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應急預案(通用24篇)
設備應急預案 篇1
1、施工現場發生重大機械設備事故,操作人員應立即停機,保持事故現場。如發生人員傷亡,項目部負責人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傷員,立即電告分公司領導和公司領導。
2、報公司主要領導以及設備、安全部門負責人應終止工作,火速趕往事故現場,組織搶險工作,并立即成立以總經理為首的搶險指揮部。
3、公司各部門和各基層單位必須無條件服從搶險指揮部的指揮,保證人員、機械、物資和車輛的有效調度。
4、設備主管部門應組織有關人員在第一時間趕住現場,根據現場不同具體情況制定有針對性的搶險措施、方案等。
5、如機械設備事故損壞了供電、通信等部門的設施,指揮部應立即通知相關部門,并指派人員積極配合他們的突擊搶修。
6、緊急情況出現后的報警與社會救助機構聯系方式:報警電話110;急救中心電話120;火警119。
7、事故出現后與有關處室及領導聯系電話如下:略
事故主要機械器具配備:塔吊、汽車吊T,打樁機;土方機械、裝載機,氧氣、乙炔;千斤頂,張拉機械,井架等。
8、企業領導和主管部門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認真進行分析和處理。
設備應急預案 篇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特種設備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特種設備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的發展,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為我單位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處理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組織原則。第三條本預案所稱特種設備(叉車)事故,是指在本單位內使用叉車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等起重設備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第四條叉車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應當貫徹統一領導、專業分工、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據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
第五條本單位有關人員應當熟悉已經建立的特種設備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嚴格、切實地履行各自職責,積極配合處理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保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二章 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第六條為應對突發的發生特種設備事故,本單位成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總經理苑素云任組長,張同坤、張得鑫任副組長,以下人員為組員:楊木峰、徐小軍、司瓊、徐長喜。所有小組成員必須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
第七條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一)組織指揮本單位對特種設備事故現場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二)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和上級匯報搶險救援工作及事故應急處理的進展情況;
(三)落實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部署的有關搶險救援措施。
第八條組長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召集、協調本單位內各部門的有關人員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
(二)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第九條副組長的職責:張同坤副組長負責與有關政府監管部門溝通協調,張得鑫副組長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第十條組員的職責:服從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的指揮,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務,實施具體的搶險救援工作或輔助性工作。
第三章 預防與應急措施
第十一條本單位的叉車等特種設備的數量及具體位置的分布,編制書面記錄和繪制的詳細分布圖,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相關人員均應存檔隨時備查。
(七)相應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在處理事故時的職責:……第十二條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對容易引發事故的隱患點為本公司重點監控內容,在接受有關政府主管部門監督檢查的同時,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檢查隱患點的安全管理落實情況。
第十三條本單位根據在用設備的特點和實施應急救援的要求,配備的必要設備、工具、救援物品等,存放于專用工具柜內,由專人保管。
第四章 事故報告與現場保護
第十四條本單位如有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第一發現者應立即向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報告,做到:
(一)組長按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迅速啟動應急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二)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三)在向蘇州園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報告的同時,向區內其它有關政府監管部門報告。
第十五條本單位如發生重大事故后,現場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最高負責人應盡快引導有關部門事故處理人員迅速進入現場。
第十六條本單位叉車注冊在異地發生事故后,現場人員應當馬上報告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立即同時報告當地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和蘇州園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第十七條本單位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 事故發生單位(或者業主)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
(二) 事故發生地點;
(三) 事故發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四) 事故設備名稱;
(五) 事故類別;
(六) 人員傷亡、經濟損失以及事故概況。
第五章 應急處理
第十八條特種設備事故如發生后,本單位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主管、分管領導、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按照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方案采取積極有效的搶救措施。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本單位應認真貫徹執行本預案。當組長不在時,應按順序由副組長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第十九條如發生特種設備事故,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除按規定報告外,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妥善保存現場相關物件及重要痕跡等各種物證,并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為防止事故擴大、搶救人員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設施時,必須作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見證人員應簽字,必要時應當對事故現場和傷亡情況錄像或者拍照。
第二十條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本單位各部門、人員應積極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第二十一條參加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本預案的規定,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并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設備應急預案 篇3
根據起重設備拆裝的特點,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有:物體打擊、高空墜落、機械傷害、觸電、倒塌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急求援組織就迅速地投入到搶救工作中,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
一、應急組織
應急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該小組組長,主管安全生產的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為副組長;
現場搶救組:項目部安全部負責人為組長,安全科全體人員為現場搶救組成員: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項目工程發生安全事故時,負責指揮工程搶救工作,向各搶救小組下達搶救指令任務,協調各組之間的搶救工作,隨時掌握各組最新動態并做出最新決策,第一時間向110、119、120、企業就援指揮部、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公安部門求援或報告災情。平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輪流值班,值班者必須住在工地現場,手機24小時開通,發生緊急事故時,在項目部應急組長抵達工地前,值班者即為臨時就援組長。
二、救援器材:應急領導小組應配備下列救援器材;照明器材:手電筒、應急燈36V以下安全線路、燈具;通訊器材、交通工具等。
三、應急知識培訓
應急小組成員在項目安全教育時必須附帶接受緊急救援培訓。
培訓內容:傷員急救常識、滅火器材使用常識、各類重大事故搶險常識等。務必使應急小組成員在發生重大事故時能較熟練地履行搶救職責。
四、通信聯絡
領導小組組長:電話:
副組長:電話:
報警電話:110
火警電話:119
急救電話:120
五、事故報告
工地發生安全事故后,企業、項目部除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外,還應按下列規定報告有關部門:
1、輕傷事故:應由項目部在24小時內報告企業領導、生產辦公室和企業工會:
2、重傷事故:企業應在接到項目部報告后2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工會組織:
3、重傷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企業應在接到項目部報告后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單位、安全監督部門、工會組織和人民檢察機關,填報《事故快報表》,企業工程部負責安全生產的'領導接到項目部報告后4小時應到達現場。
4、立即組織事故分析會,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的行為,應追究其責任,并按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設備應急預案 篇4
為有效防止突發性機械設備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傷害,結合本項目特點,制定本預案。
一、各單位要加強對機械設備安全工作的領導,經常性地組織操作人員學習操作規程,提高安全生產意識,排查設備故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消除隱患。
二、各單位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并熟悉設備的構造、原理、性能及安全技術要求,嚴禁操作人員違規操作,機械設備帶“病”作業。
三、應急救援措施
1、漏電觸電。若機械設備出現漏電觸電現象,當事人應及時向工區負責人或應急小組報告,采取有效的搶救措施。若操作人員觸電后,應盡快使觸電者脫離電源,實施搶救。
2、剎車失靈。上坡時出現剎車失靈,不能脫檔,松掉油門,靠邊行駛,將發動機熄火,利用手制動將車停住,然后找人打眼。下坡時出現剎車失靈,掛低速檔行駛,不能將發動機熄火,靠邊行駛,行駛至平坦的地方將發動機熄火,利用手制動將車停住,然后找人打眼。
3、提升設備事故。當提升設備出現事故時,立即將現場人員迅速撤離,通知應急救援小組,組織人員對井架、電動葫蘆(卷揚機)、聯接件的安全隱患進行處理。
四、應急程序
1、發生事故后,當事人應立即報告現場負責人,事故報告時間不得超過事故發生后1小時。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傷亡人數、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已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同時,迅速聯系119、120處理事故現場。
2、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成立現場救援組,實施現場救援工作和調查處理。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和損失加重,確因搶險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主要痕跡、物證等。
3、特大事故現場救援組到達后,根據省指揮部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的命令,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救援工作,聽取事故發生單位的匯報,分析事故發生原因,制定搶險方案,并按分工組織實施。
設備應急預案 篇5
一、總則:
總則:
1.1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2臺450T/16T-38m-28m在安裝和吊裝過程中突發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國家和企業的利益,保障人身和財產的安全,現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安全生產法》的要求,結合本工程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1.2本預案為提梁機設備安裝過程中發生各種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組織原則,本預案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具體確定各單位、各部門及其人員相應的工作職責和范圍。
1.3本預案所稱事故,是在2臺450T/16T安裝和大件起吊過程中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人身安全、施工中斷、設備損壞的事故,主要包括以下范圍:
1.3.1提梁機在安裝和吊裝時,因吊車和指揮不當的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傷害事故;
1.3.2在組裝過程中,因施工人員高空墜落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1.3.3因在使用電焊和使用氧氣切割過程中造成火災、爆炸事故;
1.3.4人員觸電事故:
二、工作原則:
工作原則:
2.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切實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把保障職工健康和生命財產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2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設備安裝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2.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項目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重視現場,主抓基層為立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2.4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事件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2.5快速反應,協同應付。加強以重視現場,主抓基層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充分動員和發揮項目部和操作班組的作用,依靠廣大工人自身的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2.6依靠科技,提高素質。
加強安全培訓和教育工作,采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職工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綜合素質。
2.7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應當貫徹統一領導、專業分工、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處理精神和原則。
2.8相關各單位、各部門、各個操作班組,應當建立嚴格的設備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切實履行各自職責,積極配合處理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保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三、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3.1成立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3.2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3.3組織指揮設備使用單位和操作班組對設備事故現場應急搶險救援工
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3.4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上組匯報搶險救援工作及事
故應急處理的進展情況;
3.5落實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部署扔關搶險救援措施;
四、組長的主要職責
4.1負責召集、協調各有關部門和設備使用單位和操作班組的現場負責
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
4.2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4.3副組長的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
4.4預防與應急措施
4.4.1應當根據本規定和拆除工程實際情況,制定相應事故應急預案,閉幕式報領導小組;
4.4.2事故應急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4.4.2.1在安裝過程中出現的,可引發事故的故障類型、征兆、應對措施;
4.4.2.2進行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的組織機構管理網絡及搶險救援人員;
4.4.2.2相應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在處理事故時的職責。
4.4.3應根據本單位設備的特點和應急救援方案的規定,配備必要的設備、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資儲備。
4.4.4應定期組織本單位的事故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應急演習。
