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火災安全的應急預案范文(精選3篇)
公司火災安全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
一、火災事故的界定標準
按照一次火災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受災戶數和財物直接損失金額,火災等級劃分為三類: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災,為特大火災:
死亡十人以上(含本數,下同):重傷二十人;死亡、重傷二十人以上;受災戶五十戶以上;直接財產損失一百萬元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火災,為重大火災:
死亡三人以上;重傷十人以上;死亡、重傷十人以上;受災三十戶以上;直接財產損失三十萬元以上。
(三)不具備前列兩項情況的火災,為一般火災。
二、接警出動及力量調集
(一)接警出動
1、消防大隊“119”火警電話必須準確受理報警,問清失火單位的名稱、地址、燃燒物質,有無被困人員和爆炸,毒氣泄漏,火勢情況,報警人姓名、電話號碼等,并準確記錄報警時間,車輛出動情況。
2、遇有重點保衛單位、部位發生火災時,加強第一出動的原則,根據火場指揮員的命令及時調集滅火力量,通知供水、供電、供氣、醫療救護等部門到場協助。
(二)調集人員
1、消防大隊機關、防火人員5人,第一小隊18人,第二小隊18人,保衛部護衛大隊217人及子公司,分公司義務消防隊力量。
2、根據需要調集xx市消防支隊,xx市消防支隊等有關力量。
(三)調集車輛
1、消防大隊車輛共計10臺,累計載水量42噸、泡沫量3.5噸,其中:泡沫車2臺、水罐車6臺、24米登高平臺消防車1臺、指揮車1臺。
2、消防支隊車輛15臺,累計載水量74噸。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火災指揮部是火場情況,決策和發布戰斗命令的.中心,是火場最高指揮機構。遇有燃燒面積大,參戰力量多,滅火時間長等情況復雜的火場,應設立火場指揮部。
1、火場指揮部設置位置
火場指揮部應當設在接近火場,便于觀察,比較安全的地點,并設置明顯標志。
2、火場指揮部的人員組成
火場指揮部通常要由火場總指揮員、副總指揮員、作戰、通信聯絡、后勤保障等人員和有關單位的負責人,生產安全、工程技術人員等組成。也可根據火場情況確定人員組成。
3、火場指揮部的職責
(1)制定總體決策和戰斗行動方案,及時掌握火場變化情況,提出相應措施,適時調整作戰方案和調配滅火力量,組織協同作戰;
(2)火場指揮部與通信及參戰單位之間的通信聯絡,保障火場后方的通信暢通;
(3)組織人員填寫《火災撲救現場記錄表》,記錄總指揮員發布的各項決策、戰斗命令和上級首長指示的內容,以及參戰單位到場力量和時間,記錄、拍攝火災現場、火災力量部署、救人和疏散物質等情況。
(4)組織器材工具、滅火劑、消防車的燃料、飲食、衣物的供應和醫療救護工作。
(5)根據滅火和搶險救援的緊急需要,決定就近使用各種水源、截斷現場區域電力、可燃氣體和液體輸送;
(6)根據火災現場情況,劃定警戒區,組織疏散警戒區內的人員、物資,下令限制人員和交通工具進入,必要時下令拆除或者破壞毗鄰的建筑物;
(7)根據緊急需要,可以要求供水、供電、供氣、通信、醫療、救護、環衛、交通運輸以及駐軍、武警部隊、交通警察、保衛等有關單位提供協助;
(8)按照上級指示,確定新聞發布的內容、時間和發言人。
四、滅火作戰的原則和指導思想
1、指導思想,消防隊在作戰行動中要貫徹救人第一和準確、迅速、集中兵力打殲滅戰的指導思想。迅速控制災情發展、盡快消除險情,努力減少火災損失。
2、滅火組織程序。搜集掌握火場情況,確定總體、滅火決策和行動方案,下達作戰指令,并根據火情變化隨時調整作戰部位。
3、組織指揮原則。統一指揮,逐級指揮。緊急情況下,必須越級指揮時,上級指揮員可以將自己的指示及時通報給被越級的指揮員,接受指揮者應及時向直接上級報告受領任務的情況。
兩個以上消防中(大)隊協同作戰時,實行屬地指揮,上級領導到達火場后,可以根據火場具體情況實施指揮或者授權指揮。
五、火情偵察和力量部署
1、火情偵察要貫穿滅火的全過程,通常情況下可采取外部觀察、內部偵察、詢問知情人,使用著火單位的監控系統和儀器探測等方法。
2、火情偵察主要查明下列情況:
(1)火源位置,燃燒物質的性能,燃燒的范圍和火勢蔓延的主要方向;
(2)是否有人受到火勢威脅,所在地點、數量和搶救、疏散的通道;
