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的應急預案十篇
危險化學品的應急預案 篇1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學校危險化學藥品的安全管理,嚴防事故發生,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本預案指的危險化學藥品,系學校化學實驗室里的易燃品、氧化劑、毒害品和腐蝕品等。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成立危化品事故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院長、校長、法人
副組長:黨委書記、副校長
成員:
職責:領導小組在組長的領導下,及時有效地處理出現的危化品安全事故。
根據安全應急事故的要求,應急安全領導小組的全體成員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學校各部門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防范措施
1、保管
危險化學藥品必須按有關規定存放在條件完備的專用室或專用柜(櫥)內,并根據物品的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爆、防火、滅火防曬等安全設施,專人專管,落實職責。
2、使用
危險化學藥品按當日限量等有關要求,填寫領物單,按程序審批,專人領取。嚴格遵守雙人保管,雙人收發,雙人使用的原則。
3、組織管理人員(包括師生)宣傳教育培訓有關危險藥品事故應急救援知識,包括自救、報警、防范、撤離等,同時備足備好應急救援的裝備、器材和物資,以防萬一。
4、學校分管領導和執行人要定期檢查藥品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三、應急措施
1、危險化學藥品一旦發生丟失、被盜情況,應立即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報告學校分管領導,及時統計藥品的數量、名稱和價值等書面報學校校長,學校將根據危害程度及事件性質酌情處理,并如實報上級主管部門,必要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2、在實驗操作使用過程中若出現安全事故,要及時疏散師生至安全地段,并在第一時間送受傷師生校醫務室或市級醫院救治,及時報119、120等有關部門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報學校校長。
四、其他
事故發生后,應急安全領導小組應及時查明原因,計算損失,落實職責和防患措施,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處理結果書面報告學校校長。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小學學校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第一條為加強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的管理,保證人員及學校財產安全,防止發生環境污染及安全事故,根據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環境防治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危險化學品,是指列入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的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以及由國家相關部門確定并公布的其它危險化學品。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潘南小學學校內涉及危險化學品的教學、科研及其安全管理活動。
第四條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應遵照以下規定:
(一)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場所必須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負責檢查和監督制度的執行情況;
(二)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必須建立危險化學品使用檔案,并進行明細登記,全面記載領取、使用、結存情況;
(三)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必須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操作規程,明確安全使用注意事項,并嚴格按照規定進行相關操作;
(四)實驗室主任或負責人對本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安全負責,并負責落實保管責任制,要責任到人。
(五)危險化學品管理應嚴格落實“五雙”制度,即以雙人保管、雙人領取、雙人使用、雙把鎖、雙本帳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項安全措施;
(六)購買劇毒化學品,必須提請實驗室與學校辦公會批準,使用公安部門出具的購買憑證或準購證到指定的危險化學品供應單位購買。
第五條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的院(系)應建立集中的危險化學品存放室,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危險化學品的存放區域應設置醒目的標志;
(二)危險化學品應當分類、分項存放,相互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三)遇火、遇潮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露天、潮濕、漏雨或低洼容易積水的地點存放;
(四)受陽光照射易燃燒、易爆炸或易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和桶裝、罐裝等易燃液體、氣體應當在陰涼通風地點存放;
(五)化學性質防護和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同一倉庫或同一儲存室存放。
第六條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應按《潘南小學實驗室危險廢棄物處置管理辦法》的規定,分級、分類收集化學固、液廢棄物,定點存放,設專人妥善保管,并及時轉運到學校實驗室固體廢棄物暫存庫,不得任意丟棄、掩埋化學固、液廢棄物。
第七條從事危險化學品實驗的人員應接受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應配備安全員,安全員應熟知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知識。
第八條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應當配備安全防護設施和用具,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性能,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毒、防潮、防靜電、降溫、避雷、隔離等設施。
第九條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部門,要經常性地對危險化學品進行賬賬、賬物核對,發現危險化學品丟失、被盜等情況,應及時報告學校。
第十條對于違反危險化學品管理規定,造成事故的',將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教導處和學校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危險化學品的應急預案 篇2
1事故風險分析
1.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事故類型:化學品泄漏事故、化學品中毒與窒息事故。
主要危險源有:危險化學品中間倉庫、xx車間。
1.2事故可能發生的季節
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的發生不限季節性,因員工操作錯誤、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或包裝桶腐蝕穿孔等都可能引起泄漏事故。
危險化學品中毒事故在春夏季較多,春季多潮濕天氣,氣壓較低,化學品揮發出的有毒氣體容易積聚,夏季高溫炎熱,易燃液體容易氣化揮發,員工往往因為天氣炎熱未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容易導致中毒。
1.3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嚴重程度、影響范圍
(1)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預先危險性分析表
本廠涉及使用到易燃液體。危險化學品主要采用桶裝儲存方式,如員工操作錯誤、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如野蠻裝卸撞擊、摩擦導致包裝物破損)、或運輸過程中倒塌等均有可能引起包裝物發生泄漏事故。通過對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預先危險性分析,一旦發生泄漏事故,不及時處置會導致水體和環境污染,遇到火源還會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2)危險化學品中毒事故預先危險性分析表
易燃液體易揮發,其可燃氣體、蒸汽均具有毒性(苯系物),化學品容器如敞口放置,溶劑揮發產生有毒氣體,如員工未正確佩戴防護用品(或未戴)、或防護用品失效、現場通風不良等,人體通過皮膚、呼吸道吸入,會導致中毒事故發生,短時間內的高濃度會致人中毒死亡。
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本預案的組織機構及職責與本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綜合預案的第三章相同。本預案以消防搶險、搶修組為主導。具體見圖3。
3處置程序
3.1預警
3.1.1危險源監測監控的方式、方法
現場人員監控、值班人員巡查,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人員(或值班人員)立即向車間主管報告,并立即通知附近人員前往查看,根據檢查結果,采取應急措施。同時要加強對危險部位進行巡、檢查,以防事故進一步擴大。
液化石油汽濃度報警器報警后,并立即通知車間管理人員前往查看根據檢查結果,采取應急措施。
3.1.2采取的預防措施
(1)加強對員工的應急知識和安全操作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2)定期組織各專業人員對生產車間的設備、設施和包裝物的檢查,發現泄漏及時處理。
(3)加強機械設備和電氣設備維護、保養管理。防止容器、設備、裝置發生泄漏。
(4)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管理,對桶裝(瓶裝)的危險化學品嚴格入庫檢查,對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桶裝物料,禁止入庫。搬運時應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重壓、倒置。
(5)加強對安全設施、設備檢測檢驗工作。對堵漏器材應定期進行檢查、維護、保養,使其保持良好狀態。
3.2預警行動
3.2.1事故預警條件
當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預警。
3.2.2事故預警方式、方法
預警一般通過視頻顯示屏顯示出的信號預警、可燃氣體濃度報警器或現場人員發現異常進行預警。
(1)現場人員報警
當現場人員發現危險化學品事故時,除立即進行現場處理,大聲呼叫預警。
(2)值班人員報警
值班人員通過視頻攝像顯示出的信號發出警報,報警時向安全主任或應急辦公室報警。
(3)值班人員通過視頻攝像發現事故預兆和發生事故時,向安全主任或應急辦公室報警。
(4)預警方式方法
對內大聲呼叫進行預警;對外通過固定電話或手機向有關部門和人員預警。
3.2.3信息發布程序
信息發布由應急救援指揮部或總指揮發布。
(1)值班人員接到預警信息,應立即向應急辦公室或安全主任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向總指揮報告。
(2)應急救援總指揮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的嚴重程度,確定預警級別后,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通過電話發布預警信號。各應急組織與部門根據發布的預警級別,開展應急宣傳、救援與人員疏散工作。
(3)預警發布內容:預警信息包括事故的類別、位置、危險化學品事故性質、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3.3信息報告程序
3.3.1報警系統及程序
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最早發現者應大聲呼叫,并向本公司應急辦公室報警。
3.3.2確定現場報警方式
(1)大聲呼叫;
(2)電話報警。
3.3.3確定24小時與相關部門的通訊、聯絡方式
(1)24小時有效的內部通信聯絡手段:
辦公室值班電話:
(2)24小時有效的外部通信聯絡手段:
(3)內、外部聯系電話見附件三。
3.3.4明確相互認可的通告、報警形式和內容
本公司應急辦公室或安全主任接到報警后,并迅速大聲呼叫、電話通知有關部門,同時通知指揮部成員及消防搶險、搶救組和各專業救援隊伍迅速趕往事故現場。
3.3.5明確應急反應人員向外求援的方式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后,本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啟動公司應急預案,組織消防搶險、搶修組人員展開應急堵漏、收容,同時用電話向消防(119)、區應急辦和區環保部門報警。
報警時,說清下列內容:
3.4應急響應
3.4.1響應分級
針對危險化學品事故影響范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不同的等級。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應急響應級別。
應急響應級別分為公司內二級響應(車間、部門級響應)、公司內一級響應(公司級響應)和公司外社會應急響應(即街、區的四級響應)。由本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宣布預案應急響應啟動。
1)二級響應
當發生小量泄漏事故(泄漏物未流出車間或倉庫時),車間或倉庫的力量可以控制時,啟動二級響應。
2)一級響應
當發生大量泄漏事故(泄漏物已流出車間或倉庫),經二級響應尚不能處置時,啟動一級響應。
3)公司外社會應急響應
當發生大量泄漏事故,泄漏物已流出公司外,經本公司一級響應不能及時處置時,啟動公司外社會應急預案。
3.4.2應急響應程序
(1)最早發現者應立即向生產部主管或應急辦公室或安全主任報告,并采取一切辦法切斷泄漏源。
(2)應急辦公室或安全主任接到報警后,應根據事故的級別,決定啟動響應程序,同時向119、龍崗區應急中心、環保等部門報警。
(3)二級響應,由生產部或倉庫和消防搶險、搶修組組織應急救援。由消防搶險、搶修組組長任現場指揮。
(4)本公司的一級響應,總經理任總指揮,各應急小組全部參與應急行動。由消防搶險、搶修組組長任現場指揮;警戒疏導組負責警戒和疏導工作;醫療救護組負責受傷、中毒人員的搶救;后勤保障組負責應急器材、工具的后勤保障;通訊聯絡組負責應急救援的通訊和向外報警求援聯絡。
(5)公司外社會(即街、區)應急響應。當本公司應急力量不能控制時,立即向街、區應急辦報警,請求啟動公司外社會(即街、區)應急預案。
4處置措施
(1)一旦發生泄漏,警戒疏導組首先要疏散無關人員,撤離時應向上風側方向疏散,在泄漏區設置警戒線,隔離泄漏污染區。
(3)消防搶險、搶修人員到達現場后,配戴好防毒面具,立即啟動消防水泵,駁接好消防水帶,用消防水冷卻和保護未燃燒區,隔離現場,切斷電源、火源,防止事故擴大、蔓延。撲救火災時,若有作業人員困于火場之中,要優先救人,即“先救人,后救物”;用水壓制火勢,開辟出一條逃生通道。
若火災快速蔓延,可能影響周邊建筑物時,應對可能被影響的建筑物噴水進行冷卻。
當公安消防隊到來后,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向公安消防隊說明清楚。應急隊員服從公安消防隊的指揮。如事故擴大有危及生命危險時,參與應急的隊員應盡快撤離到安全地方。
(3)指揮部和現場指揮根據現場處置情況,作出公司外救援的決定。
(4)醫療救護組的人員到達現場后,對中毒人員進行急救,或送院救治。
(5)后勤保障組應按指揮部的命令,做好堵漏工具、材料等的供應工作。
(6)保安值班隊員接到事故預警信號后,立即開啟公司大門,必要時派人到相關路口帶引消防車。當公安消防隊到來后,將事故情況向公安消防隊說明清楚。應急隊員服從公安消防隊的指揮,如事故擴大有危及生命危險時,參與應急的隊員應盡快撤離到安全地方。
危險化學品的應急預案 篇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范我縣處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和運行機制,依法、科學、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浙江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武義縣行政區域內涉及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運輸和廢棄化學品處置等環節已經或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周邊縣(市)發生對我縣已經或可能造成影響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對工作,參照本預案響應。
1.4應急工作原則
1.4.1.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建立健全監測和應急處置機制,最大限度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1.4.2.統一領導,協同作戰。在縣政府統一領導和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簡稱縣安委會)組織協調下,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生產經營單位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1.4.3.快速反應,科學規范。建立健全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快速響應、科學應對,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充分發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專家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支撐保障作用,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實現科學施救。及時、準確、客觀公開事故信息,有序組織新聞媒體采訪、報道事故處置進展及相關工作情況。