4.4.5應定期對設備進行日常性維修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按照有關規定要求按期安排對特種設備進行定期檢驗。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后,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五、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5.1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當立即做到事故報告與現場保護;
5.2按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5.3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5.3.1同時向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項目部安質部等相關部門報告;
5.3.2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指揮部,并根據指揮部的統一命令報告其他國家部門;
六、應急處理
6.1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主管、分管領導、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按照事故應急救援方案采取積極有效的搶救措施。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6.2事故發生后,由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批準,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各單位和個人應認真貫徹執行相應應急預案。當組長不在時,應按順序由副組長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6.3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需要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積極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6.4參加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本預案的規定,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并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設備應急預案 篇6
一、事故類型分析
1.倒塔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起重作業中超載、斜吊、拆卸安裝過程中鋼絲繩等連接件拉斷、地錨拉脫,靜置重大風貨軌基地形陷變形等。
2.折塔事故大多發生在傾倒過程中,塔身于建筑物相撞,另外,當塔機遇鋼軌用卡軌鉗卡牢而嚴重超載時,由于塔機整體不能傾覆,載荷重力產生的彎矩大于塔身金屬結構的剛度,使塔身屈服變形,于是造成折塔。
3.塔機背桿主要是由于過卷楊或過傾角等運行失誤,導致起重暫被主卷揚機或變幅卷揚機拉起到垂直狀態,然后越過塔頂砸落在塔身后面。
4.折臂主要是由于起重臂、平衡臂在外力作用下嚴重彎扭變形甚至折斷,原因為背桿倒塔等意外事故,由于制造質量,安裝不合標準如臂桿前端滑輪中心與塔身中心線偏移過大,吊載受力后偏移過大,吊載受力后偏扭折斷。
5.塔機重物墜落事故是塔機吊載自空中墜落,其原因較多,如鋼絲繩拉斷,過卷楊造成吊鉤撞翻,起重鋼絲繩接頭固定卡扣拉脫,卷樣機制動器突然失靈以及三相動力突然缺一相等電氣故障均可造成重物墜落。
二、事故發生所存在主要因素
1.超載、斜吊、過卷陽、國慶郊、過行程是人為原因,是違章操作或操作失誤的直接結果,并且都以安全裝置的失效為前提條件。
2.機件過度磨損和隱傷,是操作者檢查保養不周所致。
3.自然環境影響大風刮跑屬意外因素。
三、認真處理好人為因素所存在三個障礙。
1.施工管理人員包括行政領導人員的安全技術障礙。施工管理人員和企業領導要把塔機安全工作當做大事來抓,要迅速提高塔機安全技術知識,充分發揮設備管理人員的作用。
2.塔吊司機的安全心理障礙,其實質是技術障礙在塔吊司機心理的反映,存在僥幸心理,過于自信,不按操作規程操作。
3.機械專業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職責方面的障礙,設備管理人員即要懂技術,又要有實踐經驗并保持穩定。
四、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大型機械設備管理
1.對于起重機拆裝的工人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作業證。
2.在作業前要了解起重機的性能,嚴格按照說明書所規定的安裝及拆卸的程序進行作業,嚴禁對產品說明書中規定的拆裝程序做好任何改動。
3.熟知起重機拼裝活結體格拆裝部件相連接處所采用的連接形式和所使用的聯接件尺寸、規定及要求。
4.了解每個拆裝部件的重量和吊點位置。
5.在安裝或拆卸帶輕重閉合平衡臂的起重機時,嚴禁只拆裝一個臂就中斷作業。
6.在緊固要求有預緊力的螺栓時,必須使用專門的可讀數工具,將螺栓準確地緊固到規定的預緊力值。
7.拆裝起重機的電氣國家規定的部門部分,必須按照國家勞動人事部門的規定,由持有國家規定的部門發給的電工操作證的正式電工或由他帶領的電氣徒工進行,嚴禁其他人拆裝。
8.起重機作業中,司機除了對臨時出現的故障進行排除和修理外,每天必須停機對機械認真地做一次例行保養,并按使用說明規定的部位、周期和潤滑劑做好潤滑。
9.起重機發生故障后,必須及時排除與維修。
10.在安裝好的起重機的各部金屬結構上安裝或懸掛標語牌、廣告牌等擋風物件。
11.做好其它設備的地錨或牽繩等的固定裝置。
12.將起重機的和部分或電焊機地線相連。
13.將起重機的工作機構、金屬結構、電氣系統作為其他設備的附屬裝置等。
14.起重機上所使用的安全裝置及各種儀表按有關規定,定期標定、維修、報廢更新,不受起重機大修間隔時間的限制。
15.在安裝(拆除)使用過程中需要由經過培訓的人員,進行監控,并做好監控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反饋與上級部門。
設備應急預案 篇7
1事故特征
我廠的電氣設備中發電機屬充氫設備,變壓器、互感器、電抗器等屬充油設備,此外如干式變、電力電纜、控制電纜、保護控制等屏柜、蓄電池組、少油斷路器,大功率整流元件以及汽機油系統或鍋爐制粉系統、燃油罐區、氫站等易燃易爆場所附近的電氣設備等均容易因外部火源或本身短路引起火災事故,不易撲滅,影響及損失巨大。
2應急組織與職責
2.1應急組織體系
當發生電氣設備著火后,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即宣告成立。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紀檢書記、工會主席
成員:副總工程師及各部門行政正職。
2.2指揮機構及職責
2.2.1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即是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主要職責:
(1)貫徹國家、國家電網公司有關應急救援與處理的法規、規程規定,組織有關部門編制和定期修訂電氣設備著火事故應急預案。
(2)接受中國xx集團公司、大唐山西分公司和地方政府應急指揮部的領導,并在必要時請求應急援助。
(3)統一領導公司電氣設備著火事故應急工作,研究部署各項應急工作措施。
(4)決定啟動、結束電氣設備著火應急處置方案。
(5)負責新聞發布,發生可能產生社會影響的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要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相關部門。
2.2.2應急救援辦公室及職責
主任:安監部部長
成員:安監部、策劃部、發電部、機務部、儀電部、燃料部、供應部、環保部、行政部、計財部、企化部有關人員
主要職責:
(1)及時了解電氣設備著火事故、影響以及搶救情況。根據事故情況,提請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結束電氣設備著火事故應急預案。
(2)落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達的指令,協調搞好人員搶救的各項工作。
(3)負責同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聯系、匯報。
(4)負責公司電氣設備著火事故預防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組織制定有關計劃、措施、預案以及協調、監督、檢查等。
(5)組織應急演練,進行應急工作總結。
2.2.3應急工作組及職責
(1)管理組
組長:安監部部長
成員:安監部、策劃部、行政部、供應部有關人員
主要職責:負責事故預防、應急救援、事故調查、善后處理綜合協調及車輛安排、物資供應等后勤保障綜合協調工作。
(2)技術保障組
組長:策劃部經理
成員:策劃部、發電部、儀電部、機務部、環保部有關人員
主要職責:負責事故處理與事故調查技術支持。
(3)安全保衛警戒組
組長:安監部部長
成員:保安隊員
主要職責:負責應急工作人員安全保衛安排及事故現場人員疏散等公共安全工作。
(4)救護后勤保障組
組長:行政部經理
成員:急救站醫務人員
主要職責:負責事故情況下的人員緊急救護及相關協調工作。
3應急處置
3.1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運行人員發現電氣設備著火,應立即切斷電源,并使用相應的滅火器進行滅火,同時撥打火警電話通知公司消防隊;同時應立即匯報值長,值長應及時報告值班領導、安監部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相應啟動應急預案。
3.2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3.2.1電氣設備著火,應立即切斷電源,并使用相應的滅火器進行滅火,同時立即撥打火警電話通知公司消防隊。
3.2.2若發電機滑環,碳刷處冒火,應立即將冒火碳刷取下,并立即通知維護人員更換或調整碳刷,直至冒火現象消失為止;若碳刷、滑環處冒火嚴重,已導致絕緣材料著火,應立即匯報值長,根據情況將發電機解列,必要時應破壞真空停機,并開啟事故排氫電磁閥排氫,將發電機內的氫氣排掉,切斷發電機氫源,同時采取相應的滅火措施。
3.2.3若確證為發電機內部著火,應立即破真空停機,開啟事故排氫電磁閥排氫,切斷發電機氫源,并采取相應的滅火措施進行滅火,同時立即撥打火警電話通知消防人員到場滅火。我廠的發電機組配有CO2滅火系統,手打汽輪機組火警按鈕破真空停機并排氫的同時,應檢查發電機組CO2滅火系統已啟動滅火,汽輪發電機組油系統已經停運,若CO2滅火系統未啟動,應使用CO2或1211滅火器進行滅火,但注意不能使用泡沫滅火器及干沙。
3.2.4大型充油變壓器著火,滅火時注意:首先必須立即緊停著火變壓器運行,并檢查該變壓器各側電源均已切斷,冷卻裝置均已停運,然后進行滅火;若油溢在變壓器頂蓋上著火,應立即打開變壓器底部放油門放油至事故油池,使變壓器油面降低,同時使用相應的滅火器進行滅火;若變壓器外殼破裂著火,則應將變壓器內部的油全部放掉,同時進行滅火;若變壓器內部短路著火,則嚴禁放油,以防爆炸;變壓器滅火應使用CO2、干粉或泡沫滅火槍等滅火器材;變壓器滅火同時應檢查水噴霧裝置啟動,向變壓器油箱噴水以降低溫度。
3.2.5互感器著火應注意先將電源切斷,然后進行滅火,對于電壓互感器在切斷電源時嚴禁使用其本身的刀閘,應使用其上一級斷路器將故障互感器隔離。
3.2.6電纜著火應立即切斷故障電纜電源并進行滅火,當電纜夾層、豎井或電纜溝內著火進行撲滅時應注意加強通風,滅火人員應佩戴正壓式空氣呼吸器、絕緣手套及絕緣鞋;防止電纜火災蔓延的措施有:封、堵、涂、隔、包、水噴霧和其他,在滅火的同時應立即檢查電纜溝、豎井及電纜夾層內的電纜阻燃設備,防火墻、防火門完好,若防火門開啟應立即將其關閉,若剛好隔斷或防火墻上有洞,應立即使用防火材料將其嚴密封堵,防止電纜火災進一步蔓延。
3.2.7蓄電池室內著火,應立即停止充電并使用1211或CO2滅火裝置進行滅火;若蓄電池室內的空調或照明開關或電纜著火,應立即將其電源切斷并立即使用相應的滅火器將其撲滅。
3.2.8我廠的灰場及水源地配置有少油斷路器,當少油斷路器運行中滅弧室爆炸起火時,嚴禁使用該斷路器切斷電源,應使用其上一級開關立即將其電源切斷,并使用1211、CO2或干粉滅火器進行撲救,不得已時可用泡沫滅火器進行撲救;若滅弧室破裂,油已噴至地面時可用干沙將地面上的燃油。
3.2.9電氣設備火災,當電源切斷,專業消防人員趕到后應及時移交消防人員進行,運行人員配合。
3.3報警電話及救援單位聯絡方式
值長電話:
公司衛生站值班電話:
公司領導、中層干部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
急救電話:120
火警電話:119
4注意事項
報警與救援單位聯系須明確的內容:
(1)聯系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
(2)事故單位名稱;
(3)事故現場具體位置和搶救路線;
(4)火災嚴重程度;
(5)簡要事故原因。
設備應急預案 篇8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及其危害,指導和規范全市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確保應急救援行動安全、有序、科學、高效實施,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特種設備事故處理導則》和《XX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涉及生命財產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設施的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則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政府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應急救援體系力求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
1.5事故的分級
1.特別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事故:
(1)特種設備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
(2)600兆瓦以上鍋爐爆炸的;
(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15萬人以上轉移的;
(4)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100人以上并且時間在48小時以上的。
2.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事故:
(1)特種設備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2)600兆瓦以上鍋爐因安全故障中斷運行240小時以上的;
(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萬人以上15萬人以下轉移的;
(4)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100人以上并且時間在24小時以上48小時以下的。
3.較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事故:
(1)特種設備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2)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爆炸的;
(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轉移的;
(4)起重機械整體傾覆的;
(5)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人員12小時以上的。
4.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事故:
(1)特種設備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2)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萬人以下轉移的;
(3)電梯轎廂滯留人員2小時以上的;
(4)起重機械主要受力結構件折斷或者起升機構墜落的;
(5)客運索道高空滯留人員3.5小時以上12小時以下的;
(6)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人員1小時以上12小時以下的。
二、組織領導體系及職責
2.1救援組織體系
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協調領導小組、現場指導協調組、事故調查處理小組、應急救援隊伍和其他社會力量組成。
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協調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救援領導小組)是XX市特種設備一般、較大、重大、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協調機構,負責在特種設備出現一般以上事故時,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和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參與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工作。事故現場指導協調組由救援領導小組派出,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由廣安質監局牽頭成立,應急救援隊伍及社會力量包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特種設備相關技術機構、公安消防、醫療救護、環境保護、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和其他社會力量。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指揮體系見下圖:
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專家
援專家
市級配合部門
區市縣
XX市
市救援領導小組
現場指導協調組
特種設備事故
2.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職責
2.2.1救援領導小組組成
市政府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長:市政府分管質監工作的副市長
副組長:市政府聯系質監工作的副秘書長
廣安質監局局長
成員:廣安質監局、市政府應急辦、市安全監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監察局、市衛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環境保護局、市總工會、廣安電業局、市民政局等單位負責人。
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廣安質監局,由廣安質監局分管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領導任辦公室主任。
2.2.2職責
2.2.2.1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指揮協調全市特種設備一般以上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2.2.2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1)廣安質監局:負責接受事故報告,提出應急救援處置建議,按照救援領導小組的決定實施應急救援組織協調工作,負責事故調查處理,提供技術支持。
(2)市政府應急辦:負責信息收集匯總上報和應急救援綜合協調工作。
(3)市安全監管局:負責參與危險化學品有關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市公安局:負責事故現場人員疏散及警戒,加強事故區域內的治安管理,維護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
(5)市消防支隊:負責事故現場滅火搶險救援工作。
(6)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應急救援物資供應保障工作,負責組織搶險器材和物資的調配。
(7)市財政局:負責特種設備應急救援經費的保障工作。
(8)市監察局:負責對相關單位及主要領導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到位情況、工作情況、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9)市衛生局:負責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醫療救護應急工作,確定受傷人員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療;指定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和傷員鑒定轉移。
(10)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11)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與危險化學品有關的特種設備事故的現場監測與環境危害監測控制和治理工作。
(12)市總工會:配合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13)廣安電業局:負責事故現場電力的供、斷控制工作。
(14)市民政局:負責協調做好死傷人員家屬的安撫救濟工作和善后處理工作。
2.2.2.3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組織建立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之間的聯絡協調機制;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組建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專家庫。
