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交通事故安全應急預案(精選4篇)
關于交通事故安全應急預案 篇1
學生在校安全工作是全社會安全工作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組成部分。為了認真做好防范在校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及事故發生后及時、公正、妥善地予以處理的工作,特制訂學生在校傷害事故處理應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組織小組全體成員學習教育部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定期對在校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二、在校學生發生傷害事故,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及時救助傷害學生,并及時告知學生的.監護人;一般稍輕傷害事件,校衛生室成員應當采取緊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三、學生在校發生傷害事故,情節嚴重的,學校應當在第一時間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口頭或書面)。
四、如遇重大傷害或傷亡事故,學校應迅速請求上級主管行政部門指導,協助進行事故處理工作,盡快恢復學校正常的教育秩序。
五、學生在校傷害事故發生后,學校與受傷害學生或學生家長通過協商方法解決,如雙方自愿可進行調解。
六、事故處理結束后,學校應將事故處理結果口頭或書面報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
七、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
副組長:
關于交通事故安全應急預案 篇2
為預防我園幼兒可能發生的交通及其他安全事故,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園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杜永菊(園長)
副組長:楊俊梅
組員:司機及各班班主任
二、交通安全教育
1、教育性原則。
①經常召開安全工作會議,不斷強化安全工作要求,使全體同志高度重視安全工作;
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規范安全工作管理,使安全工作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③堅持責任到人,強化安全督查。
2、預防性原則。堅持預防為主,防患于未然;一旦出現突發情況,即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盡可能將損失和影響消除或降到最低程度。
三、處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報告。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我園所有教職工均有權、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或組員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成員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報告情況;組長根據情況決定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報告。
2、應急工作分工:
現場處理組: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
(1)由副組長楊俊梅向交警報告情況;
(2)向醫院要求,做好搶救準備,由各班班主任做好配合工作;
(3)向教育局、縣政府報告;
(4)向校內發出指令;
(5)警戒維護,由保安劉元堂、周衛國負責,任務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人員撤離,勸說圍觀者離開等。
留校處理組:
職責任務:迅速做好了解情況、做好接應工作。具體準備工作:
①迅速查清乘車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
②迅速通知應急組及其他有關人員集中;
③根據現場處理組的指令,迅速落實醫院、車輛、及有關人員。
四、其他
1、發生事故后,應及時向總指揮(法人)匯報,不遲報瞞報。
2、對未能盡責而發生責任事故的`有關人員,幼兒園將給予批評教育和酌情給予相應的處罰。
關于交通事故安全應急預案 篇3
為做好師生交通安全事故防范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學工作,生活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現結合我園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2、緊急處置原則;
3、協調一致原則;
4、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二,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指揮體系:
1、成立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全體教職工
2、領導小組職責:領導小組主要是對全園人員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應急預案中各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園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布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當救援過程中,上級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后,幼兒園的指揮系統應主動成為聯合指揮中的一員。幼兒園的應急指揮主要任務是提供救援所需的幼兒園信息,配合其他部門開展應急救援。
三,應急響應過程和應急處理程序:
(一)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后,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等)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園長室,園長和領導小組人員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后,領導小組應立即向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二)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
副組長:
成員:門房,值班教師,校醫等。
1、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職工)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后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叫旁邊教師或門房聯系園長和總務主任,園長和總務主任接到報警后,立即向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后,應馬上接替在場行政,教師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盡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如需送醫院救治,應確定送到哪一所醫院,搶救小組組長馬上通知司機或撥打120急救電話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可租車運送傷者。在急救車到達前,幼兒園保健醫生負責受傷學生救護處置。組長通知幼兒園門衛要確保急救車,交警車輛進校園后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后,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保健醫生隨車參與救治(教師受傷送院要派工會委員)。
