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液化氣泄漏事故應急預案范文(精選3篇)
社區液化氣泄漏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1
為有效防止X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置可能發生的各類燃氣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正常的生產、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X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訂X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試行)。
一、指導思想
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指導,堅持政府統一指揮、有關各方協調一致的原則,從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角度出發,確保燃氣設施正常運行,提高對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的處置能力和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確保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適用范圍
凡屬X市區范圍內發生的燃氣生產、運行、經營、運輸過程中的突發性事故,均適用本預案。
根據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和省、市關于重特大事故的有關規定,結合燃氣行業特點,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定為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
(一)在燃氣生產、運行、經營、運輸過程中發生燃爆、泄漏等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受傷2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人員傷亡事故;
(二)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的事故;
(三)造成區域性管道燃氣用戶停氣、脫壓或超壓在5000戶以上的事故。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建立X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和指揮協調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根據事故嚴重程度,決定是否警戒、封閉事故現場、道路或區域;決定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的新聞發布;決定臨時調度有關單位的人員、車輛、物資以及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其它重大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城管辦),具體負責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有關組織、協調工作,并傳達領導小組有關指令。經領導小組授權,組織有關部門、專家進行現場調查、取證,并根據現場調查結果和專家意見,擬定事故處置的技術措施。負責對外協調溝通、事故分析匯總、信息上報等工作。
(二)建立X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救援保障小組,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各城區政府,建設、公安、交警、消防、衛生、技術監督、環保、安全生產、市政、燃氣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相關人員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負責現場滅火、設置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收集相關證據、疏通道路交通、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故現場,嚴防新的傷亡事故發生;負責設立現場救護所,對受傷、中毒人員進行搶救,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和搶救人員的食宿安排;如發生大面積停氣事故,應同時協調相關城區政府及街道做好居民的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對死難、受傷人員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不穩定因素。
(三)建立X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調查小組,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安監局)和市有關部門(單位)、專家及相關人員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按照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時組織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規定上報事故調查處理結果,并提出對事故責任部門、單位和個人的處理建議。
四、各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統一發布事故信息及搶險救援情況,做好新聞媒體的協調工作。
市城管辦: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項職能,協助領導小組進行現場指揮協調;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協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負責協調市政環衛方面的工作。
相關區政府及街道(社區):負責做好對市民群眾的宣傳、解釋、勸導、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協助做好現場疏散、疏導工作;服從領導小組的決定,做好各項配合工作。
市建委:參與事故現場指揮,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協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參與事故現場指揮、事故調查;負責協調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消防支隊及轄區公安機關等部門的配合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組織開展危重病人救治,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
市質監局:參與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搶險方案的制定;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和技術、質量分析。
市安監局:負責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負責組織事故調查并參與事故處理工作;負責監督一般事故的查處情況。
市環保局:參與現場環境污染的處置。
