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企業的應急預案范文(通用16篇)
2023企業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環境應急預案)的備案管理,夯實政府和部門環境應急預案編制基礎,根據《環境保護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文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環境應急預案,是指企業為了在應對各類事故、自然災害時,采取緊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減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廠界外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條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以下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的指導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一)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業,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企業;
(二)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企業;
(三)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企業;
(四)尾礦庫企業,包括濕式堆存工業廢渣庫、電廠灰渣庫企業;
(五)其他應當納入適用范圍的企業。
核與輻射環境應急預案的備案不適用本辦法。
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布應當依法進行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的企業名錄。
第四條鼓勵其他企業制定單獨的環境應急預案,或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中制定環境應急預案專章,并備案。
鼓勵可能造成突發環境事件的工程建設、影視拍攝和文化體育等群眾性集會活動主辦企業,制定單獨的環境應急預案,或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中制定環境應急預案專章,并備案。
第五條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管理,應當遵循規范準備、屬地為主、統一備案、分級管理的原則。
第六條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參照有關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標準或指導性技術文件,結合實際指導企業確定其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等級。
第七條受理備案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受理部門)應當及時將備案的企業名單向社會公布。
企業應當主動公開與周邊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單位、區域環境等密切相關的環境應急預案信息。
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備案的準備
第八條企業是制定環境應急預案的責任主體,根據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需要,開展環境應急預案制定工作,對環境應急預案內容的真實性和可操作性負責。
企業可以自行編制環境應急預案,也可以委托相關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編制環境應急預案。委托相關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編制的,企業指定有關人員全程參與。
第九條環境應急預案體現自救互救、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特點,側重明確現場組織指揮機制、應急隊伍分工、信息報告、監測預警、不同情景下的應對流程和措施、應急資源保障等內容。
經過評估確定為較大以上環境風險的企業,可以結合經營性質、規模、組織體系和環境風險狀況、應急資源狀況,按照環境應急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預案的模式建立環境應急預案體系。環境應急綜合預案體現戰略性,環境應急專項預案體現戰術性,環境應急現場處置預案體現操作性。
跨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企業,編制分縣域或者分管理單元的環境應急預案。
第十條企業按照以下步驟制定環境應急預案:
(一)成立環境應急預案編制組,明確編制組組長和成員組成、工作任務、編制計劃和經費預算。
(二)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環境風險評估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各類事故衍化規律、自然災害影響程度,識別環境危害因素,分析與周邊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單位、區域環境的關系,構建突發環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確定環境風險等級。應急資源調查包括但不限于:調查企業第一時間可調用的環境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和可請求援助或協議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
(三)編制環境應急預案。按照本辦法第九條要求,合理選擇類別,確定內容,重點說明可能的突發環境事件情景下需要采取的處置措施、向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和單位通報的內容與方式、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的內容與方式,以及與政府預案的銜接方式,形成環境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征求員工和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和單位代表的意見。
(四)評審和演練環境應急預案。企業組織專家和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單位代表對環境應急預案進行評審,開展演練進行檢驗。
評審專家一般應包括環境應急預案涉及的相關政府管理部門人員、相關行業協會代表、具有相關領域經驗的人員等。
(五)簽署發布環境應急預案。環境應急預案經企業有關會議審議,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簽署發布。
第十一條企業根據有關要求,結合實際情況,開展環境應急預案的培訓、宣傳和必要的應急演練,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及時啟動環境應急預案。
第十二條企業結合環境應急預案實施情況,至少每三年對環境應急預案進行一次回顧性評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時修訂:
(一)面臨的環境風險發生重大變化,需要重新進行環境風險評估的;
(二)應急管理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發生重大變化的;
(三)環境應急監測預警及報告機制、應對流程和措施、應急保障措施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對環境應急預案作出重大調整的;
(六)其他需要修訂的情況。
對環境應急預案進行重大修訂的,修訂工作參照環境應急預案制定步驟進行。對環境應急預案個別內容進行調整的,修訂工作可適當簡化。
第三章備案的實施
第十三條受理部門應當將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的依據、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文件目錄、備案文件范例等在其辦公場所或網站公示。
第十四條企業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在環境應急預案簽署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企業所在地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在備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較大和重大環境風險企業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報送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重大的同時報送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跨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企業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向沿線或跨域涉及的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將備案的跨縣級以上行政區域企業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報送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跨市級以上行政區域的同時報送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將受理部門統一調整到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受理部門應及時將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報送有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第十五條企業環境應急預案首次備案,現場辦理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表;
(二)環境應急預案及編制說明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環境應急預案包括:環境應急預案的簽署發布文件、環境應急預案文本;編制說明包括:編制過程概述、重點內容說明、征求意見及采納情況說明、評審情況說明;
(三)環境風險評估報告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
(四)環境應急資源調查報告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
(五)環境應急預案評審意見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
提交備案文件也可以通過信函、電子數據交換等方式進行。通過電子數據交換方式提交的,可以只提交電子文件。
第十六條受理部門收到企業提交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核對。文件齊全的',出具加蓋行政機關印章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表。
提交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不齊全的,受理部門應當責令企業補齊相關文件,并按期再次備案。再次備案的期限,由受理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受理部門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文件。
第十七條建設單位制定的環境應急預案或者修訂的企業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在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按照本辦法第十五條的要求,向建設項目所在地受理部門備案。
受理部門應當在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將建設項目環境應急預案或者修訂的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報送有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建設單位試生產期間的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參照本辦法第二章的規定制定和備案。
第十八條企業環境應急預案有重大修訂的,應當在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原受理部門變更備案。變更備案按照本辦法第十五條要求辦理。
環境應急預案個別內容進行調整、需要告知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應當在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文件形式告知原受理部門。
第十九條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受理環境應急預案備案,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不得加重或者變相加重企業負擔。
第四章備案的監督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將備案的環境應急預案匯總、整理、歸檔,建立環境應急預案數據庫,并將其作為制定政府和部門環境應急預案的重要基礎。
第二十一條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對備案的環境應急預案進行抽查,指導企業持續改進環境應急預案。
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抽查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可以采取檔案檢查、實地核查等方式。抽查可以委托專業技術服務機構開展相關工作。
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匯總分析抽查結果,提出環境應急預案問題清單,推薦環境應急預案范例,制定環境應急預案指導性要求,加強備案指導。
第二十二條企業未按照有關規定制定、備案環境應急預案,或者提供虛假文件備案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第二十三條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調查處理時,應當把企業環境應急預案的制定、備案、日常管理及實施情況納入調查處理范圍。
第二十四條受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其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對備案文件齊全的不予備案或者拖延處理的;
(二)對備案文件不齊全的予以接受的;
(三)不按規定一次性告知企業須補齊的全部備案文件的。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環境應急預案需要報其他有關部門備案的,按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環發〔20__〕113號)關于企業預案管理的相關內容同時廢止。
2023企業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2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以保證人身、財產安全、環境安全為核心,以防御與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及時、有效處理因暴雨造成內澇、外澇、污水失控外流等事故,避免或降低因上述原因造成安全、環保事故的發生。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危化品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應急預案。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3.1按照原國家《防汛檢查大綱》要求,逐項檢查落實,特別加強公司內部危化品罐區圍堰、各排水通道的日常維護和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當有險情發生時,在公司抗洪領導小組指揮下,立即啟動本預案。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局部暴雨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員:
3.2領導小組職責
1) 負責局部暴雨應急預案的制定、修改和組織實施。
2) 在局部暴雨發生后,調動應急力量進行搶險、救災,若已經造成污水外溢或原材料被淹,應立即向公司報告,請求支援。
3)負責向上級公司報告本地區局部暴雨情況和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4)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做好事件上報與調查處理工作。
5) 危機狀態消除后,宣布應急行動結束。
3.3各部門職責
3.3.1 工程部職責
1)參與預案的審核和編制;
2)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工作與應急救援技術方案和搶險物資資金的落實。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3)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總結
3.3.2 倉儲管理部職責
負責搶險物資(如潛水泵、編織袋和砂石等)的準備工作,并保證預案啟動后,迅速將搶險物資運至事故現場。
3.3.3 辦公室職責
1)根據應急領導領導小組組長的授權,負責對外聯絡和信息發布。
2)組織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3)負責應急處置現場傷員的醫療救治。
3.3.4 安環部門職責
1)負責監督應急預案的編寫與適時修訂工作;
2)參與搶險現場安全隔離措施的審查,督促各級人員、各部門在事故時按預案進行工作并督促相關部門執行到位;
3)按規定參與或組織事故調查及事故信息報送工作
4、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按2.2條情況進行監控。定期檢查排水、疏水系統設備和設施,確保河道系統暢通。
4.2預防措施
1)及時發布天氣預警信息;
2)在發生暴雨期間,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對排水疏水系統和各泵坑的巡視檢查,及時疏通排水溝道、管道和泵坑積水,確保系統排水暢通;
3)按照《設備定期輪換與試驗制度》規范,對暴雨排放泵、排污泵進行定期試驗,及時發現和消除設備缺陷;
4)若遇特大暴雨而排水不暢時,可在各可能發生倒灌的地方筑臨時擋水設施。
4.3.預警
4.3.1 根據危害程度,將局部暴雨事件預警分為Ⅰ、Ⅱ、Ⅲ三個級別,分別代表重大、較大、一般:
1)一般(Ⅲ級):6小時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由于河道狹窄,而導致洪水暴漲。
2)較大(Ⅱ級):3小時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由于河道狹窄,而導致洪水急劇上升。
3) 重大(Ⅰ級):3小時降雨量將達10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量可能持續。可能引發山洪爆發、水庫或灰場垮壩。
5、信息報告
5.1 信號規定:
1) 發生局部暴雨事件,企業報警信號主要采用現場事故音響、對講機和電話報警。
2) 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同時應按照相關規定做好信息上報工作。
5.2 應急通信:
7、應急處置
7.1 響應分級與響應程序
根據第2.2、5.3條,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局部暴雨事件對應分為Ⅰ、Ⅱ、 Ⅲ三個應急響應等級:
1)Ⅲ級由事發部門負責人指揮處置;
2)Ⅱ級由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負責指揮,事發部門負責人協助;
