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春節安全的應急預案范文(精選3篇)
鄉鎮春節安全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
20xx年春節將近,為做好我鎮在春節期間各類事故的緊急救援處置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全鎮人民度過一個“安全、文明、祥和、愉快”的新年,特制定本應急處置預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中央、省市和縣委、縣政府關于做好春節期間應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切實增強春節期間應急管理工作的壓力感和責任感,把做好春節期間各類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作為當前第一位的政治任務。在此期間必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集中精力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切實加強對重點對象、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場所、重點區域的安全檢查工作。務必做到思想認識到位、組織領導到位、工作保障到位,集中解決影響社會平安穩定的突出矛盾和治安重點地區,確保全鎮春節期間各類事故能夠得到迅速妥善的解決,為春節期間的平穩過渡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組織機構
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春節期間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各蹲點領導、干部和村書記、主任及有關單位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辦公室及信訪維穩、安全生產、社會治安保障和突發事件處置四個應急小組。
二、分工及職責
(一)應急辦公室
由鄧名卓同志任應急辦公室主任,成員由熊建生、郭珺、熊燁文、李丹同志擔任。
主要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完善修訂各類應急預案并監督實施;負責全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的指導協調、監督工作;負責組織全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平臺和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協調全鎮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救援基地建設及物資儲備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應急法規、防災減災知識的培訓教育工作;做好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工作。
(二)信訪維穩應急小組
組長由黨委副書記陳勇春同志擔任,成員由楊尚平、胡紀乾、黃霞擔任。
主要職責:由鎮綜治辦、信訪辦牽頭,各鎮辦配合,認真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及時發現和就地化解不穩定因素,積極預防大規模群眾集體上訪和群體性的事件的發生。
(三)安全生產應急小組
組長由常務副鎮長謝春苗同志擔任,成員由袁勃興、諶童、陳茂勇、周玲同志擔任。
主要職責:
1、由常務副鎮長謝春苗同志負總責,鎮安監辦牽頭,各相關部門單位配合,主要抓好全鎮危險化學品、公共聚集場所以及轄區企業的安全生產檢查整治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措施,積極排除各種安全隱患,及時、有效處理各類安全事故。
2、由袁勃興同志負責,鎮衛生院牽頭,各相關部門單位配合,主要負責做好春節期間疾病預防工作,加強食品衛生檢查整治力度,堅決防止傳染病流行,嚴防食物中毒,特別是集體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同時,還要有一定的應急力量和物資、藥品準備。
3、由諶童同志負責,各相關部門單位配合,主要負責環境保護工作,嚴防各類污染事件發生。
4、由陳茂勇同志負責,鎮城建部門牽頭,城管大隊、農機站等相關部門配合,主要負責做好春節期間道路交通安全檢查,嚴禁超載、超限、超速和無證、無照經營,確保人民群眾出行安全。
5、由周玲同志負責,由鎮民政辦牽頭,各相關部門配合,做好臨時救災救濟工作。
(四)社會治安保障應急小組
組長由黨委副書記陳勇春同志擔任。
主要職責:由鎮政法部門牽頭,鎮派出所及各相關部門配合,對全鎮社會治安隱患進行全面摸排,嚴厲查處和打擊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切實加強春節期間社會面上的防控,認真做好防范重點單位和部門的巡邏工作。要堅持早發現、早控制、早制止的原則,主動出擊,一旦發現恐怖破壞苗頭及時消除,并快速做好偵察工作,確保春節期間社會和諧穩定。
(五)突發事件處置應急小組
組長由武裝部長吳興發同志擔任,成員由鎮應急救援隊伍19名干部組成。
主要職責:主要負責解決和處置春節期間突發性事件。鎮財政所負責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資金和物資保障工作。應急救援隊伍從即日起就要進入待命狀態,確保聯絡暢通,聽從應急小組調度,及時處置突發性事件,做好各項應急搶險準備。
三、值班安排
值班時間:現在起至20xx年2月15日(元宵節)結束。各村(居)委會、鎮屬及駐鎮各企事業單位要進一步加強值班工作,落實好24小時專人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制定春節值班安排表,嚴明工作紀律,確保責任到人,任務到崗,管理到位。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脫崗、離崗,確保做到24小時手機暢通,主要領導手機24小時不得關機。要加強協調和配合,保證政令暢通、聯絡暢通。要加強突發事件信息報送,要把第一時間報送作為一條鐵的紀律來執行,及時將情況報送縣委值班室()和縣政府應急辦()。
四、應急響應
(一)積極響應
這是應對春節期間突發事件的首要原則,是能否有效應對的前提條件。積極響應原則要求在接到啟動應急預案、要求按應急預案的響應級別響應的第一時間快速作出反應:啟動應急預案、相關領導到達指定指揮位置、應急救援隊伍到達現場。
(二)分工負責
根據不同的相應等級和事發狀態需要,按照應急預案中的分工,獨立負責地實施緊急應對所有的情況有人應對、所有的現場有人到達、所有的事態有人控制、所有的保障有人供給。做到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忙而不亂、有條不紊,避免有事無人做、有人無事做,應對擠堆和應對盲區的現象出現。
(三)部門配合
突發事件的應對是非常態下進行的,部門間的配合尤顯重要。在應對的過程中,部門間原有的職能分工有可能被打破,原有的工作職責可能需要重新組合。許多時候,事件的現場只有需要應對的事態一方和作為應對事態隊伍的另一方。因而面對需要應對的事態,參與應對的所有部門應該配合成為一個整體,避免因部門間的已職與彼職之爭或推卸,影響應對突發事件的大局。
(四)綜合協調
突發事件的突如其來和事態發展的瞬息萬變,許多時候應急預案無法預料、應急預案中的方案無法滿足應對,更多的需要臨場綜合協調。綜合協調需要協調者審時度勢,在分工負責和多部門配合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可利用的應對資源適時進行協調。綜合協調是多層次和多層面的,即需要應急辦公室根據整個事態的變化進行全面協調,也需要相關人員根據現場的情況進行局部協調。這種協調是適應應對錯綜復雜突發事件的需要不斷變化的領導體系和工作秩序。
(五)依法處置
這是在應對春節期間突發公共事件過程中處置所有問題必須遵守的基本原則。要求所有參與突發事件應對的單位、部門依據各自的法定職責開展工作,要求所有參與應對的人員按照法定的程序履行職責。
五、應急處置程序
(一)基本應急
1、當確定突發公共事件即將或者已經發生時,事件發生的村居、鎮直有關單位和相關職能部門應立即向鎮應急辦報告警情,各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立即啟動相應的處置預案,主要負責同志要第一時間趕到事發地點,成立現場指揮部,指揮應急分隊先期開展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2、參與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的各相關部門立即調動有關人員和處置隊伍趕赴現場,有關組織或搶險隊伍應服從調動,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專項預案分工和事件處置規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協助,共同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3、現場指揮部應充分發揮專家組作用,及時對事件性質、發展趨勢、應急措施進行研究分析,提出應急處置建議,為現場指揮提供科學,準確的決策咨詢。
