保障任務,把突發事件的危害降到最低點。
二、適用范圍
(一)由于市場供求或道路通行條件變化等原因,造成道路運輸運力不足或正常運力不能按時到位,影響旅客或重要物資安全、及時運輸的情況;
(二)因交通事故或超載等原因,需轉運人員或貨物的情況;
(三)因洪澇、冰雪、地震等自然災害導致公路交通異常,嚴重影響道路客貨運輸的情況;
(四)政府指令性任務或國防交通運輸保障等其他需臨時調配運力的突發事件。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
全省道路運輸行業建立省、地級以上市、縣(區)、運輸企業和客貨運站場五級道路運輸應急運力保障體系。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企業應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制訂本級應急預案,明確職責與任務,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一)省級道路運輸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1.統一領導全省道路運輸應急運力保障工作,制定省級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及相關配套政策措施,下達各地級以上市應急運力計劃,印發《廣東省道路運輸應急通行證》;
2.負責啟動省級應急預案,指揮和調配各地級以上市應急運力參加省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救援和保障工作。當省內應急運力不能滿足突發事件需要時,負責報請交通運輸部同意,并協調兄弟省(區、市)交通主管部門調派應急運力支援;
3.根據交通運輸部的指令或兄弟省(區、市)交通主管部門請求,調動省內應急運力對口支援兄弟省(區、市);
4.完成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下達的其他應急救援和保障任務。
(二)地級以上市道路運輸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1.統一領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道路運輸應急救援行動。根據省交通廳部署,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及相關配套政策措施,落實省交通廳下達的應急運力計劃,制訂下達各縣(區)常備應急運力計劃;
2.負責啟動市級應急預案,指揮和調配轄區內各縣(區)和運輸企業應急運力參加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救援和保障工作。當本市應急運力不能滿足突發事件需要時,負責報請省交通廳啟動省級應急預案,從省內其他市調派應急運力對口支援;
3.根據省交通廳的指令,調動轄區內應急運力對口支援。完成當地政府和省交通廳下達的其他應急救援和保障任務;
4.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定期組織道路運輸企業和客貨站場進行應急預案演練,加強對轄區內道路運輸市場異常波動和各種突發事件的監測和預警。
(三)縣級(區、市)道路運輸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1.統一領導本縣(區、市)行政區域內的道路運輸應急救援行動。根據市級交通主管部門部署,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及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將市級交通主管部門下達的應急運力計劃分解到相關運輸企業,并加強對應急運力的監督和檢查,切實做到”五落實“;
2.負責啟動縣級應急預案,指揮和調配轄區內各運輸企業應急運力參加本縣(區、市)行政區域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救援和保障工作。當本縣(區、市)應急運力不能滿足突發事件需要時,負責報請市級交通主管部門啟動市級應急預案,從市內其他縣(區、市)調派應急運力對口支援;
3.根據市級交通主管部門的指令,調動轄區內應急運力對口支援。完成當地政府和市級交通主管部門下達的其他應急救援和保障任務;
4.督促指導轄區內道路運輸企業、客貨站場制定應急預案,并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定期組織道路運輸企業和客貨站場進行應急預案演練,同時加強對轄區內道路運輸市場異常波動和各種突發事件的監測和預警,及時做好有關應急信息的上傳下達工作。
(四)道路運輸企業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1.按照交通主管部門要求和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企業的應急預案,并按照交通主管部門下達的應急運力計劃,落實具體的應急車輛、駕駛人員和企業負責人,應急預案和落實情況應報企業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門備案;
2.運輸企業承運的旅客或貨物因各種原因出現滯留或不能及時運輸時,應及時啟動本企業應急預案加以解決。當本企業不能解決時,應及時報請企業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門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調派其他企業應急運力對口支援;
3.按照企業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門的指令,調動本企業應急運力完成有關應急救援和保障任務;
4.加強對本企業員工有關應急救援和事故預防的宣傳教育工作,定期開展應急預案演練,使相關人員了解本企業承擔的有關應急任務的內容和要求,切實提高員工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五)客貨站場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1.按照交通主管部門要求和站場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站場的應急預案,聯系落實相關運輸企業運力作為站場后備應急運力,并報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門備案;
2.站場因各種原因出現旅客滯留或貨物不能及時運輸時,應及時啟動本站場應急預案加以解決。當本站場不能解決時,應及時報請站場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門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調派其他企業應急運力對口支援;
3.加強對本站場員工有關應急救援和事故預防的宣傳教育工作,定期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切實提高員工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四、應急預案內容
(一)應急運力計劃和落實
省交通廳根據春運、其他節假日和平時道路客運市場需求變化規律,分別制定了三個時段的全省道路客運應急運力及安排計劃,并根據道路貨物運輸的特點制定了全省道路貨運應急運力及安排計劃。各市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應急運力計劃落實到位。
1.道路旅客運輸應急運力計劃和落實
(1)常備應急運力。根據我省道路客運市場實際情況,平時非節假日期間,全省共安排400輛常備客運應急運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門應將分解到本市的常備應急運力落實到位,并于每年的1月1日前將當年常備應急運力的落實情況按照附件3的要求報省交通廳備案。常備運力需調整的,應及時報省交通廳備案和調整。除常備應急運力外,各市還應準備部分后備運力,指定1到2家規模較大且經營管理規范的包車企業的客運車輛作為常備應急運力不能滿足需要時的補充。
