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寒潮雨雪天氣應急預案(精選3篇)
加油站寒潮雨雪天氣應急預案 篇1
工程名稱沿江公路銅陵段改建工程三標編制人晏立審批人李德強
一、工作目的:
為了確保本工程在雨雪冰凍天施工,能夠迅速有效地組織對本工程進行應急救援,把事故風險降到最小程度。
二、組織機構本工程
成立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與協調工作。組長:冷峰成員:徐金金、李偉、晏立、呂木生、鄭紅軍、李飛、
三、安全監控措施:
1.要求全體工作人員從思想上要高度重視雨雪冰凍天氣的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謀全局、想部門、思崗位,要充分估計到雨雪降溫天氣對安全工作造成的不利影響。
2.中雪以上惡劣天氣要求現場暫停施工,小雪等天氣督促施工單位做好相應的防范措施。
3.充分做好應對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的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準備工作和其它各項準備工作。
4.加強對工人的安全教育,在雨雪冰凍天工作時,作好相應的防凍措施。
5.加強對建設工地內工棚、活動板房等臨時設施的隱患排查,發現有安全隱患的臨時設施,堅決不得住人,人員必須要撤離到安全地區。
6.加強對建設工地施工用電的隱患排查,防止雨雪冰凍天氣下因用電不當造成安全事故。
7.加強對建設工地內交通路面上設置的圍欄、警示標牌、損毀凹陷的舊路面等安全隱患排查,對存在有安全隱患的必須要進行消險加固,確保工地周邊的行人與車輛的安全。
8.加強對建設工地內橋梁、深基坑、部分和隱蔽性溝渠、涵洞等管理,要求項目部必須要做好明顯標志,保障車輛、行人的交通安全。
9.暢通信息報送渠道,項目經理手機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人員必須要到崗到位,各負其責,做好對建設工地內突發性事件的.應急預案工作。
10.加強值班巡查力度,做到有效防范,及時應對。
四、通訊聯系
業主:
項目總監:
項目經理:
副經理:
副經理:
工程部長:
質檢部長:
安全部長:
安全員:
加油站寒潮雨雪天氣應急預案 篇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保證應對極端天氣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全面提高應對極端天氣災害的綜合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或者避免極端天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河北省氣象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河北省應對極端天氣災害應急預案》、《張家口市應對極端天氣應急預案》、《橋西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轄區所有主次干道、快速路、人行道及便道及所有城區小街巷發生的極端天氣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影響,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重大社會影響的應急工作;本區以外發生的極端天氣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影響,造成或可能造成本區與外地交通運輸中斷,影響本區物資和旅客運輸,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應急工作。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經濟社會穩定作為極端天氣災害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做到居安思危,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資源,實現信息共享,形成應對合力。
(3)強化基層,提高能力。以應急管理“四進”工作為先導,認真抓好農村、社區、企業、學校等基層單位和組織應對極端天氣災害的各項防范措施,發揮基層力量,提高基層防災避災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應對。依靠科技進步,全面提高極端天氣災害應急工作現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預警,及時響應、科學處置、有效應對。加強預防和處置極端天氣災害的研究,提高科學應對水平。
1.5工作重點
(1)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2)維護社會穩定;
(3)保障交通運輸安全、有序、暢通;
(4)保障農林業作物生產安全和設施安全;
(5)保障城鄉建筑、市政設施等易損工程的安全;
(6)保障人民群眾信息知情權,穩定公眾情緒,營造良好的防災抗災輿論氛圍。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全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體系由領導機構、專家咨詢機構和鄉鎮、街道應急機構等組成。
2.1領導機構