(2)指導和督促企業制定、完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開展演練,掌握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的隱患,及時通報預警信息,提出預警建議;建立并完善各種應急信息資源系統;指導和督促相關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
(3)負責協調落實救援領導小組的重大決定;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事故信息、損害情況;組織事故調查和快速評估,了解、匯總應急救援工作情況;辦理救援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2.3現場指導協調組及職責
一般以上事故發生時啟動本預案,救援領導小組派出現場指導協調組赴事故現場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組組長和成員由救援領導小組確定。發生特種設備一般以上事故,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工作應當在事發地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
負責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參與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發揮技術支持作用,提供發生事故設備的基礎數據;組織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專家提出搶險救援方案的建議;提供專業救援機構和搶險器材物資資源信息,供現場救援領導小組調動。
2.4事故調查處理小組及職責
事故發生后,廣安質監局成立XX市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小組,辦公室設在廣安質監局,負責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分析等工作。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
3.1預警范圍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以下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實行重點安全監控:
(1)發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傷的特種設備;
(2)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特種設備;
(3)重要地區使用的特種設備;
(4)關系重大經濟安全的特種設備;
(5)發生事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特種設備。
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分級建立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并監督相關使用單位落實安全監控措施。
3.2預防措施
3.2.1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特種設備安全全面負責,屬重大危險源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建立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并認真實施;
(2)設立專門機構或配備專人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
(3)及時分析特種設備安全狀況,制訂、完善本單位事故專項應急預案,適時開展應急救援演練;
(4)及時辦理使用登記,保證特種設備登記率達到100%;
(5)按期申報特種設備定期檢驗,保證定期檢驗率達到100%;
(6)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7)特種設備隱患整治率達到100%。
3.2.2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按照《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嚴格履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職責,定期向社會公眾公布特種設備安全狀況,對重大違法行為或者嚴重事故隱患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
3.3信息監測與報告
全市特種設備監測網絡及監測點分為三個層次:即各級重大危險源監控點(企業)、各區市縣質監局、廣安質監局,各基層監測網點應定期逐級上報監控信息。遇有異常情況,應立即上報至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救援領導小組及時分析研究,提出監測意見,對可能引發一般以上事故的異常信息,立即上報市政府。
企業對其擁有市級重大危險源監控點的特種設備運行狀況的信息、實施監控的技術手段、安全檢查和定期檢驗情況、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隱患整改情況和應急預案準備情況及時報告各級質監局;對處于異常狀態的市級重大危險源監控點的特種設備,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報告。
建立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網絡。以各級質監部門的安全監察機構為主體,積極發揮專職執法機構、檢驗檢測機構、基層政府、大型企業和社會力量的作用,及時掌握特種設備安全狀況。
建立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信息化網絡。建立相關技術支持平臺,包括重大危險源辨識系統、事故隱患預警系統、安全狀況評價系統、舉報系統等,保證預警系統的信息傳遞準確、快捷、高效。
3.4預警行動
以下事故發生時,應當做好啟動本預案的準備:
(1)化工企業爆炸、停電、火災事故;
(2)地震;
(3)客運索道、游樂設施停電、火災事故;
(4)其他可能引起特種設備事故的災害性事故。
各級質監部門接到可能導致特種設備事故的信息后,應及時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必要時,及時報告當地政府。
四、應急響應
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特種設備一般以上事故,啟動本預案。
4.1事故報告
(1)事故發生后,當事人、知情人應當立即向事故發生單位、業主報告,情況緊急的可直報當地縣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和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事故發生單位獲知后,應當立即向當地縣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和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最遲不超過1小時。
各區市縣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向社會公布特種設備事故報告電話。
(2)事故發生后,區市縣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盡快核實情況,并在2小時內報告本級和市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市救援領導小組,市救援領導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實際情況按規定逐級上報。必要時,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啟動相關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3)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事故,市救援領導小組在接到事故報告后2小時內上報。
(4)移動式特種設備異地發生事故后,當事人或業主應在1小時內向事發地質監部門報告,事發地質監部門應當及時通知設備使用注冊登記地質監部門。事故發生地區市縣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按規定逐級上報。
(5)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單位、地點、特種設備種類;事故發生情況,包括事故簡要經過、現場破壞情況、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和涉險人數、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初步確定的事故等級、初步判斷的事故原因;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有必要報告的情況。
4.2分級響應程序
接到事故報告后,事故發生單位須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開展自救,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當地救援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應當帶領職能部門人員立即趕往出事地點,及時采集現場各類所需信息和有關資料,參與搶救和事故處理工作。
分級響應程序:
(1)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事發地區市縣救援領導小組應當啟動相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發生較大以上特種設備事故,市、縣政府兩級啟動相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有關人員立即趕赴事發地點,成立現場指揮部,采集現場各類所需信息和有關資料,指揮組織搶救和事故處理工作。
(3)當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時,經報市救援領導小組同意后,立即上報請求支援。
4.3現場指導協調的主要工作
(1)根據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協助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協調有關應急救援行動。
(2)組織有關專家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協助當地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
(3)針對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的特種設備次生事故,提出防范措施和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的建議。
(4)協助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協調事故發生地相鄰地區和有關企業配合、支援應急救援工作。
4.4現場緊急處置工作程序及要求
4.4.1現場處置工作程序
1.盡快對事故發生時所涉及的特種設備的基本情況做出初始評估,提出對事故所涉及的特種設備進一步處置的方案。
2.在不影響應急救援的前提下,積極介入對事故現場特種設備及其相關設施的事故狀態的保護,嚴禁一切對事故現場的變動。
3.根據發生事故的特種設備的結構、工藝特點以及所發生事故的類別,展開必要的技術檢驗、檢測工作,確認危險設備的類型和特性,提出搶險救援的技術方案,并采取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擴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響,并防止可能發生的次生災害。
4.迅速對事故發生場所周圍的其他特種設備展開必要的技術檢驗、檢測工作,盡快確定這些特種設備是否有發生進一步事故的可能。
5.及時搜集和整理涉及事故特種設備的有關資料,為事故調查做好準備:
(1)事故發生企業的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或檢驗合格證;
(2)事故發生企業的所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包括管理人員);
(3)涉及事故特種設備的所有監督檢驗報告和定期檢驗報告;
(4)涉及事故特種設備的所有維修保養記錄;
(5)有關安全附件的定期檢驗、校驗記錄和報告;
(6)事故發生企業的特種設備相關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7)特種設備三個月內的操作記錄和巡查記錄,特別是事故發生前一周內的操作和巡查記錄;
(8)與事故發生企業特種設備有關的所有安全監察指令書;
(9)涉及事故的特種設備所在工程的所有竣工驗收資料。
4.4.2現場處置工作要求
1.對事故危害、事故范圍、事故危害擴展趨勢以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等進行初始評估。
2.封鎖事故現場。嚴禁一切無關的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故危險區域,開辟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維持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
3.設立現場工作區域。應當根據事故的危害、地形特征、天氣條件(特別是風向)等因素,設立現場搶險救援的安全工作區域。對特種設備事故引發的危險介質泄漏應當設立三類工作區域,即危險區域、緩沖區域和安全區域。
4.搶救受傷人員。及時、科學、有序地開展受傷人員的現場搶救或者安全轉移,盡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員的傷亡、減少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損失。
5.設立人員疏散區。根據事故的類別、規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時,應當果斷迅速地劃定危險波及范圍和區域,組織相關人員和物資安全撤離危險波及范圍和區域。
6.清理事故現場。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已經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清洗、化學中和等技術措施進行事故后處理,防止危害的繼續和環境的污染、毀壞。
4.5應急搶險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參加應急搶險救援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裝備各種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設施、設備。事故現場應當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事故現場應當開辟應急搶險人員和車輛出入的專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4.6群眾的安全防護
根據事故發生的特性和應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周圍居民和群眾疏散的建議,由事發地政府下達人員疏散指令。
4.7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根據需要建議事發地政府依法動員、調動、征用有關人員、物資、設備、器材、以及占用場地。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支持、配合并提供便利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延、阻攔和拒絕。
4.8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
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由各級質監部門牽頭,會同安監、監察等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參加事故調查組,在進行救援的同時,開展事故調查,進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調查處理意見。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重大事故由國家質檢總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較大事故由省質監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一般事故由廣安質監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4.9新聞發布
市救援領導小組是特種設備一般以上事故信息的指定來源,負責特種設備事故信息的發布工作。具體新聞發布工作按照省委辦公廳、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省內突發事件對外報道工作的通知》、《XX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執行。
4.10應急救援結束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在報請市政府同意后宣布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結束:
(1)死亡和失蹤人員已經查清;
(2)事故危害得以控制;
(3)次生事故因素已經消除;
(4)受傷人員基本得到救治;
(5)緊急疏散人員已恢復正常生活。
五、保障措施
5.1應急救援的資源、物資、裝備、交通和通信保障
(1)廣安質監局建立與市政府有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市級有關部門以及有關專家的通信聯絡數據庫。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加強與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相關的物資、裝備儲備,切實提高應急保障能力。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廣安質監局、市政府應急辦、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環境保護局、廣安電業局、市民政局等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做好相應的應急保障工作。
(2)廣安質監局組織建立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動態監管系統,及時掌握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和事故預警情況。
(3)廣安質監局、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積極爭取當地政府的支持,針對可能發生的特種設備事故類型,組織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等應急救援力量,配備相適應的救援工具、檢測儀器、防護器材、應急車輛等搶險救援裝備和通訊裝備等,建立地方安全監察網絡和信息化網絡。
5.2資金保障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的必要資金準備。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
5.3技術儲備與專家保障
(1)廣安質監局負責建立全市特種設備專家組,為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和決策提供咨詢、建議和技術保障。
(2)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根據轄區內特種設備的分布特點,建立相應的專家組。專家組成員由XX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特種設備生產和使用單位、大專院校、科研單位、行業協會的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3)專家組應當定期召開會議,對國內外近期發生的事故案例進行研究、分析。專家組應當積極開展與特種設備應急救援有關的科學研究,參與起草或修訂完善本地區的特種設備應急救援方案,指導企業建立和制訂本企業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5.4宣傳、培訓和演習
(1)廣安質監局、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協助當地政府做好事故的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知識的宣傳教育。
(2)廣安質監局、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協助當地組織或者督促有關政府職能部門、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和專業搶險救援隊伍開展相關人員的應急救援培訓,鍛煉和提高應急救援綜合素質。
(3)有關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每年進行一次以上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演練結束后,對演練情況進行評估、總結,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5.5監督檢查
