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食品安全突發事故應急預案范文(精選3篇)
2025食品安全突發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1
一、為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食品事故的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提高政府保障食品安全和處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板橋鎮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本應急預案適用于本鎮范圍內食物(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倉儲、運輸、流通、消費等環節中發生的食物污染事故、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社會公眾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部門協調、各方聯動”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則;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實行分級管理的原則;堅持群防群控,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食品安全事故實行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的原則;采用先進科技,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則;堅持快速反應和高效反應和高效處置,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理和整改督查工作的原則。
四、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響程度,分一般、較大、重大、特重大四個級別:
1.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發生案件比較簡單,影響較小,組織本鎮力量和資源,已能夠處置的食品安全事故。
2.較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發生較為復雜,有一定影響,在一定區域內將危及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人身傷害、財產危害,需要由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組織協調力量和資源,才能夠處置的食品安全事故。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發生較為復雜,影響較大,在一定區域內將危及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或造成較大人身傷害、財產危害,需要由省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組織協調力量和資源,才能夠處置的食品安全事故。
4.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發生案件非常復雜,影響重大,在多個區域內將嚴重危及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或已造成人身傷害、財產危害,需要由省食品安全委員會以上組織協調多方力量和資源,才能夠處置的食品安全事故。
五、成立以鎮辦事處主任為組長、黨委委員(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為副組長、相關部門、科室主要負責人為組員的板橋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熱線管理制度。
六、應急事故處置機構職責
(一)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總體負責全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其主要任務是:
1、研究確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政策。
2、由組長或委托副組長宣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命令。
3、協調解決應急處理存在的重大問題。
4、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處理情況。
(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任務是:
1、規范鎮食品安全日常信息收集處理工作;負責轄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組織建立和管理全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小組;組織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評估,提出應急處理建議和應急處理措施。
2、協調解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3、匯總事故情況。
4、適時通報、公布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
5、負責組織完成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領導小組成員主要工作任務:
組長:指揮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處置的組織、實施工作。
副組長:對突發案件(事件)處置工作的具體組織、落實、協調,對所需的人財物進行調配。
組員:具體落實并執行相應的應急措施。
七、突發案件現場應急處理
(一)突發案件發生時鎮處置小組在規定要求報告的同時,要立即調集力量,在第一時間趕赴案發現場,采取必要的緊急措施維護現場秩序、控制事態發展,嚴防危害或影響進一步擴大。
(二)現場遇新聞媒體記者調查、采訪要遵守宣傳紀律,謹慎對待,注重自身形象、維護本鎮聲譽。
(三)現場處理必須做到政令暢通、步調一致、令行禁止、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任何人都不得因為工作的疏忽導致不應有的損失。
(四)現場處置受阻或遇暴力抗法的,要積極采取有力措施,及時向“110”報警或與當地公安機關聯系,取得公安協助,并報告上級部門處置小組和當地政府。
八、突發案件應急救援
(一)當發生下列性質突發案件時應配合相關部門進入應急救援工作狀態。
1.由于食品安全引起的,發生人員中毒等情況的;
2.由于食品安全引起的,發生人員嚴重受傷或死亡的。
(二)應急救援具體措施
1.在上級機構領導在趕赴案發現場后,應立即成立現場指揮小組,加強現場的指揮、協調和應急救援工作。
現場指揮小組和實施緊急救援時,應嚴密組織,加強聯絡,明確相關部門及人員的職責分工。應及時將現場指揮小組的組成及聯系方法報告當地政府及上級部門。對需調用其他職能部門力量,且需有當地人民政府出面協調的,由指揮小組提出請示建議。
2.成立現場指揮小組后,可視突發事件情況下設:
(1)警戒保衛組:由鎮派出所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派出所所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組織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配合有關部門營救受害人員,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現場,協助有關部門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2)醫療救護組:由鎮衛生院負責,有關部門配合,主要職責是:建立穩定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救援隊伍,指導急救人員迅速展開搶救工作,力爭將人員傷亡數量降到最低程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應及時向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報告人員搶救工作的進展情況。
(3)后勤保障組:由鎮食安辦負責,有關部門、科室配合,主要職責是:根據事故情況,協調、組織事故發生地安排應急藥品和物資,統籌調度,保證應急物資的供應。
(4)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所在村負責,主要職責是:根據實際情況,協調其他相關部門,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善后處理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并及時向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善后處理情況和動態。
(5)事故調查組:由板橋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有關部門配合,主要職責是: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為事故處理提供依據,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意見,并及時向縣有關部門報告事故調查情況。
九、附則
在事故應急搶救工作中,對發生事故后遲報、漏報、瞞報而造成惡劣影響,或在應急搶險過程中玩忽職守,使人民生命遭受重大損失的,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村(社)、相關單位應根據本預案精神加以認真貫徹落實,建立有關組織,保證各項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實,發揮應急處置的最大作用。
本鎮各部門應根據本預案精神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強領導,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確保各項工作扎實開展。
2025食品安全突發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2
為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體系,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可能發生的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中央、省、市、縣食品藥品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加強合作、部門管理的原則,建立快速反應、措施果斷、依靠科學、系統聯動的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體系。
二、組織體系
(一)組織機構
1、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根據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需要設立領導小組組長,領導小組組長由鎮人民政府鎮長胡小亮擔任,副組長由副鎮長吳霞擔任,成員由鎮食藥安全辦、綜治辦、財政分局、林業站、水利站、國土所、衛生院、農技站、市場監管所、派出所、獸醫站、中心學校負責人員組成。