市監察局: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總工會: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勞動保障局: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城建資產經營公司:負責組織制定現場搶修方案,協助領導小組指揮現場搶修,保障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分析工作;負責協調指揮人員和搶救人員的食宿安排,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負責協調對死難、受傷人員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不穩定因素。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會同轄區公安、交警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警戒工作;負責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支隊:參與制定搶修方案,負責組織實施現場的滅火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或燃氣事故發生單位):負責協助制定現場搶修方案,具體組織實施現場搶修;做好生產調度、搶修作業、安全監護、用戶通告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事故調查、取證、分析工作。
市公用事業監管中心:參與事故搶修方案的制定及事故原因的分析。
市市政設施監管中心:負責協調對事故造成的道路損壞的修復及其他配合工作。
市市容環衛監管中心:負責協調事故處理后的現場清掃及其他配合工作。
五、報告制度及處置程序
(一)報告制度。
1、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或發生事故的燃氣供應單位接警后,應立即報市城建資產經營公司或上級主管部門值班室或行政負責人,涉及消防、交通、救護等工作的,應撥打“110”報警電話、“119”火警電話、“120”急救電話等,并報告相關部門。
2、市城建資產經營公司或燃氣事故發生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接警后,應立即趕赴
現場,并將初步情況上報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和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告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市安監局、市建委、市質監局等相關部門。無上級主管部門的燃氣供應單位,應直接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及相關部門。
3、燃氣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12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市委、市政府及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人員(包括姓名、年齡、性別、身份)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現場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由于事故現場情況變化導致傷亡人員數量變化時,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補報。
(二)處置程序。
1、各相關人員在接警后應立即趕赴現場,按職責分工開展工作,并聽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
2、及時搶救生命。凡事故現場發生人員傷亡,救援保障組應首先組織力量全力搶救傷員,送入就近醫院搶救。
3、制止事故發展或及時消除隱患。如事故有進一步發展的可能,要積極組織人員、設備或物資,盡快制止事故發展并及時消除隱患;如發生燃氣大面積泄漏或爆炸,應采取果斷措施,避免再次發生人員傷亡。
4、警戒與疏散。事故現場需緊急疏散人員或物資時,應在最短時間內劃定警戒范圍,組織引導人員、車輛和設備的疏散。如發生燃氣泄漏,現場應禁止所有火種,人員應向逆風方向疏散。
5、做好現場保護。事故處置結束,應保護好現場,為事故調查、分析提供直接證據,待事故調查組有明確指令后,再決定清除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見證人員簽字,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必要時應對事故現場和傷亡情況進行錄像或拍照。
6、聯系外界求援。因處理事故需要有關區及市、區部門支持配合的,由領導小組統一協調、調度、落實。
7、重特大安全事故處置結束后,事故調查組應及時組織開展調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及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議,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檢查控制事故進一步發展的應急措施是否得當和落實,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后報市政府。如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處理工作機構,事故調查組應如實提供證據并配合調查。對處置事故中表現突出的個人與單位,應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做好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熟悉預案,組織演練。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本預案,明確各自任務要求和處置措施,并定期組織訓練和演練。
(三)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做到裝備、人員落實,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力爭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各成員單位負責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積極參加應急處理工作;凡無故、借故不參加或拖延參加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或不服從統一指揮者,將追究其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各區政府和市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建立相應的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機構,明確職責,確定人員,制定相關工作預案,設立專線電話。
要建立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指揮、調度、供給等應急保障網絡體系,確保政令暢通,保障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維護社會穩定。
社區液化氣泄漏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2
為做好我市突發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序、高效、妥善處置各類燃氣安全事故,最大限度減少燃氣事故可能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制定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年8月31日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3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xx)、《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CJJ 51-20xx)、《浙江省城市供水、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杭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杭州市區突發燃氣安全事件應急預案(20xx年修訂)》及預案操作手冊(杭城管委【20xx】277號)
二、處置原則
