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地上發生火災應急預案(精選3篇)
施工工地上發生火災應急預案 篇1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包括兩站兩區間,“兩站”為北京地鐵10號線二期分鐘寺站和成壽寺站,“兩區間”為十里河站分鐘寺站區間、分鐘寺站成壽寺站區間,其中分鐘寺站和成壽寺站均為兩層三跨明挖車站,兩個區間均采用盾構法施工。
1、成壽寺站
⑴地理位置及地面環境
成壽寺站位于朝陽區小紅門鄉南旗桿村,石榴莊路(東西向)與成壽寺路(南北向)交叉路口以東的規劃石榴莊路下方,呈東西走向。規劃的石榴莊路將由車站上方通過。
⑵成壽寺站概況
成壽寺站為地下二層雙柱三垮箱型框架結構,島式車站,明挖順做法施工。位于規劃石榴莊路下,車站設4個出入口和1個疏散專用出入口,成壽寺站長度204.8m,車站寬度20.9m,車站站臺有效長度113m,站臺寬度為11m,總建筑面積11604m2,主體建筑面積為8636.8m2。
⑶現況道路及交通狀況
成壽寺站位于成壽寺路與石榴莊路的丁字路口,在規劃的石榴莊路東沿位置下,成壽寺站現在已改造完工,交通壓力不大,施工期間對成壽寺路和石榴莊路沒有影響。
⑷地質及水文情況
①地質
成壽寺站開挖中穿越的土層為粉土填土1層、雜填土1層、粉土3層、粉質粘土4層、粉土3層、粉土2層、粉質粘土6層。
②水文
成壽寺站近3-5年上層滯水最高水位標高在34.4m,潛水水位在22.95m。車站底板位于上層滯水、潛水之下。
2、分鐘寺站
⑴地理位置及地面環境
分鐘寺站位于分鐘寺站位于朝陽區和豐臺區相交處,車站3/4位于豐臺區分鐘寺村,現狀分鐘寺大街及小紅門路路口南側,規劃龍爪樹路道路下方跨路口布置,呈南北走向。車站北側為朝陽區分鐘寺菜市場以及規劃的居住區,車站西側為待拆遷的規劃居住用地,東側鄰近規劃的交通樞紐。
⑵分鐘寺站概況
分鐘寺站為地下二層雙柱三跨箱型框架結構,島式車站,明挖順做法施工,位于現況龍爪樹村的平房區,車站設4個出入口和1個疏散通道;分鐘寺站長度206.4m,車站標準段寬度20.9m,車站站臺有效長度118m,站臺寬度為12m,總建筑面積11584m2,主體建筑面積為8850m2。
⑶現況道路及交通狀況
分鐘寺站坐落與分鐘寺村,站位在小紅門路東側。現況小紅門路寬度6m,寬度較窄,交通比較混雜
⑷地質及水文情況
①地質
分鐘寺站開挖中穿越的土層為粉土填土1層、粉土3層、粉質粘土1層、粉細砂3層、粉質粘土4層、粉細砂3層、粉土2層。
②水文
分鐘寺站水位地質情況與成壽寺站類似,潛水水位標高為22.95m。
3、成壽寺x分鐘寺站區間
分成區間主體結構全為盾構法隧道,全長807.6m。分鐘寺站成壽寺站區間穿過龍爪樹地區的大量12層破舊房屋,向西拐入規劃的石榴莊路下,在成壽寺路口東側到達成壽寺站。
本區間安排兩臺盾構機,從成壽寺始發,到達分鐘寺站后接收。區間設聯絡通道一座。
4、分鐘寺十里河站區間
十分區間主體結構全為盾構法隧道,全長1639m。十里河站分鐘寺站區間,從十里河站出發,沿東三環東側綠化帶南行,在穿越京津快軌、京津塘分鐘寺立交后,南行約730m后向西,拐入規劃的龍爪樹路,在穿越大量的低矮房屋后到達分鐘寺站。
十里河站分鐘寺站區間風道位于規劃龍爪樹路下。
本區間安排兩臺盾構機,從分鐘寺站始發,到達十里河站后接收。區間風井兼聯絡通道一座,位于K27+308.5,采用明挖法施工;獨立聯絡通道2座。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消防法》、《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以及公司管理體系要求,并結合本項目部的實際,特制定本防控專項方案。
本方案針對的火災事故包括:施工工地、現場辦公區、現場生活區、庫房、鋼筋及木工加工廠發生的火災事故。
三、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完善防火工作各項制度,降低系統風險,發生火災事故后正確地實施搶險救災活動,減少因火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為項目部開展施工生產經營活動保駕護航。
四、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人員和職責
(一)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人員
