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職員勞動合同(精選3篇)
銀行職員勞動合同 篇1
本勞動合同(下稱"本合同")由以下雙方簽訂:
甲 方: 銀行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乙 方:
證件類型:
證件號碼:
性 別:
戶籍所在地及郵編:
經常居住地及郵編: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及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合同期限按照以下第______項執行:
1.固定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直至本合同依法解除或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之日止。為本合同之目的,工作任務是指 。工作任務完成之日以甲方向乙方發出的書面通知為準。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二條 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在試用期內,甲方將對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及其他方面進行評估,以決定乙方是否符合錄用條件。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 上述第三條所規定的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乙方不符合其工作崗位的任職要求;
2.乙方的身體健康情況不符合其工作崗位的要求;
3.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用于辦理用工手續的相關材料的。
第三章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應按照附件一工作崗位描述中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除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外,乙方還應當聽從甲方不時提出的合理工作指令,完成其他工作。
第七條 甲方可以根據經營需要、乙方的工作表現或身體狀況等因素,依法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也可以依據甲方的規章制度,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包括調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或工作職責)。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調整決定。
第八條 甲方可以根據經營需要安排乙方至工作地點以外的地區出差。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前述安排。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的工資構成及工資標準應按照附件二工資中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在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甲方應在每月 28 日前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當月的工資,并通過轉賬方式付至乙方的工資賬戶。如發薪日恰逢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甲方可提前至相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的薪酬制度中對特定類型的工資組成部分的支付時間有其他規定的,則應按照該等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甲方有權根據甲方的經營情況、薪酬制度、乙方的工作表現或者乙方的工作內容的變化(包括工作崗位變化或工作職責變化)等因素相應地依法調整乙方的工資構成、工資標準、支付方式或支付時間。
第十二條 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將依法按月從乙方的工資里代扣個人所得稅,并以乙方的名義向稅務機關繳納。
第五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三條 甲方實行以下三種工時制度。乙方應執行其工作崗位所適用的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乙方的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具體的上下班時間應按照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即因經營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需要機動作業而所采用的一種工時制度。除相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甲方不會向適用不定時工作制的乙方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調休。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的工作崗位發生變更,則乙方應執行變更后的工作崗位所適用的工時制度。
第十五條 由于工作需要,甲方可以依法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辦理相應的加班審批和確認手續。對于已辦理前述手續的加班乙方,甲方將根據其適用的工時制度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調休。
第十六條 乙方有權依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享受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和其他休假。
第六章 社會保險與其他福利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及參保地的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乙方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有關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中的個人繳費部分。甲方將按月從乙方的工資里做出相應的扣除,并以乙方的名義向有關主管機構繳納。
第十八條 甲方還將向乙方提供以下福利:
1.
2.
第七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勞動保護用品,以保證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下工作。
第二十條 甲方應依據乙方的工作內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
第二十一條 如果乙方的工作內容涉及職業危害,則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該等職業危害及可能發生的后果,并且應當依法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第二十二條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當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法律法規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形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四條 當乙方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甲方可在不提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交辦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訂立本合同,從而導致本合同無效的(欺詐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對甲方隱瞞或謊報學歷、工作經歷、資歷、健康狀況或者提供虛假的學歷學位證書、資質等級證書以及其他不實材料等情形)。
第二十五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三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在試用期結束后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法律法規或規范性文件另有規定或者雙方另有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六條 當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本合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關閉、撤銷的;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6.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七條 當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在依法履行法定程序后,可以實施裁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五個工作日內按照甲方的要求及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完成所有離職工作交接手續,包括但不限于交接工作以及交還其占有的或處于其控制之下的所有甲方財物。甲方應當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之日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九章 經濟補償
第三十條 當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甲方應在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完畢離職工作交接手續后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或第二十七條解除本合同的;
2.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3.本合同依據第二十六條第1項終止的,但本合同終止前甲方維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要求與乙方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除外;
4.本合同依據第二十六條第4或5項終止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經濟補償按照以下方法計算:
1.甲方應按照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方相當于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工作年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應按一年的標準(即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發給經濟補償。工作年限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的經濟補償。
2.為計算經濟補償之目的,"月工資"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
3.如果乙方的月工資高于乙方工作地點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下稱"封頂工資")的,甲方應按封頂工資支付經濟補償,并且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第十章 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應負責賠償對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為招聘乙方所支付的費用,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以及乙方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三十三條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因其個人原因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章 爭議解決
第三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如果不愿協商、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雙方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以外,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章 補充條款
第三十五條 雙方同意執行以下條款:
1.