(3)有無爆炸、毒害、腐蝕、遇水燃燒等物質其數量,存放形式,具體位置;
(4)火場內是否有帶電設備,以及切斷電源和預防觸電的措施;
(5)需要保護和疏散的貴重物資及其受火勢威脅的程度等;
(6)燃燒的建(構)筑物的結構特點、及其毗連建(構)筑物的狀況,是否需要破拆;
(7)起火建(構)筑物內部消防設施可利用情況。
3、根據火場情況要把主要滅火力量部署在:
(1)人員受到火勢威脅的場所;
(2)引起爆炸、毒害的部位;
(3)重要物資受到火勢威脅的地方;
(4)火勢蔓延猛烈,有可能造成重大損失的方向;
(5)有可能引起建(構)筑物倒塌或者變形的方向。
六、具體處置要求
(一)火災撲救中,應如何實施救人:
在撲救火災中,要堅持“救人第一”的指導思想。當火場遇有人員受到火勢威脅時,必須首先搶救人員,同時,采取相應的滅火措施;當不能控制火勢,不排除險情就難以解除對人員威脅時,應當集中力量控制火勢排除險情。救人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搶救被困人員應當充分利用建(構)筑物內外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消防電梯、門窗、避難層等和現場的舉高車輛,消防梯以及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救生器材進行施救。
2、搶救被困人員時應當先設法穩定人員情緒防止擠傷、踩傷或者跳樓。進入燃燒區內搶救被困人員時,要布置水槍掩護,并仔細搜索各個部位。對受傷和可能遇難甚至已經遇難的人員,應當采取積極措施予以處置。
3、搶救人員的編組不得少于二人,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二)在火災撲救中,保護和疏散物資
在火災撲救中要積極疏散和保護物資,努力減少損失。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1、受到火熱威脅的物資和妨礙滅火救人的物資應當予以疏散。遇有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或者貴重的儀器設備、檔案資料及珍貴文物受到火勢威脅時,應當首先予以疏散;
2、難以疏散的物資,應當采取冷卻或者使用不燃、難燃材料遮蓋等措施加以保護;
3、疏散物資要在火場指揮部或者火場指揮員統一指揮和著火單位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的配合下,根據輕重緩急,有組織地進行;
4、從火場搶救出來的物資要嚴格檢查,防止夾帶火種引起燃燒,并指派專人負責看護。
(三)在火災撲救中,如何合理實施破拆
根據火場實際需要、合理實施破拆。要防止因盲目破拆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實施破拆應當注意以下列事項:
1、為了查明火源,燃燒范圍,以及搶救人員和物資需要開辟通道時,可以對建(構)筑物內外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消防電梯、門窗、避難層等和現場的舉高車輛、消防梯以及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救生器材進行合理破拆;
2、搶救被困人員應當先設法穩定人員情緒,需要開辟通道時,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合理進行破拆;
3、破拆人員的編組不得少于二人,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四)根據火場的需要如何正確實施排煙措施
根據火場實際需要,正確實施排煙措施,防止火勢擴大和煙氣對人員構成威脅。排煙的主要方法及注意各項:
1、火場排煙前,應當查明火源位置,蔓延方向,煙霧排除途徑,排除煙霧對流經部位或建筑物內的影響程度,應當視情況在煙霧流動的部位設置防御力量;
2、利用建(構)筑物本身的排煙豎井、排煙塔、排煙道或普通電梯、樓梯間、頂部的排煙口,進行自然排煙。
3、利用機械設備排煙,要防止操作失誤造成火勢擴大。
4、利用破拆和噴霧水流進行人員排煙。
(五)火場供水的原則及注意事項
火場供水必須正確使用水源,確保重點,兼顧一般,力爭快速不間斷。供水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就近占據水源,集中主要的供水力量保證火場主攻方向滅火用水。當第一出動供水力量不足時,應當迅速調集增援力量,同時通知供水部門增大水壓;
