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事故應急預案(通用3篇)
作業事故應急預案 篇1
一、作業人員在作業時各項作業條件都必須達到要求。
1、作業證2、身心狀況3、作業環境條件4、作業設備工具達標齊全5、各管理各崗位人員到位6、作業前全過程檢察達到安全作業要求7、具體作業地點的其他相關安全要求。
二、高處懸掛作業常見安全事故
1、在作業中發生斷繩事故,在作業中一般發生斷繩事故為主繩破斷,在雙繩作業時作業人員在瞬間被安全繩拉住而不發生墜落事故。
2、在高空懸掛作業時,突發陣風(大風)作業人員易發生碰撞、飄蕩、絞纏、掛絞。
3、在高空清洗作業時發生化學品傷害。
三、應急組織管理機構(公司內部)
經理(法人)
聯絡員、辦公室主任
主管安全副經理(安全主管)
作業現場主管
現場作業相關人員(包括通訊聯絡,急救車輛、物資、設備相關人員)
救援保障條件:
訓練有素的各級人員準備,通訊準備,設備物資準備,交通工具準備,急救人員準備,逃生方式路線準備(進入工作現場安全應急預案準備)
四、救援應急程序
五、救援方式:
1、高空懸掛作業發生斷繩、大風事故時,根據現場情況條件按應急救援程序可進行:現場人員自救;公司組織救援;請求政府和專業救援機構救援。
六、斷繩救援方法(內部)
1、當發生高空懸掛作業繩破斷時,被安全繩拉住時,出險人員不能驚慌,穩住自己,盡量利用自己周圍能抓靠的部位使自身穩住,如窗臺打爛玻璃,并立即呼救或用手機(通訊工具)求救。
2、發生作業繩事故時,現場負責人和現場作業的相關人員,應盡快采用最有效和直接的方式救援和求救,如利用門窗、陽臺、棚架等從室內施救。
3、救援方法
①、現場作業人員幫助逃生自救,出險人員和現場作業人員靠攏后,出險人員跨立在吊板上抓住主繩,緩慢下降逃生,在救援時,樓頂輔助人員要將救援人員的主繩和安全繩上端固定繩頭加大配重或增加固定點。或者救援人員抱住出險人員后,切斷安全背帶連接安全繩的連接繩,尋找有利方式逃生救護,如下降,陽臺,窗子、棚架等。
②、當發生斷繩時,現場作業負責人相關作業人員,可從樓頂下降到兩人掛好主繩和安全繩,下降到出險人員身旁按①條所使用的方法施救或在出險人員自身整體情況正常的情況下從樓頂放下一根主繩在救援人員幫助下重新在吊板上掛結好主繩,在救援人員幫助下平穩下降到安全部位。在發生斷繩時樓頂救生人員在下降救援人員和樓下輔助人員的幫助下將出險人員的安全繩接長增加到安全適合救援長度,將出險人員從樓頂緩慢放下到安全部位。
七、大風救援
在高空作業時,當遇到突發性的大風時,作業人員會發生擺動,碰撞,繩子纏繞等危險情況。當出現險情時首先作業人員要沉著冷靜不要驚慌,要按安全操作規程和平時養成的良好的應急技能來對待,盡量靠近建筑主體,相靠住能穩住身體的可靠的設施。如水管,房沿,窗沿,防盜籠等就近的可靠的物件設施穩住身體進入逃生和等待救援。也可在同一作業面的作業人員互相拉抱在一起來減小擺動,飄蕩。等待風力減弱或停止下降到地面和等待救援。在樓上的輔助人員救援人員應仔細檢查好繩頭防護墊固定情況,同時穩住繩子不要發生移位和摩擦。樓下人員應設法固定住下端繩頭減小高空懸掛人員擺動幅度,在可能的情況下應將纏繞的在一起的繩子回開。如果風在短時內減弱或停止,作業人員應在樓下和樓頂救援人員的輔助配合下在工地主管和安全人員的指揮下緩慢有序的下降到地面。如果風短時內不停止,樓下救援人員在樓頂人員的配合下將纏繞的繩子回開固定住下端繩頭按險情急重環節做好安全防護指揮幫助高空作業人員逐個下降到地面和安全部位。在多風季節和地區作業環境風力不能超過規定風速,要做好安全防范,下端繩頭能固定的盡量固定,固定時要松緊合適,不要影響正常作業,樓頂和地面一定要有專人負責安全。
八、以上救援逃生方式和方法是在高層建筑懸掛作業中所用的常規和共用的方式方法并不代表懸掛作業過程中所有的救援方式方法,在實踐過程中各單位、個人都總結了一些更直接有效的方式和方法。我希望加強互相交流探討,使今后的救援預案工作完善修改方面做得更好直接有效。
