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管護站防火應急預案(精選3篇)
森林管護站防火應急預案 篇1
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切實做好各項應急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工作,正確處理因森林火災引發的緊急事件,確保全在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時反應及時、準備充分、決策科學、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省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境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
1.4 基本原則
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落實各項責任制的原則;堅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盡職盡責、快速反應的原則;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度的原則;堅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
1.5 預案啟動條件
森林火災發生后火場8小時內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對居民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區及重要設施構成極大威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并有繼續發展趨勢,啟動本預案。
2 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2.1 領導機構及職責
成立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由政府分管副長擔任,副指揮長由軍分區副司令員、政府分管副秘書長、林業局局長、部隊參謀長、武警支隊支隊長擔任,成員由林業局、民政局、城鄉規劃建設委、氣象局、衛生局、財政局、監察局、公安局、交通局、教育局、人防辦、人社局、廣播電視臺、日報社組成。
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需要森林防火指揮部應急響應時,森林防火指揮部派出撲火前線指揮部(以下簡稱撲火前指)。
撲火前指總指揮:由政府分管副長擔任,全面負責組織指揮火場撲救工作,組織制定并落實撲救實施方案,調度指揮各種撲火力量,處置火場緊急情況。
撲火前指副總指揮:由森林防火指揮部副指揮長擔任,或由撲火前指總指揮臨時任命,負責協助總指揮檢查落實撲救方案和救援措施,承辦總指揮交辦的其他應急指揮協調任務。
撲火前指調度長:由撲火前指總指揮臨時任命,負責撲火前指的各項協調調度工作,組織落實各項撲救方案和保障措施,綜合上報撲火情況。
撲救指揮組:由林業局組成,負責火場情況調度,協調組織撲火力量,落實具體撲救措施。火場撲滅后,負責火場的檢查驗收。
力量調配組:由軍分區、部隊、武警支隊、公安局、交通局、林業局組成,負責火場撲救人力、物資的調配,協調落實公路運輸車輛等。
通訊信息組:由林業局、氣象局組成,負責組織撲火前指通訊保障,確保撲火前指通信暢通。
后勤保障組:由林業局、財政局組成,負責火場前線撲火工具、撲火服裝、燃料、食品等滅火物資的供應保障。
綜合材料組:由林業局、廣播電視臺、日報社組成,負責收集匯總火場信息,擬制、上報階段和綜合火場情況報告,同時負責撲火前指文秘工作。
火案調查組:由公安局、林業局組成,負責火災調查、火案查處及撲火前指安全保衛工作。
宣傳報道組:由林業局、教育局、廣播電視臺、日報社組成,負責火場宣傳報道和新聞發布工作。
救護安置組:由城鄉規劃建設委、人社局、民政局、衛生局組成,負責森林火災傷病員和災民安置的協調救護工作。
撲火督察組:由監察局組成,負責督察參加撲火工作的單位和人員執行任務情況,督辦各項任務落實。
森林管護站防火應急預案 篇2
為貫徹落實在塞罕壩機械林場考察時關于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國家森防指關于森林防滅火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實做好20__-20__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按照省森防指下發的《關于貫徹落實講話精神切實做好進入防火期各項準備工作的通知》(森防辦發〔20__〕11號)精神,根據市、縣森防指森林防火各項工作要求,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踐行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強化“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意識,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工作方針,堅持“統一領導、各級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為主,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積極消除火災隱患,有效減少森林火災發生,切實保護森林資源,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森林生態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為建設生態濟河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二、任務目標
建立健全全街道森林防滅火救災機制和管理機制,建立完備的森林消防力量,不斷改善防火基礎設施條件,補充森林防滅火裝備,實現重點林區、重點部位全年無火情;加強森林防滅火宣傳教育,落實森林防滅火責任制、網格制;全年不發生過火有林地面積10畝以上,其它林地面積20畝以上的森林火災,實現人員零傷亡,年度森林火災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
三、工作安排
(一)前期基礎工作(20__年9月30日前)
一是在前期森林防火責任“一張圖”的基礎上,完善相關網格建設,明確卡點值守人員、巡護人員和各級包保責任人員。
