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c 火災撲滅后,在火災區域內設立警戒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配合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4.2.6通信聯絡
a 建立通訊網絡,使各級有關人員迅速正確地接受火災信息;
b 各人員電話要最大限度地保持暢通,消防專用電話、直通現場的電話要設專人接聽,及時傳話。
4.2.7設備保障
a 保證消防用水,消防用電不間斷;
b 保證滅火器材的供給與完好;
c 保證傷員救護工作的運輸車輛。
1 火災事故應急預案人員及其電話號碼:
1.1 值班電話:
1.2 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
6 事故后處理工作
6.1配合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6.2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6.3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6.4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6.5向所有人員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7 附錄
7.1應急設備清單(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