九、從事高空懸掛作業的單位和人員必須定期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應急救援演練,使每個員工都具備應急逃生救援的相關常識和技能,特別是新員工在做好安全技能教育培訓時應急逃生救援常識和技能應作為安全教育的重點來進行。
作業事故應急預案 篇2
(一)、安全職責
1、當發生突發性事故后,立即報告生產車間及有關部門。
2、組織力量對事故進行善后及處理。
3、協助生產、消防隊等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
(二)、發生事故原因
1、發生事故主要是由于員工責任心不強、安全措施不落實、違章操作及設備、器材老化引起故障。
2、清洗設備著火的主要原因是設備故障、電路短路引燃外溢的油汽。
3、清洗設備、管線漏油的主要原因是安裝檢漏不好、操作壓力波動過大、溫度偏高、墊片損壞破裂等。
4、油水分離槽冒油的主要原因是無人監護、流程錯誤流量控制不好、抽吸隔膜損壞不上量等。
5、發生設備、器材吊裝高空墜物的主要原因是安全檢查不嚴、吊裝物品過重、捆綁不好及吊繩吊索老化斷裂等。
(三)、防范措施
1、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和《油罐區十大安全規定》,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2、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工藝紀律,控制好罐內O2含量。
3、加強設備管線安裝和拆卸、操作和使用、維護和保養、檢漏和檢查的管理。
4、嚴格吊裝設施和器材安全檢查。
5、嚴格勞保穿戴,非防爆區域關閉手機等非防爆通訊工具。
(四)、事故處理預案
1、清洗油罐著火的處理
1)事故發現者應立即向消防隊報警、報告生產車間及廠有關部門。
2)在確保人身安全的情況下,關閉該罐進出口閥及與清洗設備相連的閥門,防止油品外流。
3)及時打開著火油罐相鄰的消防噴淋水,使油罐溫度得到控制。
2、清洗設備著火的處理
1)當清洗設備著火時,先報告消防隊、公司及有關部門。
2)對火勢較小的,要及時組織人員撲火,使火災得到撲滅或控制。
3)在確保人身安全的情況下,關閉與設備相連閥門及油罐閥門。
4)向消防隊報警,配合好消防隊做好滅火工作。
3、清洗設備、管線漏油的處理
1)停止清洗作業,關閉相鄰閥門,做好設備的維修。
2)關閉好罐區防水出口閘閥,防止油品漫延。如果有油品流出外面的下水道、明溝,要及時通知沿途動火點停止動火。
3)配合好車間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
4、油水分離槽冒油的處理
1)立即停止關閉回收泵,調大清洗泵抽吸量,使油水分離槽液位下降;
2)密切注意抽吸槽,防止液位過高時液體流進真空泵;
3)待抽吸槽液位下降到大約中線時重新恢復清洗作業;
4)組織人力清理現場。
5、設備、器材吊裝高空墜物的處理。
1)立即停止一切吊裝作業,并報告現場管理干部及突發事故領導小組。
2)如有地面人員受傷,應立即送醫院。
3)協助生產、消防隊等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及善后處理。
4)組織人力清理現場。
作業事故應急預案 篇3
1起重作業常見事故的原因
1.1操作者缺乏安全教育或思想麻痹,在操作時精力不集中,或違章作業、疲勞操作導致操作失誤。
1.2安全裝置不全或失靈。
1.3無特殊工種上崗作業證開車(行車操作員應為通過當地勞動部門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取得特殊工種上崗作業證方可操作),非司機開車不熟練,不了解設備的性能,一旦發生情況便會措手不及,很容易造成重大事故。
