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傳染病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用3篇)
學校傳染病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
傳染病對人類的危害很大,對社會的穩定也造成很大的影響。為全面貫徹落實《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市教委及衛生局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師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為及時有效地控制傳染病在校園的發生和流行,使傳染病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特制定如下工作預案:
一、目標管理
1、普及傳染病的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的自我防范意識。
2、完善傳染病信息監測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及時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疫情在校園的發生和蔓延。
二、組織機構
傳染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李海燕
副組長:張青梅
成員:王淑芬、張運芬、張艷霞、各年級組長、班主任老師。
學校成立傳染病應急領導小組。由一把手總負責,分管副校長負責保證轉送病人的車輛,隨時待命;體衛處負責與年級組長及班主任的及時溝通,加強宣傳工作,穩定師生情緒,消除不必要的緊張和恐懼心理;總務主任負責安排疫點的消毒工作,負責門衛的管理;班主任負責聯系家長,掌握學生家長的電話;校醫負責現場的及時救治和轉送病人,校醫要掌握并每學期核對全校學生的家長聯系電話,確保緊急情況下與家長的聯系暢通。
三、應急處理
1、學校在接到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和疾病控制中心有關重大傳染病疫情的預警報告后,應不折不扣地實施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和疾病控制中心的應急預案。對上級相關部門應急指揮部的指導和督察,給予積極的支持和配合。
2、學校師生員工發現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時都應立即向校醫報告,校醫及時向傳染病領導小組報告。
3、校醫在發現傳染病人、疑似傳染病人時,必須按照規定時間:甲類傳染。òㄒ翌悅魅静“醇最悅魅静」芾淼牟》N),6小時內;乙類傳染病12小時內;丙類傳染病24小時內報告。統一填報傳染病報告卡,向上級衛生主管部門、區疾控中心報告。任何人不得瞞報、慌報、緩報疫情。
4、校醫對傳染病人、疑似傳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護的前提下,及時轉送附近醫院診治。
5、校醫和班主任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6、對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由總務主任安排相關人員在校醫的指導下做好消毒處理,必要時請疾控中心進行終末消毒。與傳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應嚴格進行臨床觀察。
7、對易感人群應采取應急接種,預防性用藥,群體防護措施。需要進行隔離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觸者,應主動配合有關衛生部門采取的醫療措施。
8、校醫應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學的調查。
9、校醫務室建立相對的隔離、配備防護和消毒設備,對疑似傳染病人進行篩查、分流,發現情況及時上報。
10、在傳染病期間,各班指定專人每天向校醫報告本班學生的缺課情況、健康狀況,班主任和校醫要及時查明學生缺課的原因,并保持聯系,以便進行跟蹤管理。
11、體衛處安排相關人員加強校園公共場所的環境衛生,消滅鼠害,滅蚊滅蠅滅蟑螂。保持環境清潔,通風換氣良好,對人員密集的教室、電腦室、圖書室、辦公室會議室等定期進行消毒。
12、門衛要嚴格把好校門關,外來人員來訪登記,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校園,禁止外來人員進入教室等人員密集區域。在校期間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離校。
13、教師利用健康教育課、板報、廣播等開展健康教育。利用多種方式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增加自我保健知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增強師生自我保護能力。
四、注意事項
1、疫情發生后,校領導應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傳染病疫情發生后,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教室要做好患者以及家長的思想工作。
3、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學校同意,未經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學校傳染病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2
(一)報告及處理程序
1、幼兒園如有傳染病發生,必需馬上向園長室報告,幼兒園馬上向疾控中心、訓練局平安辦和和鎮教管辦報告。
2、幼兒園在12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逐級上報。
3、報告內容:傳染病名稱、發生時間、地點、人數。傳染病掌握狀況以及報告人、報告單位。對事故現場的狀況變化,幼兒園仍作補充報告。
(二)指揮機構和職責
1、園長任總指揮,全面負責事故的處置工作,準時聽取事故狀況報告,視狀況作出啟動應急預安打算。
2、分管后勤園長為副總指揮,負責事故現場的救援、調查和善后等工作。
3、指揮組成員有:兩部負責人、分管教學的副園長及助理、保健老師、人事干部組成。
(三)現場應急處置
1、馬上啟動應急預安。
2、指揮部依據傳染病類型,開展處置工作,準時聽取、了解狀況,實行相應措施,全力工作。
3、確定由保健老師組織調查,保留原始資料現場原始照片、文字等記錄,愛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為事故定性。
4、馬上送病人隔離,有效掌握疫情。
5、召開平安領導小組及全體老師會議,通報時間狀況,穩定人心。
6、準時求得當地公安的幫助,作好幼兒園秩序的穩定工作。
7、召開家長會,通報大事經過,穩定家長心情,做好傳染病的防治的宣揚工作,增加家長衛生防疫意識和自我愛護力量。
8、在相關部門的指導下,快速、嚴格、徹底全面做好環境消毒工作。
9、冷靜面對媒體采訪,有專人接待,加強門衛的管理,不得把無關人員放進幼兒園。
10、全體教職員工必需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消息,共同維護穩定。學校傳染病應急預案范文3為了有效預防,準時掌握和消退傳染病在我園發生、流行,保障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維護我園正常訓練教學、科研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結合我園詳細狀況,特制定本工作預案。
一、本預案中所稱傳染病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規定的法寶管理的甲乙丙傳染病。突發公共衛生大事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會對公眾健康嚴峻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眾性不明緣由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是及其它其它公眾健康的大事。
二、傳染病防治工作預案
。ㄒ唬┲笇枷牒凸ぷ髟瓌t傳染病防治工作在園黨政領導統一領導下,接受訓練局、衛生局等部門業務指導,實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分類管理的原則。
(二)組織領導我園由分管園長負責全園日常傳染病防治工作。開展預防傳染病健康訓練,組織園內各辦公室搞好我園的環境衛生及毀滅鼠害、蚊、蠅等病媒昆蟲,以及其他傳播傳染病和患有人畜共患傳染病的動物。組織對公共衛生設施的監督管理,保障飲用水衛生、食品衛生,對食堂實行衛生監督。園保健室擔當責任范圍內的傳染病防治管理任務,建立傳染病管理的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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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用網絡、宣揚櫥窗、版報、等宣揚陣地,開展健康訓練。在幼兒中開設健康訓練課,開辦健康訓練講座。利用多種形式加大健康訓練力度,增加師生員工自我健康學問,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增加自我保健力量。
2、搞好園公共場所環境衛生,毀滅鼠害、滅蚊、滅蠅。對人員密集的教室、食堂、幼兒午休室、辦公室、會議室、定期進行消毒。
3、加強食堂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定期組織對園內環境衛生、食堂衛生督查,對存在的總是提出整改看法并督促準時實施整改。
4、保障飲用水衛生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總務處定期組織對供水系統進行清洗消毒。
5、定期組織師生員工體檢。保障師生有病早發覺、早診斷、早治療。
6、按國家計免制度對幼兒進行甲、乙肝疫苗接種,并逐步開展風疹、水痘、流感、流腮等疫苗的預防接種工作。
7、對發覺的傳染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在治愈或排解傳染嫌疑前,不得從事易使傳染病集中的工作和學習。幼兒必要時可讓其回家治療。
8、園保健人員要不斷學習更新傳染病防治學問,提高診療水平。
(四)疫情報告
1、園師生員工發覺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時都應馬上向園保健室報告。
2、實行首診負責制。在發覺傳染病人、疑似傳染病人時,必要根據規定時限:甲類傳染。òㄒ翌悅魅静“醇最悅魅静」芾淼.病種),6小時內報告;乙類傳染病12小時內報告,丙類傳染病24小時內向負責傳染病管理的前段時間報告。并填報傳染病報告卡,向疾控中心報告并同時上報園有關領導。依據傳染類別、發病人數、病情等疫情程度,逐級上報。任何人不得瞞報、謊報、緩報疫情。一經發覺將視情節后果追究責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掌握
1、無法確診的甲、乙類傳染病及疑似病人,均應馬上支配轉定點醫院進一步明確診斷,必要時住院隔離治療。園醫應跟蹤了解病人診斷和治療狀況。
2、對被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園保健室指導相關工作人員做好終末消毒處理。與傳染病人或疑似病人親密接觸者,園保健室應實行必要的檢查和預防措施,并進行醫學觀看。
3、園保健室要做好自身防護工作和醫務室內的消毒工作,盡量避開發生室內感染,千萬傳染病的集中。
4、一旦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或接到市、區疾控中心的傳染病疫情預警報告,園保健員應馬上上報園有關領導。與當地衛生局、疾控中心、訓練局的專家共同討論后向園領導建議是否啟動《突發公共衛生大事應急預案》。
學校傳染病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3
1 應急響應和終止
1.1 應急響應的原則
突發性的傳染病應急處理要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核實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發展。未發生突發性的傳染病的地方,采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同時,服從政府行政管理部門的統一指揮,支援突發性的傳染病疫情發生地的應急處理工作。
1.2 應急響應程序
1.2.1 甲類傳染病的應急響應程序
專家委員會和應急處理機構負責對病人、病原攜帶者,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對疑似病人,確診前在指定場所單獨隔離治療;對醫療機構內的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 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采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書寫的病歷記錄以及其他有關資料應妥善保管。不具備相應救治能力的,應當將患者及其病歷記錄復印件一并轉至具備相應救治能力的醫療機構。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1.2.2 乙類或者丙類傳染病的應急響應程序
專家委員會和應急處理機構應當根據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療和控制傳播措施。 應急指揮機構和感染控制科負責聯絡和組織相關部門對本單位內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場所、物品以及醫療廢物,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消毒和無害化處置。書寫的病歷記錄以及其他有關資料應妥善保管。不具備相應救治能力的,應當將患者及其病歷記錄復印件一并轉至具備相應救治能力的醫療機構。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1.3 應急處理人員的安全防護
要確保參與應急處理人員的安全。針對不同的突發性的傳染病,特別是一些重大突發性的傳染病,應急處理人員還應采取特殊的防護措施。
1.4 應急響應的終止
突發性的傳染病疫情應急響應的終止需符合以下條件:突發性的傳染病事件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經過一段時間后無新的病例出現。特別重大突發性的傳染病事件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反應的建議,報國務院或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批準后實施。特別重大以下突發性的傳染病事件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反應的建議,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下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請求,及時組織專家對突發性的傳染病事件應急反應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
2 善后處理
2.1 后期評估
突發性的傳染病疫情撲滅后,應急指揮機構應組織有關人員對突發性的傳染病疫情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提出改進建議和應對措施。
2.2 獎勵
院領導應組織相關部門對參加突發性的傳染病疫情應急處理作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
2.3 責任
對在突發性的傳染病疫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2.4 撫恤和補助
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2.5 恢復生產
突發性的傳染病疫情撲滅后,對疫點和疫區進行持續監測,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恢復生產。
2.6 社會救助
發生重大突發性的傳染病疫情后,服從上級行政部門指揮,做好向疫區提供的各項救援工作。
3 應急保障
3.1 技術保障
3.1.1成立突發性的'傳染病專家委員會,成員由傳染病學、臨床醫學、流行病學、衛生管理、醫學檢驗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3.1.2 應急處置的醫療衛生隊伍由疾病預防控制、醫療、衛生監督、檢驗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3.2 后勤保障
3.2.1 物資儲備
建立處置突發性的傳染病的醫藥器械應急物資儲備。物資儲備種類包括藥品、傳染源隔離、衛生防護用品等應急物資和交通及通信工具等設施。
3.2.2 經費保障
合理安排處置突發性的傳染病事件所需資金,保證醫療救治和應急處理工作的開展。
3.3 培訓
感染控制科定期組織專家委員會對醫務人員進行突發性的傳染病應急處置的系統培訓,確保醫務人員撲滅疫情的應急能力。
3.4 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
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積極參與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性的傳染病疫情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指導群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性的傳染病疫情。
4 附則
4.1 本預案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4.1.1 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指根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管理的傳染病診斷標準》,符合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診斷標準的人。
4.1.2 病原攜帶者:指感染病原體無臨床癥狀但能排出病原體的人。
4.1.3 疫點:指病原體從傳染源向周圍播散的范圍較小或者單個疫源地。
4.1.4疫區:指傳染病在人群中暴發、流行,其病原體向周圍播散時所能波及的地區。
4.1.5 消毒:指用化學、物理、生物的方法殺滅或者消除環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4.1.6流行病學調查:指對人群中疾病或者健康狀況的分布及其決定因素進行調查研究,提出疾病預防控制措施及保健對策。
4.1.7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指從事疾病預防控制活動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以及與上述機構業務活動相同的單位。
4.1.8 醫療機構:指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從事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