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消防安全應急預案(精選3篇)
醫院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篇1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山西省消防管理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規定》,結合我院安保、消防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1、全院各部位發現火險火災的發生,首先組織全體保衛人員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現場進行滅火,同時組織各科義務消防員、科室工作人員用手提式滅火器和室內固定消防栓進行初級火災的控制撲滅。
2、及時撥打119火警報警電話,說明用什么引發的火災,時間地址詳細,在什么地方接警,最明顯物在接警人手中。
3、緊急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疏散引導組及時對患者及家屬進行有序疏散和應急逃身,疏散時本著先救人,后救物的程序進行。轉移到安全、空曠的地方,聽從工作人員指揮。
4、疏散逃身時,盡量選擇安全出口,低姿勢前進,不要深呼吸,情況可能話,用濕毛巾或毛巾捂口和鼻子,防止煙霧、有害氣體進入呼吸道。
5、安全防護組,首先對傷者進行緊急救助,樓內失火切忌慌亂,時間就是生命,千方百計降低火勢蔓延速度,為逃身贏得盡可能多的時間。
醫院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篇2
為認真吸取杭州錢塘門診“5.11”火災事故教訓,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落實醫療機構主體責任,扎實做好區衛生健康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根據省、市兩級安全生產會議要求,區衛生健康局、區消防救援大隊決定自即日起在全區范圍內開展醫療機構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有關要求如下:
一、排查整治時間
即日起至6月30日
二、排查整治對象
全區所有醫療衛生單位
三、檢查整治重點
消防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隱患整改、消防培訓教育、消防應急預案等。
四、整治措施
(一)全面開展排查。本次排查以單位自查和區相關部門檢查、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20xx年5月25日前轄區所有醫療衛生單位對照《醫療衛生單位消防安全自查表》完成自查,并進行整改。各基層醫療機構衛生網格員協同區消防救援大隊轄區分管參謀對片區內各級各類民營醫療機構進行全面檢查排查工作,區衛生健康局會同區消防救援大隊在醫療衛生單位自查基礎上,將進行不打招呼的隨機抽查,醫共體總院要加強對分院及服務站的全面排查。各類檢查、抽查填寫《醫療衛生單位消防安全檢查記錄表》。針對自查、檢查、抽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逐一造冊登記,形成隱患清單,對賬銷號。
(二)隱患限期整改。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對自查排查的隱患和問題,及時制定隱患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時間表、整改任務書和整改責任人,確保6月30日前完成隱患整改。區衛生健康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將針對各醫療衛生單位隱患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工作。
(三)開展消防培訓。在檢查過程中督促指導醫療衛生單位使用全省統一的單位消防自主管理“藍碼”平臺和人員消防培訓“藍碼”平臺,推進消防安全風險數字化管控。以自查自改和“藍碼”平臺使用為契機,消除醫療衛生單位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逐步解決主體責任難落實、員工素質不托底問題。指導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醫療機構按照標準建強微型消防站,6月30日前完成對所有微型消防站隊員的消防業務技能標準化輪訓工作。提倡醫療衛生單位員工加入消防志愿者隊伍。
(四)分類開展約談。排查結束后,區衛生健康局將采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方式,對消防安全隱患整改不到位、管理責任不落實的相關單位負責人進行分類分級約談,確保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落到實處。
醫院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篇3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切實摸清全區衛生健康系統“小醫院”場所底數,摸清消防安全狀況,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和違規行為,采取針對性物防技防措施,開展一系列消防宣傳,集中培訓一批“準消防員”和消防安全“明白人”,明確和落實“小醫院”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完善公共消防基礎建設,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切實提高“小醫院”場所火災防控水平,保持我區衛生健康系統消防安全穩定。
二、整治對象
小醫院:床位數50張及以下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以及其他小醫院(診所)。
三、整治重點
(一)場所用房符合安全標準。禁止在車庫、可燃夾芯彩鋼板房、違法建設及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建筑設置“小醫院”,家屬區、實習生樓、進修生宿舍等不得違法儲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
(二)合用場所設置符合安全要求。禁止在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建筑、廠房、倉庫和地下建筑設置合用場所。住宿和非住宿部分應當完全分隔,并分別設置獨立的疏散設施;確實無法完全分隔的,應符合《江西省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治理規定》有關要求。
(三)消防車通道符合要求。消防車通道劃有明顯標線標志,嚴禁在消防車通道停放車輛和設置影響消防車通行的障礙物。
(四)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暢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無鎖閉、封堵、占用等現象;安全出口采用平推式外開門,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放置影響疏散、逃生的物品,所有外窗嚴禁設置影響逃生、救援的封閉式金屬柵欄、廣告牌等設施。
(五)裝飾裝修使用安全材料。吊頂和隔墻材料應采用不燃材料或難燃材料,不得違法采用易燃或高分子材料(聚氨酯泡沫夾芯板等)裝修。
(六)消防器材設施完好有效。按規定配置滅火器、消防應急照明消防器材和設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七)電氣設置符合安全標準。電氣線路的設計和安全應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電氣線路明敷時應穿管保護;電氣線路、照明燈具的高溫部位不得安裝在易燃、可燃裝修材料上。
(八)用火用電安全規范。不得擅自拉接臨時線路、管路;不得在廚房以外使用或放置液化石油氣罐、可燃液體;放置要符合規范,動火、電焊、氣焊,應嚴格按照安全操作流程。
(九)電動自行車停放符合要求。電動自行車的停放、充電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在室內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充電。
(十)消防培訓到位。醫護人員、行政后勤人員、多種形式消防隊員、物業服務人員、保安員與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均應當參加消防培訓,掌握基本消防常識,達到會報火警、會檢查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逃生的“四會”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開展排查。堅持屬地負責,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小醫院”作為消防安全責任主體要扎實開展自查,各鄉鎮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轄區內“小醫院”逐個進行排查,區衛健委將組織人員對“小醫院”排查整治情況進行督查。
(二)確保整治到位。對排查過程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逐個督促落實整改。對嚴重違法行為和隱患問題,要建立臺帳、掛圖作戰,一個一個地督促整改到底、跟蹤問效到底,做到不改到位不放松、不改徹底不放手,確保重大風險得到有效管控、重大隱患及時清零。
(三)推廣采用物防技防措施。配置2具以上4公斤ABC類干粉滅火器;確需安裝防盜金屬柵欄的,設置大小合適且向外開啟的外窗;住宿與其他場所合用的,通過實體墻隔斷等形式進行物理分隔;“小醫院”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設置充電設備,建議安裝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和簡易噴淋裝置。
(四)強化消防宣傳培訓。充分利用液晶顯示屏、宣傳欄、微信公眾號等媒體開展消防知識宣傳,經常播放火災警示片,提高火災防范意識。組織“小醫院”從業人員開展消防基本技能實操實訓,掌握“會報警、會疏散、小火會用滅火器、大火會用消火栓”的能力。
五、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4月30日)。區衛健委結合實際,成立“小醫院”消防安全整治領導小組,黨工委書記、主任王蘭祥同志任組長,協會辦主任陳玉秀同志任副組長,各鄉鎮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人為成員,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職責,召開動員會議,廣泛宣傳發動,迅速部署開展工作。各鄉鎮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組成“小醫院”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組,并組織開展集中的培訓,明確排查內容、方式、要求。
(二)排查整治階段(4月30日-5月25日)。各鄉鎮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照文件要求和責任劃分,逐個場所進行排查,摸清“小醫院”場所底數和消防安全現狀,填寫《“小醫院”消防安全自查表》(附件1)《深化“小醫院"”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對象統計表》(附件2)。對發現的隱患問題,堅決予以督辦,并做好跟蹤,直至問題整改到位。
(三)總結上報階段(5月26日至5月28日)。各相關單位對專項整治進行認真梳理總結,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工作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小醫院”消防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方針,成立組織機構,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長效機制。
(二)督促責任落實。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督促“小醫院”全面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各負其責,加強排查和整治。
(三)完善長效機制。各相關單位要加強“小醫院”消防監管,推動消防安全責任落實的經驗做法,邊整治邊總結,建立完善長效運行機制,切實鞏固集中排查整治成果。
各相關單位于5月28日前上報工作總結,填寫《深化“小醫院”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情況統計表》(附表3)一并報區衛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