廣安質監局、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依照《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對相關部門和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情況進行檢查。
六、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理
(1)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場地所發生的費用,按有關規定由有關單位負責。
(2)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必須由有質監部門核準的有資格的單位對特種設備進行全面檢修,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對嚴重損毀、無維修價值的,使用單位應當予以報廢。
(3)特種設備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質泄漏或者鄰近建筑物倒塌損壞的,應經環保部門、規劃建設部門檢查并提出意見后,方可進行下一步修復工作。
(4)事故救援結束后,當地政府應當做好安撫、撫恤、理賠工作,有關部門或者機構應當做好社會救助、保險等善后處理事項,盡快恢復受影響群眾的正常生活和生產活動。
6.2事故調查報告
(1)根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破壞程度,按有關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調查內容主要有: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現場破壞以及經濟損失情況(包括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事故原因(必要時應當進行技術鑒定),事故性質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確定事故隱患是否消除、周圍環境污染、火災隱患是否基本消除,對疏散人員能否返回提出意見,提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措施。事故調查組在調查分析的基礎上,提出初步意見,報市救援領導小組。
(2)需要對事故、受事故影響的設備和事故現場環境進行必要的檢驗檢測、試驗及鑒定時,由事故調查組確定與事故各方無直接利害關系的單位負責。
(3)事故調查小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事故調查,并提出調查報告。
(4)市救援領導小組適時向社會公布特種設備一般以上事故的發生原因及預防措施。
6.3應急救援工作總結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市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及時進行總結分析,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七、附則
7.1名詞術語、定義與說明
事故:生產或者生活活動過程中發生的意外突發性事件總稱,通常會使正常活動中斷,造成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
事故隱患:可導致事故發生的設備缺陷、人的不安全行為及管理上的缺陷。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各區市縣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將本區市縣《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報市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各級預案應當每兩年或者在發生特種設備特大事故后,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評審和更新。
7.3獎勵與責任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救援領導小組和當地政府應當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規定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
(1)對在應急搶險救援、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對瞞報、遲報、漏報、謊報、誤報特種設備事故和突發事件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履行職責或者臨陣逃脫、擅離職守的人員,以及擾亂、妨礙搶險救援工作的單位和人員,由所在單位或者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責任追究或者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4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救援領導小組制定并負責解釋。
7.5預案施行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設備應急預案 篇9
事故可能發生在任何工業活動中,特別是隨著現代工業的發展,生產過程中的巨大能量和有害物質往往會造成嚴重的生命、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由于自然、人為、技術等原因,當事故或災害不能完全避免時,建立事故應急措施,建立應急救援體系,組織及時有效的應急救援行動已成為抵御事故或控制災害蔓延、減少危害后果的關鍵甚至唯一手段。
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系統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和特點
(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總體目標是盡可能減少事故后果,包括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者,
(2)快速控制事件,檢測監測事故造成的危害,確定事故的危害區域、性質和程度。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現場恢復工作。
(4)查明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
(二)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特點
由于特種設備本身的特點,特種設備事故往往具有突然、危害范圍廣的特點,因此特種設備的應急救援行動必須快速、準確、有效。快速需要建立快速的應急響應機制,快速準確地傳遞事故信息,快速召集所需的應急力量、設備、材料等資源在最短的時間內建立統一的指揮協調系統,開展救援活動。準確性是指根據事故的規模、性質、特點、現場環境等信息,正確預測事故的發展趨勢,準確決定應急救援行動和戰術。有效性主要是指應急救援行動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應急準備分性與否,即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與落實、以及有效的外部增援機制等。
二、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近年來我國政府相繼頒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規,如《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了相應的規定和要求。《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第七條規定:“市(地、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必須制定本地區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規定: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具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職責。第三十三條規定:企業對重大危險源應當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第六十八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制定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三、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管理
盡管事故的發生具有突發性和偶然性,但事故的應急管理不只限于事故發生后的應急救援行動。應急管理是對重大事故的全過程管理,貫穿于事故發生前、中、后的各個過程,充分體現了“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應急思想。應急管理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包括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個階段。盡管在實際情況中這些階段往往是交叉的,但每一階段都有自己明確的目標,而且每一階段又是構筑在前一階段的基礎之上,因而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的相互關聯,構成了事故應急管理的'循環過程。
(一)預防
在應急管理中預防有兩層含義,一是事故的預防工作,即通過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等手段,盡可能地防止事故的發生,實現本質安全;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發生的前提下,通過預先采取的預防措施,達到降低或減緩事故的影響或后果的嚴重程度,如加大安全距離、設置防護墻以及開展公眾教育等。從長遠觀點來看,低成本高效率的預防措施是減少事故損失的有效方法。
(二)準備
應急準備是應急管理過程中一個極其關鍵的過程。它是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所做的各種準備,包括應急機構的設立和職責的落實、預案的編制、應急隊伍的建設、應急設備(施)、物資的準備和維護、預案的演練、與外部應急力量的銜接等,其目標是保持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的應急能力。
(三)響應
應急響應是在事故發生后立即采取的應急與救援行動。包括事故的報警與通報、人員的緊急疏散、工程搶險措施、信息收集與應急決策和外部求援、急救與醫療、消防等。其目標是盡可能地搶救受害人員,保護可能受威脅的人群,盡可能控制并消除事故。
(四)恢復
恢復工作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進行。首先應使事故影響區域恢復到相對安全的基本狀態,然后逐步恢復到正常狀態。要求立即進行的恢復工作包括事故損失評估、原因調查、清理廢墟等。在短期恢復工作中,應注意避免出現新的緊急情況。長期恢復包括廠區重建和受影響區域的重新規劃和發展。在長期恢復工作中,應汲取事故和應急救援的經驗教訓,開展進一步的預防工作和減災行動。
四、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的構成
(一)事故應急救援系統的組織機構
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往往涉及單位的各個部門,因此應預先明確在應急救援中承擔相應任務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比較典型的事故應急救援系統的機構構成包括:
1.應急救援中心
2.應急救援專家組
3.醫療消防等
4.后勤保障組織
設備應急預案 篇10
為在特種設備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及時有效地實施緊急處置,減少事故損失,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我校各校區,對教學、科研、生產和師生員工生活、學習影響較大的鍋爐、配電室、煤氣加壓站、氣瓶、電梯等特種設備生產安全事故。
二、組織機構及使命
〔一〕設立xx大學特種設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學校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校領導擔任,成員由校長辦公室、校產總公司、后勤管理處、實驗設備處、基建處、保衛處和事故發生單位的負責人組成。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保衛處長擔任,成員由校長辦公室、后勤管理處、宣揚部、實驗設備處、基建處、監察處、法律事務室、發生事故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及保衛處副處長組成,具體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各種事項和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與協調。
〔三〕指揮部下設5個組。
1、x戒保衛組。由保衛處牽頭,負責現場x戒保衛和維持現場秩序、疏導交通等。
2、搶險救援組,由事故發生單位牽頭,負責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與地方有關部門協調配合,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檢測處置。
3、醫療救護組。由后勤管理處牽頭,負責組織緊急醫療救護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或向地方醫院轉送。
4、后勤保證組。由后勤管理處牽頭,負責提供事故緊急處置所必須物資、設備和車輛等。
5、善后工作組。由校長辦公室牽頭,由保衛處、宣揚部、監察處、法律事務室和事故發生單位組成,負責傷亡人員家屬的接待、安撫、撫恤和善后處理工作,負責處理因事故引起的法律訴訟、保險索賠等事宜。
三、危險目標確實定及分布狀況
〔一〕學校鍋爐房、主配電室、燃油罐、氣瓶間、燃氣加壓站、電梯等
〔二〕上述危險目標分布在后勤管理處、校產總公司、實驗設備處等部門。
四、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個人按規定馬上向分管校領導和校園110報告,分管校領導接報后應馬上向學校主要領導報告;校園110接到x后要馬上向保衛處長匯報,保衛處長接報后應馬上向學校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匯報。
〔二〕事故發生單位應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
2、發生事故設備的有關參數;3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x質的初步推斷;
5、事故處理狀況及采用的措施;
6、必須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處理的其他有關事宜;
7、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三〕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積極組織人員本著救人第一的原則進行人員救護和事故搶險,并最大限度地保護好事故現場;保衛人員接x后應迅速到達現場,進行現場x戒和維持治安秩序。
五、事故的應急處置
〔一〕學校主要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依據事故大小和影響范圍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確必須啟動本預案的,由校長辦公室負責聯系,馬上按本預案組成指揮部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二〕應急處置措施
1、搶救受害人員。事故發生后,及時、有序、有效地實施現場急救與安全轉移傷員,盡最大可能降低人員傷亡率、減少事故損失。
2、控制危險源。依據事故x質迅速采用果斷措施,防止事故造成損害的進一步擴展,必須要地方有關部門給以支援的,要迅速與地方有關部門取得聯系,提升事故的搶險效率。
3、事故可能造成有害物質擴散的,要盡快進行人員疏散和轉移,撤離危險區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區域,同時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進行現場清理,消除危害后果。應急處置指揮部成員聯系表〔略〕指揮部辦公室成員聯系表〔略〕
設備應急預案 篇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特種設備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特種設備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為衡水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開發區分局處理本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組織原則。
第三條 本預案所稱特種設備事故,是指在本行政區域使用特種設備的單位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特大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包括以下事故:
(一)鍋爐爆炸事故;
(二)壓力容器(含固定、移動式)泄漏、爆炸事故;
(三)壓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四)電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墜落等原因造成人身傷亡事故;
(五)大型游樂設施人身傷亡事故;
(六)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等起重設備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家或行業、地方的有關固定執行。
第四條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應當貫徹統一領導、專業分工、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
第五條 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有關檢驗機構,應當建立嚴格的特種設備事故防范和應急救援處理責任制,切實履行各自職責,積極配合處理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保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六條 在管委會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統一領導下,各級成員單位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密切合作,快速、高效、有序的開展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七條 衡水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成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指揮長:孫永梅
成員:曹慧敏、童永強
第八條 指揮機構的主要職責
(一)接受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領導和指導,配合中心組織調動本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
(二)組織檢查各特種設備應急救援機構的應急準備工作。
(三)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
(四)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根據變化的情況,及時提出組織機構和人員組成調整的意見,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修訂和補充。
第三章 預防和防范措施
第九條 電梯、大型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本規定和本單位的實際,制訂本單位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十條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本單位的特種設備數量、安裝位置分布情況;
(二)在日常運行使用過程中,可引發事故的故障類型、征兆、應對措施;
(三)進行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的組織機構、管理網絡及搶險救援隊伍;
(四)相應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部門主管、分管領導、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在處理重特大事故時的職責。
第十一條 電梯的使用單位必須委托具有電梯維修保養資格的單位對其電梯進行保養。
負責電梯日常維修保養的單位職責如下:
(一)應對其所保養電梯的日常安全運行負責;
(二)配備與其所保養電梯數量相匹配的工具、人員、交通工具,在接到電梯困人故障后30分鐘內趕到現場進行搶救;
(三)根據本單位的業務狀況、所保養電梯的技術特點制定本單位的搶險方案。
第十二條 各使用單位應根據本單位設備的特點和應急救援方案的規定,建立應急搶險救援機構并配備必要的設備、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資儲備。
第十三條 各使用單位應定期組織本單位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應急演習。
第四章 應對處理
第十四條 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當立即做到:
(一)按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二)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三)立即向市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報告,同時向市質監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傷亡人數、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已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第十五條 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部門主管、分管領導、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按照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方案采取積極有效的搶救措施。事故單位主要責任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十六條 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需要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攔和拒絕,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所產生的費用原則上由事故單位負責。
第十七條 參加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第十八條 各單位應根據不同類型特種設備的性能、特點,和有可能發生的事故,不斷研究、探討,補充和完善專業應急措施,切實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不斷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 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程序
第十九條 分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報告指揮長,同時向市、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市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報告,由指揮長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第二十條 根據指揮長的指令,立即組建現場救援組,明確現場組長、副組長及成員單位,并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實施現場救援工作和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 事故現場救援組到達后,根據市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命令,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救援工作,聽取事故發生單位的匯報,分析事故發生原因,制定搶險方案,并按分工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專家組成員接到命令后,應立即趕赴現場,并為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指導。
第二十三條 對于事故還在擴大,不能有效控制,特別是毒氣泄漏事故應立即報告省市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設備應急預案 篇12
一、雨雪冰凍天氣來臨之前
班級:
①向倉庫領好掃雪工具和防滑材料(如竹掃帚、平頭鐵鍬、麻袋、警告標志、警戒帶等),放到便于領取的地方,平時在門衛配一把鐵鍬和兩把竹掃帚;
②提前布置清除路面積雪的任務,分發工具,明確要求;
③檢查水電設施,提前采取保護措施。
辦公室:
①提示教職工在雨雪冰凍天氣期間盡量不開私家車上班;
②根據實際情況,告知任課教師可能變動課表的情況;
領導班子:
①平時做好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幼兒自救互救、自保互保的能力;
②通過園園廣播及時播送氣象消息和有關指示、規定。
二、雨雪冰凍天氣來臨之后
1.如果適逢幼兒園放假,執行市教育局停課的規定,至少一位帶班領導在園值班;幼兒處通過幼兒園信息平臺或班主任告知幼兒,辦公室按原計劃組織力量清除路面積雪,確保主要通道暢通,并安排好在園師生的生活;
2.如果逢幼兒園正常上課,因地制宜,繼續按課程表上課,有關部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辦公室:
①首先保證水電正常供應,食堂正常運轉;
②雪停后立即組織力量清除路面積雪(若夜間下雪,必須早晨5:30開始清掃),具體分工為:一樓各班班主任負責食堂至教室通道;二樓班主任負責樓道;當班保安負責大門口;后勤人員和駕駛員負責食堂通道,其中維修工專門負責重點區域應急處理(如鋪麻袋等);
③必要時動員沒有上課的青年老師掃雪;
④嚴重積雪冰凍的路段,一時清除有困難的,立即設置警示標志,禁止幼兒通行;
領導班子:
①園醫隨時待命,處理突發的跌傷事故;
②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廣播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
③幼兒處老師和行政值日老師在非上課時間巡視園園,要特別關注教學區和運動區的情況,排查隱患,每位教職工都要隨時勸阻幼兒做危險動作;
④對部分班級開展的“雪文化”活動及時規范(如時間、地點、教師在場管理等)。
設備應急預案 篇13
為維護學校師生人身安全,有效處理學校突發安全事故,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加強領導,健全組織
學校成立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組織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根據安全事故應急的要求,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教師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突發安全事故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制(校長負責制)。
2、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實行以第一當事人負責制,并作為第一報告人在最短的時間內向領導小組成員報告。
3、學校發生或接到師生員工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向上級或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理工作。事發當場的教師員工要本著先控制、后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為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衛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
4、上交學校突發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予以處分。
三、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學校定期檢查食堂排煙管道、自來水管道使用情況,抓好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
2、若發生安全事故,及時搶救受傷師生,迅速將情況報告區教育局并及時報告110、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3、封閉事故現場。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設備應急預案 篇14
一、應急處置機構和職責
領導小組:
職責:負責協調處理因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資而產生的突發事件。
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程序
處理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辦公室應迅速通知處理突發事件應急小組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如遇不可預料的特殊原因不能及時趕赴現場,應立即報告辦公室,同時通知事件單位負責人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后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進一步惡化。
1、首先向先期到達的相關單位或現場負責人了解情況;
2、召集相關單位和現場負責人對聚集民工進行疏散,并做好民工的說服安撫工作;
3、召開現場協調會,進一步了解相關情況,根據法律、法規和事件的具體情況,提出初步解決意見;對現場不能圓滿解決的問題應在隨后一周內作進一步的調查處理;
4、要求造成突發事件的相關各方寫出書面情況報告及內部處理意見;
5、將現場協調處置情況向信訪局寫出情況快報;
6、將突發事件的最終處理意見結果及時報告信訪局。
三、工作要求
1、反映迅速,強化協作
接到通知后迅速行動,立即通知相關單位及人員到現場協調處理。
2、耐心細致,做好說服
對事件涉及各方做好認真細致的政策、法規的宣傳解釋工作,說服當事各方通過友好協商,化解矛盾,解決糾紛。
3、依法協調,妥善解決
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進行協調,將矛盾沖突、糾紛予以妥善解決。
4、及時通報,加大處罰
對處理結果及時向相關部門通報,對違規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堅決依法查處,及時通報處罰情況,防止類似事件的再度發生。
設備應急預案 篇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特種設備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特種設備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的發展,根據《特種設備安全法》的要求,結合我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所稱特種設備(叉車)事故,是指在本單位內使用叉車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包括起重設備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第三條叉車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應當貫徹統一領導、專業分工、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據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
第二章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第四條為應對突發的發生特種設備事故,本單位成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任組長,任副組長,以下人員為組員:、領導小組聯系電話:.所有小組成員必須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
第三章事故報告與現場保護
第五條本單位如有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第一發現者應立即向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報告,做到:
(一)組長按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迅速啟動應急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二)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三)在向組長報告的同時,向質監部門以及其它有關政府監管部門報告。
第四章應急處理
第六條特種設備事故如發生后,本單位的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按照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方案采取積極有效的搶救措施。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本單位應認真貫徹執行本預案。當組長不在時,應按順序由副組長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第七條如發生特種設備事故,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除按規定報告外,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妥善保存現場相關物件及重要痕跡等各種物證,并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
為防止事故擴大、搶救人員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設施時,必須作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見證人員應簽字,必要時應當對事故現場和傷亡情況錄像或者拍照。
第八條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本單位各部門、人員應積極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第九條參加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本預案的規定,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并在專業1、不能疲勞和酒后駕駛、
2、操作叉車前要對水、油、電瓶的用電情況、剎車、燈光等進行全面的檢查。
3、叉車要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嚴禁停放在商品旁邊,在操作過程中如發現叉車故障及時報修,嚴禁叉車帶病作業。
4、在作業叉車過程中要按叉車安全操作規程操作,嚴禁違章作業,牢記安全生產,做到“三不傷害”。
設備應急預案 篇1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特種設備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特種設備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為衡水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開發區分局處理本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組織原則。
第三條 本預案所稱特種設備事故,是指在本行政區域使用特種設備的單位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特大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包括以下事故:
(一)鍋爐爆炸事故;
(二)壓力容器(含固定、移動式)泄漏、爆炸事故;
(三)壓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四)電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墜落等原因造成人身傷亡事故;
(五)大型游樂設施人身傷亡事故;
(六)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等起重設備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家或行業、地方的有關固定執行。
第四條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應當貫徹統一領導、專業分工、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
第五條 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有關檢驗機構,應當建立嚴格的特種設備事故防范和應急救援處理責任制,切實履行各自職責,積極配合處理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保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六條 在管委會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統一領導下,各級成員單位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密切合作,快速、高效、有序的開展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七條 衡水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成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指揮長:孫永梅
成員 :曹慧敏? 童永強?
第八條 指揮機構的主要職責
(一)接受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領導和指導,配合中心組織調動本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
(二)組織檢查各特種設備應急救援機構的應急準備工作。
(三)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
(四)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根據變化的情況,及時提出組織機構和人員組成調整的意見,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修訂和補充。
第三章 預防和防范措施
第九條? 電梯、大型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本規定和本單位的實際,制訂本單位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十條?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本單位的特種設備數量、安裝位置分布情況;
(二)在日常運行使用過程中,可引發事故的故障類型、征兆、應對措施;
(三)進行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的組織機構、管理網絡及搶險救援隊伍;
(四)相應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部門主管、分管領導、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在處理重特大事故時的職責。
第十一條? 電梯的使用單位必須委托具有電梯維修保養資格的單位對其電梯進行保養。
負責電梯日常維修保養的單位職責如下:
(一)應對其所保養電梯的日常安全運行負責;
(二)配備與其所保養電梯數量相匹配的工具、人員、交通工具,在接到電梯困人故障后30分鐘內趕到現場進行搶救;
(三)根據本單位的業務狀況、所保養電梯的技術特點制定本單位的搶險方案。
第十二條? 各使用單位應根據本單位設備的特點和應急救援方案的規定,建立應急搶險救援機構并配備必要的設備、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資儲備。
第十三條? 各使用單位應定期組織本單位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應急演習。
第四章 應對處理
第十四條? 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當立即做到:
(一)按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二)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三)立即向市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報告,同時向市質監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傷亡人數、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已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第十五條? 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部門主管、分管領導、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按照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方案采取積極有效的搶救措施。事故單位主要責任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十六條? 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需要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攔和拒絕,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所產生的費用原則上由事故單位負責。