成立橋西區應對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極端天氣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2.1.1區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由區政府區長擔任。常務副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人武部部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政府各副區長擔任,根據災害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適當增加相應常務副總指揮。成員由區政府辦、區武裝部、區委宣傳部、區發改局、區公安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國土局、區建設局、區城管局、區教育局、區安監局、區衛計局、區商務局等單位相關負責人組成。
區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地點設在區政府辦(區應急辦),辦公室主任由政府辦主任擔任,辦公室承擔區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傳達區指揮部工作指令,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極端天氣災害的日常工作。
2.1.2區指揮部職責
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全區防御極端天氣災害和搶險救災等應急工作。
2.1.3成員單位職責
按照分工,各成員單位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極端天氣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并確定應急工作聯絡員,及時向區指揮部上報應急處置工作動態和災情信息。
(1)區政府辦(區應急辦):負責匯總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災情信息和抗災救災工作進展情況,牽頭組織、協調應急處置相關事宜,督促、檢查區政府抗災救災重要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聯系、協調軍隊參與地方抗災救災工作的有關事宜,做好有關抗災救災辦文辦會等工作。
(2)區武裝部:組織指揮轄區所屬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參加搶險救災;辦理區政府提出的軍隊支援搶險救災行動協調、報批事項;協助做好城區內搶險救災任務部隊的相關保障工作;會同宣傳、新聞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軍隊支援搶險救災行動的宣傳報道。
(3)區宣傳部:會同區指揮部辦公室共同擬定防御極端天氣災害和搶險救災工作新聞發布方案,組織實施區指揮部的新聞發布,組織協調對外宣傳報道,做好網上輿情監控和網上輿論引導。
(4)區發改局:負責預防轄區內農作物冰雪災害的監督、預防和控制,指導農民做好救災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5)區衛計局:要抓好糧食、藥品物資的供應,及時提供極端天氣地區疫情和防治意見,組織衛生部門和醫療人員趕赴災區開展防病治病;預防、控制疫病的發生和流行。
(6)區教育局:負責學校防御極端災害的監督管理,指導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教育,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積極組織開展各種極端天氣的預防應對工作。
(7)區公安局: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盜竊、哄搶防御極端天氣物資和破壞防災救災工程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負責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與秩序;防御冰雪等極端天氣下,協助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
(8)區民政局:組織、協調全區極端天氣災害的救助、救濟和救災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工作;組織核實災情,并按有關規定發布極端天氣災情和救助工作情況;指導災區做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
(9)區財政局:負責防御極端天氣災害和救災資金的籌集,及時下撥并監督使用。
(10)區國土局:負責因極端天氣災害可能引發滑坡、山體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的監測、應急調查和災害評估。
(11)區建設局:協助開展城區主次干道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城市房屋和風景區的防御極端天氣災害監督管理;利用大型機械設備和物資協助開展城市道路除雪除冰行動。
(12)區城管局:協助開展城市道路、建筑工地、城市河道、人行道及便道、各街門店等有關重要場所除雪、除冰行動,完善“門前五包”責任落實。必要時根據區指揮部的指示,帶領執法人員參加搶險救災行動。
(13)區安監局:加強因低溫冰雪等極端天氣而引發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監管工作。
(14)區商務局:加強物資調動,保障群眾日常生活物資的正常供應,全區各商業零售網點、超市要科學安排,保障物資供給。