3)Ⅰ級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負責指揮。
4)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部門負責人根據4.3條所列職責分工承擔相應的應急響應處置工作。
7.2 處置措施
1)發生III級狀態時,工程部應安排值班人員對排水設施、疏水設施、泄洪設施進行檢查,如發現排水、疏水系統不暢通,應立即修復并做好事故預想。
2)發生II級狀態時,工程部應針對惡劣天氣可能對施工構成重大威脅的情況,督促各崗位做好事故預想。如施工 現場出現重大險情或出現嚴重后果,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必須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原材料發生被淹情況,應安裝潛水泵加強排水,如果原材料處在未封閉區域,應用沙包做塹封堵再行抽水,避免物料損失。
3)發生I級狀態時,工程部應針對惡劣天氣可能對施工構成重大威脅的情況,做好事故預想。如施工現場出現重大險情或出現嚴重后果,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必須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如果出現污水外溢情況,應立即調集力量,將污水收集到公司應急池,在應急池容量將達極限而情況仍未好轉時,應果斷采取減產或停產的措施,堅決避免污水外流出廠。
8、后期處置
8.1 根據事故現場局面控制,危險隱患消除,經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批準,應急處置結束命令由I、II、III級應急響應負責人發布。
8.2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立即進入設備修復或恢復啟動程序,同時根據設備損害的情況,組織做好設備的檢修采購工作。
8.3領導小組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對應急處置進行評估,并根據評估中暴露出來的不足,組織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8.4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完成調查報告的編寫和上報工作。
9、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9.1 15m揚程、流量60方的潛水泵 4 臺,由倉儲部放在物資倉庫;
9.2 帶漏電保護裝置的繞線盤 4 軸,存放于電修車間
9.3 編織袋1000個,砂石40m3,鎬20把,防洪锨40把,存放于防汛物資倉庫;
9.4 對講機4對,存放于安環部。
10、培訓與演練
10.1將應急預案培訓納入企業年度培訓計劃,“按照統一計劃、適時安排、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原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形式,組織進行相關知識和技能培訓。
10.2根據公司生產實際,制訂企業預案演練計劃,舉辦局部暴雨事故應急演練,以檢驗、完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11、附則
11.1 本預案檢查評估由企業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織進行,應急管理工作實行以責論處的原則,并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關獎懲規定進行考核獎罰。
11.2 本預案由安環部負責組織制訂并適時修改、更新;修訂最長時間不大于3年。
11.3 本預案文字解釋與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工作由安環部門負責。
11.4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023企業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3
一、有關說明
(一)編制目的
為了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事件造成的損失,保障廣大工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公司、工地正常秩序和穩定,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青島x有限公司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操作手冊。
二、分級分類
本操作手冊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對公司、工地正常施工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妨礙,或對工人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需要公司、區有關部門、政府立即處置的緊急事件。一般分為四類:
(一)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臺風、冰雹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
(二)事故災難:主要包括質量安全事故、設備質量安全事故、重大火災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外來暴力侵害事故、危險品安全事故等。
(三)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集體食物中毒、傳染性疾病、群發性疾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工人身體健康的事件。
(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Ⅳ級(一般)指突發事件影響范圍較小,可控性較好的。Ⅲ級(較大)指突發事件影響范圍較大,情況較嚴重,較難控制的。Ⅱ級(重大)、Ⅰ級(特別重大)指突發事件影響范圍大,發生重特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
(三)組織機構
青島x有限公司應急指揮部,總經理任總指揮,相關人員為成員,下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警戒疏散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后勤保障組等有關應急小組。
1、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及其職責
組長:成員:
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職責
(1)發生突發安全事件時,由應急領導小組發布應急救援命令、信息。
(2)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及現場安全保衛,事故區域警戒行動。
(3)及時向上級匯報突發安全事故情況。
(4)做好現場安全疏導和人員緊急疏散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現場。
(5)配合上級和有關部門開展救援工作,開展處理善后事宜。
2、設立現場處置機構及其職責
下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警戒疏散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后勤保障組。
(1)綜合協調組組長:,電話:,手機:。職責:及時做好事故情況匯報,保持信息暢通,做好與有關部門的綜合協調工作。
(2)搶險救援組組長:,電話:,手機:。職責:主要承擔現場人員的搶險救援工作。
(3)警戒疏散組組長:,電話:,手機:。職責:主動或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危險區人員撤離、維護現場秩序、勸說圍觀人員離開現場。
(4)醫療救護組組長:,電話:,手機:。職責:組織人員立即進行現場搶救或向臨近醫院及時疏散治療工作。
(5)事故調查組組長:,電話:,手機:。職責:組織人員對現場進行分析,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并提出預防事故的措施。
(6)善后處理組組長:,電話:,手機:。職責:做好突發安全事件的善后工作。
(7)后勤保障組組長:,電話:,手機:。職責:負責現場施救、物資保障工作,保證交通的暢通無阻,協助做好救援工作。
(四)應急響應
1、一般突發事件發生后,總經理立即啟動本預案,負責指揮協調,各應急小組成員迅速進崗到位,分工協作進行自救,及時切斷危險源,預防和制止事故、疫情、破壞活動等的進一步擴大,保護好現場。
2、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發生后,總經理啟動本預案的同時,立即上報區建管處等有關部門,并在區建管局等有關部門、區政府的統一指揮領導下開展應急工作。
(五)有關要求
1、對參與應急處置工作表現突出的人員,予以表彰;對參與應急處置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2、根據工作需要和形勢發展,將及時修訂完善本操作手冊,定期、不定期開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演練。
3、本操作手冊由青島x有限公司負責解釋,自20xx年1月7日起實施。
2023企業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4
本公司為商貿經營企業,針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特點,按照長沙高新區安監局有關部門的要求,為維護公司人身安全,有效處理公司生產安全事故,使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第一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組織我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領導小組組長:
副組長:
成 員:
應急辦公室設在公司辦公室,應急電話:
第二條 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種類
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含公司重大火災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重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外來暴力侵害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
第三條 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一、報告制度實行公司一把手負責制
二、公司發生或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后,必須在5~10分鐘內向總經理報告,并及時向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同時報區安委會和上級公司安全科。
公司本著“以人為本、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員工離開危險區域,保衛好公司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提交公司生產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三、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予以紀律處分或視情節輕重追究法律責任。
第四條 具體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1、發生重大火災安全事故,公司應指揮員工緊急集合疏散,迅速將事故信息報總經理、區消防大隊、區安委會及上級公司安全科。
2、公司利用警報聲發出緊急集合信號,組織員工按順序疏散,樓道間要有專人組織疏散,及時將員工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
3、組織員工參與救火,利用一切救火設備救火,及時報打119、120請求援助。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嚴禁超速行駛和醉酒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應指揮員工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報總經理、區交警大隊、保險公司、區安委會及上級公司安全科。
2、公司要迅速搶救受傷員工,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員工送至救治,及時報打110、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三、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
1、公司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公司發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將事故報總經理、縣安委會及集團公司安全科。
3、公司要迅速組織員工搶救,及時報打110、119、120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四、特種設備安全事故
1、公司要定期檢查特種設備完好情況,做好電梯操作工、電工的培訓工作,適時進行資格證書的審查。
2、事故發生后,迅速將事故報總經理、區安委會及上級公司安全科, 及時搶救受傷員工,并報打110、119、120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五、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
1、公司各部門組織外出大型活動必須申報公司,經同意后方能實施,公司組織的外出大型活動要制定安全預防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
2、事故發生后,應迅速搶救受傷員工,及時將事故信息報總經理及相關部門。
3、及時報打110、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六、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1、公司外來的未經允許強行闖入公司者,公司門衛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應及時將闖入者驅逐出公司,并由門衛或保安人員向其發出警告。
2、公司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先制止、制服,同時及時報打110、120請求援助。
3、對受傷員工及時救治。
七、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發生食物中毒安全事故,迅速將事故報總經理、衛生防疫部門、區安委會及上級公司安全科,及時報打110、120請求援助,并立即停止公司飲食攤點、食堂的就餐活動。
2、積極協助衛生機構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防疫部門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八、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
1、公司發現有傳染病癥狀的員工,應立即通知員工并將其帶到醫院檢查就診,有傳染病的員工不得帶病上班,凡患傳染病的員工,須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后才能回公司上班。
2、公司發現患有特殊傳染病的員工,要迅速對其進行隔離,及時報打110、120電話請求援助,并通知患者的親屬,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3、公司對傳染病所在地及公共場所要及時消毒,對與傳染病密切接觸的員工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并作好疫情的跟蹤工作。
4、及時將發生的疫情上報公司,迅速將事 故報總經理、衛生防疫部門、區安委會及上級公司安全科。
第五條 應急預案生效日期
2023企業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5
一、總則
1、我公司全體員工必須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模范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本公司有關安全生產和消防管理的各項規定,以確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確保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的安全。
2、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必須要以防為主。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必須要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要使全體員工充分認識到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認識到搞好預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消滅存在的各種安全隱患,要把各種事故統統消滅于萌芽狀態!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方面教育與培訓,形成人人懂安全知識,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3、為應對各種突發重大事故,必須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應急處理救援預案》的精神原則,有條不紊地處理這些事故,而不至于臨陣手忙腳亂,貽誤戰機。為此,特制定本《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4、要求我公司全體員工人人都要熟知本《救援預案》的各項具體要求,人人都能按《預案》要求,在事故現場靈活指揮,妥善處理各種事故。
二、一般規定
1、如遇突發重大事故,在事故現場的最高領導者(指事故班組的班長及以上干部),就處理事故的現場總指揮。
2、現場總指揮必須要頭腦冷靜,處理事情要堅決果斷,要按照《救援預案》的精神,立即組織員工展開營救工作。千萬不要拖泥帶水,耽誤救援的最好時機。
3、現場總指揮要本著“先救援、后匯報”的原則,首先組織在現場的員工實施救援工作,待控制局面后,立即向公司領導匯報。
4、一旦出現現場局勢無法控制,同時又與公司領導聯系不上的情況下,現場總指揮有權處置各種突發事態:
(1)如火災,應立即向119求援。
(2)如人身傷亡事故,一時又找不到車,應立即向120市急救中心救援。
5、一旦發生事故,所有現場員工都應積極、主動地在現場總指揮的領導下,參與救援工作,而決不能遇事退縮、當逃兵,或拒不服從領導而貽誤戰機。一旦此類事件出現,公司必將追究責任,并予以嚴肅處理。
三、火災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火災事故后,事故班組班長應立即組織本班組員工投入到滅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誤滅火工作。
2、突發火災事故后,非事故班組操作人員應視當時火情的嚴重程度,在現場滅火總指揮的統一調度下,或派部分人員過去協助滅火,或采取緊急斷電停機措施,派出所有人員協助滅火。
四、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l、突發重大人身傷害事故,班組班長和現場操作人員應采取果斷措施立即停機或停電,將受害人從機器設備上或觸電部位迅速解救出來。
2、如受害人大量失血,現場指揮者應立即組織員工對其進行臨時性的綁扎、止血。
3、如受害人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把受害者搬到空曠場地,實施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復蘇,不得耽誤半分半秒。
4、此時,現場指揮者要爭分奪秒、當機立斷、緊急向120市急救中心求助。
5、現場指揮者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
6、如遇一般人身傷害事故,現場總指揮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匯報,并及時找車將受害人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7、現場指揮者在處理人身傷害事故時,要本著迅速、穩妥地原則,立即予以處置,千萬不要拖延時間!千萬不要耽誤救治受害者的最佳時機!時間就生命!
