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范文(精選3篇)
村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范文 篇1
為確保師生安全,就雨雪冰凍天氣,特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一、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年級主任班主任
二、安全措施與要求
1、組長、副組長關注天氣預報,提前準備好防滑用的地毯、工業鹽、鐵鏟、推把等物品,一旦出現雨雪冰凍天氣,啟動此應急預案,采取鏟除、撒鹽、鋪設防滑地毯手段,消除危險地段致滑隱患,防止摔跤傷害事故的發生。
2、遇冰凍雨雪天,各年級主任、班主任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并按任務安排組織學生完成規定區域的鏟凍雪任務。任務分配是:高一年級負責向善樓、臻美樓向外的所有路道,綜合樓前后臺階;高二年級負責求真樓、食堂之間的路道,教學樓與綜合樓之間的一二層樓道;高三年級負責大報告廳內側通道,教學樓與綜合樓之間的三四層樓道。未涉及到的易滑地段,屆時聽從安排與指揮。
3、冰凍雨雪天,當日行政值日人員和年級值班人員要加強巡查,在放學之前15分鐘到教學樓出口和校門口,引導學生安全有序疏離。
4、遇到雨雪天氣時,各班主任應提前通知走讀生不騎自行車、電瓶車上學。
5、未盡事宜,以當天以發布的緊急通知為準。
村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范文 篇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山洪災害是指山丘區由于降雨引發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對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災害。為有效防御山洪災害的發生,確保我市南部山區安全度汛,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地理現狀,特制定我市山洪災害防御預案。
1.2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等國家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
1.2.2經過國家批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防汛儲備物資驗收標準》。
1.2.3經過市政府批準的《滎陽市地質災害防御預案》。
1.3編制原則
1.3.1堅持科學發展觀,體現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為首要目標。
1.3.2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搶、救相結合。
1.3.3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分級管理責任制、技術人員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1.3.4因地制宜,具有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2、基本情況
2.1.1河流分布情況
我市地跨黃河、淮河兩大流域。全市有河流5條,其中黃河流域2條,淮河流域3條。黃河流域面積425.7平方公里,占全市總面積的46%。淮河流域面積482.3平方公里,占全市總面積的54%。
黃河水系
黃河流域包括我市環翠峪管委、劉河鎮、汜水鎮、王村鎮、高村鄉、廣武鎮一部分。黃河干流在我市境內長43公里,在境內的支流有汜水河和枯河。
汜水河:總長42公里,及時處理,同時對可能引發山洪災害的工程、區域等安排專人負責防守。國土資源部門對全市山洪災害區域進行初步劃定,制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市防汛指揮部對全市山洪災害防御工作進行督查、督促。
村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范文 篇3
為提高洪澇抗災救災工作水平和應急反應能力,及時、妥善處置因暴雨、洪水、臺風、干旱等自然災害造成的重大緊急情況,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廣東省重大洪澇臺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急處置預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和適用范圍
(一)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按照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分級負責、綜合協調、快速高效的原則,預防和減輕洪澇臺旱災害造成的損失,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1、立足預防,主動防范。把洪澇臺旱災害的預防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視雨情、水情、工情、旱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范工作。