(1)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3)統籌協調,快速反應。
(4)長效管理,落實責任。
三、預案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于建德市區范圍內因燃氣泄漏、爆炸、火災、中毒、窒息、停氣等突發事件及事故的應急處置和指揮。
四、定義
本預案所稱的燃氣事件,指燃氣(含天然氣、壓縮天然氣(CNG)、液化天然氣(LNG))在運輸、儲存、輸配、銷售、使用等環節中發生的事件,包括燃氣工程安全運行和管理事件以及其他突發事件衍生的事件。
本預案所稱的氣源站,是指LNG應急氣源站、LNG氣化站、LNG加氣站、CNG加氣站、瓶組站等重要的燃氣供應場站。
五、組織機構
1.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建立建德市突發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分管副主任、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市住建局局長、市城管局局長、市應急局局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市監察委、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局、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局、市總工會、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市消防大隊、相關鄉鎮(街道)政府、建德市浙能天然氣有限公司、建德杭燃燃氣有限公司、杭州美亞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和指揮協調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根據事故嚴重程度,決定預案是否響應,是否警戒、封閉事故現場、道路或區域;決定燃氣安全事故的新聞發布;決定臨時調度有關單位的人員、車輛、物資以及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其它重大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由各成員單位業務處(科)室負責人組成。具體負責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有關組織、協調工作;經領導小組授權,組織有關部門、專家進行現場調查、取證,并根據現場調查結果和專家意見,擬定事故應急處置的技術措施;傳達領導小組有關指令;負責對外協調溝通、事故分析匯總、信息上報等工作。
2.燃氣安全事故救援保障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建德市區燃氣安全事故救援保障小組,由各鄉鎮(街道)、公安、住建、衛計、市場監管、環保、城管、應急、交警、消防、市政、燃氣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相關工作人員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負責現場滅火、搶修作業,設置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收集相關證據、疏通道路交通、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故現場,嚴防新的傷亡事故發生;負責設立現場救護所,對受傷、中毒人員進行搶救,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和搶救人員的食宿安排;如發生大面積停氣事故,應同時協調相關城區政府及街道做好居民的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對死難、受傷人員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不穩定因素。
3.燃氣安全事故調查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建德市區燃氣安全事故調查小組,由市應急管理局和有關部門(單位)、專家及相關人員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按照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時組織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規定上報事故調查處理結果,并提出對事故責任部門、單位和個人的處理建議。
4.各鄉鎮(街道)政府和相關部門單位職責
相關鄉鎮政府及街道(社區):負責做好對市民群眾的宣傳、解釋、勸導、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協助做好現場疏散、疏導工作;服從領導小組的決定,做好各項配合工作。
市監察委: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及監督。
市委宣傳部:負責統一發布事故信息及搶險救援情況,做好新聞媒體的協調工作。
市總工會: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公安局:負責事故現場治安秩序維護、事故調查;負責協調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消防大隊及轄區公安機關等部門的配合工作。
市人力社保局: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住建局: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各項職能,協助領導小組進行現場指揮協調,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協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
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開展危重病人救治。
市場監管局:參與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搶險方案的制定;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和技術、質量分析。
市環保局:參與現場環境污染的處置。
市城管局:參與事故現場指揮,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協助做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協調市政環衛方面的工作。協調對事故造成道路損壞的.修復及其他配合工作。
市應急局:負責人員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負責組織事故調查并參與事故處理工作;負責監督一般事故的查處情況。
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參與制定道路現場搶修方案;負責制定道路現場交通組織管理措施,配合轄區公安做好事故現場周邊道路的警戒工作;負責做好事故現場周邊道路的交通疏導工作。
市消防救援大隊:參與制定搶修方案,負責組織實施現場的滅火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相關燃氣經營企業:負責協助制定現場搶修方案,具體實施現場搶修;做好生產調度、搶修作業、事故現場的安全監護、用戶通告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分析工作;協調對死難、受傷人員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協調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不穩定因素。
六、預測與預警
建德市浙能天燃氣有限公司、建德杭燃燃氣有限公司負責城市燃氣管網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定期對管網運營安全情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情況,提出管網改造計劃。