4、相關單位和職能部門應及時主動向現場指揮部和參與事件處置的相關部門提供相關材料,為實施應急處置和開展救援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5、現場指揮部應及時做好現場控制、緊急處置、治安維護、人員疏散、保障安置等工作,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并及時掌握事態進展,隨時向鎮應急辦公室報告情況。
6、現場指揮部應隨時跟蹤、預測事態發展、發現是太擴大,可能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時,立即報告鎮應急辦公室調配其他應急資源,并及時向事件可能影響到的地鎮及相關部門通報有關情況。特別是緊急時可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出預警。
(二)擴大應急
1、預測將要發生或已經發生特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時,由鎮應急辦報請鎮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啟動鎮應急指揮程序。
2、當突發公共事件的態勢進一步擴大,預計僅靠鎮現有應急資源和人力難以實施有效處置時,鎮應急指揮中心應及時向上級發出請求支援信息。請求支援信息包括:事件發生的性質、時間、地點、發展態勢,請求圓柱的人員、物資數量、到達的時間、地點、開進路線,聯系方式,協同辦法等。
3、當突發公共事件涉及本鎮大部分地區,危害程度嚴重、超出鎮自身控制能力,需縣或其他城鎮提供相應援助時,鎮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將事件情況上報縣相應機構,并申請縣宣布本鎮或部分地鎮進入緊急狀態。
六、應急保障
(一)人力保障
1、公安、醫療救護、疾病控制、地震救援、防洪搶險、森林消防、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以及水、電、油、氣等工程搶險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和骨干力量。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和應急能力。
2、機關、企事業單位、公益團體和志愿者等社會力量是應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社會力量立聯動協調的應急能力建設,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識和技能。
3、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鎮政府按照預案分工調用應急隊伍和社會力量進行處置。必要時,及時向縣政府請求援助。
(二)財力保障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有關條款,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資金,列入鎮政府年度財政預算,作為公共財政應急準備資金;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必要時,請求縣財政支持。
2、財政部門負責公共財政應急準備資金的管理,重大資金的運用必須由鎮政府應急領導小組審批。財政部門要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管和審計。
(三)物資保障
1、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儲備、調撥方案,明確儲備地點、儲存方式、儲存物資種類、儲藏數量和調撥程序等,應急儲備物資調用由鎮政府應急領導小組統一協調。
2、加強對應急儲備物資的管理。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建立起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物資儲備中心。
3、鎮社會事務辦會同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結合實際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確保災民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四)醫療衛生保障
1、鎮衛生院會同有關單位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保障工作,要加強公共衛生體系的應急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公共衛生應急處理機制、疾病預防控制系統、醫療救治,全面提高公共衛生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
2、建立覆蓋全鎮的動態數據庫,做好應急醫療救護隊伍,疾病控制隊伍、醫療衛生設備等資源的調度。
3、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需要,應急醫療救治應當采取公眾自救、現場搶救、院前急救、專科救治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七、工作要求
(一)思想認識要提高到位
各村、各單位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當前應急管理工作形勢的極端復雜性、敏感性,把做好春節期間應急管理工作作為當前第一位的政治任務,按照“嚴之又嚴、細之又細、實之又實”的要求,全面動員,緊急行動,全力做好維穩各項工作,確保絕對安全、萬無一失。
(二)督導檢查要深入扎實
從過小年開始,鎮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要對全鎮貫徹落實情況進行不間斷的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三)要堅守崗位,暢通信息
各村、各單位要嚴格落實24小時領導帶班和專人值班制度,確保指揮聯絡暢通。
各村、各單位要將實施方案、值班表及時報到鎮黨政辦。聯系電話:(24小時值班電話)。
鄉鎮春節安全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2
春節將至,為營造和諧、有序的景區環境,確保景區文物和游客、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根據春節期間景區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始終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誰主管誰責任”的原則,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把安全生產放在首要位置、重中之重,動員各科室各部門力量,迅速行動起來,深入一線、深入景區。各科室、部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認真落實以防恐、防暴、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擁擠踩踏事故為主要內容的安全崗位責任制。針對“三孔”景區春節期間假日旅游的特點,密切與公安、消防等部門聯系,發現問題及時處置,消除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二、組織機構及人員構成
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工作職責
根據文物安全工作實際和突發情況,隨時啟動《曲阜市文物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一)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指導、協調全市文物安全工作,及時了解掌握文物景區突發安全事件,并向有關部門匯報,指導協調突發性事件的處理及急救工作。
2、安排專人堅守,配齊無線通訊等設備,確保上下內外聯絡通暢。做好與上級各部門及相關應急單位(公安、醫療救護、消防)的對接工作,根據突發情況及時匯總、上報相關信息,并積極協助各工作組開展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二)各科室、各部門職責
值班人員各負其職,相互配合,做好文物景區春節期間的.安全、衛生工作。
1、根據春節期間游客激增實際,要嚴把“進門關”,嚴格按照規章制度和檢票、安檢程序進行人、物查驗,嚴禁游客將煙花爆竹以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等違禁物品帶入景區。根據游客入園情況及景區最大承載量要求,適時控制游客,特別是曲阜籍市民免費參觀的入園數量,并提前做好告知和解釋工作。
分管領導:韓鳳舉、柳楓
責任科室:門禁票務室、三孔旅游服務公司
責任人:楊彥海、張偉、尹洪福
2、“三孔”景區負責做好游客疏導、安全疏散工作。在游客擁擠的情況下,及時開啟孔廟東華門、西華門、仰高門及孔府前上房中門穿堂,適時開放孔府西三廳成衣房前門作為應急通道,疏散人流,以防踩踏。
分管領導:韓鳳舉、胡濤
責任科室:孔府管理處、孔廟管理處、孔林管理處、消防保衛科
責任人:夾紀坤、謝金國、李玉國、牛春鵬
