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方案(通用3篇)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方案 篇1
一、處置食物中毒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安全緊急情況處置小組:
組長:(校長)
副組長:
組員:、
二、應急處理程序:
1、學生在吃完午飯回宿舍后,有學生報告幾名學生出現腹痛、拉肚子情況,值班教師報告校長,校長接到報告后,馬上和衛生院聯系,衛生院派出醫生及擔架到校檢查搶救。
2、在全校范圍內樹立食品衛生安全意識、時時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做出以下措施:
(1)觀察病情,對癥處理。
(2)如確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初步診斷、治療、護理患病的師生。
b.立即報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搶救措施。
c.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中毒學生轉移至村衛生所。
d.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e.收集相關病情信息、食物及原加工材料,協助衛生部門進行事件調查、處理。
3、學校主管領導立即指揮搶救工作,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搶救,向聯校匯報,指揮以下部門工作:
(1)責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由校管理員負責立即向上級衛生部門報告,報告時間間距離發病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負責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設備、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為地破壞現場,等候衛生執法部門處理。
(4)班主任負責協助管理員護理患病學生,如發現人數較多,治療護理在班級進行。對已確定重病師生負責轉送醫院治療。
(5)德育處做好師生思想工作,穩定學生情緒;負責家長的疏導工作;協助學校領導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學校領導要深入各班級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流行病調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經過,可疑食品、中毒人數,并預測發展趨勢。
(7)食堂負責人要協助衛生部門作帶菌檢查和取證工作,按照衛生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方案 篇2
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發生突發事件,在處理小組成員到達之前,由總值班員負責處理。
二、處理各種突發事件應對措施:
1、對突發火災案件應急措施:
(1)保安或單位內任何人發現火災突發事件,應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并通知值班人員發出火警警報。值班領導應馬上趕往現場指揮工作。
(2)根據火勢大小,經向小組領導請示后,可撥打“119”請求支援,并向人關專業人員說明起火的詳細位置及起因。
(3)值班領導和保安班長應在最短時間內組織義務消防員和保安立即趕到火災現場集結待命組織撲救;另外應對各層人員進行疏散工作,確保每個人員的生命安全。
(4)義務消防隊員各司其職,立即組織人員滅火,絕不可隨意處理和拖延時間。
2、突發爆炸物、可疑爆炸物和違法物品的應急措施:
(1)發現可疑人物攜帶物品時,保安和全體人員有權阻止進入,同時匯報值班領導。
(2)保安人員檢查發現或接到各類可疑物品時,要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并留守現場,圍起隔離帶,阻止任何人接近可疑物品。
(3)初步確認為可疑爆炸物品時,立即組織各層人員進行疏散,并設置臨時警戒線,任何人員不得擅自入內,經值班領導同意撥打“110”報警。
(4)對危險品和違法物品攜帶者一經發現,立即扣留,并帶到有關部門進行調查,禁止其離開,待公安人員到現場后進行調查。
(5)公安人員到現場后,協助公安人員排除爆炸隱患,積極配合調查。
(6)如果爆炸已經發生,保安人員和值班領導、義務消防隊員要立即趕到現場進行搶救,協助運送傷員,穩定人員情緒,保護好現場,有秩序的開展疏散工作。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場所散布不滿和制造恐慌。
(7)各級相關人員要積極配合領導及公安機關進行案件調查。
3、搶劫案件應急措施:
(1)當發生搶劫案件時,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槍械),在場員工應避免與匪徒發生正面沖突,保持鎮靜,并觀察匪徒的面貌、身型、衣著、發型及口音等任何特征。如劫匪未持有武器且有足夠人手可以制服匪徒時,則等待適當機會將其擒獲交與警方,但決不可草率從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亡,待適當時機時按指示向“110”報警。
(2)如劫匪乘車逃離現場,應記下其車牌號碼、顏色、車款或牌子等,并記清人數。同時可以用通訊工具向110報告方位和地點,以便警方組織力量設卡攔截。
(3)保護好現場。劫匪遺留的兇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觸摸。劃出警戒范圍,不要讓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4)如現場在交通要道、公共場所等人多擁擠處無法將劫匪留下的證物留在原處的,應一一收拾起來用塑料袋裝好,交給警方處理。
(5)訪問目擊群眾,收集劫案情況,提供給公安機關,同時公安人員末勘查現場或未勘查完畢不能離開;
(6)如有傷者,要立即送往醫院救治,并報告公安機關。
4、斗毆案件應急措施:
(1)當單位內發生斗毆時,應立即制止勸阻及勸散圍觀人群。
(2)如雙方不聽制止,事態繼續發展,場面難以控制時,應迅速報告公安機關及知會相關部門人員。保安員應迅速到場戒備,防止損壞單位物品。
(3)如單位物品有損壞,則應將毆斗者截留,要求賠償。如有傷者則予以急救后交警方處理。現場須保持原狀以便警方勘查,并協助警方辯認肇事者。
(4)如斗毆者乘車逃離,應記下車牌號碼、顏色、車型及人數等特征。
(5)協助警方勘查打斗現場,收繳各種打架斗毆工具。
5、食物中毒的應急措施:
在單位如發現任何人士有中毒情形,無論是誤服或故意服毒,除立即報警外,還需采以下措施:
A、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呼救,如醫務人員沒有及時趕來,中毒者有生命危險,要將中毒者送附近醫院搶救,并通知中毒者的單位或親友。
B、保護中毒者所在現場,不要讓任何人觸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藥物、容器、飲品及食物、嘔吐物等)。
C、安排好所需事情以便警車和救護車到達能及時離開。
D、防止閑雜人員圍觀。
E、發現投毒者或可疑人員,立即滯留,交警方處理。
6、臺風應急措施:
(1)各工作崗位人員應堅守崗位,未經允許或接替決不可離崗。
(2)保安員要留意和指導車輛停放,避免被吹落物砸壞。同時要加強警戒,防止壞人趁機作案。
7、突發盜竊的應急措施:
(1)值班保安或工作人員發現盜竊分子正在作案,應立即通知各個出入口,值班保安組織人員包圍犯罪嫌疑人,爭取當場抓獲,連同作案工具、贓物一并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在現場有受害人的要一起到公安機關配合破案。
(2)發現盜竊現場,盜竊分子已逃離現場的,要保護好現場,通知相關領導組織人員從外圍包圍現場所有出入口,監控值班人員重點監控各主要出入口,并匯報給值班領導并組織人員對現場附近嚴格清查。
(3)保安接到報警鈴聲立即封鎖大門,并對出入人員嚴格檢查,對可疑攜帶盜竊物品的人員暫請對方滯留在值班室,并立即報告值班領導,請求報警,請警方進行盤查。
(4)保護作案現場,不能讓任何人觸模現場痕跡和移動現場的物品,經請示值班領導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聽從公安人員處理。
8、執勤中遇到不執行規定不聽勸阻的應急措施:
保安在執勤過程中,如遇到強行進入不準隨意進入的區域、在不準停車的地方停車等,可采取如下處置方法:
(1)處理問題時先敬禮、態度和藹、說話和氣、耐心解釋、以理服人。
(2)對不聽勸阻者,盡量想辦法查清其姓名或單位,如實記錄下來及時向領導匯報。
(3)一般情況可由保安人員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告之其我單位的相關制度,請其今后配合工作。
(4)發生糾紛時,保安員一定要冷靜,避免爭吵,不能和對方發生任何沖突和過激行為。
(5)若遇到個別人員蠻橫無理,打罵保安人員,可立即通知上級主管領導,由上級領導同此人共同協商妥善處理,若情節嚴重,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6)保安人員遇到上述情況嚴禁動手打架,本著以理服人的原則妥善處理。
9、突發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的應急措施:
醉灑者或精神病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有些處于不能自控的狀態,很容易造成傷害,執勤人員應按如下方法處理。
(1)進行勸阻或阻攔,讓其離開管轄區域。
(2)如果熟悉或認識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應設法立即通知其工作單位,請他們派人領回,并采取控制和監護措施。
(3)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社會安全的行為,可將其強制送交公安部門,處理過程中注意保護自己。
10、對突發性停電、停水的應急措施:
(1)保安和單位內任何人員接到突然停電、停水的消息后第一時間通知值班領導和維修電工。
(2)維修電工查明停電、停水原因后,根據情況的不同,向值班領導匯報停電、停水原因。
(3)維修電工查明原因后,應在最短時間內趕到現場對電路、水管等相關設備進行搶修。
(4)電路、水管檢修完成后,要及時送電或送水,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時間,應再次通知用電或用水單位,并抓緊解決。
(5)恢復使用后,要檢查所有設備是否完好,同時通知各個樓層,發布已恢復使用通知。
三、突發事件應對要求:
突發事件首見人必須以負責的態度,及時作出妥善處理,并及時報告上級領導,便于統一指揮。對突發事件置之不理者,單位將以嚴重違紀論處。《突發事件與應急管理》培訓心得體會場地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方案餐飲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方案 篇3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供水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身體健康,是構建和諧社會和全面實現小康目標的一項重要任務,為加強和規范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各類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保持社會穩定,確保青山鎮鎮、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安全,結合青山鎮鎮、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集鎮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應遵循“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的減少或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其他危害。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對一般事故由自來水供水單位統一領導和部署,重、特大事故必須逐級上報,服從上級部門的統一領導和指揮。
(三)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
(四)突發事件分類
鎮、村供水突發事件主要分為5類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種原因突然斷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積停水。
(2)由于其他原因,造成集鎮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3)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4)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正常使用。
(5)傳染病疫情及安全渡汛。