1.4.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2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級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的需要,按照事故危害程度、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影響范圍,本預案將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個級別。
2.1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的;
直接經濟損失在1億以上;
疏散轉移10萬人以上的;
事故事態發展嚴重,產生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國務院認定為特別重大事故的。
2.2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造成10人以上、不足30人死亡,或者50人以上、不足100人重傷的;
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不足1億元的;
事故產生嚴重社會影響,超出設區市政府處置能力的;
省政府認定為重大事故的。
2.3較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較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造成3人以上、不足10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上、不足50人重傷的;
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上、不足5000萬元的;
事故產生較大社會影響,超出縣級政府處置能力的。
2.4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
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造成不足3人死亡,或者導致不足10人重傷的;
直接經濟損失不足1000萬元的;
事故產生一定社會影響的
3應急組織體系
3.1組織體系
全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縣應急辦(綜合協調指揮機構)、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綜合協調辦事機構)、縣有關部門(專業協調指揮機構)、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應急救援專家組、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消防大隊、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救援隊伍、社會力量、志愿者隊伍等。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履行本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職責,負責制訂、管理并實施有關應急預案。
3.2工作職責。
3.2.1領導、協調指揮機構
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簡稱縣安委會)是縣人民政府應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領導機構,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決策部署,負責全縣危險化學品事故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作出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適時啟動和終止應急響應,向上級安委會和縣委、縣政府報告事故和救援情況。
應急辦:綜合協調指揮縣有關部門開展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簡稱縣安委辦):是縣安委會日常辦事機構,設在縣安監局。職責主要是貫徹縣安委會指示和部署,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工作,會同縣應急辦指導全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應急救援演練等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應急宣傳、培訓、演練;承擔縣安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3.2.2縣安委會成員單位及有關單位職責
縣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按照縣安委會的統一部署和各自職責,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縣委宣傳部:負責指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新聞報道,組織、協調新聞媒體開展新聞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按有關規定組織開展涉及事故原因和責任問題的信息發布,新聞報道。
縣發改局:負責協調有關重點搶險物資的調劑和支援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加強事故區域周邊道路交通和人員管制,禁止無關車輛、船只和人員進入危險領域,保障救援通道的暢通;按照有關規定參與事故調查。
縣民政局:負責做好避險或因事故影響轉移人員的臨時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負責救災款物調配、發放的監督管理;引導協調社會力量參與救災救援;組織開展救災捐贈活動。
縣財政局:負責將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資金列入縣級財政預算;做好我縣處置危險化學品事故資金保障工作。
縣環保局:負責組織、制定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監測與環境污染控制應急方案,對事故現場環境進行監測,提出控制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置建議;負責組織、制定遺灑危險化學品及沾染物的無害化處理方案,確保事故得到控制后,有效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的污染;按照職責分工,調查危險化學品事故次生突發環境事件。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道路及道路站場的應急管理和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涉及的公路運輸保障工作;組織、協調相關客運單位調配交通工具參與人員疏散工作。
縣衛計局:負責組織對危險化學品事故傷員的醫療救護,根據就近原則和醫療能力確定救治醫院,指導救治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械和急救藥品;組織開展現場救護及傷員轉運,做好傷員分檢、救治的統計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中毒有關癥狀和性質的鑒別。
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制定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指導制定事故現場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技術處置方案。
縣消防大隊:負責組織。指導制定事故火災撲救方案;負責組織、指導事故現場的火災撲救、現場被困人員的搜救、現場檢測并劃定警戒范圍,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等;按照有關規定參與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縣氣象局:負責提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氣象監測和氣象預報等技術支持。
各鄉鎮(街道):按照本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其他部門:在應急狀態下根據縣安委會、縣應急辦協調指揮,履行相關職能。
各新聞單位: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進行客觀、公正的報道,所發稿件應經縣委辦、縣府辦、縣委宣傳部審核。
3.3現場指揮部與應急工作組
由縣長擔任總指揮,縣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任常務副總指揮,指揮部成員由各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事故涉及的縣級主管部門、應急救援部門和有關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協同參加指揮部工作;指揮部下設指揮部辦公室、危險源控制組、醫療救護組、滅火救援組、警戒疏散組、物資供應組、環境監測組、氣象監測組、新聞輿論組、機動組等10個工作組。
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型及現場情況,全權指揮調度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事故處置工作,緊急調動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及時向上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事態發展情況,執行上級有關指示和命令,必要時請示上級政府啟動上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指揮部辦公室:由縣安監局局長擔任辦公室主任,縣應急辦主任、縣府辦分管副主任擔任辦公室副主任。主要職責:指導和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向指揮部成員單位傳達領導的工作指示;督促、檢查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及時掌握應急處置工作動態并及時報告;及時收集、分析事故信息,為指揮部提供決策咨詢和技術支持;完成上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2)危險源控制組:由縣消防大隊擔任組長單位,安監、市場監管等相關單位為成員單位,救援力量由消防大隊、三美救援隊和有關專家組成。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根據危險化學品性質立即組織專用的防護用品及專用工具等,及時控制危險源。
(3)醫療救護組:由縣衛計局擔任組長單位,救援力量由院前醫療機構或醫療機構組成。負責在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并護送重傷人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必要時抽調相關醫療專家指導醫療救護工作。
(4)滅火救援組:由縣消防大隊擔任組長單位,救援力量由縣消防大隊和三美救援隊組成。負責現場滅火及傷員的搜救,協助做好事故后現場凈化工作、事故車輛等交通工具的遷移工作。
(5)警戒疏散組:由縣公安局擔任組長單位,救援力量由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以及事發單位安全保衛人員和當地鄉鎮街道人員組成。負責布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車輛和人員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負責對現場及周邊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
(6)物資供應組:由縣發改局擔任組長單位,縣交通運輸局、縣供電局等相關單位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搶險物資的供應、運送及電力保障等。
(7)環境監測組:由縣環保局擔任組長單位,救援力量由縣環保局和相關環境監測機構、環境科研機構及有關專家組成。負責對事故發生地及周邊環境應急監測,向事故現場指揮部報告環境污染的監測情況,組織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提出環境污染治理和生態修復方案。
(8)氣象監測組:有縣氣象局擔任組長單位,救援力量由縣氣象局、氣象專業機構和有關專家組成。負責對事故發生地及周邊地區進行氣象應急監測,縣事故現場指揮部提供氣象監測預報信息和大氣化學污染擴散條件分析、評估。
(9)新聞輿論組:由縣委宣傳部任組長單位,縣公安局、縣安監局和當地鄉鎮街道為成員單位。負責媒體接待以及發布事故和救援信息。
(10)機動組:根據事故性質,由指揮部臨時確定,在已建立的應急救援專家庫中選擇組成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為搶險救援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決策建議,有關機動組力量由指揮部調動、使用。
4監測與預警
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要完善管理制度,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測預警,對可能引發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險情等重要信息,應及時上報當地鄉鎮街道、安監局和行業主管部門,同時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提升風險管理意識,將管理關口前移、變事后處置為事前預防,改變傳統安全管理被事故牽著走的被動管理模式;應建立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評估體系和制度,建立并完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控數據庫,加強對關鍵基礎設施的安全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制定風險管控方案,對可能發生的事故定期進行綜合評估和預防分析。自然災害、社會安全等方面的突發事件可能引發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各相關部門應及時通報同級安監部門。
5應急處置
5.1信息報告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和單位負責人要按照本單位應急預案立即開展現場處置,并立即報告110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所在地鄉鎮(街道)、縣安監局和有關部門。
110社會應急聯動中心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通報有關部門(單位)。安監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依照下列規定逐級上報事故情況并同時報告本級政府: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級上報至安全監管總局和國家其他有關部委;較大事故逐級上報至省安監局和省其他有關部門;一般事故上報至設區市安監局和市其他有關部門。
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據事態進展,及時續報事故處置情況。
5.2先期處置。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事發企業(單位)是事故第一應急響應者,應立即組織做好先期處置工作:
(1)立即根據相關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搶救遇險人員,控制危險源,封鎖危險場所。杜絕盲目施救,防止事態擴大。
(2)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組織現場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點,減少人員傷亡。
(3)依法依規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縣級政府安監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不得瞞報、謊報、遲報、漏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證據。
事故所在鄉鎮(街道)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采取排險防治措施,組織受災害威脅區域的人員轉移避讓,開展搶險救援等工作,并向縣安委會、縣人民政府報告。縣安委會、縣人民政府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情況,決定啟動應急響應。
5.3應急響應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的嚴重程度,應急響應分為I級、Ⅱ級二個級別。
5.3.1 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具有較大影響的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縣安委會根據事故情況組織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請求上級人民政府給予應急救援指導與支持。
5.3.2I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啟動I級響應,縣安委會根據事故情況組織先期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縣委、縣人民政府以及上級人民政府報告,請求上級人民政府啟動應急響應并派出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4現場緊急處置。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密切關注事態發展變化情況,結合實際制定針對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的應急處置方案。當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5.5應急人員安全防護。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及其引發物質的不同,結合應急人的職責,應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具、醫務人員和其他不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堿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包括人員、設備、設施和場所等)的毒物洗消工作。
5.6群眾安全防護。