1.4機械發生故障,如軌道螺絲松動,軌道偏置使天車出軌,起重繩折斷等,都容易發生事故。
1.5工作現場混亂,無固定人員指揮。
1.6吊物捆綁不正確或不牢固。
2起重作業常見事故的現象
2.1吊物墜落砸傷、燒傷。
2.2機械擠傷。
2.3從高處墜下。
2.4觸電傷害。
2.5火災與爆炸。
3起重作業常見事故的危害性
3.1造成行車設備損壞,影響正常的安全生產。
3.2被吊物品墜落損壞,造成生產損失。
3.3人員傷亡,發生人身事故。
4起重作業常見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
4.1起重設備屬A類設備,必須定期檢查、科學維護,檢查重點項目有:
①限位開關是否齊備、靈活;
②鋼絲繩磨損程度,是否銹蝕;
③吊鉤是否有缺陷;
④行車道軌是否平行,固定螺栓是否松動;
⑤起吊重物時是否鉤牢、捆綁牢固;
⑥同時具備以上條件方可起吊作業。
4.2先鳴鈴,起車平穩,逐檔加速;
4.3在操作過程中按下列規定鳴鈴:
4.3.1起升落下貨物開動大小車時;
4.3.2行車從視線不清地方通過時;
4.3.3行車與另一行車接近時;
4.3.4吊運貨物接近人員時;
4.3.5其它緊急情況時。
4.4起吊貨物時,離地面0.5米然后放下,以試驗制動器的可靠性;
4.5禁止超負荷運行,對于估計不清的吊物應用二檔試吊,二檔吊不起,再不得用高速檔直接起吊;
4.6禁止斜拉、歪吊,如在作業過程中必須斜拉、歪吊時,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且要有專人指揮共同完成作業項目;
4.7禁止突然起吊,起升和下落都要保持平穩;
4.8禁止吊埋在地面里或凝固在地面及車輛設備相鉤連的貨物;
4.9運行過程中要保持鉤穩;
4.10禁止吊運貨物從人頭上越過,禁止貨物上站人,吊物不得低于地面或軌面1.5米;
4.11起重機正常運轉過程中,禁止使用緊急開關,打反車等手段停車;
4.12起重機在作業中禁止檢修;
4.13禁止起重機吊物在空中長期停留;
4.14在電壓顯著下降或中斷送電的情況下,必須斷開主開關,把所有控制器手柄歸回零位;
4.15起升機構制動器突然失靈時,在發出警告信號的同時,打反車,把起升控制器打到適當的檔次,反復利用這一手段把大小車開到安全地點,然后放下;如果起升機構也不能工作,應立即切斷司機室總開關,使制動器電磁鐵斷電,制動器抱閘;
4.16露天工作時當風力大于6級以上應停止工作;
4.17電氣設備發生火警,要盡快切斷電源,以防火勢蔓延和滅火時觸電;
4.18滅火時要用黃沙、二氧化碳或四氯化碳滅火器等不導電滅火器材,不可用水或泡沬滅火器進行滅火。若用導電的滅火器材滅火既有觸電的危險,又會損壞電氣設備;
4.19滅火時,不可使人員身體以及手持的滅火工具觸及導線和電氣設備,以防觸電;
4.20發生設備事故或人身事故后,要及時與廠調度和所屬車間領導取得聯系;
4.21安全生產技術科到達現場后,會同事故發生單位,查明事故點及事故原因,視事故控制情況,做出停機決定,并對事故狀態進行跟蹤監測;
4.22搶險搶修隊到達事故現場后,根據指揮部下達的搶修指令,迅速進行設備搶修,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擴大化;
4.23當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兩個專門工作小組:
①在生產副廠長指揮下,組成由安全生產技術科、設備環保科、廠長辦公室、事故發生車間參加的事故調查組,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及事故處理意見;
②在設備副廠長指揮下,組成由安全生產技術科、設備環保科、廠長辦公室、事故發生車間、二建公司參加的事故搶修組,研究制定搶修方案,并立即組織搶修,盡早恢復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