五、設備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重大設備事故,班組班長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停機停電,嚴防事故擴大。
2、如果因設備事故連帶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后,立即啟動《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程序,予以迅速救治,而后在去處理設備事故。
3、發生重大設備事故后,如不因為救人等特殊情況,盡量不要移動現場各種物件,要保護好現場,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發生重大設備事故后,如不迅速采取“移動”“支撐"等手段來處理,有可能導致事故擴大或危機人身安全者,現場指揮可以采取這些手段來予以處理。但要做好詳細記載,并向事故調查人員講清,以便能準確判定事故發生的原因。
5、發生重大設備事故后,現場指揮人員在做好緊急處理的情況下,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匯報。
六、應急救援糸統組成
事故發生時,事故預案的實施由應急救援糸統完成的。應急救援糸統分為指揮部和專業隊兩部分。指揮部總指揮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擔任。指揮成員應包括具備完成某項任務的能力、職責、權力及資源的廠內生產、設備、消防、醫療。指揮部成員直接領導各下屬急救專業隊,并向總指揮負責,由總指揮協調各隊工作的進行。
2023企業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電力企業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電力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完善電力應急預案體系,增強電力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電力監管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電力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本辦法所稱電力企業是指以電力規劃設計、生產運行、檢修試驗以及電力建設等為主要業務的企業和單位。
第三條電力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應當遵循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網廠協調的原則。對涉及國家機密的應急預案,應當嚴格按照國家保密規定進行管理。
第四條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以下簡稱電監會)負責對電力應急預案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電監會派出機構負責對所轄區域電力應急預案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第五條電力企業是電力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建立健全電力應急預案管理制度,完善電力應急預案體系,規范開展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演練、修訂等工作,保障電力應急預案的有效實施。
第二章預案編制
第六條電力企業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要求,編制各級各類電力應急預案,并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建立覆蓋全面、上下銜接的電力應急預案體系。電力應急預案體系一般由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構成。
第七條電力企業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組織結構、管理模式、生產規模和風險種類等特點,組織編制企業綜合應急預案,作為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綜合性文件,從總體上闡述處理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
第八條電力企業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類、事故災難類、公共衛生事件類和社會安全事件類等各類突發事件,以及不同類別的事故或風險,組織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明確具體應急處置程序、應急救援和保障措施。
第九條電力企業應當根據生產經營現場的實際情況,針對特定的場所、設備設施和崗位,組織編制相應的現場處置方案,為應對現場典型突發事件制定具體處置流程和措施。
第十條電力企業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具體內容應當符合《電力企業綜合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試行)》、《電力企業專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試行)》和《電力企業現場處置方案編制導則(試行)》的基本要求。
第十一條電力企業應當全面分析本單位的危險因素和事故隱患,客觀評估本單位的應急能力和應急資源。分析評估結果應作為應急預案的編制依據。
第十二條電力企業編制的本單位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預案評審
第十三條電力企業應當按照分級評審的原則對電力應急預案組織評審。
第十四條預案評審由電力企業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涉及網廠協調和社會聯動的應急預案,參加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電力監管機構和相關單位工作人員以及電力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評審意見應當記錄、存檔。
第十五條預案評審應當注重電力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十六條電力應急預案經評審合格后,由電力企業主要負責人簽署印發。應急預案印發文件或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聲明內容及簽字應當作為應急預案批準頁的主要內容。
第三章預案備案
第十七條電力企業應當按照以下規定將應急預案報電力監管機構備案。
(一)電監會城市電監辦轄區內的電力企業向城市電監辦備案,未設立城市電監辦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的電力企業,直接向所在區域電監局備案。
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國家電網公司所屬區域電網公司向區域電監局備案。
中央電力企業、資產跨區域的電力企業(集團公司或總部)向電監會備案。
(二)需要備案的應急預案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應至少包括《電力企業專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試行)》附錄中電力企業專項應急預案體系目錄所列內容。
(三)國家有關部門對應急預案備案另有要求的,應當按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電力企業向電力監管機構報備應急預案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應急預案評審意見;
應急預案文本目錄;
應急預案電子文檔。
第十九條電力監管機構應當指導、督促檢查電力企業做好應急預案備案工作,并對電力應急預案的備案情況和備案內容提出審查意見。對予以備案的電力應急預案,應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并建立預案庫登記管理,對于不符合備案要求的電力應急預案,應當說明不予備案的理由。
第四章預案培訓
第二十條電力企業應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預案培訓。培訓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構成、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資源保障情況以及針對不同類型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措施等。
第二十一條電力監管機構應當將應急預案培訓列入電力安全監管培訓計劃,組織開展對電力企業安全生產負責人及應急管理人員的預案培訓工作。
第五章預案演練
第二十二條電力企業應當結合本單位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情況定期組織預案演練,以不斷檢驗和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管理和應急技能水平。
第二十三條電力企業應當制定年度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增強演練的計劃性。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應當至少組織一次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應當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二十四條電力企業在開展應急演練前,制定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目的、演練范圍、演練步驟和保障措施等。
第二十五條電力企業在開展應急演練后,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進行評估,并針對演練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對相關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評估和修訂意見應當有書面記錄。
第六章預案修訂
第二十六條電力企業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每三年至少修訂一次,預案修訂結果應當詳細記錄。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電力企業應當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相應修訂:
(一)企業生產規模發生較大變化或進行重大技術改造的;
(二)企業隸屬關系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指揮體系、主要負責人、相關部門人員或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實施或應急預案評估報告提出整改要求的;
(七)電力監管機構或有關部門提出要求的。
第二十八條電力企業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后,應當及時向電力監管機構和有關部門或單位報告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程序重新備案。
第七章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九條對于在電力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電力監管機構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條電力企業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實施電力應急預案管理有關工作的,由電力監管機構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電監會派出機構可根據本辦法,制定本轄區電力應急預案管理實施細則。
第三十二條《電力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和《電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電監會統一制定。
第三十三條核電站涉及核事件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不適用于本辦法。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2023企業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7
一、換熱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換熱設備是屬于壓力容器的特種設備,一旦發生蒸汽泄露、突然停電可能造成人員燙傷、電氣設備短路,壓力設備超壓,引起爆炸等事故,為了進一步加強換熱站安全管理工作,認真貫徹落實《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保證設備安全正常運行,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原則,根據實際情況和特點,特制定事故應急預案。在事故發生時,有組織、有秩序、有步驟,及時、快速做出反映,使人員傷亡、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職責
(1)組成
應急救援總指揮:高紅橋
副總指揮:解軍、姬梁生、張冬青
成員:許磊、顧興旺、馬寧、張念全、袁強、欒東、史凱、錢波、劉晨東、張希金、房兆強、孫博、崔小娟、張小滿、陳改云、李甜甜
指揮部設在公司二樓辦公室
(2)職責
<1> 發生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2> 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3> 向上級匯報和友鄰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負責人:解 軍
(3)救援隊伍的組成
<1>現場搶險指揮組: 負責發生事故應急搶修、救援工作。負責人:姬梁生、房兆強;技術員:馬寧、顧興旺、孫博、劉晨東、劉波、袁強、錢波
<2>現場物資保障組:負責應急救援設備、物資的供應及日常檢查維護、保養工作。負責人:張冬青、張念全、
<3>現場保衛警戒組:負責事故現場警戒工作及附近交通路口封鎖控制。負責人:張希金、王洪建、史凱
<4>現場醫療救護組:負責聯系醫院,救護車輛及協助醫護人員救護傷員。負責人:崔小娟、張小滿
<5>人員疏散組:負責現場人員及周邊單位人員疏散工作。負責人:欒東、錢波
2、事故預測;
(1)事故包括:管網泄露引起電氣設備短路,造成人員燙傷、突然停電造成換熱器超壓,引起爆炸等火災等事故。
(2)事故發生后,會引起現場人員驚慌失措,造成人身傷亡事故、設備財產損失。此時工作人員應采取應急措施,必要時可實施“緊急避險”行為,確保大利益,舍棄小利益。
3、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1)堅守崗位,提高警惕
<1>換熱站值班人員、管線巡視人員應按時上下班,堅守崗位,站內每班必須對運行設備進行巡回檢查,了解設備運行狀況。站外定時、定期對所有管線巡回檢查,并詳細填寫記錄,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公司。確保疏水器暢通,閥門關閉靈活。伸縮器活動正常,支架穩固。
<2>加強交接班制度,交清接明。
<3>站內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有關人員進入須登記、簽字并報告站長。
(2)換熱站應急處理措施
<1>日常應保持站內外設備的完好性、嚴密性,防止泄漏,一旦發現管網泄漏,馬上停止供熱,并關閉管網主閥。
<2>補水箱應時刻保持水量充足,補水泵運行正常,嚴禁缺水。如果缺水立即采取措施。
<3>定期校核各種壓力表,如發現不準確或動作不正常,必須立即更換。如閥件動作呆滯,必須更換。
(3)管網泄漏應急措施
<1>管網巡視人員發現管網泄漏或接到命令應立即趕往事故現場。進入事故現場,首先判明事故原因,再根據應急措施進行搶修工作。
<2>搶修人員進入事故現場,應立即控制熱源,同時做好警戒工作,事故現場不得有閑散人員逗留。
<3>搶修人員操作時應穿戴好專用的工作服裝,并有專人監護。
<4>應急搶修常見故障及處理措施:
4、對處理事故的要求
(1)一旦發生事故值班人員要保持鎮靜,不要驚慌失措,判斷事故和處理事故要“穩、準、快”并及時報告公司有關人員。
(2)發生重大事故應保持現場,在開展搶險救援工作中,參加人員應聽從指揮,服從命令,有秩序、有組織的進行,防止人員緊張、驚慌而造成傷亡,同時密切配合,同心協力,盡最大努力把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降到最低。
(3)事故后,應將發生事故的部位,時間、經過及處理方法等情況詳細記錄,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找出原因,從中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二、換熱站自控系統應急預案
換熱站自控系統應急預案為防止換熱站突發性事故發生后,因事故處理延誤,導致事故擴大,造成嚴重經濟損失、人身傷亡和社會不良影響,特制定本預案。
1、啟動應急預案范圍
本預案適應于自動控制系統失靈或現場管網出現破裂等突發情況下,可能出現以下緊急情況或其他重大缺陷直接影響到正常供熱并危機設備和人身安全時,啟動應急預案。
應急救援總指揮:高紅橋;副總指揮:姬梁生
調度:房兆強
成員:馬寧、顧興旺、孔浩、劉范波、邵寧、張贊勛
2、自動控制系統故障情況下的應急處理
(1)首先將系統停機,查看故障報警歷史記錄,根據故障信息分析故障可能產生的原因。
(2)檢查設備的運行狀況,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3)在確認水泵、閥門、換熱器、管網等無異常的情況下,啟動手動操作運行模式。
(4)手動運行的操作步驟為:將盤面轉換開關打到手動位置--先手動將水箱補滿(水箱補水可通過手動操作電磁閥實現)--啟動補水泵--觀察出水壓力表維持在0.5MP--啟動循環泵(此時,若管網超壓,則可以關閉補水泵,只保留循環泵運行)-- 開啟旁路蒸汽閥(閥門開度可根據換熱溫度手動調節)--補水泵可根據現場用水量手動間斷開啟,該方案要求現場必須有人值守才能完成。
3、二次網管路事故破裂的處理步驟
運行中回水壓力突然降低,補水量增大也無法維持,回水壓力快速下降,出口壓力也隨之下降,應做如下處理:
(1) 停止補水泵運行,停止循環泵運行,關閉一次管網主閥門。
(2)通知調度,派人檢查二次網,發現漏點后通知檢修人員處理。
(3)如漏點前有區域閥門則關閉閥門,進行檢修。
(4)處理漏點后補水泵投入運行,當回水壓力達到定壓值后啟動循環水泵。
(5)循環泵運行正常后,開啟一次網蒸汽主閥門。
4、停電處理
(1)立即關閉管網入口主閥門,并微開閥前疏水閥門。
(2)聯系有關單位恢復供電,如站內設備問題造成停電,立即通知公司領導,找電工處理,盡快恢復。
(3)做好送電前設備的檢查、運行準備工作。
5、換熱站內一次網漏水、汽處理
(1)停止補水泵、循環泵的運行,關閉管網主閥門。
(2)報告公司領導,請求派檢修人員處理。
(3)如天氣寒冷,事故缺陷無法在短時間內處理完畢,為防止管道凍裂,,需將二次網泄水停運。
6、水泵故障
(1)水泵振動過大,超過0.10mm時應切換備用泵運行,進行檢查處理。
(2)電機過熱時應投入備用泵,停止故障泵,通知檢修人員處理。
(3)泵體有異樣聲音,泵體出力下降,應投入備用泵運行,停止故障泵,通知檢修人員處理。
(4)軸承溫度過高、冒煙、著火時,立即停止故障泵,用1211滅火器滅火。投入備用泵。
(5)水泵機械密封因磨損或其他原因造成嚴重漏水,應投入備用泵停止故障泵,通知檢修人員處理。
(6)以上情況如無備用泵,應根據現場的實際狀況調節運行。如必須停泵的,一定要保持住管網壓力。
(7)做好站內記錄。
7、電器開關及電控柜故障
(1)電氣故障造成電機跳閘后,切換備用設備運行,并立即通知調度,派電氣人員處理。
(2)電氣設備著火時,應先停電,然后用1211滅火器救火。火撲滅后由電氣人員檢查處理確認正常后,方可啟動或備用。
8、設備故障
本系統的關鍵運行設備換熱器、水泵、蒸汽調節閥、閥門管網均采用一用一備的工作方式,若其中一臺故障,可切換到另一臺工作,若兩臺同時故障時,只能系統停機,更換或維修才能滿足運行。
9、事故報告
換熱站出現緊急或重大事故時,現場人員應迅速將信息在第一時間報告給站長、分管領導和總經理。同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由公司領導聯絡各方面人員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搶險和事故處理。