2、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幼兒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工會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3、園長及分管領導應組織在場行政,組織事發現場人員簡單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并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待公安交警部門趕到后及時移交現場保護。
(三)聯絡,教育:
組長:
副組長:
成員:行政,值班教師,保健醫生等。
1、接到園長通知啟動預案后,行政辦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園長審查同意后送交教育局。屬園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后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行政和班主任分別做好教職工和幼兒的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園長或上級部門同意,由小組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3、行政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寫出書面報告。
(四)家長接待和后勤支援:
組長:
成員:年級組長,門衛等
1、組長根據園長通知啟動本組工作及通知門衛防止肇事車輛逃逸。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行政領導,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根據幼兒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總務主任,工會小組長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幼兒和教師的善后工作,安排住院師生的家屬的食宿。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幼兒園在無力調解幼兒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行政辦起草《協議書》,并交教育局法律援助中心審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復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安保
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閑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幼兒園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幼兒園,幼兒園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五)事故調查:
組長:
成員:上級指派的領導,及相關各線領導。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并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布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相應措施。
關于交通事故安全應急預案 篇4
1.目的
為進一步預防和減少車輛因交通、火災、環境自然緊急事故的發生,或在緊急事故發生時快速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把車輛交通事故危害降到最低,實現救災、減災目的,維護社會穩定。
2.編制依據
本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陽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應急管理預案》等相關文件的要求編制。
2.1.交通事故類型
本專項應急預案交通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以下事故類型:
1)車輛傷害;
2)火災;
3)爆炸。
2.2.事故風險分析
2.3.事故分級
2.3.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2.3.2.《公安部關于修訂道路交通事故等級劃分標準的通知》公通字(199(1)113號規定,道路交通事故分為四個等級:
2.3.2.1.輕微事故:一次造成輕傷一至二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一千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二百元。
2.3.2.2.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傷一至二人,或輕傷三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三萬元。
2.3.2.3.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一至二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三萬元以上不足六萬元。
2.3.2.4.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傷十一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時重傷八人以上,或者死亡二人、同時重傷五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六萬元以上。
3.指揮機構及職責
3.1.組織機構
應急小組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2.工作職責
3.2.1.組長主要職責
1)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安全預防和應急處理的組織管理工作負總責。
2)在應急處理過程中,下達參加搶險、救援的命令,服從公司作出相關的處理方案。
3)負責向主管部門及應急指揮中心匯報。
4)外出不在崗位時,授權副組長或他人代行其相關職責。
3.2.2.副組長職責
1)主管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組織管理工作,協助組長開展應急救助活動,組長外出不在崗位時,根據其授權代行指揮職責。
2)在應急救援中,負責各項應急措施的落實和實施,協調班組力量參與搶險和救援以及現場維護工作。
3)負責組織應急事件的善后處理工作,組織制定防范措施。
4)組織編制和完善小車班的處理應急事件工作的預案。
5)發現應急事件第一時間上報組長,并聽從指示。
3.2.3.成員職責
1)清理通道,疏散人員,減少傷亡。
2)負責應急事件現場的滅火、搶救和救援等緊急處置工作,把損失降到最低。
3)負責傷員的救治工作。
4)負責提供救護工具、搶險工具及其他后勤保障用品。
5)根據現場最高負責人要求,協助做好現場救助和維護工作。
6)發現應急事件第一時間上報,并聽從指示。
4.事故信息報告程序
4.1.事故信息報告程序圖見下圖。
圖4-1事故信息報告程序圖
陽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24小時應急值班室電話為:
4.2.報告內容一般應包括以下要素:
4.2.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4.2.2.事故的簡要經過。
4.2.3.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數傷亡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4.2.4.已經采取的措施。
4.2.5.事故報告單位、報告時間等。(一般或一般以上事故)
注:事故信息報告應主題鮮明、言簡意賅、用詞規范、邏輯嚴密、條理清楚。