第十七條? 參加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第十八條? 各單位應根據不同類型特種設備的性能、特點,和有可能發生的事故,不斷研究、探討,補充和完善專業應急措施,切實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不斷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 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程序
第十九條? 分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報告指揮長,同時向市、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市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報告,由指揮長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第二十條? 根據指揮長的指令,立即組建現場救援組,明確現場組長、副組長及成員單位,并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實施現場救援工作和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 事故現場救援組到達后,根據市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命令,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救援工作,聽取事故發生單位的匯報,分析事故發生原因,制定搶險方案,并按分工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 專家組成員接到命令后,應立即趕赴現場,并為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指導。
第二十三條? 對于事故還在擴大,不能有效控制,特別是毒氣泄漏事故應立即報告省市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第六章 指揮系統及通訊系統
區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報警電話: 電話:
市質監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報警電話: 12365 電話:
設備應急預案 篇17
1總則
目的
為建立健全太原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機制,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特種設備事故,使特種設備應急處置工作更加科學、有序,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導則》《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山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山西省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太原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做到依法科學、職責明確、規范有序、平戰結合、反應靈敏、運轉高效。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應對全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較大事故。
特種設備事故界定依據《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辦理。
事故分級
特種設備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個等級。
2應急指揮體系
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指揮體系由市、縣兩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
市較大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
指揮長:分管市場監管工作的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政府協管副秘書長、市市場監管局局長、市應急局局長、市消防救援支隊支隊長
成員: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城鄉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衛健委、市應急局、
市市場監管局、市氣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和國網太原供電公司等有關單位分管負責人。根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實際,指揮長可抽調其他市直有關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
市指揮部是應對本市行政區域較大特種設備事故的主體,配合國家、省指揮部做好特別重大、重大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縣(市、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工作。跨縣區界的一般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工作,由市指揮部協調指導組建聯合應急指揮部。
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市場監管局,市市場監管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各縣(市、區)結合本地實際設立相應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指揮部。
現場指揮部
根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市現場指揮部下設7個工作組:搶險救援組、醫學救護組、社會穩定組、協調保障組、環境監測組、技術專家組、善后工作組。各組設立及人員組成可結合工作實際調整,可吸收縣(市、區)級指揮部人員和救援人員參加。
3風險監測與防控
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根據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變化,通過對風險表征指標的觀測,開展風險信息采集,對可能發生的風險進行預測和管控,對列為重大危險源的特種設備運行狀況實時監測。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托特種設備動態監管體系、輿情監控系統,建立特種設備安全風險預警信息化平臺,開展各類特種設備安全隱患、風險信息的收集、研判。存在特種設備重大違法行為或嚴重事故隱患的.,實施掛牌督辦,實時跟蹤。建立動態監管網絡,對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實行動態
管理,實現市、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檢驗機構的信息互通、共享,遇有異常情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4風險預警
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發現特種設備較大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事發地人民政府和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發布和解除預警。
信息發布按有關規定執行,并做好應急準備。當風險預警具備解除條件時,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核實后解除預警。
5應急處置與救援
信息報告
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應當及時向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送特種設備事故信息。縣(市、區)級人民政府應當按規定向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市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按事故信息報送的有關規定向省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
特種設備事故信息報告應當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首次報告時可以先簡要報告,做好續報,直至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報告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單位名稱、信息來源、事件類別、傷亡或經濟損失初步評估、影響范圍、事件發展態勢及處置情況。涉及國家秘密的,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
市指揮部辦公室接受社會公眾、相關單位報告的特種設備安全隱患信息、事故信息及下級指揮部上報的相關信息。
市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后,立即核查信息,信息確認后
及時報告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積極做好應急處置準備。
先期處置
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事發單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開展先期處置,防止事態擴大。先期處置包括:
(1)搶救遇難、遇險人員。
(2)封鎖事故現場。嚴禁一切無關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故危險區域,維護事故現場秩序。
(3)對事故危害情況進行初始評估。包括事故發生的基本情況、范圍、危害擴展的潛在可能性以及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
(4)控制危險源。根據發生事故特種設備的特性,迅速展開必要的技術檢驗、檢測工作,確認危險源的類型和特性,制定搶險救援的技術方案,及時有效控制事故擴大,防止次生災害發生。
(5)建立現場工作區域。根據事故危害、氣象條件等因素,設立現場搶險救援安全工作區域。對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引發的危險介質泄漏,按規定設立工作區域,包括危險區域、緩沖區域和安全區域。
(6)做好擴大應急準備。
應急響應
特種設備事故市級響應根據事態嚴重程度與事態需要設定一級、二級、三級3個響應等級。
響應終止
在事故現場得到控制,應急處置工作基本完成,生態環境等部門對特種設備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測、評估,直至環境符合安全要求標準,消除次
生、衍生災害可能發生的隱患后,現場指揮部根據現場實際確認危害消除,經市指揮部批準,終止市級應急響應。
6后期處置
評估總結
應急工作結束后,市指揮部辦公室依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及時總結、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動用的應急資源、應急處置情況和應汲取的經驗教訓,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提出改進措施。
后期處置
應急工作結束后,市指揮部辦公室收集、匯總、核實應急處置信息,統一向社會發布,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并做好響應終止后的相關工作。
7預案解釋、修訂與實施
本預案由市市場監管部門負責解釋與修訂。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設備應急預案 篇18
一、編制事故應急預案的作用
事故應急預案在應急系統中起著關鍵作用,它明確了在突發事故發生之前、發生過程中以及剛剛結束之后,誰負責做什么、何時做,相應的策略和資源準備等。它是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及其影響和后果的嚴重程度,為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的各個方面所預先作出的具體安排,是開展及時、有序和有效應急救援工作的行動指南。
應急預案在應急救援中的特別重要作用和地位體現在:
〔1〕應急預案明確了應急救援的范圍和體系,做到有據可依、有章可循;
〔2〕制定應急預案有利于做出及時的應急響應,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3〕事故應急預案成為各類突發重大事故的應急基礎。通過編制基本應急預案,可確保應急預案足夠靈活,對那些事先無法預料到的突發事件或事故,也可以起到基本的應急指導作用,成為開展應急救援的"底線'。在此基礎上,可以針對特定危害編制專項應急預案,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措施、進行專項應急準備和演習;
〔4〕當發生超過應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時,便于及時向上級應急部門求援;
〔5〕有利于提升職工風險防范意識。應急預案應進行合理的策劃,做到重點特別,反映本單位的重大事故風險,并避免預案互相孤立、交叉和矛盾。在對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進行策劃時應充分合計以下因素:
①本單位特種設備的數量、種類及分布狀況,重大事故隱患狀況等;
②本單位以及上級機構已制定的應急預案的狀況;
③本單位以往事故的發生狀況;
④周邊單位重大危險對本單位可能帶來的影響。
二、事故應急預案核心要素及編制要求
應急預案是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所必須的應急準備和應急行動而制定的指導性文件,其核心內容應包括:(1)對緊急狀況或事故災害及其后果的猜測、辯識、評價;
(2)規定應急救援各方的具體使命;
(3)應急救援行動的指揮與協調;
(4)應急救援中可用的人員、設備、設施、物資、經費保證和其他資源,包括社會和外部援助資源等;
(5)在緊急狀況或事故發生時保護生命和財產、環境安全的措施;
(6)現場恢復;
(7)應急培訓和演練規定,法律法規要求,預案的管理等。應急預案是整個應急管理體系的反映,它的內容不僅僅限于事故發生過程中的應急響應和救援措施,還應包括事故發生前的各種應急準備和事故發生后的緊急恢復以及預案的管理與更新等。
應急預案演練是檢驗、評價和堅持應急能力的一個重要手段。其重要作用特別地體現在:可在事故真正發生前暴露預案和程序的缺陷,發現應急資源的`不夠(包括人力和設備等),改善各應急部門、人員之間的協調,加強職工應對突發事故救援的信心和應急意識,提升應急人員的熟練程度和技術水平,進一步明確各自的崗位與使命,提升各級預案之間的協調性,提升整體應急反應能力。
對應急預案的完整性和嚴密性進行評估,可采納多種應急演練方法,如模擬事故場景進行口頭演練、現場演練、功能演練和全面演練等。
在充分利用已有資源的基礎上,應強化應急救援的宣揚、教育和培訓,一是通過各種形式和活動,強化對職工的應急知識教育,提升應急意識,如基本防護知識、自救與互救基本常識等;二是為全面提升應急隊伍的作戰能力和專業水平,有條件的可設立應急救援培訓基地,對應急技術人員、應急隊員進行強化培訓和訓練,如基礎培訓、專業培訓、戰術培訓等。
設備應急預案 篇19
一、目的:
為使特種設備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未遂事故發生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時搶救傷員,搶修受損設備,盡是減少事故帶來的負面影響,減少事故的損失。
二、范圍:
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發生爆炸等事故及事故過程中發生人員傷亡和特種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三、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及職責分工:
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總指揮的'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屬下分現場指揮、排險組、疏散組、救護組、聯絡組、火警組、電力搶修組,職責分工為:
1、總指揮:全面指揮、協調事故處理工作。
2、現場指揮:指揮事故現場調度、協調工作。
3、排險組:組織排除事故危難源。
4、疏散組:隔絕防護,疏散人員,轉移物品,減少損失。
5、救護組:立即組織人員和調度車輛,盡快送受傷人員到醫院救治。
6、聯絡組:做好各部門之間的通訊聯絡工作。
7、火警組: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進行救援滅火。
8、電力搶修組:負責電器設備的斷電、搶修工作。
四、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
1、公司發生意外事故和事件時,當班人員應立即盡一切力量切斷或隔離事故源,同時由車間負責人決定是否緊急停止設備運行,并以最快速度向公司領導報告,和相關部門取得聯系。事故嚴重可直接報告相關職能部門職能部門或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呼叫火警“119”,醫療急救電話“120”。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單位部門、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性質(爆炸、火災)、以及人員傷亡情況和報告人姓名及聯系電話等。
2、公司領導到場后應迅速組織力量查明事故發生的源點、部位和原因,開展搶險自救工作。根據事故損失及人員傷亡情況,公司領導應立即決定是否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如決定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則立即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人員接到報警后應以最快速度趕往現場,參與事故應急救援搶險工作。處理事故時,迅速采取措施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同時應當保護好事故現場。
五、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1、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應急演習,成員人員必須參加。
2、演習內容、時間、排險方法、急救預案由公司領導批準后實施。
3、演習結束后應將演習的情況作書面記錄,并進行總結,對存在的問題逐一進行調整修改。
設備應急預案 篇20
一、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北京街商業廣場所有場所。
二、總則
(一)為做好本街區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消防安全防范應急機制,落實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責任制,部署消防重點部位的安全防范應急機制,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明確“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遇有火災事故發生各職能相關部門明確自己的職責和任務,并及時開展有效的撲救和救助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特制訂本預案(以下簡稱:消防應急預案)。
(二)本預案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是本街區發生火災事故時,組織撲救、救援、事故調查及事故處理所遵循的依據。
(三)本預案在本街區范圍內發生火災時由總指揮宣布啟動。
三、消防應急救援預案指揮部
(一)總指揮由指揮,各部門行政正職任成員。
消防應急預案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地點設在兼任。具體負責消防安全防范、搶險、救援、事故調查處理等項工作的組織協調,成員由相關部門行政人員擔任。
(二)消防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機構人員職責
1、總指揮職責:負責公司消防安全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演練、事故現場全面指揮協調工作。
2、副總指揮職責:協助總指揮的工作,按照現場具體分工情況負責消防重點部位發生火災事故時,現場進行指揮組織人員、物資疏散、火災撲救、保護火災現場、組織事故調查等項工作。
3、指揮部下設拆卸組、滅火組、疏散組、聯絡組、治安組和救護組。各組具體職責見’消防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預案流程圖”。
4、指揮部成員職責: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了解本部門消防重點部位的基本情況、火災危險性、撲救方法及措施。熟悉了解重點部位的消防設施配備數量、放置部位、疏散通道是否暢通等。必須掌握管轄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是否存在火災隱患以及消防設施配備是否到位等基本情況。一旦本轄區內發生險情,立即報告消防應急指揮部,并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初期火災撲救工作,把事故損失降至最低。保持通信暢通,指揮部成員手機24小時開機。
四、技術措施