三、培訓與演練
1、每年對班組長以上人員進行應急預案培訓兩次,明確各級人員安全職責和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
2、對應急救援預案每年進行2次演練。確保應急救援預案落實到人;
3、每年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審核,根據人員的變化,對應急救援預案人員進行調整,實現援預的有效性。
2023企業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8
為了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保證在事故發生后,盡快組織實施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處置預案。
一、由實驗室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如實報告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二、由實驗室負責人組織宣傳、貫徹國家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組織應急準備工作,參加相關單位舉辦的應急人員培訓和應急演習、練習。
三、如發生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實驗室負責人要及時向學校保衛處和學校化學危險品與放射源管理領導小組報告。最遲不得超過二小時。并在二十四內報出《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卡》。并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對危險化學品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以及對環境的影響。并對現場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清洗、消毒等措施。
四、發生危險化學品丟失、被盜事故時,應當保護好現場,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進行調查、偵破。
五、如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操作人員必須立刻停止實驗,注意安全防護,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區應嚴禁火種、切斷電源。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應使用專用防護服、隔絕式空氣面具。立即在邊界設置警戒線,開展周邊人員的撤離。并根據泄露危險化學品的化學特性開展初步急救措施。
六、發生危險化學品人身中毒事故時,應首先盡快派人或電話請醫生,并報告有關領導或上級組織,同時采取急救措施,在送醫院(或醫生到來)之前應迅速查清中毒原因后,針對具體情況,采取以下具體措施進行急救:
1、呼吸系統中毒:如果是呼吸系統中毒,應迅速使中毒者離開現場,移到通風良好的環境,使中毒者呼吸新鮮空氣。輕者,短時間內會自行好轉;如有昏迷休克、虛脫或呼吸機能不全時,可人工協助呼吸,化驗室如有氧氣,可給予氧氣,如可能,給予喝興奮劑,如濃茶、咖啡等。
2、經由口服中毒:由口中服入毒物時,首先要立即進行洗胃,嘔吐。
3、皮膚、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皮膚和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時,要立即用大量自來水沖洗,沖洗愈早愈徹底好。如能涂或服用適當的緩沖劑、中和劑(注意要用稀濃度的)更好。洗凈毒物后,看情況請醫生治療。
2023企業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9
1總則
1.1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1.1.1指導思想
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宗旨,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科學合理供暖、保障首都居民溫暖過冬為出發點,以維護社會穩定為目的,建立“集中領導、統一指揮、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全面提高本市應對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
1.1.2基本原則
(1)統一指揮。在市委、市x的統一領導下,在市應急委的指揮下,由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開展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搶修搶險、救助和恢復等各項應急工作。
(2)屬地管理。區(縣)x和區(縣)相關專項應急指揮部按照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總體要求,組織落實各項相關應急措施,指揮應對發生在本行政區域內的供暖突發公共事件。
(3)分級負責。各相關單位根據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級別,按照各自職責范圍,制定和完善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做好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
1.2編制目的
為提高本市有效應對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減少供暖突發公共事件對居民正常采暖的影響,維護首都正常社會秩序,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特制定本預案。
1.3編制依據
本預案根據《北京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北京市住宅鍋爐供暖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供暖工作實際制定。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應對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影響正常供暖的供暖突發公共事件。
1.5事件等級
按照供暖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較大(III級)和一般(IV級)四個級別。
1.5.1特別重大供暖突發公共事件(I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復雜,對本市正常供暖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需要市委、市x統一組織協調,調動各方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暖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億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
(2)出現供暖用煤、用氣、用油嚴重短缺,嚴重影響全市正常供暖。
1.5.2重大供暖突發公共事件(II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暖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需要調度多個部門、區(縣)和相關單位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暖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
(2)發生供暖事故,造成停熱,影響供暖面積500萬x方米以上,24小時內無法恢復供暖。
(3)供暖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暖,影響供暖面積25萬x方米以上。
(4)因供、用熱糾紛,造成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大規模人員聚集或x,嚴重影響交通等社會秩序。
1.5.3較大供暖突發公共事件(III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暖造成較大影響,需要調度幾個部門、區(縣)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暖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者造成較大社會影響。
(2)發生供暖事故,造成停熱,影響面積100萬x方米以上、500萬x方米以下,24小時內不能恢復供暖。
(3)供暖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暖,影響面積5萬x方米以上、25萬x方米以下。
(4)居民室溫連續48小時以上低于16℃采暖標準,影響面積5萬x方米以上,協調無果。
(5)因特殊群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暖單位難以保障正常供暖。
(6)影響重點用戶正常用熱。
1.5.4一般供暖突發公共事件(IV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范圍內的正常供暖造成影響,區(縣)能夠進行應急處置的供暖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暖事故,造成停熱,影響面積20萬x方米以上、100萬x方米以下,12小時內不能恢復供暖。
(2)供暖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暖,影響面積1萬x方米以上、5萬x方米以下。
(3)居民室溫連續48小時以上低于16℃采暖標準,影響面積1萬x方米以上、5萬x方米以下。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
2.1.1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
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是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總指揮由市x分管副x擔任,副總指揮由市x分管副秘書長和市市政管委主任擔任。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市政管委,辦公室主任由市市政管委主任擔任。
2.1.2市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組
在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內組建市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組。主要職責是:
(1)在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指揮、協調本市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2)對供暖應急重大問題進行決策,下達應急指令,緊急指揮調用社會資源,協調各部門工作。
(3)協調、指導區(縣)、供暖企業(單位)開展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監督、檢查區(縣)、供暖企業(單位)相關工作。
市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組成員單位包括:中直管理局、x、總后基建營房部、市發展改革委、市x局、市監察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勞動保障局、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交通委、市審計局、市x、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環保局、市安全生產監督局、市城管執法局、市x局x交通管理局、市熱力集團、市燃氣集團、北京電力公司、北京金泰恒業有限責任公司、各區(縣)x。
2.1.3市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組辦公室
市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供暖應急辦”)設在市市政管委供暖管理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供暖管理辦公室主任擔任。市供暖應急辦在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領導下具體負責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1)編制修訂北京市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指導區(縣)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和實施。
(2)組織排查并協調消除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的安全隱患。
(3)收集、分析和上報有關供暖突發公共事件信息。
(4)具體組織指揮全市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
(5)向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提出發布黃色、橙色、紅色的供暖預警建議。
(6)分析總結全市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7)組織建設供暖應急救助體系;組織建立市級供暖應急隊伍、技術支持系統;開展全市供暖應急演練、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落實供暖應急保障資金。
(8)聯系本系統專家顧問組。
(9)與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相關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2.2成員單位職責
(1)中直管理局、x、:負責協調解決相關中央駐京單位的供暖問題。
(2)總后基建營房部:負責協調解決駐京部隊的供暖問題。
(3)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協調本市供暖燃料總體x衡和應急儲備工作。
(4)市x局:負責組織處理因發生供暖突發公共事件引發的社會治安問題。
(5)市監察局:負責對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查處。
(6)市民政局:負責協助做好城鎮優撫對象、征地超轉人員、低保戶等的供暖救助工作。
(7)市財政局:負責供暖應急資金保障工作。
(8)市勞動保障局:負責協助做好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移交社區管理退休人員等的供暖救助工作。
(9)市建委:負責協助處理因拆遷、建設開發、物業管理等引發的供、用熱糾紛。
(10)市市政管委:負責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指揮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開展工作;指導區(縣)供暖主管部門做好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做好供暖燃料儲備及應急救助工作。
(11)市交通委:負責協調解決供暖事故搶修時的掘路、占道問題。
(12)市審計局:負責對供暖應急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
(13)市x:負責協調做好監管范圍內國有破產企業和特困企業職工的供暖救助工作。
(14)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供暖使用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管。
(15)市環保局:負責協助解決因煤改清潔能源引發的供暖問題。
(16)市安全生產監督局:負責供暖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17)市城管執法局:對影響正常供暖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18)市x局x交通管理局:負責協調供暖燃料運輸車輛、搶修車輛的通行保障以及處置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時的交通維護疏導工作。
(19)市熱力集團:負責城市熱網集中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
(20)市燃氣集團:負責做好燃氣供應工作,協助處置燃氣供暖突發公共事件及燃氣供應的實物救助。
(21)北京電力公司:負責協助處置因供暖用電引發的供暖問題及電力供應的實物救助。
(22)北京市金泰恒業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市級煤炭、燃油應急儲備,保障冬季供暖用煤、用油的緊急調配和實物救助。
(23)各區(縣)x:按照供暖屬地管理原則,負責保障本轄區正常供暖;協調解決供、用熱糾紛;制定本轄區相應的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負責處置一般和較大供暖突發公共事件,負責重大以上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的先期處置和善后工作。
2.3供暖單位職責
供暖單位應在保障正常供暖基礎上,制定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專門的應急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器材;對供暖突發公共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盡早恢復。
3應急預警
3.1預警
出現下列情況時,各區(縣)及供暖企業(單位)應立即分析判斷影響正常供暖的可能性,并決定是否需要上報。如需上報,要立即將發生事件時間、地點、性質、可能影響的程度、影響時間以及應對措施報市供暖應急辦。
(1)因供暖設施、設備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暖;
(2)因供暖燃料出現短缺可能影響正常供暖;
(3)因供電、供水系統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暖;
(4)因天氣持續低溫可能影響正常供暖;
(5)因其它自然災害可能影響正常供暖。
3.2預警級別
依據供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影響程度、影響時間、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四個預警級別。
藍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一般(IV級)以上供暖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黃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較大(III級)以上供暖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橙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重大(II級)以上供暖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紅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I級)供暖突發公共事件,事件隨時會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3.3發布和解除程序
冬季供暖期(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前15天,全市即進入供暖突發公共事件藍色預警響應階段,藍色預警不再另行發布;黃色預警由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或授權區(縣)發布;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由市應急辦發布或授權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