1、項目部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張志剛(項目經理)
副組長:白郁明(主管經理)
祝顯學(副總工)
張國良(副經理)
組員:霍巖、段志剛、白云、劉星旺、張淑英、王文慶、劉杰、趙東華佟曾林、閆瑞生、孫孝濤、孟慶玉及工程部相關負責人。
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保衛部,日常工作由安全保衛部部長負責,具體工作由安全保衛部消防干事負責。
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指揮組、現場保衛組、滅火行動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事故善后處理組。
2、指揮組
項目經理張金鎖任組長。成員由項目生產副經理、行政副經理、安保部、工程部、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3、滅火行動組
項目經理張金鎖任組長,項目生產副經理、行政副經理、安保部部長任副組長,工程部、安保部、辦公室等部門人員組成。
義務消防隊由25人組成,共分2個小隊,分別由張國良、白云任隊長。
4、現場保衛組
由安保部部長白云為組長。成員由項目部安保部、辦公室人員及現場保衛人員組成。
5、醫療救護組
由項目部行政經理張國良任組長,項目部辦公室和志愿人員組成。一處行政部配合。重大事故服從總公司或公司領導小組統一指揮。
6、后勤保障組
由項目生產副經理;白云名任組長,項目部工程部、辦公室主任為副組長,成員由項目部物資、機械、行政等部門人員組成。
7、事故善后處理組
項目經理張志剛任組長,行政副經理任副組長,安保部、工程部、辦公室等部門人員組成。
2、滅火指揮組:
1)發生火警后迅速趕赴現場,及時組織指揮部成員,制定滅火方案,指揮滅火工作。
2)根據火勢及預測后果果斷決定是否向消防機關報“火警”,并及時通知公司主管領導、主管部門,以及應該通知的其他有關部門。
3)對火災現場被困人員積極組織救援,同時做好周邊人員的疏散工作。
4)組織義務消防隊滅火。消防車到達后組織現場人員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5)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火災現場的保護和起火原因的調查工作,
6)統計火災損失,做好火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3、現場保衛組
1)發生火警后迅速集結保安人員趕赴現場,對現場實行封閉。負責現場警戒,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2)對現場進行保護,調查起火原因,進行現場拍照取證;
3)對火災現場被困人員組織救援,指定一至數名疏散引導員安裝疏散標志,指定疏散線路,引導人員安全撤離。
4)維護現場交通,保障救援物資安全、順利到達目的地。
4、滅火行動組
1)接到“火警”報告后,立即組織義務消防隊及有關人員趕到現場。
2)在總指揮的指揮下,帶領義務消防隊進行滅火。
3)在總指揮不到位的情況下,組長代行滅火總指揮的職責,決定是否向市消防局“119”報告火警。組織對被困人員進行救援和疏散,指揮滅火。
4)積極配合公安消防機關的滅火工作,介紹起火部位,火勢情況,周邊環境,組織現場人員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5、醫療救護組
1)組織對火災現場被困人員的救援,組織對燒傷、窒息人員的現場急救;
2)對重傷人員聯系轉院治療,并負責轉院途中的護送工作。
3)負責對被困人員、疏散群眾、義務消防隊、火災救援人員的防火措施指導和安全監護,指導大家采取正確方法保護自己、搶救傷員。
6、后勤保障組
1)為實施救援工作提供相應的設備、設施、儀器、材料等。(見附件16:《項目部應急救援車輛及機械設備清單》)
2)負責處理火場區域的供電、管線、結構物安全問題。密切注視火場附近電力運行情況,隨時準備切斷火場的電力供給。關閉火場及附近區域內的然氣管道閥門。做好消防用水、用電的供應及設備的搶修工作。并就停電、停氣、停水通知有關主管部門及附近用戶。
3)做好工程結構物的防火保護工作,以及火災后的檢查、修復、補救工作。
4)負責救援人員的生活保障(食品、飲水、應急用品供應)。
5)負責組織現場施工人員(外施隊)集結待命,隨時準備增援。
7、事故善后處理組