4.3.事故事件分級報告
4.3.1.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班組負責人,班組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報告應急值班室,緊急情況下現場有關人員可越級上報。
4.3.2.發生一般及一般以上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班組負責人,緊急情況下現場有關人員可越級上報。
注: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設置在安全部電話:)
政府應急機構(警察:110;火警119;醫療120請求救援)
5.應急響應及處置
5.1.車輛故障事故
5.1.1.行駛過程中車輛發生熄火故障應急響應程序
1)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時,駕駛員應立即將車停靠到道路右側安全地帶,在道路來車方向距故障車50至100米(高速公路不低于150米)處擺放故障車警示牌,亮起示寬燈。
2)妥善安置故障車后,駕駛員應初步判定故障原因,排除故障。
3)駕駛員難以自行排除,應維護現場秩序,確保車輛、隨車物品的安全,同時報告班組負責人,等待支援。
4)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后,應立即上報監控室,同時做好備用車輛趕赴現場進行替換準備工作。
5)依據上級指示趕赴車輛故障現場,協助排除車輛故障;現場無法排除時,應請求修理廠或交警幫助,將故障車送修理廠進行維修。
5.2.車輛交通事故
5.2.1.輕微交通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1)發生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時,駕駛員立即撥打120報警,同時報告班組負責人。 有隨車人員時,隨車人員應協助駕駛員保護現場和車上物質,并注意自身安全。因特殊情況需改變現場的,要做好標記,盡可能找到證明人,取得聯系方式。
2)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后,應立即上報,并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5.2.2.一般及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1)發生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時,未受傷人員(或受傷較輕者)應立即報告班組負責人,并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傷人員,同時撥打110、120求救;當司機和隨乘人員生命受到威脅時,可視情況離開現場,但應保持與上級和有關政府應急部門的通訊聯系。
2)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后,應立即上報,并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3)應急處置結束后,班組責任人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協調相關事宜,并在調查結束后一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處置過程、人員情況和處置結果書面上報綜合部。
5.3.車輛起火事件
5.3.1.現場發生車輛火災應急響應程序
1)機動車輛若在公司停車場、車庫內發生自燃事故,第一目擊者應大聲呼喊,在確保自身安全情況下,迅速利用車庫配置的滅火器進行滅火。
2)班組人員聽到報警警示后,除留一人立即上報公司應急辦公室外,其它人員應該立即趕赴現場,參與救援工作。
5.3.2.外部停放發生車輛火災應急響應程序
1)發生機動車輛在(單位)外停放自燃事故,駕駛員應立即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立即撥打119報警,同時報告監控室。
2)隨車人員應迅速離開車輛,協助駕駛員滅火,并請求過往車輛和群眾的幫助。起火車輛隨車帶有貴重物品或貨物時,隨車人員應負責警戒,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搶救隨車物資。
3)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后,應立即上報安全部,并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5.3.3.車輛行駛過程發生火災應急響應程序
1)機動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起火,駕駛員應立即靠右側停車,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立即撥打119報警,同時報告監控室。
2)隨車人員應迅速離開車輛,協助駕駛員滅火,立即撥打119報警,并請求過往車輛和群眾的幫助。起火車輛隨車帶有貴重物品或貨物時,隨車人員應負責警戒,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搶救隨車物資。
3)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后,應立即上報安全部,并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5.4.機動車輛遭遇突發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1)機動車輛行駛途中遭遇洪水、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時,駕駛員應迅速將車輛開至安全地帶停靠,并立即電話報告監控室,等危險過后再繼續行駛。當自然災害迅速加重又無法脫身時,駕駛員應視現場情況進行自救及就近尋求幫助,同時報告監控室,監控室在接到現場報警信息后,應立即上報安全部,并組織好備用車輛和人員,按上級指示及要求,做好趕赴現場救援準備工作。
2)當情況緊急危及生命安全時,駕駛員和隨車人員可當即棄車,撤離至安全地帶,并隨時保持與外部及公司的通訊聯系。
6.善后處置
應急處置結束后,現場駕駛員及車長應配合政府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并在調查結束后一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處置過程和結果書面上報綜合部。同時并按上級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組織整改。
7.保障措施
7.1.通信保障
車輛應在班組重要部位醒目位置公布報警電話。監控室、安全部電話必須保證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
7.2.物資保障
車輛與停車場內應配備滅火器、三角牌等必要的應急救援物品,明確應急設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指定專人保管和維護保養,保證應急狀態下的隨時調用。
1)滅火器24個,其中停車場16個由設備管理員管理,車輛各有隨車滅火器兩個,由各車責任司機保管;
2)水桶2個,位于停車場;
3)鐵鏟2把,位于停車場。
8.預案的管理、應急培訓、演習和改進
8.1.積極利用培訓學習、黑板報、內部專欄等多種渠道,廣泛宣傳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提高守法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每年至少組織機動車駕駛員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進行一次法律法規和應急知識的學習。本預案應由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結合實施和演練情況,及時進行修訂,確保預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8.2.本預案應由班組安全員負責保管、更新。
8.3.本預案即日起生效。
8.4.本預案由陽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綜合部制定并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