3、外圍文物開放景區也要結合實際制定節日期間安全工作方案和游客疏散方案,切實將文物安全、游客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分管領導:周鵬、李玉春
責任科室:外圍文物管理處、魯國故城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管理處
責任人:張富勇、田樹標
4、景區顯要位置設立安全宣傳欄,宣傳治安、安全生產知識。景區易擁堵地段設立安全警示牌,危險地段劃刷警戒線,強化游客的安全意識,嚴防安全事故發生。
分管領導:張龍
責任科室:辦公室
責任人:朱萬東
5、各景區管理處要嚴格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在各要道口、應急出口設置標識并安排專人值班,疏導游客或對突發應急事件及時進行處置,遇突發狀況及時上報局總值班室。
分管領導:周鵬、韓鳳舉、李玉春
責任科室:孔府管理處、孔廟管理處、孔林管理處、外圍文物管理處、魯國故城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管理處
責任人:夾紀坤、謝金國、李玉國、張富勇、田樹標
6、節前對所有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保養,確保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認真做好節日期間的交接班工作,堅持24小時值班,做好清場排查,隨時關注孔明燈等可燃物景區墜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分管領導:胡濤
責任科室:消防保衛科
責任人:牛春鵬
7、要對景區內文物古建筑、古樹名木和施工場所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和專項排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分管領導:劉爽、柳楓、胡濤
責任科室:行管科、消防保衛科、古樹保護科、三孔古建筑工程管理處
責任人:彭保健、牛春鵬、宋武、孔祥民
8、要做好門票銷售和入園游客匯總統計工作,及時掌握客流量信息,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及時受理游客咨詢,全力化解和避免各類投訴事件。
分管領導:韓鳳舉、柳楓
責任科室:門禁票務室、三孔旅游服務公司
責任人:楊彥海、張偉、尹洪福
9、相關科室制定各自應急預案,報局總值班室。辦公室和局總值班室協調督導各科室、各部門工作,遇突發狀況及時報帶班領導。
分管領導:張龍
責任科室:辦公室
責任人:朱萬東
鄉鎮春節安全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3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規范煙花爆竹安全應急管理工作,科學應對煙花爆竹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效實施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最大限度減少煙花爆竹事故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建立統一指揮、靈活適用、科學高效的事故應急體系,進一步增強我縣煙花爆竹事故的緊急處置能力,確保有效控制和減輕煙花爆竹事故的危害后果,維護公眾的安全利益。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貴州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縣行政縣域內從事生產、儲存、銷售煙花爆竹單位發生的煙花爆竹火災、爆炸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控制事故的擴展程度;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領導、屬地管理。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工作要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形成各職能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通力協作,企業積極參與,社會各界廣泛支持的工作格局。
(3)協調配合、信息共享。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時,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要密切配合協作,充分利用職能部門現有資源,實現信息共享,確保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及時準確傳遞和有效應急,提高應急救援工作的效率。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1.5煙花爆竹危險源及事故危險性分析
1.5.1現狀
目前,全縣共有煙花爆竹生產企業2家,批發企業2家,煙花爆竹零售店(點)212家。
1.5.2事故危險性分析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批發、零售)單位因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或非法生產、儲存、經營可能導致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單位分布在全縣13個鄉鎮街道辦事處,布局分散,監管難度較大,存在重效益輕安全的現象,可能導致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事故處理及應急救援工作專業性較強,難度較大,涉及面較廣。
1.6事故分級
煙花爆竹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4級:特別重大.煙花爆竹事故(Ⅰ級)、重大.煙花爆竹事故(Ⅱ級)、較大.煙花爆竹事故(Ⅲ級)、一般煙花爆竹事故(Ⅳ級)。具體分級標準詳見附件1。
2.組織指揮機制
2.1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
2.1.1人員組成
(1)總指揮:縣政府分管副縣長;
(2)副總指揮:縣公安分局局長、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3)成員:縣委宣傳部、縣總工會、縣紀委監委、縣應急管理局、縣公安分局、縣消防大隊、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綜合執法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縣環保分局、縣民政局、縣商務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氣象局及事發地街道辦事處。
2.1.2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突發事件應對法律法規,研究解決煙花爆竹突發事件的重大問題及重要事項;
(2)負責組織指揮一般煙花爆竹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負責較大及以上煙花爆竹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
(3)負責對轄縣內煙花爆竹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進行部署,加強督促檢查和指導,向縣政府及市政府主管部門報告應急處置情況;
(4)當煙花爆竹突發事件超出本縣應急處置能力時,請求上級救援支援;
(5)根據需要組建現場指揮部,制定現場處置方案,協調和調度各成員單位按照預案要求和職責分工開展煙花爆竹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及時向成員單位通報應急工作情況;
(6)對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發事件或預警信息,加強監測預警,組織專家會商和研判,按有關規定做好信息報告、發布和應急響應,必要時提升響應級別;
(7)負責縣煙花爆竹指揮部所屬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管理和協調,以及應急物資的儲備保障等工作;
(8)根據煙花爆竹突發事件實際情況和發展趨勢,決定啟動、終止縣專項預案的應急響應;
(9)承辦縣應急委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2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
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應急管理局,作為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機構,主任由縣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縣委宣傳部、縣總工會、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縣應急管理局、消防大隊、縣公安分局(含治安大隊、交警大隊)、縣綜合執法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縣環保分局、縣民政局、縣商務局、縣人社局及事發地街道辦事處為辦公室成員單位。
