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業防汛應急預案(通用3篇)
建筑施工企業防汛應急預案 篇1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及時、妥善處置因暴雨、洪水、臺風等造成的各種重大緊急情況,規范做好洪水、臺風以及城市澇災的防范與應急處置工作,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洪水、臺風等災害的損失,保障城鄉建設工作順利推進和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防汛防臺防澇應急預案》、《臺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防汛防臺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并根據《黃巖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臺州市黃巖區防汛防臺抗旱應急預案》,結合本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區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范圍內發生洪水、臺風、城市內澇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引起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基礎設施與園林綠化等在建工程以及危舊房人員傷亡或影響其使用、生產及運行安全等情況的應急處置。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臺防汛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防臺防汛工作在區委、區政府和局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分級分單位負責;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臺災情的發展和防臺防汛工程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遇到臺風潮汛災害天氣,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做到迅速正確、有條不紊、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地處理和控制事故,盡一切力量把損失和危害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
(一)組織機構
黃巖區住房與城鄉建設局設立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全區建設系統的防汛防臺工作。
組 長:
副組長:
主要成員:局機關各科室、局直屬各單位負責人
(二)工作機構
領導小組下設綜合組、在建建筑工程搶險組、在建市政公用工程搶險組、危舊房屋搶險組、物資保障組。
1、綜合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相關科室、局直屬有關單位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省、市、區有關防汛防臺工作法規、方針、政策,落實區防指各項決策部署。接收并傳達上級有關防汛防臺的命令、指示、信息等,及時收集信息并上報區防汛辦,統籌安排人員參加區防指各類會議。保持與區防指成員單位、局成員單位的聯絡,督促檢查、協調局成員單位做好防汛檢查、應急隊伍建設等工作。
2、在建建筑工程搶險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相關科室、局直屬有關單位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開展臺風期間在建建筑工程和在建人防工程的應急搶險工作。
3. 在建市政公用工程搶險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相關科室、局直屬有關單位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開展臺風期間在建市政工程、園林綠化工程、供排水工程的應急搶險工作。
4. 危舊房屋搶險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相關科室、局直屬有關單位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開展臺風期間城鄉危舊房的應急搶險工作。