(2)節假日應急運力計劃和落實。根據”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和”十一“6個三天以上的節假日期間,我省中、短途旅客出行較多的特點,全省在上述6個節假日期間共安排700輛客運應急運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門應在每個節假日開始前5天,將分解到本市的節假日應急運力超出常備應急運力部分落實到位,并將落實情況按照附件3的要求報省交通廳備案。
(3)春運應急運力計劃和落實。針對春運期間客流量大、持續時間長等特點,全省春運期間共安排1000輛客運應急運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門應在每年春運開始前10天,將分解到本市的春運應急運力超出常備應急運力部分落實到位,并將落實情況按照附件3的要求報省交通廳備案。當春運應急運力仍不能滿足需求時,各市可根據本地區客流變化的情況,及時調整短途預備運力和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社會非營運車輛持有效證件參加省內跨市旅客運輸。
2.道路貨物運輸應急運力計劃和落實
為保障我省節假日和煤電油運等重要物資運輸順暢、高效、安全,全省共安排500輛5噸以上普通貨運應急運力和80輛危險貨物運輸應急運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門應將分解到本市的貨物運輸應急運力落實到位,其中危險貨物運輸應急運力應根據本地危險貨物種類及構成等實際情況確定,并于每年的1月1日前將當年貨物運輸應急運力的落實情況按照要求報省交通廳備案。貨物運輸應急運力需調整的,應及時報省交通廳備案和調整。除貨物運輸應急運力外,各市還應準備部分后備運力,指定1到2家規模較大且經營管理規范的貨運或物流企業的5噸以上貨運車輛作為貨物運輸應急運力不能滿足需要時的`補充。
3.應急運力有關要求
應急運力必須落實企業名稱、企業負責人及聯系方式、車牌號碼、車輛座位(噸位或功能)、駕駛員及聯系方式,春運和節假日期間,應建立24小時全天候聯絡渠道,確保省、市、車屬單位和駕駛員之間聯絡暢通。聯系方式應每半年更新一次。
應急運輸車輛原則上只安排從事中、短途運輸任務。同時要加強對應急運輸車輛的維護和保養,保證其車況良好,確保交通主管部門下達應急指令時,應急運輸車輛能按預案規定的時間到位,承擔相應的應急任務。應急運力企業在原應急運輸車輛或駕駛員無法執行應急任務時,應臨時調整車輛或駕駛員按預案規定的時間到位,承擔相應的應急任務。需調動應急運力以外的其他車輛執行應急任務的,必須保證車輛技術狀況和駕駛員符合規定的條件,并事先對駕駛員進行必要的運輸安全和業務培訓。
(二)應急牌證
1.種類和使用范圍
(1)交通運輸部《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該證由交通運輸部統一制作,長期有效。供每年春運期間執行省際間應急運輸任務的車輛使用。
(2)《廣東省道路運輸應急通行證》。該證由省交通廳統一制作,長期有效。當省交通廳啟動省級應急預案時,供執行省內應急運輸任務的車輛使用。
2.應急牌證管理
(1)省交通廳已在20__年春運期間將交通運輸部《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下發到各市交通主管部門統一保管。各市應在每年春運開始前10天將交通運輸部《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的使用情況和現有數量報省交通廳備案,出現遺失情況應及時向省交通廳報告并申明作廢。省交通廳將根據各市剩余的《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數量,及時向交通運輸部申領并補充發放給相關市。
(2)省交通廳將按照各市客運常備應急運力和貨物運輸應急運力的總數,將《廣東省道路運輸應急通行證》下發到各市交通主管部門統一保管。各市應每半年將《廣東省道路運輸應急通行證》的使用情況和現有數量報省交通廳備案,數量不足的應及時向省交通廳申領,出現遺失情況應及時向省交通廳報告并申明作廢。
(3)各市交通主管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上述兩種應急通行證的保管,并建立嚴格的發放登記和回收制度,實行”誰發證、誰負責“。
3.應急牌證使用
(1)省交通廳將在全省運政信息系統中增設應急牌證管理模塊,實現對應急牌證發放、使用的信息化管理。各地級市交通主管部門發放交通運輸部《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和《廣東省道路運輸應急通行證》時,應嚴格按照要求填寫相關事項,并通過運政信息系統打印。
(2)《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和《廣東省道路運輸應急通行證》均應與省交通廳下達的加蓋”廣東省道路運輸專用章“的《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同時使用。應急運輸車輛在執行應急任務時,應隨車攜帶相應的”應急通行證“和《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復印件,并將”應急通行證“放置于車輛擋風玻璃前,以備核查。應急運輸任務完成后,應立即將”應急通行證“交回原發放機關。
(3)《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和《廣東省道路運輸應急通行證》未與省《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同時使用或未在有效期內使用,均為無效證件,各級交通部門或公路收費站應予以收繳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4)應急運輸車輛在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不得超限超載運輸。各級交通主管部門除發現應急運輸車輛明顯違反規定運營或存在安全隱患外,一律不得對正在運行途中的應急運輸車輛進行檢查,各公路收費站點(包括高速公路)應保障其快速通過。對應急車輛通行費的收取問題,省交通廳將根據有關規定另行明確。
(三)應急預案啟動及操作程序
1.應急預案啟動
(1)當省內因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道路或天氣變化、車輛嚴重超載等各種原因出現大量旅客滯留或重要物資不能及時運輸時,各級交通主管部門、運輸企業、客貨運站場應逐級啟動相應的級別應急預案,抽調當地應急運力和其它后備運力進行疏運。如當地運力確實不能解決時,應及時向省交通廳報告并申請支援。省交通廳將向對口支援市下達《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
(2)當發生危險品貨物運輸事故或裝載原因需轉運時,運輸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的應急預案,立即組織救援,派遣人員趕赴現場并及時向事故發生地和企業所屬地的交通主管部門報告。接到事故報告后,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應立即展開救援工作,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當確定危險品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導致嚴重后果且當地應急運力不能解決時,應及時向省交通廳報告并申請支援。省交通廳將向對口支援市下達《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
2.應急預案操作程序
(1)接到省交通廳《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后,對口支援市交通主管部門必須立即按指令要求調配應急運力并發放相應的”應急通行證“。運力請求市應妥善安排好應急運輸車輛的停放、上客或貨物裝載,以及司乘人員的生活。
(2)執行應急運輸任務的單位,在接到省交通廳《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后,應立即對應急運輸車輛和設備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車況良好,并按規定配備相應的駕乘人員和通訊工具,確保應急運輸車輛按指令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