2.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將取代雙方此前就本合同涉及內容所達成的全部書面或口頭協議。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對本合同的修改都必須由雙方以書面方式完成。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的任何約定被認定為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不影響本合同任何其他約定的有效性或可強制執行性。
第三十九條 任何一方對本合同約定的任何權利的放棄,均不應視為此后對相同權利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的放棄。
第四十條 乙方應服從甲方在生產經營方面的指揮和管理,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并不時修訂地各項規章制度。如果乙方違反該等制度,則甲方有權按照規章制度的規定對乙方予以適當處理,包括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首部所記載的乙方的經常居住地將被視為用于與本合同相關事宜的所有通知的有效通信地址。乙方在經常居住地發生變更后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不利后果。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之任何附件一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即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之約定如與國家或適用的地方法律法規存在沖突之處,應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銀行職員勞動合同 篇2
借款方:
法定地址:
貸款方:
法定地址:
應借款方 年 月 日的借款申請,貸款方同意為其安排 銀行(下稱"出口地銀行")的買方信貸。為此,借、貸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簽訂合同,以資遵守。
第一條 貸款用途和金額
1.1 本貸款用途是為出口商 與進口商 在 年 月 日簽訂的商務合同(合同編號: )融通資金,用于進口商為 項目,購買 設備。
1.2 貸款總金額為: (大寫: ),其中:
(1)用于商務合同項下支付的金額為 (大寫: ),為商務合同金額的 %。
(2)用于付給 的本貸款保險費的金額為 (大寫: );
第二條 提款條件
2.1 借款方根據商務合同的有關規定提款。
2.2 借款方滿足了本合同第六條列明的各項陳述與保證。
2.3 借款方未發生本合同第七條列明的任何一種違約行為。
第三條 提款
3.1 借款方在收到商務合同支付條款規定的有關文件和單據,并按規定時間審核無誤以后指示出口地銀行將貸款直接支付給出口商。
3.2 提款期從 開始,至 截止,過期 。
3.3 每次提款最小金額為 (大寫: )
3.4 提款的日期、金額及有關事項在每次提款發生后,由貸款方編制《提款通知書》(格式見樣本1)通知借款方。《提款通知書》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
第四條 利息和費用
4.1 借款方必須無條件的,沒有任何扣除的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方支付利息和下列條款費用。
4.2 貸款按 利率計息。年利率為 ,一年按360天計算。
貸款金額的 %即 (大寫: )按固定利率計息,年利率為 ,一年按360天計算。
還款期以前的利息每 個月計收一次。每期利息支付的日期、金額及其有關事項由貸款方在《提款通知書》中通知借款方。
還款期的利息每 個月計收一次。每期利息支付的日期、金額及有關事項由貸款方編制《還款通知書》(格式見樣本2)通知借款方。《還款通知書》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
4.3 承諾費費率為 %。承諾費自 開始按末提貸款余額計算、支付,以后 每 個月計付一次。
4.4 管理費率為 %。管理費自 內按貸款總金額計算,一次付清。
4.5 本貸款保險費
4.6 每次支付利息和費用,借款方必須在支付日前的三個營業日將款項劃入其開立在貸款方處的賬戶上。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方必須無條件地按本合同規定償還貸款,并且不受商務合同項下進、出口雙方任何行為的影響。
5.2 本貸款還期為 年,每 個月等額償還一次,分 次還清。還款期從 開始,其開始日最遲不超過 每次還款的日期、金額及有關事項由貸款方在《還款通知書》中通知借款方。
5.3 借款方必須在還款前 個月通知貸款方,并征得貸款方同意后可以不按《還款通知書》的規定提前歸還貸款,并承擔由此引起的貸款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5.4 每次還款,借款方必須在還款日前的三個營業日將款項劃入其開立在貸款方處的賬戶上。
第六條 陳述與保證
6.1 借款方在貸款方處開立結算賬戶。借款方日常經營的資金通過該賬戶結算。貸款方可以主動從該賬戶劃轉資金用于償還、支付本貸款項下到期的貸款、利息和各項費用。
借款方在貸款方處開立還款保證賬戶。借款方將下列資金存入該賬戶。在本貸款項下的所有債務和費用償付清以前,未經貸款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存入該賬戶的資金是:
1.
2.
3.