(15)區安監局:加強市場監管和廣告監管,嚴厲查處借突發低溫冰雪災害等極端天氣之機誤導消費者和非法牟利的行為;嚴厲查處假冒偽劣產品、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行為。
(16)其他成員單位和社會公眾要根據區指揮部的指示,積極做好防御極端天氣災害和搶險救災等應急工作。
2.2專家咨詢機構
依托區政府應急管理專家組,建立防范和應對極端天氣災害專家咨詢機構,主要參加極端天氣災害重要信息研判、應急處置和處置評估等工作,為區指揮部提供決策咨詢、技術支撐和工作建議。
2.3鄉鎮、街道應急機構
各鄉鎮、街道應明確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人員和工作人員,在上級指揮機構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的領導下,組織、指揮、協調防御極端天氣災害和搶險救災等應急工作。
3災害分級
按照極端天氣災害影響范圍和程度,分為Ⅲ級(小雪)、II級(中雪)、Ⅰ級(大雪或特大雪)、特級(暴雪、特大暴雪)四個等級。
3.1Ⅲ級(小雪):降雪量在2.5毫米以下或降雪厚度在25毫米以下
降小雪時,轄區出動全部清掃人員,由平時的清掃保潔機制轉入除雪作業機制。晚上降雪,環衛工人早上5點必須全部到崗,從早5:30開始清除,白天降雪,邊下邊清。雪停后,4小時內清除行車道、橋梁、上下坡道、交通路口停車線50米內范圍積雪,達到露路面、見道線、無殘片、無雪帶,保證車輛暢通;所有人行道及便道8小時內達到露道板、無雪帶、無堆存積雪;16小時所有街路積雪清運干凈,清運的冰雪必須運到指定的場地傾卸。
3.2II級(中雪):降雪量在5毫米以下或降雪厚度在50毫米以下
降雪量達到中雪級別時,采取人機結合的除雪作業方式,出動融雪劑灑布車對轄區所有主干道,包括長青路、清水河路、西壩崗、古宏大街以及大境門景區道路等48條主要街道拋撒融雪劑,進行機械融雪;出動全體人員對道路進行除雪,晚上降雪,從早5:30開始清除,白天降雪,邊下邊清。對17條次干道實施人工除雪。雪停后,8小時內清除行車道、橋梁、上下坡道、交通路口停車線50米內范圍積雪,達到露路面、見道線、無殘片、無雪帶,保證車輛暢通;所有人行道及便道16小時內達到露道板、無雪帶、無堆存積雪;24小時所有街路積雪清運干凈,清運的冰雪必須運到指定的場地傾卸。
3.3Ⅰ級(大雪或特大雪):降雪量在6毫米以上或降雪厚度在60毫米以上
達到大雪級別時,區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所有清雪、運雪車輛及設備提前進行集中檢修和維護,除雪車、融雪劑撒布機、裝載機、垃圾壓縮車等車輛及設備全部整裝待發,確保狀況良好,對所有主次干道拋撒融雪劑,采取人工配合機械連續清除的方式,先開通機動車道,保證行車安全,然后清理便道及小街巷積雪,做到有次序進行清除。晚上降雪,從早5:30開始清除,白天降雪,邊下邊清。雪停后,32小時內清除行車道、橋梁、上下坡道、交通路口停車線50米內范圍積雪,達到露路面、見道線、無殘片、無雪帶,保證車輛暢通;所有人行道及便道64小時內達到露道板、無雪帶、無堆存積雪;72小時所有街路積雪清運干凈,清運的冰雪必須運到指定的場地傾卸。
3.4特級(暴雪、特大暴雪):(降雪量在15毫米以上或降雪厚度在150毫米以上)
如遇特大暴雪,區指揮部接到降雪氣象預報時,須安排好除雪相關工作,并將車輛進入待命作業位置,清掃人員第一時間到位做好除雪準備。全區所有清雪、運雪車輛及設備提前進行集中檢修和維護,除雪車、融雪劑撒布機、裝載機、垃圾壓縮車等車輛及設備全部整裝待發,確保狀況良好,對所有主次干道拋撒融雪劑,采取人工配合機械連續清除的方式,先開通機動車道,保證行車安全,然后清理便道及小街巷積雪,做到有次序進行清除。晚上降雪,從早5:30開始清除,白天降雪,邊下邊清。雪停后,48小時內清除行車道、橋梁、上下坡道、交通路口停車線50米內范圍積雪,達到露路面、見道線、無殘片、無雪帶,保證車輛暢通;所有人行道及便道72小時內達到露道板、無雪帶、無堆存積雪;96小時所有街路積雪清運干凈,清運的冰雪必須運到指定的場地傾卸。
4預警和預防機制
4.1監測預警
區指揮部辦公室要建立區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各鄉鎮、街道的信息交流和集中分析會商機制,多渠道、多途徑收集匯總和分析研判極端天氣災害信息,及時報告區委、區政府并通報成員單位。
4.2預警預防行動
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0日為本地區極端天氣災害防御關鍵期,遇有特殊情況,區指揮部視情宣布提前或者延長。
(1)在防御關鍵期,區指揮部辦公室和有關成員單位建立預警預防制度。主要做好氣象監測、預警信息收集;對交通運輸、供電供水等影響信息收集;對各類信息進行匯總評估,研究會商冰雪災害等極端天氣及其影響發展趨勢,及時通報成員單位;檢查、督促、協調成員單位、有關部門做好防御極端天氣災害應急工作;傳達區指揮部工作指令,擬定相關應急工作通告。
(2)區指揮部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和完善應急響應和處置工作機制。加強防災減災人員、裝備、物資,資金等管理,細化處置流程,督促有關企事業單位按照有關要求落實極端天氣災害防御措施。
(3)基層組織、單位和社會公眾要按照災害預警信息和應急防范的有關要求,積極做好防御工作,減少極端天氣可能造成的損失。
4.3預警支持系統
建設全區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完善災害信息綜合收集評估和預警系統,提高極端天氣災害預警信息發布能力。
5應急響應
5.1分級響應
遵循“屬地為主、條塊結合、分級響應”的原則,根據極端天氣災害的性質、級別和影響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程序。