負責研究建立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和保障體系,發布啟動新倉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的命令,全面協調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研究解決食品藥品的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和相關部門報告事件應急處理的進展情況。
2、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鎮食品藥品安全辦公室,主任由趙潤培同志擔任,成員由衛生院、市場監管所、中心學校、派出所相關科室人員組成。是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負責全鎮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的評估,提出應急處理意見和應急處理措施,傳達領導小組的命令,協助領導小組組織處理預案的實施,協調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的具體問題,及時有效控制事態的蔓延擴大,及時匯總報告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進展情況,分析總結事故的起因、經過,明確責任并提出處理意見。
(二)組織體系框架
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下設事故調查處理組、醫療救護組、警戒保衛組、后勤保障組等應急小組。
1、事故調查處理組由派出所、中心學校,衛生院等部門人員組成,負責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做出調查結論,為醫療救護提供依據,查明食品、藥品的來源、去向,而且做出處理。
2、醫療救護組由衛生院醫護人員組成,負責組織搶救隊伍,緊急調用各種醫藥搶救物資,制定科學應急救護措施。
3、警戒保衛組由派出所和綜治辦成員組成,負責組織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開展對事故涉嫌犯罪的偵查鑒定。
4、后勤保障組設在食品藥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應急處理人員、車輛的調配組織,后勤保障應急物資的供給與運輸等。
(三)應急聯動機制
根據鎮食品藥品的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各村民委員會、鎮食品藥品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在職責范圍內開展應急處理工作,其它有關部門要根據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三、預測預警應急處理
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有關規定,開展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監測報告工作,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一旦發現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診治病人的醫療單位及所在單位和個人必須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告鎮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經鎮食品藥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初步核實后,立即啟動事件調查及醫療救護工作,鎮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立即組織人員、車輛到現場核實處理,查堵事故食品藥品的來源流向,避免事故擴大蔓延,鎮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立即召開緊急會議,組織實施應急處理方案,同時向上一級食品藥品安全部門報告。
四、后期處置
應急處理完畢以后,要作發現場的污染物收集處理、清理消毒工作,同時根據情況作好事件調查及有關總結工作,寫出調查報告,提出處理意見,上報縣食品藥品安全監督委員會有相關部門。
2025食品安全突發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3
為進一步加強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高全鎮食品藥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特制訂本預案。
一、總則
(一)目的
為了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和控制可能發生的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及時采取措施、有序、高效地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對公眾健康和生命帶來的危害和損失,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應當遵循以預防為主,常備不懈,保護人民生命健康,貫徹統一指揮、群防群控、依靠科學、整合資源、措施果斷、嚴格控制、信息共享、分工協作、形成合力的原則。
(三)適用范圍本應急預案適用于下列情況的食品藥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2、事故性質特別嚴重,超過職能部門應急處理能力的;
3、事故處理涉及多個職能部門,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的;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發,或者隱含重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的。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由鎮成立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全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并進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和監督實施。
總指揮:
副指揮:
成員:
總指揮部的職責:
1、研究確定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方針、政策和預案。
2、研究確定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系統和保障體系。
3、研究確定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規則。
4、研究確定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
5、審議批準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理工作報告等。
應急指揮辦公室設在鎮政府辦公室,應急指揮辦公室是應急指揮部下設的日常辦事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工作。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貫徹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統一指揮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2、檢查督促各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理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故的蔓延擴大。
3、研究協調解決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4、根據處理食品藥品安全事故需要,必要時決定采取有關控制措施。
5、組織建立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組。
6、組織編制和修改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7、向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情況。
應急指揮辦公室應當及時對各部門、各村的報告信息進行分析,事故有關情況要及時通報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必要時立即召開應急指揮部會議,組織聽取有關意見,討論決定是否啟動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確定的應急處理工作程序。
對符合本預案總則第三條規定情況之一的,應急指揮部應當立即決定按著本應急預案啟動處理工作程序,應急指揮辦公室應當立即進入指揮狀態。應急預案啟動后,各部門按照職責進行工作,指揮機構在職權內發布實施措施。
事故的應急準備:
1、對可能發生的食品藥品安全事故,食品藥品安全管理部門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準備工作。
2、根據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危害程度,依照有關規則確定管轄范圍。
3、建立嚴格的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處理工作責任制。
4、加強對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易發地的監督管理。
5、應當配置和配備專業搶險隊伍、搶險車輛,出事后能夠迅速到達并進行現場處置任務。
6、定期對事故應急救援人員進行應急救援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
7、對公眾進行廣泛事故應急知識、技術和技能宣傳教育,及時向公眾提供相關危害信息,增強公眾對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8、做好食品藥品安全的防范工作,防止人為造成的事故發生。
9、做好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救援設施、設備工作,做好現場的處置工作的物資保證。
10、對易發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地方,要做到勤檢查,及時跟蹤監督等處理辦法。
11、建立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監測和預警工作機制,根據不同事故,按照品種、類別、環節等制定切實可行的監測計劃。對監測數據進行科學的分析,綜合評價。對早期發現的潛在的隱患以及可能發生重大的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應當及時處理,并按照本預案的報告程序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三、應急響應