其主要職責為:
(1)負責組織落實縣煙花爆竹指揮部決定;
(2)負責縣煙花爆竹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演練、宣教培訓與評估;
(3)建立突發事件監測預警、信息收集制度,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和分析相關突發事件信息,及時核實與研判信息,依法依規進行信息報告和通報;
(4)負責組織煙花爆竹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和輿情應對工作;
(5)根據需要指導督促街道、相關部門根據縣總體預案和縣煙花爆竹專項預案制定和落實街道煙花爆竹專項預案及部門預案;
(6)負責專家組的日常管理和聯系工作;
(7)負責其他應由縣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完成的工作。
2.3現場指揮部及應急工作組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針對現場處置工作,可視情制定現場工作方案,成立現場指揮部,組成綜合協調組、治安警戒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應急監測組、人員疏散和安置組、專家咨詢組、善后處理組、事故調查組。
2.4專家咨詢組
依據《xx縣安全生產專家組成員名單》,結合縣的實際情況,聘請部分縣安全生產專家及縣內煙花爆竹單位部分人員為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事故具體情況,從中選擇專家,組成臨時專家組,協助現場指揮部研究、分析事態發展,提出控制危險源、減輕傷亡危害的應急對策。
2.5各成員單位職責
縣應急管理局
(1)負責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及事故的接報和上報;
(2)參加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工作,根據事故情況向總指揮提出啟動、終止本預案的建議;
(3)向上級應急管理部門匯報應急救援情況,提供事故救援決策的相關技術支持,辦理縣煙花爆竹指揮部交辦的各項任務;
(4)參與或組織開展煙花爆竹事故調查處理;
(5)負責建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
(6)監督檢查煙花爆竹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備案及應急預案演練;
(7)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消防大隊:
(1)負責事故的接報和上報工作;
(2)負責制定爆炸和火災撲救預案;
(3)事故發生后,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負責事故現場傷員的搜救、撲滅火災;提出事故應急終止、事故擴大應急的建議;
(4)救援結束后指導現場清理工作;
(5)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縣委宣傳部
(1)按照縣煙花爆竹指揮部的要求,協調各新聞媒體統一對外宣傳報道,及時發布有關信息,防止因報道不實造成不良影響;
(2)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縣公安分局
(1)治安大隊
①負責制定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方案;
②事故發生后,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抽調警力、封鎖現場、維持秩序;
③組織事故可能危及縣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縣域進行治安管理;
④負責核對傷亡人數、傷亡人員身份;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⑤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2)交警大隊
①負責制定交通處置的應急方案;
②事故發生后,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負責事故現場縣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車輛進入危險縣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③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1)負責制定受傷人員救護、治療應急預案;
(2)確定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院,培訓相應醫護人員,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
(3)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
(4)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統計所救治人員情況;
(5)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受傷人員救護、治療應急方案和操作手冊。
縣環保分局
(1)及時趕赴事故現場,測定事故現場環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縣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隨時進行監測;及時將檢測數據報告現場搶險指揮組;
(2)救援結束后,指導清除現場遺留對環境產生污染的危害物質;
(3)負責調查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參與涉及環保事故的調查處理;
(4)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縣交通運輸局
(1)指定搶險運輸單位,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2)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預案和操作手冊。
縣商務局
(1)負責協調應急救援人員生活必需品物資協調供應;
(2)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縣財政局
負責在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按照縣煙花爆竹指揮部的要求,組織相應資金用于事故救援與處置。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負責會同縣民政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2)負責傷亡職工的工傷認定及工傷保險待遇撥付;
(3)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縣工業信息化局
(1)根據事故應急需要,負責協調各通信運營公司配合,成立聯合指揮協調機構,建立我縣信息通信應急保障隊伍;
(2)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縣綜合執法局
(1)負責搶救用吊車、鏟車、挖掘機等大型機械的調配,以及縣煙花爆竹指揮部交辦的事項;
(2)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縣民政局
(1)負責制定應急救援物資供應保障預案;
(2)會同事故發生地所在街道辦事處做好事故疏散人員避難場所及衣、食、住的安排;會同縣人社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負責做好職責范圍內搶險器材和物資的調配;
(4)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縣紀委監委
(1)監督各職能部門切實履行應急救援職責;
(2)參加事故調查,監督落實責任追究。
縣總工會
(1)對傷亡職工及家屬進行救助;
(2)參與事故調查,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各街道辦事處
(1)負責制定街道應急預案和疏散預案;
(2)負責組織影響范圍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和治安管理,并做好疏散人員避難場所及衣、食、住的安排;
(3)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4)及時上報轄縣發生的煙花爆竹事故;
(5)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縣氣象局
(1)負責制定氣象服務應急預案;
(2)負責為事故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降雨量等氣象資料。
專家咨詢組