5.1.1特大暴雪、特大雪等極端天氣應急響應(特級、Ⅰ級)
發生特大暴雪、特大雪等極端天氣災害,且我區為重大影響區域時,根據省市指揮部啟動的預案要求,及時啟動本預案,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全區極端天氣的應急處置工作。
(1)區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主持召開會議,動員部署防范和應對極端天氣災害工作。公安、建設、農業等部門分析極端天氣災害發展趨勢,提出各自防御對策。區指揮確定防御目標和重點,根據需要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指導工作,組織指揮重大險情的搶險救災工作。向區委、區政府匯報有關情況,必要時,報請區委、區政府部署災害防御工作。
(2)區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傳達區指揮部工作部署要求;掌握極端天氣發展趨勢、災害影響動態、搶險救災情況等;做好災情匯總、核查;及時將工作信息報告區指揮部,并上報區委、區政府,通報成員單位;組織有關專家加強技術指導,調配搶險物資,聯系區武裝部、駐區部隊支援災區搶險救災;及時向社會發布與公眾生活密切相關的信息,以及政府防御災害的工作情況。
(3)災害發生地的鄉鎮、街道,根據區指揮部要求,動員部署極端天氣災害防范和應對工作。及時發布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的預報、預警,轉移危險地區群眾,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營救被圍困群眾。及時將災害情況報區指揮部辦公室。
5.1.2中雪、小雪等極端天氣應急響應(II級、Ⅲ級)
發生一般災害,區指揮部迅速組織領導、指揮協調極端天氣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區指揮部辦公室加強應急值守和信息收集,相關部門密切關注天氣發展趨勢和災害影響情況,掌握重要信息。必要時區指揮部召集主要成員召開分析會商會,研究防御重點和對策,并上報區委、區政府,通報成員單位。區指揮部及有關成員單位視情給予應急支援。
5.2分類響應
災害發生時,根據所造成的影響和災害類別,在區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相關部門牽頭實施相應的應急響應行動。
農業管理部門負責由極端天氣災害引起的農業突發事件的處置,在啟動本預案的同時,根據需要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處置行動方案。
公安部門負責由極端天氣災害引起的社會安全突發事件、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處置與保障,在啟動本預案的同時,根據需要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處置行動方案。
城市建設管理部門負責由極端天氣災害引起的城區主次干道公共設施的維修和保養以及各種機械設備的調配,在啟動本預案的同時,根據需要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處置行動方案。
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協助開展城市道路、建筑工地、人行道及便道,城市河道、各街店鋪等有關重要公共場所的應急處置,啟動本預案的同時,根據需要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處置行動方案。
由冰雪災害引起的其它種類突發事件發生時,相關管理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在啟動本預案的同時,視情況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和應急保障行動方案。
5.3先期處置
災害發生后,各鄉鎮、街道和有關單位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開展抗災救災行動。重點做好基礎設施維護和搶修,保障交通暢通安全和市場供應,加強農業減災和衛生防疫等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5.4信息報告
我區發生特大暴雪、特大雪災害(特級、Ⅰ級)后,區政府應在接到受災情況報告后2小時內將本區的初步災情上報省市指揮部辦公室。發生一般災害(II級、Ⅲ級)后,災害發生的鄉鎮、街道和指揮部成員單位要及時收集受災情況,在接到受災情況報告后2小時內將災害情況上報區指揮部辦公室。各鄉鎮(街道)、各行業后續災情和抗災救災情況以續報方式上報區指揮部辦公室。
5.4.1氣象信息
當監測出現或預報氣象臺站日平均氣溫≤-20℃,或有積雪、凍雨和路面結冰時,應在1小時內向區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5.4.2交通信息
因極端天氣造成交通等場站、運輸線結冰、積雪,引起交通受阻或中斷,交通、公安等部門應于事發2小時內向區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5.4.3公共設施信息
因極端天氣造成供電、通信、供水、供氣等設施出現線路結冰、受損等情況時,相關管理部門和單位應在2小時內向區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5.4.4農業信息
因極端天氣,使農業生產受到影響,相關管理部門應及時向區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5.4.5其他信息
