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6、轉移安置及生活救助
6.1領導小組對災區可能因災需轉移安置的人口進行預測,對人民群眾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脅時必須進行轉移。
(1)撤離信號由領導小組辦公室以會議、電話等通知方式,使之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2)成立村支二委成員組成的轉移安置小組,負責需轉移村災民的轉移和安置工作。
(3)保證撤離群眾及時安置,24小時內派出醫療救助分隊,并緊急調撥衣被等救災物資到位。
6.2安置方式:采取投親靠友、借住、轉移安置到村避災中心,必要時搭建臨時帳蓬等。
7、災后救助及恢復重建
7.1災情穩定后,盡快組織災民返回家園。
7.2召開生產自救會議,組織災區恢復生產自救。
7.3認真組織查災核災工作,重點是因災造成房屋倒塌、家財毀光重災戶以及飲用水困難戶的情況。
7.4根據核災的數據制定災民倒房重建,災民吃飯穿衣、生產自救等總體工作方案報村黨支部、村委會審定,分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