在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中,負責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為救援的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平時應做好調查與研究,當好參謀。
3.預警預測
3.1 信息監控與報警
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牽頭,各街道辦事處配合,建立縣煙花爆竹事故信息預測體系,健全完善煙花爆竹事故報警制度,通過企業自查、部門檢查等渠道收集信息,實現信息互聯共享。重大節假日、災害性天氣等特殊時段加大監督巡查力度、做好應急值守工作,確保信息得到及時匯總、分析和處置;加強對煙花爆竹信息、自然災害預警信息、其他突發事件信息、網絡輿情等的綜合分析、風險評估工作。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事故信息的接收、報告、處理和統計分析工作,以及預警信息監控。
3.2 預防
(1)煙花爆竹經營、儲存單位是突發事故防范責任主體。負責對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和治理,落實健全風險防控措施、編制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并報應急部門審核備案。
(2)縣應急管理局履行行業監管職責,所在街道辦事處履行屬地管理職責,組織縣內煙花爆竹單位持續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掌握全縣危險源的數量、分布和基本情況等,建立動態檔案庫,并對重點危險源、重點縣域進行監控。了解國內外有關技術信息、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
(3)完善煙花爆竹應急預案體系。縣應急管理局督促指導危險源企業制訂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組織開展煙花爆竹應急預案評估、備案工作,完善重點企業的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建立健全事故防范體系,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4)建立健全煙花爆竹事故評估機制。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均應有安全現狀評價報告,對產品的危險因素、經營過程危險因素、儲存時的危險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等做出如實評價,提出可行的預防措施、應急處置措施和應急預案。煙花爆竹批發單位,必須委托有煙花爆竹評價資質的單位實施安全風險評估。
(5)加強煙花爆竹應急支撐保障能力建設。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應急隊伍建設、應急物資建設;開展全方位、多層次的應急管理培訓;加大對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的資金投入,為煙花爆竹事故防范提供資金保障。
3.3 預警發布
3.3.1預警發布主體
1.事故未發生時:藍色預警信息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制作,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批準后以煙花爆竹指揮部名義發布,并通報縣政府應急辦。屬黃色預警信息以上的,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上報州應急管理局進行發布或者按照州應急管理局指定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進行發布。
2.事故已發生時:當事件已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因火災、爆炸可能導致人員死亡的;需進一步擴大疏散、轉移周邊群眾范圍的情況出現時,黃色預警信息以上的,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上報總指揮批準,以指揮部名義發布并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報縣政府。
3.3.2預警發布內容
包括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3.3.3預警發布和傳播的形式
運用廣播、電視、通信、網站、宣傳車、電子顯示屏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通告,特別是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
3.4 預警響應
預警信息發布后,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相關部門(單位)、各街道辦事處應密切關注形勢的發展態勢,及時作出反應;加強值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
3.4.1藍色、黃色預警響應
藍色、黃色預警發布后,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相關部門(單位)、各街道辦事處立即做出響應,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發生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以下措施:
(1)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響應;
(2)縣應急管理局及有關部門(單位)、相關人員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向社會公布反映突發事故信息的渠道,加強對突發事故發生、發展情況的預報和預警工作;
(3)縣應急管理局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和煙花爆竹應急專家,隨時對突發煙花爆竹事故進行分析評估,預測發生煙花爆竹事故的大小、影響范圍和強度;
(4)縣應急管理局擬定信息,報請煙花爆竹指揮部審查批準后,組織向社會發布與公眾有關的突發煙花爆竹事故預測信息和分析評估結果,同時報州應急管理局。縣應急管理局會同宣傳部門對相關信息的報道工作進行管理;
(5)縣應急管理局和有關部門(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利用電話、傳真、短信、廣播、電視、微博、喇叭、電子顯示屏等渠道及時向社會和可能受到事件危害與影響的公眾發布警告,宣傳避免、減輕危害的常識,公布咨詢電話;
(6)根據現場情況,組織相關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通知企事業單位、居(村)民委員會,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特別是老人、小孩等特殊群體,并進行妥善安置,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7)根據事態發展,各單位及時實施調集事故應急所需人員和物資、設備等各項應急保障工作;
3.4.2 橙色、紅色預警響應
橙色、紅色預警發布后,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相關部門(單位)、各街道辦事處立即做出響應,在采取相應措施外,還應當針對即將發生的煙花爆竹突發事故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1)應急救援隊伍、相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并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
(2)縣應急管理局和相關部門(單位)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3)相關部門(單位)加強對重點單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衛,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4)相關部門(單位)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
(5)縣應急管理局和相關部門(單位)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
(6)相關街道辦事處、公安部門通知企事業單位、居(村)民委員會、學校等轉移、疏散或者撤離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并予以妥善安置,轉移重要財產;
(7)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導致危害擴大的公共場所的活動;
(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護性措施。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故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或者發布預警的部門(單位)宣布終止預警,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4.信息報告和信息發布