1)配合上級主管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提交相應的調查和處理報告;
2)組織內部教育和整改,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預防措施等,組織恢復生產;
3)對火災救援期間租用、借用的設施、物資、場地等進行清償和恢復;
4)負責事故遇難者的善后處理及受傷人員的后期治療、救助;
5)對事故責任及責任人進行認定、處理,對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計算,并在一定的范圍公布。
6)協助項目經理及有關部門調查因火災、滅火材料、滅火措施對周邊環境、水源、空氣造成的污染程度,按項目經理的指示,采取相應措施消除污染。
8、消防干事:
1)接到“火警”報告后立即趕赴現場查看火情,分析原因,根據火勢向滅火指揮部提出救火方案。
2)在總指揮的指揮下,帶領義務消防隊員展開滅火行動。
3)負責指揮接警。即時指定義務消防隊成員引導公安消防隊員進入火災現場滅火,介紹火情。同時向其提供附近消防栓的位置、數量。
9、夜間值班人員:
1)接到“火警”報告后,應迅速通知安保部部長、項目經理,同時迅速通知保安人員、項目部在場人員迅速趕赴起火部位。
2)在領導小組人員不到位的情況下,有權根據火勢、火情決定是否向市消防局“119”報警。
3)命令院內其他人員,堅守重要崗位,迅速進入滅火狀態,關閉空調、天然氣等,并根據火情下達部分或全部斷電命令。
4)堅守值班電話或辦公室電話,保證聯絡暢通。
10、保安、警衛人員:
1)在崗人員應忠于職守,加強戒備,聽從滅火指揮部的指揮,嚴格控制出入現場的人員,阻止其它與滅火無關人員進入滅火現場。
2)不在崗人員接到“火警”報告后,迅速集合,趕赴火災現場,聽從項目部的統一指揮。嚴禁擅自行動。
3)要害部位值守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加強戒備,沒有命令不準擅自脫崗。
4)滅火初期,協助救援人員引導被困人員從安全出口撤離至安全地域。
5)火勢較大時,嚴禁單獨進入火區。如遇特殊情況需要進入時,應先報告火場指揮人員,征得同意方可進入火區。
6)滅火后,聽從指揮,保護好起火現場,配合清理火災現場,保護公物不被繼續損壞和丟失,協助查明起火原因。
11、財務部人員:
1)火災對財務部門無直接威脅時,所有人員應堅守崗位,保管好各種現金、票證、帳目及貴重物品。
2)火災對財務部門有直接威脅時,迅速整理好各種現金、帳目、單據、票證及貴重物品,關閉計算機,切斷電源,準備疏散。
3)接到疏散指令后,攜帶好各自負責的物品,鎖好門窗,迅速撤離,不能帶走的文件、磁盤要統一鎖在保險柜內,并保管好鑰匙。轉移途中及轉移后要負責保管好各種物品,防止丟失。
12、其它工作人員:
1)火災對辦公區無直接威脅時,收好重要的文件、貴重物品,關閉所有電源,切斷天然氣開關,鎖好門窗。聽從滅火指揮部的指揮,參加滅火行動。
2)火災對辦公區有直接威脅時,迅速整理好重要文件、磁盤及貴重物品,關閉計算機,切斷電源,按指揮部的命令疏散。
3)利用院內消防設施積極撲救,控制火勢發展,降低火災損失。
4)協助保安、警衛人員看管好物品,維護現場秩序,保證滅火通道的暢通。
5)協助行政部門做好傷員救護工作,配合急救部門及時將傷員送往醫院救治。
(二)針對主要火災危險源的預防措施:
1、落實消防責任制,成立消防領導小組及相應的組織,按區域指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好消防預案的落實工作。
2、對項目部本部及參加施工的單位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培訓,根據季節、重大節假日和重大政治活動等開展消防安全活動。
3、消防設施和器材的配備。所有辦公場所、生活區、施工現場以及風險點均按照國家、北京市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器材按規定分組擺放。(見附件12:《項目部消防器材清單及放置位置圖》)
4、消防設施、通道的維護。消防設施、消防栓、疏散通道設明顯標識,任何人不準擅自挪用、拆除和破壞。嚴禁占壓消防設施和消防通道,確保消防通道、人員疏散通道的暢通。
5、缺水和遠離消防水源的場所和施工現場,利用消防水箱、沙箱、水池、水桶等儲備消防用水。
6、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維護和保養。消防設施和器材指派專人定期維護保養,建立消防設施、器材臺賬,按規定定期進行檢查,及時更換過期和使用過的滅火器材,維護保養要有記錄。
