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村級的應急預案(精選3篇)
森林防火村級的應急預案 篇1
一、開展義務植樹宣傳
通過電視、廣播、網絡等多種形式開展義務植樹宣傳,營造出良好的植樹氛圍,讓大家更加重視環境的保護,做到人人營造綠色、人人宣傳綠色、人人保護綠色、人人擁有綠色,保護和美化我們的家園。
二、開展森林防火宣傳
圍繞森林防火期、森林旅游節假日、野外用火多發期、傳統節日的危險期,利用電視、廣播等媒體手段廣泛宣傳,集中開展森林防火專題宣傳,提高宣傳的廣度和深度,擴大影響面。通過正面宣傳和反面曝光,在社會上營造濃厚的震懾和警示氛圍,更加有效地提高全民防火意識,增強防火責任,使“護林防火、人人有責”成為人們的自覺行動。
三、開展林業重點工程宣傳報道
將退耕還林工程、天然林保護工程等林業重點工程進展情況進行大力宣傳。
四、開展林業產業發展系列宣傳
重點圍繞林業產業基地建設、木材加工、野生動物繁殖和經營利用等方面加強宣傳,營造林業產業發展的濃厚氛圍。
五、抓好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宣傳
通過電視報道我縣集體林權制度主體改革成果,宣傳配套改革政策、要求,推動林權流轉、林業專業合作社建設。
森林防火村級的應急預案 篇2
春節即將來臨,進入林區活動人員多,野外用火增多,氣溫逐漸上升,封山育林后,植被增加,易燃物積厚,引發山林火警火災性極高,撲火工作難度增大,根據省、市、縣森林防火指揮文件,要求結合鄉(鎮)實際,就森林防火工作作出特別要求,鄉(鎮)防指召開廣播大會,望廣大干部群眾認真收聽,并落實到實處,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過一個祥和、安寧的春節,特作如下規定:
一、嚴格落實森林防火責任制。
各村(居)委會及有關單位要將森林防火工作作為當前重中之重來抓,按森林防火責任書規定,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單位一把手要做到責任清楚,措施落實防范到位,干部包保到片、到山頭,“三類”人員包保到人,各村護林員堅持每天巡邏鳴鑼示警,各村(居)每天廣播會警示一次,對因失職,工作不到位造成的森林火警火災,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嚴格火源管理。
一是在防火期內,嚴禁野外用,嚴禁非法守獵,進入林區人員嚴禁攜帶火種和野外吸煙、燒荒、燒田埂、燒枯桿、燒墳地等生產性用火。
二是防火期內嚴禁在林區進行實彈演習,炸山取石,勘察和施工等活動。
三是嚴禁小孩隨意玩火,節日燃放鞭炮要在指定的無安全隱患地點進行。因小孩玩火引起的火災,追究家長的責任。四是護林人員巡查時,發現野外違章用火當場制止,有火災隱患的,責成有關單位、個人進行整改,并及時上報鄉(鎮)防火指揮部。五是燒香、祭祖、送燈亮,燃放鞭炮必須做好防火準備,要做到人走燈火滅,確認無隱患后才能離開,嚴禁有火無人現象。
三、完善預警措施。
以各村(居)為單位,組織專業的撲火隊伍,配備必須的撲火設施、物質,進一步落實好各項撲火準備,鄉(鎮)防火應急分隊進入待命狀態,各項撲火設備組織到位,聽候指揮部統一指揮,值班人員和各村(居)干部確保24小時通訊暢通,堅持領導帶班值班制度和日報告制度,堅決做到“有火必報,報撲同步”,一旦發生森林火警火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按照“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及時組織撲救,科學合理調度,杜絕人員傷亡事故發生。
森林防火村級的應急預案 篇3
“清明”即將來臨,各種祭祖掃墓活動已陸續開始,野外用火劇增,同時進山踏青旅游等人員活動增多,森林防火工作進入關鍵時期。為切實做好“清明”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確保全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本鄉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區森林防火工作會議的要求,進一步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以宣傳為先導,以深化落實責任為重點,實行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圍,全面提高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切實加強領導,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責任落實到人,落實到山頭地塊,不留死角。建立起“領導重視,政府負責,群眾廣泛參與,全社會積極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機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墳,確保清明節期間無森林火災和人員傷亡。
二、工作重點
(一)前期工作
1、向群眾發放“森林防火一封信”等宣傳材料,在醒目位置懸掛橫幅、張貼標語,做好文明祭祀宣傳,倡導群眾“鮮花祭祀”、“植樹祭祀”等,做好在集中焚燒池內統一祭祀的引導工作。
2、洽舍鄉中心學校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中小學生對家長和親屬的森林防火宣傳作用,確保無煙上墳、文明祭祖。
3、各村召開工作部署會議,安排“清明”期間人員值班、村兩委干部包片責任地塊責任、落實重點人員包保責任。
4、對近兩年來新增的墳墓要重點看守,防止群眾提前上墳燃放煙花爆竹、焚燒紙錢引起森林火災。
5、切實加強野外火源管理。各村護林員巡邏時,發現野外用火要及時制止和上報;對防火重點區域要加強巡護;各村對防火重點人群要落實監管措施。
7、全體鄉干、村兩委干部、護林員和鄉村兩級森林防火應急隊員要確保通訊暢通。
(二)“清明”期間工作(4月5日至4月7日)
1、鄉、村安排人員在村委會值守,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12小時巡查制度,確保信息暢通和火情“0”報告。
2、鄉村組干部、護林員早上7:30必須到責任點、責任區開展工作,直到下午17:30方可撤離。
3、重點地段包保人員要切實履職,管護到位,做好群眾的宣傳引導;各村要落實重點人員“一對一”包保責任制,確保不發生玩火走火事件;在各步道合理設置防火提醒牌,對外來游客等主動加強宣傳,不要在野外用火。
4、在集中焚燒池邊設鮮花發放點,要求做到“鮮花上山、紙錢入池”。
5、服從區四大班子領導指揮森林防火工作,協調各村對接安排好幫扶單位人員開展森林防火工作。
6、鄉防火辦對各村、包保責任人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實時督查抽查。
7、“清明”期間,鄉村組干部、護林員、應急隊員要執行外出報告制度,并保持通訊暢通。
三、工作要求
1、要充分認識到“清明”期間森林防火的嚴峻形勢,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扎實有效地開展“清明”期間森林防火工作,確保森林防火工作不出問題。
4、各村對本村內的癡、呆、傻人員進行一次排摸登記,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邊緣活動。
5、護林員要堅守崗位,加強巡邏檢查,管死各類野外用火。鄉林業站和各村委會要加強對護林員的管理和監督,發現一次不在崗的,予以警告,二次不在崗的扣發50元工資,發現三次不在崗的,予以辭退。
6、如發生火情,要科學組織指揮撲救,確保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7、對責任不落實、巡山護林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導致森林火災發生或造成嚴重后果的,鄉紀委將依紀依規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