市住建局負責對建德市浙能天然氣有限公司、建德杭燃燃氣有限公司、杭州美亞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等燃氣企業、供應站點安全運營進行監督檢查,督促燃氣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1.分級。城市燃氣突發安全事故按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Ⅰ級:計劃外造成3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止供氣24小時以上事故,或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Ⅱ級:計劃外造成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止供氣24小時以上的事故;或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Ⅲ級:計劃外造成5000戶以上1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止供氣24小時以上的事故;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Ⅳ級:計劃外造成20__戶以上5000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止供氣24小時以上及計劃外造成5000戶以上居民用氣中斷的事故;或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或造成1000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預警標識。按照事故分級,設置4種顏色的預警標識。紅色預警標識表示Ⅰ級突發燃氣安全事故險情;橙色預警標識表示Ⅱ級突發燃氣安全事故險情;黃色預警標識表示Ⅲ級突發燃氣安全事故險情;藍色預警標識表示Ⅳ級突發燃氣安全事故險情。
3.啟動響應。突發Ⅰ、Ⅱ、Ⅲ、Ⅳ級燃氣安全事故,或超出事發地區政府處置能力以及需要由市政府負責協調處置的突發燃氣安全事故。經領導小組批準,響應本預案。
發生Ⅲ級(含)以上突發燃氣安全事故,必要時應請求響應杭州市建委專項應急預案。
Ⅳ級以下以及其他安全事故,具體由發生事故燃氣供應單位及相關城區、部門根據各自預案進行應急處置。
七、報告制度
1.報告程序
(1)發生事故的燃氣供應單位或用戶接警后,應立即報市上級主管部門及行政負責人,涉及消防、交通、救護等工作的,應撥打“110”報警電話、“119”火警電話、“120”急救電話等。
(2)燃氣事故發生單位或用戶上級主管部門接警后,應立即趕赴現場,并將初步情況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決定是否響應預案。
(3)燃氣事故發生單位或用戶應在事故發生后1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市政府總值班室及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相關情況報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城區、各部門接報后,應根據管轄權和國家、省、市相關規定,逐級報告事故情況,必要時也可越級上報。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及時補報。
2.報告內容
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以及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影響供氣范圍、用戶數;
(3)事故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4)事故已經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損失;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報告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八、應急響應
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各相關人員在接警后應立即趕赴現場,按職責分工開展工作,聽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并做到:
(1)及時搶救生命。凡事故現場發生人員傷亡,救援保障組應首先組織力量全力搶救傷員,送入就近醫院搶救。
(2)做好警戒與疏散工作。事故現場需緊急疏散人員或物資時,應在最短時間內劃定警戒范圍,組織引導人員、車輛和設備的疏散。如發生燃氣泄漏,現場應禁止所有火種,關閉通訊工具,人員應向逆風方向疏散。
(3)制止事故發展或及時消除隱患。如事故有進一步發展的可能,要積極組織人員、設備或物資,盡快制止事故發展并及時消除隱患;
如發生燃氣大面積泄漏或爆炸,應采取果斷措施,避免再次發生人員傷亡。
(4)做好現場保護。事故處置結束,應保護好現場,為事故調查、分析提供直接證據,待事故調查組有明確指令后,再決定清除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見證人員簽字,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必要時應對事故現場和傷亡情況進行錄像或拍照。
(5)聯系外界求援。因處理事故需要有關縣市、部門支持配合的,由領導小組統一協調、調度、落實。
九、指揮協調
(1)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分析事故的嚴重程度,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并提出處置建議,由領導小組進行決策,并決定是否響應本預案。
(2)第一時間召開領導小組成員會議,通報事故情況,布置事故救援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救援保障工作組和事故調查組按照領導小組指示要求,分頭開展應急工作。
(3)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做好相關應急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做好協調工作,并收集匯總事故發生情況和各部門意見,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和范圍,隨時向杭州市城管委匯報事故處置進展情況。
(4)領導小組召開成員單位和專家工作組會議,根據事故和應急情況決定城市燃氣系統的搶險、搶修、臨時供氣等工作方案,組織工作組赴現場協助、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5)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堅守崗位,按照本部門的職責分工開展應急工作。
十、信息發布
突發燃氣事故的信息發布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確保信息準確、及時傳遞,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社會公布。重大情況報市政府或由市政府報杭州市政府決定。市委宣傳部負責對新聞單位的指導協調,有關新聞發布工作,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杭州市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的通知》(杭政辦函〔20__〕374號)執行。
十一、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組接到燃氣安全事故通知后,應及時組織開展調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議,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檢查控制事故進一步發展的應急措施是否得當和落實,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后報市政府。如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處理工作機構,事故調查組應如實提供證據并配合調查。
十二、事件風險分析
(1)天然氣管道輸送的介質為天然氣,發生泄漏后遇火源發生火災、爆炸事件,主要破壞形式為非受限蒸氣云爆炸引起的沖擊波超壓破壞、閃火、噴射火熱輻射損傷;