(五)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青山鎮鎮、村集中供水工程的突發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范圍或長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供水應急領導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集鎮供水應急工作參與部門
參與部門:派出所、水利站、鎮行政綜合執法大隊、醫院、學校、各村
(三)防疫部門:青山鎮衛生院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余忠武任主任,張夢賢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應急響應時,提出報告和建議,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四)組長、副組長工作職責: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明確各有關部門、供水單位相應職責及應急工作程序,有效地處置突發性事件。
2、統籌協調,快速反應。統籌安排各相關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與合作,密切配合,確保重大信息及時報告、準確傳遞、快速處置。
3、長效管理,落實責任。以保障鎮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在緊急情況下,啟用應急供水預案和應急響應程序,落實供水突發性事故應急責任機制。
(五)成員職責:
供水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預案實施過程中重大事項的指導,協調和保障工作。
1、突發事件調查及安置組:由余忠武任組長,張夢賢同志任成員。辦公地點設在水利站,其主要任務是:負責對突發事件進行快速調查、評估、統計上報和理賠工作;發布消息等。
2、醫療救護組:由蔡文慧任組長,蔡文慧和醫院內所有工作人員任成員。辦公地點設在青山鎮衛生院,其主要任務是:組織醫療、防疫機構人員進入疫情區;設立臨時搶救中心,及時搶救醫治傷員;做好疫情區消毒和控制疫情工作;組織轉運傷員;采購、儲運、調配藥品等。
3、治安保衛組:由蔣崇玖任組長,派出所和鎮行政綜合執法大隊所有工作人員任成員。負責安全保護工作,維護社會秩序,維護事故現場區域及周邊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工作,嚴厲打擊各種破壞供水設施及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種行為發生。
4、如發生突發事件,各村負責人應積極配合各項工作。
三、運行機制
建立完善的供水突發事件預警、報告、處置機制,在集鎮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充分履行各部門職責,團結協作、高效運轉,做好各類突發事件的預警、報告、處置工作。
(一)預警機制
要切實加強日常供水全過程的管理,及時掌握天氣變化,水源水環境、供水水質、地下水位變動等情況,并按規范要求定期檢測分析,出現非正常情況提前預警,逐級上報。
(二)報告制度
應急領導機構成員必須保持電話暢通,遇突發事件,立即響應;確定事件真實狀況后逐級上報,并對事故進展情況定期續報;確保上報情況及時、準確。
1、情況報告
對供水突發事件報告,必須堅持迅速、準確、逐級上報的原則,報告內容必須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特殊情況根據上級領導要求匯報。
2、報告主要內容、
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3、終止程序
上級有關部門或應急機構根據時間處置進展情況決定是否終止程序,并在程序終止一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總結報告要就事件基本情況、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進行全面分析、評價,并總結主要經驗教訓以及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等。
(三)信息發布
對供水中的突發事件,要根據其類別和性質由集鎮辦事處決定發布。停水期間,要向全社會進行節水宣傳教育,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點,并最大限度穩定群眾的恐慌心理。
(四)應急處置
1、對于供水主管網突發性斷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應急領導機構迅速組織相關人力、物力連續搶修,停水時間不得超過3天。
2、出現嚴重干旱,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由鎮應急領導機構統一指揮,積極采取其他相應的辦法恢復供水,如打深井等。
3、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發事件,由集鎮應急領導機構動員全社會相關力量予以處置,并及時關閉受污染水源,或根據需要組織人力物力尋找其它水源。
4、為確保在發生傳染病疫情及大汛期間的供水安全,醫院的衛生防疫科或聯系有關檢測部門要加強對水質的檢測,確保供水安全。
四、應急保障措施
為切實保障供水突發事件得到妥善處置,各參與部門必須協調配合、全力支持。
(一)處理主管網斷裂事件中,供水單位應有充足的物料儲備,其它部門要無條件服從管道搶修大局,其它問題待恢復正常供水后逐步解決。
(二)由于水源污染或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集鎮全部停水時,衛生院和供水單位在迅速切斷污染源的同時,要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對管網進行消毒,加強防疫工作,并對受害人進行及時檢測、救治。應急領導機構應立即動員其它單位全力以赴,提供水源,搶險單位應迅速組織人員。
(三)加強防汛搶險物資準備,各社區要備足沙土、編織袋及排水設備,嚴防主管道出現問題,一旦發生險情,應急領導機構要立即組織常備搶險隊伍到場,聯系供水單位,快速搶修,確保供水安全。
五、宣傳及培訓
為確保供水突發事件時,招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各參與單位要在平時結合自身的工作,向群眾宣傳應對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要在日常維修中有針對性的培訓管網快速搶修技能,要確保水質合格并定期檢測,真正做到有備無患。
六、附則
本預案自20__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