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三、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火災,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l、打“119”電話報警,同時報中心學校辦公室。
2、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學生。
3、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區級以上醫院救治:如有學生受傷,要及時通知家長。
4、等待消防車到來期間,可組織學校教工義務消防隊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撲救。
5、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維持秩序。
(三)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
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學生自行到校活動或者放學后滯留學校活動;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
二、預防辦法
l、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師德規范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加強對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三、處理程序
(一)事發階段的有關工作和注意事項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救治。
2、及時通知家長。
3、報告。
(一般事故三天內書面報中心學校;重大事故立即報局辦,可先口頭后書面,同時向有關保險公司報出險)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
(一般由校長、分管校長和政教務主任等人組成) ,
5、調查取證。
(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并且簽名;調查人員應2
名,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
(二)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1、依法調解原則: ‘
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學生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決原則:
學生事故的善后處理不解決住房、戶口、升學和工作;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項
l、起草《協議書》。
《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學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