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事故應急預案(精選3篇)
防火事故應急預案 篇1
為了保證建設工程發生安全事故時能快捷、高效、有序地做好緊急處理和調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消防火災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公司財產和職工生命的安全,根據《消防法》、《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xx區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項目冬季施工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建筑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及原則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以“火患猛如虎、勤查漏洞以防為主”為指導思想,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態度,建立信息傳遞快捷及時,火災事故控制(中止)果斷迅速的事故應急網絡。
二、組織機構
為使工作能有組織,按步驟順利進行,成立國際會展中心消防火災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公室、應急滅火組、火災起因調查組,分別對火災現場進行緊急撲滅、勘察、收集資料和調查處理。
消防安全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下設:
1、應急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成員:
職責:負責火災事故的收集、整理和上報工作。重特大火災事故在第一時間內及時通知消防安全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和應急滅
火組,按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救援,做好與政府、消防、公安、醫院等部門的聯絡工作,同時負責應急滅火器材和后勤保證工作。
2、應急救援組 組長:
成員:劉勝利、姚虎林、尹樹剛、楊峰及各班組組長 職責: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傷員、疏散施工人員、保護現場、收集資料
3.火災事故調查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尹樹剛 蔣代斌、宋德欣、陳琳、趙雪琳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勘察、攝影、攝像、記錄等工作。 三、火災應急處理程序
1、建筑工地發生火災事故時,現場項目經理或安全員應立即采取積極有效措施控制并展開撲火行動,防止火災進一步蔓延,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消防、火災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2、應急辦公室迅速通知應急滅火組趕赴現場實行緊急撲火,火災事故調查組進行火災調查;并在2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用最快速度分級上報。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2、快速出動,緊急救援
3、認真調查、嚴肅處理
4、剖析案例,防范教育
五、火災應急聯系電話:
防火事故應急預案 篇2
一、總則
1、目的
為快速、有效、妥善地應對和處理我市城市橋梁可能出現的重大事故,及時采取應急控制措施,組織實施搶險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橋梁重大事故可能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2、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明確職責。在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城市橋梁行政主管部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具體牽頭組織,市人民政府有關部、委、辦、局(以下簡稱“有關部門”)和城區人民政府參與,根據城市橋梁事故等級、類型和職責分工,明確應急機構職責,落實應急處置的責任,建立市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橋梁管理單位三級預警體系。
(2)相互協調、快速反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與有關部門、城區人民政府密切協作,保證城市橋梁事故災難信息及時報告、準確傳遞、快速處置。有關部門、單位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時間內啟動應急預案。
(3)分工協作、屬地負責。城市橋梁重大事故應急處置實行屬地負責制。市人民政府是處置事故的主體,承擔處置事故的首要責任。有關部門、城區人民政府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動員社會力量,有組織地參與事故的處置活動,采取有力措施,將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圍。
3、編制依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湖南省城市橋梁安全運營管理辦法》、《常德市城市橋梁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
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本市市區內城市橋梁在建設、維修、檢測、使用過程中出現重大隱患或發生洪水、冰凍、撞擊、坍塌等自然災害或重大事故后可能造成人員傷亡以及發生等級以上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
二、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常德市城市橋梁重大事故應急指揮體系由市人民政府統一指揮,成立“常德市城市橋梁重大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橋梁應急指揮部”),指揮部由辦公室、各相關部門、橋梁管理單位以及專家工作組等組成。
1、橋梁應急指揮部及其主要職責
在常德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由橋梁應急指揮部具體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城市橋梁重大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派出工作組赴現場組織、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1)指揮長:市分管城市建設工作的副市長