冬季供暖期結束后,供暖藍色預警自動解除。黃色以上預警的解除程序,參照發布程序執行。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特別重大供暖突發公共事件(I級):由市供暖應急辦報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由指揮部辦公室報市應急辦,經市應急委主要領導批準后啟動應急預案。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應趕赴現場,并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和事發區(縣)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總指揮負責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指揮部副總指揮(市市政管委主任)負責具體指揮與處置工作。
重大供暖突發公共事件(II級):由市供暖應急辦報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由指揮部辦公室報市應急辦,經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批準后啟動應急預案。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市x分管副秘書長)應趕赴現場,并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和事發區(縣)x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市x分管副秘書長)負責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指揮部副總指揮(市市政管委主任)或指揮部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工作。
較大供暖突發公共事件(III級):由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事發區(縣)啟動應急預案,以事發區(縣)x為主進行協調處置,區(縣)x負責人應趕赴現場,區(縣)x分管負責人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工作。必要時,指揮部副總指揮趕赴現場,參與制定方案,并協調有關部門配合開展工作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
一般供暖突發公共事件(IV級):由事發區(縣)啟動應急預案,并全權負責指揮處置。以事發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x)和供暖企業(單位)為主進行協調處置,必要時,區(縣)x分管負責人、市市政管委分管負責人或市供暖應急辦派人到現場,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有關部門配合開展工作。
4.2響應程序
4.2.1現場了解情況、調解矛盾、控制局面,并依據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級別,及時向區(縣)、上級主管單位和相關部門報告有關情況,同時向有關采暖用戶通報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情況。
4.2.2成立現場指揮部。啟動本地區、本系統的應急預案,指揮協調本地區、本系統的搶修搶險隊伍實施搶修搶險或實施應急救助,盡快恢復供暖。
4.2.3現場指揮部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并根據事件級別及時向市供暖應急辦報告。根據事件級別和種類進行果斷處置,需調動有關人員和市級搶修搶險隊伍參與處置時,應立即調動并趕赴現場組織指揮。
4.2.4根據發生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的具體情況,對特殊群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暖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暖、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暖的,實施必要的供暖應急救助。
4.3應急結束
4.3.1供暖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完畢,供暖恢復,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影響基本消除后,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4.3.2特別重大和重大供暖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后,分別經市應急委主要領導或指揮部總指揮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4.3.3較大供暖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后,由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或區(縣)宣布應急結束。
4.3.4一般供暖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后,由區(縣)宣布應急結束。
4.3.5供暖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應將情況及時通知參與供暖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的成員單位和區(縣),必要時應通過廣播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應急結束的消息。
4.4善后處理與調查評估
4.4.1供暖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后,按事件級別組織力量開展供暖事故損害核定工作,對事故情況、人員補償、緊急救助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后恢復計劃,并盡快實施。
4.4.2必要時,組成供暖突發公共事件調查小組,對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
參與供暖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的單位要收集并妥善保存事件處置過程中的有關資料。
4.4.4冬季供暖期結束后,對本冬季供暖期的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報市應急委。
5信息管理
5.1信息監測
隨時了解掌握供暖情況和動態。依托供暖信息x臺實時監測全市供暖動態。
5.2信息報告
5.2.1發生供暖突發公共事件后,知情單位和個人有權利和義務撥打市、區(縣)兩級供暖服務熱線或供暖單位電話,報告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影響范圍等信息。
5.2.2區(縣)供暖主管部門根據事態情況分析判斷,屬一般事件的,自行組織處置,并報市供暖應急辦備案;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事件的,立即上報。
5.2.3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事件的,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報市應急辦,詳細信息不晚于事件發生后2小時上報。
5.3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
較大以上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和新聞發布工作,按照相關規定開展,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發布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
6保障措施
6.1三級聯動協調保障
建立市、區(縣)、街道(鄉、鎮)三級聯動協調機制,對供暖隱患進行排查并協調相關工作,確保正常供暖。
6.2搶修搶險隊伍、物資、器材保障
各供暖單位必須組建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搶修搶險隊伍,建立并完善相關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搶修搶險物資器材,具備一定的供暖事故自救能力。建立市、區(縣)兩級專業應急搶修搶險隊伍,分別由市、區(縣)供暖主管部門指揮與管理。
6.3應急供暖燃料保障
市、區(縣)建立兩級應急供暖燃料x儲備。
x應急救助保障
市、區(縣)x建立供暖應急救助保障體系,對特殊群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暖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暖,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暖的,實施必要的供暖應急救助。
6.5通信聯絡保障
供暖事故藍色預警期內,各成員單位必須保證全市供暖事故應急體系中有關人員的通信聯絡暢通。
6.6緊急接管保障
供暖期間,供暖單位拒絕向居民供暖,經協調無效,可按相關規定和程序對供暖單位采取緊急接管措施,以保證正常供暖。
6.7供暖應急資金保障
市、區(縣)兩級財政安排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資金,明確應急救助政策,確保本市供暖應急措施順利實施,保障全市正常供暖,緩解供、用熱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7附則
7.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北京市人民x負責制定,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根據本預案,各區(縣)x及相關部門和單位應制定各自的應急預案。
7.2預案更新
根據情況變化和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原則上每兩年修訂一次。
7.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7.4其他說明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023企業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0
一、危險化學品滅火措施
1、加強第一出動,以快制快。要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理化性質調動相應的足夠滅火或搶險救援力量,統一指揮部署,迅速展開戰斗行動,及時排除險情和有效地撲滅火災。
2、正確選用滅火劑。大多數易燃可燃液體都能用泡沫撲救,其中水溶性的有機溶劑則應用抗溶性泡沫。可燃氣體火災可用二氧化碳、干粉、鹵代烷(1211)等滅火劑撲救。有毒氣體、酸堿液可用噴霧或開花水流稀釋。遇火燃燒的物質及金屬火災,不能用水撲救,也不能用二氧化碳、鹵代烷(1211)等滅火劑,宜用干粉或沙土覆蓋撲救。輕金屬火災可采用7150輕金屬滅火劑。
3、堵截火勢,防止蔓延。當燃燒物品部分燃燒,且可以用水或泡沫撲救的,應立即布置水槍或泡沫管槍等堵截火勢,冷卻受火焰烘烤的容器,要防止容器破裂,導致火勢蔓延。如果燃燒物是不能用水撲救的化學物品,則應采取相應的滅火劑,或用沙土、石棉被等覆蓋,及時撲滅火災。
4、重點突破,排除險情。火場如有爆炸危險品、劇毒品、放射性物品等受火勢威脅時,必須采取重點突破,排除爆炸、毒害危險品。要用強大的水流和滅火劑,消滅正在引起爆炸和其他物品燃燒的火源,同時冷卻尚未爆炸和破壞的物品,控制火勢對其威脅。組織突擊力量,設法掩護疏散爆炸毒害危險品,為順利滅火和成功排險創造條件。
5、加強掩護,確保安全。在滅火戰斗中,要做好防爆炸、防火燒、防毒氣和防腐蝕工作。滅火人員要著隔熱服或防毒衣,佩戴防毒面具或口罩、濕毛巾等物品,并盡量利用有利于滅火、排險的安全的地形地物。在較大的事故現場,應劃出一定的"危險區",未經允許,不準隨便進入。
6、清理現場,防止復燃。化學危險物品事故成功處置后,要注意清理現場,防止某些物品沒有清除干凈而再次復燃。撲救某些劇毒、腐蝕性物品火災或泄漏事故后,要對滅火用具、戰斗服裝進行清洗消毒,參加滅火或搶險的人員要到醫院進行體格檢查。
7、指揮員要針對各種化學危險物品的理化性質,現場態勢,充分利用固定滅火設施和建筑消防設施,采取有效的工藝滅火手段和戰術對策,合理使用兵力,實施正確有效的指揮。
二、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精選20篇)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里,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后果,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才好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精選20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3企業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結合公司實際,經經理層研究,特制定本《斯派爾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機電運輸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一、預案編制目的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斯派爾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發生機電、運輸事故時,用于指導事故搶險救災處理及日常培訓和演練。
二、主要編制依據
本《預案》編制主要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技術標準如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四)《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五)《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
(六)《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定》
(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八)《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九)《煤礦安全規程》(20__版)
(十)《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國發〔20__〕24號)
(十一)《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安全監管總局等部門關于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__〕13號)
(十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__〕59號)
(十三)《關于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安監總應急〔20__〕196號)
(十四)《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AQ/T9002-20__)
(十五)《棗莊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三、預案級別
本預案為企業級。
四、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事故類型主要有:
(一)礦井機械電氣事故。即出現機械電氣設備故障,易造成全礦停電、停風,提升運輸、排水中斷或人身觸電、機械損傷等,危及生產及人身安全,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二)礦井主副井提升事故。即出現主提升絞車斷繩跑車,易造成人員傷亡,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三)礦井主輔運輸事故。即出現主運輸皮帶斷帶,電瓶車撞人、追尾、斜井運輸跑車等重大事故,危及生產及人身安全,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五、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本著“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始終把保障職工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以最短的時間恢復設備的正常運行,解除事故對人身的威脅,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六、響應分級
根據機電運輸事故嚴重程度、可控性和救災難度,將重大機電運輸事故響應級別分為Ⅰ級、Ⅱ級、Ⅲ級。
Ⅰ級:發生機械電氣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輔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生產中斷12小時以上,不能及時恢復的。
Ⅱ級:發生機械電氣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輔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生產中斷6小時以上,不能及時恢復的。
Ⅲ級:發生機械電氣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輔運輸事故,造成生產中斷,6小時以內能夠恢復的。
七、事故救援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職責分工
為做好機電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公司成立機電運輸事故專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機電副經理、副經理兼總工程師
成員:其他副總經理、副總師和各有關單位部門的主要負責人
職責:一是負責本專項應急預案的救援隊伍組建、配備相關器材和裝備。二是負責本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的學習、貫徹、演練和實施。三是機電運輸事故發生后進行分析判斷,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啟動本預案后,全面負責應急救援工作,包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四是組建現場指揮部、確定指揮人員、救援隊伍。五是指揮、調度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配置,包括搶險救災、醫療救護、保衛和救援物資、善后處理等;六是評估事態發展程度,決定是否啟動其它相關專項預案。七是根據事態發展,決定是否請求外部援助。八是批準本預案的終止。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生產技術部,由生產技術部副部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生產技術部、調度室、機電工區、通防工區、供應科有關人員為辦公室成員,具體負責協調各小組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以及定期發布應急救援的有關情況。
職責: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直接領導下,全面負責物資、設備、后勤等項工作的組織協調,完成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各項任務。
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設現場、技術、物資供應、資料(宣傳)和后勤等5個專業工作組。