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事故特點,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材(如毛巾、濕布、口罩等),采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方案(包括指揮機構、疏散組織、疏散范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安置等)。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去安全區域后,應盡快去除受污染的衣服,防止繼發性傷害。
5.7事故危害分析、檢測與環境評估。
事故發生地和支援的環境檢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實行分析處理,及時檢測毒物的種類和濃度,并計算擴散范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數據,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并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5.8信息發布。
縣人民政府或經其授權的應急指揮機構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信息發布工作。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類型、人員傷亡(包括下落不明人數)和財產損失情況、救援進展情況、事故區域交通管制情況、事故影響范圍及次生、衍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情況,以及事故責任單位基本情況等。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政府權威發布、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5.9響應終止。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按照響應啟動級別,由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根據處置情況報告縣安委會決定終止Ⅱ級應急響應;在請示上級人民政府同意后,終止Ⅰ級應急響應。
6后期處理
6.1善后處理。
善后處理工作由當地鄉鎮街道和有關單位負責。因救援工作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與適當補償或者作出其他處理。事故發生鄉鎮街道應協調事故發生單位妥善處理事故傷亡及其家屬的救濟、補助和賠償等工作。依據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整改意見,指導事故發生單位做好恢復生產等相關工作。
6.2調查評估。
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由縣政府或政府授權的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危險化學品事故善后工作結束后,事故調查組要分析總結評估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評估報告,報送縣安委會。縣安委會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意見,并抄送有關單位。
6.3責任追究。
對在危險化學品事故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者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處分,直至移交司法機關追究責任。
7保障措施
7.1物質裝備保障。
各有關部門和負責危險化學平生產、儲存、運輸、經營等的單位加強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所需救援物資、器材等的儲備,一旦發生事故,確保物資、器材等及時調撥到位。
7.2技術保障。
縣安監局要會同有關部門、中介機構、高校和科研單位,加強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方法、技術和裝備的研究;充分利用省市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專家數據庫,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撐。
7.3專業救援隊伍保障。
有關部門要支持和督促危險化學品涉及單位加強專業救援隊伍的建設,做好日常訓練和演練,確保事故發生后專業救援力量及時有效發揮作用。
7.4資金保障。
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資金列入縣級財政預算。處置危險化學品事故所需財政負擔經費,按照支出責任與財政事權相適應的原則,進行負擔。
7.5應急處置場所和回收廢棄物處理場所。
各相關部門應當監督涉及危險化學品的項目建議和規劃安排,落實相應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場所和回收廢棄物處理設施、場所。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區域,當地鄉鎮街道應根據需要提供人員避險場所。
7.6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后,公安及交通運輸部門應根據需要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確保救援物資、器材和人員及時運送到位,并保障人員疏散所需車輛。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縣級有關部門要明確本部門應急救援專用車輛,確保及時趕赴事故現場。
8預案管理
8.1預案編制與修訂。
縣安監局負責本預案修訂工作,根據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原則上每3~5年修訂1次。縣有關部門(單位)、各鄉鎮(街道)應當及時修訂有關預案,做好與本預案的銜接工作。
8.2宣傳和培訓。
各鄉鎮(街道)及有關部門要加大宣傳教育工作力度,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廣泛宣傳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法律法規、規章、標準、預案和預防、預警、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增強公眾的責任意識和預防、自救、互救能力。加強應急救援培訓,將應急救援知識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內容,增強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應急意識和應急技能。定期組織開展救援隊伍的專業技能培訓,不斷提高救援人員的業務知識和專業救援能力。
8.3應急演練。
縣安監局會同有關單位每2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演練。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本單位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1次綜合應急演練或專項應急演練,每半年組織1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演練結束后應及時進行評估,分析問題,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8.4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危險化學品的應急預案 篇4
1、總則
為落實設備安全管理條例,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保證企業、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防止突發性設備事故的發生,并能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有效的控制處理,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特制定我公司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2.1、組織機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在安全部,負責日常的管理工作。當發生突發事故時,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和處置。
2.2、組織機構和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關于預防安全事故發生和應急救援的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修訂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建事故應急隊伍,有計劃的組織實施應急救援的培訓和演練。
(3)審批用于應急救援的監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的貯置計劃。
(4)檢查、督促做好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5)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應急救援隊伍展開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6)向上級匯報和向友鄰單位通報事故的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求救請求。
(7)組織事故調查,總結事故應急救援的經驗和教訓。
2.3、組織機構成員的分工
(1)總指揮:總指揮是事故現場的最高管理者,根據現場情況預測可能發生的各種危害后果,事故延遲的時間,及時的下達對外聯系,批準救援安排,下達救援命令,在危機職工及群眾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下,可以下達撤退、戒備、緊急疏散的命令。總指揮不在現場時由副總指揮全權負責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2)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總指揮因故不再崗位時,由其全面負責救援工作,履行總指揮的職責。
(3)生產部部長:是事故現場的最高指揮員,全面負責事故發生后的緊急停車處置方案,以及開、停車的調度工作,及時反映事故狀況并指揮聯絡。
(4)車間工段長:協助生產部部長的工作,具體指揮和協調安排人員處置事故和生產系統的開、停
車調度工作。
(5)安全辦經理:當發生事故時根據指揮部命令指揮消防隊員到達現場,視撲救方案參與滅火、搶救以及事故后的清洗工作。
(6)技術質量部部長:負責事故現場的環境監測及污染源的消除,防止擴散,必要時根據嚴重程度請示上級有關部門援助。
(7)辦公室主任:協助總指揮做好對外聯系各部門的協調工作,負責治安保衛,人員疏散及道路管制工作,調整人員回復生產,做好思想工作,穩定人心。
(8)財務、供應部部長:協助總指揮做好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搶救受傷中毒人員的運輸工作和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3、應急救援隊伍的任務和組成
公司各職能部門和全體員工都有對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的責任,各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主要任務是擔負本公司各種事故的救援和處置。
各救援隊伍的任務急成員如下:
(1)、通訊聯絡員:主要是擔負各小組吉安的聯絡和對外聯絡
負責人:
(2)、義務消防隊:擔負滅火、洗消和搶救傷員任務
組長:
成員:
(3)、搶修隊:
擔負檢搶修的指揮,及時恢復設備的正常運轉。
組長:
成員:
(4)、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4、危險源:
根據我公司的實際生產情況,我公司生產過程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有R134a、CO2、柴油。
5、事故發生后應采取的處理措施
5.1、公司生產過程中有可能發生泄漏,其泄漏量視其漏點設備的閥門管道、工作壓力和溫度等條件而不同。泄漏時又可因季節風向等因素,涉及范圍也不一樣,事故起因也是多樣。如:操作失誤、設備失修等原因。
5.2、發生泄漏事故時應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
(1)當現場巡檢人員發現裝置、設備有泄漏的事故現象,首先應報告當班班長或工段長,由當班班長或工段長根據泄漏地點和泄漏的擴散情況決定急救救援,即單位自救還是采取其他救援。若是公司的力量不能控制或不能及時消除事故后果,應根據情況撥打110、119、120 等報警電話,盡早爭取爭取社會支援或直接借助政府的力量來獲取支援,以便控制事故的發展。
(2)出動應急救援隊伍,各指揮部成員在接到報警后,應迅速組織應即救援隊伍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后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基礎上,根據泄漏的擴散情況所涉及到的范圍,按各自的分工,快速實施應急救援預案,控制事故發展。
(3)消防人員進入現場后,應帶好防護用品,查明現場是否有中毒人員并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撤離現場,消防人員和消防司機密切配合,聽從現場指揮進行洗消。
(4)安全部到達事故現場后,會同事故發生的單位,在查明泄漏部位和范圍后能否控制。作出局部或全部停車的決定,若需緊急停車,按緊急停車程序,有通知車間值班長,迅速執行。
(5)醫療救護:事故發生后與消防隊配合,應對窒息、燒傷人員進行現場急救,重傷人員進行現場急救,重傷人員及時送往醫院搶救。
(6)搶險搶修作業,泄漏時的控制。收到指揮部下達的搶修搶險命令后,同時在現場人員帶領下,查看泄漏的原因,泄漏點的位置、壓力和溫度,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進行修補或堵塞漏點,制止進一步泄漏,若是大面積的泄漏或釜體泄漏時,崗位操作人員應協助搶險人員及時將剩余的液體轉入備用的釜體中。
5.3、發生泄漏引起火災時處理方法:
(1)操作人員應保持頭腦清醒,立即向相關領導匯報,同時作緊急停車處理,佩戴崗位防護用品或采取簡易的防護措施進行自我防護,盡最大努力進行撲救,盡量減小災情。
(2)指揮部接到匯報后,立即啟動公司級救援預案,生產技術部主任根據實際情況向上級匯報,同時直接撥打119、120 等報警電話或借助政府力量,盡早獲取社會救援以控制事故的發展。現場滅火人員若發現現場有再次爆炸的可能性,立即向現場指揮部報告,現場指揮應迅速做出準確判斷,采取一切可能的辦法,制止再次爆炸的發生。如以現場急救人員的力量無法制止再次爆炸時,應立即指揮現場人員撤離危險區。來不及撤離時,利用現場一切可以利用的資源自救。既利用崗位的防護用品或濕毛巾堵住口鼻,觀察周圍環境,迅速撤向安全出口處,煙霧較大要彎腰前進,進行緊急疏散,等待救援人員支援。
5.4、人員緊急疏散、撤離
(1)發生重大事故時,為增強預防和處理惡性突發事故的能力,特制定本疏散預案。
(2)當發生嚴重泄漏,煙氣大量擴散,人員無法靠近時,崗位人員應佩戴好防護用品,迅速報告值班長,接到通知后,應保持頭腦冷靜,判斷準確,指揮有力。一邊組織人員取備用防護器材到現場進行搶險,搶救疏散被困人員。一邊打電話報告指揮部組織有關人員趕到現場,成立臨時指揮小組,有組長指揮搶險救災工作,同時撥打119、110、120 以求救援。
(3)事故現場人員根據液體漏影響范圍,看清風向,向側面上風處撤離,事故現場人員的清點有事故現場當班值班長向領導匯報。
(4)非事故現場人員的緊急疏散在接到疏散信號后,向上風方向兩側撤離。
5.5、危險區域的隔離
5.5.1、危險區域的設定
根據事故現場R134a、CO2 濃度和擴散情況、當時的風向、風速判斷擴散的方向和速度,廠區周圍1000 米內的范圍劃分為危險區。
5.5.2、事故現場隔離區的劃分方法、方式
當事故現場煙氣濃度較大和擴散速度較快時,辨別當時風向,將設定的危險區及危險區的下風向,及廠區周圍所涉及的范圍內設定為隔離區。
5.6.3、事故現場的隔離方法
由公司安全部負責設置危險區邊界警戒線,警戒線為紅色,危險區為黃色帶,警戒哨佩戴臂章。
5.7.4、事故現場周邊區域道路或交通疏散方法
由公司安全部設置路障,指揮疏導人員撤離事故現場,由辦公室負責社會周邊范圍協調工作,并請求公安部門負責附近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執勤人員帶紅色臂章。
5.8.5、檢測、搶險救援及控制措施
5.9、檢測的方法及檢測人員的防護、監護措施:
5.9.1、檢測的方法:利用現場固定及移動報警器
5.9.2、檢測人員防護方式:佩戴防毒面具。
進行現場檢測時必須兩人或兩人以上互相配合,進行檢測工作,檢測工作人員必須站在上風側隨時觀測同伴的安全狀況,以便及時做出處理。
5.9.3、搶險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員防護、監護措施
搶險救援方式:利用消防車,干粉或泡沫滅火系統。
搶險人員防護方式:佩戴防毒面具。
搶險過程必須由兩名或兩名以上的搶險人員互相配合互為監護人,隨時注意觀察同伴的安全狀況。
5.9.4、現場實施檢測及異常情況下搶險人員的撤離條件、方法;
根據現場泄漏的大小及季節風向判斷事故的大小,以公司的力量無法控制泄漏,無法制止煙氣的快速蔓延時,迅速組織現場人員向上風口處撤離。
5.9.5、應急救援隊伍的調度:由指揮部發出救援信號,其它各單位在接到信號后,立即組織本單位人員按照指揮部指派的任務積極開展工作。
5.9.6、控制事故擴大的措施:根據現場泄漏的情況進行局部或全廠停車處理。
5.9.7、事故可能擴大后的應急處理措施
(1)全廠急救停車處理
(2)急救通知
市消防隊:119
市公安局:110
市急救中心:120
市安監局:
市環保局:
5.10、受傷人員現場救護、救治與醫院救治
5.10.1、事故發生后根據負傷人員的情況對人員進行救治,由醫護人員護送醫院。
5.10.2、現場救護措施
(1)迅速將患者撤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
(2)呼吸困難,窒息時應立即給氧;呼吸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及心臟按摩。
(3)頭部灼傷時,要注意眼、鼻、口腔的清洗,經現場處理后立即送醫院治療,當人發生燒傷時,應迅速將患者衣服脫去,用流動清水沖洗降溫;用清潔布覆蓋創傷面,避免傷面污染。
5.10.3、現場醫療急救中需注意問題在急救方法實行簡易分型后的急救處理
(1)既由經驗豐富的醫生負責對傷員的傷情進行綜合評判,按輕、中、重簡易分型,對分型后的傷員標上識別標志外,在急救措施上按照先重后輕的原則,實行共性處理和個性處理相結合的救治方法。
(2)注意保護傷員的眼睛
(3)對救治后的傷員實行一人一卡,將處理意見記錄在卡上,并別在傷員胸前,以便做好交接,有利于傷員的進一步轉診治療。
(4)合理選送醫院。傷員轉送過程中,實行就近送醫院的原則。
(5)妥善處理好傷員的污染衣物,及時清除傷員身體上的污染衣物,集中妥善處理,防止發生繼發性損害。
5.10.4、治療方案:及時供給足夠的氧氣迅速準備搶救藥品,建立靜脈通路。
5.11、現場保護和現場洗消
5.11.1、事故現場保護措施
首先設立警戒線,任何人未經現場指揮部的允許,不得擅自進入事故現場。
5.11.2、事故現場的洗消工作的負責人和專業隊伍
事故現場的洗消工作的負責人由所發生事故的部門主任負責;專業隊伍由消防員組成。
5.12、外部救援