因極端天氣,使相關行業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影響,行業管理部門應及時向區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5.5指揮協調
5.5.1啟動預案
區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極端天氣災害的危害程度及發展趨勢,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經區政府或區指揮部批準后,啟動本預案。
5.5.2應急處置
(1)基本生活供應。經貿部門對市場供應緊張的基本生活品,采取增加生產、動用儲備、外地調運等多種手段,確保居民正常生活。建設部門協助加強城市供水供氣等市政管網維護,確保居民用水用氣的正常供應。
(2)基礎設施搶修。市政、建設等部門迅速組織應急搶修隊伍,采取有效措施搶修受損設施,盡快恢復受損設施的基本功能。
(3)醫療衛生救護。衛生部門迅速組織醫療機構的救護力量,對因災受傷的人員進行醫療救護,為受災臨時轉移安置人員和滯留旅客提供必要的公共衛生服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防止災后疾病流行。
(4)社會治安維護。公安部門加強執勤力量,做好社會面的控制,特別是人員大量滯留的交通樞紐治安秩序維護,確保社會穩定。
(5)人員轉移安置。民政等部門及時開設避災(避險)場所,臨時安置轉移群眾和因災滯留人員,同時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6)部隊力量支援。駐區解放軍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要積極支援地方抗災救災,組織部隊官兵協助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開展除雪除冰、人員轉移安置和基礎設施搶修等應急搶險行動。
5.5.3擴大應急
根據災害發展趨勢和應急處置行動需要,區指揮部指揮、調用各鄉鎮、街道和各部門的應急力量和資源參與應急救援,聯系駐區部隊等支援搶險救援行動。
當區內應急力量和資源無法有效控制災情進一步擴大,區指揮部或區政府迅速報請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給予指導和應急力量、裝備、技術支援,或協調兄弟縣給予支援。
5.6社會動員
區政府迅速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抗災救災。必要時,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投入抗災救災工作。
5.7信息發布與新聞宣傳
(1)冰雪等極端天氣防災救災等信息,由區指揮部審核和發布;涉及冰雪災情的,由區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民政部門審核和發布。
(3)冰雪等極端天氣防災救災的有關新聞稿必須經區指揮部核實后,按突發事件報道管理規定及時進行報道。對區內有重大影響的冰雪災害的發展趨勢、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消息,由區指揮部辦公室審核后,按重大突發事件報道管理規定及時進行報道。
(4)公安交警部門應及時向社會和公眾發布交通運輸相關信息,增加咨詢熱線和有關人員,為公眾出行提供服務。必要時,區指揮部辦公室協調有關通信運營企業,匯集各方交通信息,依托手機短信平臺統一發布。
(5)報刊、廣播、電視、新聞網站等媒體以及通信運營企業,應確保防冰雪信息的及時播發、刊登和短信形式發布。
5.8應急結束
當極端天氣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事發地政府或指揮部視情況宣布應急結束。
加油站寒潮雨雪天氣應急預案 篇3
針對學校臨近放學時,突降雨雪,學生未帶雨具,而大量家長集中在校門口接學生情況,適用此項預案。(如果連續雨雪天氣,家長學生們已經做好應對準備,學校將執行常規放學安排。)
(一)各校門口家長進出方向安排
1.東門:所有家長從東門進入,家長接到學生后,可根據個人情況選擇走東門或西北門。
2.西北門:只允許家長和學生出校門,禁止家長從這個門口進入校園。
3.北門:臨近放學,突發雨雪天氣時,北門要關閉。
全面負責校園雨雪天氣安全工作,校園安全第一責任人。
副組長:
組員:
二、惡劣天氣范圍
大風、雷電、雨雪(中大)、冰雹等。
三、安全工作措施
1.當日值班人員全部到崗,早晨7:10到校,放學之前10分鐘到達學校大門口,引導學生安全有序離開教學樓和學校大門口。具體要求見值班要求。
2.安全領導小組有關人員及時到崗,遇到雨雪天氣時應提前通知各年級學生按時放學,并在大門口、教學樓等區域引導學生安全離開校園,引導家長站在大門兩側接送學生。
3.班主任課間加強巡視,確保學生課間不追逐打鬧,確保課間活動安全。遇緊急疏散時,在班級內疏散學生,各司其責,確保本班學生安全有序離開班級。班主任必須等到最后一名學生離校后方可離開。
4.各班主任利用電話等通訊手段,要求家長教育孩子在上學途中注意安全,確保上學放學途中不出意外。
5.安全領導小組組織人員清掃校園內主要路段得積雪,對校園校舍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排查,發現問題立即上報,及時整改。
6.未盡事宜,以緊急通知為準。
四、應急宣布及后項
1.惡劣天氣應急預案由校長室制定,根據具體天氣狀況,在學校廣播里臨時宣布。
2.宣布為惡劣天氣后,各部門應全力以赴組織好各項工作,堅決杜絕大事當前而無所事事得現象出現。
3.對于在惡劣天氣中置學生于不顧先行離開崗位得人員,視情節輕重予以談話、批評、處分及至追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