五、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程序
(一)報警程序
1、對火警的判定:
1)避免誤報
對異味、煙氣、火光的來源未得到確切證實,以及人為原因或裝置的過度敏感或失靈都可能產生誤報。發現現場有火災可疑跡象應調查清楚,得不到滿意的解釋時應加強巡視和監督,避免誤報。
2)可控制的小火。可控制的小火一般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可以判斷為孤立的,周圍沒有易燃物不太可能蔓延的;
(2)一個人或幾個人用人力、滅火器或其它簡單工具能夠撲滅的;
(3)不需要動用消防栓,可方便地使用滅火器滅火。
確信為可控制的小火時,不必撥打“119”報警。應迅速報告項目部,或現場人員當即采取措施撲滅火災。
3)可能失控的火情(具備下述條件之一時),可由第一目擊者或機關值班員直接向“119”報警。
(1)多點報警或火源判斷不清,且周圍易燃物較多;
(2)煙、火較大,伴隨有劈啪聲響;
(3)無法控制火情。
2、報警:
1)員工及管理人員在日常工作及巡查中,一旦發現火警應立即使用火場附近的電話向安保部報警。
2)對可能失控的火情,由總指揮、安保部部長或夜間值班人員決定撥打“119”報警。報警時聲音要清楚,說明起火地點、燃燒物質的種類,是否有人被圍困,火勢情況及是否正在采取撲救措施等,然后再報報警人的姓名、崗位,并傾聽消防中心或安保部的補充詢問,認真回答,經允許后方可掛斷電話。
3)報警后,及時關閉火場附近的電源開關、煤氣開關及門窗。引導火場附近的人,從安全通道撤離。切勿在火場附近高喊“著火了”,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4)在消防人員未到達火場時,報警人應采取相應的滅火措施,使用火場附近的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撲救。
(二)疏散程序:
一旦發生火災時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能夠正確指揮、及時有序的疏散火場內的人員,盡量避免火災對人身造成傷害,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災損失,為消防機關提供最佳滅火時機和必要的條件。疏散時間依據燃燒物質揮發的有害氣體對人員的危害,一般為6分鐘,最晚15分鐘。
疏散程序包括:疏散指令、疏散順序、疏散路線、疏散要求。
1、疏散指令:
根據火勢,滅火指揮下達疏散指令,起火處人員疏散由指揮當場宣布,并有權指揮其中身體條件好的人員協助義務消防隊參加滅火。火場周圍相關人員的疏散命令則由指揮或安保部部長下達。
進行消防廣播或喊話,聲音要洪亮,吐字要清楚,緊張而鎮定,不要因語氣不當而在人員中造成恐慌。
2、疏散順序:
為避免煙火對人員造成危害,疏散順序應從起火部位開始疏散,最后疏散起火相關部位。
3、疏散路線:
在疏散引導員或疏散廣播的引導下,沿疏散標志所指方向或現場決定的安全路線迅速向安全出口疏散。
4、疏散要求:
1)必須阻止煙火向安全出口擴散,保證人員安全疏散。
2)疏散指令下達后,疏散引導員應立即到位,查看疏散路線是否暢通,并及時引導職工沿指令方向迅速離開危險地域。
3)疏散人員應服從滅火指揮和消防機關的指揮,自覺地為撲救火災贏得有利時機。
4)疏散時嚴禁攜帶大件物品,以免堵塞疏散路線。
(三)滅火方案
1、壹號方案—適用于可控制的小火
1)立即動用簡單的滅火工具(滅火器、自來水、沙等)進行撲救。使用滅火器滅火時應盡量噴射火焰根部,同時觀察火情變化,一旦有失控的可能即轉入貳號方案。
2)火被撲滅之后,要對現場進行堪察,必須確認全部火已被撲滅,并且引起火災的原因已經查明。
3)必要時保留現場。
4)安保部寫出火災事故調查報告,交主管領導和經理,其中要分析原因,確定要采取的措施,并向相關部門、責任單位發出糾正措施通知單。
2、貳號方案—適用于已形成的火災
1)首先撥打“119”報警。同時啟動火災事故應急預案,以項目經理為首的滅火指揮部自動成立。在項目經理未達到現場時,安保部領導或現場值班員代行指揮權。根據火災事故類型,確定滅火措施及所使用的滅火器材。
2)項目部安保部在總指揮的指揮下,立即對現場進行封閉。組織受困人員沿著安全路線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區域。并觀察現場有無人員傷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實施救援。