5、物資保障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相關處室、局直屬有關單位
主要職責:對接區防指后勤保障。負責搶險施工機械及搶險物料的準備、登記和緊急調用。
(三)局機關科室職責分工
各職能科室及所屬各單位按照“三定”方案確定的職能分工及職責開展防汛防臺工作。局直屬各單位負責做好本單位的`防汛防臺工作,制定本單位的防汛防臺應急處理工作預案。局防汛防臺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分工明確如下:
辦公室:根據領導小組的安排,協調系統各成員單位的應急工作。傳遞區防指下發的通知,根據區防指指令發布臺風預警響應,負責通報汛情、災情、工情及防汛防臺工作動態。負責應急狀態下局機關的機要保密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局大樓供水、供電等后勤保障,保障防汛防臺期間局大樓及辦公設備的安全運行。負責制定值班制度、統籌安排全局值班人員、應急人員調配等。
建筑業科:負責全區在建房屋建設工地、市政建設工地防汛防臺工作,加強對在建工地高空作業設施設備加固工作的安全檢查。負責大型搶險施工機械(挖掘機、推土機、裝載機等)及搶險物料的緊急聯系調用。
城建科:負責自來水廠、污水廠(污水泵站),供水管路、排水管線安全,保障災害性天氣生活、生產正常供水,城市排水暢通、污水處理正常。
房產科:指導督促各部門、鄉鎮街道開展城鎮危舊房排查巡查、加固除險、人員安全轉移工作。
人防科:指導全區人防工程建設工地的防汛防臺工作,加強人防設施設備加固工作的檢查。負責防御自然災害警報信號設計與管理,遇應急情況,根據區防指指令,適時組織防災警報發放和災區人員應急疏散。
村鎮建設中心:指導鄉鎮開展農房普查錄入、建立農房一戶一檔等工作;指導開展農村危舊房的治理改造及防汛防臺期間人員撤離及災后重建工作。
其他科室和成員單位:按照局防汛防臺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參與防汛防臺工作。
三、災前準備
(一)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系統全體人員預防臺風汛情災害和自我保護意識,做好預防超強臺風和大汛的思想準備。
(二)工程準備。搶險組組織開展對存在病險的在建房屋和市政公用設施、危舊房進行應急除險加固。
(三)物資準備。按照分級準備原則,相關科室、直屬單位根據業務職責的不同,儲備充足相應的搶險物資,租用應急設備和物資。
(四)人員準備。進入防汛期,搶險組要落實應急隊伍,確保具有應對各類災害的能力。
(五)通信準備。進入防汛期,本預案組成人員手機24小時開機,保持通信通暢。
(六)災警準備。根據臺風強度,人防科按照上級指令,適時發放防災警報信號。
四、應急響應
根據臺風或者暴雨的影響范圍和程度,汛情從低到高分為Ⅳ級(四級)、Ⅲ級、Ⅱ級、Ⅰ級。防汛防臺災害達到的級別認定以黃巖區人民政府防汛防臺抗旱指揮部發布的通知為準。
(一)Ⅳ級響應。根據區防指的指令,由綜合組報告領導小組進入預警響應階段,動員布置防汛防臺工作。
1、綜合組。積極與區防汛辦保持聯絡,及時了解掌握臺風動向、雨情狀態等,落實好上級領導和區防指指示,督促系統各單位安排好值班工作。落實局機關值班、巡查、抽查、預警、預案等預備工作,負責做好局機關后勤保障、信息報道、數據統計上報等工作。
2、搶險組。準備對局屬企事業單位防汛防臺工作進行督查和指導,檢查搶險隊伍應急準備情況。主要有:通知各單位做好建筑工地人員撤離工地停工準備以及工地人員轉移預案;組織開展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工地腳手架、塔吊、圍擋、深基坑支撐、高空設施、臨時架空線電桿、臨時辦公用房、民工宿舍等安全;督促各部門、鄉鎮街道做好危舊房的防汛防臺準備工作。
3、物資保障組。做好防汛防臺各項物資的準備工作,核對并補充防汛防臺物資儲備。
(二)Ⅲ級響應。在繼續做好Ⅳ級響應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1、綜合組。統籌安排人員進行24小時值班,督促各單位落實防汛防臺各項工作。按市局和區防指要求上報相關信息和統計數據。
2、搶險組。通知在建建筑工地全部停工,明確建筑工地(包括臨時工棚)人員全部按照預案轉移,對塔吊、腳手架、圍擋、深基坑支撐等按要求進行加固處理,施工電梯、井架吊籃降至地面,切斷臨時電源。督促做好在建房屋、市政公用設施以及園林綠化項目工地的設施加固、人員轉移等工作。督促各部門、鄉鎮街道落實危舊房的防汛防臺措施以及相關人員轉移安置工作。
3、物資保障組。通知各單位搶險物資、裝備到位,做好局本級物資、裝備保障工作。
(三)Ⅱ級響應。在繼續做好Ⅲ級響應的基礎上,著重抓好以下工作:
1、綜合組。落實24小時值班,機關全體干部到崗到位值班。