4.1煙花爆竹事故信息接報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以及負有監管責任的部門,應當在第一時間報告縣應急管理局(值班電話:);110、120、119接報突發煙花爆竹事故后,應第一時間通報縣應急管理局,保持聯動。報告、報送突發事件信息,應當做到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4.2煙花爆竹事故信息處理
縣應急管理局在發現或接報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后,應當立即進行核實,對事故的性質和類別做出初步認定,并視情立即向縣煙花爆竹指揮部總指揮和州應急管理局報告。
發生下列一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煙花爆竹事故,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應當按照重大或者特別重大突發事故的報告程序上報:
(1)涉及居民聚居縣、學校、醫院等敏感縣域和敏感人群的;
(2)因煙花爆竹爆炸起火引發群體性 事件,或者社會影響較大的;
(3)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認為有必要報告的其他突發事故。
4.3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報告內容與方式
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在發現或者得知突發事故后首次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事故發展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故處理完畢后上報。
初報應當報告事故的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人員傷害情況、敏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初步情況。
續報應當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處置進展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應當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故的措施、過程和結果,突發事故潛在或者間接危害以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責任追究等詳細情況。
煙花爆竹事故信息應當采用電話、傳真和書面等方式報告;情況緊急時,初報可通過電話報告,但應當及時補充書面報告。書面報告中應當載明事故報告單位、報告簽發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電話和書面初報的信息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
4.4信息發布與輿情應對
事故的信息發布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的原則。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要在事故發生后,會同宣傳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擬制簡要信息,報請煙花爆竹指揮部總指揮審查批準后,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隨后根據事態發展和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一般事故信息發布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組織實施,較大以上事故信息報請上級煙花爆竹煙花爆竹指揮部統一組織實施。對于較為復雜的事件,可分階段發布,先簡要發布基本事實。對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數字的發布,應征求評估部門的意見。對影響重大的突發事故處理結果,要及時發布。當發生跨縣域突發煙花爆竹事故時,應向受危害縣市通報應急處置情況。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宣傳部門應加強網絡和媒體的輿情引導,專人負責關注、收集來自網絡、媒體等多種渠道的相關輿論輿情,對群眾關注度高、言論嚴重偏離事實本身并可能給公眾社會帶來負面影響的言論和觀點利用正確的輿論手段進行矯正和引導,及時答復或更正各類媒介平臺發布的不正確言論和觀點,消除公眾疑慮和擔憂,避免因負面輿論引發社會消極情緒,引起社會恐慌,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為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處置營造健康的社會氛圍。
5.應急處置與救援
5.1 先期處置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應當立即啟動突發事故應急預案響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散,通報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控制事態進一步惡化,嚴防次生、衍生災害。同時按規定向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和相關部門報告。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事發地街道辦事處要立即進行先期處置,街道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組織調度事發單位、街道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調處置,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控制事故發展,嚴防次生、衍生事故發生。
較大及以上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縣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立即趕赴現場進行先期協調處置,組織調度事發單位、事發街道和有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調處置,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控制事故發展,嚴防次生、衍生事故發生。
5.2分級響應
(1)啟動三級響應:一般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副總指揮或總指揮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度事發單位、街道辦事處,以及縣煙花爆竹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2)啟動二級響應:較大.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總指揮批準或由縣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報縣應急委主任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度事發單位、街道辦事處,以及縣綜合、專業及志愿者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先期處置。
(3)啟動一級響應:重大和特別重大.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提出建議,報縣應急委主任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度全縣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先期處置。
5.3指揮協調
(1)一般煙花爆竹事故:事發單位、事發街道辦事處負責人趕赴現場,縣政府主管部門負責人或縣政府分管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2)較大.煙花爆竹事故:事發單位、事發街道辦事處、相關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縣專項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趕赴現場,縣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縣應急委主任應視情趕赴現場指導事件先期處置。