5.12.1、當發生重大泄漏事故無法得到控制時,由指揮部發布命令請求外部救援。若指揮部總指揮和副指揮不在廠時,由生產副段長臨時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救援。
5.12.2、辦公室負責通知社會支援,引導援助力量進入廠區,并告之安全注意事項。
5.12.3、援助單位
市消防中心119
市報警中心110
市急救中心120
5.13、預案分級響應條件:
根據事故的危害程度的級別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啟動條件:
一般事故:系統內的管線泄漏和釜罐溢流揮發性氣體影響范圍。
影響范圍300 米,啟動車間級預案,通知車間相關單位進行應急響應。
重大事故:大面積泄漏揮發性氣體影響預案,立即通知相關單位及周邊相關人員。
夜間出現事故升級管理啟動預案。
5.14、事故應急救援終止程序
5. 14.1、泄漏點得到有效的控制后,發生事故原因根本消除,事故危險已解除,受傷人員得到有效治療,現場及周邊公司情況落實清楚后,由指揮部確定救援工作結束。
5.14.2、救援工作結束后,由指揮部通知相關單位及周邊公司事故情況已解除。
5.15 、應急培訓計劃
公司依據從業人員能力和公司周邊人員素質分析結果來制定應急培訓計劃。
5.15.1 、應急救援人員培訓由設備安全部編制培訓計劃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由設備安全進行培訓,不定期地要聘請消防中隊專業人員來廠指導培訓。
5.15.2 、員工應急救援人員響應的培訓:
由公司安全部制定培訓計劃,每年培訓兩次。培訓由生產技術人員進行,安全部進行技術指導、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員應重新進行培訓,直至考試合格為止。
5.15.3、由安全部、辦公室對外宣傳酸堿的性質、危害、及防護措施等知識。
5.16、演練制度
5.16.1、各班每半年組織一次應急救援預案演習。
5.16.2、每年組織兩次全公司范圍內的應急演練。
5.17、應急救援物資檢查維護制度
5.17.1、應急救援過程中所應用的所有設備、物資、藥品等由倉庫統一保管。
5.17.2、所有的應急救援設備物資藥品等物管人員要定期進行檢查,對于已經用完、損壞、過期的及時
進行更換。
5.18、管理規定
5.18.1、各班凡沒有按規定對預案進行演練的,按生產處罰條例處罰。
5.18.2、各班對預案的演習必須填寫規定的臺帳。
5.18.3、各班對報警系統按規定的時間進行試驗,并填寫試驗記錄,同時對消防設備、器材及人員防護裝備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并填寫記錄。
5.18.4、各班對消防器材進行定期維護、保養、既每周進行一次清理、檢測。對于已損壞的器材及時進行更換。
5.19、演練計劃:
5.19.1、演練準備:應急預案演練由指揮領導小組組織,各單位準備平時做好應急救援器材的維護、保養以備隨時應急。各應急救援對隊員做好應急準備,備好防護器材,相關單位備好器材、通信工具,由辦公室協調各外協單位。
5.19.2、演練范圍與頻次
6、每年至少組織二次全公司范圍內的預案演練。
6、預案的評審和修訂
6.1、應急救援指揮部必須在每年年初根據人員的變化進行組織調整,確保組織落實。
6.2、事故發生后,應立即評估本預案的有效性,并作相應的修改。
6.3、評審要點:
合法性。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以及有關部門和上級單位規范性文件要求。
完整性。規定的各項要素是否齊備。
針對性。緊密結合本單位危險源辨識與風險分析。
實用性。切合本單位工作實際,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相適應。
科學性。組織體系、信息報送和處置方案等內容科學合理。
操作性。應急響應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內容切實可行。
銜接性。綜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形成體系,并與相關部門或單位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7、更新、修訂
本預案的更新、修訂由專職安全員負責,預案內容若有修改,須經總經理批準。修正后的預案需發布并告知本預案有關的機構和人員
危險化學品的應急預案 篇5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進一步增強全市交通行業危險化品事故的應對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依據《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和《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結合全市交通行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1.2.1《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稱預案)為《xx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子預案,適用于xx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交通部門搶險救援的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1.2.2本預案同時適用于我市交通行業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50人傷害、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損失的事故)。
1.3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領導、統一指揮,以人為本、確保安全,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單位自救、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各縣(區)交通主管部門要結合本預案,制訂相應的應急救援實施預案,并在當地政府的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2.1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市交通局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一個辦公室和三個職能組,按照規定職責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各縣(區)交通部門要相應設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
2.1.1領導小組組成
領導小組成員由市、縣(區)交通局及局屬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市交通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道路運輸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兩縣(區)交通(經貿)局、市交通局運政科和安全生產監督科等相關科室、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2.1.2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在市政府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處置專項指揮部的領導下,迅速、果斷、有效地開展工作。主要職責有:
1.根據事故現場情況,決定本預案的啟動與結束;
2.根據現場應急救援情況,統一部署、協調、督查各職能組落實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和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應急搶救指令落實情況;
3.調度現場及外圍救護所需的運輸車輛;
4.研究解決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作出事故應急、求援及善后處理等建議和決策。
2.2領導小組下設機構及職責
2.2.1領導小組辦公室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相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搶險救援隊伍的組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2.2.2災情處置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處長任組長,市運輸管理處分管貨運工作的副處長任副組長,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相關副職xx縣(區)運管部門負責人以及市運輸管理處相關科室負責人任成員。具體負責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
2.2.3運輸保障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分管客運的副處長任組長,由市運輸管理處客管科、貨管科負責人xx縣(區)運管部門分管客、貨運輸的副職、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及油田運輸企業相關人員任成員。具體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事故現場附近企事業單位、學校、居民區內人員的緊急疏散。
2.2.4專家顧問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分管貨運工作的副處長任組長,由學校、企業單位有關方面專家組成。具體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為救援的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
三、風險分析
3.1危險性分析
我市石油化工企業較多,在石化產品的道路運輸過程中,涉及的物品有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氣體、有毒物品、腐蝕品等,這些物品如果控制不當,極易引發泄漏、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和灼燙等嚴重后果,將會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環境和正常秩序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
3.2分類
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人員傷亡、污染等事故。
3.3危險源監控
相關單位及企業對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要進行全面的監控,嚴密其安全狀態,觀測向事故臨界狀態轉化的各種參數的變化趨勢,及時發出預警信息或應急指令,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對危險監控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在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加強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2)對重要的.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的檢測、檢驗,做好檢測檢驗記錄;
(3)根據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及毒害的部位、場所,設置必要的可燃氣體、毒害氣體檢測報警器。
對危險源監控的管理措施有:
(1)建立健全本單位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和監控責任,制定安全管理與監控的實施方案;
(2)保證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需的資金投入;
(3)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使其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
(4)建立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
(5)定期對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
四、預警與響應
4.1危險化品事故報告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組織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本單位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進行先期處置。同時迅速報告119、120,市安監局、市環保局、交通部門、當地政府。
4.1.1報告程序
各單位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并逐級上報上級交通部門。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接到報告經核實后,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交通廳。具體上報時間要求:在發生事故第一時間內以電話、短信或書面(含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報送,1小時內完成首次報告,2小時內完成書面報告,信息報送后必須電話確認。特殊情況不能在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或電子郵件形式報告的,以電話形式報告,并說明理由,待條件許可時補報。
4.1.2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應填寫《xx市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單》(附后),并按要求上報。
(1)事故發生單位名稱、地址、危化品事故的類別(火災、爆炸、泄漏等);
(2)危化品名稱、初步認定的事故涉及的危化品種類(固體、液體、氣體)、數量、危害的形式,
(3)采取的初步措施、以及現場人員傷亡情況;
(4)可能波及影響范圍及狀況(廠礦企業、居民區、重要設施等)、事故能否控制等;
4.2應急預案的啟動
4.2.1預案啟動的單位
局屬有關單位接到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迅速了解情況,做出判斷,確認是否構成重特大事故,并立即將事故簡要情況報告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4.2.2領導小組工作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按規定向領導小組報告,由領導小組向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同時做出是否啟動本《預案》規決定。
4.3基本應急響應的處置要求
4.3.1有關部門應急處置要求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通知后,負責人應迅速做出安排,按照要求組織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參與相關救援工作。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啟動《xx市重特大危險化品事故應急預案》后,則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3.2各職能組應急處置要求
按照預案確定的職責要求,積極、高效、有序地開展事故救援及相關工作,同時做好后援工作準備。各職能組要將開展情況及時報告災情處置組,保證事故搶險工作協調、有序、有效實施;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啟動《xx市重特大危險化品事故應急預案》后,則按照市政府現場搶險指揮組的救援指令,開展救援工作。
4.3.3搶險中重大事項的決策
作出事故搶救重大決策措施要迅速報告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和市政府專項指揮部,經同意后方可實施。
4.4事故現場搶救原則
安全第一、救人為主、減少損失、先控制、后處置。
4.5事故現場保護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的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出標志、牌照、記錄和繪制現場圖,并妥善保管好現場重要物件。
4.6事故救援的善后處理
(1)經市政府現場搶險指揮組下達停止現場救援指令后,方可停止現場救援,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留下少量人員予以監護。
(2)現場清理及設備的檢查、生產的恢復由事故發生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及生產工藝要求進行。
4.7應急響應的結束與總結
4.7.1應急響應的結束
在市政府專項指揮部下達結束搶險救援指令后,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發出結束本預案的指令,結束救援工作。
4.7.2應急響應總結
在全部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由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召集有關單位,對事故搶險過程中的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重點檢查預案的操作程序、各有關單位的應急反應速度和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一步修訂完善本預案,同時將有關情況上報市政府專項指揮部辦公室。
五、應急保障
5.1應急隊伍保障
應急隊伍主要包括:xx市長途客運公司、xx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遼河油田大力運輸分公司、盤錦遼河油田泰興工貿有限公司、盤錦興達瀝青有限公司、xx市第六運輸公司等單位救援力量。
六、預案管理
6.1 預案培訓
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制定應急培訓計劃,開展應急管理培訓,提高應急水平。
6.2 預案演練
按照“誰編制、誰組織”的原則,應急預案應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演練。
6.3預案修訂
《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由市交通局負責修訂;各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負責編制本級別的專項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無特殊原因每兩年修訂一次。
如有以下原因,應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1)新法律法規、標準的頒布實施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修訂;