(一)發生火災由總指揮宣布啟動消防預案,人事行政部主任、保安隊長、各部門負責人、保衛人員應立即在火災現場前匯集,組織和指揮滅火及現場人員的疏散。
(二)消防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前,事故現場地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火災現場的報警、滅火及人員疏散。應急預案啟動后,立即聽從指揮部指揮。
(三)在公安消防搶險救援人員到達后,現場人員服從公安消防搶險救援指揮人員的指揮,協助公安消防搶險救援人員救助遇險人員,撲滅火災,搶救貴重物品,視事故情況撥打醫院急救電話(120)。
(四)報警
(1)任何人員發現火災,應立即向保安部報警,并報告部門負責人,同時說清著火地點、部位、燃燒物品及數量、火災狀況等。保安部應立即報告消防應急總指揮,并組織前期撲救。
(2)接到火警后,保安部和該事故現場地部門迅速查明火災事故發生的部位和大小,在查明情況發生的火災事故較大時,保安部要及時撥打火警電話(119)、及急救電話(120)準確報告起火地點、部位、火情、報告人單位、姓名、聯系電話,并安排專人到路口等候,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火災事故現場。同時消防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指揮部相關人員立即趕到火災現場。
(五)發生火災后接警處理程序
(1)接到火災事故報警電話后,消防安全應急預案指揮部有關人員應迅速到達報警地點確認。
(2)如未發生火情,應查明報警原因和動機,采取相應措施,并認真做好記錄。
(3)如確有災情發生,立即向有關領導匯報,同時利用現場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必要時應立即撥打火警電話(119)和120。
(4)情況處理完畢后,恢復各種消防設備備用狀態。
(六)初起火災的處置
(1)發現火災,應保持頭腦清醒、沉著,拆卸組迅速切斷起火部位或樓層電源,為撲救火災創造條件。
切斷電源操作的注意事項:
①操作人員必須沉著冷靜、迅速果斷、急而不慌、忙而不亂。
②對高壓或電網,切斷電源時必須嚴格遵守倒閘操作規定,防止慌亂中發生誤操作,絕不允許不懂裝懂,盲目操作,以免擴大事故。
③夜間撲救火災時,要準備好切斷電源后的照明設施,避免斷電后影響滅火。
④切斷電源后,整個過程要統一指揮、統一組織,不要亂發號令,亂指揮,引起更大災難。
(2)滅火組負責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撲救,做到初起火災力爭撲滅,較大火災力爭控制。
(3)火勢較小時,就近利用現場配備滅火器、室內(外)消火栓等消防設施進行撲救,最大限度的避免火災事故的擴大或蔓延。
(4)火災現場所有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確保火場秩序。
(七)治安
治安組配備治安器械,負責現場及周圍秩序,嚴防破壞、盜搶行為。
(八)疏散
由疏散組負責組織實施,疏散的原則:確保生存,相互幫助,快速有序,遠離火場。
(1)火災發生后,無論火災大小,除必要的撲救人員外,所有人員應盡快撤離。
(2)火災發生后,所有車輛應迅速遠離起火現場,騰出疏散、滅火通道,保障消防通道暢通。
(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本部門所有人員迅速選擇就近樓梯和出口撤離,應按疏散通道的指示方向疏散,確保在最短時間遠離火災現場。劃區定門疏散,應盡量遵循就近疏散,靠近起火部位的人員,可先遠離起火部位躲避,再按門疏散。劃區定門的人數,要根據門的排放量計算確定,離起火點近的門,劃定盡量少的人數,使受火勢直接威脅的人盡早脫離險境。劃區定門,落實到人,每個工作人員心中有數,指揮有條不紊,平時,靠消防門處應有工作人員,以便遇事能及時開門,引導疏散。
(4)若通道阻塞或煙氣較重,無法撤離火災現場時,應迅速選擇遠離火場的房間或樓頂躲避,緊閉房門,堵塞進煙孔洞,防止煙氣熏嗆,并設法向外界呼救。
(5)人員撤離火災現場前必須切斷所有電源;如果來不及切斷電源應向上級匯報,切斷上一級電源。
(6)人員疏散后應撤離至安全區域,防止因墜落物造成傷亡。
(九)火災逃生應急計劃
火災發生時,應保持頭腦清醒、沉著,根據消防安全出口和應急疏散標志指示,迅速撤離著火區域,確保自身安全。具體注意事項如下:
(1)發生火災時,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組織逃生自救。
(2)出房間時用手試門柄、門體溫度,如門柄、門體發熱,切不可打開房門。
(3)撤離房間時,應盡量遵循就近疏散,應往離房間最近的緊急出口撤離。
(4)樓梯走廊煙霧大要盡量低伏。
(5)緊急出路一般通往樓梯出口,進入梯間后及時把防煙門關閉。
(十)救護
救護組對疏散出來的受傷員工進行檢查,現場救護,協助醫院將受傷嚴重者送至醫院搶救,協調與醫院、保險公司的善后處理、賠償工作。
五、車輛消防預案
(一)車輛消防的技術措施
(1)加強消防知識宣傳、每年對駕駛員進行一次消防培訓。
(2)消防器材每星期檢查一次,在未發生火災的情況下,不得動用轉借。
(3)司機及乘坐人員禁止在車內吸煙。
(4)出車前對車輛進行檢查、消除火災事故隱患。
(二)滅火
車輛著火后火勢較小時,就近利用現場配備滅火器、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設施進行火災撲救,最大限度的避免火災事故的擴大或蔓延,做到初起火災力爭撲滅,較大火災力爭控制。必要時應立即撥打火警電話(119)。
六、消防事故預防
(一)預防措施
(1)消防安全技術措施
1、消防通道、樓梯、過道、地下室等出口處均設有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燈。
2、公共區域配有滅火器和室內外消火栓等消防設施。
3、商鋪內、過道等公共區域安裝有火災自動感煙報警裝置。
(2)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保安部每周進行一次消防知識培訓,每年組織一次模擬火災事故疏散演習。
2、管理公司每年舉辦一次消防知識培訓班。
3、按照消防法規結合本部門實際對重點部位和場所配備消防設施、器材,并定期進行檢查維護、及時更換到期的消防器材,確保各種滅火器保持良好狀態。
4、嚴格執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禁止電梯內、倉庫等禁煙區吸煙和帶電作業。
5、保安部對公司內各部門消防工作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每月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整改,要求整改的問題經保安部復查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6、保安部負責統籌協調公司消防設施的管理、維護、維修和更換。
(二)滅火器材的使用
滅火器是一種簡易的`滅火工具,使用方便,便于撲救初期火災使用。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可以撲救石油、石油產品、有機溶劑、電器設備和一般物質初起火災,射程為5米。使用方法將滅火器提到距離火場的安全位置,首先上、下翻倒幾次,使干粉松動,使用時要垂直操作,拔掉安全銷,一只手握住噴嘴,另一只手握住提柄提起滅火器,將噴嘴對準火焰,壓下壓桿即可。
手提式“1211”氣體滅火器適用撲救各種油類、電器設備、精密儀器以及一切有機溶劑的初起火災。射程為3米,滅火后不留污跡。使用方法同上。
推車式干粉滅火器使用方法,使用推車式干粉滅火器要兩個人配合操作,首先一人將管帶抖開,雙手緊握干粉槍,轉動握柄,將槍口對準著火處;另一人拔掉安全銷,打開控制柄干粉即噴出。將火撲滅后,要注意防止復燃。
七、事故調查程序
(一)報案
(二)保護好現場,等待公安、消防機關的到來。
(三)做好現場人員的筆錄工作,保管好現場筆錄。
(四)協助公安、消防機關對火災的調查。
八、修訂
(一)本預案在火災事故調查完畢后由總指揮宣布結束。
(二)本預案由消防事故應急預案指揮部解釋和修訂。
設備應急預案 篇2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特種設備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特種設備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的發展,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安全生產法》的要求,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為縣人民政府處理本縣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組織原則。本預案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確定使用單位為本單位特種設備事故搶險救援單位。
第三條本預案所稱特種設備事故,是指在本縣行政區域內使用特種設備的單位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
(一)電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墜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二)塔式起重機、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流動式起重機等起重設備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三)鍋爐爆炸事故;
(四)壓力容器(含固定、移動式)泄漏、爆炸事故;
(五)壓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第四條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應當貫徹統一領導、專業分工、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
第五條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嚴格的特種設備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切實履行各自職責,積極配合處理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保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二章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第六條成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主管副縣長任組長,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為安全生產管理局、公安局。
第七條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一)組織指揮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特種設備事故現場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二)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上級匯報搶險救援工作及事故應急處理的進展情況;
(三)落實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部署的有關搶險救援措施。
第八條組長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召集、協調各有關部門和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
(二)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第九條副組長的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
第三章預防與應急措施
第十條電梯、起重機械、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本規定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十一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事故應急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本單位的特種設備數量、安裝位置分布情況;
(二)在日常運行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可引發事故的故障類型、征兆、應對措施;
(三)進行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的組織機構管理網絡及搶險救援人員;
(四)相應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在處理事故時的職責。
第十二條電梯的使用單位必須委托具有電梯維修保養資格的單位對其電梯進行保養,負責電梯日常維修保養的單位職責如下:
(一)應對其使用的電梯的日常安全運行負責;
(二)配備與其所保養數量的電梯相匹配的工具、人員、交通工具,在接到電梯困人故障后立即趕到現場進行搶救;
第十三條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容易引發事故的特種設備列為危險監控設備,依法實行重點監控。賓館、酒店、學校、醫院、商場等公眾聚集場所內使用的及其它容易引發群死群傷事故的特種設備均列入危險監控設備范圍。昌明液化石油氣充裝站應列為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
第十四條各使用單位應根據本單位設備的特點和應急救援方案的規定,配備必要的設備、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資儲備。
第十五條各使用單位應定期組織本單位的事故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應急演習。
第十六條使用單位應定期對特種設備進行日常性維修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按照有關規定要求按期安排對特種設備進行定期檢驗。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特別情況后,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四章事故報告與現場保護
第十七條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當立即做到:
(一)按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二)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三)同時向質監局、安監局、消防隊等有關部門報告。
(四)各成員單位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五章應急處理
第十八條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主管、分管領導、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按照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方案采取積極有效的搶救措施。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十九條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由縣政府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批準,立即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認真貫徹執行本預案。當組長不在時,應按順序由副組長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第二十條應急預案啟動后,各類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搶險救援工作首先應由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救援。
第二十一條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需要有關單位配合的應積極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第二十二條參加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本預案的規定,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并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設備應急預案 篇22
一、物業管理處組織機構與職責
1.成立物業管理小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小區項目經理及各部門負責人為應急處置工作第一責任人。
2.應急處置工作小組的主要職責:
2.1制訂本企業物業管理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2收集、分析小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信息;
2.3組織、協調、指導、檢查小區各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2.4組織人員開展相關的搶險或實施救援工作;
2.5及時向上級主管領導及相關機構報告情況,請求必要的支援。
二、宣傳、培訓、演練、預防
1.1充分利用各方式開展自救等應急知識的宣傳,做好安全教育進小區工作,增加企業員工、業主的防范意識。
1.2定期對各部門員工進行物業管理突發事件的預防、應急處置及協調等相關知識的`培訓,增強物業人員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
1.3定期組織應對物業管理突發事件的演習。應急演習包括準備、實施和總結三個階段,培訓應急隊伍、落實崗位責任制、熟悉應急工作的指揮、協調和處置程序,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完善應急預案。
1.4應加強小區的日常管理,保持各種設施設備的完好。強化日常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各類突發事件的發生。
三、各類應急處置預案
1.1電梯困人應急處置預案
1.1.1獲知有人被困在電梯內,應立即通知電梯維修公司派人到現場處置,同時通知其他相關工作人員。
1.1.2到場人員應了解電梯困人情況,用對講機安慰乘客,要求乘客保持冷靜,耐心等待救援。
1.1.3電梯維修救援人員應按特種設備有關規定迅速到達現場并及時、安全解救被困人員。
1.1.4在解救過程中,若發現被困者有發病、昏迷癥狀,應立即通知醫護人員到場,以便及時搶救。
1.1.5被困者救出后,應立即請電梯維修公司查明故障原因,修復后方可恢復正常運行。
2.2突發停電應急處置預案
責任人:葛維平,責任部門:工程部
2.2.1在事先接到停電通知的情況下,應將停電線路、區域、時間和影響二次供水及電梯使用的情況,采用各種有效方式告知小區住戶和商戶,并在各主要出入口發布通告。
2.2.2在事先沒有接到任何通知的突然停電情況下,應立即確認是內部故障停電還是外部停電。若系內部故障停電,應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若系外部停電,一方面要采取措施防止突然來電引發事故,一方面致電供電部門查詢停電情況,了解何時恢復供電,并將了解的情況告知小區住戶和商戶。
2.2.3管理范圍內如有備用電源的,應盡快啟用。
2.2.4檢查所有電梯運行情況,發現電梯困人立即按照電梯困人應急處置預案施救。
2.2.5夜間停電,安排員工到小區各主要出入口、電梯間維持秩序,加強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出現治安事件。
2.2.7派人值守辦公室、值班室,耐心接待住戶和商戶詢問,做好解釋和疏導工作。
3.3燃氣泄漏應急處置預案
責任人:徐大樹、葛維平,責任部門:工程部
3.3.1接報或發現燃氣泄漏后,疏散人員,并根據本小區氣源使用情況(管道燃氣或瓶裝氣),及時通知相應的燃氣供應商,必要時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請求救援處置。
3.3.2設立現場警戒線,疏散人群;警戒線內,嚴禁一切火源,禁用手機、電話和非防爆型對講機、手電筒等電子電氣設備,嚴禁開關電器設備。
3.3.3施救人員應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戴上防毒面具;沒有防毒面具時,應用濕毛巾捂住口鼻并盡可能屏住呼吸。救援方法要科學合理,避免盲目冒險。
3.3.4瓶裝氣用戶,家庭燃氣泄漏,輕輕打開門窗通風。根據泄漏情況采取下面辦法處理后,等待燃氣供應商到來處理:
3.3.4.1燃氣具泄漏時,關閉氣瓶角閥。如氣瓶角閥無法關閉,不要拆卸氣瓶上調壓器,把調壓器與燃氣具之間的膠管打折拴緊。
3.3.4.2氣瓶瓶體泄漏時:
a.泄漏若為氣體泄漏,關閉氣瓶角閥后,可使用非金屬物品堵塞泄漏處,并將氣瓶小心搬移至空曠通風處,搬移氣瓶嚴禁搭乘電梯。
b.泄漏若為液體泄漏,關閉氣瓶角閥后,迅速把氣翻(扭)轉,使泄漏處變為氣體泄漏,再按a方法進行進行處理。
3.3.4.3氣瓶角閥無法關緊的泄漏時,不要拆卸氣瓶上調壓器,把調壓器與燃氣具之間的膠管打折拴緊,然后切斷膠管,將氣瓶小心搬移至空曠通風處。
3.3.5管道燃氣泄漏處理方法:
a.用戶戶內燃氣泄漏,迅速關閉入戶主閥門,輕輕打開門窗通風。若無法關閉入戶主閥門,應迅速關閉樓棟立管閥門。
b.當戶外管道的泄漏發生在樓棟立管閥門之后時,迅速關閉樓棟立管閥門。
c.當戶外管道的泄漏發生在樓棟立管閥門之前或埋地管時,就立即設立現場警戒線、疏散人群,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警戒線范圍。
按上述辦法處理完后,等候燃氣供應商處理。
3.3.6不管是瓶裝氣還是管道氣泄漏,當已發生燃氣泄漏爆炸著火時,應先向110報警。泄漏源未處理好前,不要輕易滅火。
3.3.7發現有中毒、受傷者,協助中毒、受傷人員逆風脫離現場,等待醫療部門救護或直接將中毒、受傷者送往醫院搶救,必要時并盡可能同時采取人工呼吸等正確的急救措施。
四、盜竊和破壞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責任人:徐大樹、劉國安 責任部門:秩序維護部