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洪澇臺旱災害重大緊急情況的處置依法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市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稱市防指)的統一指揮下,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以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為主對轄區內的災害進行處置。市級各有關部門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地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臺旱災情的發展和防洪抗旱工作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洪澇臺旱災害緊急情況,應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處置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因暴雨、洪澇、臺風、干旱等造成的大范圍汛情、旱情和水利工程險情的處置。
二、重大緊急情況的確定
根據我市實際,按照對經濟社會的影響程度,將洪澇臺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劃分為重大、特大兩個等級。
(一)重大災情、險情
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為重大災情、險情:
1、實況24小時內境內平均降雨量≥100毫米或過程平均雨量≥200毫米,并且市氣象部門預報未來24小時仍有暴雨以上量級的降雨。
2、青陽匯、乍浦、平湖水文站水位全面接近保證水位,并預報將超過保證水位。
3、市氣象部門預報臺風或強熱帶風暴(10級<最大風力<12級),將嚴重影響我市沿海地區。
4、7~10月份各地連續干旱天數在50~70天(連旱天數指期間日降雨量小于30毫米或連續3天累計降雨量小于60毫米的干旱天氣持續天數)。或人畜飲水困難百分率大于40%。
5、海塘、圩區堤防、閘站出現重大險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市級以上重點在建水利工程遭遇洪水、風力等嚴重影響,險情危及公共安全。
7、其它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局部汛情、旱情。
(二)特大災情、險情
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為特大災情、險情:
1、全市24小時內實況平均降雨量≥200毫米或過程平均雨量>300毫米,并且市氣象部門預報未來24小時仍有暴雨以上量級降雨。
2、全市水位普遍超過保證水位并繼續上漲,預報將接近或超過歷史最高水位。
3、市氣象部門預報臺風將嚴重影響我市沿海(最大風力>12級),我市沿海正處于大潮汛,將出現風、潮、浪三碰頭。
4、海塘、圩區堤防、閘站出現特大險情,并將嚴重危及公共安全。
5、7~10月份連續干旱天數在70天以上。或人畜飲水困難百分率大于60%。
三、重大災情、險情處置
(一)組織機構
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防汛防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市防指負責全市洪澇臺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處置的指揮、協調、指導和監督。各鎮、街道防汛防旱領導小組在當地政府、辦事處和市防指的領導下,負責本轄區洪澇臺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的處置。市防指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積極支持、指導各地災情、險情處置工作的開展。
(二)基本程序
1、市氣象、水文部門及時提供天氣、水情預測、預報,市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稱市防辦)及時掌握汛情、旱情的變化趨勢,組織有關部門會商,提出處置建議。
2、當達到或即將達到重大災情、險情標準時,市防辦立即向市防指指揮、副指揮報告,并由指揮決定啟動重大災害處置工作預案。
3、預案啟動后,市防指指揮到崗指揮,副指揮按分工進入各自崗位。
4、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防指報告,并向市防指成員單位和有關鎮、街道防汛防旱領導小組通報有關情況。必要時,向社會公眾發布有關信息和防范措施。
5、市防指立即組織有關部門進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臺風、干旱等可能帶來的影響或危害,提出處置意見。
6、市防指及時召開防指成員單位緊急會議,部署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建議市委、市政府召開緊急會議,部署搶險救災工作。各防指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迅即開展搶險救災。必要時,市防指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幫助災區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7、洪澇臺旱災害過后和水利工程險情消除后,市防指派出工作組赴現場調查災情,慰問災民,指導生產自救工作。同時,對防災救災工作進行總結,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防指報告。
(三)部門職責
預案啟動后,市防指統一指揮市防指成員單位協助各鎮、街道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市防辦及時掌握分析雨情、水情、旱情、工情、險情和災情,提出洪澇臺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處置建議,并向市防指領導報告。及時傳達市防指各項指令,并按指令對有關防洪、抗旱工程進行調度,協調聯絡各成員單位和各鎮、街道開展抗洪搶險救災和抗旱救災工作。督查、反饋市防指各項決定和命令執行情況,及時通報各地抗洪搶險救災的動態。災后迅速開展總結、評價等有關工作。
市防指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1、市人武部:負責組織指揮預備役部隊、民兵參加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協助地方政府轉移危險地區的群眾。做好駐平部隊參加抗洪搶險救災和抗旱的協調工作。遇有特殊情況向嘉興軍分區、嘉興武警支隊申請派遣救災支援部隊。
2、市水利局:承擔市防辦日常工作。及時提供實時雨情、水情和水文預報。負責水利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水利工程抗洪搶險工作和水毀防洪工程的修復。負責圩區等水利工程的防洪調度。負責抗旱水資源的應急調配。
3、市氣象局:負責暴雨、熱帶氣旋(臺風)干旱等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及時提供天氣預報和有關實時氣象信息。參加防汛抗旱會商。根據旱情的發展,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必要時,提供現場跟蹤服務。
4、市安監局:負責監督防臺期間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市重大危險源企業單位的防臺工作,加強重要工程設施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
5、市發改局:負責組織協調抗洪搶險救災、抗旱救災和災后重建物資的應急調撥供應。組織協調災后重建中的基礎設施恢復。負責災區市場商品價格監控。
6、市經貿局:負責協調企業防汛抗旱工作,確保企業防汛防旱搶險救災和恢復生產的安全工作。負責災區重要商品市場運行和供求形勢的.監控。組織協調受災企業災后重建工作。
7、市公安局: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實施對災區的交通管制,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協助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
8、市民政局:及時組織協調對災區的救助和救濟工作,負責救災捐贈工作。指導災區做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做好災后重建工作。提供水旱災情信息。
9、市財政局:及時籌集和撥付市級防汛抗旱專項資金,做好防汛搶險、抗旱救災資金使用的監督。積極向省財政爭取資金支持。
10、市供電局:負責防汛搶險、抗旱救災的用電需要。及時加固搶修電力設施,保障電力供應。提供電力系統災害損失情況。
11、市建設規劃局:負責監督指導全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房屋和建筑工地等防風、防洪工作。負責市區建成區范圍基礎設施、房屋和建筑工地等防風、防洪工作。負責做好市區道路、社區積水、危舊房屋搶修等搶險救災工作。提供城市水旱災害災情信息。
12、市交通局:負責監督指導水運和公路交通設施安全管理和搶險救災工作。做好內河航運船只的安全管理和搜救工作,根據市防指指令依法實施內陸水上交通管制,協調做好船只人員的安全轉移工作。組織搶險救災所需車輛、船舶等運輸工具。負責做好災毀交通設施的搶修和障礙物的清理。提供交通系統水旱災害災情信息。
13、市農經局:負責監督指導農業防汛抗旱和災后農業救災恢復生產的技術指導。負責市級抗災種子應急調用安排。參加災情調查和核災。掌握全市農業災情信息。負責通知、監督沿海漁船回港避風,確保船只人員安全。
14、市衛生局:負責監督指導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組織落實救災醫療隊,實施救災防病預案,預防疾病流行。
15、市糧食局:負責糧庫防洪保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救濟糧的發放和糧食調運工作。
16、市電信局:及時加固搶修通訊設施,確保通訊暢通。提供通訊設施災情信息。
17、市教育局:負責所屬學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全市各類學校的危房加固及災區學校學生安全轉移工作。協助安置其他轉移人員。
18、市城管局:負責城市管理工作,確保在災害發生時人民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不受干擾。組織、協助做好市政公共設施的搶修和維護。
19、市廣播電視臺:把握新聞導向,及時向公眾發布氣象、汛情、旱情信息,以及防災搶險的有關決策和部署,做好防災搶險工作的宣傳報道。
20、市人保公司:積極開展防洪防臺保險工作,及時做好災區投保單位和居民的受災損失理賠工作。
四、特大災情、險情處置
(一)組織機構
市委、市政府加強對市防指的領導,主要領導到崗指揮,其它市領導實行分工負責制,統一指揮、協調全市各地各項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在市政府的授權下,市防指依法宣布全市進入緊急防汛期(防旱期)。建立統一的防汛(臺、旱)指揮部指揮機構,市長為總指揮,分管副市長為常務指揮,其它防指副指揮為副指揮。市職能部門組成如下機構:
1、緊急指揮部辦公室:由市委辦牽頭,市府辦、市防辦等組成,市發改局、經貿局派人員協助。
2、氣象、水文監測和工程調度組:由市水利局牽頭,市氣象局、市水文部門組成。
3、搶險救災組:由市人武部牽頭,市公安局、經貿局、規劃建設局、交通局、水利局、農經局等組成。
4、電力、通訊保障組:由市供電局、電信局等組成。
5、資金物資保障組:由市發改局、財政局牽頭,市民政局、經貿局、水利局、規劃建設局、交通局、糧食局、供銷總社等組成。
6、生活安置和醫療衛生組:由市民政局、衛生局牽頭,市經貿局、糧食局、農經局、教育局、環保局等組成。
7、治安保衛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經貿局、交通局等組成。
8、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廣播電視臺、報社等組成。
9、生產自救組:由市委辦、市府辦、經貿局、農經局及市政府有關部門組成。
(二)基本程序
1、市氣象、水文部門及時提供天氣、水情預測、預報,市防指及時掌握汛情、旱情的變化趨勢,組織有關部門會商,提出處置建議。當達到或即將達到特大汛情、旱情標準時,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并由市委、市政府決定啟動特大災害處置工作預案。
2、預案啟動后,市委、市政府召開緊急會議,研究部署救災工作和應急措施,發布緊急抗洪搶險或抗旱動員令,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或抗旱期,動員全市軍民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搶險、抗臺抗旱工作。
3、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到崗指揮,其他領導分工負責,進一步加強市防指機構,成立各工作組,統一指揮、協調全市各地各項搶險、救災工作。
4、各工作組按照各自的職責迅速組織實施各項救災工作,及時匯報各地災情和災區的搶險、救災進展情況。
5、以市政府名義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災情和救災情況,申請救災資金和物資支持。
6、市政府視災情發展情況進一步研究部署搶險救災、生產恢復和災民救助工作。
7、市政府派出工作組,赴災區指導救災和生產自救工作。
(三)部門職責
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指揮下,緊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工作組按照各自職責,全力指導、協助各鎮、街道做好以下工作:
1、緊急指揮部辦公室:掌握、收集和匯總有關汛情、旱情、災情,及時向指揮部領導報告,并及時傳達市委、市政府領導的有關指示。與各鎮、街道和有關部門應急機構保持聯系,指揮和協調其他應急工作組的工作。及時向上級黨委、政府上報災情。審查災情和救災搶險新聞,組織救災新聞發布會。
2、氣象、水文監測和工程調度組:加強對天氣、雨情、水情的監測和預報,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實時天氣、雨水情信息和天氣、水文預報。提出防洪工程調度意見并按指揮部指令及時進行調度。組織實施抗旱應急水資源調配和人工增雨。加強對災情的監測和預報,及時向指揮部匯報監測情況,并及時作出轉移人員的具體方案。
3、搶險救災組:迅速調集當地駐軍、武警、公安、預備役、民兵和工程技術人員,指導、協助當地鎮、街道解救和轉移危險地區群眾。組織力量對被破壞的各類防洪水利工程、公路、橋梁、市政等重要設施進行搶險和搶修。組織對石化、化工等危險品生產、儲運單位及其它企業進行嚴格檢查,制定緊急處置或防御措施,并加強監控,避免或控制次生災害發生。組織實施抗旱應急供水方案。
4、電力、通訊保障組:負責組織力量搶修和恢復被破壞的電力、通訊設施。保障電力供應和通訊暢通。
5、資金物資保障組:向省和有關機構申請應急搶險救災經費和物資的計劃。做好本市搶險救災資金和物資的緊急籌集、分配和撥付。
6、生活安置和醫療衛生組:指導、協助當地鎮、街道迅速設置避護場所,安置、慰問災民,負責困難災民的吃、穿、住等生活救助。提出救災的物資計劃,制定救災標準、設置救災物資供應點,發放救災款物。組織指導救災捐贈。迅速組織醫療、防疫急救隊伍進入災區,組建災區臨時治療點,搶救、轉運傷員。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及空氣中有毒、有害氣體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并向受災人員提供精神、心理衛生方面的幫助。
7、治安保衛組: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加強對黨政機關、金融單位、儲備倉庫、救災物品集散地、監獄等重要目標的警戒。實施陸上和水上交通管制,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優先保證搶險救援人員、物資的運輸和災民的疏散,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8、宣傳報道組:宣傳報道抗災救災工作,按照規定及時向公眾公布災情等有關情況。宣傳相應的防災減災知識,安定民眾。宣傳救災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跡,促進互助互濟。
9、生產自救組:制定災后重建計劃,協調落實資金和物資,指導各地恢復被毀壞的各項基礎設施,開展生產自救,保障災區群眾生活生產需要,盡快恢復人民群眾正常生活秩序。
五、附則
(一)市級各有關部門應根據本預案,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落實相關人員及應急資金、物資,并報市防指。
(二)本預案由市水利局適時進行修訂并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