(2)通過演練或突發事故應急處置中發現預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組織機構、人員發生變化或其他原因。
6.4責任與獎勵
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或應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按照相關的法規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5預案備案
《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應急辦和市安監局備案;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應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應急預案,并報市交通局備案。
6.6宣傳教育
各單位要積極組織和指導所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所屬部門危險化學品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發生。
七、附則
7.1本預案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解釋。
7.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八、附件
1、xx市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單
2、xx市交通局應急管理系統通訊錄
危險化學品的應急預案 篇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快速反應機制,進一步增強政府應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廣德縣轄區內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以及危險化學品車輛碰撞傾覆事故應對工作。
本預案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系指屬于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的化學品。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群眾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鄉鎮政府、縣直有關部門按照分級分類管理的原則,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要履行安全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體系。
(3)整合資源,協同應對。充分發揮政府、企業和社會救援力量的作用,實現組織、資源、信息有機整合和共享,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指揮機構設置與職責
2.1.1應急指揮部
建立廣德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作為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對工作。
2.1.2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人員組成
總指揮: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第一副總指揮:分管交通工作的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政府應急辦主任、交通運輸局局長、事發地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
成員:由縣應急辦、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安局、縣公安消防大隊、縣安監局、縣衛計委、縣環保局、縣水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氣象局、縣民政局、縣農委、縣經信委、縣委宣傳部和事發地鄉鎮政府分管負責人組成。
2.2機構職責
2.2.1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負責啟動本預案;
(2)作出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的重大決策,下達命令并進行督察和指導;
(3)向縣委、縣政府報告事故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4)監督、檢查、指導各鄉鎮政府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和建立應急救援體系;組織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模擬演習;
(5)組織協調預案演練、業務培訓和應急物資儲備;
(6)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2.2.2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縣應急辦:對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初步作出研判,組織協調成員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和應急救援初步安排,并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情況,并提出啟動相應等級預案建議,統籌相關信息審核報送工作。
(2)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運送搶險人員和運輸救援物資;協助調用危險化學品轉運車輛和相關救援設備(吊車等);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及從業人員特別是危化品車輛和司機的安全監管;做好公路養護工作,確保應急車輛通行;協助清理公路上的事故廢棄物;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涉嫌違反相應法規規章的違法行為給予處罰。
(3)縣公安局:負責受理事故報警;負責事故信息的收集、綜合和研判,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應急響應的建議;組織協調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實施現場警戒、現場勘查與交通管制,實施警戒區域內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維護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查明傷亡人員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關責任人員;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4)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控制和化解易燃、易爆、有毒泄漏和有關容器的冷卻,災情控制后實施洗消;搜救受害人員;參與事故調查。
(5)縣安監局:指導和參與事故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處理;組建危險化學品應急管理專家組,組織協調專家到現場參與現場處置工作。
(6)縣環保局:負責組織對事故現場大氣、土壤、水體的應急監測,測定事故污染區域、污染程度;提供污染物清除處置建議和環境恢復建議等相關環保技術支持,指導協助事發地鄉鎮政府做好環境污染處置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引起的環境污染事件調查處理。事態控制后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污染。
(7)縣衛計委:確定主要救治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裝備和急救藥品;負責組織協調受傷害人員醫療救治工作;負責事故現場醫務人員、器材、藥品調配及傷員轉移和傷亡人員情況統計工作,參與事故污染特定區域的調查和污染程度測定。
(8)縣水務局:負責所管轄水庫等區域的污染清除。協助做好受污染水源監測和處置工作,負責水資源調度及相關案件調處。
(9)縣市場監管局:負責提出事故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持;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10)縣氣象局:負責事故現場的氣象監測,提供事故現場中心區和可能影響區域的風向、風速、雨量等氣象監測資料,制作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1至3小時專題預報,為應急救援提供氣象技術支持。
(11)縣民政局:指導協助事發地鄉鎮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救助等后勤保障工作。
(12)縣經信委:負責組織協調應急物資的緊急生產、調撥、配送,組織協調電力和通信運營企業做好應急電力和通信保障工作。
(13)縣農委:負責事故對農田污染的監測和受損失種植養殖業的評估,并配合做好有關善后工作。
(14)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境內外媒體做好事故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組織協調事故現場記者采訪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在相關媒體上發布應急疏散、區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15)事發地鄉鎮政府:履行轄區主體責任,協助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實施事故現場控制、人員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維護、應急救援、后勤保障和善后處理等工作。
2.3辦事機構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縣交通運輸局分管副局長擔任。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作為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辦事機構,履行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能,負責承擔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
(1)編制和修訂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及其操作手冊,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與措施的落實。
(2)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預測和預警,及時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是否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3)組織或參與危險化學品事故災情統計、核查、上報、新聞發布和事故評估、調查處理工作。
(4)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及時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事故信息;落實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的指示、批示;承辦相關綜合協調、請示報告工作。
(5)承辦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4現場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作為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現場指揮部的指揮長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劃定事故現場的警戒范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2)綜合專家組等各方面的信息,科學制定應急救援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3)研究判斷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組織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源。
(4)必要時,調度或征集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5)組織營救受害人員,轉移受威脅人員和重要財產。
(6)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7)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現場應急結束的建議,經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同意后宣布現場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部可視現場情況分別設置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警戒疏散組、技術專家組、環境監測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工作組,各應急工作組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及成員單位有關人員組成,并賦予相應的工作職責(詳見附件1)。
3事故分級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作為突發信息報送和分級響應的依據。
3.1特別重大事故(Ⅰ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轉移10萬人以上,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
3.2重大事故(Ⅱ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嚴重社會影響等。
3.3較大事故(Ⅲ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較大,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3.4一般事故(Ⅳ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4預防預警
4.1預防管理
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按職責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監管,督促、指導其制訂完善應急預案,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人員和器材、設施,并定期進行演練和預案修訂,完善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強化日常安全檢查,做好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治。
4.2預測預警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有關部門應加強監測、預測和預警系統建設,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對報警事件的風險、發展趨勢分析,及時發布事故預警信息,通知有關方面采取相應預防和應對措施。
5信息報告
5.1報告程序和時限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鄉鎮政府)接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或險情報告后,30分鐘內報告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縣交通運輸局)和縣應急辦。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后立即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縣應急辦接報后根據信息報送的規定,及時報告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知縣政府其他相關領導,并按相關規定要求及時報告宣城市政府應急辦。
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上報事故情況。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5.2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故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后果、影響范圍、事態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見、領導到現場情況、具體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及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6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后,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專業處置”要求,根據突發事故可控性、嚴重性和影響范圍,原則上按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啟動應急響應。
Ⅳ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一般事故,或事故危害自事故發生以后即停止,造成危害較少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此類事故時,按縣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組織實施。如果事發地跨縣行政區,或事故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可報請宣城市政府或市應急辦牽頭處置。
Ⅲ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較大事故,或事故危害自發生以后即停止,但還可能產生嚴重后果的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此類事故時,組織先期處置,然后報縣政府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由縣政府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并組織實施。