(一)本《預案》所稱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是指食物(食品)藥品在種植、養殖、加工、包裝、運輸、存儲、消費等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身疾病、傷亡或者對健康構成潛在危險的情況。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特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
(1)一次造成死亡10人以上的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故。
(2)一次造成患者200人以上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
(1)一次事故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100人以上的。
(2)學校、幼兒園等公共餐飲場所和重要活動期間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3)事故影響范圍跨越行政區域,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4)以食品藥品為載體的恐怖事件,有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5)事故性質特別惡劣或者其他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6)其它有證據表明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7)發生自然災害情況下或者全國性重大活動期間出現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30人以上的。
(8)其他性質嚴重、社會影響較大的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故。
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為一般食品事故。
(二)分級應急響應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劃分為四個級別:
1、特別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Ⅰ級)。
2、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Ⅱ級)。
3、較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Ⅲ級)。
4、一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Ⅳ級)。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級別按不同的啟動方式:
(三)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通報與信息發布制度
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制定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報告制度,建立重大、緊急事故報告規程: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分為初次報告、階段性報告和總結性報告。
2、初次報告應當報告的信息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病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盡可能報告的信息:事故的簡要經過,直接經濟損失估算等。
3、階段性報告應當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在階段性報告中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4、總結性報告應當報告的內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發生和處理結果進行總結,分析其原因和影響,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5、初次報告應在知悉事故后1小時內報告;階段報告應根據事故處置的進程變化或者上級要求隨時上報;總結報告應在事故處理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上報。
報告方式:
1、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在1小時之內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辦公室報告,應急指揮辦公室迅速將事故發生情況報告指揮部總指揮。
2、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報告的同(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報告),應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
3、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根據事故發生處理情況及時向應急救援總指揮部和有關部門通報情況。
4、有關部門對已經發生或者發現有可能引起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問題除按有關規定報告和處理的同時,應當及時通報應急救援辦公室。
5、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舉報制度,公布統一的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報告、舉報電話。
6、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7、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向社會發布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信息,信息應當及時、準確、全面。
(四)指揮和控制
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事故處理的全過程,統一領導、統一安排,各部門職責分工密切合作。
(五)緊急處置
1、應急預案啟動前,食品藥品事故發生地責任人應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實際情況,采取必要的應急處理措施,為啟動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做好準備。
2、應急預案啟動后,各有關部門應當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立即到達規定崗位,對事故現場采取有效措施,嚴格保護現場。
3、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各有關部門應保證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的現場預防和應急處理器具、醫療救護設備、救護所需藥品以及相關部門予以配合。
4、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迅速組成食品藥品安全事故調查組,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初步分析,按照工作職責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組織開展查處工作。
5、在食品藥品安全事故調查過程中,需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阻攔和拒絕。
(六)救護和醫療
衛生部門積極做好事故救護處置工作,根據出現的事故危害程度采取必要的醫療手段。
(七)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對事故發生地,應急救援人員應采取積極的防護措施,主要有服裝、眼鏡、鞋、手套、口罩等防護設備。
(八)群眾的安全防護
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發生后,要圈定事故發生范圍,保護好現場,避免群眾接觸危害源。
四、應急保障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應急指揮辦公室及各相關部門應當健全日常的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報告系統,確保信息24小時暢通,并建立通信系統維護制度以及信息采集制度等。
(二)組織保障: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啟動后,應急指揮辦公室應當根據事故性質、危害范圍等,立即派出事故調查處理組、人員救治組開展應急處理工作。人員救治組由衛生院負責;事故調查處理組由應急指揮辦公室根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能確定,必要時請其他有關部門參加。
1、事故調查處理組職責:深入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為事故處理提供依據;組織協調當地政府職能部門實施救援工作,監督救援措施的落實,提出事故防范意見。
2、人員救治組:組織、協調醫療搶救工作,盡快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和采取控制食物安全事故的措施。
五、后期處置
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應急處理工作程序自動失效,針對食品藥品安全事故調查中存在的問題,突出誰出問題誰負責的原則,如果是主觀行為,要追究其刑事責任。對事件調查情況形成調查報告,及時總結經驗。同時也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應急指揮辦公室對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隨時通報處理情況。
六、其他
(一)本《預案》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鎮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搶救工作的總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各指揮部牽頭單位應根據本預案中的職責規定,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及時報送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并適時進行演練。
(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參加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搶險的義務。
(四)政府各部門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的食品藥品安全意識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制定與解釋部門: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辦公室。
(六)預案管理與更新:實行定期評審制度、備案制度,此項工作由應急指揮辦公室制定。
(七)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