2、當水源與火場的距離在消防車、泵供水能力范圍以內時,應當直接供水。當水源與火場距離超過消防車、泵供水能力時,可采用串聯供水,供水干線應盡量使用大口徑水帶;
3、使用公共消火栓供水時,應當根據給水管網的形狀,直徑和壓力確定消火栓的使用數量;
4、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和蓄水池,工業管網、水井等設施;
5、多層和高層建筑,生產裝置發生火災時,火場供水應盡量使用內部給水系統。內部給水系統不能滿足滅火用水量時,可用消防車向水泵接合器,室內消防栓供水。
(六)火場上如何合理用水,減少水漬損失
1、根據火災撲救對象,正確使用水槍和射流盡量接近火點射水,適時減少水槍數量和改變射流形式。滅火后應立即停止供水,關閉水槍。珍貴文物、貴重儀器、圖書、檔案資料發生火災,嚴禁盲目射水。忌水物質嚴禁射水。
2、對于因射水過多易造成建(構)筑物倒塌或嚴重水漬損失等危害時,應當在滅火的同時或者其后,視情況進行防排水。
(七)火災撲滅后的主要工作
1、全面、細致地檢查起火部位和被火燒過的物資,下風方向有無被飛火引燃的建筑物和可燃物資。化工火災還要對燃燒區內的生產裝置進行檢測,為了徹底消除余火和防止陰燃、復燃,必要時應當留下少數滅火力量監視火場;
2、撤離火場時要清點人數,整理器材裝備,使用過的消防水源要恢復到備用狀態;
3、歸隊后,要迅速補充油料、器材和滅火劑,調整人員,恢復戰備狀態,并向保衛部報告。
公司火災安全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2
為加強我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公司員工對突發火災事故的快速反應能力及處置能力,維護廣大顧客及我公司員工的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嚴格執行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充分調動每名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主動參與消防工作。發生緊急情況時,每名員工都能處事不驚,有條不紊的開展報警、滅火和疏散工作,各負其責、各盡其職,最大限度地控制火災、疏散人員,全力保障人員及財產安全。
二、組織及主要職責
1、組織機構:公司成立消防應急中心,下設滅火、通訊、疏散、救護四個職能小組。
主管消防安全責任人:
消防安全管理員:
通訊聯絡組:
疏散引導組:
安全救護組:
滅火行動組:
2、主要職責:
①消防應急指揮中心:平時指導公司滅火和應急疏散的宣傳教育、培訓演練;戰時指揮協調各職能小組開展工作,迅速果斷將火災撲滅在初期階段;協助配合到達火場的公安消防隊開展各項滅火救援行動;協助配合公安消防機構做好火災事故調查工作;其他有關工作。
②滅火行動組:根據火場情況,熟練應用各類滅火器材和工作,正確實施滅火工作。
③通訊聯絡組:及時實施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細則,迅速報告“119”接警中心,準確反映情況,并派人接車。進行通訊聯絡并及時反饋信息,傳達上級命令,了解火場的信息,上傳下達,保證通訊順暢有序。
④疏散引導組:負責組織火災區域人員從疏散通道和安全口迅速撤離火場。
⑤安全防護救護組: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并對火場中出現的各種需求及時解決。
三、滅火戰斗力量形成流程(滅火救援基本處置程序)
1、滅火第一戰斗力量的形成
①任何人發現火災應立即報警并呼喊附近員工參加滅火救援。
②火災現場或附近區域的工作人員聽到呼叫后應立即趕往失火地點,自發組成滅火第一戰斗力量。哪里發生火災,就在哪里形成第一戰斗力量,開展初期火災的報警、撲救和人員疏散。具體任務要求是:第一發現火災的員工就近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并大聲呼叫周邊員工報警、增援;距起火點近的員工負責利用滅火器和室內消火栓滅火;距電話或火災報警點近的員工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警;距安全通道或出口近的員工立即引導顧客向安全地點疏散。
2、滅火第二戰斗力量的形成:
①消防安全責任人接到報警后,應立即按照《公司滅火和疏散應急預案程序》處置。確認火警后,開展滅火救援工作,并撥打“119”電話報警,同時報告公司值班領導。
②本公司員工和消防應急指揮部的滅火、通訊、疏散、救護等各個職能小組成員在接到火警通知后,接應第一戰斗力量進行滅火、救援。第二戰斗力量應聽從消防應急中心的統一指揮,并按本預案規定程序和要求實施滅火、救援。第一戰斗力量應協助第二戰斗力量工作。
四、報警和接警處置的基本要求
1、無論任何部門或人員(本公司)發現火災,應立即向“119”公安消防隊報警。
2、報火警時要沉著冷靜,應講清以下內容(特別是向公安消防隊“119”報警時):
①失火場所的準確地理位置。
②盡可能地說明失火現場情況,如起火時間、燃燒特征、火勢大小、有無被困人員、有無重要物品、失火周圍有何重要建筑、行車路線、消防車和消防隊員如何方便進入或接近火災現場等。
③報警人姓名、住址、工作公司、聯系電話。
④耐心回答接警人員的詢問。
五、應急疏散組織措施與基本要求
1、疏散引導組應首先疏散被火熱圍困的顧客,然后再疏散火場周圍的物資。疏散出的物資要放在不影響消防通道和遠離火場的安全地點。疏散引導組應注意自己的安全,提前作好必要的防護。
2、引導人員疏散時要不斷用手勢和喊話的方式引導穩定被困人員的情緒,維護秩序。例如:對周圍驚慌失措的人喊“請往那邊走,那里安全”,并正確指示疏散方向;或大聲呼喊“請跟我走”,采用正確方式帶領受困人員到達安全地帶。
3、引導人員疏散應利用消防安全通道,或其他能夠到達安全地點的途徑,將人流按照快捷合理的疏散路線引導到場外。疏散引導組人員應仔細檢查,以防疏漏人員。
4、消防隊到達火場后,應聽從公安消防人員的指揮進行疏散工作。
六、滅火的基本要求
1、負責滅火職能的工作人員(或滅火行動組)應迅速趕往失火地點,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滅火器材迅速撲救火災,防止火勢蔓延。
2、發現有人員被火熱圍困,應先救人、后滅火;發現有易燃易爆危險品受到火勢威脅時,應迅速組織人員將易燃易爆危險品轉移到安全地點。
3、滅火人員應聽從消防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在公安消防隊到到火場后,應積極配合其滅火。
七、通訊聯絡、安全防護等基本要求
1、通訊聯絡組
①通訊聯絡組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公司消防應指揮部及各行動小組到達火災現場;
②根據消防責任人的要求,將停電、供水、車輛調配、滅火措施等指令傳達到火災現場的各行動小組;
③及時反饋火場進行情況,保障火災現場與外界的信息暢通,擔負尋求相鄰公司支援的聯絡工作。
2、安全防護組
①安全防護組接到指令后,應快速趕赴火災現場、進行現場保護、控制局面,同時控制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火場,并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清理火場周圍停放的車輛遠離火場。
②火災撲滅后,要全面檢查現場,消滅遺留火種,派人保護好火災現場,并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八、演練程序及基本要求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由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組織實施,全員參與。演練前做好充分的作。
當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下達“假設公司廚房(以此為例,具體演練地點隨機確定)發現初期火災”的緊急信息后,演練工作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1、公司廚房的員工及附近部門的員工應按照公司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確定的分工要求,迅速形成第一戰斗力量,開展滅火、救援行動并做到三個同時:
①滅火:距起火點近的員工立即取用身邊的滅火器迅速跑向假設起火部位,擺好滅火姿勢,做好滅火準備;距室內消火栓近的員工迅速接好水帶、水槍,并鋪開水帶跑向起火部位,對準假設起火點,擺好姿勢,做好滅火準備。
②疏散:距安全出口近的員工立即跑向附近的疏散出口處,做出手勢,呼叫、引導現場人員通過最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