4.1發現盜竊和破壞事件,立即報警。
4.2秩序維護員到達案發現場后,在保障自身安全情況下可及時處理,否則監視現場,記住犯罪嫌疑人的面貌、體形、服飾和特征,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逸。
4.3秩序維護員在事件中抓獲犯罪嫌疑人,應及時移交警方處理,并根據警方要求提供情況和證據,嚴禁拷打、審訊和扣押,并應勸阻業主和圍觀人員打罵犯罪嫌疑人。
4.4若犯罪嫌疑人在警方到來以前已逃離現場,秩序維護員應注意保護現場,不得觸動現場任何物品,并阻止任何人員進入現場,等候警方前來處理。
4.5如在作案現場發現有人受傷,應在保護好現場的基礎上,通知急救中心派人救治。除非必要,嚴禁搬動傷員,防止傷情加重。
4.6在警方人員到達后,積極提供線索,配合警方人員辦案。
五、意外傷亡應急處置預案
責任人:徐大樹、劉國安責任部門:秩序維護部
4.1小區內出現人員意外傷亡事件,秩序維護員應立即趕赴現場,查明情況,立即報警。
4.2若傷者尚未死亡,應當保護現場,通知急救中心派人救治。除非必要,嚴禁搬動傷員,防止傷情加重。
4.3若系由觸電事故,應就近切斷電源或用絕緣物(如干燥的木桿、竹竿或塑料、橡膠)將電源撥離觸電者,嚴禁在沒有切斷電源的情況下,用手直接去拉觸電者。
4.4若系溺水事故,應立即搶救,若落水者嗆水較多,應使其頭低腳高,按壓腹部,使其吐出嗆入之水,必要時施行人工呼吸。
4.5若系設備故障或設施損壞引發傷亡事故,應立即通知工程人員到場,共同確訂搶救方案。
4.4若系高層墜落、物品砸傷引起傷亡事故,在搶救傷員的同時,應保護好現場,攝下照片或錄像,留下目擊者,同時向警方報警。
4.7若系交通肇事引起傷亡事故,應在保護好現場、搶救傷員的同時,記錄肇事車輛,留下駕駛員和目擊者,如有監控錄像,保存相關錄像,報請警方處理。若交通事故引起小區內交通堵塞,應開辟旁行通道,積極疏導交通,并設立警戒線,防止破壞現場。
4.8若傷亡事故系由于設備故障、設施損壞或管理不當引起,相關部門應當在事發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送交公司總經理,以便公司查找原因、落實責任、上報情況。
六、水浸的處理
責任人:徐大樹、劉國安 責任部門:秩序維護部
5.1組織搶險突擊隊,負責裝填運送沙包;
5.2及時通知車主開走水浸區域的車輛;
5.3在地庫出入口開口處堵成沙包墻并派人看護;
5.4保護一切因水浸后易遭損壞的重要公共設施,如電梯及電力系統;
5.5發現有水浸入電梯井、強弱電井,應及時通知電梯工和電工關閉電梯、切斷電源,處理電井房水浸問題;
5.6水浸過后,搬離所有沙包,打掃衛生。
七、火災應急處置預案
責任人:徐大樹、劉國安責任部門:秩序維護部
6.1發現火災苗頭,如煙、油、味、色等異常狀況,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請其派人查明真相,并做好應急準備;
6.2確認火災后,立即報警,并組織相關人員趕赴現場;
6.3到達現場的管理人員或秩序維護隊隊長自覺承擔組織工作:
6.3.1切斷火場電源;
6.3.2疏散火場被困人員;
6.3.3設立警戒線,疏導圍觀群眾;
6.3.4指派專人引導消防車;
6.3.5組織人員清除火場周圍障礙物,如通知停放在火場周圍車輛車主將車駛離、搬走阻礙通道的物品等;
6.4火災撲滅后,在經消防部門同意情況下,組織人員協助業主清理現場,對受災業主做好安慰工作。
以上節日突發事件預案,請各部門人員認真執行。
設備應急預案 篇23
一、目的:
為使特種設備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未遂事故發生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時搶救傷員,搶修受損設備,盡是減少事故帶來的負面影響,減少事故的損失。
二、范圍:
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發生爆炸墜落等事故及事故過程中發生人員傷亡和特種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三、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及職責分工:
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總指揮的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屬下分現場指揮、排險組、疏散組、救護組、聯絡組、火警組、電力搶修組,職責分工為:
1、總指揮:全面指揮、協調事故處理工作。
2、現場指揮:指揮事故現場調度、協調工作。
3、排險組:組織排除事故危難源。
4、疏散組:隔絕防護,疏散人員,轉移物品,減少損失。
5、救護組:立即組織人員和調度車輛,盡快送受傷人員到醫院救治。
6、聯絡組:做好各部門之間的通訊聯絡工作。
7、火警組: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進行救援滅火。
8、電力搶修組:負責電器設備的斷電、搶修工作。
四、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
1、公司發生意外事故和事件時,當班人員應立即盡一切力量切斷或隔離事故源,同時由車間負責人決定是否緊急停止設備運行,并以最快速度向企業領導報告,和相關部門取得聯系。事故嚴重可直接報告相關職能部門職能部門或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呼叫火警“119”,醫療急救電話“120”。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單位部門、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性質(爆炸、火災、墜落)、以及人員傷亡情況和報告人姓名及聯系電話等。
2、企業領導到場后應迅速組織力量查明事故發生的源點、部位和原因,開展搶險自救工作。根據事故損失及人員傷亡情況,企業領導應立即決定是否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如決定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則立即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人員接到報警后應以最快速度趕往現場,參與事故應急救援搶險工作。處理事故時,迅速采取措施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同時應當保護好事故現場。
五、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1、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應急演習,成員人員必須參加。
2、演習內容、時間、排險方法、急救預案由公司領導批準后實施。
3、演習結束后應將演習的情況作書面記錄,并進行總結,對存在的問題逐一進行調整修改。
設備應急預案 篇24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院設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一個辦公室和專家組。辦公室設在檢驗管理部。各設區市分別設立各自的應急技術處置小組。(見附1、2、3、4)
(一)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
組長:院長。
副組長:副院長、院長助理。
成員:院相關職能部門、業務部門負責人及各設區市相關人員。
2、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任:副院長
副主任:院長助理、檢驗管理部負責人
成員:檢驗管理部人員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
3、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
4、各設區特種設備事故緊急處置小組
(二)職責:
1、組長:負責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省特種設備事故緊急情況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的協調,發生重特大事故時,督促院職能部門和各設區特種設備事故緊急處置人員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負責事故調查、鑒定報告的審批。
2、副組長:協助組長開展工作,當組長出差在外時,代行組長職責,發生重特大事故時,到現場參與事故處置,組織應急技術處理小組確定技術處置措施。
3、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編制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協調和組織全院對特種設備事故的處置工作。檢查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工作落實情況。發生重特大事故時,現場協助副組長和各設區特種設備事故緊急處置組制訂技術措施。
4、各設區特種設備事故緊急處置組:成立應急技術處理小組(具體名單見附件4),組長由院指定的人員擔任,成員3~5名,由具有檢驗師資質或相應技術專長的技術人員組成。根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及時派出應急技術處理小組成員為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提供技術支持,為事故處置提出技術處理措施。建立當地特種設備設計、制造、安裝、維修單位組成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聯動單位名錄(具體名單見附件5)。
5、院辦公室、各設區所、站綜合室:負責接警和后勤保障工作,負責院內部處置資源的調配,提供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所需的物資、裝備、車輛等, 協助并配合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做好有關善后處理工作。按統一口徑,做好新聞報道工作。
二、接報警與應急響應
(一)事故報告
1、本院所有人員:本院所有人員在接到任何方面特種設備事故報告(或疑似事故)后,應立即向部門負責人和院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特殊情況下,可同時報告上一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有關部門。本院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借口隱瞞、壓制事故報告。
2、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在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逐級上報;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常用通訊聯絡方式見附件6)。
事故報告內容應當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或者業主)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發生地點及時間(年、月、日、時、分);設備名稱;事故類別;人員傷亡、經濟損失以及事故概況。
對于由于情況緊急,事故詳情未及時了解的,各有關部門應在上報的同時,通過各種途徑證實、了解,并根據事故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及時補充續報。
3、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各設區市所、站綜合室接到事故報警后,必須迅速做好電話記錄,電話記錄內容應包括:報警人姓名、聯系電話,同時記錄事故發生地點、時間、傷亡及損失情況等。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接警的,應迅速將情況上報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同時通知相關人員。由各設區市特檢站綜合室接警的,應迅速將情況報部門負責人和領導小組辦公室。
4、各設區特種設備事故緊急處置組負責人應迅速對事故等級進行初步判定,聯系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聯動單位,并同時派員趕赴事故現場參與事故處置。
5、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事故的處理進行跟蹤與檢查。對重特大事故,立即將事故發生和處理情況上報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并立即協調組織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
(二)基本響應程序
1、趕赴現場的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后,應立即與事故單位或業主和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聯動單位取得聯系,協助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做好事故技術處理;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未到現場時,應當了解事故發生情況,認真查看現場,并將上述信息反饋給領導小組辦公室或各設區特種設備事故緊急處置組負責人。
2、領導小組辦公室或各設區特種設備事故緊急處置組負責人根據信息反饋和現場實際情況,對嚴重事故以上的事故立即向發生事故中心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和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局報告。
(三)現場工作的主要內容
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組在事故現場實施事故現場緊急處置。應本著盡最大可能降低人員傷亡、減少事故損失、嚴防事故(污染)擴散的原則。協助事故發生單位開展自救。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1、根據設備和事故特點,對事故是否可能進一步擴大作出初步判斷。先期處置隊伍趕到事故現場后,應當盡快對事故發生的基本情況做出初始評估,包括事故范圍及事故危害擴展的趨勢以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等。
2、確定事故相關的特種設備,調閱相關設備資料、信息;檢驗檢測報告,并根據需要,提供設備使用介質的相關技術資料。
3、針對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的次生災害,提出防范措施和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的建議。根據發生事故的特種設備的結構、工藝特點以及所發生事故的.類別,迅速展開必要的技術檢測工作,確認危險物資的類型和特性,制定搶險處置的技術方案,并采取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擴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響,并防止可能發生的次生災害。
4、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決定啟動預案后,各設區特種設備事故緊急處置組負責人應迅速派出應急技術處理小組匯同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聯動單位,配合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或事故調查組查明特種設備事故的性質、類別、影響范圍及可能繼續造成的后果,確定合理的技術處理處置方案。對于重特大事故的技術處理處置方案,報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審定。對一般性事故和嚴重事故,積極配合事故發生地的質量技術監督局,按特種設備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7、8、9、10、11、12、13、14、)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對重特大事故,在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統一組織、協調下,迅速開展處置工作,為確定事故等級、協調、指揮處置事故提供技術保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同時用做好事故現場取證工作。同時,由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副組長會同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各設區特種設備事故緊急處置組的有關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確定技術處置措施,協助開展事故處置。
5、對于罐體泄漏等可能導致嚴重次生災害(如爆炸等),提出人員撤離的建議。對發生易燃易爆有毒介質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泄漏的,應立即組織專業人員采取措施,處置泄漏。組織消防人員滅火和對發生泄漏的氣、液體進行消毒或稀釋,對發生火災事故的壓力容器及其周邊受影響的壓力容器,進行噴淋降溫。
6、建議采取相關技術措施,如設備應急堵漏等。
7、根據事故的性質和特點,提出介質排放、泄壓等技術措施;對可倒換的,將事故設備及波及的其它隱患設備內部介質倒換至安全可靠設備之中,對于可移動的設備(如聯苯、液氯、液氨、二氧化硫氣瓶),在經有關專業人員判定可以移動后,組織具有安全防護知識和配備防護裝備的人員,將設備移至可處理場所進行處置。
8、根據介質毒性,提出預防和處置中毒的建議;搶救受害人員。及時、科學、有序地開展受害人員的現場搶救或者安全轉移,盡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員的傷亡、減少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損失。向現場人員(包括處置人員)告知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自我防護知識。
9、提出需要動用社會力量(人員、裝備、車輛等)的建議;
10、對搶險中的專業技術操作提供技術指導(包括對搶險工具的選用和使用)。
(四)中心事故工作組人員的安全防護
參加應急搶險處置的工作人員,要注意個人人身安全,應當按要求配備安全防護用品和必要的安全裝備,事故現場應當在專業部門的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
(五)特種設備事故救助聯動企業
針對特種設備事故的性質和特點,動用相應的社會力量,實行對口處置的方針。借助于企業的專業操作人員(搶險隊伍)、專業搶險設備和搶險技術,進行事故應急處置,盡最大可能減少事故危害、提高處置效率,減少處置風險。特種設備事故救助聯動企業名單見附件5。
參與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社會救助聯動的企業,應擁有相應事故處置設備、物資,特別是快速帶壓堵漏技術,人員應具備相關專業事故處置技能和實踐操作經驗,聯動企業應有專項演練。
三、特種設備應急處置措施
1、電梯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7);
2、起重機械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8);
3、場(廠)內機動車輛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9);
4、大型游樂設施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10);
5、客運索道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11);
6、液氯鋼瓶泄漏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12)
7、液化石油氣汽車罐車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13)
8、液氨鋼瓶泄漏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14)
四、預案管理與修訂
(一)本預案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當地設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備案。
(二)本預案由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每兩年修訂一次,在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對預案和緊急處置措施進行必要的評審和更新。
(三)本預案按照省(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福建省特種設備事故緊急情況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定期進行演練。
(四)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1、省特檢院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名單
2.省特檢院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名單
3.省特檢院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名單
4. 省特檢院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技術處理小組名單;
5 . 省特檢院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聯動單位名單;
6. 省特檢院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常用電話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