(一)現場工作組:由機電副經理任組長,成員由生產副總師、安全監察處和救護隊等專業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緊急調動一切人員、物資、設備,爭取將機電運輸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二)技術工作組:由副經理兼總工程師任組長,成員由安全監察處、生產技術部、調度室、機電工區、通防工區、供應科有關人員組成。負責分析事故特征、性質,預測將波及的范圍及趨勢,制定救援方案和措施。并按速報制度的規定及時上報。同時,參與事故的協助調查和分析處理。
(三)物資供應組:由供應科科長任組長,成員由供應科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確保搶險材料、工具、設備的供應。
(四)資料(宣傳)工作組:由綜合辦公室主任任組長,成員由生產技術部、機電工區、通防工區的有關人員組成,負責做好受威脅職工、群眾撤離避讓的思想工作,宣傳搶險救災過程中的先進人物和事跡。
(五)維穩后勤工作組:由分管后勤的副經理任組長,成員由保衛科、工資、財務、衛生室等相關人員組成。負責設置警戒、搶救傷員、搶險救災人員的生活和事故的善后處理。
八、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源監控
1、礦井供用電危險源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⑴主要監測監控措施
微機監控;電氣試驗;保護整定。
⑵主要預防措施
A、正常情況下,礦井電源應采用分列運行方式,一回路運行時另一回路必須帶電備用,保證供電的連續性。
B、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
C、非專職人員或非值班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D、防爆電氣設備必須三證齊全,方可下井使用,禁止使用淘汰設備。
E、認真開展雨季“三防”檢查、整改工作,供電線路定期檢查。
F、井上、下電氣控制設備、動力變壓器、各種保護必須齊全可靠。
G、積極推廣采用綜合自動化控制設備。
H、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現場交接班,加強設備巡回檢查。
I、高壓電氣設備的檢修和調整工作,執行兩票和施工措施。
J、對電氣設備和電纜按《電氣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做好電氣試驗。
2、礦井提升危險源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1)、主要監測監控措施
A、投入運行中的提升裝置每半年必須進行一次檢查,每一年進行一次測試。
B、每班要進行一次過卷保護試驗,維修工對保護定期試驗。
C、每天必須對提升鋼絲繩進行一次檢查。
D、主提升絞車必須有后備保護。
E、絞車司機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度。
(2)、主要預防措施
A、應用自動化控制設備。
B、堅持設備維修、檢查、保養制度。
C、禁止使用淘汰設備。
D、涉及安全生產的煤礦設備必須有煤安標志。
E、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F、嚴格按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措施操作。
G、提升鋼絲繩在運行中受到突然停車等猛烈拉力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
H、各種保護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并定期試驗,做好記錄。
I、提升裝置使用中的鋼絲繩要做定期檢驗,檢驗的安全系數小于規定值時必須更換。主提升裝置必須具備絞車說明書、電氣系統圖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資料,并妥善保管。
J、主提升絞車配備正、副司機,嚴格正規操作,按章作業。
K、作業人員應掌握應急處置措施。
3 、礦井主輔運輸危險源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1)、主要監控措施
A、采用礦井軌道運輸信、集、閉系統;應用主運輸皮帶集中監控系統。
B、每年對使用和備用的電瓶車進行年審。
C、對使用中的礦車連接裝置每年做一次拉力試驗。
D、對斜巷提升鋼絲繩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周期和項目進行拉力試驗。
E、對架空人車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周期和項目進行試驗。
F、加強監督檢查。
(2)、主要預防措施
A、加強對電瓶車的安全檢查,電瓶車的閘、燈、警鈴、連接裝置和撒砂裝置任何一項不正常時,都不得使用該電瓶車。電瓶車運輸時,巷道內應裝設路標和警標;在行車、行人道口處要安裝使用平巷語言報警裝置。
B、司機必須持證上崗,按信號和調度指令行車,開車前必須發出信號,機車運行中,嚴禁司機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司機離開座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將控制手把取下,扳緊車閘,但不得關閉車燈。
C、電瓶車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至少100m的距離;禁止行車行人,電機車在行至行車、行人道口時,司機要減速慢行。
D、嚴禁扒、跳電瓶車。嚴禁同時運送有爆炸性、易燃、腐蝕性的物品或附掛物料車。
E、斜巷運輸嚴禁超掛車,鋼絲繩按規定進行檢查和試驗,鋼絲繩出現壓扁、破股、斷絲超限和銹蝕現象要立即更換;擋車裝置和跑車防護裝置要做到齊全、可靠。
F、安裝應用皮帶斷帶保護裝置、在線監測系統,以及正常使用堆煤、防滑、防跑偏、煙霧、超溫及自動灑水裝置等安全保護裝置。
G、加強對架空人車電機失壓、短路、斷相、過載動作、掉繩脫槽、越位保護動作、人車欠速、過速保護動作的檢查和試驗,做到安全、可靠。
(二) 預警行動
1、對可能造成機電運輸事故的危險源加強調度、檢查。
2、對可能釀成較嚴重機電運輸事故的預兆,基層單位要立即上報調度室,值班人員必須按規定立即通知分管領導、主要領導,按領導指令采取針對性的措施方案,消除事故隱患。整改期間須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九、事故報告和處置程序
機電運輸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迅速將災害情況匯報調度室,由調度室根據機電運輸設備設施的破壞程度、嚴重程度和有可能波及的范圍或事故擴大的可能性,決定現場及影響范圍內人員的安全撤退路線、撤退方式、方法,撤退到安全地點待命(待命地點必須有聯系電話)。并立即通知值班領導和應急救援指揮部,由總指揮決定啟動本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同時,按速報制度的規定及時上報(上報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等)。
(一)預案啟動后處置程序
1、根據事故的類別、性質,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由指揮部安排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編制事故搶險救災的方案和防止事故擴大和事故有可能擴大的應急措施,報指揮部批準后執行。
2、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如遇意外情況變化需要修改搶險救災方案和措施時,必須立即報告指揮部,由指揮部決定方案和處理措施的修改。
3、救護隊應首先到達現場組織偵查工作,準確探明事故的性質、原因、范圍、遇難人員可能所在位置以及現場的通風瓦斯情況,為指揮部制定搶險救災方案提供可靠依據。
4、指揮部對參加事故搶險救災的人員必須統一指揮,并落實搶險救災人員進入事故現場警戒區域的登記、報告制度和出入警戒區域發放許可證制度。凡出入警戒區域范圍的有關人員必須持有指揮部發放的通行證。災區站崗人員必須嚴格盤查,認真記錄。并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簽字制度,注明交接班時間、地點和人員出入情況。
5、根據事故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擴大的可能性決定切斷區域供電,并掛上停電牌,嚴格執行停送電的管理制度。未經指揮部的同意不得取牌送電。
6、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必須確保井下供風系統正常、可靠、穩定,未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同意,不得隨意停風或改變風流方向。并落實好停電、停風撤人的措施。
7、安排專業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按指揮部布置的監測監控地點,對事故區域內的瓦斯變化情況,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以及有關需要檢測的相關數據、參數進行定期的監測監控,并及時將收集的情況資料和實測數據提供給指揮部,以便指揮部及時做出決策或調整搶險救災方案。
8、處理事故期間,根據搶險救災需要,有關設備、設施、器材、物資等要及時供給、迅速到位,確保搶險救災的順利進行。
(二)救援措施
1、供用電事故處理
⑴、礦井一回路停電后,立即查找原因,斷開故障點,投入另一備用線路,恢復礦井供電;在全礦停電或通風系統停電后,如不能即刻恢復時,必須立即通知井下受影響的地點,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工作人員先撤到進風巷道內。
⑵、停送電操作要按照指揮部的指令進行,不準擅自操作。
⑶、在電氣設備、電纜著火時,立即切斷電氣設備、電纜的電源,再用相應的滅火器材來滅火。
⑷、由指揮部決定是否啟動其它相關預案。
2、觸電事故處理
⑴、迅速切斷電源,使觸電者脫離受電流危害的狀態。
⑵、將脫離電源后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較好、較干燥的地方,使其仰臥,將上衣與褲帶放松。
⑶、對觸電者進行心臟復蘇、人工呼吸和創傷包扎。
3、提升斷繩及傷亡事故
⑴、礦井出現斷繩事故時, 救援小組安排專業人員攜帶安全用具、專用工具以及通訊工具迅速到達現場,及時對傷者進行現場搶救和升井搶救,并保護好現場。
⑵、處理好現場及周圍的不安全因素,加固巷道支護,控制過往行人和車輛。
⑶、搶救小組人員根據現場情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⑷、現場搶救過后,組織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分析。
4、主輔運輸事故及機械傷亡事故
⑴、發生主輔運輸事故或機械傷亡事故后,現場人員要及時對傷者進行現場搶救和上井搶救,并保護好現場。
⑵、處理好現場及周圍的不安全因素,控制過往行人。
⑶、搶救小組人員根據現場情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⑷、現場搶救過后,組織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分析。
十、現場人員自救、互救和緊急疏散、撤離
(一)現場任何人員發現出現機電運輸事故,應首先切斷電源,并迅速向調度室匯報。
(二)施工現場工作人員要利用現有的條件搶救傷員,現場條件不許可時,不得冒險營救,以免出現新的傷亡。
(三)區(隊)長、班(組)長在接到撤退命令后,要立即清點本施工班組現場工作人員,按指揮部的命令及規定的路線,撤離到指定位置,撤退到預定的待命位置或安全地點后,區(隊)長、班(組)長應立即重新清點本班組人數,清理完畢后,立即匯報給調度室或本單位值班室。
十一、擴大應急措施
當發生的機電運輸事故僅靠礦自身救援力量無法控制,有可能造成更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時,要及時向當地政府機構和相應救援隊伍進行聯系請求支援。同時向集團公司信息化調度中心報告。
十二、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
為保證事故調查取證客觀公正地進行,對事故現場要進行保護。
(一)事故發生后,應采取一切手段現場救助、救護受傷人員,并積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二)在搶險救援過程中,為搶救受傷人員必須移動物體時,必須做好現場標志。
(三)盡可能的對現場物證進行收集、并將收集到的物件注明地點、時間、物件名稱、收集人員,收集到的物體應保持原樣,不準沖洗、擦拭,收集物件必須不少于兩人一組。
(四)對現場要采取措施進行認真地保護,凡與事故有關物件、痕跡、狀態等均不得破壞。
十三、事故應急救援終止程序
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情況,確認符合如下條件時,可終止應急救援程序:
(一)受傷人員和死難者轉移出事故現場,死難者善后已得到妥善處理。
(二)事故危險解除,事故周邊地區人員不再受事故傷害。
(三)事故現場取證工作已結束,事故原因已調查清楚。
(四)上級主管部門同意事故終結。
十四、生產恢復措施
救援工作結束,確認事故區域內已無危險源存在后,方可清理、重建或恢復供電、生產系統。
2023企業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2
1.1編制目的
為了提高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處置事故的能力,及時、有效處置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危險和化學品重特大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司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實現江西在中部地區崛起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安全和諧穩定的環境。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國務院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天津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天津市危險化學品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通知》和《天津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在公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小組(以下簡稱公司應急小組)和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統一領導下,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公司各部門及其工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進行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1.3.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切實履行公司應急小組的安全監督職能,把保障公司人員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行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傷害。
1.3.2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危險廢物和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為主與應急處置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迎對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的各項準備工作。
1.3.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公司領導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負責,條塊結合,部門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1.3.4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加強應急管理,維護群眾合法權益,適應對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的工作法制化、規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1.3.5快速發展,協調應對。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充分動員和發揮員工隊伍的作用,依靠群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確保一旦出現事故,能過快速反應,及時、果斷、妥善處理。
1.3.6整合資源,平戰結合。充分發揮黨員、團員在處置突發安全事故中的骨干作用,充分發揮應急隊伍在處置突發安全事故中的重要作用,把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工作與平時演練結合起來,為應對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提供救援保障。
1.3.7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加強危險廢物和化學品安全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采用先進的應急處置技術裝備和妥善有利的技術手段、方案、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以及相關科研單位、檢測機構的作用,提高應對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故;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職工自救、互救和應對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的綜合素質。
1.4我公司基本情況及危險源分布情況
天津奧林股份有限公司是生產體育健身器械的廠家,產品主要出口國外,材料以鐵件為主和一些包裝和生產輔料。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重大危險源是指生產、運輸、使用、貯存危險物品或者處置危險廢物化學品,且危險廢物和化學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一般分為4類;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貯存區;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廢氣處理場所。
根據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對公司危險和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普查情況,制訂出重點分布情況詳見編制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危險源的分布圖、表、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組織補充、修訂,要求內容應包括危險廢物和化學品的種類、最大數量、危險特性、現場安全、消防設施和放防護器材,作業區域生產、操作人員及周邊環境和人員分布等情況。
對每個已確定的危險源必須做出潛在危險性的評估,即一旦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可能對周圍環境帶來的危害及范圍,提出廢棄物的處理辦法;預測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途徑,如誤操作、設備失修、腐蝕、工藝失控、無聊不純、泄漏等;以及加強預防措施。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指導全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適用于公司區域內下列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之一情形的應對工作;
1.5.1造成可能造成特別重大、重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5.2超出車間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設部門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5.3公司領導認為需要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