(3)執行應急運輸任務的單位,同時派出5輛以上車輛或設備執行同一應急運輸任務時,應由車隊隊長帶隊;10輛以上的,由單位領導帶隊;20輛車以上由地市級運輸管理部門領導帶隊。執行應急運輸任務的車隊應配備通訊設備,保持通訊暢通。途中發生問題(遇到滯留、發生事故、物資泄漏或受損、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應由負責人及時向上一級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4)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運輸企業要建立和完善應急運輸工作報告制度,春運、節假日期間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明確部門和人員的責任和聯系方式,確保信息暢通,當應急事件發生后要及時按規定程序向其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報告主要內容應包括人員或物資滯留情況、運力供應情況和存在的缺口、事件的處置和控制情況、申請運力(功能、噸位或座位、數量以及注意事項)、當地道路通行和天氣狀況等。
五、應急資金保障
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車輛,應按照當時行業收費標準給予資金補助,具體原則如下:
(一)對執行疏運任務的,各運力請求市應按實際售票額或配載費用的100%將運費結算給應急運力派出單位。對在運力調配過程中造成支援車輛放空損失的,由運力請求市在《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上簽章說明。
(二)對執行轉運任務的,實際轉運費應100%交給應急運力派出單位;運費難以收取的,由運力請求市在《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上簽章說明。
(三)對在應急運力調配過程中因各種原因造成應急運輸車輛沒有運費收入的,在應急運輸任務結束后三十天內,由應急運輸車輛派出單位憑運力請求市簽章的《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報省交通廳,提出補助申請,其補助費用將按省交通廳統籌30%、運力請求市支付70%的比例解決。
(四)執行省交通廳直接下達的應急運輸任務或政府指令性任務的,在應急運輸任務結束后三十天內,由應急運輸車輛派出單位所在地市級交通主管部門按照附件7的要求統一報省交通廳,提出補助申請,有關運輸費用由省交通廳全額支付。
(五)省交通廳和運力請求市交通主管部門在收到應急運輸補助申請后,應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審核和資金撥付工作。
六、應急保障措施
(一)加強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建設。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應急運力保障隊伍,完善應急運力保障管理機制,落實應急保障專業人員,并加強對保障隊伍的應急教育培訓。建立專家咨詢制度,充分發揮專家在突發事件的信息研判、決策咨詢、專業救援、事件評估等方面的作用。
(二)完善統計制度和應急物資保障。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建立應急保障所需的物資、運力、檢修設備、專業人員儲備等動態數據庫,設計應急運力報送、調用以及應急運輸證制作的網絡流轉程序,建立科學合理的應急運力執行任務和費用測算統計制度,做好應急保障所必需的重要物資的合理儲備工作。
(三)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和落實道路運輸應急運力保障專項預備金制度,將應急機制建設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支持應急機制建設、應急預案演練和保障應急處置工作。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道路運輸應急運力保障所需的經費。建立健全應急資金管理使用監督制度,加強財務、審計等部門對應急資金的專項管理和資金使用效果的評估工作。同時,充分發揮保險在經濟補償等方面的作用。
(四)加強通訊信息報告。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加強信息發布制度建設,公布應急事件報告聯絡人員聯系方式,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緩報和謊報。信息的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五)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工作。各級道路運輸應急組織機構應當每半年對應急運力的落實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針對應急預案和應急運力每年組織開展一次預演,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相關應急預案能及時啟動,應急運力能在規定時間內到位。
(六)加強部門協調。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調有關部門,明確各自的職責,加強相互之間的信息溝通,落實相關配套政策和措施,切實做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道路運輸企業、客貨站場應參照本預案,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各級道路運輸運力保障應急預案,并報上一級交通主管部門備案。
關于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篇15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公司是集生產、運輸一體化服務的企業,貨物運輸主要采用公司的運輸車輛,公司共有運輸車3輛,駕駛人員3 名,各種車輛出車頻繁,在運輸過程中易發生交通事故,從而引起人員傷忙、火災等,按照事故類型可分為交通事故、自燃事故、被盜、被搶事故,因此車輛安全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點。
風險分析結果:
(1)交通事故
車輛本身機械故障,機件失靈(特別是制動和方向的存在問題),剎車抱死、跑偏或剎車片損壞,輪胎磨損嚴重,車輛超期服役,維修保養未及時做好;
車廂中人貨混裝、貸物超載;
駕駛員的駕駛技巧、經驗,行車安全意識、精神狀態,路況熟悉度,不良習性后的駕駛,如酒后駕駛、超速行駛;
夏季炎熱高溫,冬季低溫干冷,雨季、臺風季節、低溫結冰等惡劣氣候。
上述因素均可能引發交通事故。
(2)自燃事故
車輛漏電、短路、漏油等車輛質量問題容易造成車輛自燃起火;
夏季時,將車放置陽光底下暴曬,例如:將一次性打火機放在儀表臺上,易引發火災事故的發生;
夏季高溫天氣,冬季干冷的天氣,都易造成車輛發生自燃事故;
導靜電接裝置失靈;
上述因素均可能引發自燃事故。
(3)貨物丟失
運輸過程中貨物被盜、被搶; 駕駛人員麻痹大意,車廂門未鎖好。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1 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為主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公司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1.2 堅持時間就是生命的原則:事故發生時采取最快捷的方式實施應急救援,同時上報應急總指揮、副總指揮,啟動綜合應急預案。
2.1.3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充分處用當地事故應急救援的各種資源,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 組織結構及職責
3.1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見綜合應急預案。
3.2 現場處置小組及職責