6.2 借款方定期向貸款方提供項目進度報告;按月向貸款方報送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收支表以及貸款方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資料,借款方向貸款方提供的一切文件和資料是真實的。
6.3 借款方未隱瞞向第三方作出的任何信用擔保,財產抵押以及其他影響借款方還款能力的行為。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為第三方承擔任何債務或對借款方的資產設定任何抵押以及作出其他影響還款能力的行為。
6.4 借款方在財務、經營方面的重大決定、重大變化須及時通知貸款方。當這些重大決定影響貸款方權益時,須事先征得貸款方的同意。
6.5 借款方在組織章程、管理制度和人事等方面的重大決定或重大變化須及時通知貸款方,當這些決定或變化影響到貸款方權益時,事先征得貸款方的同意。
第七條 違約和處罰
7.1 下列任何事件發生,借款方必須承擔由此引起的貸款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并且,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和處以下列注明的罰息以及采取其他一切處罰和補救措施,由此引起的貸款方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借款方承擔:
1.借款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貸款方對被挪用的貸款在原定利率的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
2.借款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償還貸款,支付利息和費用。
貸款方對逾期的本金、利息和費用加收 %的罰息。
3.借款方未能滿足本合同第六條陳述與保證的各項規定。
4.借款方改組、解散、終止其業務經營,資產負債及損益狀況發生貸款方認為的重大不利變化。
5.借款方提供的抵押物已經失去其抵押價值,貸款方認為其權益受到損害。
6.擔保人已經失去其擔保能力或擔保人提供的保函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終止,以及更改后而產生相反效果,貸款方認為其權益受到損害。
7.借款方與第三方發生貸款方認為其權益受到損害的訴訟行為。
8.借款方發生貸款方認為其權益受到損害的借款方不按其與第三方簽訂的借貸合同償還第三方債務的行為。
第八條 生效及其它
8.1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后生產,至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費用和借款方必須支付的一切賠償、罰款被清償后失效。
8.2 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借貸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的修改無效。
8.3 本合同壹式肆份,借貸雙方各執兩份。
第九條 附則
借款人: 貸款人:
法人代表: (簽名); 法人代表: (簽名)
借款人:(公章); 貸款人:(公章)
銀行職員勞動合同 篇3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合稱中方和________(以下簡稱丁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和經濟特區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共同舉辦一家合資銀行,為此,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訂約四方
訂約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資舉辦一家合資銀行(以下簡稱銀行)。
第二條銀行名稱及地址
銀行名稱:
中文:________________銀行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組織形式
銀行為有限責任公司。訂約四方對銀行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第四條銀行宗旨
銀行經營商業銀行及投資銀行的業務并提供咨詢服務,為利用僑資和外資開辟新的渠道,介紹先進科學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增進國際和國內信息交流,努力擴大國際經濟和金融合作,為加速________和經濟特區的建設服務。
第五條適用法律
銀行經批準成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銀行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銀行的業務活動和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銀行接受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有關機構的管理和監督。
第二章資本
第六條資本構成
銀行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銀行第一期的實收資本為____________________元。訂約四方出資的份額為:
甲方占百分之________,出資________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乙方占百分之________,出資________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丙方占百分之____,出資________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丁方占百分之________,出資__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資:
(1)以現金________________元投資;
(2)丁方將其在附屬機構的直接和間接的投資轉給銀行,作為對銀行的投資。內包括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和________兩公司的準備金(不包括壞帳準備金)與尚未分配的滾存利潤。
以上(2)(3)兩項合計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應憑丁方聘請的在香港注冊會計師驗證的轉入日期的資產負債表為依據,多還少補。
銀行成立后,銀行董事會應盡快派專門小組對________和________的原放款(銀行成立時已有的放款)進行審查,對銀行成立前該兩公司的呆帳壞帳和銀行成立后一年內發生的該兩公司原放款的呆帳、壞帳均由________協助清理并負責償還該呆帳、壞帳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對有壞帳風險的放款,專門小組在銀行成立一年內提出意見,轉由丁方負責處理。原放款凡經專門小組審查同意轉期的,其經濟責任由________和________自行負責。
訂約四方同意將銀行歷年稅后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__,經董事會決定后撥作準備金(本合同第廿五條有進一步規定),并經董事會決定可按訂約四方上述出資比例,從該項準備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資額至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資本提供
訂約四方需在銀行成立后(銀行的成立日期為銀行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三十天內交足出資額,以現金投資部分應全數存入銀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術原因,在銀行成立后三十天內未能辦妥轉入銀行手續時,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聯合決定,可以允許再延長三十天。任何一方所應出資的現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應按當天中國銀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遲延利息。
第八條出資憑證
訂約四方繳付出資額后,應由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由銀行據以發給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載明下列事項:銀行名稱,銀行成立的年、月、日,訂約四方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出資的年、月、日以及發給出資證明書的年、月、日。當
甲方:
乙方:
時間: