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病管理制度與應急預案(通用3篇)
傳染病管理制度與應急預案 篇1
一、晨檢制度:
時間:7:20—7:30。
負責人:班主任、任課教師、分管主任。班主任每日對本班學生出勤情況進行核對,在7:25之前摸清學生的健康狀況,遇有傳染病學生及時向校長室報告送往辦公室,班主任與家長聯系并去醫院診治。各班認真填寫晨檢表,傳染病表上報衛生室。
二、一日監查:
1、班主任負責對學生一日健康狀況隨時監查,隨時發現發熱、疑似傳染病學生隨時報告,不隱報。
2、教育學生有病先到醫院診治,不把病原帶入學校。
3、衛生室對各班晨檢表進行統計,發現傳染病向有關部門上報,決不隱報。
三、隔離制度:
1、各班發現有發熱、疑似傳染病及時送往辦公室隔離。
2、教室隨時消毒(由班主任負責)。
四、健康教育:
1、健康課有防治傳染病內容,教案有傳染病內容,考核有傳染病內容。
2、宣傳欄有防治傳染病內容,每學期不少于兩期。
3、廣播防治有傳染病知識。
五、報告制度:
報告人:
報告單位:
鎮防疫站(發現甲類傳染病6小時以內報告;乙丙類傳染病12小時內報告)。
報告方法:
1、電話報告
2、填表上報
六、傳染病防治:
1、對進行預防接種。
2、做好消毒工作。
3、做好春、秋季衛生教育宣傳工作。
4、開展體育活動,做好課間、室內通風。
5、嚴格執行有關各類傳染病隔離休假制度,病情恢復后執醫院證明到校上課。做好宣傳工作,增強學生體質。
注:教師如有傳染病也應執行傳染病隔離休假制度,病情恢復后執醫院證明到校上班。
傳染病管理制度與應急預案 篇2
案件概況
20__年9月,季某基在山西時私自刻印了兩枚“福建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的印章。接下來的四年時間里,季某基利用該印章以福建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駐平朔某煤公司項目部A、B負責人的名義,多次與其他公司簽訂合同。
一家徐州的公司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季某基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可等到工程竣工時,卻被季某基拖欠了工程余款120萬元,隨后便提起民事訴訟。20__年11月,季某基偽造公司印章的犯罪事實東窗事發,隨后季某基向福鼎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季某基違反國家印章管理法規,偽造了“福建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印章,其行為已構成偽造公司印章罪,結合其自首情節等,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延伸閱讀 :公司印章怎么管理?
01、印章被盜、搶或丟失了怎么辦?
答:如果確屬印章被盜(搶),則由該因引起印章的使用而發生的糾紛,企業不承擔責任。
首先
因為公章在公安機關有備案,所以丟失后第一步應該由法人代表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到丟失地點所轄的派出所報案,領取報案證明;
接著
要讓公眾知曉你丟失的公章已經作廢,所以公章丟失后的第二個步驟就是持報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在市級以上每日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做登報聲明,聲明公章作廢。報紙會在第二天刊登。在哪個報紙登報聲明可詢問當地工商局,每個地方規定不同。而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大部分報社都會要求施工企業全體股東到場簽署同意登報聲明才許可予以登報,這也為許多施工企業的公章遺失補辦設置了一定障礙;
第三個步驟
就應該持以下文件到公安局治安科辦理新刻印章備案:《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2份、企業出具的刻章證明、法人委托授權書、所有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股東證或者工商局打印的股東名冊、派出所報案回執及登報聲明的復印件;
第四個步驟,辦理好新刻印章登記后就可以在公安局治安科的指導下新刻印章了,新刻的印章需要與之前丟失的印章有不同,些許不同也可以。
最后一步就是持以上辦理的材料到印章店刻一個新的印章了。
第五個步驟,及時通報已有客戶。
02、能否只用公章不用其他印章?
答:不能。法律對某些情況下該用何種印章有強制性規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明確發票只能加蓋發票專用章。
03、不同的印章是否有法律效力大小的區別?
答:沒有嚴格意義上法律效力大小高低的區別,只要是符合法律規定的蓋章要求并且意思表示真實,印章均為有效。但是,由于印章的使用范圍大小不同,導致人們以為印章有效力大小之分。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廣的使用范圍,是法人權利的象征,在現行的立法和司法實踐中,審查是否蓋有法人公章成為判斷民事活動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標準。除法律有特殊規定外(如發票的蓋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對外簽訂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極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施工企業名義發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施工企業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04、公章可以代替合同專用章嗎?
答:可以。在合同、協議的簽訂中,公章和合同專用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將公章與合同專用章并列使用,也足以說明公章與合同專用章在合同簽訂方面的效力是一樣的。
05、公章可以代替法定代表人章嗎?
答:視具體情況而定,如委托授權書上應有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此時僅有公章是不行的。
06、合同上沒有加蓋合法有效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簽字,合同是否有效?
答:有效,除非約定合同生效需簽字并蓋章。
《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因為法定代表人以建筑施工企業名義從事民事活動時代表建筑施工企業,因此僅有法定代表人簽字也能使合同成立生效。
同理,雖然沒有加蓋公章,但如果在合同上簽字的人得到了建筑施工企業相應的授權,那么合同一樣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合同有特別注明生效條件的除外。
07、合同所蓋印章并非合同專用章,而是采購專用章、項目部專用章等,合同是否有效
答:除非有證據證明相反事實,否則一般認定為有效。合同上加蓋的印章雖然并非合同專用章,不符合簽訂合同的一般原則和規定,但這是該建筑施工企業自身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如該建筑施工企業不能提交相應的證據,證明合同所涉印章與建筑施工企業無關或為他人私蓋,即可被認定為建筑施工企業承認合同的效力。
另一方面,《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因此如果對方已按合同履行主要義務而該建筑施工企業接受的,則合同無須簽字、蓋章也已經成立生效。
08、公章外借他人使用,他人私下簽訂的擔保合同是否有效?
答:有效。建筑施工企業作為獨立的企業法人,建筑施工企業印章是其對外進行活動的有形代表和法律憑證,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或其他管理人員,經過建筑施工企業授權后,只是印章暫時的持有者和保管者,其行使建筑施工企業印章所產生的權利義務,應由該建筑施工企業來承擔責任,而不應由持有者或保管者承擔責任。建筑施工企業自愿將建筑施工企業印章外借他人使用,應視為建筑施工企業授權他人使用建筑施工企業印章,該印章所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應由該建筑施工企業承擔。因此,公章外借他人使用并私下簽訂的擔保合同有效,建筑施工企業需要承擔擔保責任的。
09、建筑施工企業章程可以約定印章的使用規則嗎,違反章程使用印章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
答:建筑施工企業章程可以約定印章的使用規則,但由于章程僅對內有約束力,如果相對人是善意的,即使印章的使用違反章程,合同也有效。但是,違反章程使用公章損害建筑施工企業利益的人需要對建筑施工企業承擔賠償責任。
010、合同上加蓋建筑施工企業分公司的印章是否有效
答:建筑施工企業分公司雖然沒有獨立法人地位,但建筑施工企業分公司也領取營業執照,能夠成為民事訴訟的主體,因此,在合同上加蓋建筑施工企業分公司的印章,一般也認定合同有效,相關的民事責任由分公司的母公司建筑施工企業承擔。
011、建筑施工企業經營過程中在印章方面會遇到哪些風險
答:建筑施工企業在印章方面常見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種:
(1)他人使用假冒的印章;(2)他人使用掃描打印出來的印章;(3)對方使用的是沒有備案、沒有資質的內設部門章;(4)使用有數碼符號的印章(建筑施工企業為了滿足其流動性的需求,可能刻制帶有特殊意義的編號的印章);
由于上述風險的高發,建筑施工企業企業應該提高警惕,在交易時做好審查工作。例如,可以通過要求對方提供建筑施工企業的刻章許可或者委托律師調查對方的印章備案情況來檢查印章的真偽性,仔細審查是否有油印等公章正常使用時所具有的印跡,拒絕對方不符合規范地使用印章等。
012、建筑施工企業更改名稱后已使用新印章,蓋有原印章的合同對建筑施工企業是否仍有效力
答:有效。企業名稱的變更并不影響變更后的建筑施工企業承擔原建筑施工企業的債務,蓋有原企業名稱印章的文件對變更后的建筑施工企業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對原企業名稱印章應當妥善保管,可以明確保管責任人,并及時對該印章進行上繳工商部門封存或銷毀并登記備案,以降低日后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013、如何識別印章的真假?
答:(1)看字體。根據前述規定,印章必須要用宋體字,如果對方加蓋的印章并非宋體字,應該就是假冒的印章了。
(2)看顏色。由于質材和力度的原因,真正加蓋的公章的顏色往往不均勻,而電腦制作的印章則顏色一致,而且也更加鮮明。
(3)看形狀,包括字的形狀和周圍圓圈的形狀。首先,無論是圓形還是橢圓形的印章,雖然字都不是橫平豎直的,但是每個字單獨看都是規規矩矩的長方形,不可能扭曲,或者上面胖下面瘦看起來呈梯形。其次,其次是看印章周圍圓圈的形狀,這個圓圈是有一定寬度的,并且仔細看邊緣(包括印章上字的邊緣),不可能非常平滑,經常有一些小缺口、小棱角或者小空白,這也是由于沾油墨和蓋印的過程中油墨的密度和蓋印的力度不一致造成的。電腦直接制作的印章就沒有這些問題,完美的只能用假來形容了。
(4)看角度。雖然絕大多數人蓋章的時候都希望把章蓋的很正,但是總會出現一點點偏差,特別是圓形的印章更不好把握。但是電腦制作印章時默認情況下肯定100%是正的。
(5)看位置。看看公章是蓋在協議的空白處,還是蓋在文字上。一般而言,真印章都蓋在建筑施工企業名稱上,而制作粗劣的假印章都喜歡蓋在空白處,因為假印章是電腦做的,如果蓋在文字上就會擋住后面的文字。但是制作水平高一些的假印章為了看起來更真,也會蓋在文字上,這個時候你需要仔細看一下,印章上的字和紙上印刷的字重合的地方,如果是真印章即使重合了,后面的文字還是可以透過油墨顯示出來;而電腦制作的假印章,就會完全擋住下面的文字。
(6)向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查證,也可委托律師進行查證落實真偽。
014、建筑施工企業在印章管理方面主要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答:(1)印章刻制的業務流程不清晰,沒有審批程序,只要業務需要,領導或部門就可隨便刻制印章,刻制后沒有下發正式啟用文件,沒有明確印章使用范圍和使用時間。
(2)印章刻制不在公安部門指定的單位進行,不在公安機關備案,隨便找一家單位刻制公章,刻完就用,為以后發生印章使用風險埋下了隱患。
(3)個別建筑施工企業沒有印章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使用印章未經過嚴格審批。印章管理人員對使用印章材料不嚴格審查,更有甚者在空白介紹信或空白紙張上用印。印章保管者讓印章離開自已的視線或因自己沒時間讓他人代為蓋章,在沒有監管人的情況下允許他人攜帶印章外出。
(4)個別建筑施工企業沒有統一的印章使用臺賬,采用一頁紙請示的方式,請示完成后,領導審批用印的簽批單由經理辦公室保存,時間長了很容易丟失,無法追溯。個別單位雖有統一的用印臺賬,但對領導在材料上簽字直接上報的文件則沒有登記用印事項和用印人,以后涉及此類文件的問題同樣無法追溯,形成法律風險。
(5)個別建筑施工企業印章保管制度不健全,未設專人保管,印章丟失或被盜后不及時報告,不及時報案,也不主動在報紙上發布公告聲明作廢,從而留下了潛在的用印風險。
(6)個別建筑施工企業為追求收益,允許不具備資質的企業掛靠施工,個別情況下甚至允許掛靠單位使用建筑施工企業印章,一旦掛靠單位出現問題,企業就要承擔相應責任。
(7)個別建筑施工企業不重視管理項目部印章,意識不到項目部印章對企業的重要性,項目部印章管理不規范,沒有限定項目部印章的使用范圍和使用審批程序,沒有設立項目部印章使用臺賬,形成了項目部印章管理的空白,給企業帶來較大的法律風險。
(8)個別建筑施工企業印章被仿冒后,未采取正確的應對措施,放任風險發生,給企業帶來了不可挽回的損失。
(9)個別建筑施工企業在下屬單位、部門、項目部被撤銷和關閉后,沒有及時收回和銷毀這些單位的印章,造成印章的流失,形成了潛在的法律風險。
(10)無印章管理制度,或有制度而不執行,無專人負責,無交接制度和記錄隨意使用,甚至人員更替時無印章交接和監交,小項目領導隨身攜帶公章等。
015、建筑施工企業印章的保管方面需要采取什么樣的措施
答:首先是建立日常保管制度:
(1)建筑施工企業印章采取分級保管的制度,各類印章由各崗位專人依職權需要領取并保管。
(2)印章必須由專門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保管并在其崗位職責中予以明確。
(3)公章應妥善保管,注意安全,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損毀、遺失和被盜。
其次是明確保管人責任:
(1)印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遺失。如遺失,必須及時向建筑施工企業辦公室報告;
(2)必須嚴格依照建筑施工企業對印章的使用規定使用印章,未經規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3)在使用中,保管人對文件和印章使用單簽署情況予以審核,同意的則用印,否決的則退回;
(4)檢查印章使用是否與所蓋章的文件內容相符,如不符則不予蓋章;
(5)在印章使用中違反規定,給建筑施工企業造成損失的,由建筑施工企業對違紀者予以處分,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司法部門處理。
三是不定期隨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
016、專人管理公章方面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嗎?
答:專人管理即由建筑施工企業安排專屬的部門或者專職人員管理公章的使用、加印以及登記,該類事項可以制定相應的建筑施工企業內部制度加以完善。
目前小型建筑施工企業的公章一般由法定代表人掌控,如果法定代表人本身是建筑施工企業股東,則一般較為穩妥,雖然法定代表人身為股東本身不等同于建筑施工企業,但是從風險防控上由于建筑施工企業利益與股東利益原則上的一致性,所以公章對外加蓋印章法定代表人會比較慎重。公章由專人管理便于公章使用不當時建筑施工企業內部責任的追查,同時專管公章的人建議僅限于行政職能部門或者行政人員,避免公章管理人員與具有對外負責銷售或者采購的人員身份同一,因為后者對外從事商務活動容易使得權利的行使不透明,難以監控其用章的正當性或合理性。
017、建筑施工企業印章的使用管理方面需要采取什么措施?
答:(1)企業要建立崗位法律風險防控體系,印章管理崗位人員要簽訂法律風險崗位承諾書,明確印章管理崗位的法律風險防控職責;同時,要加強對印章管理崗位人員法律風險防范的教育,使其認識到印章對企業管理的重要意義,不斷提高印章管理的技能和法律風險防范意識。
(2)企業要制定印章管理規定,指定印章歸屬的管理部門,明確企業各部門印章管理職責,明晰印章刻制、使用的業務流程,做到有規可依、有章可循。
(3)企業新注冊設立的單位在領取營業執照后,應直接到行政服務中心公安機關刻制印章并備案。企業臨時刻制印章,包括項目部印章,必須由印章管理部門統一提出,經過法律部門、專業部門審查,報建筑施工企業主要領導審批。經批準后,由印章管理部門統一在公安機關指定的單位刻制并備案。印章管理部門在印章交付使用前,應下發印章啟用文件,未經啟用的印章不能使用。
(4)企業應當建立統一的印章使用臺賬,制定印章使用申請表。申請使用印章的單位必須按印章管理規定履行審批程序,經過有權部門和企業領導批準。經企業領導批準后,印章使用單位應填寫統一的用印登記表,企業文書人員對用印文件要認真審查,審核與申請用印內容、用印次數是否一致,然后才能在相關文件上用印。用印時必須由印章保管人員親自用印,不能讓他人代為用印,同時不能讓印章離開印章保管人員的視線。
(5)印章保管人員必須加強對印章的保管,未經企業主要領導批準,不允許將印章攜帶外出,特殊情況下需攜帶外出時,必須指定監印人隨同。印章遺失必須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取得報案證明,同時在當地或項目所在地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
(6)禁止在空白介紹信、空白紙張、空白單據等空白文件上蓋公章。如遇特殊情況時,必須經總經理同意,而且公章使用人應在《公章使用登記表》上寫明文件份數,在文件內容實施后,應再次進行核準登記。公章使用人因故不再使用預先蓋章的空白文件、資料時,應將文件、資料退回行政部(或辦公室),辦理登記手續。在使用預先蓋章的空白文件、資料過程中,公章使用人應承擔相應的工作責任。
(7)企業必須定期檢查印章使用情況。企業印章管理部門應按照印章管理規定組織法律、監察等部門對所屬單位印章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8)企業應加強對項目部印章、部門印章的使用管理,限定其用途和使用審批程序,嚴格按建筑施工企業行政公章的使用程序要求各級印章保管和使用單位。項目部印章和部門印章要嚴格限定使用范圍,不能用于對外簽訂合同,不能在對外承諾、證明等材料上使用,必要時要將使用權限通知業主、原材料供應商等利益相關方。項目部和企業的部門要指定印章用印和保管人,建立使用臺賬,絕不允許分包方使用項目部印章。
(9)企業所屬部門發生變更或被撤銷后,印章統一管理部門必須收繳部門印章及用印記錄;所屬建筑施工企業分公司注銷后,在工商注銷手續完成后,必須收繳建筑施工企業分公司包括行政印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負責人名章等在內的全部印章及用印記錄;項目部撤銷后,項目部印章及用印記錄必須全部上繳企業印章管理部門。企業印章管理部門會同法律部門將收繳的印章統一銷毀,用印記錄由印章管理部門按檔案管理規定存檔。
(10)企業在遇到仿冒本單位或項目部印章的情況時,企業印章管理部門要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法律管理部門,由法律管理部門按法律規定解決。基本做法如下:首先,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仿冒人的法律責任;其次,在相關報紙上發布澄清聲明,及時知會潛在客戶;再次,及時通知仿冒合同的相對人,陳述相關事實,及時撤銷相關合同,如果相對人不予配合,要及時向當地法院申請撤銷,通過法律途徑進行撤銷。
傳染病管理制度與應急預案 篇3
第一章總則
1、為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加強和改善我鎮學校校后勤管理,建立后勤管理的有效運行機制,特制定本規范。
2、后勤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后勤管理的基本職能是為教育教學、科研生產和師生生活服務,為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提供必要的物質條件,并在管理和服務中發揮育人的功能。
第二章校園管理
1、校園管理的基本內容包括:校園綠化建設及管理、校園環境衛生管理、學生宿舍區管理等。校園管理的目標是建設安全、整潔、文明、優美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環境,營造和諧的育人氛圍。
2、校園綠化建設及管理:
①校園綠化建設應有規劃,突出重點,形成風格。校園綠化中要針對不同功能區域合理配置景點,將知識性、趣味性、人文性融為一體,提高校園的文化品位。
②學校應配備懂技術的專(兼)職人員,負責綠化和養護。
③總務處應建立學校綠化管理制度和綠化檔案。檔案包括綠化現狀圖、規劃圖、設計效果圖、施工圖及地塊綠化統計表、各類合同等。
3、校園環境衛生管理。校園環境衛生管理的任務是環境的清掃保潔,消滅蚊蠅茲生地及保持排水排污系統管道暢通等。
①學校各部門應協同配合,充分發揮愛國衛生運動和學生勞動服務活動的作用。
②建立環境衛生保潔制度和專職清潔工管理制度,明確崗位職責。
③加強宣傳教育,在師生中形成自覺維護整潔、優美環境的文明習慣和良好風氣。
第三章資產管理
1、公用房的使用管理。
①公用房的分配,由后勤部門按學校意見安排。
②公共用房和專用房屋,如食堂、電化教室、專用教室、實驗室、閱覽室、室內活動室、會議室、汽車庫、倉庫、圖書室、配電房、鍋爐房等,由使用部門負責管理。
③集體活動的公共用房,由使用部門制定制度,并負責管理。
④教職工集體宿舍由后勤部門管理。入住教職工應遵守學校有關制度,保證宿舍的安全、衛生、文明。
2、公用房屋及附屬設備的維修。
①應加強對公用房屋的巡視,發現破損或接到用戶報修,應及時維修。
②整幢房屋的常規維修保養,由管理部門提出方案,經校長室研究報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
3、水電管理
①、水電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愛護設施、保證安全、注意節約、改善服務。水電工必須持證上崗,熟悉學校的供電、廣播、電話、電視、網絡線路、給排水管線和消防管線等。
②、水電設施的常規管理。對校內的水電系統要建立檔案資料和巡視維修制度,保證用電安全,防止水質污染和管道破裂。
③學校應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安排專人負責,定期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維護,保證完好無損。
④供電設備的檢查、維護學校應按供電部門規定,在變電所(配電房)門前設立警示標志,定期檢修、保養,避免發生事故。自備發電機要有專人負責管理,按規定檢修保養,并做好記錄。
4、物資管理。學校物資包括固定資產、材料和低值易耗品三類。學校的物資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專人負責,做好物資采購、驗收、入庫、建賬、發放、核算及更新報廢等管理工作。物資采購工作應嚴格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①固定資產的購置。學校各部門所需物資由后勤部門統一采購。各部門應在學期末提出下一學期的物資需求計劃,經分管校級領導簽署意見后,交后勤部門匯總,報校長審批,上交教委,由教委勤管站按審批后的項目內容組織采購。
②固定資產由教委財務室統一管理,各校建立固定資產分類賬、分戶賬;使用部門建立相應的賬卡,并有專(兼)職人員管理;財產部門建立固定資產總賬,統管固定資產的價格核算。
③固定資產的增減和校內調撥,應辦理手續。固定資產的報損、報廢應填寫《固定資產報損報廢單》,批準后辦理銷賬手續。
5、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低值易耗品主要包括:辦公用品、清潔衛生用品、勞保用品、勞動工具等。低值易耗品實行計劃采購,定額供應。由后勤部門征求使用部門意見后編制計劃,經分管后勤校級領導審批后,由后勤部門采購,專人負責領用。物品的采購、驗收、入庫、管理及材料管理相同。
6、家具、辦公、生活用具及一般設備管理。一般設備指桌、椅、凳、櫥柜、床、沙發、電扇、體育器械等,實行統一管理,由使用部門或個人負責。學校制定配備標準、管理及賠償制度,后勤部門負責購置,按標準發放,建立賬卡,每年核對一次,辦理報損報廢手續,做到賬物相符。新生入學、畢業生離校、教職工調進調出,均應辦理領用物品歸還手續,遺失、損壞按制度賠償。
第四章膳食管理
1、食品安全衛生管理。
①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及衛生部、教育部的有關規定。
②制訂并執行食品采購、加工、貯存、銷售過程的安全衛生要求和環境、個人、餐具的衛生制度,建立食品衛生管理臺賬,杜絕食品中毒及食品投毒事故發生。
2、食品營養管理。
①膳食部門負責人、管理員應掌握常用主副食品中主要營養成份含量與烹飪制作要求,按周編制食品表,逐步實現營養配餐。
②提高飲管人員的營養衛生觀念,有條件的要進行系統的營養衛生基礎知識培訓。
3、食品成本管理。
①建立成本核算制度,按成本內涵加強成本核算,按月公布賬目,嚴格控制盈利率。
②建立食品采購、驗收、領用制度。
③使用智能卡消費的學校,食堂每天對電腦生成數據進行備份,以防電腦故障造成數據丟失。
4、膳食服務管理。
①炊管人員對就餐人員一視同仁,不賣變質霉爛食物,不以次充好。
②食堂營業時間要考慮就餐者的實際情況,高中低檔菜搭配合理;冬天要供應熱飯熱菜。
③成立伙食管理委員會,定期召開座談會,聽取意見,改進工作。
5、庫房管理。庫房有專人管理,物品入庫、驗收和領用制度健全,賬目清楚,賬物相符,每月盤庫一次,防止食物變霉變質,有滅鼠、滅蟑螂設施和措施,備有冷庫或冷凍冷藏柜。
6、膳食管理體制。積極探索膳食管理體制改革,以適應學校教育事業的發展。對實行社會化管理的.食堂,要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把各項管理要求列入承包合同,明確學校對食堂服務的質量、價格、經營范圍和食品衛生安全等進行監督檢查的職責。杜絕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對不執行制度和規定釀成事故者,要追究其責任,取消其經營資格并賠償一切損失。學校要成立由分管后勤的校級領導為組織的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制訂食品衛生突發事件處理預案,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啟動預警系統。
第五章財務管理
1、財務管理是組織學校財務活動、處理財務關系的一項管理工作。基本任務是:
①財務計劃管理。及時編制財務預算,按照“精打細算、量入為出、保證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合理分配和執行預算。
②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在遵守國家財經制度和法令的基礎上,根據學校的工作實際,制定財務收支的具體實施細則,做到用款有計劃、收支有標準、管理有定額、分析有資料、監督有要求。
③按照會計法要求進行會計核算,認真做好記賬、算賬、報賬、對賬,做到憑證合法,手續完備,賬目健全,核算準確,按照編送報表。
④配合和支持學校開展各項創收活動,對實習、實訓基地等獨立核算單位的財務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2、學校收入管理。學校所有收入由財務部門統一歸口管理,不得設立小金庫。學校應使用印有財政監章的收費票據,不得自印或自行購買不合格的收據。財務部門應制定票據管理制度,建立票據臺賬,嚴格票據購入、領用、核銷手續,定期公開財務。
3、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收費規定。所有預算外收入均應進入財政專戶。代辦性收費要專款專用,按實結算。對已納入地方行政結算中心的學校,要按結算中心規定,做好工資獎金、醫保、公積金、所得稅等報表編制上報工作和各項支出票據的核對、結賬、支付工作。同時要做好每月經費開支的計劃申報工作。財務部門負責人的任免及會計人員的配備,應符合國家會計法和財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所有會計人員均應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并按規定參加財政部門組織的繼續教育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