二是傳達學習上級《森林防火方案》《森林防火值班卡點建設標準》等文件和檢查標準。
三是完成全街道護林員隊伍的優化調整,把一些年齡偏大、責任心不強人員調出護林員隊伍,擇優納入新隊員,確保防火期能夠真正承擔起管護人員責任。
(二)防火期前準備工作(20__年10月1日-20__年10月31日)
一是優化卡點設置,做好轄區內主要進山入林路口的排查工作,確保防火檢查卡點在重點林區應設盡設。二是開展隱患排查,緊盯問題梳理整改,對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明確責任人員和整改時限。三是對上一個防火期安裝的固定宣傳牌、粉刷的標語進行全面排查,發現損壞的及時維修、更新,宣傳氛圍不濃厚的及時采取補充措施。四是對防火物資進行清點摸底,對機具裝備進行保養檢修。五是對20人的森林防火隊伍進行優化調整,吸納各類專業人才,確保專職專用,成立流動防火巡查隊伍,開展流動巡查,指導轄區內有森林防火任務的村居各成立3-5人防火預備隊,建立街道與村之間、村與村之間的聯防聯控機制。
10月下旬須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發布禁火令,禁止防火期內林區的一切野外用火,各村居在重點林區張貼公告,向村民發放倡議書、明白紙。二是在組織本街道防火人員、護林員和村干部進行培訓,組織開展森林防火演練,全面提升隊伍實戰水平。三是根據前期墓地排查情況,選擇合適的位置建設集中焚燒池,在各值守卡點配備值守帳篷、板房等設施。四是做好重點林區林緣和道路兩側林下可燃物的清理工作。
(三)防火期內工作安排(20__年11月1日-20__年5月31日)
1、嚴格落實好值班值守工作制度。街道指揮部、森林防火任務各村居嚴格值班備勤,執行24小時領導帶班制度,防滅火隊員一線備勤,確保信息暢通,重點時期、重要時段啟動戰時機制。各村居防火卡點按照建設標準落實到位,安排熟悉防滅火知識的專人值守,逢人必問、逢人必查,做好值班登記工作。在防火關鍵時間節點,對常出現火情、墓地集中等隱患大的地方,實行24小時值班,同時街道和村級加大流動巡查、夜間巡查力度,充分發揮每個村居成立的防火預備隊作用,確保出現火情第一時間處置、上報。
2、持續開展防火宣傳。街道轄區內設置固定宣傳牌10個以上,重點村設置固定防火宣傳牌4個以上、噴刷永久防火標語10幅以上,各進山入林主要路口必須設置固定防火宣傳牌。同時,在可視進山道路兩側及路口等主要地段采取張貼樹體標語、穿插彩旗、懸掛橫幅、粉刷標語等宣傳方式,營造濃厚宣傳氛圍。通過村大喇叭、值守卡點擴音喇叭等各種媒介開展高密度、大頻率、全覆蓋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讓群眾了解森林防火知識、支持森林防火工作。
3、嚴格火源管理。各村居采取網格化、精細化布控方式,全面強化野外火源管控,深入到林區、田間地頭開展火源排查。在清明節、寒衣節、除夕等傳統祭祀日期間,對所有墳區墓地安排專人盯守,提倡和推行鮮花、在集中焚燒點焚香燒紙等方式進行祭祀活動,實現文明祭掃、綠色祭掃。公安派出三所強化監督執法,持續開展打擊森林火災違法行為專項行動,重點做好林區內及周邊500米范圍野外農事用火、祭祀用火和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的查處,依法依規嚴懲森林火災肇事者,做到打擊一人教育一片。
4、加大督導檢查力度。街道紀工委、林業科、服務區及抽調同志成立聯合工作組,對森林防火任務村進行督導檢查,全面檢查物資到位、值班人員業務知識應知應會、護林員履職、進山人員登記、宣傳氛圍等情況的落實,檢查情況全街道內及時通報。
四、工作措施
(一)嚴格責任落實。各村居支部書記是本村森林防火第一責任人。街道辦事處、村居要簽訂森林防火責任狀。要落實森林防火網格化管理制度,街道領導包村、村干部和護林防火員包卡點、包山頭。
(二)強化督導檢查。街道建立森林防火監督檢查制度,加強日常工作督導,落實各項防火要求。在春節、清明節、重大活動期間等防火重點時段,實施駐地督導、24小時駐守等戰時工作機制。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責令限期整改,并對整改情況及時回頭看。
(三)嚴格責任追究。因思想麻痹,工作措施不落實,發現問題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瞞報、漏報,延誤撲火時機,特別是森林火災發生后未及時組織撲救造成重大損失或人員傷亡的,將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森林管護站防火應急預案 篇3
一、 指導思想
以新《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為依據,牢固確立以人為本主導思想,按照“救人重于救物”、“以社區應變為主外援為輔”原則,旨在客觀分析火災規律,合理配置人力資源,建立完善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明確應急疏散及控制、撲救初期火災的程序、措施, 進而構建社區內部的應急保障體系,提升自防自救的整體能力。
二、 目標
通過定期組織演練,增強社區居民消防安全意識,實現崗位、職能、措施的協調統一,提高單位自主應變能力,達到滅火疏散組織工作的程序化、系統化、職責化,從根本上杜絕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發生,有效減少火災事故中的人員傷亡。
三、 組織機構、人員分工及救援設施
(一)滅火行動組
1、負責人:鄉鎮派出所。
2、成員: 協勤員12人。
3、職責:在負責人領導下,迅速隔離可燃物;使用滅火器滅火;同時鋪設好水帶、水槍,當滅火器不能有效撲救時,啟動消火栓控制火災;搶救和疏散著火層受威脅人員。
4、通知方式:由手機通知。
5、集結地點:攜帶有關救助設施迅速到起火部位集結。
(二)疏散引導組
1、負責人:片區消防負責人。
2、成員:片區居民。
3、集結地點:
較近空曠區域(已指定)。
(三)安全防護救護組
1、負責人:鄉政府、鄉鎮派出所。
2、成員:派出所民警、專(兼)職消防員。
職責:安排集結的有關人員協助疏散;命令有關人員把守疏散通道的各個出口,清理車道、打開室外水泵接合器;協助疏散組將人員引導至安全區域并清點人數;設置安全防護警戒區,避免樓面跌落物品擊傷行人和無關人員進入樓內。
3、通知方式:由手機通知。
(四)通訊聯絡及設備保障組
1、負責人:片區負責人。
2、成員:指定居民。
3、職責:利用手機及時詢問火災撲救及人員疏散情況;根據掌握人員受傷情況及時撥打“120”求救;根據火情隨時操控消防設施;為滅火和疏散創造條件提供各種保障。
4、集結地點:在消防控制柜前集結。
(五)滅火、應急疏散組織機構人員分工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