3)義務消防隊人員立即切斷火區電源,帶上滅火器材進行滅火。參加滅火的人員首先要注意保護自身的生命安全,原則上應順風滅火。
4)接警員引導公安消防隊到達火災現場進行滅火或救援,義務消防隊人員配合公安消防部門進行滅火、救援。
5)指揮組密切注意現場火情,及時調動救援力量組織撲救。必要時可通知體健員工增援,防范災情擴大。
6)現場救護組立即將傷員運送到安全地帶進行搶救。傷員要轉院治療時,現場救護組負責送往醫院途中的搶救和護理。
7)火災撲滅后,組織清理火場,做好火災經濟損失情況、人員傷亡情況的統計工作,并如實上報滅火指揮部。對各種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清點、復位,并將使用、損壞情況上報項目部或安保部,以便及時維修、更換,保證器材設施的完好率。
8)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原因調查,待原因查明或取得物證、拍照后,方可恢復施工或放行。
六、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為能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準確,有條不紊地處理事故,盡可能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平時必須落實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做到組織落實、裝備落實、教育落實、制度落實、訓練有素。具體要求:
1、按應急救援預案要求,組織義務消防隊伍,并做到組織落實、制度落實。
2、義務消防隊伍每年要組織不少于一次的演練,并做好拍照、記錄。
3、領導小組負責對下屬施工人員進行經常性消防安全教育,以強化消防安全意識,提高人員的救援知識和自救能力。
4、項目部每半年組織一次消防安全負責人會議,研究應急救援工作。
5、項目部每月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對查處的隱患限期改正。
施工工地上發生火災應急預案 篇2
一、目標:
為保證小區突發火災事故的應急工作能及時有序的開展,確保小區居民在救災中能及時疏散、救援、逃生自救,將火災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特制定本預案。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1、指揮部
(1)突發火災事故總指揮:
工作職責: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決策和指揮
(2)現場指揮:
工作職責:根據總指揮的命令,負責對火災事故現場指揮,組織協調搶險救援。
2、工作機構及職責
(1)報警及補救組
組長:秩序維護部一班班長
成員:
職責:負責撲救初起火災,向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情況并根據指揮部命令,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
(2)疏散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組織并引導火災發生部位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
(3)引導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區外救援車輛及人員引導
(4)警戒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在火災發生部位周圍進行警戒,保護現場,防止無關人員進入
(5)醫療救護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傷員的救護及轉往醫院
(6)后勤組
組長:
組員:
職責:負責及時提供救護工作開展所需的物力
(7)通訊聯絡組
組長:
職責:負責相關人員的及時聯絡
(8)工程技術組
組長:
職責:負責小區斷電工作(應救護工作需要)。
三、應急處理