③報警:距電話或火災報警點近的員工迅速通過電話向“119”消防大隊報警。
2、消防安全責任人確認火災(假設)的報警信息后,迅速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確定的各項處置程序與要求,向“119”報警。
3、公司員工接警后,要迅速向失火地點集結,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確定的分工要求,形成滅火第二戰斗力量,開展滅火救援工作:
①滅火行動組:立即跑向假設起火部位現場增援滅火。到達現場后,就近啟用室內消火栓,接好水帶、水槍和鋪好水帶后,對準假設的起火點,擺好姿勢,作好滅火準備。
②疏散引導組:按照分工分別跑向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處,做出手勢,呼叫、引導室內人員緊急疏散。
③通訊聯絡組:了解火場信息,上傳下達,保證通訊順暢有序。
④其他工作組:按本預案要求開展工作。
4、通過現場演練,達到下列要求:當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下達假設部位發生初期火災的緊急指令后,滅火第一戰斗力量應在30秒內完成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確定的撲救初期火災、報警、引導人員疏散的任務;滅火第二戰斗力量接到消防安全責任人的指令后,應在2分鐘內圓滿完成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確定的撲救初期火災、報警、引導人員疏散的任務。
5、演練組織者或指定人員留守火災(假設)現場,擔任演練裁判,對有關人員、職能小組的演練動作、時間等情況進行有效性裁定和記錄。演練結束后,進行講評,研究改進措施。
公司火災安全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3
一、火災事故的界定標準
按照一次火災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受災戶數和財物直接損失金額,火災等級劃分為三類: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災,為特大火災:
死亡十人以上(含本數,下同):重傷二十人;死亡、重傷二十人以上;受災戶五十戶以上;直接財產損失一百萬元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火災,為重大火災:
死亡三人以上;重傷十人以上;死亡、重傷十人以上;受災三十戶以上;直接財產損失三十萬元以上。
(三)不具備前列兩項情況的火災,為一般火災。
二、接警出動及力量調集
(一)接警出動
1、消防大隊“119”火警電話必須準確受理報警,問清失火單位的名稱、地址、燃燒物質,有無被困人員和爆炸,毒氣泄漏,火勢情況,報警人姓名、電話號碼等,并準確記錄報警時間,車輛出動情況。
2、遇有重點保衛單位、部位發生火災時,加強第一出動的原則,根據火場指揮員的命令及時調集滅火力量,通知供水、供電、供氣、醫療救護等部門到場協助。
(二)調集人員
1、消防大隊機關、防火人員5人,第一小隊18人,第二小隊18人,保衛部護衛大隊217人及子公司,分公司義務消防隊力量。
2、根據需要調集xx市消防支隊,xx市消防支隊等有關力量。
(三)調集車輛
1、消防大隊車輛共計10臺,累計載水量42噸、泡沫量3.5噸,其中:泡沫車2臺、水罐車6臺、24米登高平臺消防車1臺、指揮車1臺。
2、消防支隊車輛15臺,累計載水量74噸。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火場指揮部
火災指揮部是火場情況,決策和發布戰斗命令的中心,是火場最高指揮機構。遇有燃燒面積大,參戰力量多,滅火時間長等情況復雜的火場,應設立火場指揮部。
1、火場指揮部設置位置
火場指揮部應當設在接近火場,便于觀察,比較安全的地點,并設置明顯標志。
2、火場指揮部的人員組成
火場指揮部通常要由火場總指揮員、副總指揮員、作戰、通信聯絡、后勤保障等人員和有關單位的.負責人,生產安全、工程技術人員等組成。也可根據火場情況確定人員組成。
冶金區處置重特大火災事故火場指揮部:
火場總指揮員:
火場副總指揮員:
通信聯絡組:
現場勘察組:
后勤保障組:
3、火場指揮部的職責