3.2.1 現場處置小組成員:賀駛員、押運員。
職責:
(1)根據事故情況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上報部門安全管理人員,同時向當地110或122報警,說明事故概況及現場應急情況;
(2)就地搶救受傷人員并向當地120求救;
(3)及時疏散現場圍觀人員及車輛,并設置警戒區。
(4)采取合理措施控制火災事故擴大,若無法控制時立即向當地119報警。
4.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4.1.1嚴把司機進公司準入關,司機須持有與其駕駛車型相符的合格駕駛證;
4.1.2 每班必對駕駛員三檢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必對滅火器,安全錘、車內設施是否有拆改進行檢查;
4.1.3 每班出車前檢查車輛的轉向裝置、剎車裝置、信號燈具、喇叭和輪胎等,保持車況良好,嚴禁帶“病”車輛上路;
4.1.4 嚴格按規定對車輛實施保養、檢修、年檢,堅持運輸“三檢制”,確保車況完好;
4.1.5每月對線路檢一次,對重點車輛及駕駛員的行車、操作、情況處置進行檢查;
4.1.6 每月根據不同形勢要求季節特點,對駕駛員進行兩次安全培訓教育;
4.1.7 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培訓,增強員工安全行車意識及車輛自燃事故的應對處理培訓。
4.1.8每年對運營駕駛員進行24小時脫產安全培訓教育;
4.1.9對事故多發的駕駛員(重點人)進行重點教育培訓,并記錄在案;
4.1.10開展經常性、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
4.1.11夏季天氣炎熱,車內溫度高,為防止車輛和運輸易燃物品車輛自燃現象的發生,應盡量將車停在陰涼處或定時對車倆灑水降溫。
4.2 預警行動
駕駛員途中發生事故后,第一時間打電話報警,同時組成現場處置小組對事故進行應急處理,以防事故擴大,并上報公司應急指揮辦公室,辦公室判定事故的大小,立即上報公司應急指揮部,指揮部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5.信息報告程序
5.1報告程序流程圖
5.2 應急指揮辦公室24小時電話為:
5.3 報告程序
發生交通事故,應根據事故情勢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要進行事故報告工作:
一般事故的,駕駛員直接報公司應急辦公室和報交警處理,辦公室人員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總經理報告。
較大以上事故的,駕駛員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向119、120、110、122報警,同時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辦公室向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接到報告后立即啟動綜合應急預案。
啟動應急預案后根據事故級別確定響應級別,按綜合應急預案規定的方式上報。
報告內容:事故發生時間、地點、車號、事故簡述(事故類別、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發展趨勢),現場處置和救援狀況等。
6.應急響應
6.1 響應分級 (見 綜合應急預案)
6.2 發生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發生事故后,駕駛員立即離開車輛,在車位擺放警示標志,保證車輛安全。如有人員傷亡,立即送附近醫院搶救。同時應報交警和公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應急指揮辦公室接到報告后,上報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和副總指揮。總指揮啟動應急預案,馬上組織人員和物資趕赴現場,并布置救援小組的工作任務。
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根據事故的發生事態發展,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領導,如事故超出公司處置能力,指揮部應按應急預案進行擴大救援。
事故得到控制后,向領導小組申請同意后,解除響應。
應急響應程序流程圖
7.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7.1 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根據現場情況,駕駛員、押運員組成現場處置小組立即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⑴ 把車輛移至安全地帶,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在車后放置危險警示標志,撥打122報告交警大隊,協助事故現場的清理。
⑵ 檢查傷亡人員,死亡人員用草席塑料布等可遮蓋物覆蓋尸體,對受傷人員馬上進行搶救,傷勢重者馬上攔截過往車輛送至醫院搶救,靠近市郊的馬上打120電話,讓醫院派救護車進行出車搶救。
⑶ 如無車輛應急搶救,可用手機及相機對現場拍照取證保留,或者用石灰繩索等標記傷員位置及肇事車輛的位置,然后動用肇事車輛搶救傷員。留守人員看護現場,并搶救物資。
⑷ 保護現場,保護內容為:肇事車輛停車位置、傷員位置、各種碰撞碾壓痕跡、剎車拖橫、血跡等。保護材料可就近尋找,如石灰、繩索、樹木、石頭等,禁止其他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待交警部門現場取證好才與撤銷保護。
⑸ 應急救援人員到現場后按相應職責進行處置。
7.2 自燃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根據現場情況,駕駛員、押運員組成現場處置小組立即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車輛拯救:初起火時,駕駛員可使用車輛上的滅火器進行滅火,在情況允許的條件下應關閉油路、氣路和電路總閥,有可能的情況下卸下車上貨物。如火勢擴大的,應放棄拯救,到安全的地方躲避,待消防人員進行滅火。
救援人員協助救援:救援人員到場后,應在能力范圍內
對傷員進行救治,或協助相關部門轉移傷員。救援人員可使用滅火器對起火車輛進行滅火。如火勢擴大的,應放棄拯救,到安全的地方躲避,待消防人員進行滅火。
7.3被搶、被盜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根據現場情況,駕駛人員應立即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保護現場,保護內容為:肇事車輛停車位置、被搶、被盜狀態、各種被搶被盜痕跡,記清搶劫人員的面貌特征等。待出警部門現場取證好才與撤銷保護。
8.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滅火器、消防鏟、滅火沙、危險警示標志、醫藥箱、手套、手電筒、常用藥物等等。
由公司后勤部門保存好公司上述物資,交通拯救物資另外有車輛、隨車工具等。
關于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篇16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市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預防、監測機制,提升我市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預防水平。規范與各級安全生產應急監管部門關于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事故信息的傳遞,提升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中與各部門的協同處置能力。快速響應、指導各類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加強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促使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企業在車輛自救、控制事故惡化、防止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和耦合等二次事件方面能力的提升,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