當發生火情時,發現者應立即向安全部報警,秩序維護部接到報警后要立即趕赴現場處置,并及時向服務處領導報告,根據火情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同時,根據現場情況應遵循一定的處理原則:先人員,后財產;先貴重,后次要;先滅大,后滅小;先隔斷,后集中的方法和原則撲救。
(一)入局部發生火險,火勢很小,極易撲滅時,發現人員在及時向保衛處報警同時,利用現場器具進行撲救,安全人員到場后,可視情況調集其它部位的滅火器進行撲救。
(二)如火勢較大,有可能蔓延時,安全部要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同時向服務處領導報告,并通知有關人員啟動應急預案,有關人員接到通知后,各工作小組自動組成,迅速到位,按各自職責展開工作。
(1)報警及撲救組要立即調集所屬成員和滅火器具撲救和控制火災,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火情。
(2)疏散組要迅速打開起火部位疏散門組織火場人員按疏散線路撤離至安全地帶。
(3)引導組要派出人員車輛到東大門迎接消防車并引導至現場。
(4)在公安消防對到場后,撲救組撤出火場,轉為警戒組,協助公安部門做好外圍警戒工作。
(5)醫療救護組根據現場情況做好傷員救治并根據傷情及時送往醫院。
(6)后勤組和通訊聯絡組在此過程中要做好相關的后勤保障工作和人員通訊聯系工作。
施工工地上發生火災應急預案 篇3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管理方針,進一步強化醫院消防應急管理能力,在預防火災事故發生的同時,增強和保障醫院整體的突發火災應急及處置能力,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損害及影響,保障職工和患者的人身和公共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省、市、區政府頒布的相關法規文件和上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以及創“三甲”和創建“平安醫院”的相關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和消防“四個能力”建設的要求,充分認識火災的極大危險性,在行動上落實各項防火措施、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切實有效地防止火災發生。同時積極做好各項滅火準備工作,一旦發生火災要及時撲救、及時報告,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損失和人員傷亡,有效地保護員工、患者及家屬的人身和公共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
1、為了保障醫院區域內人員和財物安全,一旦發生火災,在統一指揮下,各司其職,恪盡職守,最大限度的避免或減輕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掌握必要的逃生技能,一旦遇到緊急情況,能夠及時利用安全疏散通道迅速撤離到就近的應急避難場所,學會自救和救人。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人民醫院院本部、鹽田院區、梅沙院區、各社康中心區域內發生火災時的緊急疏散和應急處置。
四、組織機構
(一)醫院成立消防應急處置指揮部:
總指揮:張煒寧
副總指揮:左右、徐龍、賴苑威、劉文斌、張松志、施培瑤、趙玉馳
成員:各職能科室正、副主任和各臨床醫技科室正、副主任、護士長
主要職責:負責統一組織、協調各部門、科室和微型消防站力量,進行人員緊急疏散和滅火救援指揮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各成員組,組成及主要職責如下: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地點設在基建辦,負責協助總指揮或副總指揮進行工作。
職責:
(1)負責有關消防工作的指示、通報和指揮部有關決策的傳達貫徹,做到上傳下達、下情上報。
(2)掌握突發火災的全部情況,按指揮部的要求收集、匯總、上報突發火災所采取的措施。
(3)統一調配使用人員力量,負責做好處置突發火災的具體調度和協調工作,監督檢查每個專業組工作落實情況。
辦公室下設五個專業組:滅火行動組、醫療救護組、疏散引導組、新聞應急組、安全防護組。
