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災科技學院火災應急預案范文(精選3篇)
防災科技學院火災應急預案范文 篇1
一、火警通報順序:
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嚴格執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本著完善設備,預防為主的原則,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組長:汪翀;副組長:郭明康、賀榮夫、歐陽志梅、孫箭;組員:鄭學斌、陳星、左中、袁亞生、黃天成、江旭君、韋昊、劉華勇等,在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的基礎上,認真落實學校重點部位安全保衛責任區,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實做到學校消防安全無事故。為應對突發的消防隱患,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旦發現火警,要立即打電話報119和學校辦公室,學校辦公室及時通知各有關人員。
二、全體人員注意事項:
1、當某處發生火災時,全體人員應保持鎮定,及時報警并迅速依據任務分工和組長的命令擔負起搶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員前來搶救而延誤時機;
2、迅速切斷配電箱總電源;
3、消防人員抵達現場后,除參與搶救工作外,其余人員應從速遠離現場,以免影響或妨礙搶救工作的進行;
4、現場有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應迅速搬離。
三、各組成員注意事項:
1、滅火組:
(1)、了解學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況;
(2)、了解電鋪設的線路;
(3)、了解學校內樓房裝修材料的性質;
(4)、清楚學校所有消防設施的放置地點;
(5)、了解消防設備的保養維護與操作方法;
(6)、了解火的走勢;
(7)、清楚逃生路線。
2、警戒組:
(1)、了解學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況;
(2)、當某處發生火災時,應迅速確定安全逃生的路線,以便疏導他人逃生;
(3)、在警戒線負責攔阻無關人員進入火災現場。
3、救護組:
(1)、應接受緊急救護的工作;
(2)、應配備急救箱;
(3)、應了解一般藥物的使用;
(4)、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線。
4、疏散組:
(1)、了解學校報警設施和廣播所在地;
(2)、了解學校內樓房裝修材料的性質、
(5)、了解火的走勢;
(6)、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線。
滅火組負責人:汪翀、郭明康、陳星、左中;
警戒組負責人:賀榮夫、黃天成、韋昊;
救護組負責人: 歐陽志梅、袁亞生、劉華勇;
疏散組負責人:孫箭、鄭學斌、江旭君。
四、火災原因調查:
火災發生后,學校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關查明火災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屬人為的火災事故,堅持做到“三不放過”(原因沒有查清不過,事故責任不放過,沒有落實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
防災科技學院火災應急預案范文 篇2
為普及大學生心理健康知識,提高大學生心理健康認識,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在“5.25心理健康月”之際,特舉辦大學生心理健康主題征文活動,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
緩壓解疲,舞動青春
二、活動宗旨
通過征文活動了解當代大學生的心理動態,,幫助大學生正確分析心理問題,適當處理心理負擔,合理解壓,提高大學生面對壓力的心理承受能力,培育理性平和、樂觀向上的健康心態。
三、征文對象
全體在校學生
四、征文要求
1、征文以“緩壓解疲,舞動青春”為主題,題目自擬;要求文章內容突出時代氣息,健康向上,貼近大學生活,展現多姿多彩的校園生活;
2、征文要求電子版,文章體裁不限,除詩歌外不得低于1400字。格式要求:標題為黑體三號,正文宋體四號,首行縮進兩個字符,行距為固定值22磅;
3、征文必須是本人原創作品,抄襲他人作品一經發現,取消參賽資格;同時參賽者需同意獲獎作品權歸主辦方所有,包括復制,再編輯,展覽,出版,媒體網絡宣傳,著作權和署名權由作者所有,主辦方必要時可引用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
4、稿件電子版需注明學院,姓名,學號,專業班級、聯系電話,發至
5、本次征文活動截止于20xx年5月25日
五、作品評選
本次征文比賽評選委員將由材料學院“心晴社”和材料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組成。本著“公平、公正、客觀”的.原則,將認真評選出能夠真實反映大學生健康心理,展現大學生珍愛生命、舞動青春,積極樂觀生活的精神面貌的優秀文章。
六、獎項設置
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優秀獎若干,對獲獎同學頒發榮譽證書紀念獎品,予以鼓勵。
防災科技學院火災應急預案范文 篇3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切實做好學校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保護廣大教職員工和學生的生命財產和集體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火災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工作原則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
(三)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汕頭大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汕頭大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編制。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汕頭大學校本部及各校區發生的各類重大、特大火災事故處置。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1.學校成立校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簡稱火災應急處置工作組)
組長:分管安全保衛工作的學校領導
副組長:保衛處處長、資源管理處處長
成員:黨政辦公室、黨委宣傳統戰部、學生處、研究生院、工會、保衛處、資源管理處、基建處、網絡與信息管理中心、人事處、校醫院等相關負責人及各學院黨總支書記
2.火災應急處置工作組下設辦公室,掛靠保衛處,辦公室主任由保衛處處長兼任。
3.火災應急處置工作組下設八個小組:
火災救援小組:保衛處干部及校衛隊義務消防隊員
通訊小組:校園“110報警救助服務中心”、黨政辦、資源管理處、網絡中心等相關人員
疏散引導小組:保衛處有關干部及校衛隊隊員
醫療救護小組:校醫院醫務人員
后勤保障小組:資源管理處、校工會等相關人員
事故調查小組:保衛處、資源管理處、基建處等相關人員
善后工作小組:黨政辦公室、保衛處、工會、學生處、研究生院、人事處和事故所屬單位等相關人員。
(二)火災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接到火災事故報告后,火災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或副組長要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協調指揮,若事故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應立即撥打“119”火災報警電話請求公安消防救援。
2.迅速對災情進行分析,視事故的類型啟動相關應急救援預案,并對應急救援工作中所發生的意外情況采取緊急果斷措施。
3.為救援工作提供物資保障和其它有關保障條件。
4.負責信息的接收與發布,向上級領導機關及有關媒體發布事故和救援信息。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火災應立即向校園“110”報警救助服務中心和“119”消防部門報警。
(二)報警時要沉著冷靜,應向接警人員講清楚以下幾個內容:
1.報警人的姓名、住址、工作單位、聯系電話;
2.失火的準確地理位置;
3.能夠了解失火的情況,如起火時間、燃燒特征、火勢大小、有無被困人員、有無重要物品、失火周圍有何重要建筑、行車路線、消防車如何方便地進入或接近火災現場等等;
4.耐心回答“119”接警人員的詢問;
5.到校門口等待消防車的到來,以便引導消防車快速進入火災現場。
(三)保衛處接到報警后,應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組織義務消防隊趕赴現場,并及時通知事故發生部位的單位人員或電工切斷著火部位的電源;
2.通知相關人員迅速集結,組織疏散和撲救,并立即向有關領導報告;
3.門衛值班人員在火災事故期間,嚴格控制出入車輛和人員。
四、應急響應
(一)校衛隊義務消防隊在接到火警后,應迅速趕往失火地點。若接報警了解到災情嚴重,應立即撥打“119”電話報警。
(二)義務消防隊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滅火器材迅速撲救火災,防止火勢蔓延;第一時間報告保衛處領導,保衛處領導趕赴火災現場指揮救災。
(三)如發現有人員被火勢包圍,應先救人,后救火;如發現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受到火勢威脅時,應迅速組織人員將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轉移到安全地點。疏散引導小組先疏散被火勢圍困的人員,其次再進行火勢周圍的物資疏散,同時要注意疏散人員自身的安全。
(四)疏散后的物資要放在不影響消防車通道和利于火災撲救的安全地點,同時物資的放置點要留人看守,防止疏散后有物資形成新的火點。
(五)如起火物為化學藥品或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時,應在確定無爆炸危險的情況下,用干粉滅火器、沙子等物品進行撲救,用水將周圍的可燃物品淋濕,但嚴禁用水撲救化學藥品或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如不能確定有無爆炸危險的,應在安全地點做好準備,等待應急消防隊到來。
(六)在應急消防隊到達火場后,應聽從應急消防部門指揮人員的指揮,配合滅火工作。
(七)在疏散時,要先疏散容易起火物資和貴重物資;消防隊到達火場后,則應聽從應急消防人員的指揮進行疏散工作。
(八)通信小組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學校領導及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各小組成員到達火災現場;將火場的具體情況及時反饋。
(九)醫療救護小組接到通知后,要迅速組織醫護人員準備好搶救器械、藥品、救護車等,迅速趕赴火災現場,一旦有人受傷緊急實施搶救;如有人受傷或中毒,應根據傷情處理,必要時撥打“120”救護。
(十)后勤保障小組做好火災事故疏散轉移人員的安排,制定轉移安置方案和安排食宿。
五、后期處置
(一)應急預案終止后,保衛處、資源管理處、基建處和事故所屬單位應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對責任單位、責任人及其他相關情況的處理意見,確定事故責任人和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做好各項善后處理工作,總結經驗,吸取教訓,盡快消除突發事件帶來的不利影響。
(二)對于造成人員傷亡的,善后工作組應積極協調并處理好相關事宜。
(三)對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適當予以嘉獎。
六、保障措施
(一)所有參加滅火與應急疏散工作的部門領導、工作人員應打開通信工具,確保通訊暢通,服從通信小組長的調遣。
(二)資源管理處通知值班水工、電工在火場待命。
(三)校醫院人員在現場及時救治火場受傷人員,必要時與地方醫院聯系救治工作。
(四)學校車隊應調集車輛,做好運輸保障工作。
(五)資源管理處人員對被搶救、轉移的物資進行登記、保管,對火災損失情況協同有關部門進行清理登記。
七、附則
(一)本預案解釋權歸汕頭大學,具體解釋工作由保衛處承辦。
(二)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