(1)制定總體決策和戰斗行動方案,及時掌握火場變化情況,提出相應措施,適時調整作戰方案和調配滅火力量,組織協同作戰;
(2)火場指揮部與通信及參戰單位之間的通信聯絡,保障火場后方的通信暢通;
(3)組織人員填寫《火災撲救現場記錄表》,記錄總指揮員發布的各項決策、戰斗命令和上級首長指示的內容,以及參戰單位到場力量和時間,記錄、拍攝火災現場、火災力量部署、救人和疏散物質等情況。
(4)組織器材工具、滅火劑、消防車的燃料、飲食、衣物的供應和醫療救護工作。
(5)根據滅火和搶險救援的緊急需要,決定就近使用各種水源、截斷現場區域電力、可燃氣體和液體輸送;
(6)根據火災現場情況,劃定警戒區,組織疏散警戒區內的人員、物資,下令限制人員和交通工具進入,必要時下令拆除或者破壞毗鄰的建筑物;
(7)根據緊急需要,可以要求供水、供電、供氣、通信、醫療、救護、環衛、交通運輸以及駐軍、武警部隊、交通警察、保衛等有關單位提供協助;
(8)按照上級指示,確定新聞發布的內容、時間和發言人。
(二)主要職責
1、火場總指揮員可根據具體情況,分別由公司、保衛部領導擔任,火場總指揮員主要職責:
(1)了解火場情況,組織火場偵察,判明火場的主要方面,確定滅火決策,根據救人和滅火的需要,調整和調集力量;
(2)向參戰的下級指揮員部署救人、滅火、疏散物資和供水等任務,檢查執行情況;
(3)組織專職、義務消防隊的協同作戰,根據需要劃分戰斗區(段),必要時組織群眾參與輔助性行動;
(4)通知有關部門負責火場警戒,維護火場秩序。
2、火場副總指揮員由消防大隊隊長或者指定人員擔任。其主要職責是協助火場總指揮工作,在火場總指揮員離開火災現場時,履行火場總指揮員職責。
(1)組織火情偵察,及時采取救人、滅火和保護、疏散物資、確定水槍、管線的數量和陣地、以及破拆建筑物的地點和范圍;
(2)向各隊下達作戰任務,檢查落實情況,根據火場情況變化,調集力量部署;
(3)向上級報告火場情況,執行上級命令,負責滅火作戰工作。
四、滅火作戰的原則和指導思想
1、指導思想,消防隊在作戰行動中要貫徹救人第一和準確、迅速、集中兵力打殲滅戰的指導思想。迅速控制災情發展、盡快消除險情,努力減少火災損失。
2、滅火組織程序。搜集掌握火場情況,確定總體、滅火決策和行動方案,下達作戰指令,并根據火情變化隨時調整作戰部位。
3、組織指揮原則。統一指揮,逐級指揮。緊急情況下,必須越級指揮時,上級指揮員可以將自己的指示及時通報給被越級的指揮員,接受指揮者應及時向直接上級報告受領任務的情況。
兩個以上消防中(大)隊協同作戰時,實行屬地指揮,上級領導到達火場后,可以根據火場具體情況實施指揮或者授權指揮。
五、火情偵察和力量部署
1、火情偵察要貫穿滅火的全過程,通常情況下可采取外部觀察、內部偵察、詢問知情人,使用著火單位的監控系統和儀器探測等方法。
2、火情偵察主要查明下列情況:
(1)火源位置,燃燒物質的性能,燃燒的范圍和火勢蔓延的主要方向;
(2)是否有人受到火勢威脅,所在地點、數量和搶救、疏散的通道;
(3)有無爆炸、毒害、腐蝕、遇水燃燒等物質其數量,存放形式,具體位置;
(4)火場內是否有帶電設備,以及切斷電源和預防觸電的措施;
(5)需要保護和疏散的貴重物資及其受火勢威脅的程度等;
(6)燃燒的建(構)筑物的結構特點、及其毗連建(構)筑物的狀況,是否需要破拆;
(7)起火建(構)筑物內部消防設施可利用情況。
3、根據火場情況要把主要滅火力量部署在:
(1)人員受到火勢威脅的場所;
(2)引起爆炸、毒害的部位;
(3)重要物資受到火勢威脅的地方;
(4)火勢蔓延猛烈,有可能造成重大損失的方向;
(5)有可能引起建(構)筑物倒塌或者變形的方向。
六、具體處置要求
(一)火災撲救中,應如何實施救人:
在撲救火災中,要堅持“救人第一”的指導思想。當火場遇有人員受到火勢威脅時,必須首先搶救人員,同時,采取相應的滅火措施;當不能控制火勢,不排除險情就難以解除對人員威脅時,應當集中力量控制火勢排除險情。救人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搶救被困人員應當充分利用建(構)筑物內外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消防電梯、門窗、避難層等和現場的舉高車輛,消防梯以及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救生器材進行施救。
2、搶救被困人員時應當先設法穩定人員情緒防止擠傷、踩傷或者跳樓。進入燃燒區內搶救被困人員時,要布置水槍掩護,并仔細搜索各個部位。對受傷和可能遇難甚至已經遇難的人員,應當采取積極措施予以處置。