Ⅰ、Ⅱ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重大、特別重大事故,或事故危害并未隨事故發生而結束,有蔓延擴大危險,超出我縣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此類事故時,報請省政府、市政府牽頭處置,縣政府先做好先期處置。
6.1先期處置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縣政府和事故單位立即啟動各自相應的應急預案,調度公安、消防、安監、交通、環保、衛生等有關部門或社會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進行先期處置,控制災情,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切斷事故災害鏈。
如事態比較嚴重,符合下列條件的,迅速向縣政府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要求啟動更高級別響應:
(1)已達到較大事故(Ⅲ級)以上級別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
(2)超出本行業應急處置事故災難能力的;
(3)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發生危化品道路運輸事故的。
符合上述條件的,縣政府認為須啟動更高級別響應,可向宣城市政府或宣城市應急辦報告。
6.2預案啟動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縣應急辦收到報告后,相互溝通確認信息,第一時間進行研判,認為事態已達到啟動預案條件,然后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啟動預案建議。
預案啟動的決定:預案啟動建議按上述方式提出后,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時作出是否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示。
6.3指揮調度
經批準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下達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令。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如沒有特殊的原因或理由,距事發地3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40分鐘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30公里至5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1小時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50公里至10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2小時之內到達事發現場。同時,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收到應急響應指令后,要迅速按指令要求調集有關專家、救援隊伍和相關救援設備趕赴事發現場,會同所在地鄉鎮政府一起進行應急處置。
6.4現場處置
根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的指揮長。現場指揮長迅速組織成立現場指揮部和若干工作組。現場指揮部實行指揮長負責制。事故現場的所有應急救援人員必須服從指揮長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綜合協調組、技術專家組、搶險救援組、環境監測組、警戒疏散組、后勤保障組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采取切實的緊急措施,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
(1)事故搶險救援。縣公安局(或消防)及現場處置的各職能部門在組織搶險時,應按應急救援的原則實施搶險救援。首先要采取切實措施控制災情,在摸清險情,保障救援人員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實施救人,然后救災。在人員得到救援后,再設法用最短的時間弄清事故車輛裝載物質的化學成份品種、數量和事故現場狀況。現場的應急專家針對車輛裝載的物質特性和現場事故狀況,迅速提出一個或多個應急處置方案,縣公安局及現場處置部門在指揮長的指揮下,針對火災或爆炸或泄漏事故的不同特征,在應急專家的現場指導下,根據《危化品事故處置技術原則》(詳見附件2),采取相應的科學的應對方案實施處置。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進行倒罐過駁作業的,罐車及相關設備由事故車輛業主單位調派,事故車輛業主單位無法調派的,由縣交通運輸局、縣安監局、縣公安局負責向相關企業調用。危險化學品堵漏和倒罐過駁作業等現場處置工作由公安消防大隊、事故車輛業主單位和其他應急處置單位及相關技術人員共同實施。若需要調用特種設備工具,根據現場需要,由縣應急辦負責協調落實。危險化學品倒罐過駁作業,必須在承壓槽車專業人員指導下,在縣消防大隊現場監護下,由專業倒罐作業人員穿戴好防護用具后進行。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圍堤堵截的,由現場指揮長根據環保部門、專家的意見和現場情況,組織有關部門采取合理、有效、科學的措施加以實施。
搶險救援現場牽涉槽罐車翻側的,由縣應急辦或公安局交警大隊通知交通部門調派吊車前來救援。
(2)現場警戒、現場勘查和道路交通管制。縣消防大隊、縣環保局、縣安監局等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泄漏擴散、火焰輻射、爆炸涉及的范圍劃定警戒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通往事故現場的道路上實行交通管制,警戒區的邊界應設警示標志并由專人警戒,除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應急救援人員外,其他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泄漏的化學品為易燃易爆類的,警戒區內嚴禁各類火種。同時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迅速開展現場勘查,及時收集現場相關證據。
(3)傷員醫療救護。醫療衛生部門選擇事故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傷員進行緊急救治,并將重傷員護送至指定醫院作進一步治療。
(4)人員緊急疏散。縣公安局會同鄉鎮(社區)及有關單位組織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和重要物資有序轉移到安全區域,人員撤離應選擇安全的路線,盡可能從上風側離開,并避免橫穿危險區域。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無法進行時,應組織受到威脅的人員迅速進入建筑物或其他設施內,視情關閉門窗和通風、加熱、冷卻系統,直至危險解除。對人員疏散區域,應組織實施治安巡邏。
(5)后勤保障。事發地鄉鎮(社區)牽頭,縣民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等部門參與,負責做好應急處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6)環境污染處置。縣環境保護局牽頭組建事故現場環境監測隊伍,及時對事故現場的及可能受到污染影響大氣、土壤、水體進行應急監測,測定危險物質或相關物質的成分、濃度,確定受污染的區域范圍、程度;依據現場具體情況,提出控制污染應急處置措施報給現場指揮部組織實施;依據監測、評估情況,會同相關部門提出環境污染處置方案并指導相關部門、鄉鎮(社區)組織實施。
6.5擴大應急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其他次生、衍生突發事件時,現場指揮部或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報告縣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和縣政府,由縣政府視情況啟動其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如事故危害已經或可能波及鄰縣(市)安全時,縣政府立即通報鄰近相關縣(市)政府。
如事故危害已經或可能超出本級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時,縣政府視情及時報告市政府、省政府請求應急支援。
6.6安全防護
6.6.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引發物質的不同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靠近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搶險、消防和偵檢等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堿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設備、設施和場所等)。
6.6.2群眾的安全防護。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特性,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材(如毛巾、濕布、口罩等),采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范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后,應盡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6.7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
事故發生地和支援的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實行分析處理,及時檢測毒物的種類和濃度,并計算出擴散范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數據,以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并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6.8信息發布
按照統一、準確、及時的原則,由縣政府辦會同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事故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
6.9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事故搶救現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現場善后處置工作完成后,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終止應急響應。
7應急保障
7.1信息技術裝備保障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設置24小時值班電話,保證能夠與有關人員隨時取得聯系。
縣交通運管部門建立、維護和更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各有關部門、專業應急指揮機構以及專家組的通訊聯系數據庫。
相關單位應裝備特種專業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泡沫車、藥劑車、聯用車、氣防車、化學搶險救災專用設備等),滿足應急救援需要。要依托現有資源,合理補充完善應急救援特種裝備;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單位使用的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裝備。
7.2應急隊伍保障
以縣消防大隊為依托,以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骨干,充分發揮其他應急救援隊伍的作用,建立一支適應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救援需要的應急救援隊伍。
7.3交通運輸保障
縣公安局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通道;為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應急物資運輸提供交通方便,保證應急需要。縣交通運輸局組織和調集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7.4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計委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并根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落實專門救治醫院,配備相應藥品和器材。
7.5社會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做好交通管制,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必要時,事發地鄉鎮(社區)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7.6資金物資保障
事故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縣財政局應建立健全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縣交通、住建、水務等部門要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應急響應所需物資的調用、采購、儲備、管理,應遵循“服從調動、服務大局”的原則,保證應急救援的需求。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縣本級常備物資相關經費由縣財政局解決;企業常備物資經費列入生產成本。必要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
7.7人員安全保障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當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出事故現場的有關規定。
8后期處置
8.1善后處置
事發地鄉鎮(社區)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縣級有關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要做好有關協調配合工作。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善后處置經費由事故責任單位或事故責任人依法承擔。
8.2賠付補償
事故應急處置的物資設備損耗和勞務支出等費用,經調用部門審核后由事故責任單位負責賠償和補償。必要時,有關部門和事發地鄉鎮(社區)視情況可先按照管理責任墊付相關應急處置經費,然后向事故責任單位追討;事故責任單位不支付經費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保險機構要在保險責任范圍內及時進行理賠。
8.3調查評估
縣公安局、縣安監局、縣公安消防大隊、縣環保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交通運輸局等相關部門和事發地鄉鎮(社區)要成立調查評估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對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按程序報縣政府。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在事件處置結束后15日內對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吸取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并將應急處置評估報告提交縣政府(縣政府應急辦)。
9宣傳、培訓和演練
9.1宣傳
各鄉鎮(社區)、各有關單位要有組織、有計劃向公眾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衛生和應急教育活動,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按規定向員工說明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性,了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程序,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的基本技能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
9.2培訓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組織各成員單位根據自身職責指導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培訓相關事宜。每年須至少組織一次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參加應急培訓,提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
9.3演練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定期組織由相關職能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共同參與的應急演習(可采用實戰演習或桌面推演),及時發現應急預案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0附則
10.1監督檢查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各成員單位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制定和落實應急預案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10.2獎勵與責任追究
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按有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責任追究。