(3)重大和特別重大.煙花爆竹事故:事發單位、事發街道辦事處、相關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縣政府分管領導趕赴現場,縣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對于各類突發事故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故,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縣政府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應視情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5.4 現場指揮部及應急工作組
一般以上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牽頭,負責視情組建現場指揮部,由縣公安分局領導或總指揮指派有關人員任組長,縣消防大隊、縣應急管理局、縣環保分局、縣綜合執法局等部門及事故所在街道主要負責人參加。成立10個工作組,分工協作有序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組可根據搶險救援實際進行增減調整)。
5.4.1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組織召開參與部門和事故單位技術負責人會議,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2)調查情況,研判事態。組織收集現場情況資料,調查事件發生時間、起因、基本過程、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調查涉及煙花爆竹的種類、數量、危害性和人員傷害情況,調查周邊居民縣、學校等敏感點受影響情況,分析評估,咨詢專家,研判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和發展態勢;
(3)根據煙花爆竹事故性質、波及范圍、受影響人員分布、應急人力與物力等情況,參照事故單位事故應急預案,研究制定現場的具體救援方案,在保證人員安全情況下,組織、指揮搶險隊伍實施現場搶救;
(4)組織調動應急救援物資設備。緊急調用、協調應急救援所需的人員、物資、設備、設施、資金等,確保應急及時到位;
(5)指揮做好現場防火防爆、用電管制等安全監護工作,防止次生災害;
(6)組織受威脅群眾安全防護。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的性質、特點,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和通訊等方式告知單位和群眾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受到威脅人員疏散、撤離的時間和方式,指定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安全疏散撤離;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7)根據事態發展提出啟動其他應急預案建議決定;
(8)及時向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事故現場情況,落實煙花爆竹指揮部下達的有關指示和決策,協助事故調查;
(9)按照本預案規定及時組織上報煙花爆竹事故信息;
(10)組織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現場救援處置信息;
(11)在事故搶救結束,確認危險已經消除,本預案可以終止時,向煙花爆竹指揮部提出終止本預案的建議;
(12)指導事故單位進行事故現場清理工作。
5.4.2各應急救援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
由縣應急管理局牽頭,有關部門參加。負責綜合協調、上傳下達、會議組織、信息編報、督促檢查、資料收集歸檔及通訊保障,處置信息調度、匯總、上報,與上級工作組及其他專業組的協調聯絡等工作。
(2)搶險救援組
由縣公安分局牽頭,縣應急管理局和縣綜合執法局、縣交通運輸局等部門和事發街道辦事處組成。按照預案要求,組織調動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物資,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等工作。
(3)治安警戒組
由縣公安分局牽頭,事發地街道辦事處組成。負責事發地周邊安全警戒,疏散突發事件發生縣域的人員;實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保障救援道路暢通;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負責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違法犯罪活動。
(4)醫療救護組
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牽頭,當地醫療單位、事發街道辦事處及事故單位安排有關人員參加。負責組派醫療衛生救援專家與應急隊伍,調集醫療、防疫器械、藥品,開展受傷人員救治工作。
(5)后勤保障組
由縣財政局和事發街道辦事處牽頭,縣工業信息化局、縣民政局、縣商務局、縣紅十字會、縣交通運輸局、縣審計局組成。負責應急處置經費撥付、監督、審計;統計、安排應急救援隊伍食宿等生活物資保障;調撥、接收、管理、統計應急救援物資,必要時征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或個人的物資、設備、房屋、場地等。
(6)新聞發布和報道組
由縣委宣傳部負責,縣應急管理局等部門參加。負責在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按照縣煙花爆竹指揮部的要求,協助主責單位進行新聞發布;負責指導、協調現場新聞記者;加強網絡輿情搜集、研判和引導;及時澄清不實虛假信息,防止因報道不實造成不良影響。
(7)監測組
由縣環保分局負責,縣應急管理局、縣氣象局、事故單位參加。負責對煙花爆竹事故的污染情況進行監測,明確污染物性質、濃度和數量,會同專家組確定污染程度、范圍、污染擴散趨勢和可能產生的影響。事故搶救結束后,將檢測評價結果及時報現場搶險指揮部及縣煙花爆竹指揮部。
(8)專家咨詢組
專家咨詢組由xx縣安全生產專家庫煙花爆竹部分成員及我縣煙花爆竹企業有關人員組成,其職責是針對應急事故現場災情的危害情況進行全面分析評估,提出有效可行措施,并對后期處置提出建議。
(9)善后處理組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民政局牽頭,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事故所在地辦事處及事故單位參加。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協調相關理賠工作;受傷人員后期治療;提交事故醫療費用報告。
(10)事故調查組
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應急管理局局長或副局長任副組長,縣公安分局、縣紀委監委、縣總工會、事故發生單位主管部門、事故所在辦事處等組成,并邀請縣人民檢察院參加。在事故應急搶救處理的同時收集事故現場有關事故物證;圍繞事故發生的原因及責任,對事故單位有關人員進行調查詢問;核實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分析確認事故原因、事故責任,提出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5.4.3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故類型、事故可控性、嚴重程度、影響范圍,現場應急救援可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應急處置措施:
(1)維護現場秩序,迅速劃定危險縣和交通管制縣,確定重點防護縣域,并設置警示標志。
(2)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或事故直接責任人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3)組織指揮救援隊伍,根據應急處置方案,迅速消除、控制危險源,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注意采取合理的滅火、防爆炸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4)組織開展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確定事故疏散縣域,及時疏散受影響群眾,以各種媒介為載體告知單位和個人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5)組織專家分析事故的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置方案的調整和優化建議。
(6)核實現場情況,組織收集、整理、編輯應急現場信息,保證現場信息傳遞真實、及時與暢通,組織協調現場媒體,及時向縣政府和市安監局及社會報告應急處置具體情況。
(7)采取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8)突發事故得到控制后,及時進行污染現場清理,避免產生次生災害。
(9)采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者縣政府認為必要的其他應急處置措施。