3、搶救人員的編組不得少于二人,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二)在火災撲救中,保護和疏散物資
在火災撲救中要積極疏散和保護物資,努力減少損失。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1、受到火熱威脅的物資和妨礙滅火救人的物資應當予以疏散。遇有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或者貴重的儀器設備、檔案資料及珍貴文物受到火勢威脅時,應當首先予以疏散;
2、難以疏散的物資,應當采取冷卻或者使用不燃、難燃材料遮蓋等措施加以保護;
3、疏散物資要在火場指揮部或者火場指揮員統一指揮和著火單位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的配合下,根據輕重緩急,有組織地進行;
4、從火場搶救出來的物資要嚴格檢查,防止夾帶火種引起燃燒,并指派專人負責看護。
(三)在火災撲救中,如何合理實施破拆
根據火場實際需要、合理實施破拆。要防止因盲目破拆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實施破拆應當注意以下列事項:
1、為了查明火源,燃燒范圍,以及搶救人員和物資需要開辟通道時,可以對建(構)筑物內外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消防電梯、門窗、避難層等和現場的舉高車輛、消防梯以及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救生器材進行合理破拆;
2、搶救被困人員應當先設法穩定人員情緒,需要開辟通道時,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合理進行破拆;
3、破拆人員的編組不得少于二人,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四)根據火場的需要如何正確實施排煙措施
根據火場實際需要,正確實施排煙措施,防止火勢擴大和煙氣對人員構成威脅。排煙的主要方法及注意各項:
1、火場排煙前,應當查明火源位置,蔓延方向,煙霧排除途徑,排除煙霧對流經部位或建筑物內的影響程度,應當視情況在煙霧流動的部位設置防御力量;
2、利用建(構)筑物本身的排煙豎井、排煙塔、排煙道或普通電梯、樓梯間、頂部的排煙口,進行自然排煙。
3、利用機械設備排煙,要防止操作失誤造成火勢擴大。
4、利用破拆和噴霧水流進行人員排煙。
(五)火場供水的原則及注意事項
火場供水必須正確使用水源,確保重點,兼顧一般,力爭快速不間斷。供水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就近占據水源,集中主要的供水力量保證火場主攻方向滅火用水。當第一出動供水力量不足時,應當迅速調集增援力量,同時通知供水部門增大水壓;
2、當水源與火場的距離在消防車、泵供水能力范圍以內時,應當直接供水。當水源與火場距離超過消防車、泵供水能力時,可采用串聯供水,供水干線應盡量使用大口徑水帶;
3、使用公共消火栓供水時,應當根據給水管網的形狀,直徑和壓力確定消火栓的使用數量;
4、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和蓄水池,工業管網、水井等設施;
5、多層和高層建筑,生產裝置發生火災時,火場供水應盡量使用內部給水系統。內部給水系統不能滿足滅火用水量時,可用消防車向水泵接合器,室內消防栓供水。
(六)火場上如何合理用水,減少水漬損失
1、根據火災撲救對象,正確使用水槍和射流盡量接近火點射水,適時減少水槍數量和改變射流形式。滅火后應立即停止供水,關閉水槍。珍貴文物、貴重儀器、圖書、檔案資料發生火災,嚴禁盲目射水。忌水物質嚴禁射水。
2、對于因射水過多易造成建(構)筑物倒塌或嚴重水漬損失等危害時,應當在滅火的同時或者其后,視情況進行防排水。
(七)火災撲滅后的主要工作
1、全面、細致地檢查起火部位和被火燒過的物資,下風方向有無被飛火引燃的建筑物和可燃物資。化工火災還要對燃燒區內的生產裝置進行檢測,為了徹底消除余火和防止陰燃、復燃,必要時應當留下少數滅火力量監視火場;
2、撤離火場時要清點人數,整理器材裝備,使用過的消防水源要恢復到備用狀態;
3、歸隊后,要迅速補充油料、器材和滅火劑,調整人員,恢復戰備狀態,并向保衛部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