(2)副指揮長:市政府聯系建設工作的副秘書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市安監局局長。
(3)成員:市公安局局長、市財政局局長、市衛生局局長、市水利局局長、市水文局局長、市氣象局局長、市規劃局局長、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局長、市城市橋梁管理處主任。
橋梁應急指揮部成員未在市內或有特殊情況時,由所在單位按職位順序遞補。
橋梁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指導和協調城市橋梁重大事故應急工作,部署市人民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及時了解掌握城市橋梁突發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通報事故情況,提出應急措施的建議。根據事故等級,組織專家開展事故調查和提出善后處理意見,協調橋梁應急指揮部各組的應急工作。
2、橋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成及主要職責
橋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擔任,副主任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分管副局長及橋梁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各一名領導擔任,成員由橋梁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聯絡員組成。
3、橋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牽頭制定(或參與)《常德市城市橋梁重大事故應急預案》,負責與市人民政府應急機構及有關部門橋梁事故應急機構的聯系,及時了解最新信息。在應急響應期間負責橋梁應急指揮部正副指揮長、成員單位和專家工作小組之間的聯絡,及時傳達橋梁應急指揮部的指令,擬定報告和建議。及時傳達和執行市人民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報告執行情況。根據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協調各部門的應急工作,組織對事故發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組織審查城市橋梁重大事故的新聞發布稿件,編發事故應急情況簡報。指導橋梁管理單位利用城建檔案,為事故發生地的搶險和恢復重建工作提供基礎性資料。組織全市范圍橋梁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
4、橋梁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相關部門)的主要職責
(1)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起草(或修改)《常德市城市橋梁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牽頭組建指揮部辦公室,主持辦公室日常和應急響應期間的工作。組織成立工程搶險組,負責橋梁事故現場的搶險、搶修和現場處置。根據現場救援工作需要,協調有關部門聯系相關的隊伍、裝備、物質,保障事故搶險需要。組織有關專家指導現場搶險工作,協助市人民政府提出對策方案。協調事故發生地相鄰城區的配合、支援、救援工作。必要時,聯系部隊和武警參加應急救援。參與調查分析事故原因。
(2)市公安局:制定城市橋梁重大事故的本單位子預案,組織成立安全保衛組和交通保障組,負責事故中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現場秩序和社會公共秩序,組織指揮排爆、案件偵破等工作。負責具體組織事故現場區域內的道路交通疏導工作。負責保證搶險救援人員、車輛的通行。負責事故中的搶險和火災撲救工作。
(3)市安監局:制定城市橋梁重大事故的本單位子預案,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按照有關規定,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專家對本預案適用范圍內的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實施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
(4)市水利局:制定城市橋梁重大事故的本單位子預案,組織水利專家對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實施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5)市衛生局:制定城市橋梁重大事故的本單位子預案,組織成立醫療救護組,負責組織事故中受傷人員的醫療衛生救治工作。
(6)市水文局:負責提供相關河流河道的水文水情資料,對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實施工作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
(7)市氣象局:負責對事故發生地進行氣象監測,及時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搶險救援期間的可能出現惡劣天氣的預測情況。
(8)市規劃局:制定城市橋梁重大事故的本單位子預案,指導事故發生地城市橋梁重建規劃工作。按照橋梁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組織規劃技術力量對事故發生地進行對口技術支援。
(9)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制定城市橋梁重大事故的本單位子預案,負責協助橋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實施應急預案,具體組織協調現場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
(10)市財政局:負責落實應急救援費用。
5、專家工作組組成及主要職責
橋梁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設立專家工作組,作為橋梁應急指揮部的咨詢機構。橋梁應急指揮部專家工作組由城市橋梁的設計、施工、運營和電力工程、衛生防疫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參加橋梁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按照橋梁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式建議。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咨詢意見。受橋梁應急指揮部的指派,對事故發生地實施技術支持。
6、橋梁管理單位主要職責