1.2 編制依據
編制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交通運輸部《放射性物品道路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四川省人民政府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四川省交通運輸廳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交通運輸廳道路運輸管理局突發事件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四川省交通運輸廳道路運輸管理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成都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成都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道路運輸管理處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制度》。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參與我市發生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因爆炸、泄漏等威脅人員生命安全、造成環境污染的特大險情——I級、重大險情——II級和較大險情——III級突發事件所采取的預警預防和處置工作;適用于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快速高效處置一般險情——IV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突發事件。
1.4 工作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切實落實預防監測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率。在應急處置上堅持“統一領導、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專業處置”的原則,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與相關部門通力配合,快速高效地處置突發事件,減少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環境危害。
1.5 等級標準
按照交通運輸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突發事件分級標準,將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突發事件等級分為四級:
(1)特大險情——I級:危及30人及以上生命安全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的環境污染的車輛載運危險貨物泄漏、火災等突發事件。
(2)重大險情——II級:危及10人及以上、29人及以下生命安全或可能造成重大的環境污染的車輛載運危險貨物泄漏、火災等突發事件。
(3)較大險情——III級:危及3人及以上、9人及以下生命安全或可能造成較大的環境污染的車輛載運危險貨物泄漏、火災等突發事件。
(4)一般險情——IV級:危及2人及以下生命安全或可能造成一般環境污染的車輛載運危險貨物泄漏、火災等突發事件。
2 領導小組
市交通運輸局設立全市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 長:譚鳳君(局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李 軍(局黨組副書記、機關黨委書記)
田 翔(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成 員:張 揚(局辦公室主任)
宋 應(局安全監督科科長)
梁 勇(局運輸管理科科長)
領導小組工作職責:負責領導全市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中涉及本行業參與的工作,檢查、指導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應急救援相關工作。
2.1 應急辦公室
市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運輸管理科,主任由其科長梁勇擔任,成員由局辦公室主任張楊、局安全監督科科長宋應及相關人員組成。
工作職責:在局應急領導小組領導下具體組織、協調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安排市交通運輸局應急值守,起草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及應急演練方案,編寫總結和工作計劃并承擔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2.2 應急領導小組工作分工及職責
(1)現場協調組
組長:宋應
組員:冷梅、孔超、王波、李雙
主要職責:
①負責聯絡協調應急管理、醫療單位全力做好各類人員搶險工作,并運送急需藥品至事故現場,負責搶救、轉運和醫治受傷、中毒人員,及時聯系120救護車。
②負責協調聯絡環保、水務部門,達到現場后開展應急環保、水環境污染監測。
③協調各危險貨物運輸公司提供專業危險貨物轉運車輛
④協調各貨運物流運輸公司提供運送搶險救援設備、物資車輛。
⑤協調各客運公司提供運送搶險救援人員車輛。
⑥完成現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現場處置組
組長:梁勇
成員:羅江、茍陽、王進忠、阿兆金、楊成
主要職責:
①在事故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配合參與其他部門職責開展的危險貨物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②協助事故現場的治安保衛及交通管制工作。
③負責聯系相關部門設置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
④協助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內人員的撤離。
⑤協助對事故的處置,配合上級事故調查組開展調查工作。
⑥協助其他應急救援小組搶救受傷人員。
⑦配合做好急救物資的運輸和發放工作。
⑧完成現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3)后勤保障組
組長:張揚
組員:鐘靜思、李兵、李桃、曹麗、謝佩珊
主要職責:
①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和搶險人員的工作所需保障。
②集中力量,保證搶險救護物資及生產生活急需物資的供應和落實。
③協助其他應急救援小組處理傷亡的救護工作。
④負責保持現場各部門之間、現場與外界之間的聯系。
⑤統籌安排,保證現場指揮與上級及各級現場救援小組的'及時聯絡,確保救援工作的不間斷。
⑥完成現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3 預防預警
3.1 防控重點
我市防控重點為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主要物質為,包括輕質燃油、酸堿類、石油液化氣、油漆等10余種;運輸企業6家,運輸車輛141輛(其中掛車35輛),駕駛員120名,押運員141名。
3.2 預防