1.6事故分級
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制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4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較大)Ⅳ(一般)(以下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6.1特別重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包括:
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以上生命安全,或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1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30人以上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6.2重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包括:
造成5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6.3較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包括:
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5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6.4一般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包括:
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事故以外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7分級響應標準
應急響應堅持屬地救援處置為主的原則實行分級響應。
1.7.1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啟動Ⅰ級響應:
(1)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2)超出公司應急處置能力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3)跨部門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4)公司領導認為需要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響應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7.2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啟動Ⅱ級響應:
(1)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2)超出車間應急處置能力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3)跨部門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4)公司領導認為有必要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響應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7.3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啟動Ⅲ級響應:
(1)造成或可能造成較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2)超出車間應急處置能力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3)發生各車間行政區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4)車間領導認為有必要響應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7.4發生或可能發生一般事故時啟動Ⅳ級響應。
1.7.5當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組織實施Ⅰ級應急響應行動時,車間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本預案全力以赴組織救援和配合救援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實施。
Ⅲ級及Ⅳ以上應急響應行動由車間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實施。各部門根據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2023企業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3
背景:
據新華社報道20__年3月29日晚,發生在京滬高速公路江蘇淮安段的一輛35噸液氯的槽罐車與一輛貨車相撞事故,導致槽罐車液氯大面積泄漏,造成公路旁3個鄉鎮大量村民中毒,京滬高速公路宿遷至寶應段關閉20個小時。到3月30日17時,已有27人中毒死亡,285人被送往醫院救治,疏散村民近1萬人。這起危險品運輸事故造成如此嚴重后果的原因之一就是肇事的槽罐車駕駛員逃逸,延誤了最佳搶險救援時機。
事故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了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救援預案存在的問題。
交通運輸行業是一個安全的高風險行業。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安全管理因其所屬行業的高風險性和危險化學品品種的多樣性、理化性質的復雜性、潛在的高危險性、事故高危害性而日益受到全社會的高度關注。如何提高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的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從而提高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理能力,使事故發生后能迅速得到控制并盡可能排除事故造成的危害,將事故對人民生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是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和行業主管部門亟待解決的課題。筆者覺得,編制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救援預案應處理好幾個方面的關系:
一、要我編制和我要編制的關系。
現在還有不少運輸企業對編制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救援預案的重要性、必要性認識不足,把它作為應付交通行業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安全檢查、年審把關、責任追究的擋箭牌。不少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對自身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的理化性質、危害類型、造成事故的原因等缺少認真的疏理和分析,存在較嚴重的僥幸心理和無所謂心理,總覺得危險化學品運輸要求高、監管嚴,出事故的機率低,如果真的發生事故,也只能聽天由命,編制預案作用也不大。
在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大多缺少化工方面專業人員或專業人員嚴重不足的情況下,為完成法律法規和交通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編制應急救援預案這一“規定動作”,過去一般拼拼湊湊,蒙混過關。近年來,隨著重、特大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頻繁發生,行業監管力度加大,要求提高,大多數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的預案編制工作都委托安全中介評估機構進行。由于現有的安全中介評估機構少且幾乎都是從事化工行業工作的,缺少交通運輸生產和管理經驗,編制出的應急預案缺少交通行業特點,針對性不強。
有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完成后,沒有認真組織單位從業人員系統地進行學習、消化,因而一旦發生事故自然束手無策,不知所措,逃之夭夭自然就在情理之中了。編制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救援預案既是法律法規對運輸企業的要求,也是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提高風險防范意識,防止和減輕重、特大運輸事故發生的重要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職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第三十二條規定“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應當制定有關交通事故、自然災害以及其他突發事件的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報告程序、應急指揮、應急車輛和設備的儲備以及處置措施等內容”。作為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一定要站在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高度,認識編制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救援預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覺實現從要我編制和我要編制的轉變,這是搞好編制的前提。
二、場所固定性與移動性的關系。
危險化學品運輸是一種動態危險源,發生事故涉及面廣,危害嚴重,對社會公共安全也會造成很大的影響。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既不同于單純的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儲存企業,場所相對固定。也不同于普通的貨運企業,不涉及危險化學品,一旦發生事故一般不會造成危險和危害的擴大。
事實上,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比場所相對固定的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儲存企業發生事故的不確定性要復雜得多。既包括企業管理方面的因素、人的違章行為和失誤因素、車輛技術狀況及設施設備的缺陷、道路狀況、地形、人群、天氣的因素,還包括交通事故引發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和救援不當導致的事故擴大等等,且運輸距離越長,不確定性越多,企業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品種越多,不確定性越多,車輛變換運輸的品種越頻繁,不確定性越多。據統計,有50%以上的危險品運輸事故是由交通事故引發的。裝運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的技術狀況是引起事故的一個重要因素,狀況不好會嚴重影響行車安全,導致事故發生。
如1997年2月25日,一輛裝有156壇溴素的拖掛車在浙江省紹興嵊州三界地段,由于掛車接連的套桿突然斷裂,使車上40多壇溴素當場破裂,引起周圍群眾中毒,造成環境污染。對可能導致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原因的全面分析,是確定危險源點,增強預案適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基礎和前提。同時,場所相對固定的地方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和發生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需要社會救助時,對預案的要求也不同。前者一般只要有當地消防、環保、安監、醫院、行業主管部門的電話號碼就足夠了,而后者尤其是位置跨地區變化的車輛發生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需要社會救助時,就顯得不夠了,特別是運輸劇毒氣體的,最好要有沿途縣鄉政府的電話號碼,以便能在發生事故的第一時間里,通知當地組織有關人員緊急疏散、撤離。
現在,不少運輸企業在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編制時,沒有對運輸車輛的位置移動和移動過程中的復雜性給予充分的重視,對沿途危險路段調查不夠,對不在運輸企業所在地沿途需要經過的縣市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環保等的聯系的方式、方法未作交待,如果一旦在外地發生事故,運輸企業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鞭長莫及,不利于及時搶險、救援和采取控制措施,常常會擴大事故后果。
三、應急自救與社救的關系。
在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中,貨物的多次搬運裝卸,環境溫度或壓力的變化,操作不當,包裝容器的反復回收使用,桶蓋墊圈的失落,安全閥的變形斷裂等等,都可能造成氣體泄漏擴散,液體滴漏滲逸,固體破漏散落等危險化學品泄漏。及時正確的最初應急行動可以在事故升級前極大地降低事故的后果。
由于危險化學品具有易爆、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特性,特別是在運輸中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等化學危險安全事故,且一般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性多數均具有二重甚至多重性,如甲苯,實際上它同時具有易燃品和毒害品的性質,所以盡可能詳細敘述針對承運的不同危險化學品發生泄漏事故及這些事故發生后的基本情況、危險目標及其危險特性、對周圍的影響、應當采取的控制措施、特別需要注意事項和回避事項及不同于其他事故應急的特殊步驟等對提高自救效率和成功率十分重要。
相當一部分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對承運的不同種類危險化學品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泄漏事故的處理辦法,重視不夠,分析不夠,交待不細,加之,個別掛靠經營或承包經營的車輛安全管理不到位、投入不到位,沒有按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一旦發生泄漏事故,往往只能是依賴社會救助,造成事故得不到及時控制。
四、應急預案與運輸卡的關系。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局為指導規范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工作,專門出臺了《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并在導則中明確提出了建立安全運輸卡制度。安全運輸卡制度包括運輸的危險化學品性質、危害性、應急措施、注意事項及本單位、生產廠家、托運方應急聯系電話等內容。要求每種危險化學品一張卡片;每次運輸前,運輸單位向駕駛員、押運員告之安全運輸卡上有關內容,并將安全卡交駕駛員、押運員各一份。
從我們掌握的情況看,有的駕駛員、押運員長期在外“打游擊”,安全運輸卡制度還沒有得到全面的貫徹和落實,不少地方交通行業主管部門也沒有強力推進這一制度。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從總體上看,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面面俱到,關鍵環節、重點問題不夠突出,特別是運輸企業基本情況、危險目標的確定、內部保障等介紹偏多、每一種危險化學品運輸發生泄漏時的處理辦法介紹不足;二是預案中相當一部分內容,對場所相對固定搬運裝卸、儲存企業比較適用,對跨地區危險化學品運輸這一動態危險源應急救援關系不夠密切;三是篇幅過長,不便使用。現在大多數從事危險品運輸的從業人員文化水平不高,化工專業知識缺乏。對28家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編制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審查表明,80%的預案在1.5—2.2萬字之間,一旦發生事故,也不便于查找有關內容。
因此,建議國家交通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危險品運輸企業應急救援預案編制適用性的研究,盡快出臺適合運輸行業的具體規定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急救援預案示范文本。目前一方面要進一步做好預案的完善,另一方面要積極推行安全運輸卡制度,對其進行的必要補充,充分發揮安全運輸卡的作用。
2023企業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4
一、編制目的
為保障居民用水安全,預防水質化驗室突發性安全事故,提高應對和處置安全事故的能力,及時、有序、科學、有效地組織應急救援,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證化驗室安全和正常運轉,根據水廠實際情況和化驗室管理規定,制定此應急預案。
二、適用范圍
此預案適用于水質化驗室安全事故引起的工作人員及周圍人員身體傷害及因此可能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三、應急指揮組成員及職責
組長:楊永貴
副組長:馮 杰
王進禮
馬學宏 成
員:白秀山
王學武
韓志紅
應急電話:
火警:119
匪警:110
醫療急救:120
應急指揮組職責:組建應急救援小組,組織實施和應急演練。事故發生時要沉著冷靜,果斷的進行突發事件的指揮和處理,并負責事故的匯報工作。應急指揮組組長不在場時,指揮組成員臨時負責事故的指揮處理工作。 應急小組職責:服從應急指揮組的統一安排,負責事故發生后的現場處理工作,并根據情況進行事故周邊人員的疏散、救護、搶險和重要物資的轉移,以及火災和化學品泄漏的滅火和處理工作。
四、化驗室易發生的事故類型及安全隱患分析
一、中毒急救
在化驗室里,如發生人身中毒,原則上應首先盡快派人或電話請醫生,并報告有關領導或上級組織,同時采取急救措施。
在醫生搶救之前,急救中毒的原則是盡量使毒物對人體不發生有害的作用,或者是將有害的作用盡量減少到最小程度。在送醫院(或醫生到來)之前應迅速查清中毒原因后,針對具體情況,采取以下具體措施進行急救。
1) 呼吸系統中毒:如果是呼吸系統中毒,應迅速使中毒者離開現場,移到通風良好的環境,使中毒者呼吸新鮮空氣。輕者,短時間內會自行好轉;如有昏迷休克、虛脫或呼吸機能不全時,可人工協助呼吸,化驗室如有氧氣,可給予氧氣,如可能,給予喝興奮劑,如濃茶、咖啡等。
2) 經由口服中毒:由口中服入毒物時,首先要立即進行洗胃,嘔吐。常用的洗胃液是1:5000的高錳酸鉀溶液(千萬不要太濃,濃度過大會燒壞胃壁粘膜),或用肥皂水或者3-5%的碳酸氫鈉(小蘇打)溶液。洗胃要大量地喝,邊喝邊使之嘔吐。最簡單的催吐方法是用手指或木桿壓舌根,或者給中毒者喝少量(15-25毫升,最多不超過50毫升)1%硫酸銅或硫酸鋅溶液催吐劑。如果無洗胃液,可給予大量的溫水喝,沖淡毒物并使嘔吐。洗胃要反復進行多次,直至洗胃嘔吐物中基本無毒物存在,再服解毒劑。解毒劑有很多,要根據中毒藥物的性質選用。一般常用解毒劑有生蛋清液、牛奶、淀粉糊、桔子汁等。
對某些特殊毒物要采取更有效的特殊來解毒,并使嘔吐。如,磷中毒用硫酸銅,鋇中毒用硫酸鈉,銻或砷中毒用25%的硫酸鐵和0.6%氧化鎂混合液(劇烈攪拌混合均勻,每隔10分鐘給一湯匙,直到嘔吐后為止),氰化物中毒給1%硫代硫酸鈉等。解毒嘔吐后,喝上溫水送醫院治療。
3)
皮膚、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皮膚和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時,要立即用大量自來水沖洗,沖洗愈早愈徹底好。如能涂或服用適當的緩沖劑、中和劑(注意要用稀濃度的)更好。洗凈毒物后,看情況請醫生治療。