橋梁管理單位負責制定城市橋梁重大事故的橋梁管理單位應急子預案,負責做好橋梁事故應急處理資源準備和日常橋梁維護工作,及時發現橋梁隱患和險情,建立應急機制對橋梁隱患和險情進行及時有效地處理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配合橋梁應急指揮部及市橋梁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和實施本橋梁應急預案,成立工程搶險組進行事故救援、搶險演練,事故一旦發生立即響應本預案,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搶險的各項工作。
7、市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職責
市發改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民航、鐵路等按照市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能,負責本預案實施過程中對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實施的指導、協調和配合工作。
8、應急事故搶險組組成單位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市水利局、市水文局、市氣象局、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等部門派人參與,事故發生地城區政府與城市橋梁管理單位負責具體實施。
9、事故調查組組成單位
市安監局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市公安局、城區政府、城市橋梁管理單位派人參與。
10、交通保障組組成單位
市公安局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區政府、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城市橋梁管理單位派人參與。
11、醫療救援組組成單位
市衛生局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公安局、城區政府、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城市橋梁管理單位派人參與。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
1、工作準備
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責成市城市橋梁管理單位時刻做好應對重大事故的思想準備和工作準備,建立應急機制,做好資源準備與日常工作,提高應急反應速度和處置水平。
2、日常維護
城市橋梁養護管理單位負責城市橋梁的日常養護維修、檢查,根據有關規定對橋梁進行定期檢測,建立城市橋梁信息管理系統和技術檔案。
3、隱患處置
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獎勵機制,對及時發現橋梁險情、避免惡性事故的人員給予獎勵,有關部門接報后,要迅速查明情況,及時排除隱患,防患于未然。
四、應急響應
1、事故分級及其響應程序
按照國家相關事故劃分標準,以及城市橋梁的損壞程度和事故性質分為:一級事故、二級事故、三級事故三個級別。
一級事故
(1)城市跨江,橋長20__米以上的大橋,以及列入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城市橋梁,因自然災害、人為事故等導致橋梁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2)城市橋梁坍塌導致死亡和失蹤人員30人以上的事故。
二級事故
除一級事故中規定以外的各類城市橋梁發生突然坍塌的事故。
三級事故
(1)城市橋梁雖未坍塌,但橋面已出現沉陷、孔洞,主體結構失去承載力,隨時可能出現坍塌事故,必須立即采取封橋斷路措施的事故。
(2)道路立交橋及道路下穿鐵路立交橋,因超限車輛撞擊上跨橋梁造成橋梁設備嚴重損壞的事故。
2、預案啟動
(1)一旦確認城市橋梁發生一級事故,橋梁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本預案和以下各級預案,并向市人民政府、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人民政府報告。
(2)二、三級事故發生后,橋梁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本預案和以下各級預案,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報告。
3、響應程序
(1)城市橋梁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城市橋梁養護管理單位立即報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并立即啟動橋梁管理單位應急子預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迅速核實情況后,立即上報市人民政府,并立即啟動本預案和程序。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發現或接到報警,應立即上報或通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市公安局,同時報市人民政府。城區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迅速通知城區橋梁應急指揮小組和城區有關成員單位趕赴橋梁事故現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隨時向橋梁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的后續情況。
(2)應急指揮小組各成員單位立即實施現場指揮,按照事故的性質和現場情況,依據各自職責組織并實施搶險救援工作,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盡力控制事態發展,以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迅速組織、安排搶險隊伍進行搶險、搶修和現場處置。同時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協調、安排好交通疏導工作。必要時架設臨時便橋,盡快恢復交通。
(3)指揮小組根據事故等級和事故發展態勢,協調指揮搶險救援,主要內容有:根據現場救援工作需要,協調有關部門、聯系相關的隊伍、裝備、物資、保障事故搶修需要。組織專家指導現場搶救工作,協助市政府提出對策方案。
4、擴大應急
若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城市橋梁事件,依靠一般應急處置隊伍和事發地區城市橋梁管理部門力量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危害時,需要實施擴大應急行動。領導小組按照有關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態的非常措施向市政府報告,請求市政府及有關方面增援。實施擴大應急行動應急時,全市各級城市橋梁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要及時增加應急處置力量,加大技術、裝備、物資、資金等保障力度,加強指揮協調,努力控制事態發展。
5、應急結束
