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電病人的應急預案范文(精選3篇)
觸電病人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
為提高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能力,有效處置突發事故,建立和完善科學、有效、運轉良好的應急救援體系,檢驗各應急部門的實戰效果,組織開展好項目部觸電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特制定本方案。
一、演練指導思想和目的: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和完善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形成統一領導、反應及時、科學決策、處置有序的應急系統,全面提升項目部應對突發事件和風險能力。通過對設定事故的應急演練,檢驗我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應急隊伍搶險救災實戰能力,不斷提高我公司應急救援工作總體水平,切實保障項目部員工生命財產安全。
二、演練時間、地點和參加單位
(一)演練時間擬定于20xx年6月29日。
(二)演練地點方家山項目部施工現場。
(三)演練參加單位及人員
1、項目部領導:總經理、質保經理、HSE部經理、各施工隊經理
2、安全員、班組部分人員、救護司機、護士。
三、事故設定事故設定:20xx年6月29日上午9:30分,員工在進行切割作業,因電源線老化絕緣皮破損導致三級配電箱帶電,當時另一員工在開該配電箱門時觸電,該員工觸電后昏迷,情況十分危急。進行切割作業的員工發現后立即采取措施急救并向HSE部報告。
四、演練程序及任務分工
(一)人員安排
1、總指揮:項目總經理副總指揮:質保經理
2、組員:經理部其他領導、各部門經理、各專業施工隊/廠負責人。
3、參加人員:安全員、班組人員、救護司機、護士、救護人員、綜合辦公室人員。
4、記錄及攝影:HSE管理室人員以及綜合辦公室人員
觸電病人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2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快速、妥善地做好學校突發火災事故的現場處置工作。
二、工作目標
在學校突發火災事故時,要以確保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為原則,快速組織撲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維護學校的穩定。
三、工作要求
各職能部門的領導要通力協作,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教育部公安部第28號令)和《北京交通大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校發[20xx]13號),以對廣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和對國家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與責任感,積極應對突發事故。在火災事故現場工作中忙而不亂,指揮有序,各司其職,快速反應。
四、組織領導機構
突發火災事故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主管安全穩定工作的校領導
主管后勤工作的校領導
副組長:學校辦主任
五、現場領導崗位職責
組長:負責現場總協調工作。
副組長:負責現場救火組織工作。
成員:
1.后勤集團總經理:負責調動員工快速切斷著火部位的電源,保證救火水源供應,打開著火部位相關的門窗,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2.實驗設備處處長和發生火災單位領導:共同負責介紹現場設備、物資及危險品的數量和存放地點等情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學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部長:負責做好學生的宣傳思想教育疏導工作,慰問傷者,了解學生人員情況。
4.校醫院院長:負責現場組織快速搶救,救護受傷人員,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
六、施救方案
1.學校任何部位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要立即向保衛處值班室報告(二十四小時值班)
2.保衛處或巡邏班接到報警后要立即向處長或副處長報告,并向學校總值班室()報告。視火情撥打119,并立即通知各大門值班保安人員,負責引導消防車輛到達著火部位。
3.保衛處長或副處長接報后,要立即向主管校領導報告,并通知火災現場指揮工作小組領導成員,火速趕到現場開展工作。
4.保衛處、巡邏班、應急隊等迅速組織保安員實施初起火災撲救工作,負責疏散人員,維護火災現場秩序,拉好警戒線。
5.火災撲滅后,保衛處負責組織人員保護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做好調查工作。
觸電病人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3
根據國家教育部、教育局等上級有關部門的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有效的預防和處理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特別是對學校樓梯間走道、校舍陳舊房屋及墻面、學生集體外出的交通、消防等易發事故方面要強化管理,既要預防事故發生,又要有應對事故發生的緊急措施,保證學校師生安全,特制定以下預案:
一、安全事故預防及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所有班主任
二、領導小組及成員職責:
1、領導小組職能:
根據安全事故的具體情況,領導小組可隨時調集有關人員,調用學校物資、交通工具。學校各部門及全體教職員工必須全力支持、配合。
2、領導小組及成員職責:(如因人員崗位調整,負責的工作作適當調整)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報告制度實行學校校長負責制。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后,必須在最短時間內(5—10分鐘)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及時向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學校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好學校的貴重物品、財產,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事后上交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校內報警的一般程序:事發當事人(或目擊者)——班主任(或值班老師)——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任一成員——、校長——上級有關部門(包括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部門)。
4、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處理(搶救)時間而造成嚴重后果的人員,將根據其責任大小,進行批評、紀律處分及經濟處罰。
四、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1、立即切斷電源。
2、救出觸電者,并立即實施搶救,同時撥打“120”。
3、迅速向教育局報告。
4、如引起火災,先切斷電源再進行滅火。
五、主要處置措施
1、校園突發事件發生時,立即啟動安全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2、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2小時以內)),請求上級指導幫助。
3、請求駐地公安部門配合學校做好校園秩序的穩定工作。
4、確定專人組織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為事故定性。
5、召開安全領導小組及全校教師會議,通報事件,穩定人心。召開學生會議,通報事件經過,并進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園穩定和秩序維護工作。
6、專人負責接待家長,召開家長會,通報事件經過,穩定家長情緒,必要時請家長單位領導幫助工作。
7、冷靜面對媒體采訪,有專人負責接待,未經同意,師生不得接受采訪,加強門崗管理。
8、學校全體教師必須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信息,共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六、應急預案的實施
1、應急預案啟動后,有在現場的安全小組成員協商處置,并有在場的最高職務者發布命令,組織自救或互救。
2、學校其他成員應在預案啟動后迅速到崗,搶險組、后勤組人員待命。
3、應急預案實施必須以人為本,遵循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則。所有發布的命令必須無條件執行,否則從重追究有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