縣政府對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對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3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制定,每兩年或必要時對預案進行評審、修訂,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同時送有關部門備案。負責管理與實施,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職責,并制定相應的預案和保障計劃。
10.4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本預案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10.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之前縣政府有關預案與本預案不一致處,以本預案為準。
危險化學品的應急預案 篇7
一、目標:
杜絕泄漏揮發,避免造成人員傷害和環境污染
二、指標:
1、對揮發、泄漏進行有效控制,控制率100%。
2、失效化學品材料及其運裝物100%進行集中回收處理。
三、控制措施
1、凡接觸化學品采購、保管、運輸使用的人員,都必須經過
崗前培訓,持證上崗。
2、材料部負責采購合格化學品原料。
3、裝運化學品的槽罐應與所裝危險品性能適應,并具有足夠的強度,應配備緊急切斷閥,液壓閥,壓力表等相應安
全裝置,不發生跑、冒、滴、漏現象。
4、裝運化學品的車輛,應經過當地公安部門審核,并按規定的時間、路線運送,化學危險品中途不得停車休息和改變行駛路線,并做好危險品的警示,警告標志。
5、裝卸操作做到文明作業,輕拿輕放,對有圖示標志的包裝件,不準倒置、傾斜,碰撞,防止所裝物品泄漏。
6、化學性質抵觸,易產生反應爆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同車混裝、混運或在同一倉庫同一儲室存放,裝卸化學品車輛嚴禁超高、超寬、超載,裝卸時,發動機必須熄火。
7、遇熱、遇潮容易引起燃燒的化學品在裝運時應采取隔熱防潮措施。
8、配備一定數量的膠帶、棉紗等應急材料,一旦發生泄漏,立即采取緊急止漏措施,并清理現場,減少揮發對環境的影響。
9、儲存化學物品的倉庫設在施工現場相對獨立的安全地帶,一般在短期儲存的少量化學危險品應與其它物品保持一段距離,尤其是容易相互產生化學反應的化學危險品,要嚴格隔離存放,預防碰撞,庫房要保證隔熱、通風、防潮。
10、工程、試驗應做好所需化學品數量的使用計劃、時間,報主管領導審批,本著用多少,買多少的原則,嚴格控制使用,并做好領用回收記錄。廢污溶劑要集中存放,統一回收處理,禁止亂潑亂倒,對沾有易燃、易揮發的廢紗頭、抹布、廢包裝、廢工具等廢棄物應收入有蓋的容器密封存儲,按有毒有害廢棄物控制方案處理,并建立處理記錄檔案。
11、庫管員嚴把入庫關,確認所購化學品封口嚴密、無滲漏、無變質、無分解現象方可入庫,并及時做好標識。嚴禁任何人帶火種入庫和吸咽,無事逗留。
12、對有劇毒、惡臭的化學品,要專門存放或做隔離標識,加強安全保管措施,對其使用要有詳細的交底和專人監護(包括使用登記和用后容器、工具、防護用品剩余物的處置)建立使用記錄。
13、庫管員經常檢查化學品的存放、包裝、發現遺漏、包裝損壞,氣味特別及時匯報處理。
14、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焊割作業點三者間應當分別保持10米距離,場地窄小時最低不得低于5米;氧氣瓶及附件、軟管、閥、表、齊全有效,不得沾染油污,氧氣瓶不許強光爆曬、倒置,開放氧氣閥動作應緩慢,隨時觀察壓力表是否正常;嚴禁使用未安裝減壓氣的氧氣瓶進行作業;氧氣管和乙炔發生器管不得互換使用,同時防止破損漏氣,氧氣焊作定完畢后,確認閥門關閉方可離去。
15、化學品儲存倉庫,配備充足有效的消防設施和水車,以便發生泄漏沖洗消毒。
16、凡從事化學品操作的人員,必須嚴格操作規程,作業時必須佩戴好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有監護人監護,增強自己保護和環境意識。
17、每月結合安全生產工作檢查,定期檢查應急救援工作落實情況及器具保管情況。
四、應急措施
1、成立應急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配設應急搶險車輛及物資
指揮車:輸送救護車:面包車兩輛
灑水消毒清理車:解放水車三輛配備適量防毒面罩(過濾式呼吸器),棉布工作服、防護手套、膠帶、棉沙等物質。
3、從事化學品操作人員,必須穿戴所配備的勞動保護用品,嚴禁皮膚直接接觸。
4、配備相應的洗刷用品、毛巾、肥皂、洗滌劑、臉盆等。
5、對從事接觸化學危險品的人員,定期進行體格檢查,每年兩次,每年一次,即時了解情況,防止職業病發生,對皮膚病過敏人員,及時調整工作崗位。
6、與當地人民醫院建立醫療網絡,保證搶救急時到位。
7、建立臨時救急小組,配備相應的急救藥物。
五、應急響應
1、一旦發生意外事件,24小時值班電話領導組,同時采取一切辦法切斷事故源。
2、領導組馬上組織人員施救,迅速設置警戒線,組織疏散人員有序撤離現場,搶險時著裝相應的保護用品,防止人員中毒煬燙。
3、領導組在組織搶險的同時,求助當地相關政府部門協助搶險。
4、如有人員傷害、煬傷及中毒及時護送醫院搶救。
5、對泄漏區域進行認真的仔細的消毒作業,經當地有關部門監測合格后,方可撤離警戒人員和恢復作業。
6、對事故進行認真的調查、分析、總結、評估和處理。
六、資金投入
1、勞動保護用品,金額300元;
2、試驗室洗刷用品,金額200元;
3、防泄漏應急物資,金額1000元;
4、消防器材設備,金額500元;
總計投入金額XX元人民幣。
危險化學品的應急預案 篇8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處理應對能力,預防和減少突發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和安全,確保我市在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發生時能夠采取快速、有序的應急措施,有效地進行事故控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區域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國家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和修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框架指南》(國辦函[20__]33號)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洛陽市行政區域內重特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及超出縣(市)區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一般事故。
2 組織體系
2.1指揮部組成、職責
成立洛陽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指揮長: 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
副指揮長: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秘書長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洛陽市市交通局局長
組成單位: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消防支隊、市衛生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環境保護局、市氣象局、事發地人民政府及駐洛部隊。
職責:
(1)準確判斷事故性質,根據事故性質組織專家研究制定搶險救援方案,決策應急救援重大事項;
(2)指揮應急隊伍進行現場搶救,提出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3)協調有關應急力量實施救助行動;
(4)負責組織全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演練,監督檢查各部門各單位開展應急演練。
(5)及時向市政府報告應急救援行動的進展情況。
2.2日常管理機構、職責
洛陽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洛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洛陽市交通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安監局局長和交通局局長兼任,副主任分別由分管副局長兼任。
職責:
(1)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2)在指揮中心的領導下,組織搶險救援,安排、調運救援所需裝備和物資;
(3)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事故勘察、取證、分析等工作;
(4)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5)指導各縣(市)區及危險化學品企業應急救援工作;
(6)負責制定和修訂應急預案,并組織應急演練。
2.3 各相應機構組成、職責
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實際情況,可成立下列現場救援組:
2.3.1搶險救援組
組長單位:市消防支隊
成員單位:市消防支隊、公安局、交通局、環保局、事發地人民政府、責任單位、企業救護隊及專家組成員。
職責:
(1)在指揮部領導下迅速調動應急隊伍進行搶險救援,控制事故蔓延擴大。
(2)劃分警戒區域,疏散區域內無關人員;
(3)負責組織傷員的搜救、事故現場滅火,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制冷;
(4)負責堵漏、滅火、中和、稀釋泄漏的危險化學品,防止爆炸;
(5)及時準確向指揮部報告搶險救援進展情況。
(6)事故得到控制后負責洗消工作。
2.3.2應急疏散、警戒組
組長單位:市公安局
成員單位:公安局、事發地政府
職 責:
(1)確定疏散地點,組織居民逆風向疏散地集中;
(2)為疏散人員進行防護指導,轉移重要物資;
(3)做好疏散群眾穩定工作。
(4)做好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及疏散區的警戒。
2.3.3環境氣象監測組
組長單位:市環保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環保局、氣象局
職 責:
(1)負責對氣象、水體、土壤等進行環境即時監測,確定危險物質的成分及濃度,確定污染區域范圍;
(2)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制定環境修復方案并組織實施;
(3)確定事發時及未來氣象情況,準確測定風向、風速,為指揮部提供決策依據。
2.3.4醫療救護組
組長單位:市衛生局
成員單位:市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各有關醫院
職 責:
(1)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制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2)協調各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3)協調防疫部門做好防疫工作。
2.3.5 物資協調組
組長單位:商務局
成員單位:交通局、商務局、事發地人民政府
職責:
(1)按指揮部要求協調市政府其他應急救援機構,調動其他應急救援隊伍、救援設備和設施進行增援;
(2)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調集運送應急救援所需物資;
2.3.6事故調查組
組長單位: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成員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監察局、市總工會
職 責:
(1)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事故勘察、取證、分析等工作;
(2)追查事故原因及有關責任人員;
(3)完成指揮部和領導交辦的調查工作。
2.3.7 專家組
組長單位:市安監局
成 員:專家組成員。由市安監局造冊備案,并根據工作需要及時調整。
職責:
(1)為指揮部應急指揮提供決策技術咨詢;
(2)為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提供咨詢服務;
(3)參與危險化學品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3.8 新聞發布組
組長單位:市委宣傳部
成 員:市安監局、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
職責:
負責事故搶險救援情況的收集、整理、報告和新聞發布等工作。
3 預測、預警
3.1 預警級別和發布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趨勢,一般劃分為四級:分為按突發事故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按一般(Ⅳ級)、重大(Ⅲ級)、特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級別。并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指揮部決定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并統一向新聞媒體和社會發布。
3.2 報告發布時限和程序
報告發布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事故信息應逐級上報,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生產安全事故信息。重大和特大事故可越級上報。
3.2.1 報告時限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信息收集報告工作。
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在1小時內將事故概要情況報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辦公室。值班電話:市政府;市安監局;市交通局。
3.3.2 報告的內容
(1)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
(2)事故的性質、類型;
(3)事故的簡要經過和現場傷亡情況;
(4)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
(5)事故造成環境污染的情況及對周邊的影響;
(6)報告人姓名、聯系電話;
(7)其他有關系的現場和救援情況。
3.3.3 報告程序
(1)事故單位(或目擊者)向事發地政府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辦公室報告;
(2)事發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向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辦公室報告;
(3)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辦公室向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報告。
(4)做好不間斷續報。
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或目擊者)應同時向110、119、120報警臺報警。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事故發生后,按照“統一指揮、屬地管理、專業處置”的要求,按突發事故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原則上按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四級啟動相應預案。
Ⅳ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一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且事故危害自事故發生以后即停止,造成后果較小的。發生此類事故時,按事發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應急救援援預案組織實施,由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機構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Ⅲ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一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且事故危害自事故發生以后即停止,但可能產生較嚴重后果的。發生此類事故時,按事發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應急救援援預案組織實施,由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機構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Ⅱ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一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且事故危害并未隨事故發生而結束,由蔓延擴大危險,超出當地應急救援機構救援能力的。發生此類事故時,由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應急機構決定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由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實施。
Ⅰ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重大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或實施Ⅱ級應急救援措施難以控制事態時。發生此類事故時,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并報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4.2 應急措施
4.2.1先期處置
事故發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事故單位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組織職工、群眾和有關人員開展自救、互救;控制事態發展,防止次生、衍生事故(事件)發生,切斷事故災害鏈;報告當地應急救援機構;保護現場不被破壞,妥善保護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2.2 指揮協調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后,總指揮部立即組織專家召開情況碰頭會,研究、形成救援方案,組成各應急救援組,指揮、調集快速反應力量,與事發地人民政府和事故單位,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
4.2.3 搶險救援