(2)燃氣管網及重要燃氣設施設備發生故障、腐蝕穿孔、結構損壞或遭受第三方嚴重破壞,發生大面積泄漏、燃燒、爆炸或供氣中斷,影響居民生活和工商用戶生產經營活動;
(3)調壓站、應急氣源站、加氣站及天然氣供氣主管道發生泄漏、爆炸、著火,對人員造成嚴重傷害、對周邊環境產生嚴重影響;
(4)燃氣在道路運輸途中因交通事件、瓶體破損、罐體破裂、閥門附件斷裂等原因造成大量泄漏,以及因燃氣泄漏導致爆炸、燃燒,對人員傷害、財產損失、道路交通及周邊環境產生嚴重影響;
(5)小區調壓箱遭到破壞,不能向用戶穩壓輸送天然氣,影響用戶的正常生產和生活用氣;
(6)地震、洪災、滑坡、泥石流等導致站房淹沒,機電設備損壞影響城市大面積及區域供氣;
(7)自動控制、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
(8)人為重大操作失誤、恐怖性襲擊等活動導致停產、減壓供氣。
十三、應急準備
(1)建立完善本單位處置突發燃氣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
(2)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做好必要的應急救援設備、工器具、物品等物資儲備。
(3)定期組織開展燃氣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應急演練,并根據演練情況,不斷完善本單位的應急預案。
(4)落實安全專項資金,確保安全生產投入、人員培訓、勞保用品配置、應急物資儲備、燃氣設施提升改造和應急演練等工作正常開展。
十四、應急結束
預案應急響應結束,由領導小組決定應急結束,并通知相關單位和社會公眾,必要時由市政府或授權有關部門宣布應急結束。
十五、應急工作總結
(1)市住建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對事故深入調查,認真吸取教訓,及時整改,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
(2)在事故調查過程中,要認真分析城市燃氣事故原因,從城市燃氣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等多方面提出改進的措施建議。
(3)城市燃氣應急終止后的1個月內,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向市政府和杭州市城管委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發生事故的燃氣系統基本情況,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估,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結論,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主要經驗教訓,事故責任人及處理意見建議,各種必要的附件等。
十六、應急保障
1.指揮技術系統保障。突發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中心設在市住建局
2.應急系統通信保障。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響應網絡系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信暢通。
3.應急隊伍保障。建立3支應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設施搶險力量:各燃氣供應企業要建立工程設施搶險隊伍,負責事發現場工程設施搶險、搶修、警戒等工作。
(2)專家咨詢技術力量: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質監、安檢、消防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負責事發現場工程設施、運行安全性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等。
(3)應急管理力量:由各成員單位相關工作人員組成,擔負組織、協調、處置以及信息管理等工作。
4.裝備保障。各燃氣供應企業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設備、物資應滿足搶險急需。各供應企業間搶險裝備調度工作由領導小組統一協調。
5.宣傳與培訓。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采取多種有效形式,加強燃氣安全使用、燃氣設施保護、燃氣事故應急處置有關知識的宣傳,提高公眾的安全用氣水平、自我保護意識和自救能力。宣傳主管機構要組織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等部門,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絡、廣場宣傳、發放手冊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應急管理教育培訓工作,重點抓好燃氣供氣單位和公建工業用戶的教育培訓工作,開展應急專業隊伍和應急管理部門專業人員的培訓工作,提升突發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十七、預案演練
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按照市政府和上級部門的總體安排組織應急預案演練。通過演練發現應急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中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升突發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十八、獎勵和責任追究
市政府對在燃氣突發事故應急處置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或無故、借故不參加或拖延參加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不服從統一指揮者,將追究其行政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九、預案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由市住建局會同有關部門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報市政府批準公布。
社區液化氣泄漏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3
1. 接到業主報警或發現液化氣泄漏后,公司員工應立即通知保安部經理或當班領班,并馬上趕到現場查看情況,必要時疏散人員,并禁用電氣設備(包括手機、電話和對講機)。
2. 保安部經理或當班領班接報后,一方面立即派員前往現場支援,并通知工程物料部,另一方面視情況通知液化氣公司和消防支隊。
3. 工程物料部接到通知后,急速趕赴現場,協助保安部施救。
4. 若液化氣泄漏發生在室外,應馬上疏散周圍人員,建立警戒線,防止圍觀,并嚴禁煙火和使用電氣設備。
5. 若液化氣泄漏發生在室內,要保持冷靜,謹慎行事,切記現場不可按門鈴、啟閉照明燈、開換氣扇、打報警電話、使用對講機以及關閉電閘,也不要脫換衣服,以防靜電火花引爆泄漏的氣體。
6. 施救人員進入室內前,應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戴上防毒面具;沒有防毒面具,則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盡可能屏住呼吸;進入室內后,應立即切斷液化氣總閥,打開門窗,加快氣體擴散,并疏散現場范圍內的非相關人員,協助救援、搶修的消防人員和維修人員維持現場秩序。
7. 發現有中毒、受傷者,應立即小心、妥善地將受傷人員抬離現場,送往安全地區,必要時施行人工呼吸,并通知醫療部門前來救護或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搶救。
8. 保安部和工程物料部應詳細記錄液化氣泄漏的時間、地點、故障情況和修復過程。若有人員傷亡,應詳細記錄傷亡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時間和搶救醫院。
9. 保安員和設備巡檢人員在平時巡邏時應提高警惕,遇有異常氣味時,應小心處理,同時應掌握液化器總閘的位置和關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