二、常見化學毒物及急救預防措施急救預防措施。
1) 氣體毒物:氣體毒物中毒時,通常發生窒息性癥狀。毒性大的毒氣會腐蝕皮膚和粘膜 。如SO2、NO2、CL2等。
貯存有毒氣氣體,要特別小心,大部分氣體要用鋼瓶貯裝,放置時防止碰撞。存放陰涼處,要與可燃物、有機物或易氧化物隔離。要經常用氣體檢驗器檢測,微量的泄漏都不允許。
化學試驗時產生有毒氣體,一定要在通風櫥內進行,對殘余廢氣可用排風機用水吸收處理,或送至空曠地方。
吸入毒氣的患者應急速脫離現場。安置休息并保持溫暖。如發生昏迷等癥狀,須就醫診治,或送至空曠地方。
一氧化碳中毒要準備亞硝酸戊酯藥管,如果停止呼吸,立即做人工呼吸,開始恢復呼吸后,打開藥管嗅聞15-30秒,每隔2、3分鐘嗅聞一次。用藥量度超過兩個藥管為限,然后要輸氧。
2)酸類毒物:強酸性物質與有機物或還原性等物質混合,往往會產生大量熱而著火。注意不要用破裂的容器盛裝。保存于陰涼的地方。與可燃物隔離。
灑出此類物質時,要用碳酸氫鈉或純堿將其覆蓋。用大量水沖洗,放入廢水系統。處理時須戴防毒面具和防護手套。
眼睛、皮膚受傷用水沖洗。皮膚可涂敷氧化鎂甘油軟膏。如果進入口內,立即漱口,飲水及鎂乳,急送醫院救治。
氣體
氯氣CL2:黃綠色氣體,具有刺鼻臭味,溶于水,液氯能引起嚴重的燒。能與許多化學物品如乙炔、乙醚、氨氣、氫氣、松節油、金屬粉末等錳烈反應,發生爆炸或生成爆炸性產物;
一氧化碳CO:無色無臭氣體,微溶于水。劇毒!極易燃,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二氧化硫SO2:無色氣體,具有刺鼻惡臭,在-10℃以下會液化,有一定的水溶度,并刺激眼睛和呼吸系統;
二氧化氮NO2:黃褐色氣體,劇毒!極強的氧化劑。自身不燃,遇衣物或其它可燃物,能立即起火;
二氯乙烷CH2CLCH2CL: 具有特殊的甜味,沸點83.5℃。化學性質穩定,無腐蝕性;
磷化氫PH3:無色氣體,具有臭魚氣味。沸點—88℃,微溶于水,往往因含有少量P2H3,能自行著燃,發出光亮火焰。劇毒!極易燃;
酸類
硫酸H2SO4: 無色至暗褐色的油狀液體,腐蝕性強,化學性質非常活潑,不燃。遇電石、硝酸鹽、苦味酸鹽、金屬粉末及其它可燃物等猛烈反應,發生爆炸或燃燒,遇水與有機物等猛烈反應,發生爆炸或燃燒,遇水與有機物猛烈反應,放出大量熱量;
硝酸HNO3:無色至淡黃色發煙液體,可溶于水,腐蝕性強,化學性質非常刺鼻的窒息氣味。化學性質活潑,不燃,能與多種物質如電石、松節油、金屬粉末等猛烈反應,發生爆炸。遇可燃或易氧化物即行著火;
鹽酸HCL :無色至微黃色液體,氣味刺激性強,不燃,但能與普通金屬反應,放出氫氣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磷酸H3PO4:無色粘稠狀液體或潮濕的白色結晶,自身不燃,能與水相混溶。與金屬反應,放出氫氣,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草酸(COOH)2·2H2O: 無色結晶或白色粉末,微溶于冷水,易溶于熱水。可燃,粉塵有毒,在150-160℃升華并部分分解。高溫下分解放出一氧化碳和甲酸蒸氣。遇銀鹽反應生成草酸銀,具有爆炸性性質活潑,與過氧化物、硝酸或其他氧化劑接觸有爆炸危險;
堿類:
氫氧化鈉NaOH :無色,有棒、片、粒狀或固體,溶于水。腐蝕性強,能造成灼燒傷。不燃,但遇水放出大量熱量。能使可燃物燃燒。遇金屬反應放出氫氣;
氫氧化鉀KOH:同上
氫氧化銨NH4OH :無色透明液體,有刺鼻性氣味。能與醇、醚相混溶。與酸反應激烈,放出大量的熱
鹽類:
硝酸銀AgNO3:無色透明結晶或白色結晶,溶于水。在有機物存在下曝光變灰黑色。具有腐蝕性,遇可燃物、有機物或易氧化物質著火。并能助長火勢;(以Ag計)
硝酸銅Cu(NO3)2:藍色結晶,為氧化劑。遇易氧化物質反應猛烈,會引起燃燒或爆炸。可燃燒著火能助長火勢。170℃時分解,放出劇毒的氮 氧化物
硝酸銨NH4NO3:無色結晶,強氧化劑。210℃開始分解,溫度高分解放出劇毒的氣體。分解急劇能導致爆炸。與可燃碎末混合能發生激烈反應而爆炸;
硝酸鈉NaNO3:無色或白色結晶,為強氧化劑。易吸濕,遇氧化物質會發生激烈燃燒或爆炸,并助長火勢 至死量:15-30克/人;
硫酸銨(NH4)2SO4:白色粉末或無色結晶。在240℃熔化分解,放出有毒氣體。高溫下與氧化劑接觸,易發生爆炸;
氯化銨NH4CL :無色結晶或白色顆粒性粉狀。溶于水。不燃,在高溫下能腐蝕金屬。與銀鹽能生成一種靈敏度很高,容易起爆炸的化合物;
草酸鹽: 大多數草酸鹽是無色的,其中草酸銨、草酸鉀、草酸鈉等溶于水劇毒;
特殊有毒物:
KCN: 白色固塊或結晶,有微弱的苦杏仁氣味。劇毒!!!不燃,遇酸能放出易燃的氰化氫氣體;
NaCN :白色固塊或片狀物,自身不燃。劇毒!!!遇酸放出易燃的氰化氫氣體;
敵敵畏DDVPCCl2CHOPO(OCH3)2:對熱穩定,不燃燒。有機溶劑中穩定,有水存在時被分解,有堿存在加速分解。酸存在減慢分解。分解可能放出一種醋酸味。沸點高且蒸氣壓力低;
汞(水銀)Hg:銀白色沉重液體,不溶于水。能放出有毒蒸氣并能經皮膚吸收;
汞化合物 :外觀、水溶度與毒性頗大差別。有些為液體,能放出劇毒的蒸氣;
碘I2 :藍黑色結晶碎片,具有特殊氣味。幾乎不溶于水,放出有毒蒸氣,與皮膚接觸造成腐蝕性灼傷感;
(3) 堿類毒物:堿類毒物的固體或液體都有刺激性和灼傷能力。使用過程當中,應謹慎操作,防止腐蝕皮膚。
存放在干燥處,防止受潮,須與酸類、易燃物等化合物分開。
實驗完畢后,要嚴格采取漱口、洗臉等措施。對大量逸出溶液,用水沖稀放入廢物水系統。眼部、皮膚受傷時,用水沖洗。如果進入口內,應立即漱口,飲水和醋或1%醋酸。嚴重者送醫院救治。
(4)鹽類毒物:鹽類毒物大部分具有氧化性,與還原性物質或有機物混合,會氧化發熱而著火。因此須貼好標簽,放入專用藥品架上保管。存于陰涼、干燥處。
個別有害物質,常為積累性毒物,連續使用必須十分注意。
使用腐蝕性的鹽,實驗完畢后,要漱口洗臉。
(5)有機毒物:有機毒物多是低沸點的易燃品,使用時遠離火源。此物一旦著火,火災很難撲滅。可用二氧化碳或粉末滅火器滅火。
有機物毒物能以蒸氣或微粒狀態從呼吸道吸入,再從消化道進入人體。多為積累性的毒物。可以通過皮膚或粘膜等部位吸收。因此操作時,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有機毒物在實驗時,往往有各類副產品生成,操作時防止意外發生。
有機毒物要用玻璃或鐵桶密封閉盛裝,防破損。最好在戶外存放或放在易燃液體專用庫內,與可燃物、氧化物、氧化劑隔絕。避免陽光直射,防止靜電裝置。
中毒患者應離開污染區,安置休息并保持溫暖。眼部受刺激須用水沖洗,皮膚接觸用肥皂洗滌。進入口內,立即漱口。立即送醫院救治。
(6)液化氣毒物:使用液化氣體及處理使用液化氣體的裝置時,操作必須熟練,一般要由二人以上進行實驗。初次使用時,必須在有經驗人員的指導下一起操作。
用高壓鋼瓶盛裝,放置時防碰撞。與可燃物隔絕。容器要放在沒有陽光照射、通風良好的地方。高壓容器要嚴格進行檢定,防泄漏造成易外事故。嚴禁煙火。
如果實驗人員被窒息,要立刻將患者移到空氣新鮮的地方,進行人工呼吸,并速找醫生搶救。
對液化氣的逸漏須先關閉液化鋼瓶,或將容器移至空曠地方。
(7)特殊劇毒物:特殊劇毒物各有其特性,應根據其特性嚴格進行操作。
劇毒藥品在化驗室要裝入密封容器中,貼好標簽,放入專用藥品架上由專人保管。做好出入登記。
使用時,準備好防毒面具和解毒、急救藥品。
(8)致癌物質:有些物質在一定條件下誘發癌癥,被稱為致癌物。目前,致癌機理還不十分清楚。根據實驗觀察統計,確定下列化驗物質有明顯的致癌作用:多環芳烴、3,4 一苯并芘、1,2-苯并蒽、亞硝胺類、氯芥烷化劑、a-萘胺、β-萘胺、聯苯胺、芳胺、黃曲霉毒素、砷、鎘、鈹、石棉等。在操作這些物質時,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穿工作服,戴手套和口罩,以免毒物侵入體內。
五、應急救援結束后,要認真對救援情況總結匯報。
2023企業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5
一、基本情況
危險品運輸公司專業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公司擁有符合資質的大、中、小型罐車、箱柜貨車等不同類別的危險品運輸專用車輛xx部,能夠、等危險化學品。
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原因及后果(對應事故因果分析)
(一)事故類型:交通傷亡事故、物料泄漏事故、著火和運輸罐爆炸事故、環境污染事故、中毒事故。
(二)事故原因:
1.駕駛員、押運員安全意識淡薄,酒后駕駛、超速行駛,強超強會等違章行為。
2.對運輸罐體的檢查不到位,違章操作。
3.車輛的制動系統、轉向系統突然失靈、車胎突然爆裂等造成車輛失控。
4.道路狀況差,視線不良,轉彎半徑、寬度及坡度不符合規定。
5.環境因素的影響:雨、霧、冰雪等惡劣氣候。
6.其他因素:行人、騎車人違章和其他車輛違章。
(三)事故可能后果:人員傷亡、車輛損毀、環境污染和社會影響等。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公司交通運輸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
副總指揮: 、
成 員:、 、
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兼任辦公室主任,電話:。
(二)職責
總指揮:遠程或現場指揮二級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協助集團公司指揮一級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進行應急救援指揮行動,當總指揮不能親自趕赴現場時,代替總指揮進行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
成員職責:
(1)積極響應應急指揮中心指令,參加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行動。
(2)配合地方公安交通部門或環境保護部門現場處理交通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
(3)配合地方相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三)應急保障
1.應急救援隊
2.應急救援車輛
3.應急消防器材
四、應急保障系統
(一)應急分級與啟動
公司交通運輸事故應急響應分為兩級。
1.發生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和化學品車輛無控泄漏、著火等超出本公司處理能力的險情,屬一級事件,啟動集團公司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
2.發生重大以下交通事故以及公司現有資源可以處理的險情,屬二級事件,啟動本預案。
(二)發生一級交通運輸事件,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后,無法控制應向上級應急辦報告請求救援,向社會救助團體發布求助信息。
五、交通事故的預防和預警
(一)公司安全科負責對以下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及時將有關信息和應急措施告知全體駕駛員、押運人員。
1.上級主管部門、政府部門及專業新聞單位發布的地震災害、洪澇災害、惡劣氣象信息、公共衛生和流行疫情信息的通報、通知等。
2.災害現場的動態信息。
(二)定期召開駕駛員、押運員的安全例會、組織安全活動,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性的交通法規和駕駛技能教育,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術素質。
(三)認真落實車輛定期檢驗制度,嚴格執行出車前、行駛中和返回后“三檢制”,及時發現和消除車輛安全隱患,嚴防帶病車輛上路行駛。
2023企業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6
一、應急報告程序
為了做好雨、雪、霧、冰等惡劣天氣條件下安全生產工作,特成立領導小組,一把手為總指揮,各分管領導為副總指揮,成員由值班站長及各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落實惡劣天氣條件下的安全情況,安排好各自的'工作,實行“一崗雙責”責任制,全天候并有專人值班(24小時),絕不允許脫崗、離崗,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要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及有關領導匯報,按指示做好此項工作,對發生雨、雪、霧、冰等惡劣天氣條件下的安全工作和站內是否發車進行處置,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應急指揮組
為切實做好雨、雪、霧、冰等惡劣天氣條件下安全生產工作,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抓好源頭管理,特成立雨、雪、霧、冰等惡劣天氣條件下安全生產應急領導組: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一切聽從總指揮的工作安排,明確責任,分工清楚,責任到人,各部門要相互配合,做好應急工作。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出發,以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高度重視雨、雪、霧、冰等惡劣天氣給道路運輸帶來的影響,一旦遇有惡劣天氣,立即啟動預案,落實各項防范措施,確保工作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切實做好防災、救災工作,確保社會的和諧穩定。
三、應急處置措施
在惡劣天氣條件下要抓好各部位和場站的安全生產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落實好車輛例檢、“三品”檢查、安全教育、安全例會和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項安全措施,加大安全隱患排查力度,從制度、車輛、人員等方面進行自查自糾,搞好安全囑咐,增強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要加強與氣象、公路、交警部門的聯系,及時了解氣象和路況等信息,做好旅客的解釋及安置、疏散工作。要根據惡劣天氣的情況及時公布各項信息,要根據各歸口管理部門的要求,責任要明確,措施要到位,特別是做好雨、雪、霧、冰等惡劣天氣時期的安全排查工作,組織人力對中心各部門進行安全檢查,確保萬無一失,做好安全宣傳工作,按照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執行,確保中心的安全工作穩步向前發展。
四、工作要求
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要充分認識惡劣天氣條件下安全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增強抓好此項工作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要從維護交通運輸行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大局出發,切實加強對防范工作的領導,確保各項防范措施落實到位。
為做好全市教體系統預防雨雪冰凍惡劣天氣應對處理工作,保障師生人身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冀政【20xx】24號)及泊頭市教育體育局《泊頭市教體系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規定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為指導,以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法》為依據,以維護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積極開展各種應對雨雪冰凍惡劣天氣的預防應對工作,確保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冬、春季各項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工作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管理,整體聯動,落實到位。
三、編制依據及適用范圍
該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河北省、滄州市《關于加強應急管理的工作意見》等有關規定制定,適用于全市各中小學、幼兒園。
四、組織機構
(一)領導機構
泊頭市教體局成立預防雨雪冰凍惡劣天氣災害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局機關各科室負責人、各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
(二)運行管理機構
成立泊頭市教體系統預防雨雪冰凍惡劣天氣災害工作管理辦公室(安全科),負責日常雨雪冰凍惡劣天氣災害預防工作的業務指導和報告、信息溝通工作。
負責人:鄧勇
(三)應急措施
1.實行一把手責任制
(1)教體局主要領導負責全面工作,分管領導具體指導中小學、幼兒園抓好落實。
(2)教體局班子成員抓好所包片中小學、幼兒園的落實工作。
(3)中小學、幼兒園校長或園長負責抓好本單位各項工作的落實。
2.中小學、幼兒園要及時掌握和處理因雨雪冰凍造成的安全隱患,包括學校的校舍等建筑設施,車棚、籃球架、宣傳欄、旗桿、電線等設備設施和花草樹木等,出現損壞及時修復。
3.實行災情一日一報制度。
教體局辦公室及時與上級政府及主管部門、氣象部門溝通,了解和發布預警信息。中小學、幼兒園辦公室設立專人負責電話、網絡信息的傳遞。一旦發生災情,在最短的時間內逐級上報,為指揮決策提供快捷、有效的支持。
(四)預警級別
雪災預警信號分三級,分別以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1、黃色預警信號含義:12小時內可能出現對交通有影響的雨雪冰凍。
2、橙色預警信號含義:6小時內可能出現對交通有較大影響,或者已經出現對交通有較大影響的雨雪冰凍并可能持續。
3、紅色預警信號含義:2小時內可能出現對交通有很大影響的降雪,或者已經出現對交通有很大的雨雪冰凍并可能持續。
(五)應急響應
1、一般(III級),各中小學、幼兒園上報市教體局辦公室,并根據災情由各單位一把手及領導小組來具體實施應急指揮工作。
2、較重(II級),各中小學、幼兒園上報市教體局辦公室,預防雨雪冰凍災害指揮部,由指揮部分管領導副局長親自指揮,各單位的校長、園長協助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3、嚴重(I級),各中小學、幼兒園在第一時間內上報泊頭市教體系統預防暴風雪災害指揮部,由教體局預防雨雪冰凍惡劣天氣災害指揮部統一指揮,校長、幼兒園園長積極協助應急救災工作。
(六)應急處置
1、各中小學、幼兒園要針對惡劣天氣制定學校安全應急預案,及時掌握雨雪冰凍的預警信息。根據不同級別的預警信號,適時做出正確的判斷,并通過各種方式向學生家長通報。在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影響學生正常上、下學通行情況下,經教體局同意,學校可以調整作息時間,采取停課、提前放學、延時放學、通知家長接送、教師護送等安全措施。
2、各中小學、幼兒園,在遇有天氣突變、災情等級信號為紅色標志特殊情況下,及時同家長取得聯系,務必在第一時間內做出正確判斷,并隨之天氣的變化及時做出調整。同時在最短的時間內上報市教體局。
3、各中小學、幼兒園,要加大對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尤其做好惡劣天氣來臨前后路況的排查工作,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
4、雨雪冰凍過后,各中小學、幼兒園要立即開展自救減災工作,及時組織教職員工清掃校園積雪,確保校內學生通道暢通。校園內的重要部位設立警示牌,高危險部位人員撤離,用警戒線、防護網封閉,必要時設專人看管,確保萬無一失。同時要開展多各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進一步提高師生的自我防范意識。
5.加強預防雨雪冰凍災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屋頂、宣傳欄等設施損壞。
五、工作要求
1.中小學、幼兒園要加強雨雪冰凍期間值班值宿和安全保衛工作,做到24小時有人在崗。單位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
2.做好安全隱患排查,預防次生或其他安全事故發生。
3.加強接送學生專用車輛管理,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4.落實責任追究制。各單位領導要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對因瀆職或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教體局及相關部門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
六、本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