2、搶險組。各搶險分隊處于待命狀態。組織檢查在建房屋、市政公用設施及園林綠化項目工地各項防汛防臺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全區建筑工地的防汛防臺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及時指導各單位對出現的各類險情進行排除。
(四)Ⅰ級響應。在繼續做好Ⅱ級響應的基礎上,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1、綜合組。強化24小時值班制度,機關全體人員到崗到位。
2、搶險組。及時掌握并處置重大險情、災情和由臺風、洪水引發的其它突發事件。
3、物資保障組。裝備、物資進入臨戰狀態。
五、災害自救階段
(一)召開局防汛防臺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部署災后自救和重建家園工作。
(二)綜合組做好災情統計和上報工作,及時總結工作經驗。
(三)物資保障組按照領導小組的要求,布置落實自救和重建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四)指導各鄉鎮街道開展涉及城鄉建設項目的重建工作。
六、保障措施
為增強“預案”可操作性和實用性,不斷提高防、避、搶、救水平,按照“分級負責、統一調配”的原則,各單位要完善并落實以下各項措施。
(一)確保人員保障到位。由搶險組按各階段的實施情況檢查落實人員到位情況。
應急搶險分隊聯系名單見下表:略
(二)確保機械物資到位。由物資保障組落實挖掘機、吊車、運輸車、發電機、抽水泵、鋸子、鋤頭、應急沙袋等,隨時準備應急救災。
(三)確保信息報送到位。綜合組負責信息的收集、匯總和上報工作。各相關科室必須安排1名人員專門負責信息的統計和報道,遇緊急信息必須在30分鐘內將情況上報至局辦公室(聯系電話:)。
(四)確保制度落實到位。各成員單位、各組指揮機構要自覺服從局防汛防臺領導小組的指揮,服從大局、接受調度,嚴肅防汛紀律,嚴格到崗值班制度,嚴格責任追究制度。啟動Ⅲ級響應后,局防汛防臺領導小組落實一名專職副組長,專職副組長和綜合組一名副組長非特殊原因不得外出;啟動Ⅱ級響應后,各科室、直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無特殊原因不得外出,特殊原因需要外出的需經領導小組組長批準,在外地的應及時趕回崗位(確實不能到崗的,應向領導小組組長請示同意);啟動Ⅰ級響應后,局全體人員一律不得外出,24小時在崗值班。
七、附則
(一)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黃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制定與解釋。
(二)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黃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管理與更新,報區政府備案。
(三)實施與生效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建筑施工企業防汛應急預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以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以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為目標,按照“治本控源、綜合施治”的原則,在認真落實揚塵污染防治各項要求、強化責任主體污染治理的基礎上,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突出重點領域、重點區域、重點時段,對商砼企業揚塵、施工拆遷揚塵、裸土裸地揚塵等方面,全面開展專項排查整治,健全揚塵污染防治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長效管理機制,從根本上有效遏制揚塵對空氣質量的不利影響。
二、攻堅時間
20xx年10月16日—12月31日。
三、重點工作
(一)開展商砼企業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攻堅。由質監站負責,按照有關要求,對監管的10家商砼企業開展集中排查,建立揚塵污染問題清單、整改清單、責任清單、效果清單“四個清單”。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常態化管控到位;不能立行立改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徹底從源頭管控治理到位。對生態功能新區內的工業企業,要從嚴從細對其生產全鏈條每一個環節、每一個點位的揚塵污染源進行排查,該停產的停產,該整治的整治,徹底解決粉狀物料露天堆存、露天作業、除塵設施缺失和不能正常運行、不能達標排放等突出問題。對無組織排放源要細化管控標準,完善管理機制,強化巡查監管,真正做到揚塵治理精細化、常態化。總結學習重點企業周邊環境整治經驗模式,啟動商砼企業周邊環境整治,體系化治理商砼企業揚塵污染問題。