搶險救援組在指揮部領導下迅速調動應急隊伍進行搶險救援,控制事故蔓延擴大;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指揮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指揮消防隊伍進行滅火和危化品稀釋;組織搶險增援隊伍,做好搶險增援準備;及時準確向指揮部報告搶險救援進展情況。
4.2.4 環境氣象監測
環境氣象監測組對氣象、水體、土壤等進行環境即時監測,確定危險物質的成分及濃度,確定污染區域范圍;確定事發時及未來氣象情況,準確測定風向、風速,為指揮部提供決策依據。
4.2.5 交通治安
警戒組與事發地人民政府負責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確定疏散地點,組織群眾逆鳳向疏散地集中;為疏散人員進行防護指導,轉移重要物資;做好疏散群眾穩定工作。
警戒組根據救援需要,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和治安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和警戒線。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維護現場治安,防止事故現場人為破壞和其他突發事件;確保周邊群眾人身安全,為應急搶險提供交通治安保障;配合應急疏散組緊急疏散周邊居民。
4.2.6 醫療救助
醫療救護組與事發地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協調有關專業醫療救護機構和專科醫院派出有關專家、提供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備進行支援;事發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據事故類型,按照專業規程進行現場防疫工作;協調血站做好受傷人員的供血。
4.2.7擴大應急
當危險化學品事故有擴大、發展并難以控制的趨勢時,指揮部迅速作出擴大應急決策,并采取擴大應急救援措施。一方面調整各種應急救援力量投入搶險和保障工作;另一方面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和有關單位提出救援和擴大應急請求。
以上各步程序按照現場實際情況可交叉進行或同時進行。
4.3 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應急救援指揮部宣布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
5 善后處理
事發地人民政府會同相關部門負責組織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
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并及時上報。
6 應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網絡系統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報告系統;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資源信息數據庫;規范信息獲取、分析、發布、報送格式和程序,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信息支持。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和有關部門負責本企業、本部門相關信息收集、分析和處理,定期向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報送有關信息,重要信息和變更信息要及時報送,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收集、分析和處理全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有關信息。
6.2 現場搶險裝備及隊伍
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配備現場搶險裝備和器材,建立以消防隊為主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成立相應的應急救援隊。
6.3 通訊聯系電話(見附件)
7 培訓和演練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和職能部門領導、應急管理及救援人員要參加上崗前和常識性培訓。
市交通局安監局每年組織一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8 附則
8.1 工作要求
(1)指揮部人員、專家組成員和應急救援隊伍及裝備,如發生變化必須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匯報,指揮部根據人員變動情況及時進行預案的管理和更新,根據需要及時組織專家進行修訂。
(2)各縣(市)區政府和應急救援重點目標單位都必須結合本地區實際,參照本預案,制定相應預案,并報洛陽市政府,市安監局和市交通局備案。
(3)各成員單位、有關單位和重點目標單位必須按照分工做好應急救援裝備器材的準備和日常管理,使其處于良好狀態,重要的裝備器材必須指定專人保管,確保完好以備應急救援。
(4)各成員單位、有關單位和重點目標單位,都要建立完善值班、檢查、例會、預案修訂等制度。
8.2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政府負責解釋。
8.3 預案施行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危險化學品的應急預案 篇9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科學技術的不斷提高,建筑工地使用爆炸物和危險化學品越來越多。由于施工現場使用爆炸物和危險化學品,環境條件差、危險因素多,要避免發生民用爆炸物和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必須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特制定一系列預防措施和制定一旦發生民用爆炸物和危險化學品的安全事故所采用的救援應急預案。
〈一〉、預防發生民用爆炸物和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的措施:
一、加強對民用爆炸物和危險化學品的儲存管理。
A、儲存民用爆炸物和危險化學品必須按照安全生產法內的相應條例去施行。
即(倉庫的周邊防護距離符合國家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有符合儲存需要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標準要求的其他條件)。
B、不符合儲存條件的嚴禁儲存,只能按規定用多少進多少。
2、實施爆破作業的必須編制爆破方案,并送上級主管部門及公安部門審批,批準后方能按方案的要求進行實施爆破作業。
3、進行爆破和危險化學品施工的人員必須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性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4、作業時必須帶安全帽、膠手套、口罩、防毒面具和穿工作鞋等,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5、操作場所必須保持通風,并設置危險警示牌,禁止其他人員進入操作場所。
6、操作完后要保管好所用的工具、材料、防護用品,并用專用的洗滌劑洗手。
〈二〉發生爆炸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并將受傷人員送醫院進行搶救。通知附近居民和其他有關人員馬上撤離該區域。
2、封鎖發生事故的危險區域,嚴禁其他人員進入。
3、救援人員必須按規定配戴防毒面具等的相應防護用品。
4、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對危險化學品造成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
5、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6、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控、處理,直至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危險化學品的應急預案 篇10
一、前言
危險化學品在運輸途中若發生交通事故或泄漏事故,會引起燃燒、爆炸、腐蝕等嚴重的災害,為提高本公司危化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能力,最的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安生產法》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制度的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特編制本公司危貨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目的
為最大限度地減少因危化品運輸過程中突發性事故帶來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制定本應急預案。
2、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5)、《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
(6)、《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7)、《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8)、《危險化學品名錄》;
(9)、《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15603);
(10)、《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6720);
(11)、《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運輸危化品車輛可能發生的翻車、危險品泄漏、火災爆炸、撞車、墜河等事故。
4、意義:
遵循“以防為主,防消結合”,追求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利用有限的人力、物力,把事故控制造成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圍之內。
二、術語
1、危化品
是指有危險的化學品。
2、危化品事故
是指危化品其量意外釋放造成的人身傷亡,其意外泄漏造成燃燒、爆炸或環境污染事故。
3、應急救援
是指以發生事故時,采取的消除、減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惡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損失的措施。
4、預案
是指預測危險源、危險目標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別、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方案。充分考慮現有物質、人員及危險源的具體條件,使事故發生時能及時、有效地統籌指導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5、危險目標
指危化品性質、數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場所和車載貨物。
6、直接經濟損失
指因事故導致產值減少、資源破壞和受到事故影響而造成其他損失的價值。
7、間接經濟損失
指因事故導致產值減少、資源破壞和受事故影響而造成的其他損失的價值。
三、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組成人員和職責
1、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組成人員
公司成立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理的各項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和駕駛員積極配合用車單位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公司危貨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
負責人:
成員:
聯系電話:
2、職責
(1)、應急指揮部職責:
a、負責公司危貨運輸事故應急處理總體工作,是應急處理的指揮機構;
b、平時負責、檢查各車輛應急處理機構及預案的制定、完善、演練及監督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
c、負責危貨運輸事故發生后的重要事項的決策及向上一級部門匯報事宜;
d、負責在事故發生后統一調度相關人員、設備,指揮應急處理工作;
e、負責應急事故處理中貢獻突出人員或違紀人員的獎勵;
(2)、辦公室職責
a、掌握從事危貨運輸作業的種類、人數、地點;
b、危貨運輸事故發生后,迅速了解、匯總事故情況和應急工作的現狀,及時向指揮部匯報;
c、傳達指令,協調應急處理的相關事宜。
四、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配置搶救器材表
五、預案的啟動
發生事故時駕駛員在第一時間準確的向當地消防、運管、安監及公司領導匯報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人員傷亡等情況,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事故應急救援運營方(預)案”總指揮通知所有應急小組起動預案。
1、事故發生后駕、押運員應采取的緊急處理措施
(1)、駕駛員立即拉緊手制動器,固定車輪,熄滅發動機關報警。押運員根據所載貨物的性質,釆取相應的急救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2)、指揮周圍車輛及無關人員迅速離幵,現場隔離50米范圍禁止明火,防止事態擴大;
(3)、疏散事故現場周圍易燃易爆物品、防止二次事故發生;
(4)、立即到路口設置警戒標志,并迎接救援車的到來。
2、人員緊急疏散、撤離
駕駛員和押運員在緊急救援時,要按危險品性質和事故嚴重程度進行分析,決定是否對周邊人員緊急撤離以及撤離方式;在當地救援部門到來后,人員的疏散與撤離決定權移交給政府部門履行。
3、危險區的隔離
事故發生后,駕押人員應對事故現場周圍實行警戒,對無關人員及車輛進行緊急疏散,駕駛員要在危險區域放置“前方危險,車輛繞行”警示牌,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交通管制工作。
4、檢測、搶救、救援及控制措施
(1)、駕、押人員應落實危化品污染事故監測工作。
(2)、搶險、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員的防護、監護措施。
a、運輸易燃、易爆氣瓶發生事故的處理方式。
關閉鋼瓶閥門,如果無法擰緊閥門,迅速將車輛開至空曠無人區域任其泄露盡。車輛無法開動時應向氣瓶大時澆水,使其冷卻并移出危險區域。安全轉移氣瓶,逐個卸車,嚴禁踢、傾、摔、碰、溜放卸車,注意防止氣瓶安全帽脫落,氣瓶豎放時必須穩妥。
b、運輸易燃液體發生事故的處理方式
輕裝容器,有滲漏現象時,應及時將滲透部位朝上,并移至安全通風處,進行粘補和更換包裝,已經泄露的物品用紗布覆蓋后掃凈,發現中毒,應立即將中毒人員移至空氣流通處。
c、運輸易燃液體、自燃物品、遇溫易燃物品發生事故的處理方式妥善收集、更換或處理包裝。
d、運輸腐蝕品發生事故的.處理方式
腐蝕品貨物發生泄露時用砂土覆蓋吸收,對遇水發生劇烈反應的,不得用水直接噴射撲救,以防腐蝕物品飛濺。撲救人員必須穿戴防護用品,對散發腐蝕性蒸汽的危化品,必須使用防毒面具。撲救人員應站在上風處。人體被腐蝕品灼傷處,應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必要時送醫院就診。
(3)、翻車的應對措施
a、發生翻車事故,駕駛員、押運員應立即自救,離開駕駛室。
b、根據車輛翻車點的地形和車輛重心,就地取材穩定車輛重心,防止車輛繼續滾滑,擴大險情。
c、發生泄漏立即向消防119、救護120、交通事故122、治安110報警求援,向公司領導報告。在消防人員未到達前,做好保護現場看護工作,警告閑雜人員離開,現場隔離50米范圍禁止明火;
d、公安、消防人員到達現場后,聽從指揮,協調調查處理,若有傷員立即設法搶救。
(4)、泄漏的應對措施
a、盡快駛離(拖主)人群密集地,到空曠區域。將發生動機熄火,并切斷車輛電源總電源。盡快堵塞、倒桶或卸料作業,并向公司領導報告泄漏原因、泄漏數量。
b、泄漏量較大時,立即向消防119、救護120、交通事故122、治安110報警求援;現場隔離,要在泄漏點50米范圍內設置禁火區域,禁止車輛駛入,明火進入或其它可能產生火花的作業;119、110、122到現場后,服從指揮,配合搶險;
c、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泄漏,待交警到場后,要主動接受事故據調查。
(5)、火災、爆炸事故的應對措施
a、當火勢可以控制的情況下,應迅速將車輛駛離(拖離)至空曠區域,以中斷災情的進一步擴大;
b、火災初始,押運員和駕馭員立即用隨身攜帶的滅火器對準火焰根部滅火,或用其他方法中斷燃燒。當火勢猛烈滅火無效時,應立即撤離人員中斷交通,并立即向消防119、交通122、治安110報警,同時向公司領導泄報;
c、發生爆炸和爆炸后燃燒,所有人員應立即撤離,如有人員傷亡應通知120急救中心;
d、事故救援人員到場后,做好配合并協助進行事故調查。
(6)、撞車的應對措施
a、發生撞車事故后,應迅速撥交通事故122,協助調查;
b、當事故發生后雙方有生命危險或貨物劇烈反應的(污染環境、火災爆炸等),駕駛員還應立即向消防119、120、110報警請求救援,同時保護現場,請求過路群眾或車輛緊急搶救、搶險,已造成危化泄漏的按“泄漏預案”執行;造成火災爆炸的按“火災、爆炸預案”執行;
c、告誡圍觀和過路人群迅速撤離;
d、救援人員到來后,報從指揮,配合做好善后處理工科調查取證工作。
(7)、車輛墜落的應對措施
a、當發生車輛墜落公路(墜河)時,駕駛員、押運員要迅速逃生。
b、逃生后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請求急救。
5、現場實時監測
事故發生造成的污染,要通知環保部門,由環保部門決定采取應急對策。
6、受作人員救治
在事故中受傷的人員,視情況施以急救措施,同時向120急救中心救援,電話中要說清楚,事故發生地及產生傷害的原因,并作了什么應急處理。在救援車沒有到達時,可攔截汽車將傷員送往醫院,用手機與120急救中心保持聯系,并聽從救援指令。
7、現場保護與現場洗消
(1)、現場保護
在事故發生后駕駛員、押運員應設立警報,劃定安全區。疏散周圍人群,保護好現場。
(2)、現場洗消
洗消是消除化學污染的有效方法。要針對泄漏危化品的特性,及時搞好好現場洗消,車輛和設備的洗消,填寫事故現場記錄。
六、事故善后處理
事故應急救援終止程序
待事故解除后,終止救援。
(1)、駕、押員工保護好現場,協助事故調查,單位主管人員根據事故等級的大小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
(2)、組織力量迅速恢復生產。
(3)、落實“四不放過”原則。
七、具體要求
1、辦公室要對駕駛員及押運員進行應急技能、緊急逃生技能、救援技能的教育培訓;
2、公司要對全體員工進行應急響應、應急響應知識的培訓;
3、公司每年要組織兩次應急演練,在短時間內要覆蓋應急預案中的幾種危險化學品的事故內容;
4、公司要根據對演練中暴露的問題和對預案的可行性進行評估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