3.2.1嚴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市場準入和審驗關。局運管科在初審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經營許可時,對其硬件設施、人員資質、應急物資及安全管理體系等方面從嚴把關,提高其安全門檻。對現有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除按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落實相應的硬件設施設備、應急救援物資外,還應在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配備防泄漏設備或在危險貨物運輸專用停車場設置防污地溝,增設專用的轉運裝卸設備用于車輛事故應急處置,同時加大安全隱患排查督導力度,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要限期停業整頓。
3.2.2督促危險品運輸企業嚴把車輛技術關,車輛狀況達不到要求、裝載罐體等設備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在隱患排除前暫停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嚴格落實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出車前、運行中、收車后的車輛技術狀況檢查。
3.2.3督促危險品運輸企業提升從業人員專業技能,加強從業人員培訓,督促企業積極組織從業人員參與相關部門和企業組織的應急救援、安全知識、專業知識、新技術應用等方面的綜合培訓,提高從業人員應急處置水平。
3.2.4強化過程和管控。強化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運行動態監控和電子運單管理系統的使用,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運輸組織和運輸過程實施監管,要充分利用危險貨物運輸電子運單系統實現對所運危險貨物理化特性和應急救援處置知識的掌握。
3.2.5根據危險貨物運輸量和車輛分布結構,結合近年來的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統計,加大重點區域督導力度。
3.2.6加強督導企業預案編制工作,引導企業按照《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運輸事故應急預案編制要求》(JT/T 911-20__)規范編制預案,針對運輸的不同貨物制作并隨車攜帶《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安全卡》,組織開展具有針對性的演練,預防事故發生時的處置不當。
3.3 監測預警
3.3.1對所有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車輛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儀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外,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應落實專人負責監控,對違規行為有處罰學習記錄,對監控人員有工作考核制度及獎懲記錄。
3.3.2建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電子運單管理信息系統使用管理制度,對車輛載運危險貨物的情況及時掌控,掌握各類運輸車輛運輸狀態,便于事故發生后及時準確調用應急車輛轉運危險貨物。
3.3.3建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制度,落實人員開展事故信息收集工作。
3.4 信息報送
3.4.1市交通運輸局設立的應急辦公室應急電話:82xx67x5,值班電話:8x27xx33,接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和社會公眾報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將收集到的信息進行分析和核實,初步判定突發事件等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要按照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493號令),建立事故報告制度,開展對駕駛員事故報告宣傳,掌握事故報告對象、程序和內容。
3.4.2信息核實的主要內容
(1)危險貨物的正確技術名稱和品名;
(2)聯合國編號;
(3)危險性類別;
(4)貨物生產廠家名稱,或收貨人或發貨人名稱;
(5)包件的類型,包括識別標記,具體說明是罐車還是罐式集裝箱,是普通車輛散裝還是專用集裝箱,或是其他裝有包件的運輸組件,包括運輸組件的正式注冊標記及所分配的編號;
(6)貨物的估計數量和大概狀況;
(7)所泄漏的貨物是否臨近水域,是否流入水域;
(8)泄漏是否仍在繼續;
(9)貨物泄漏的原因。
3.4.3信息報送流程及時效
駕駛員押運員在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報告事發地公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和本運輸企業,運輸企業在收到駕駛員押運員事故報告后,應第一時間報告注冊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事故發生地安監、環保、衛生等部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收集到的事件信息除及時上報至當地政府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外,應按時限要求向上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報送。
3.4.4信息的傳遞
局應急辦公室值班人員接到報警信息后,應對報警信息加以記錄和核實,強化首報意識,嚴格執行直報制度,較大以上突發事件和敏感信息事件發生后或者收到消息后30分鐘內以電話方式、1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報告,最遲不能超過2小時報送。報送程序簡化,不搞層層簽字,直接對帶班領導。按要求向可能受到影響的單位等有關部門傳遞相關信息。報送要求事實基本清楚即可報送,做到及時、準確、暢達,最初無需過度調查,不用把數據搞得過分清楚,允許一定誤差,可在之后續報中予以修正,決不能主觀上作假。對于上級單位要求核報的信息,原則上電話反饋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書面反饋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信息應報送當地政府或者有關部門的,應采取多線運行,同時報送。
4 應急處置
4.1先期處置
駕駛員、押運員在事故發生后,在向有關部門和企業報告事故的同時,應按照企業制訂的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和《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安全卡》要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現場處置。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突發事件的事發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事發企業在發現或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應依據職責分工,派員趕赴現場,及時有效地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
4.2分級響應
按照分級負責原則,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突發事件的不同等級啟動相應預案,做出應急響應。I級、II級、III級、IV級應急響應依次分別由國家、省、市(州)級和縣(市、區)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啟動和實施,上一級宣布啟動預案,下級預案應同時予以啟動。
4.3響應