(二)開展施工拆遷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攻堅。成立專項巡查組,開展動態排查,進一步完善健全各類施工拆遷揚塵源臺賬,按照施工拆遷揚塵治理標準要求,對全市所有房產開發項目、市政重點項目及所有拆遷工程進行“過堂會審”,逐個項目制定問題清單和整改措施,督導施工企業限期整改,銷號驗收,對拒不整改、敷衍整改、虛假整改及屢查屢犯的,要堅決采取嚴厲措施予以重拳打擊,必要時對項目施工相關責任人采取依法拘留等行政處罰措施,直至將項目施工單位列入“黑名單”,清出市場,不得參與境內各類項目施工招標。對揚塵在線監測設備,人為破壞、損毀或者擅自拆除、閑置,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等行為,要專項整治,立案查處,始終保持對施工拆遷揚塵高壓嚴管形勢。
(三)開展裸土裸地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攻堅。以空氣質量示范區為突破,以生態功能新區為重點,對出讓未開發及拆而未建的閑置土地、商品住宅小區裸露土地和樓頂裸土、玉帶河河道及河床兩側裸露土地、施工工地裸露土地等裸土裸地登記造冊,綜合整治。對各類圍擋圍合區域裸露土地,短期閑置(3個月以內)的,要用密度不低于20xx目/100平方厘米的防塵網覆蓋或鋪設人工草皮;對長期閑置(3個月以上)的地塊要采取硬化、綠化為主,人工草皮苫蓋為輔的治理措施。在此基礎上,結合實際,提前謀劃,高標準實施生態功能新區裸土綠化工程,全面減少裸土裸地造成的揚塵污染。
(四)開展貨運車輛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攻堅。按照“誰用車,誰負責”的`原則,對重點用車企業及單位加強源頭管控,對行駛作業車輛強化路面執法,倒逼用車企業及單位和車輛駕乘人員落實揚塵防治主體責任。一是加快推進國三及以下營運車輛淘汰,強化重點用車單位監督檢查,倒逼重點用車單位全面建立綠色運輸責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任制和承諾制,使用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重型柴油貨車、重型燃氣車或新能源車。二是加強行業運輸車輛揚塵防治執法檢查,確保分管行業企業所用車輛合法合規,洗車裝置按規運行,進出車輛清洗到位。三是開展運輸車輛揚塵污染源頭追溯執法,對運輸車輛不苫蓋、帶泥上路等進行依法查處。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領導,壓死責任。成立建筑領域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攻堅行動領導小組,由住建局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其他領導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局相關科室一把手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大氣辦,辦公室主任由住建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司海峰兼任。各責任科室要高度重視,迅速成立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攻堅專項督導組,對照本方案要求進一步明確具體目標、主要任務、完成時限,實行清單制度和臺賬管理,以超常措施推動各項專項攻堅任務目標圓滿實現。
(二)明晰職責,嚴格監管。進一步明確責任分工,要堅持人防與技防相結合,全方位開展監督監管。對揚塵來源進行調查,建立相應的污染源數據庫,實行重點監管。要通過現場檢查、自動監測、遠程監控等方式,對產生揚塵污染的施工單位和商砼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揚塵管控相關規定的,責令改正,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高限處罰;拒不改正的,責令停工停產整治。對屢查屢犯、涉嫌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對相關人員行政拘留,依法打擊。
(三)加強督導,量化問責。持續傳導揚塵治理工作壓力,明確監管責任,對督查發現的問題,按“發現—交辦—整改—督查—問責”的工作程序執行,第一次督查發現的問題,由相關督查單位交辦有關責任主體進行整改,并銷號驗收,常態管控;第二次督查發現未整改到位的,或同一區域又出現同類問題的,將納入問責范圍,按照《市20xx年揚塵污染防治量化問責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問責處理。