事故的現場搶險救援結束后,由市人民政府責成相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救治、慰問及善后處理,及時清理現場,迅速搶修受損設施。指揮小組根據事故搶險工作進展情況決定應急救援終止,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報告。城市橋梁事件應急工作完成后,應急處置隊伍應撤離現場,特別重大、重大突發橋梁事件狀態的解除,由領導小組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轉入城市橋梁正常維護管理工作。較大、一般城市橋梁事件應急狀態的解除,由事發地區城市橋梁管理部門報當地區級政府同意,并轉報領導小組同意后實施,轉入城市橋梁正常管理工作。發生城市橋梁事件的事發區的城市橋梁主管部門,事故責任單位要適時組織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預防措施。調查材料報城市橋梁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6、應急處置工作流程為:
市人民政府。
社會增援力量(擴大應急力量)。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局長。
城市橋梁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
區政府。
區城市橋梁。
主管部門。
市城市橋梁。
管理處。
市城市橋梁產權人或者委托管理人。
城市橋梁事件(Ⅲ級以上)。
7、新聞發布
城市橋梁事故的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過程中信息和新聞的發布,由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統一組織實施。以確保信息正確、及時傳遞,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社會公布。
五、后期處置
1、事故調查
(1)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事故調查過程中,要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從規劃、設計、施工、養護維修、管理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
(2)城市橋梁重大事故調查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的各項規定。
2、總結建議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整理和審查所有的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導致應急狀態的事故情況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向市人民政府、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做出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1)發生事故的橋梁的基本情況。
(2)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4)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
(5)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結論。
(7)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
(8)各種必要的附件。
(9)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10)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六、應急保障
1、信息保障
(1)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全市各級城市橋梁管理部門要逐步建立城市橋梁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綜合管理系統,根據城市橋梁管理系統的特點,結合城市橋梁信息化建設進程,不斷提高城市橋梁事件應急處置的信息化水平。
(2)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市城市橋梁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的綜合集成、分析處理。
2、設施保障
領導小組辦公室應設置專用辦公室1間、電腦2臺(配置寬帶網絡)、電話2部、傳真機2臺、打印機2臺、電臺1部、專用公務車2臺、指揮車1臺及其他辦公用品若干。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維護保養上述設施設備,確保全市突發城市橋梁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順利進行。
3、隊伍及裝備保障
(1)全市各級城市橋梁管理部門,應組建一支城市橋梁事件應急搶險處置隊伍,明確搶險人員崗位職責和工作程序,對搶險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進行人員調整和補充。應選擇素質較高、技能優秀的人員進入應急處置隊伍,年齡原則上控制在25周歲至40周歲以內,其中女性不超過總人數的20%。
(2)應急處置隊伍應根據不同的處置內容,配備足額、優良、適用的各種應急處置裝備,并對應急處置裝備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
4、通信保障
應急指揮部和各有關人員、有關單位的聯系方式應保障暢通,應急網絡電話24小時開通,保證信息及時暢通。
5、醫療保障
市衛生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協調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
6、經費保障
(1)應急處置專項資金是指城市橋梁事件應急處置信息化建設、處置裝備、日常運作和保障重大事件應急處置相關科研和成果轉化、預案維護等工作的資金。
(2)應急處置發生的費用,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事件事發地區在應急狀態解除以后,商相關部門進行核算撥付。
(3)對城市橋梁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所必需的專項資金由市、區政府予以保證。
(4)應急處置專項資金應根據實際情況,專款專用,不得以任何名目挪用、借用或作他用。
7、物資保障
全市各級城市橋梁管理部門應儲備相應的各種應急處置物資,確保城市橋梁事件應急處置時所需的物資供應。
8、技術支持
建立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應急處置工作。
9、監督檢查
市人民政府和省主管部門對常德市城市橋梁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實施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七、附則
1、獎勵與責任