事發地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現場人員應依照《危險貨物分類處置指南》(附件1)和《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安全卡》進行具體處置或指導人員進行處置,自己不能處置的應立即通知專業人員進行處置。
4.3.1局應急辦公室響應
接到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突發事件后,局應急辦公室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同時向有關部門和上級運管機構匯報,并組織趕赴現場人員,攜帶照相機等取證設備,并負責聯系局辦公室準備車輛,確定出發時間,同時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值守。
4.3.2局值班人員響應
值班人員除嚴格按《崇州市交通運輸局安全值班管理制度》進行值班外,著重搜集反饋事發地環境及天氣信息、現場動態情況以及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具體指令,每小時至少應主動與現場電話聯系1次。
4.3.3現場工作組響應
現場工作組應指導當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配合公安交警部門采取相應的道路交通管制措施,緊急分析、監控、綜合研判其發展態勢并向市處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匯報相關信息;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協調配合相關部門處置事件。
5 事件檢測與后果評估
參加應急工作后,各參加救援單位需完成撰寫應急進程和總結報告,標明救援消耗、設備損害情況,并將應急過程的影像與文件資料上報上級部門,并針對應急工作各環節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
6 應急解除
6.1應急解除判別標準
(1)事件已得到控制;
(2)功能已得到恢復;
(3)應急運輸任務已完成;
(4)現場搶救活動已結束;
(5)危害已消除;
(6)對周邊地區構成的威脅已得到排除。
6.2應急狀態解除程序
現場救援指揮部和事故發生地的區(市)縣政府確認事故災難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消除且無繼發可能后,現場救援指揮部向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指揮部提交結束現場應急處置的報告,經批準后,宣布應急響應終止。
7 應急保障
7.1有關人員、機構應配備必要的通信設施、工具,確保信息及時暢通。
7.2市交通運輸局和相關的危險貨物生產和運輸企業根據實際情況,應建立必要的應急機構,配備必要的設施裝備,包括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應急隊伍保障、交通運輸保障和物資保障等。
7.3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規定,落實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強制購買承運人責任險要求,并保障應急工作所需經費落實到位。
8 宣傳與人員培訓
市交通運輸局應加強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開展應急管理培訓、常規性培訓。
9 監督檢查
市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的應急工作并對本預案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10 附則
10.1預案管理與更新
市交通運輸局每三年對本預案進行評審,寫出評審報告。
10.2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局制定并負責解釋。
10.3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關于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篇17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有效應對交通事故的發生,維護和穩定社會秩序,建立政府統一領導、規范管理、高效運轉、快速反應的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提高政府對傷亡事故綜合管理水平和應急救助能力,確保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編制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根據《趙莊鎮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本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二、基本原則
(一)確保安全原則。把事發現場及周圍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第一位,注意保護自身安全,盡可能把人身傷害、社會危害和財產損失減小到最低限度。
(二)依法規范原則。在處置事故的過程中,應當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與有關政策相銜接,體現各部門的職能作用。
(三)快速反應,果斷處置原則。發生緊急情況時,凡接到指揮部指令的各相關單位,要按本預案要求,快速將應急人力集結到事發現場或指定位置開展工作,依照指揮部的指令果斷處置。
(四)先期處置以屬地為主原則。公路交通事故情況一旦發生,各應急相關單位要迅速向事發地點集結,到達現場立即進行先期處置,并及時向指揮部反饋情況。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鎮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需要由鎮人民政府負責處置的公路交通事故的應對工作。
本預案指導全鎮的公路交通事故應對工作。
四、分類分級
公路交通事故按照其嚴重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
較大公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5人以上、15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5人以上、15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或2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載有易燃、易爆、化學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事故。
一般公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5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事故,或10人以上、20人以下重傷,或載有易燃、易爆、化學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事故。
五、組織體系
(一)領導機構
鎮政府是全鎮公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行政領導機構。
(二)指揮機構
鎮交通安全委員會是全鎮公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指揮機構,在鎮黨委、鎮政府領導下,負責對公路交通事故應急管理。隊長由鎮黨委委員、副鎮長胡建業擔任,鎮交通安全委員會成員及辦公室人員為應急隊員和工作人員。其重要職責有:
1、發布啟動公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2、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4、負責發布事故的重要新聞信息;