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的程序。
5.5應急結束
5.5.1應急結束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結束條件:
(1)事故現場得到控制,事故發生條件已經消除。
(2)事故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3)采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故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5.5.2應急結束的程序
(1)應急結束遵循“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經有關專家分析論證,現場指揮部認為滿足應急結束的條件時,按照規定程序,向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的縣煙花爆竹指揮部或縣應急委提出結束現場應急狀態的建議,以煙花爆竹指揮部或縣應急委的名義做出終止執行相關應急響應的決定,宣布應急狀態解除。
(2)根據縣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各部門、單位、應急救援組下達應急結束命令,解除應急狀態。
(3)應急結束后,相關類別煙花爆竹救援機構應根據縣煙花爆竹指揮部有關指示和實際情況,繼續進行安全評價和處置工作,直至其他補救措施無需繼續,轉入常態管理為止。
6.后續處置
6.1 善后處理
善后處置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等事項。
(1)現場清理及設備的檢查、生產的恢復由事故發生單位按照規定程序要求進行;
(2)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及治療,由善后處理組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撫恤和治療;
(3)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因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受傷、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4)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和占用場地,由征用部門提出明細,報縣財政局審核后,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補償。
6.2總結評估
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收集、整理應急救援工作的記錄、方案等資料,總指揮或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召集有關部門,對應急預案的啟動、決策、指揮和后勤保障等全過程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并進一步修改完善本預案。
6.3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組負責組織對一般事故的調查,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縣政府事故調查報告。
對較大及以上事故,配合上級政府事故調查組工作。
7.應急保障
7.1通信和信息保障
各成員單位要指定負責日常聯絡工作人員,充分利用通訊手段,保障通訊暢通。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隨時接收、處理事故報告信息。
7.2 隊伍保障
(1)第一時間救援隊伍:在事故初發階段以事故單位救援人員及臨近的消防中隊救援力量為主;本預案啟動后現場搶救以縣公安消防隊伍為主,事故發生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協助。
(2)外部支援人員:根據事故現場情況需外部力量支援時,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報縣政府協調實施。
7.3 物資裝備保障
(1)滅火等專用車輛由縣消防大隊負責統一調動。
(2)搶救用吊車、鏟車、挖掘機、推土機等大型機械由縣綜合執法局為主、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配合協調解決。
(3)搶救用客運、貨運等運輸車輛由縣交通運輸局為主協調解決。
(4)現場醫療救護車輛、醫務人員及應急藥品器械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協調解決。
(5)縣環保分局等有關部門根據任務需要,配備必要的防護器材。
(6)現場搶救專用防護器材(防毒面具、各種呼吸器、防護服)由事故發生單位、縣消防大隊自備。
(7)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負責搶險人員所需食品和飲用水供應。
7.4 資金保障
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系統建設和運行,以及煙花爆竹應急技術支持和應急演練等日常運行經費,按規定程序列入部門預算。縣財政局應確保突發煙花爆竹事故救援所需資金及時撥付到位。
7.5 交通運輸保障
縣公安分局、縣交通運輸局和事發地街道辦事處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制定本系統的保障預案,在開展應急救援時開通應急特別通道,確保救援隊伍和救援物資裝備盡快趕赴事故現場,實施救援。
7.6 治安保障
縣公安分局組織事故現場安全警戒和治安、交通、消防管理,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及時疏散群眾,維持現場治安、交通秩序。
7.7 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組織醫療衛生隊伍及時趕赴事故現場開展醫療救治、衛生防疫等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8.宣傳、培訓與演練
8.1 宣傳、培訓
縣煙花爆竹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煙花爆竹從業單位要加強應急救援工作的宣傳,普及煙花爆竹事故預防常識,提高公眾的防范能力。
縣煙花爆竹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煙花爆竹從業單位等應定期開展應急預案培訓及應急救援隊伍常規性技能培訓,確保應急預案的落實和增強救援隊伍的戰斗力。
8.2 演練
縣煙花爆竹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各街道辦事處、煙花爆竹風險企業,要按照煙花爆竹應急預案及相關專項預案,積極參與應急部門組織的突發事故應急演練,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協同能力,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縣應急管理局以及各街道、各煙花爆竹從業單位要結合本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演練結束后,要及時召開會議進行總結,發現問題并提出相應解決措施,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完善。
9.附則
9.1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應急管理局牽頭制定,由縣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縣政府有關部門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訂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報縣政府應急辦備案。各街道辦事處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街道專項預案報縣應急管理局備案。
縣應急管理局根據實際需要和情勢變化,適時修訂和完善本預案。
9.2 本預案與其他預案的關系
(1)本預案是《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專項預案,并與《xx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銜接。
(2)當發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造成突發事故時,本預案與縣各種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同時啟動。
9.3獎懲
對在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按照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且造成嚴重損失的,依法對有關單位或者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