對在城市橋梁重大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聽指揮、玩忽職守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2、預案管理與更新
(1)本預案由市政府批準發布。縣(市)、區人民政府城市橋梁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有關部門以及有關單位參照本預案,制定行政區域內的城市橋梁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并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備案。
(2)本預案應根據應急對策的不斷完善和應急機構的調整,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預案的更新期限不超過2年。
(3)城市橋梁重大事故應急預案日常管理工作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承擔。
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制訂并負責解釋。
4、預案的生效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xx年xx月xx日
防火事故應急預案 篇3
一、總則
1.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保障地震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縣地震應急預案》,結合我鎮實際,編制本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鎮行政區域內發生地震事件或周邊地區地震對本鎮造成影響的地震事件的應對處置。
3.地震應急響應分級與啟動條件
3.1破壞性地震應急響應
本鎮境內發生地震,或鄰近地區發生地震波及本鎮,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時,啟動破壞性地震應急響應流程。
3.2有感地震應急響應
本鎮境內發生有感地震,或鄰近地區發生地震本鎮有感時,啟動有感地震應急響應流程。
3.3地震謠傳事件應急響應
當本鎮境內出現地震謠傳,并對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響時,啟動地震謠傳事件應急響應流程。
二、組織機構
成立鎮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全鎮地震應急與救災工作。縣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成立后,鎮抗震救災先期處置工作結束。鎮抗震救災指揮部在縣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領導下,繼續開展抗震救災工作。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三、主要職責
(一)破壞性地震應急響應
破壞性地震發生后,鎮抗震救災指揮部立即啟動運作,召開指揮部會議,部署抗震救災任務,開展地震應急先期處置。主要工作職責如下:
1.災情收集與上報
分管民政的鎮領導負責災情收集與上報工作。地震發生后,立即帶領尹曙亮、劉殿如等趕赴災區。
(1)開展人員傷亡數量、地震災區范圍、建構筑物和基礎設施破壞程度等調查;
(2)開展地震宏觀異常現象、社會影響和地質災害等調查;
(3)每隔1小時通過電話或通訊軟件等向鎮指揮部報告一次。
2.搶險救災
鎮長或黨委副書記負責人員搶救工作。地震發生后,立即帶領尹曙亮、劉殿如等趕赴災區各村(居)。
(1)組織救援人員搜索營救被困群眾,發動基層干部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2)配合上級救援隊伍開展搶救工作。
(3)嚴密監視災區火災、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等次生災害的發生,出現異常情況時,應迅速上報,并組織搶救隊搶救人員和物資,防止次生災害的擴大蔓延。
3.傷員救治
分管醫療衛生的鎮領導負責傷員救治工作。地震發生后,立即帶領孫剛、胡雪等趕赴鎮衛生院和震區醫療點。
(1)組織開展傷員救治工作,視情況需要,在人員傷亡集中的村(居)設置醫療救護點;
(2)醫療救護力量不足時,提出請求支援方案。
(3)加強衛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級衛生部門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實行重大傳染病和突發衛生事件每日報告制度。
4.治安維護
分管治安的鎮領導負責治安維護工作。地震發生后,立即帶領石成喜、鄭標等,組織派出所公安民警和骨干民兵分組行動。
(1)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做好震區社會秩序維護工作;
(2)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
(3)做好黨政機關、水電設施、銀行等重點目標保護工作。
5.宣傳報道
分管宣傳的鎮領導負責,孫明軍、孫志宇等共同參加,做好震后的宣傳報道工作。
(1)通過各種手段動員全鎮力量,積極參與抗震救災工作;
(2)迅速與縣地震部門取得聯系,了解震情及地震發展趨勢,按照上級統一口徑,及時向公眾發布震情、災情等有關信息;
(3)做好輿情收集分析,每隔1小時通過電話或通訊軟件等向鄉(鎮)指揮部報告一次,如有負面輿情,立即報告;
(4)配合上級做好媒體接待和社會各界來訪工作。
6.綜合保障
鎮分管政工領導負責地震應急保障工作,李磊、邵坤等協助。
(1)做好全鎮應急人員的生活保障工作。
(2)做好上級救災人員接洽工作,協助安排辦公、食宿、向導等相關事宜。
(3)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災民轉移安置、物資發放等工作。
(二)有感地震應急響應
有感地震發生后,鎮黨委和政府主要職責是:
1.盡快收集震情、社情信息,上報縣政府;
2.加強防震減災知識宣傳,維護社會穩定;
3.協助地震部門開展地震科學考察等。
(三)地震謠傳事件應急響應
當本轄區內或鄰鎮出現地震謠傳并對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響時,負責宣傳報道工作的人員迅速收集掌握謠傳范圍、內容等基本信息,上報縣政府及縣地震局,協助上級公安、宣傳、地震等部門做好謠言傳播來源調查和宣傳辟謠工作。
四、應急結束
地震災害的緊急處置工作完成,地震引發的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災區基本恢復正常社會秩序和生活秩序,上級抗震救災指揮部宣布災區震后應急期結束時,我鎮地震應急結束。
五、其他事項
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鎮黨委和政府按照有關規定發布并報縣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為提高預案的科學性、時效性和可操作性,需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預案的更新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