5、向鎮政府及市交通安全委員會報告事故救援情況;
6、審議批準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工作報告等。
指揮機構下設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應急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檢查督促各單位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預防和控制事故發生;
3、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采取相關措施;
4、向鎮政府、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5、為新聞機構提供事故有關信息,必要時接受媒體的專訪;
6、完成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工作機構
鎮政府有關部門為公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機構。鎮政府負責應急指揮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實該辦公室各項職責;擬定公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動態;組織開展應急宣傳、教育和演練等工作。
鎮衛生院負責公路交通事故中的病員搶救及治療等工作;
鎮民政所負責公路交通事故中受傷人員及死傷者家屬的基本生活保障等善后事宜;
鎮安委會負責對公務員和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在公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違紀行為的調查處理;
六、應急響應和應急措施
(一)應急響應
鎮派出所在接到相關警情后應立即報告鎮政府,并通知急救、醫療、民政、工程搶險等部門趕赴現場實施救援。根據交通事故現場處置指揮部的指示和命令,做好上呈下達工作,通知并協調鎮派出所有關部門做好相應的處置工作,收集匯總各類事故信息,隨時向上級報告交通事故發生、現場處置、發展等情況。
鎮交通、衛生、民政、派出所等部門負責人以及事故所發地黨支部、村委會負責人應迅速趕赴現場,了解情況,保持信息暢通,并按照職能分工協助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二)應急措施
鎮公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根據公路交通事故的性質和工作需要,成立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小組,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現場救護組由衛生部門牽頭,民政、公安部門配合,積極搶救受傷人員,做好死亡人員的尸體存放,同時做好現場傷員、死者家屬的情緒穩定和生活保障工作。
現場保護組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治安、巡特警部門參與,劃定交通事故現場隔離區,封閉公路,疏散過往車輛,維持現場秩序,預防部分人員乘機煽動鬧事,避免死傷者家屬因過激行為而引發的各類事件,不準無關人員、車輛進入現場。疏導交通,確保消防車、救護車及其他車輛通行暢通無阻。
調查訪問組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刑偵部門配合,調查交通事故發現、發生經過,尋找發現事故的知情人和見證人,收集證人證言,監護交通事故當事人,控制肇事者。
勘查檢驗組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刑偵部門配合,主要發現、收集、記錄痕跡和物證,制作現場圖,做好肇事車輛及痕跡物證的鑒定。對交通事故中的死亡人員進行身份辨認和確認,并做好尸體的檢查工作。
攝影錄像組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攝影和錄像。
逃逸追緝組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刑偵部門配合,由現場勘查指揮部提供逃逸車輛的車型、肇事者的體貌特征,由路面交警攔截、追緝,刑偵部門負責痕跡的比對、檢驗等。
后期清場組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宣傳、民政、消防等部門配合,現場勘查完畢安排適當人員,對現場的遺留物、地面隱患進行清除,對危險化學品車輛引發的交通事故作先期處置工作,盡快恢復公路暢通。
指揮負責人有權視交通事故發展情況對警力作調多調少的決定。
(三)工作程序
1、公路交通事故工作程序
(1)組織指揮
設立處置交通事故指揮部,并設立事故現場指揮點,安委會負責人及成員組成。
(2)工作程序
根據現場實際工作的需要,交警中隊、事故發生地派出所抽調相應警力。對警力進行合理安排,分成若干現場處置工作組,各工作組應相互配合,協同作戰。
①現場救護組:由消防大隊負責,交警中隊配合,積極協助衛生、民政搶救受傷人員,做好死亡人員的尸體存放,同時做好現場傷員、死者家屬的情緒穩定和生活保障工作。
②現場保護組:交警中隊負責,派出所配合。
③調查訪問組:交警中隊負責,派出所配合。
④勘查檢驗組:交警中隊負責,派出所配合。
⑤攝影錄像組:交警中隊負責。
⑥逃逸追緝組:交警大隊負責,刑偵大隊配合。
⑦后期清場組:交警大隊負責、消防大隊配合。現場勘查完畢安排適當警力,對現場的遺留物、路面進行清理,盡快恢復公路暢通。
2、特大公路交通事故工作程序
根據現場實際工作的需要,交警中隊、事故發生地派出所抽調相應警力參加。共分七個處置工作組
①現場救護組:消防大隊負責,交警中隊、事故發生地派出所配合;
②現場保護組:交警中隊、事故發生地派出所配合;
③調查訪問組:交警中隊、事故發生地派出所配合;
④勘查檢驗組:交警中隊、事故發生地派出所配合;
⑤攝影錄像組:由交警大隊負責;
⑥逃逸追緝組:由刑偵大隊負責;
⑦后期清場組:現場勘查完畢由交警大隊、消防大隊進行清理。
(四)工作要求
1、快速處置、統一指揮。凡發生本預案所指的公路交通事故,各部門在接到指揮部命令后,迅速按預案要求調集警力,由部門主要負責人帶隊,在15分鐘內趕到現場,向現場指揮部報告實到警力,同時向區公安局110指揮中心報告帶隊領導姓名、聯系方式,并迅速按預案要求和指揮部指令開展工作,明確職責,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2、靠前處置、協同作戰。鎮政府各主要部門負責人與具體處置民警要發揚不等不靠、連續作戰精神,有效、快速、妥善完成交通事故現場處置工作,同時密切配合其他部門做好處置工作,互通信息、協同作戰、齊肩并進。
3、依法處置、嚴肅紀律。全體公安民警和消防官兵必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處置交通事故現場,因處置不力、工作失職等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視情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七、應急保障
1、交通運輸(現場施救)
鎮安委會牽頭,鎮衛生院、民政、事故發生地村委會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組織搶救受傷人員,轉移受傷人員,運送、存放遇難死尸,運送救援設施等工作。
2、醫療保障
鎮衛生院牽頭,事故發生地村委會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迅速組織專業救護人員開展現場救護、院前急救、專科治療和衛生防疫等工作。
3、生活保障
民政牽頭,事故發生地村委會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做好受傷人員、受害人員及死者家屬的基本生活保障。
4、資金保障
鎮財政所牽頭,鎮衛生院、民政、保險公司及事故發生地政府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做好年度預算,落實應急資金,加強對專項經費的管理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