1、滅火行動組
組長:陳偉、林尤喜
副組長:呂擁軍
成員:微型消防站成員及保安人員
職責:負責按照消控中心報警要求,迅速啟動微型消防站,攜帶滅火裝備趕到現場進行初期火災撲救和人員疏散掩護。
(1)熟練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及滅火方法。
(2)熟悉著火部位的地形、位置、水源、滅火器材的配備安全通道情況。
(3)如有人員被困時,掌握好尋人、救人的基本方法。
(4)會撲救初期火災,負責人員疏散掩護。
(5)及時搶救貴重物資,減少財產損失。
2、醫療救護組
組長:林斌、吳偉、何素蘭、馮愛芬、莫文華、彭永平
成員:各科主任、值班醫生和部分護士。
職責:
(1)負責將傷員運送到指定安全區域,并對其進行救治。
(2)根據火災現場險情狀況進行相應救護,必須按照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發生火災則迅速采取滅火措施,控制火勢,配合救援人員將火撲滅。
(3)救治能力超出醫院范圍的,及時向附近醫院求助并將傷員護送到對應醫院。
(4)車隊負責救護車輛的保障工作。
3、疏散引導組
組長:陳繼禮
成員:保安人員和起火部位所屬科室人員為主
職責:
(1)迅速地、正確地引導患者和家屬及醫護人員向安全區域撤離。
(2)迅速地將火災周圍車輛和貴重物品疏散到安全區域。
(3)在疏散人員和車輛、物品時,若發現有易燃、易爆物,要及時將其撤離危險區,并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4、安全防護組
組長:張傳海
組員:保安人員和機關各科室人員為主
職責:
(1)劃定火災時的安全區域。
(2)劃定火災現場的警戒區域,疏散圍觀群眾。
(3)負責現場和警戒區域的安全和警戒工作,無關人員不準進入現場。
(4)在安全區域設立明顯的救護標志。
(5)加強巡邏,防止物資丟失。
5、新聞應急組
組長:林天武
職責:負責按照指揮部的命令,統一接洽可能來院的新聞記者,及時準備統一發布有關信息,必要時封鎖災情現場,防止不良新聞事件發生,最大限度降低災情影響。
(1)增強新聞應急防范意識。
(2)及時發現可疑人員,并第一時間予以接待。
(3)及時與指揮部進行溝通,報告最新準確信息,統一口徑,統一發布。
(4)及時警戒維持火災現場秩序。
五、形成撲救初期火災三支戰斗力量
第一支戰斗力量:正常上班時間由火災現場工作人員組成,科主任、護士長、科室消防治安責任人為相關責任人,在第一時間自發形成滅火救援力量。非正常上班時間由值班大夫、護士迅速組成,利用就近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第二支戰斗力量:由院微型消防站成員和保安人員及院值班人員組成。上班時間由微型消防站隊長組織人員進行撲救,非正常上班時間由保衛值班人員組織當班保安人員攜帶滅火裝備進行撲救及人員疏散。
第三支戰斗力量:接到報警的公安消防專業滅火救援力量。
要求:各科室要對全科人員進行明確分工,組織火災撲救和疏散引導兩個小組,原則上醫生和男同志為火災撲救組,護理人員為疏散引導組。
六、滅火應急的組織程序與措施
(一)火情報警的處置程序及方式
火情報警分兩種情況:
第一,消控中心接到火災控制器(聯動型)火警信號后,應立即查看火情報警顯示位置,通知一名消控人員及保安攜帶消防應急電話和消防應急包迅速趕赴現場核查,如確認誤報,應查明原因,將火災控制器(聯動型)復位并做好詳細記錄;如確認火災情況發生,應立即通過消防應急電話向消控中心報告,啟動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第二,消控中心接到電話報告火警,應立即向院總值班報告啟動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二)應急預案啟動程序
1、通知醫院總值班立即到達消控中心或現場進行指揮。
2、通知保衛值班啟動微型消防站,組織微型消防站成員和保安攜帶專業設備奔赴現場進行滅火及人員疏散掩護,如火勢較大無法控制,立即向消控中心反饋,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3、通知帶班領導和主管領導到達消控中心或現場進行指揮,緊急情況通知院主要領導到場指揮。
4、總值班向醫院領導匯報現場情況,同時通知相應組長,做好各自準備。
5、帶班領導通知各專業組做好相應處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