(四)加大宣傳,營造氛圍。充分利用電視臺、報社、微信公眾號和各類宣傳標語、張貼公告、led電子屏等媒體,大力宣傳《省揚塵污染防治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攻堅行動工作部署、工作進展和工作成效,營造濃厚攻堅氛圍。加強對揚塵污染防治的社會監督,進一步暢通舉報渠道,設立投訴和舉報電話、微信大氣污染公眾舉報平臺、電子郵箱等,依法受理、調查、處理投訴和舉報事項,及時反饋處理結果。加強揚塵污染防治的宣傳教育,推動公眾參與揚塵污染防治,新聞媒體應當加強對揚塵污染防治的公益宣傳,對揚塵污染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建筑施工企業防汛應急預案 篇3
1建筑幕墻安裝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
1.1適用范圍
適用于各種幕墻裝飾工程。
1.2主要編制程序
參照第1章1.4節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程序。
1.3建筑幕墻安裝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主要內容
1.工程概況
應包含設計要求,如建筑結構類型,建筑物或構筑物的尺寸、總高及層高,結構及構件的截面尺寸,懸挑等特殊部位的尺寸;地基土質情況、地耐力值,施工的作業條件,混凝土的澆筑、運輸方法和環境,腳手架的類型,幕墻的類型,主體結構的質量檢查與驗收情況等。
2.主要編制依據
(1)《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范》(JGJ102)。
(2)《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 80)。
(3)《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CJ 33)。
(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JGJ46)。
(5)《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
(6)《金屬與石材幕墻工程技術規范》(JGJ133)。
(7)《玻璃幕墻工程質量檢驗標準》(JGJ/T139)。
(8)《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D 50210)。
3.危險源識別與監控
(1)幕墻裝飾工程安裝施工事故的主要類型
1)腳手架整架傾倒或局部垮架。
2)腳手架整架失穩、垂直坍塌。
3)建筑幕墻坍塌。
4)人員從腳手架(吊籃)上高處墜落。
5)落物傷人(物體打擊)。
6)不當操作事故(閃失,碰撞等)。
7)施工機具傷人。
8)玻璃爆裂或玻璃碎片。
9)現場火災。
10)中毒窒息。
11)雷擊觸電事故。
(2)引發事故的主要原因
1)腳手架(或吊籃)整架傾倒、垂直坍塌或局部垮架
①構架缺陷:構架缺少必須的結構桿件,未按規定數量和要求搭設連墻件等。
②在使用過程中任意拆除必不可少的桿件和連墻件等。
③構架尺寸過大、承載能力不足或設計安全不夠與嚴重超載。
④吊籃懸掛機構承載力不足、配重不夠準確、鋼絲繩設計安全不足、安全保護裝置不到位與超載等原因。
⑤地基出現過大的不均勻沉降。
2)人員從腳手架上高處墜落
①作業層末按規定設置圍擋防護。
②作業層未滿鋪腳手板或架面與墻之間的間隙過大。
③腳手板和桿件因擱置不穩、扎結不牢或發生斷裂而墜落。
④不當操作產生的碰撞和閃失等。
⑤在吊籃中作業時未系安全帶。
3)不當操作事故
①用力過猛,致使身體失穩。
②在架面上拉車退著行走。
③擁擠碰撞。
④集中多人搬運或安裝較重構件。
⑤架面上的冰雪未清除,造成滑落。
4)落物傷人(物體打擊)
①在搭設或拆除時,高空拋擲構配件,砸傷工人或路過行人。
②架體上物體堆放不牢或意外碰落,砸傷工人或路過行人。
③整架傾倒、垂直坍塌或局部垮架,砸傷工人或路過行人。
5)其他傷害
①在不安全的天氣條件(六級以上大風、雷雨和雪天)下繼續施工。
②在長期擱置以后未作檢查的情況下重新投入使用。
③作業面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沒有保持安全操作距離。
④機具使用前沒有進行檢修或操作不當。
⑤玻璃爆裂或玻璃碎片傷人。
(3)危險源的監控
1)對腳手架(或吊籃)的構配件材料的材質,使用的機械、工具、用具進行監控。
2)對腳手架(或吊籃)的構架和防護設施承載可靠和使用安全進行監控。
3)對腳手架(或吊籃)的搭設、使用和拆除進行監控,堅決制止亂搭、亂改和亂用情況。
4)對建筑幕墻的組件、構件、材料的質量進行監控。
5)對建筑幕墻的組件、構件、材料的安裝質量進行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